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经营权开放后的出口竞争秩序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营权论文,秩序论文,外贸论文,竞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贸易经营权开放与出口竞争秩序:一个现实问题
随着中国逐步履行入世承诺和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外贸经营权进一步开放,这势必会使出口竞争秩序问题越来越突出,而出口竞争秩序归根结底是产业组织问题。根据产业组织理论的结构—行为—绩效范式,外贸业的市场结构决定外贸企业的市场行为,而市场行为又直接决定外贸业的市场绩效,尤其是出口绩效(如出口额、市场份额、创汇、利润、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等)。建立有效、有序的外贸产业组织,有利于提升中国外贸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当前,中国外贸业正处于由垄断走向竞争的过渡时期,竞争不足和无序竞争并存是该时期的一个显著特征。垄断经营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对外贸易的基本特征。在该体制下,只有少数专业外贸公司才有资格从事外贸业务,且各专业外贸公司间都具有比较明确的业务分工。因而,就竞争关系而言,当时的外贸经营企业不存在彼此间出口份额竞争,只存在与国外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市场份额竞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外贸体制也实行了相应的市场导向改革,对外贸易垄断经营的格局开始瓦解。入世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外贸体制改革,将彻底打破对外贸易垄断经营格局。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入世后三年内,中国将全面实现进出口依法登记制,彻底结束审批制。从理论上来说,届时,中国大部分企业都可能依法取得外贸经营权。外贸经营由垄断走向竞争,是中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这有利于促进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大大增加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在破除传统体制下的外贸垄断的过程中,无序竞争悄然滋生。这种无序竞争主要表现在出口贸易的相互倾轧、低价竞销上,它对中国出口贸易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正日益显现。这不仅会大幅度减少贸易所得,而且极易招致其它国家的倾销指控,导致中国产品在相关国家市场份额的降低,甚至完全丧失国外市场。据统计,1992~2000年,对华反倾销案件达316件,至少影响中国出口10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全球反倾销泛滥的最大受害国。这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中国企业间的无序竞争、竞相压价出口是重要原因之一。无序竞争已危及中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随着中国外贸经营权的进一步开放和贸易自由度的进一步提高,出口无序竞争的矛盾势必会更加突出。
无论是竞争不足,还是竞争无序,都反映了中国外贸产业组织的内在缺陷。构建合理的外贸产业结构,规范外贸经营企业的市场行为,建立有序、高效的竞争格局,是获取理想的外贸绩效的基础。
二、市场结构分析
产业结构取决于产业的进入和退出壁垒。在中国外贸业,决定其市场结构的主要是进入壁垒而非退出壁垒。产业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规模经济、产品差异、成本差异和行政法规。而中国外贸业的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和成本差异均不明显,构成进入壁垒的主要是行政法规。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度导致对外贸易的垄断经营。随着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进入壁垒也随之降低,拥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数量增长较快,竞争的加剧就成为一种必然。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使中国外贸业结构发生了两个显著变化:一是随着更多的中小企业拥有外贸经营权,中小企业出口份额上升至中国出口总额的60%,尤其是许多大宗出口产品,如服装、手工艺品、五金工具、轻工纺织等,主要靠中小企业提供,绝大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也是中小企业。二是近年来中国外贸业的市场集中度逐年降低(见表1),出口额最大的10家外贸经营企业的市场集中度由1992年的22.7%猛降到1999年的5.49%。市场集中度的这一巨大变化折射出了中国外贸产业由垄断向竞争转换的巨大进展。但从市场竞争关系来考察,市场集中度过低不利于竞争秩序的有效建立和规范。
外贸经营权放开所引致的结构变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会促进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但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导致出口贸易的无序竞争和贸易条件的恶化,从而导致中国福利的降低。前者的积极效应已由中国的外贸发展实践得到了证实,即外贸经营企业的数量增加与出口增长具有正相关关系。后者的消极效应也已经在经济理论上得到证明,即拥有外贸经营权的厂商数量越多,整个行业的出口就越多,但会减少每个厂商的出口,降低出口价格和每个厂商的出口利润,从而降低一国的福利(Church,2000)。
三、市场行为分析
外贸业的市场结构决定了其市场行为和绩效。外贸经营权放开所引致的市场结构变化,一方面强化了外贸出口企业的正极市场行为,如竞争意识和市场观念的增强、贸易方式的创新、出口额的增长等。另一方面,也诱发了外贸出口企业的负极市场行为,主要表现是出口的无序竞争,而无序竞争又是与企业在市场引导机制和约束机制缺失的情况下策略选择的合成谬误相联系的。
(一)目标市场选择策略的合成谬误
香港、美国、日本、欧盟、东盟、韩国等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就单个企业而言,选择上述市场作为目标市场无疑是合理的选择。但当上述市场成为绝大多数出口企业的共同选择时,就发生了合成谬误,极有可能导致互相残杀。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对上述6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之和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在80%以上。其中,位居中国出口市场前3位的一直是香港地区、美国和日本(先后次序各年有所不同),中国对前3位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之和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在55%以上,而同期三者的出口贸易额之和占世界贸易额的比重不超过25%。从中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市场分布来看,市场集中的情况更为明显。如表2所示,服装、纺织品、鞋类、玩具、塑料等5种主要的出口产品,2000年对前6位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之和占各产品总出口额的比重达60%以上。
表1 中国外贸业出口额最大的10家企业市场集中度变化状况
数据来源:《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及外经贸部公布的数据。
表2 2000年中国主要出口产品出口市场分布表(%)
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第五位 第六位
合 计
服 装31.9 18.3
13.3
3.2 3.0 2.572.2
纺织品31.1 11.0
6.7 6.6 3.0 2.360.7
鞋类
50.0 9.6 5.0 3.5 2.1 1.972.1
玩具 53.5 14.3 5.1 4.4 3.7 1.982.9
塑料 32.5 18.7
9.4 4.2 3.7 3.271.7
资料来源:2001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
出口市场的过于集中,使得出口企业只能在有限的目标市场进行残酷的竞争。尤其是当主要进口国对该产品的需求状况发生变化或经济不景气时,该产品的出口数量和价格就会随之发生很大的波动,容易引起低价竞销,这不仅影响了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是导致中国出口产品经常被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调查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产品定位策略的合成谬误
中国在劳动密集产品以及部分自然资源密集产品(尤其是中低档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就单个企业而言,选择资本和技术要求不高的劳动密集或自然资源密集产品出口无疑是正确的选择。然而,这种产品策略一旦成为一个行业大多数企业的共同选择就产生了合成谬误。近年来,虽然中国实施了“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也有了较大的增长,但以劳动密集和自然资源密集的同质产品为主导的出口产品结构并未根本改变,并且“低档货”的形象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这既反映了中国企业创新能力的不足,又反映了产品定位的趋同。以中国最具代表性的服装加工出口为例,企业利润率不到2%,出口服装的单位创汇不到4美元,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和产品定位的雷同、使中国的出口企业普遍出口中低档产品,其结果是,一方面加剧了价格竞争,另一方面降低了进入产业的技术壁垒,致使大量仿冒产品充斥市场,加剧了中国外贸出口的无序竞争。
(三)出口企业竞争策略选择的合成谬误
“以量取胜”、“以廉取胜”一直是中国大多数企业的经营指导思想,在经营策略上,这种思想就体现为“低成本竞争战略”和“无差异化经营策略”。就单个企业而言,竞争策略本身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是否合适之分。但就整个行业的大多数企业而言,如果某一竞争策略成为共同的选择,则该策略就成为下策。竞争策略的雷同主要体现在竞争手段的雷同上。价格几乎成为唯一的竞争手段。竞争的结果必然使出口企业处于囚徒困境的纳什均衡:出口价格不断降低,利润趋于零。据有关部门统计,2001年中国出口了40.72亿双鞋类,出口额100.96亿美元,每双平均不到2.5美元,远低于意大利、韩国、巴西,甚至低于越南。2000年共出口手表8.9亿块,创汇9亿美元,平均每块手表约1美元(张毅,2002)。
如果缺乏制度和组织的创新,上述合成谬误及由此导致的不良结果将随着外贸经营权的进一步开放而日益加剧。
四、制度环境分析
出口企业的行为和绩效不仅取决于市场结构,还受到制度环境的约束。在现阶段,对外贸产业组织产生直接约束的制度因素主要是行业约束协调机制和政府的竞争政策,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制度环境还有待改进。
(一)约束协调机制残缺
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但相应的约束协调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使出口竞争处于几近自发竞争的状态。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具体表现为:一是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由过去单一的国有企业从事外贸经营转变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共同从事外贸经营,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中国外贸业的主导力量,私营企业成为迅速成长的生力军。据统计,2000年国有企业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46.7%,外商投资企业占47.9%。二是经营主体形态多样化,由过去单一的流通型外贸企业发展到生产型、研究开发型外贸经营企业等多种形态并存。
经营主体多元化加剧了出口竞争,有效的竞争需要有健全的约束协调机制作保障。在传统体制下,市场、价格、数量的协调和出口行为的约束主要靠政府,现在则应主要由企业自发组成、自愿参加的行业协会、商会这样的中介组织来承担。在美国对外贸易发展史上,为避免出口企业间无序竞争并促进美国出口的健康发展,美国政府于1928年通过立法建立Webb-Pomerene协会,其主要职能是对成员企业在出口市场、定价、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协调。目前,像Webb-Pomerene协会这样的行业中介组织在西方国家的对外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中国的这类中介组织存在较严重的组织不健全、定位不准确、功能残缺等问题,对市场和厂商行为的约束协调功能极其微弱,出口商之间几乎处于自发竞争状态。中国出口市场的无序竞争,折射出了中国外贸产业约束协调机制建设的严重滞后,这无疑是不利于中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的。
(二)外贸业竞争政策目标的偏差。
在制定和实施外贸业竞争政策过程中,指导思想存在一定的偏差,在注重反垄断的同时,对无序竞争行为及其负面结果估计不足。正统的经济学理论一直坚信,强化竞争可以增进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受经济理论的影响,各国政府在制定法律和经济政策时,也倾向于强化竞争,限制或禁止与竞争相对立的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中国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外贸业竞争政策时,一方面考虑到垄断是传统外贸业的本质特征,反垄断是本质要求,另一方面不自觉地受正统经济学理论的影响,把反垄断作为外贸业竞争政策的核心,对无序竞争行为及其负面结果预计不足。这种政策导向无疑放任了无序竞争行为。
五、建议
针对外贸经营权开放后所带来的出口竞争秩序问题,拟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一)设置适度的准入标准,优化市场结构
优化外贸业的市场结构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设置和保留一定的进入壁垒,适度控制外贸经营企业数量的过快增长。对于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行业,规模经济本身就是进入壁垒,可以完全放开外贸经营权;对于不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行业,可以适当考虑设置行政性壁垒,防止厂商的过度进入。二是对现行的外贸企业进行组织创新,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大力提高外贸产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集中度,遏制出口贸易过度分散、无序竞争的倾向。外贸企业组织创新的根本途径是以大型生产型外贸企业和流通型外贸企业为核心,以市场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建立出口企业集团。集团化组织、规模化经营是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基本方向。据统计,2001年全球6.3万多家跨国公司的年销售额超过14万亿美元,控制了全球产出的近50%、世界贸易的60%和技术转让的70%。中国外贸企业小而散的组织状况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为此,需要对中国的外贸企业实现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以大型出口企业为核心,通过相互参股、资产重组和联合购并等方式,形成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复合型经营体系,向着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打造中国的出口企业集团。
(二)引导出口企业调整策略选择,避免合成谬误的重演
首先,应引导出口企业调整目标市场战略,积极推行多元化市场战略。多元化战略就是在巩固香港、美国、日本、欧盟、东盟、韩国等六大传统市场的同时上,积极开拓中东、俄罗斯、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俄罗斯是一个资源丰裕的经济大国,中俄两国的经济具有较强的互补性,随着俄罗斯经济的恢复增长,中国产品在俄罗斯势必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中东和拉美市场在需求上与中国市场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中国产品在这些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在需求,只要中国出口企业重视对这些市场的开发,潜心研究其需求,恰当运用市场拓展战略,就可以扩大在上述市场的份额。非洲市场具有较大的进出口贸易空间,从贸易结构上看,由于非洲的加工业能力很低,多数国家的制造品靠进口维持需求,高技术产业产品更严重依赖海外。虽然市场购买能力有限,但只要选择有针对性的产品仍然能取得不俗的出口业绩。
其次,应引导出口企业调整经营战略,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实现经营策略由“雷同化”向“差异化”的根本转变。一是应摈弃“以量取胜、以廉取胜”的观念,进一步确立“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思想,增强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改善出口产品结构,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熊彼特认为,垄断是创新自然滋生的基础。因此,从产业组织的角度而言,要增强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就必须容忍一定程度的垄断,即提高市场集中度;二是出口企业应摈弃“无差异化经营策略”,实行“差异化经营策略”。“差异化战略”是指在对国际市场进行科学细分的基础上,企业为自己寻找与众不同的目标市场,根据特定目标市场的需求特征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并实现占领市场、获取满意利润的目标。海尔公司在美国冰箱市场的成功经营就是一个很好的注解。1998年,海尔公司按照冰箱和冰柜的大小对美国冰箱市场进行细分,抓住了美国家庭小型化的趋势,把被众多公司忽略的170升以下的冰箱市场作为目标市场,并运用相应的营销组合策略,成功地占领了该市场,当年的市场占有率即达25%。
(三)加强行业中介组织建设,健全约束协调机制
如果行业内部厂商间实行有效协调约束,则中国的出口企业就可以获得市场势力,不仅可以维持较满意的出口价格,而且可以获得满意的出口利润。
商会等中介组织是协调、约束和规范出口企业行为的主要角色。从西方国家行业中介组织的发展来看,其主要职能是:(1)协调职能。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规范竞争关系。(2)服务职能。为成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3)信息职能。就中国目前的行业中介组织而言,首先要使这些中介组织真正成为外贸企业自己的组织,代表自己的利益,淡化行政色彩;其次,要健全和完善其职能。从产业组织的角度来看,中介组织应以服务为根本,以协调约束为重心,树立其权威性,增强其约束力,承担起维护经营秩序、保障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责。
(四)修正外贸产业政策目标
在注重反垄断的同时,应充分重视反无序竞争,实现有效竞争目标。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垄断并不必然使社会福利受损,相反,无序竞争却会使社会福利受损。行政垄断和无序竞争并存的二元结构是目前中国外贸业的基本特征,这种市场结构以及相应的企业行为,是影响中国外贸业绩效的重要原因。因此,依照合理的市场竞争结构标准设计并实施产业组织政策,实现外贸业的有效竞争,对于改变中国目前外贸业中的无序、低效率状况以及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外贸业竞争政策的目标应是:整合市场结构,鼓励外贸企业的规模经营,适度提高市场集中度,强化行业的约束协调,实现产业的有序、有效竞争,提升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