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再就业工程”调研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海市论文,再就业论文,调研报告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调查报告
下岗与再就业在我国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伴生现象,具有艰巨性、集中性和阶段性的特征。下岗人员的生活状况、再就业状况和处境,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
复旦大学哲学系92级、93级、94级同学自96年9月初—97年4月,开展了“上海市再就业工程”大型社会调查。以“把握最新态势,深层次地揭示本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重大意义,提出实施过程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推动再就业工程向纵深发展”为宗旨,在《解放日报》和哲学教师的指导下,几十位同学走访了上海市劳动局、总工会、工商局、统计局、社保局、再就业指导中心,杨浦区、长宁区、卢湾区、黄浦区、虹口区、静安区、闸北区、普陀区、南市区、徐汇区的劳动局、区政府、职业介绍所、个体协会、工商局、工会,杨浦区大桥街道、延吉街道、控江街道、五角场街道,卢湾区五里桥街道、瑞金街道,虹口区曲阳街道、新港街道及下属各居委会,并在复兴中学、淞沪中学调查中学生父母下岗状况。在宝山钢铁集团等数百个单位,发出问卷五种(下岗人员问卷、即将下岗人员问卷、下岗后再上岗人员问卷,再就业工程工作人员问卷、中学生父母下岗生活问卷),共3600份,获得87000个数据,为再就业工程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和进一步深化的初步思路。
一、上海市“再就业工程”的模式
自上海市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分离出来的下岗人员,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至97年1月上旬,全市共有82万人下岗,其中66万人次得到安置,仍有24万人在下岗待工。
调查显示,上海市的再就业工程,通过五种方式展开:
1.政府推动 再就业工程,在我国是以政府推动的形式启动和运转的。全国企业2000万富余人员事实上使国企改革举步维艰。企业要重振雄威,获得新生,除了技术方面的因素,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还必须按市场能够接受的成本来定员定额,削减富余人员,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企业冗员不可能盲目推向社会仅靠一个企业、行业的力量又确实难以安排更多下岗职工。因此,实施再就业工程不是权宜之计、不是被动措施而是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进步的基本保障。上海市领导探索新途径,抓试点,推出了一系列措施。重要的一个举措就是,在1996年7月26日诞生的由政府帮助、社会支持、企业出面组建的纺织、仪电系统“再就业服务中心”。
纺织行业在九十年代初,有55万职工,(还有28万退休职工)。1992年起分流了17万,至1995年还有37万多职工。纺织系统服务中心成立至今年初的5个多月,已为137户企业委托管理职工,支持其产业结构调整,这些企业共有19万职工,在此之前难以挥写大手笔的的改革篇章。现在共有8.5万人进入纺织中心,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已有3.2万人已经走出中心。1997年纺织中心托管人数将达12万,分流要求达到50%。纺织中心的出现,使企业得以展开改革的大手笔,由于可以按需设岗,促进了整个企业扭亏为盈,降低劳动力成本约2亿元。仪电系统成立了14个分中心,103个工作站,1996年底,进入中心人数31742人,占全系统职工总人数的37%,分流18188人,占进入中心人数的57%。仪电系统因此节约费用3748万元。
今年3月28日试点规模已扩大至轻工、化工、机电、冶金、建材5个工业控股集团公司。
2.市场吸纳 在劳动局和其它系统的努力下,全市建立了400多家职业介绍所,现已全部实现计算机联网,为建立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打下了基础。各介绍所通过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招聘会,缓解了劳动力的供求矛盾,为再就业牵线搭桥。
3.企业自行消化 这是指行业内发展生产服务型企业,在企业内部组织富余人员进行安置,形式有:开发型安置(开发企业项目、业务和规模),政策型安置(待退休、病退,适度扩大提前退休范围),挖掘型安置(挖掘成熟实体潜力,增岗位,增班次),输出型安置(调出、劳务输出、自谋出路、停薪留职),储蓄型安置(组织待岗人员参加企业、社会紧缺工种技能培训)。上海缝纫机台板一厂、市二电公司都不只从减员上动脑筋,而是自助开发,在保留主要生产的同时,大搞转产增效,“不让一个勤奋的职工下岗”。
对宝钢、浦钢的调查显示,企业自助使企业主体经济效益大大提高,辅体企业也基本盈利(盈利的辅体企业占90%)。
4.职工自助 这有两种形式:一是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自谋就业,这部分人数较少;二是下岗人员把劳动关系保留在原企业,领取下岗工资,同时自己搞个体经营或到外单位应聘,占比例较大。这部分下岗人员有再就业条件,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不愿割断与原企业的保障联系。这种形式目前可以缓解下岗再就业的矛盾,但需采取措施,引导其走个人独立面向市场、自主就业的道路。
5.社会援助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帮助下岗职工在为社会服务过程中寻到自身的价值,是再就业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上海社会各界提供贷款、捐助,兴办实体,千方百计帮助寻找上岗机会。市总工会系统1996年安置3万余人,发放无息贷款,支持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出。妇联、各区街道、居委都行动起来,帮助下岗人员寻求再就业出路。超市、家政服务公司、非机动车辆管理等吸纳了大批下岗工人。卢湾区的两个街道成立了市民会馆,安置400多人;全市安置2000多人进入居委会工作。
据市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去年年底提供的数据,一年来市区各街道已吸纳待业人员8万人,占目前在街道登记总人数的36.36%,主要是建便民网点(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小修小补、家政礼仪等,月收入在五六百元),发展非正规就业,发掘本市劳动力可替代外来劳动力的岗位。另外,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吸纳下岗人员的大户,现在全市共有9万下岗职工进入民营企业,进入个体工商户行列的有10.5万人。
通过上述途径,上海市再就业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经验:
1.领导重视。市委、市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认真行动,当做一件重要的事情常抓不懈,不断推出新的举措。
2.全民动员,深入人心。“再就业工程”已成为各种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和街头巷尾的共同话题,逐步形成了关心再就业工程的氛围和环境。
3.形式要多样,措施要得力、具体。
4.街道、居委已成为实施“再就业工程”的一支生力军,尤其在社区服务等非正规就业领域开创了再就业的新途径。
5.上海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已初具规模。
二、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分散作业,缺乏统筹 全市再就业工程中,各条(系统)、块(区域)一齐上马,政府部门、群众组织、各系统、企业和社区五路大军共同努力,但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缺乏统一的指挥中心。各区的再就业工程也缺乏横向联系;企业、社区、街道、居委间缺乏沟通,对本辖区的下岗人员状况(人数、构成、特长)不清的现象也时有存在。对一些尚处于试点阶段的区域来说,再就业工作仍有形式主义之嫌。加强再就业工程的统一领导、协调运作,已是各级主管部门和希望再次就业的职工的一致意愿。
2.劳动力市场和劳动用工制度有待完善 实现劳动力市场化,可以淡化人们对在岗与下岗之间鸿沟的认识,转变就业观念,形成人员合理流动、就业自主选择的社会氛围。目前,上海劳动力市场尽管已经初具规模,但很多方面亟需改进。首先,市场的运转相当程度上还依靠行政命令来推动,其作用大多只限于开招聘会。据我们估计,目前60—70%的人还是利用各种关系找工作,而不是进劳务市场;其次,各条块各自为政,不能形成全市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劳动力市场虽已信息联网,但信息更换不够及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供求关系不能有效交流而错位;部分劳动力市场、招聘会运作很不规范,存在盲目发起,乱收费的情况。
尽快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制度。由于劳动用工制度尚不完善,再就业工人在用工过程中遇到了诸如待遇不平等问题和合法权益无保障的现象。雇佣方压低工资,不签劳动合同,挑剔责难,随意辞退的现象严重存在。利用廉价试工期,加大劳动强度,令人不堪重负的情况比较突出。这主要发生在中外合资企业,有的情节较为严重。政府要规范再就业的各个环节,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保障下岗人员再就业的权益不受侵害。
3.政府的再就业政策、措施需加强宣传,落实到位 据我们调查,许多下岗职工对市府制定的保护下岗工人的规定(如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等)不了解,不能用它来有效地保护自己。在问卷调查的277名下岗人员中,有145名表示对政府颁布的有关再就业的政策了解一些,只有27名下岗者表示了解,占10%不到;有89名表示不了解。又如按照规定,对吸纳下岗工人占本企业职工总数60%的民营企业,可减免部分所得税,从我们所调查的民营企业来看,还没有一家充分享受到这种优惠。
4.培训的不足、滞后与短效 首先,培训带有一定的重复性和盲目性。大多数培训中心紧跟所谓培训热点,“大家办我也办”,不能独立判断市场需求的方向,造成课程设置重复,浪费了大量资源,却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如大多数培训中心都开设了会计、金融、汽车驾驶等课程,同时,一些较新的、发展很快的职业如快递员、物业管理员等却无人培训。其次,培训层次低,只重单一的技能培训,只求解决“吃饭”问题。这样培训出来的下岗人员难以适应上海的发展,不久又将成为时代的落伍者。三是劳动培训管理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要求,在把握培训的定位、形式、内容、方向上“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把握劳动力需求的未来走向,尚存在临时思想。另外,还存在培训量严重不足(问卷显示81.6%的下岗人员没有参加任何培训);某些“培训”名不符实,仅是几个课时的择业讲座、应试技巧。多数培训不能与职业介绍联系起来,这也是下岗职工不愿参加培训的重要原因之一。
5.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实行全社会统一模式,造成了劳动力流动难以市场化和走向深入,已成为制约再就业工程实施的瓶颈。 国有企业对被裁人员,仍需承担其养老金、医疗保险及下岗工资,付给每个下岗职工的工资相当于在职职工的1/4,企业每下岗4人,就等于仍支付一人全额工资,国有企业负担依然很重,并未真正减肥。接纳下岗职工的单位也可以廉价使用劳动力,压低工资,低于市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线,不签劳动合同,使用廉价“试工期”。社会保障问题不解决,工人与企业的脐带就难以割断,从而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人离开企业,关系仍在,原国有企业仍支付大量费用;再就业上岗,却只拿低工资,从而在新单位人格受到歧视;最终导致职工不愿离开原企业,无法形成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工程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再就业工程出力 要澄清旁观、冷漠的思想认识,让社会认识到再就业工程意义重大,关系到稳定与改革、发展三者的关系,涉及到效率和公平问题。
目前的经济转轨,既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同时又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首先,在大的结构布局上,一部分从事传统工业的企业要关停,转移到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其次,在第二产业内部,也需要由传统的粗放型转向集约式的技术密集型。高含量的技术密集型如要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就不能搞人海战术。这样,下岗就成为向经济增长迈进中必然出现的问题;社会整体效益提高而部分个人生活水平下降的矛盾也必然成为前进中的问题。江泽民总书记指出:“要让改革的成果为全民共享。”因此,解决下岗职工的困难,就是全社会共有的责任,市场无情,再就业的操作却要有情。
2.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困难职工身上 上海下岗职工是否都陷入困境呢?真正困难的有多少?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大约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从人数上看,上海的形势是严峻的,据权威部门统计,1992年至1996年,上海共下岗82万人,其中安置了66万人次,还剩24万。
从收入看,问题似乎更突出,根据我们对282人的问卷看,下岗后领取下岗工资不到200元的占65.9%(共186人,其中22人工资不到60元)。
但从实际情况看,问题没有这么严重。我们问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你对上岗的态度,在280人中237人回答十分迫切,占了85%。43人回答可上可不上。针对这237人,我们又提了以下两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仍找不到工作,你将怎么办?57%的人回答会降低要求,有岗位就上,而43%的人回答继续等待,不会屈求。第三个问题:如果要你去条件较好的市郊或外地上班,你去不去?47%的回答去,而53%的人回答不去。从这三个问题看,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生活还过得去,三分之一生活十分困难,至于其他的三分之一则需要具体分析。
对此,我们可以作以下认识:保持一定的失业人口,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状态,关键是要掌握一定的度;对下岗人员,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对一部分经济条件好的,不必急于安置,而最困难的那部分人是我们的工作重心。
3.加强对隐性就业的情况摸底,化隐性为显性 上海地区隐性就业现象非常普遍,大约能占下岗工人的一半,这是再就业矛盾没有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海地区处于发展阶段,就业容量大,由于强大的社会关系网,不少下岗工人已经通过亲朋好友隐性就业(据问卷调查,通过亲友介绍再就业的占下岗后再就业总人数的71.4%),这部分工人一方面拿着新单位的工资,另一方面又不愿失去原有单位的医疗养老保险。有些人因此而一再推辞职业介绍所介绍工作。我们曾对67位再就业工程工作人员作过调查,我们问:“你在工作中碰到一个人所放弃的就业机会最多的有几次?”回答二次的有16人,三次的有15人,四次的有4人,四次以上的有27人。我们问:“你认为上海仍有数十万下岗职工未能重新上岗,其根本原因是什么?”其中有35.8%的工作人员回答是“有些下岗职工太挑剔了。”下岗职工为什么太挑剔呢?已经隐性就业应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原单位有言在先,下岗职工必须参加应聘,否则就取消医疗养老保险,因此形式上他必须去,而实际上,他并不想去,除非有更好的岗位。只有让隐性就业显露出来,我们才能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困难的那部分人身上。而目前各级主管部门对隐性就业的实际状况没有十分确切的掌握,应该通过多渠道进行调查。
4.加快建立统一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劳动力不能正常流动的重要原因是没有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养老保险,因此一旦进入社会,后顾之忧太大,这对于中老年人更如此。现在招聘为什么都要年轻的,其原因就在于招聘单位想减轻这方面的负担,这是阻碍大龄职工再就业的重要原因。上海地区下岗职工具有许多优良素质,但是身体年龄不如外地民工,因而许多企业,包括私有企业,宁要外地民工,也不要本市下岗职工,如果解决了医疗养老保险,我们认为上海下岗职工是有竞争力的,许多企业,包括私人企业是欢迎下岗工人的。在我们对271位下岗职工的调查中,86位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应保留职工的铁饭碗,而146位则认为“应在保证养老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允许人员自由流动。”占53%。而在下岗后再上岗的职工问卷中,同意这一观点的占58.3%。在可能下岗人员的问卷中同意后一观点的占70.1%,可见呼声之高。这一方面说明改革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体制尚不健全。这一点深圳做得比较好,去年就实现了全市的统一医疗保险。因而上海急需建立统一决策、统一收交、统一基金运营、集中管理与分工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均应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全社会统一模式,就可以使职工从对企业的依附中解脱出来,从而可以把上海的再就业工作推向深入,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基础。
5.化无序为有序 现在的下岗具有极大的无序性:一方面是政府的巨大行动,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优化组合;另一方面,则是许多企业乘机甩包袱,将负担转嫁于社会。建议政府加强对企业用人制度的调控,除政府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的行业企业以外,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辞退职工。在一定时间内,实行可进不可随意出的政策,即每年辞退职工人数不能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2—3%,允许职工主动下岗,但总数不得超出2—3%。如要超出,则企业有义务向国家交纳国家稳定税(例如每下岗一个,交纳5000—10000元)。使下岗职工人数进入有序状态。这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6.对大龄职工实行政策保护 中国的大龄职工对中国国有财产的创造是有贡献的,他们的下岗,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他们大都有着20年的工龄,这些职工在以前的工作中,养老保险费已作了必要的扣除,以税利形式上缴给了国家财政,这部分扣除,作为历史欠债,没有返还补偿;现在,他们的身体状况、知识结构已不允许再象青年人一样投入市场,而他们的境遇将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下一代的成长(许多年轻的孩子将因父母的下岗而不能继续就学),因此,对于他们应采取特殊的保护政策,尤其是40岁以上女职工和50岁以上男职工,政府应提供下岗竞争的救生圈,制定优惠政策,实行保护型就业,以内部吸纳和政策性安置为主,或在政策完善的前提下,退出就业,以保证社会的稳定过渡。
关于这一点,下岗职工的呼声也很高,在312份问卷中大约有72%(226人)的人认为政府政策应该重点照顾下岗特困户和大龄下岗职工。
7.建立统一的就业中心,使之成为重要的政府部门 目前再就业工程,深入人心,全党重视,全民动员。但从操作上讲,缺乏统一的中心机构,因而信息不通,培训重复,上岗效率低的情况还十分严重。纺织、仪电“再就业服务中心”是上海的一个创举,但也存在两个问题,(1)中心具有短期性质,几乎100%的中心工作人员,不知道二年后工作内容的发展方向;(2)中心以外的下岗人员,尤其是别的行业的下岗职工处于无人管的状态。因而从市场经济的需要讲,构建统一的上海市再就业中心势在必行,这是一个长期的政府机构,由市、区和街道三级构成,通过网络联系全市,所有下岗人员都必须在此登记,接受培训,服从管理,所有需求单位也必须在此登记,提供管理费、培训费,使供需明朗化,培训科学化,上岗程序化,把有限的分散的资金统一使用,使分散的人力集中统一,使再就业工程成为持久的经常的政府工作,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8.将劳动力市场建设与培训相结合,加强在岗培训。 上海市应建立一个由现有的各市场实现完全信息联网,统一运行的劳动力市场。在运行方式上,长宁区劳动局创办的西区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应给予推广。其主要内容是根据劳动就业的一般规律,形成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失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有机工作整体。在此基础上,着重拓展四项功能:(1)预测引导功能;(2)就业指导功能;(3)就业训练功能;(4)职业介绍功能。这种一条龙的运作方式科学性、规范性强,职业介绍有的放矢,成功率高,上海的劳动力市场应向此方向发展。
未雨绸缪,建立在岗培训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职业训练不是失业后才需要的,而应视为一种终身教育。在劳动力走向市场之际,竞争力来自技能。西方一些国家出现的大学生乃至律师的失业问题就是一个前车之鉴。只有具备了足以应变的多种技能,才能保证“不再下岗”。参加过杨浦区总工会主办的家政服务培训班的学员对此深有感触。上海市汽车工业总公司走在了前头,提出了“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目标,去年开办各类培训班3480个,培训25.5万人次,达到了造就复合人才的要求,很值得其他系统、部门学习。作为职工个人,也应强化这方面的意识,力争做到“手中有技能,就业不慌张”。
9.大力拓展私营企业的作用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上海私营企业已成为吸纳下岗工人的一条重要渠道。1994年6月上海市私营企业总数达1.1万户,产值9亿元;至2000年,将达5万户,产值177亿元,将占全市工业产值的3%;商品零售额67亿元,占全市7%。市工商局设想,今后3年内,由私营、个体经济吸纳10万到15万的下岗职工。这将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上岗途径,在目前国有企业难以容纳大量下岗职工的情况下,发挥民营企业的积极性,是一个具有长远眼光的措施。70年代末80年代初,大量知青返城引起的就业危机,就是通过个体户、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民办小集体企业提供的大量就业机会解决的。因此,鼓励非国有企业经济发展,对各种经济成份一视同仁,机会均等,平等竞争,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再就业工程顺利进行。
10.提高社区服务档次,寻求新的就业增长点 据我们调查,社区服务业已成为上海再就业的新生长点,如家政服务业、公用电话传呼、自行车停放管理、社区清洁等岗位已成为安置下岗职工的重要渠道。但目前的社区业档次低、规模小,从上海市的人口和消费问题总量来看,还是有很大潜力的。再如家电维修、净菜配送、洗染连锁店等,都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此外,还有日用小商品的生产如旅游品、玩具、办公用品、礼品,更新换代速度快,投资少见效快,可以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
11.适度控制“民工潮”的涌入 上海经济的腾飞,离不开上百万民工对上海城市建设的贡献。但是“民工潮”的涌入要有一个适当的度。按国家信息中心测算,1990年农村过剩人口的总量是1亿,1993年是1.2亿,1995年是1.5亿,到2000年是1.8亿,2010年是2.5亿,如果不加控制,全部流入城市,势必破坏城市的社会生态。在一定时期,上海的就业总容量总是有限的,外来劳动力流入如果适量,那就如虎添翼,外来劳动力如果过量,那就会产生两个后果:(1)导致部分城市就业人员下岗。处于竞争压力下的企业必然会为了企业生存而使用外来民工,以降低本企业的生产成本;(2)外来民工过量,一些失业民工必然会为了生存而造成上海城市治安恶化,犯罪率上升。建议政府对“民工潮”的涌入作适度调控,除了基础设施等重大市政工程外,一般企事业单位都要实行有限吸纳民工的方针(例如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5%),以保证城市社会生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