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市场经济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构成内容,这一理论在经济学上的创新在于重新界定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因此,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是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理论认识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时代,公有制还没有作为一种现实的制度存在和运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不是他们研究的直接对象。关于这一问题的思想是他们在对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进行深入研究以后得出的结论。因此,要深刻理解马恩关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思想,首先要系统地把握他们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运动和发展的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思想是建立在以下两个理论基础上的。
一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的理论。马恩认为,随着高度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社会化大生产所体现的高度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对立。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其基本性质不变的条件下所做出的任何调整都不能解决这一矛盾时,它就不可避免地要被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即公有制生产关系所取代。
二是关于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要求的理论。马恩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具有的特征是社会化的大生产。要能够适应这一性质的生产力发展,不仅要求生产关系的性质能够符合其发展的要求,而且还要求经济运行机制也符合其发展的要求,即建立计划经济的体制和有计划运行的机制。因此,在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取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时候,必须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新的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
以上述两方面的理论为依据,马恩认为,在未来社会建立的生产关系和经济运行的特征与资本主义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它能够克服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能够有效地解决以市场调节为基本特点的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所固有的缺陷。这样,就必然涉及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主线的,具体是从以下四个层次展开分析的。
第一层次:生产力水平
极其落后
经较发达
高度发达
↓ ↓ ↓
第二层次:生产关系性质 原始公有制 各种私有制 公有制
↓ ↓ ↓
第三层次:经济形式
共享经济
商品经济
产品经济
↓ ↓ ↓
第四层次:运行特征
部落协调
市场调节 计划调节
第一层次反映了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把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所体现的生产力水平分为三大类型:一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极其落后的状态,二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比较发达的状态,三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高度发达的状态。
第二层次反映了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是由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是与极其落后的生产力水平联系在一起的;各种私有制生产关系(包括奴隶制生产关系、封建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与不同程度的比较发达的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公有制生产关系(包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生产关系)是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
第三层次反映了采取的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的生产关系性质又决定了社会采取的不同经济形式。原始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决定了与之相联系的是采取共享经济的形式;各种私有制的生产关系决定了与之相联系的是采取商品经济的形式;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决定了与之相联系的是采取产品经济的形式。
第四层次反映了不同的经济运行特征。与不同的经济形式相联系,经济运行也必然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共享经济这一形式决定了其经济运行的特征是部落协调;商品经济这一经济形式决定了其经济运行的特征是市场调节;产品经济这一经济形式决定了其经济运行的特征是计划调节。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四个层次的逻辑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两个逻辑公式:
公式(1):私有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市场调节
公式(2):公有制(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计划调节
从上述两个公式中可以看出,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基本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人类社会将出现私有制和公有制两类不同的生产关系,这两类不同的经济关系各有与之相联系的经济形式和运行方式。这样,私有制(资本主义)与公有制(社会主义)两种经济关系的对立,就延伸为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对立。市场调节与计划调节之所以是对立的,根源在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产品经济是对立的,而商品经济与产品经济之所以是对立的,根源在于私有制(资本主义)与公有制(社会主义)是对立的。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3页。)
“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的有用性质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直接成为社会劳动。那时,一个产品中的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个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1页。)
从上述所引用的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基本观点可以看到,他们的一个基本看法是:公有制生产关系与商品经济是相对立的,从而市场调节与公有制经济的运行特征也是相对立的。这些观点和结论,从理论上看,其假设的前提条件是明确的,分析的逻辑是严密的,理论的推理是能够成立的,因而是能够站得住的。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相对立的观点,一直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两个等号”(即把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划等号,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划等号),从理论渊源上说,就是在于马恩的这些基本思想。
二、列宁斯大林关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理论认识
列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第一个实践者。从理论设想到实践这一理论是一个巨大的飞跃。这一飞跃就其内涵来说包含着这样两个方面:一是经过实践可以检验原有理论是否正确和可行;二是经过实践才有资格对理论做出新的判断,从而去丰富和发展理论。列宁作为一个伟大的革命家和实践家,通过实践不断地修正自己的看法和认识,不断地提出新的看法和认识,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
从十月革命胜利到20世纪20年代初这不长的几年时间里,列宁领导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建设经历了“战时共产主义”和“新经济政策”两段不同的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列宁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新发展,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的问题上。列宁在进行社会主义实践的过程中认识到,在一个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要想通过消灭商品货币关系来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是行不通的。因此,虽然列宁没有能够在理论上根本解决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就是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在理论上还是认为,商品经济、贸易自由就是倒退到资本主义)。但他已经明确地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必须保留商品货币关系。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明确指出,如果一个政党试图实行完全禁止、堵塞一切私人的非国营的交换的发展,即商业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的发展的政策,“那它就是在干蠢事,就是自杀。说它在干蠢事,是因为这种政策在经济上行不通;说它在自杀,是因为试行这类政策的政党,必然会遭到失败。”(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9页。)
从列宁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到,经过“战时共产主义”和“新经济政策”的实践,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认识,这就是,在小农占人口大多数的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要在实践上取消商品货币关系是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因此,现实的社会主义必须要通过商品货币关系,才能向共产主义过渡。列宁在实践中提出的这些新思想,促使人们对原有的理论进行重新认识。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我们看来,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只有上述一点‘小小的’例外)社会主义的发展,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87页。)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看到,由于列宁的社会主义实践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还没有充分地暴露出来,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不可能有充分的认识,因而列宁也不可能从理论上解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所有问题。特别是对于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列宁只是论述了在俄国当时的具体条件下消灭商品货币关系是行不通的,因此,在实践上必须保留和发展商品、货币关系,而没有在理论上真正解决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即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相对立观点仍然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观点。
从20世纪20年代到50年代初,斯大林通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近30年的实践,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这中间,关于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的理论,是斯大林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同时,限于时代发展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也存在不少误区,这又使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走了一段弯路。
斯大林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与商品生产关系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重要的贡献。这是因为斯大林第一次从理论上论证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社会主义现实经济条件下具有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向前发展了一大步。
斯大林的理论发展首先修改了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两个条件,即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斯大林认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在并不一定与私有制联系在一起,它也可以与公有制经济联系在一起。不能把商品生产看作是某种不依赖周围经济条件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商品生产比资本主义生产有着更长的历史。那种认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统治地位已经确立,雇佣劳动制度和剥削制度已经被消灭以后,就应该消除商品生产的看法是错误的。斯大林指出,在现今的苏联,商品生产有它存在的客观经济条件。这一经济条件就是存在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两种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是不同的经济主体,它们分别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具有所有权,它们之间的交换发生了所有权的转变。因此,这是一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关系。
斯大林从社会主义存在两种公有制经济这一实际出发,论证了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具有存在的客观性,从客观经济条件这一层次说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和商品生产是可以共同存在的。这实际上已经在理论上论证了商品经济不再是以私有制为存在的条件,以两种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作为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这样,商品经济的存在就可以与公有制联系在一起,可以与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斯大林提出的这一思想,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这一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的基本问题,这就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看待商品经济的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关于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上存在的矛盾。
从斯大林的这一理论中又可以推出,在全民所有制之间交换的产品不是商品。因为它们之间的交换不涉及到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因而在本质上就不是商品,但由于又要采取商品的形式,要核算、要计价,所以在实际中是采用了商品的“外壳”。斯大林的这一“商品外壳论”思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尤其是对全民所有制经济中生产的生产资料影响更大。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的理论,包含着这样两重性: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重大发展,在理论上不再把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看作是与社会主义相对立的;二是这一理论发展又是不彻底的,他没有从理论上解决社会主义经济是否属于商品经济的问题,这又使社会主义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三、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理论认识
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是否要实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在建国初期并不成为什么问题。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社会上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公有制经济也没有占主体地位,从整个社会来看必须按照商品生产和经济规律的要求来处理社会经济关系。但是,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三大改造”的完成,整个社会的经济条件和体制状况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这新的经济条件下,如何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来认识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商品生产问题,就成为当时必须从理论上搞清楚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经过几年的运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体制存在的问题,也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和研究。
针对有些人主张消灭商品生产的观点,毛泽东指出,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倾向不要商业了。我们有些号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表现得更“左”,主张现在就消灭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违反客观规律的。他们没有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本质差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利用商品生产的重要性,不懂得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价值、价格和货币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这些表明,他们根本不认识无产阶级对五亿农民应该采取什么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一直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我们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团结几亿农民;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还要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团结五亿农民。有了人民公社,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有计划地发展。有人想立刻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制,想废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物资调拨。这样做,就是剥夺农民。对斯大林提出的商品生产消亡的理论,毛泽东特别强调,除了单一全民所有制这一条件外,还有生产力高度发达,产品极大丰富这一条件,斯大林对商品存在的条件,阐述得不完整。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可以看作是对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理论的一点发展。
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必然要涉及到的一个基本的理论问题还是关于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首先在理论上解决的就是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这一问题上实现了第一次理论创新,即确立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这一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论证了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愈越的阶段。马恩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因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可以跳过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而直接进入产品经济阶段。然而,无论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践,还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都证明这种否定商品经济,推崇产品经济的做法是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目标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确立,从根本上改变了认为社会主义可以直接进入产品经济发展阶段的传统看法,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认识回到了现实中。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经济形态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愈越的阶段。社会主义只有通过商品经济这一形式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第二,论证了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是内在统一的。在以往的社会主义实践中,虽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从来没有退出经济活动领域,但是,从马克思到斯大林,从苏联的模式到中国的体制,在理论上都是把商品经济看作是与社会主义经济相对立的,社会主义是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才保留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确立,从理论上论证了在现实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这一形式的存在是具有客观性的,是内在于社会主义经济之中的。商品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它本身是中性的,可以与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相结合。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完全可以与商品经济这一形态结合在一起,实行商品经济决不会影响到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
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中应居于什么地位、起什么作用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必须要从理论上加以解决。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循着不断扩大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范围和作用,同时缩小计划在经济活动中的比重这一思路来展开的。到了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经济活动中市场调节的比重已超过了计划调节。如果不能从理论上对市场配置资源给予明确的定位,势必影响到改革实践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另一方面,对于有计划商品经济在理解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究竟是把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理解为“商品经济”还是“有计划”,各种看法各有侧重,难以统一。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理论问题,整个改革就很难有突破性的进展。改革实践的发展,要求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的问题上实现理论上的突破。
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基本思想,在党的十四大上系统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就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和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不会改变社会主义的经济性质。这一命题的确立是建立在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基本认识的理论创新基础之上的。长期以来,在理论认识上一直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看作是与不同的社会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从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来看,任何社会都要解决好对资源进行高效率配置的问题。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计划和市场是对资源进行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它们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因而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其实质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它不涉及到社会经济性质的改变。这就明确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基本的前提。
第二,市场经济在总体上比计划经济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计划与市场作为调节经济的两种手段,它们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各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但也有自身的不足和缺陷。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存在着复杂经济关系的条件下,市场经济这一方式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和更显著的优势,因而也就具有更高的效率。从总体上说,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比把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具有更高的效率。所以,必须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不具有制度属性的,但是,它与社会主义相结合而形成的经济体制则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把发展市场经济与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并不等于搞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只有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走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从19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诞生到今天,在这1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也不断地向前发展。由马克思最早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马克思深入研究的市场经济理论,在这漫长的历史中走完了由对立到统一的历程,由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她向世界显示: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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