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伦理中的民生伦理思想_伦理学论文

西方伦理中的民生伦理思想_伦理学论文

西方伦理学中的民生伦理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民生论文,学中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0)04-0114-04

我们已进入“民生时代”,这是可经验到的事实。民生问题不仅是个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伦理问题。蕴含于民生的伦理品性和伦理的民生倾向的民生伦理思想,在西方由来已久,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思想家们就融民生与伦理于一体,提出了德性的目的在于幸福生活,美德是获得最大快乐的手段等观点,但真正把民生问题作为伦理道德的中心视界则肇端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批判性地审视西方伦理学中的民生伦理思想对我们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民生伦理雏形

古希腊罗马时期社会生活的重心是政治、城邦,此时“人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1](P7)因此,民生问题不是这个时期伦理思想家探讨的核心问题,但他们在论述个人与城邦、道德与政治、美德与人生等问题时,提出了许多与民生伦理内在关联的思想和观点,闪耀着智慧的火花。

日常生活是民生伦理的基础。普罗塔戈拉认为伦理道德既不来源于神,也不来源于客观事物的物理性质和规律,而是来源于人的社会生活。他认为伦理道德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产物,是治理城市的原则、维系社会友谊和好的纽带。他强调道德的目的是实现一个和睦相处的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互相尊敬和正义行事。如果社会生活没有尊敬和正义的原则,则城邦的秩序就不能维护,人们就不能和睦相处,就会彼此争斗,社会就会濒于崩溃,人类也就无法生存下去。亚里士多德提出道德生活取决于社会政治生活,他认为政治学高于伦理学,伦理学只是研究和解决个人的善的问题,而政治学则要研究和解决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善。他认为城邦高于个人和家庭,城邦的幸福和善是符合个人的幸福和善的,城邦是个人幸福和道德的保证。他说“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由于社会生活,而是为了美善的行为。”[1](P140)因此,个人道德上的完善只有在良好的社会政治制度中才能实现。

民生的德性价值追求在于幸福生活。总体上来讲,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伦理思想家都把幸福作为人生的最高目的,认为生活的目的在于追求幸福,但不同的人对幸福的理解又有所不同。梭伦认为幸福在于善始善终。他说“毫无疑问,纵然是豪富的人物,除非是他很幸福地把他的全部巨大财富一面享受到他临终的时候,他是不能说比仅能维持当日生活的普通人更幸福的。因为许多最有钱的人并个幸福,而许多只有中等财产的人却是幸福的。拥有巨大财富的不幸的人只在两方面优于幸福的人;但幸福的人却在许多方面都超过了前者”。[2](P36)他还说“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他总是有某种东西却又缺少另一种东西。拥有最多的东西,把它们保持到临终的那一天,然后又安乐地死去的人,只有那样的人,国王啊,我看才能给他加上幸福的头衔。”[2](P37)这就是说,有一定的财产,身心健康,生活安宁,善始善终,才是幸福的人。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认为幸福不是身体的健壮,也不是物质的享受,幸福在于智慧,在于灵魂的安宁和心灵的平静。伊壁鸠鲁也把精神上的快乐看作是人生最高的幸福,他说幸福“并不是指放荡者的快乐或肉体享受的快乐……而是指身体上无痛苦和灵魂上无纷扰”。[2](P104)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就是一种合乎完满德性的现实活动。”[3](P24)他提出最高尚、最善良、最快乐也就是幸福。一个人只要合于德性活动,就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幸福不是神的赠礼,而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幸福不是品质,它是以其自身而选择的东西,而不是为了他物而选择;幸福决不在游戏、消遣之中,幸福也不在肉体之中,它是一种现实活动。

美德是民生幸福的重要保证。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伦理学可以说主要是关于美德的理论,这个时期道德的基本问题不是“我应当做什么?”而是“我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对于这个时期的伦理思想家来说,研究人的什么品质是好的或坏的、美德的本质和基础是什么、怎样培养美德等问题是他们的主要任务。由于他们所处的时代、地位不同,体现的阶级利益不同,因此对美德的本质、各类美德的轻重主次,以及它的基础和来源,有不同的解释。有的认为美德乃是一种和谐,有的认为美德即斗争,有的认为美德即中道,有的认为美德即幸福,有的认为美德是天赋的,有的认为美德是后天形成的。但他们一般都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幸福生活,美德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证。如苏格拉底认为凡是要成为好的男人和女人,都必须有节制和正义的美德。他说“一切公正的事情和一切遵照美德来做的事情都是光荣的和好的。”[2](P51)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善德就在于行于中庸一则(适宜于大多数的)最好的生活方式就应该实行于中庸。”[1](P20)伊壁鸠鲁也强调“各种美德都与愉快的生活共存,愉快的生活是不能与各种美德分开的。”[2](P105)

二、近代西方伦理学家的民生伦理观念

16世纪下叶至19世纪中叶,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自由发展时期,也是西方近代伦理思想繁荣、成熟时期。这个时期伦理学的中心问题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问题,如何在个人主义基础上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协调起来,论证利己主义者如何作出利他人、利社会的道德行为来是伦理思想家的主要任务。由于商品生产的发展和近代工业城市的形成,使民生问题日益凸显,因此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反思民生建设也就成为这个时期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增进公共利益是民生伦理的基本价值诉求。所谓利益是指一切能够使我们增进快乐,减少痛苦的事务。爱尔维修认为,人们的公共利益是美德的标准。公共利益不是各个人的个人利益之外的某种特殊利益,而是各个人的个人利益的总和。个人的利益支配个人的道德判断,公共利益支配着社会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评价。他说“美德这个名词,我们只能理解为追求共同幸福的欲望;因此,公益乃是美德的目的,美德所支使的行为,乃是它用来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4](P465)所以爱尔维修认为,公共利益或社会利益是人类一切美德的基础,如果每个人只是追求个人利益,而不顾及公共利益,就不会有个人利益。要努力在公共利益中求得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中促进公共利益。沙甫慈伯里也认为,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前提,个人的幸福主要来自社会的同伴。一个人增进社会幸福也就是增进他自己的幸福。

同情、仁爱是民生伦理的主要德目。休谟认为道德情感来自同情心,人并不是纯粹自私的动物,人类有着强烈的社会结合的本能。他说:“人类是宇宙间具有最强烈的社会结合的欲望的动物,并且有最多的有利条件适合于社会的结合。我们每有一个愿望,总不能不着眼于社会。完全孤独的状态,或许是我们遭受到的最大的惩罚。每一种快乐,在离群独享的时候,便会衰落下去,而每一种痛苦也就变得更加残酷而不可忍受。”[5](P400)休谟认为“同情”是指一种能够引起同样情感和情绪的能力。他说:“人性中任何性质在它的本身和它的结果两方面都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我们所有的同情别人的那种倾向,这种倾向使我们经过传达而接受他们的心理倾向和情绪。”[5](P352)他还说:“同情是人性中一个很强有力的原则”。[5](P620)它使人们把他人的苦乐视为自己的苦乐,在一个人心中出现的情感,可以借同情在别人的心中产生。亚当·斯密进一步发挥了休谟的观点,认为美德在于希求同情和称赞。仁爱、正义、大度和急公好义等之所以是美德,之所以为我们所推崇尊重,是因为行为者的情绪和旁观者的情绪一致的缘故。从行为者本身来说,并不是出于效用的考虑,而是求得公正旁观者的同情和赞许。他强调社会利益重于个人利益,一个真正有德性的人,应该关心他人、同情他人,爱他人如爱自己,爱社会如爱家庭。

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民生伦理的最高目标。哈奇逊从仁爱心是道德的唯一动机出发,认为最高的善即至善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他认为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人与人之爱,也就必然是对社会大系统的爱,就必然关心社会整体的福利。因此,仁爱的目标是他人的幸福,它使幸福的人越多,道德价值量就越大。他说:“所以凡产生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的行为,便是最好的行为,反之,便是最怀的行为。”[2](P807)边沁从功利主义出发,也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他认为假如当事者是整个社会,“从而有一种行为,其增多社会幸福的趋向大于其任何减少社会幸福的趋向,我们就说这个行为是符合功利原则的。”[6](P212)他说:“社会是一种虚构的团体,由被认作其成员的个人所组成。那么社会利益又是什么呢?——它就是组成社会之所有单个成员的利益之总和”。[6](P212)增多社会幸福的趋向大于减少社会幸福的趋向,就是某一行为对所有与此利益攸关的人们的个人利益的总和大于个人损失之总和。穆勒进一步发挥了边沁的功利原则,他用人性中的“社会情感”的发展来解释由个人幸福向他人、社会幸福的过渡,并作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的最终根据。他说:“一切社会联系的加强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在实际上顾及他人利益的时候,不仅给每个人较强烈的个人兴趣,而且还会使他把自己的情感,渐渐与他人的利益一致,或者至少对他人的利益愈加考虑,以致本能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当然’要关切别人的人”。[6](P260)穆勒认为每个人都应为他人的幸福着想,个人幸福离不开社会幸福,最大幸福不是个人的最大幸福,而是所有人的共同幸福,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不是行为者自身的幸福,而是公众的幸福。

三、当代西方社会的民生伦理思想

当代西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分配两极分化、弱者缺乏社会保障、失业率急剧上升、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以及政府寻求弥补市场在配置资源上存在缺陷和不足的需要,促使以伦理思维解构民生问题的民生伦理成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西方伦理学研究的中心视界。

增加社会福利是民生伦理的基本目标。福利,指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的满足。20世纪初,由于失业、贫富悬殊等社会问题的突出。以美国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凡勃伦(T.B.Veblen)、康芒斯(J.R.Commons)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认为市场机制存在较为严重的放任自由的现象,经济上的放任自由直接导致市场的混乱无序状态。因此反对自由放任政策,主张依靠国家力量来调节和仲裁劳资矛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以建立社会福利为目标的研究趋向,导致了福利伦理学的产生。福利伦理学认为,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所享受的经济福利是来源于他所消费的那部分收入,而不是来源于他的全部收入;一个人越富裕,他用作消费的收入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小;相对地说得到的福利也少。既然如此,就应该举办社会福利,转移一部分富人的收入。提高穷人所获得的实际收入的绝对份额,一般说来将增加经济福利。[7](P89)庇古(A.C.Pigou)把福利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的福利应该包括“家庭幸福”、“精神愉快”、“友谊”、“自由”、“正义”等等。福利伦理学所追求的是以物质文明为基础,人人自由、精神愉快、家庭幸福的精神文明,以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一个自由、文明、充满爱心的社会空间,使人人幸福,人人自由,人人快乐。卡尔多(N.Kaldor)、勒纳(A.Lerner)、西托夫斯基(T.Scitovsky)和帕累托(V.Pareto)、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等人进一步发展了福利伦理思想,更加体现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强烈关怀。

母性关怀是民生伦理的应有视阈。针对传统的男性视角,关怀伦理从女性视角出发,提出了与主流规范伦理学相异的道德推论方式。吉利根(Gilligan)在《不同的声音》中强调“我描述的不同声音并非是以性别,而是以主题为特征的。”[8](P2)即不同的声音代表着不同的道德方向。诺丁斯(Norddings)也认为关怀是一种关系行为,双方要善于设身处地、互换角色思考问题。关怀伦理追问的不是“什么是对的?”而是“以关怀的方式我应该如何回应?”,其目的是寻求阻止伤害他人,提出关怀,维持联系。关怀伦理把关怀作为变革社会政治、经济、道德生活的一种理想来追求,强调一个公正、多元和民主的社会需要以关怀来支撑。她以母性思考探索走向和平、和谐的道路,强调要让不同立场和观点的人在关怀这个平台上进行沟通和对话,强调不仅每个人有争取自由的权利,而且弱势群体的权益更要获得照顾,其终极目的在于重构整个社会生活的和谐关系。

尊重自然是民生伦理的时代主题。民生问题不仅体现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且体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西方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随着人生存环境的恶化,生态伦理应运而生。法国施韦兹在1929年首先提出了“尊重生命的伦理学”,把尊重生命作为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为生态伦理学奠定了基础。美国学者莱奥波尔德在1949年提出的“大地伦理”思想,标志着生态伦理学正式诞生。生态伦理学随着20世纪六、七十年代环境问题的凸显而成为备受关注的一门学科。西方生态伦理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大派别:人类中心论和自然中心论,人类中心论坚持以“人类共同利益”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学说,自然中心论坚持以“地球优先”来表达自己的理念诉求。生态伦理学旨在通过确立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准则,培养人们与自然为友的良好道德意识和道德情感,为保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伦理学主张将道德共同体的范围扩展到整个自然界,用道德教化的力量来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的学科,为环境保护提供道义上的支持和应有的价值取向。它通过强调环境公正,维护着人与人、当代人与下一代人、富人与穷人的权益,追求人类能够诗意地栖居。

人的全面幸福是民生伦理的价值理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类曾梦寐以求的“丰裕社会”正在变为现实。然而,与此同时人们对生活的心理体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幸福与民生的关系日益突出。人们不再热衷于对幸福观的理论探讨,而主要是从实证的角度对幸福问题加以科学研究,先后形成了生活质量、心理健康和心理发展三种意义上的幸福与民生的研究取向。[9]生活质量意义上的主观幸福感,一般将主观幸福感界定为人们对自身生活满意程度的认知评价。[10]研究者最初选取的主观幸福感维度主要包括总体生活满意感和具体领域满意感(工作、休闲、家庭、收入,等等)。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正向情感和负向情感也被纳入研究者们的视野。心理健康意义上的主观幸福感研究曾经有过一种重要假定:一个幸福的人首先在于其拥有心理上的健康,而这种健康状态主要反映在人们的情感方面。研究者认为人们的幸福感状况取决于一定时期内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的权衡。如果人们较多体验到愉快的情感、而较少体验不愉快的情感,便可推定他们是幸福的;否则就不幸福。[11]心理发展意义上的主观幸福感认为,幸福不仅仅是获得快乐,而且还包含了通过充分发挥自身潜能而达到完美的体验。[12]他们提出的自我决定理论(self-determination theory,SDT)认为,人们能否体验到幸福,取决于那些与人的自我实现需要密切相关的一些基本需要的满足情况。

当代西方道德哲学认为,伦理学的意蕴并不只是指道德准则,更是意味着采取某种生活方式或生活态度,最终将引导人至最高幸福。一种伦理学就是一种好的生活的学说,它教出一种好的生活道路,遵从它,我们就能获得最高的善、至福。这充分彰显着蕴含于民生的伦理品性和伦理的民生倾向的民生伦理思想,在本质上说一种关注民生幸福,改善民生生活,希冀人类以个体或集体的方式过上值得过的生活的伦理学说。

[收稿日期]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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