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词学中尊重文体的历史_宋朝论文

论词学中尊重文体的历史_宋朝论文

略论词学尊体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词学尊体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尊体”指的是推崇某一种文体的文学地位。在古代中国,词、曲、戏剧、小说在登上文坛之前或之后,都经过了“尊体”这一过程。本文略谈词体的“尊体”过程。

综观词学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推尊词体的历史。围绕着这个中心,人们对词的发源、功能、结构、意义及技法等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因此系统地回顾这一过程是不无意义的。

唐及北宋,尊体意识,无从谈起。词起源于唐代,草创之期,没有尊体意识自不难理解。敦煌所出土之《云谣集杂曲子三十首》,较多地保存了唐朝小词的面貌,从文学风格上看,民间色彩很浓,中唐刘禹锡在巴蜀一带模仿民间《竹枝词》的尝试,也说明他们对词体这一种即将兴起的文学样式还没有足够的估计,当然,在当时也无法估计。总之,词体尚未落入文人视野,“尊体”自然失去了依据。唯五代时期欧阳炯序《花间集》,语气较为欣赏,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花间集》的作用和美学成就,前人多未能看到这一点,直到最近,才有人稍稍为之辨析(注:《花间集序》的词学观点及《花间集》词,贺中复《文学遗产》94年第5期。),但欧阳炯并不是有意识的推尊词体, 他仅仅把词当作酒席间的一种“娱宾遣兴”的凭借而已。对词这种娱乐功能的定位,是自唐五代至北宋人们对词的普遍认识。陈世修(宋初人)为《阳春集》作序时说:“所以娱宾遣兴也”;小山词后记(或认为是小山自序)云:“试续南部诸资绪余,作五七字语,期以自娱”,明确地标榜作词乃继承晚唐五代《花间集》的路子,目的是娱乐;《复雅歌词》所载鲷阳居士序亦云:“咀味于朋游尊俎之间,以是为相乐也。”这是词的“天然生长期”,不事雕琢和苦苦构思,全凭花前酒边遣兴而来,完全没有作诗读史时的那种庄严态度。宋人笔记中记载韩琦“坐则读史,卧则读小说,如厕则阅小词”,词体的地位,可见一斑,从宋人称词为“小词”这一点也可仅映出当时人对词体的态度:李清照《词论》云:“晏元献、欧阳永叔、苏子瞻学际天人,作小歌词……”又云:“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汉,若作小歌词,则人必绝例”《雪浪斋日记》所引晏几道、王安石、黄庭坚等人词皆称为“小词”(见《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十九)。这“小”字,不但是指其体制短小,而且还含有一种轻贱之意。“小词”一语,很能体现北宋人对词体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什么“尊体”可谈的。终北宋一朝,稍稍有“尊体”意味的现象有三:其一为东坡词的创作,其二为周邦彦词的创作,其三为李清照的《词论》。东坡以诗人性情写词,宋人已指出其词似诗(注:陈应行《于湖先生雅词序》,陈氏云:“苏子瞻词如诗,泰少游诗如词。”(《景刊宋金元明本词》本)。),他确实为词体增添了新的血液,开辟了新的词境;邦彦写词在柳永平铺直叙的基础上,又寓以宕跌之构思,遂开“层折转深”一路,使词在创作上走到了新的天地;李清照早岁所作《词论》标举词“别是一家”,颇有维护词体本色的意味。但就以上三种情况来看,并没有摆脱词为“艳科”的束缚。东坡所谓“豪放词”才十来首,所占比例不大;邦彦词依旧是儿女私情的另一种表现;易安《词论》中言及词必称“小词”、“小歌词”。在最大意义上,他们的创作成就或论述,只是尊体的“前奏”,本身并非“尊体”的行为。究其原因,乃是他们关于词体的观念仍承袭五代宋初的结果。

将及南宋,尊体意味较北宋有所增强,表现在如下三方面:一是提倡复雅,以“风人之旨”解词,把词体上接《诗经》、《楚辞》,如罗泌评欧阳修词(注:《六一词跋》(《百家词》本)。);二是扩大词的题材范围,增加词的表现功能,无一不可借词抒发之;三是走上典雅精工之路,文人趣味增加。以上努力,不管是否真正达到了“尊体”的目的,但词的功能、表现较以前确实丰富多了。应该说,是词体的一大进步。

不过应看到,南宋人在词的创作上虽有了一些尊体意识,但这种意识的觉醒程度是十分有限的,在观念上“以词为小道”、“诗尊词卑”等仍困扰着他们,这个观点与北宋人在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表现之一是南宋人(跟北宋人一样)作词是以“余事”的游戏态度为之的。关注《题石林词》云:“(叶梦得)以经术文章为世宗儒,翰墨之余作为歌词”;胡寅《酒边集》后序云:“文章豪杰之士,鲜有不寄意于此者,亦自扫其形迹,曰:‘谑浪游戏而已也’”;孙兢序竹坡长短句云:“至其嬉笑之余,溢为文章,清丽婉曲,是岂苦心刻意而为之者哉!”;强焕(南宋人)《题周美成词》云:“文章政事,初非两途,学之优者发而为政,必有可观;政有余暇,则游艺于歌咏者,必其才有余辨者”;罗泌跋欧阳修《近体乐府》云:“公吟咏之余,溢为歌词,有《平山集》盛传于世。”可见宋人心目中,词“为诗人余事”的观念很强。“诗人余事所作也”这就是南宋人关于创作词的看法,究其实质,与北宋人视词为“小词”没有本质上的变化。表现之二:在对待词的态度上的矛盾心态,亦可见南宋人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尊体意识。宋人在编辑自己的文集时,一开始往往不把词编进去,如欧阳修等。关于这一点,近人有所论述(注:邓魁英《宋人对词学的贡献》,《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第10-13页。),此不赘述。其实黄丕烈早就觉察到了这一点,他注意到宋人文集或诗集往往不与词集合刻,如《淮海集》(注:黄歪烈《淮海居士长短句跋》,(《强村丛书》本))。陆游开始也没有把词集编进诗集,直到晚年刊自己的全集时,才叫陆子遹把词刻人。南宋起,人们在编诗集时,加上一个类目,称为诗余,即把词作为“诗之余”而附在诗集后面。由“诗余”一名,亦可看出南宋人对词体的态度(注:施蛰存著《词学名词释义》,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3页。)。更明显的现象是:词人对自己的词既鄙视之,又喜爱之,不忍其湮灭,此表现之三。如王炎《双溪诗余自序》就曾把自己的词比作为鸡肋。鸡肋者,食之无肉,弃之可惜也。赵以夫自序词集时也说:“奚子偶于故纸中得断编,又于黄玉泉处传录数十阕,共为一编。余笑曰:‘文章小技耳,况长短句哉!今老矣,不能为也。因书其后,以识吾过。”陆游自序词集时也说:“予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今绝笔已数年,念旧作绝不可掩,因书其旨以识吾过”。矛盾心态跃然纸上,从上所引用事例来看,这种矛盾心理具有普遍性。词体在南宋人心目中的地位可知矣!

据我们看来,只有到宋元之际,诗人们才有意识地推尊词体,代表人物是张炎。所著《词源》一书,从音乐与文学技法两个角度谈词体,颇合词体实际。他第一个把词体当作研究对象,并终身事之不倦。元明之际,没有人能全面继承他的事业。倒是有些人从另外角度来推尊词体。如元代叶曾在延祐年间序《东坡乐府》时说:“今之长短句,古三百篇之遗旨也。东坡先生以文名于世,吟咏之余,乐章数百篇,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真得六义之体。”明代人多把词与《诗经》等拉上关系,实承叶曾之衣钵;而叶曾之前,把词与《诗经》等古老的文学源头拉上关系的人也有:南宋胡寅为向子湮《酒边集》作序时说:“词曲者,古乐府之末造也;古乐府者,诗之旁流也;诗出于离骚楚辞;而骚辞者,变风变雅之怨而迫,哀而伤者也”。词就通过这种多层亲缘关系与《诗经》攀上亲戚,真有点“五百年前是一家”的味道。不过胡寅的提法,在当时属“大胆的假设”,空谷足音,鲜有反响。

由此可知,直到宋末元初,完全意义上的“尊体”意识(指对词而言)才树立,标志是把词与《诗经》这一古老的中国文学的源头相衔接,并激起响应。在南宋也没有完全的词学“尊体”思想。诗尊词卑的观念一直盘踞在人们的脑海中。相应地两个矛盾无法得到圆满的解释:一是推尊词体与维护词之本色的矛盾,二是词体创作与词人词学观念的矛盾。前者的原因可以这样来解释:关于词体的审美或纯娱乐的观念,从北宋中期起,由于儒家政教诗学理论的渗入,渐渐有了变化,特别是北宋末年的大乱,异族入侵,民族危机唤醒了人们的爱国意识,于是诗人们(同时也是词人们)便以诗歌眼光来看待词体,正如本世纪民族革命战争中的文艺都要为现实服务一样,任何“纯文学”的观念在这种气候中显得格格不入。当时情况也是这样,以“纯美和娱乐”为本色的词体逐渐增加了社会实用的因素,以诗的标准(特别是内容方面)来要求词,一方面,词体的功能扩大了,社会作用提高了,词体始尊;另一方面,词先前那种本色逐渐退出,词体在改变自身。这样,就构成了矛盾。这个矛盾怎样更好地调节,在美学功能与社会实用功能之间怎样恰到好处地处理,在词学界一直未能摆平。大而言之,在文学史上,这样的矛盾也没有解决(盛唐气象只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了这个理想)。从哲学角度来看,这也是人类自身不可解决的矛盾——纯审美追求的超越与现实不可跨越之间的矛盾。所以后一对矛盾即词人创作与词体观念之间的矛盾实际上也就包括在前一对矛盾之中了。谢桃坊、吴熊和二先生指出的“宋人二重性格说”庶几可解释此矛盾欤(注:谢桃坊《中国词学史》,巴蜀书社,1993年版第13-17页。)

明代词学、学界多目之为“中衰”,但并不是说,明人于推尊词体一无是处。诚然,明人以香弱、媚艳为词体之本性;创作上无特色;且以《花间》、《草堂》为模范对象;理论方面总体上没有突破宋人成就。但就尊体而言,明人也有自己的见解。明人推尊词体,其一是词体溯源至六朝乃至诗经;其二是以情定文之高下来肯定词体。

明人把词体上接六朝乃至诗经,前者为宋王灼、胡寅等开启先河。王灼《碧鸡漫志》说:“故有心即有诗,有诗则有歌,有歌则有声律,有声律则有乐歌”;罗泌为欧阳修作序时也提到过相近的观点。这是从词体发生学角度,把词体接于诗之源,仿佛暴发户造家谱,目的是表明来头不小从而抬高自己。把诗与词接在同一源头上。自然就把词的地位提高了。到明代,自杨慎开始,把词的源头追溯到《诗经》或六朝的话语越来越多。如王世贞《艺苑卮言》云:“盖六朝诸君臣,务裁艳语,默启词端,实为滥觞之始。”杨慎《草堂诗余序》,张綖《诗余图谱》,何良俊、沈际飞等《草堂诗余序》等等,均持大致相同的说法。清人批评明代词学甚力,殊不知实受惠于明人者不少。浙西派把词与《诗经》大义拉上联系,常州词派更从《易经》中寻找词的源头,实承明人而来。

明人推尊词体的另一条途径是:以情作为衡量文学作品高下的标准。明人崇尚情,情高于一切,而宋词是最适于抒情的文体,这样,词的地位自然很高了。在明代,复古思潮很盛,盛极则反,主情思潮也同样盛行于文坛,盖事物总处于矛盾对立的运动之中,有正必有反,此事物之辩证法也。故主情之说与理学和复古思潮同时盛行于明代是可以理解的。具体在词学上,就是以浅俗和香弱为词体正宗,王世贞宣布:“宁为大雅罪人”也要认为艳词为词体之正宗。《艺苑卮言》附录云:“故词须宛转绵丽,浅至儇俏,挟春月秋花于闺赡内奏之。一语之艳,令人魂绝;一字之工,令人色飞,乃为贵耳。至于慷慨磊落,纵横豪爽,抑亦其次,不可作耳。作则宁为大雅罪人,勿儒冠而胡服也。”又说“温飞卿作词曰《金荃集》,唐人有词集曰《兰畹》,盖取其香而弱也,然则雄壮者固次之矣!”态度极其鲜明:以香艳为第一等,以雄壮豪放者次之。张綖“按词体大略有二,一体婉约,一体豪放。婉约者欲其词情蕴藉,豪放者欲其气象恢宏。盖亦存乎其人……大抵词体以婉约为正”(《诗余图谱·凡例》),把诗体正变说引入词体,较前人有所深入。宋人曾记载法秀和尚劝山谷勿作艳语,否则会堕犁舌地狱,俞彦《爱园词话》为之辩护说:“……可笑也,绮语小过,此下尚有无数等级罪恶,不知泥犁下那得无数等地狱。髡(指法秀和尚——引者注)何据作此诳语,不自思当堕何等地狱耶?”足见其为艳词辩护的勇气和态度。

应该说,明人对词体的认识,较清人更符合词体的本来面目。上溯词源于诗经六朝未尝不可,而以情的标准来评价词更是颇为中肯的见解。词之为体,要渺宜修,婉约实其所长,豪放固其所短。诗词分担不同的抒情内容,有其合理性,到若强合二者,以诗道规范词体,屈之固甚。但明人尊体,于后世影响并不大,反遭清人唾弃,是知欲从“本色”角度来推尊词体非可行之道。清人对词体本性并没有真正把握,在某种程度上,乃是对词的曲解,然而在推尊词体方面却成绩斐然。这反映出传统诗教“载道”、“言志”观念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根深蒂固。

清代词学,尊体达到空前高度。首先,从创作角度来讲,据叶恭绰在三十年代编清人词集时所作的统计,清代词人,共2000余人,几乎比宋代词人还多。如果不是词体在人们心中地位大有提高,则这样多词人的出现恐怕难以解释得通;其次,清人研究词学,不以小道视之,而是作为一种严肃的学问来对待。“词学”一名,出现于清代恐非偶然,此又为清代尊体之一大表现;再次,清人从诗词同源合流上驳斥诗余说来推尊词体。

词源于诗,此说起自南宋,明人多持此说,清人承之而有所发展。与明人相比,在“词源于诗”一说上,其形似而实异。明人主情,言六朝及诗经多从“情”字入手,清人重诗教,言及诗经等传统文学,多以“载道”“言志”理解之。“志”是封建伦理化的儒家思想。故曰明清形同而其神实异也。王昶《国朝词综·序》云:“盖词实继古诗而作,而诗本于乐,乐本于音……词以继乐府之后,不知者谓诗之变,而其实诗之正也。”词第一次被推上了正统地位,风光无限。康熙《御制选历代诗余序》云:“诗余之作,盖自昔乐府之遗音……古帝舜之命夔典乐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咏,律和声’,可见唐虞时即有诗,而诗必谐于声,是近代倚声之词,其理固己寓焉……其于古者依永和音之道,洵有合也,然则词亦何可废(注:吴熊和《唐宋词通论》,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此语最能代表统治阶级对词体的理解,对词体的地位评价是很高的。汪森《词综序》曰:“自有诗而长短句即寓焉。《南风》之操,《五子》之歌是也;周之《颂》三十一篇,长短句居十八;汉《郊祀歌》十九首,长短句居其五;到《短箫铙歌》十八篇,篇篇皆长短句,谓非词之源乎?”欲尊其体首贵其源,宋明以来思路。以长短句判词之源在理解上虽有错误,但其推尊词体的意图还是很可贵的。其它如毛先舒《填词名解略例》持论与王昶也大致相似。清人急欲把词续上古之诗,意在破明人“诗余”观念。而清人破明人“诗余”的着眼点是批评《草堂诗余》。盖清初之人,身怀家国之恨,痛恨明人空疏误国。在词学上,便是反对明人的浅俗香艳。而《草堂诗余》正是明人捧为楷模的范本,于是批评草堂便在情理之中了。

具体来说,清代有三派于推尊词体最有影响。一是金圣叹以评小说戏曲的方法来评宋词,注意探讨作者的创作心理,细致地分析章法结构,既有夹评,又有尾评,又能从整篇作品出发进行全面具体的艺术分析,完全是评小说戏曲的方法。然金氏移花接木,妙笔生花,遂开词评新境界,能使读者在理解字句的基础上进行艺术欣赏从而获得艺术享受。周济、陈洵、陈世混、谭献等多承之;直至近代,俞陛云、夏承焘诸人仍受其影响;时下流行的赏析书、赏析辞典之类,实兆始于此。

另一派对推尊词体有影响的是浙西词派,曹尔堪《锦瑟词序》云:“以词学为小技,谓欧苏非伟人乎?”逻辑上虽有毛病,但其欲推尊词体的愿望却是美好的。朱彝尊《红盐词序》云:“词虽小技,昔之通儒钜公,往往为之。盖有诗之难难者,委曲倚之于声,其词俞微,而其旨益远。盖言词者假闺房儿女之言,通之于《离骚》《变雅》之义。”宋荤《瑶华集序》中认为:古之圣人悬六经垂教而独乐不传,但于词中可求六经之一乐。朱氏之言,颇有“罗织”之嫌,闺房之言通于骚雅之义,非深文周纳而为何?宋氏之言,大言不惭,欲于宋词中求古圣人之乐,无异于痴人说梦。盖明人空疏尚有灵气,清人自诩“实事求是”而实多臆断无稽之谈,貌似博学而实则游说无根。可奇怪者,朱氏、宋氏此言一出,皆大受欢迎。词体虽尊而理解实误。自此浙江风行天下,词学号为中兴。先著《词洁》标举“雅洁”,与浙派“醇雅”差近,厉鹗、查为仁完成《绝妙好词笺》以期振兴词道,其旨归则一:词通于儒家之大义。然浙派词人对词体本性实无所解:从长短句着眼,把词上续诗经;从音乐着眼,上续儒家制礼作乐的古老理解,似乎这样一来,词既源于我国最早的文学传统,又符合历来统治阶级礼乐教化之治的要求,词体可谓尊荣矣!不能复加矣!其实都是误解:前者误解词体长短句与诗经中的长短句在声律上的本质差别;后者把词所体现的通俗音乐即燕乐(宴乐)与古老的礼乐混为一谈,其空疏不学不下明人。浙派词论中,较有意义的地方是:从文学本位来认识词体的价值,即认为诗与词分途发展后,词体分担了诗体的部分功能。这也考虑到了词自明代起实质上变成了“格律诗之一种”这一客观事实。当然,在这个角度上所理解的词便不是宋代本来意义上的词了。“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信然。

清代推尊词体的另一派是常州词派。始自张惠言。张惠言本人是著名的经学家,尤精于易学,所以他理解的词,是经学家眼中的词。其论曰:“传曰‘意内言外谓之词’,其缘情造端,兴于微言以相感动。极命风谣里巷,男女哀乐,以道圣人君子幽约怨悱不能自言之情,低徊要眇以寓其致。盖《诗》之比兴,变风之义,骚人之歌,则近之矣!”细揣张氏之言,几乎要认为词比诗经更早更符合中国文学传统了。他站在经学家的立场上,对词的含义作了重新阐述,以便让词跻身正统文学而毫无愧色。虽然张氏素不解文学,虽然他从根本上误解了词的本质,但他的主张确实客观上起到了推尊词体的作用。张氏之后,继之者多从词的社会意义来谈词,使词学研究进入了更广阔的社会背景领域,杰出的代表人物是周济。周氏推尊词体不从儒家说教而来,而是从文学自身的客观的社会意义来理解词体的社会功能。正是他在《介存斋论词杂著》中第一次提到“尊体”一词。他的词论的最大特色在于:词中寻找时代特色,时代精神,因此他的词论能代替张惠言的词论,振兴常州派词论;也反映了鸦片战争前一种普遍的社会思潮,得到了人们的欢迎。

为什么清人对词体有这样一些奇怪的理解?谢桃坊先生在所著《中国词学史》一书中第133 页云:“在其深层意义上是反映了当时汉族士人隐密而特殊的政治意图。他们试图从词这种含蕴的文学样式来曲折而巧妙地表达满清统治下的复杂的思想情感,发现词体是最理想的形式,于是在新的文化条件下改造并利用了它。”此说承龙榆生而来。

近代王国维,跳出既往“尊体”思路,提出了“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论断,以宋词为宋代一代之文学,遂使尊体达到最后阶段,词体之尊,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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