论小说的起源:从“语”到“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起源论文,小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至今出版的大多数有关中国小说史的论著,多引用《庄子·外物篇》中“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一段话,以之为最早出现“小说”一语的用例。这些论著引用这段话来证明“小说”这一语汇古已有之,但这些论著同样都认为该词和作为文艺创作的小说并没有直接关系。《庄子》一书中所见到的“小说”一语真的与作为文艺创作的小说没有关系吗?本文即拟从由“语”到“说”这个角度,就小说这种文艺创作形式的起源做些探讨①。
与其他古代文明情形一样,在中国先秦时期的社会里,也曾流行各种形态的话语。例如在《国语·周语上》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典,史献书,师箴,瞍赋,瞍诵,百工谏,庶人传语。②
此段文字列举出臣下、民众向君主传达自己的意见时所采用的种种表达方法。这其中,虽然包含有以文字为媒介的表达方法,但主要的还是口头的话语,话语的政治效用在这里显然得到重视。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话语形式的最后,文章特别举出“庶人”所“传”的“语”。另外,在《国语·楚语上》里所列举的对楚国太子的教育科目里也能见到“语”一项③。文中说由于教授了“语”,太子能够“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三国时代韦昭注于此即明确地将“语”解释为“治国之善语”。
前文引用的《国语·周语》一段话见于西周后期的召公谏言之中,其意乃是说,对统治者提出批评,如果不采取话语形式自由地进行,国家必定会濒临危机。可见其所强调的是使用话语的政治效用。《国语》这部书本身也可说是从政治效用的观点出发,搜集了以前流行话语的事例编纂而成书的。可以想见,像《国语》这种规诫性故事集在当初编撰之际,是以现实社会中各种公开场合中的话语为素材构成的。关于被称作“语”的这种话语成为《国语》、《论语》等书籍编撰的基础,贝塚茂树教授曾有如下推测④:
他举例说,在《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就有“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这样的内容,意思说在教养下一代年轻人的正式场合,采用“乐语”的形式,是以掌握“兴”以下的各种形态的话语为目标的。这种“语”乃是宫廷瞽史们所秉持的教养工具,向青年人加以传授的则是由众多瞽史们传承下来的那些规诫性故事。宫廷之外,在各个乡村共同体举行乡饮酒礼和射礼等公共活动场合上,青年人们向前来参加活动的老人求“语”,这就构成了老人们教训话语的“语场”。孔子一门在向弟子们进行教育时,采用这种“语”的形式,也是继承前面所说的对年轻人进行教育的方式。在《礼记·乐记》、《论语·阳货》篇等处所看到的“居,吾语汝(女)”这一固定的表现形式正表明了此点:老师对站在面前求教的年轻人(弟子)说“坐下”,然后就用“语”这种形态的话语传授教诲。
以上我们归纳了贝塚教授关于使用“语”这种话语形态对年轻人施教的猜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贝塚教授通过分析“居,吾语汝(女)”这种表达形式,指出曾存在伴有固定形态话语的场所——“语”的场所,这一见解非常宝贵。
关于在乡党社会中存在有“语”的场所的实情,《仪礼·乡射礼》篇中有“古者于旅也语”句可做参证。其意为:在乡里举行射礼之后的酒宴上,当饮酒仪式过半,开始进行“旅酬”(按次序劝卿大夫饮酒)时,就要谈论“语”了。此外,《礼记·文王世子》篇中也有如下说法:
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⑤
在中国古代,当人们聚集在一起举行饮酒礼等活动时,要召请老人们入席,举行“养老”仪式。在这个所谓“养老”的仪式上,人们不仅仅是在公共行事中款待老人,献给他们丰盛的饮食。其实在这种场合,人们聚集起来听老人们所讲的“语”,才是召请他们的主要目的。
在这种场合所讲的“语”,应主要是举出过去发生的事件,从中引出教训,即是以历史故事为中心的。例如在《礼记·乐记》中可以见到“牧野之语”这样的话,文中是这样说的:
且女独未闻牧野之语乎?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⑥
这里所说的“牧野之语”,据推测乃是一种历史传说,是以周武王讨伐殷王朝这一事件为中心来叙述其前后一系列事件经过的。从《乐记》篇文章前后脉络还可以看出,这些历史故事和舞乐有密切关联⑦。听完这类话语之后,那些受教的年轻人提问发话似乎也有一定形式。例如在《论语·颜渊》篇中可以见到这样的表达方式: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⑧
这样,听到“语”之后,年轻人要在讲者面前表示说:“某虽不敏,请事斯语矣”,即表示一定亲身践行聆听到的教诲。就是说,“语”这种形态所讲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为单纯的知识,也不仅是具有浓厚趣味的历史故事,更成为可望转化为实践的规范。
由此可知,这里称作“语”的话语,具备上述固定的形式和特定的内容,明乎此,就能够更具体地体会到《论语·述而》篇中“子不语怪力乱神”一句所特有的记述意味。也即,在孔子对弟子进行教育的场合,特别是在保留着许多传统要素的“语”的场所,他从不谈论“怪力乱神”的主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日常活动中,孔子和弟子们的谈话一定会回避超自然事物的话题。
可以认为,这种被称作“语”的话语深深根植于中国古代乡村社会之中,是在西周时代所特有的秩序观念这样的背景下被人们谈论的。虽然在这类包含有训喻内涵的历史故事中,有时会含有对君主进行批评的内容,但是这种话语的基本社会机能还是为了维持、强化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社会秩序的。在这种被融入到当时社会体制之中的话语里,已具备了固定的讲者和听者,以及固定的话语时机和场所。可以说这是一种被社会所公认的、具有稳定基础的话语。
这种采取“语”的形式的话语,在秦汉以后被继承下来了。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春秋事语》即是和《国语》相同,都是搜集历史故事的作品。当然,《春秋事语》这一标题是当代整理者加上的。但是《事语》一类书籍确曾实际存在,在现存《战国策》编辑之时曾作为素材的一部分,这从刘向《校战国策书录》曾列举这一名目可以知道。这个《事语》,从其标题看,当是以“语”的话语为基础的作品。
之后,以《世说新语》为代表的诸多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所谓志人小说诞生,也存在以人物品评为核心的、被称为“语”的话语场所。这一事实,可以从志人小说不少作品例如郭颁的《魏晋世语》、裴启的《语林》等等标题中都有“语”字推知。但很明显,隐于志人小说背后的“语”的场所的性质和机能与先秦时期的“语”的场所已存在很大差异。如果说这两者间确有直接关联,并有什么要素被继承下来,相关问题至今尚没有被充分讨论,弄清楚这一点乃是今后的课题。故关于先秦时期“语”的场所,以及在这种场所使用的“语”的话语技巧如何被后世所继承,在此不拟作进一步论述。
值得关注的是,继“语”这种话语盛行之后,也就是从战国过渡到秦汉时期的这一个阶段,一种被称作“说”的话语形式盛行起来。社会话语的主流,也因之发生了从“语”向“说”的转变;这种话语形态的变化,反映了更大层面上的社会构造的变化。
在《墨子·经上》篇给各种词语所下定义中,对“说”的概念,解释为“说,所以明”,即针对事物有所说明,使对方理解。讲话人就某件事物作出易于理解的说明,使听者能够接受,这就是称为“说”这种话语的基本机能。关于“说”,《论语·八佾》篇中“成事不说”处,则又有为了辩解作说明之意。到战国时期,那些被称作说士、说客、说谈者等等的人们活跃起来,他们求售于君主,便是依凭了自如地运用“说”的话语技巧。
为了了解“说”这种话语形式的古老形态,本文引《墨子·耕柱》篇中关于“说书”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颇为有趣:
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⑨
这段引文里的“义”,具体来说就是在墨家团体里每个成员应尽的义务,或者说是奉献的活动。在墨家团体里,除了有长于论辩且能运用这方面的能力驳倒持不同见解的人,以及从事一些体力劳动来服务于团体的人之外,还有专门从事“说书”的人⑩。
《墨子》一书中与《经》篇相对应的有《经说》篇。在《经》篇赋予语汇定义,在《经说》篇里再加以说明。由此推而可知:在墨家团体中所从事的“说书”,应当就是列举出各个项目,再就其具体内容进行说明的活动。如果进一步推测,我们可设想当时可能存在着与后来佛教教团等进行的“讲经”相同,面对信徒就教团的基本理念和经典内容作详细解释的“说”的场所。
在众多战国时期编撰的诸子书中,可与《墨子》并列,且与“说”这种话语技巧有密切关联的是《韩非子》。在这部书里,除了《说难》篇外,还有《说林》上下、《内储说》、《外储说》、《八说》等,有多篇在篇名中含有“说”字。这其中,均采取“经”的部分只提示主旨概略、“说”的部分举出具体事例加以说明这样一种形式。其中,最能够显示“说”这种话语基本形态的是内、外两篇《储说》。例如在《内储说》上篇与“经”相当的部分有这样一段话:
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其说在董子之行石邑,与子产之教游吉也。(11)
如上文所见,仅仅提示一个主题(在这里提出的是君主施政中应该施用必罚的方针这一主题);而证明这个主题,则提出某某“说”,即与主题相对应的实际例证被安排在“说”的部分里。在本篇后半部分,对应为“说”的,则归纳列举了关于董氏去石邑时事、子产对游吉的训诫,文中这样写道:
董阏于为赵上地守,行石邑山中,见深涧峭如墙,深百仞,因问其旁乡左右曰:“人尝有入此者乎?”对曰:“无有。”曰:“婴儿、痴聋、狂悖之人尝有入此者乎?”对曰:“无有。”“牛马、犬彘尝有入此者乎?”对曰:“无有。”董阏于喟然太息曰:“吾能治矣。使吾法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
子产相郑,病将死,谓游吉曰:“我死后,子必用郑,必以严莅人。夫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故人多溺。子必严子之形,无令溺子之懦。”故子产死,游吉不忍行严刑,郑少年相率为盗,处于雚泽,将遂以为郑祸。游吉率车骑与战,一日一夜,仅能克之。游吉喟然叹曰:“吾蚤行夫子之教,必不悔至于此矣。”(12)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段记载中,整个相关论述很清楚地区分为主题部分和证明其主张的具体事例部分。在“说”这部分里写作者专门搜集了作为事例的故事。可以看出,“说”这部分话语,不仅仅发挥对于特定主题加以说明的辅助性机能;而且“说”本身是独立的。附带说一句,在“说”的部分所搜集的内容,并非写作者的创作,大多数是照引历来传承的故事。从“一书曰”这种说法中可以知道,“说”是搜集了内容相同但表现形式各异的几个故事。《韩非子·说难》篇的主题,就是讲述向他人进行“说”的困难,特别是面对当权者进行“说”的困难。困难不仅在于“说”的技巧并不纯熟,更需要正确了解听者的内心。
“说”这种话语形式,如在《墨子》中所见到的,可以推测原本是在团体之类的内部为了说明、解释其团体的教条等等所使用的。但是在战国时代后期,“说”这种技法已逸出自足的集团之外,作为一种手段,被一些游说者在说服价值观不同的人们时所使用;尤其是针对统治阶层中的人,“说”成为了纵横家推广自己的主张而采用的一种有力手段。那些纵横家们掌握了“说”的技巧,作为说客游说于被称作“战国七雄”的各诸侯国之间。不过尽管他们或许已经掌握了娴熟的说服技术,所申述的内容本身却缺乏更深刻的思想内容。
从战国末年到汉代初期,这种“说”的话语已经技艺化了。这技艺化在《战国策》所收录的故事里可看到其典型形态。关于《战国策》是一本什么性质的书,这里不拟讨论。但是这本书中所收录的内容,已经相当充分地显示“说”具备了技艺化的要素,以及可称之为“说服文艺”的性质(13)。
技艺化的倾向不仅仅是在《战国策》这样特定的作品中可以见到。从宏观的角度看,由“说”这种形式所构成的话语整体,在一种大的趋势上已在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了。这种技艺化的潮流,大体上可体现为两点:其一是表达上讲究和洗练,而其嬗变的结果,便是汉代兴起的赋这种文艺形式。另一种则是写作者虚构一个“说”的场所,利用在这种虚构的场所中辩难者所展现出的语言技巧的华丽美,来引发听者的兴趣。被收录到《战国策》等书中的许多故事,都是充分体现第二种技艺化的典范。它们设定说服者对君主进行艰难说服的场所(作为典型的,是设定一个假如说服失败,说服者就会失去生命这样一个场景),然后通过说服者巧妙的言辞,使得君主顺利地接受。这种场所虽然是基于一定历史背景设定的,却又是虚构假想的产物;在这种虚构场所中,能够激发起听者强烈兴趣的,便是说服者的包括完美诡辩术在内的说服技巧。
应该说,上述两点是相互交错、不能明确区分开来加以讨论的,不过为了更加集中讨论本文的主题,以下笔者仅就第二个方向——虚构场所的设定略作较详细的考察。
在《战国策》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在虚构场所中所展开的说服故事,很多被定型化而具备了固定的模式,即说服者首先提出一个看似违反常识的命题,君主听了很生气,并诘问“有说乎”;针对诘问,说服者展开各种各样的议论,再引用故事来证明自己所提出的命题是正确的;最后故事是以被说服的君主说“善”作为终结。在这“有说乎”和“善”之间形成的语言空间,就构成了纳入艺术化的“说”这种话语的框架。
例如《战国策·齐策》收录以下一条:
齐宣王见颜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悦。左右曰:“王,人君也;斶,人臣也;王曰‘斶前’,亦曰‘王前’,可乎?”斶对曰:“夫斶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与使斶为趋势,不如使王为趋士。”王忿然作色曰:“王者贵乎,士贵乎?”对曰:“士贵耳,王者不贵。”王曰:“有说乎?”斶曰:“有。昔者秦攻齐……”宣王曰:“嗟乎,君子焉可侮哉!寡人自取病耳。及今闻君子之言,乃今闻细人之行。愿请受为弟子。”(14)
在这一条里,颜斶提出了一个“士比帝王尊贵”的这样一个违反当时常识的命题。为了论证这个命题,他援引各种各样事例,最后使君主对他说出“愿请受为弟子”的话。
又,被看作是宋玉所作的《登徒子好色赋》,也具有“说服文艺”的基本结构,和“说”的话语有共同之处。如:
大夫登徒子侍於楚王,短宋玉曰:“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玉曰:“体貌闲丽,所受於天也;口多微辞,所学於师也;至於好色,臣无有也。”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於是楚王称善,宋玉遂不退。(15)
在如此尴尬的境况下,面对君主诘问“有说乎”的宋玉,对君主述说自家东邻有一个美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不许的事实。这种以自己的行为作为具体事例来进行陈述的部分就是“说”的话语,“说”中对于邻家美女的描写则成为这篇作品的核心。可以说在这类早期汉赋作品中已经兼备了前面所讲的“说”的两个技艺化的发展方向。
前文已论,“说”原本是使对方能够接受某一主题、以说服为主要目的的话语技法;借助这种“说”的技法,诸子百家曾用来推广自己的主张,令他人接受,在此过程中,“说”具有了技艺化、文艺化的倾向。小说便在“说”的艺术化潮流中孕育出来,是一种被当时的君子们所鄙视、通俗倾向强烈的文体,因此才被称作小“说”。《汉书·艺文志》的《诸子略》中包括小说家,而“小说家”却没有被列入“可观者”的九家之中,正反映了这样一种意识。如果从这样的思路来分析,我们就可以明确,在本文开头举出的《庄子·外物》篇中所见“小说”一语,在以“说”这种话语为基础这一点上,和作为文艺创作的小说是不无关系的。
在《汉书》“小说家”所著录的作品中,如《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封禅方说》、《虞初周说》等等,标题中带有“说”字的作品有很多,暗示着这些作品是在与“说”的场所、“说”的技法等密切关联中形成的。这与《论语》、《国语》标题中的“语”字暗示“语”的场所的状况类同。
如开头所述,“语”这种场所,是以西周时代以来的社会制度为依托的,可以说是一种“安定”的话语场所;与之相反,“说”的场所则不再有稳定的社会基础。处于失去西周时期那种秩序的社会之中,要捕捉住心情多变的听者的心理,“说”的对谈就要磨练话语技巧,在凝炼种种技巧的同时,其内容也逐渐丰富起来。从本质上看,小说这种文艺形式是以非特定的听者(后来的读者)为对象而发展起来的,而这更符合“说”的话语形态的特点,因此,不是从具有安定社会场所的“语”的话语里,而是从不安定的“说”的故事之中来探求中国小说的起源,对于我们的研究来说,更具有实际意义。
注释:
①本文根据笔者《从语到说——论中国小说的起源》一文修订而成。旧文载京都大学文学部中文研究室:《中国文学报》第五十册,1995年。
②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1页。
③徐元诰:《国语集解》,第485页。
④贝塚茂树:《论语的成立》、《〈国语〉中“说话”的表现形式》,《贝塚茂树著作集》第五卷,东京:中央公论社版,1976年。
⑤孙希旦:《礼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558页。
⑥孙希旦:《礼记集解》,第1025页。
⑦有关西周初年历史歌舞所表现的历史,以大武舞乐最为著名;关于舞乐的构成,自王国维《周大武乐章考》(《观堂集林·艺林二》)以后,众多学者都作出过推测。
⑧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中局《诸子集成》本,1954年,第262-263页。
⑨孙诒让:《墨子闲诂》,北京: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1954年,第257页。
⑩关于墨子的团体组织,渡边卓在其《墨子集团及其思想》(渡边卓:《中国古代思想的研究》,东京:创文社,1973年)中有详尽分析。
(11)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1954年,第159页。
(12)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165-166页。
(13)J.I.Crump:《关于〈战国策〉“说”的艺术特性》,《谋略:战国策研究》,安娜堡:密西根大学出版社,1964年。
(14)张清常等:《战国策笺注》,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72页。
(15)李善:《文选注》,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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