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冷战后世界民族主义的若干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主义论文,战后论文,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许多角度看,民族主义也许是最为成功的政治信条,它在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对世界的变迁和重塑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使许多明确而系统的意识形态相形见绌”。 (注:AndrewHeywood ,Political Ideologies:An Introduction,New York 1992,p.136.)冷战结束前后,民族主义再度以多样化形式释放出变革世界的巨大能量,并成为影响世纪之交国际政治的重要因素。当前,与国际格局转换相伴的世界性民族主义浪潮的巅峰似乎已经过去,并呈回落之势。但是,这次民族主义浪潮给世界留下的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反思和思考。本文试图就如何估价冷战后世界民族主义及其未来趋势略抒管见。
民族主义是一种错综复杂的历史现象。由于其依存的载体不同、形式多样、发展程度不平衡、功能复杂,因此对其进行评估与界定并非易事。
“推动当代民族主义运动前进的矛盾是纵横交错的,动因也是复杂多样的。由于矛盾性质的不同和动因的差异,规定了当代民族主义的‘质’也是不同的,发展和嬗变的方向也是有别的,其所起的历史作用也是相异的,充分显示了它的复杂性。”(注:程人乾:《当代世界民族主义纵横谈》,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8年第3期,第56页。 )从历史的角度看,“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的基本主张是一个族体应享有从自治直到独立的程度不等的权利,而一个现代民族即国族(nation)则享有建立民族国家的权利”。但民族主义又具有巨大的弹性,“当民族主义主张民族国家向外扩张,侵略、占领、统治和掠夺别的民族和国家的时候,它就变成了民族扩张主义或民族沙文主义;当民族主义主张民族国家对内灭绝、歧视、强制、同化少数民族,压制他们要求民族平等和享有基本的民族权利的愿望的时候,它就变成了大民族主义;当民族主义主张民族国家内已经享有或者有可能争取到民族权利的少数民族以及势均力敌的若干主体民族单独建立民族国家的时候,它就变成了民族分裂主义;当民族主义主张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在宗教共同体、传统文化共同体、语言或语族共同体、种族共同体、地理单元的基础上形成联盟、邦联甚至统一国家的时候,它就变成了泛民族主义”。(注:宁骚:《民族与国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89~90页。)上述民族主义形式在冷战后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且其形成原因复杂。究竟应怎样看待冷战后纷繁复杂的民族主义及其发展趋势?由于冷战后的世界民族主义无论就其原因和后果来看,都主要反映在国际关系和民族国家的构建这两个层面,因此本文主要从这两个层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从国际关系层面看冷战后的世界民族主义
冷战后世界民族主义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从冷战后民族主义给国际社会造成的后果看,其非理性又大于其合理性。之所以说它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是因为长期以来,国际格局、国际秩序在处理民族和国家关系上的不合理性造成了冷战后民族主义产生的深刻历史原因。冷战体制长期压抑和控制了民族矛盾,使其长期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和调整,冷战后这种矛盾以非理性的民族主义形式突发性地表现出来。尽管人们都倾向于认为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具有消极性和破坏性,但是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观察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则不难发现,它在客观上是长期以来在国际关系和民族关系上所积累的矛盾的总爆发,并通过对国际关系和民族关系的调整而形成了新的国际关系与民族关系格局。尽管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多诉诸于非理性的乃至暴力的方式来变革国际关系和民族关系,并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在苏联和东欧地区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但这也正是为改变长期以来国际关系的不合理性而付出的沉重代价。
可以说,冷战后世界民族主义的兴起是对现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历史反动。
从世界经济的角度看,在国际经济关系层面,民族主义主要表现为以国家为载体的经济民族主义。西方的发展经济学认为,“最简单地说,经济民族主义是指国家的这样一种愿望:在世界经济范围内掌握本国的经济命运,以及在本国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决定谁可以开发自然资源,谁可以参与各经济部门的活动”。它是“某一政治制度对其地理疆界范围内经济资源的开发,实行国家或私人控制的过程。它是国内资源由本国经济控制取代外国和多国控制的过程”。 (注:James
Patras,Latin American Dependence to Revolution,New York,1973,p.107.)实质上,当今世界的经济民族主义主要表现为发展中国家摆脱依附与控制,实现自主发展,建立世界经济新秩序的斗争。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的兴起是与世界经济生成的野性方式和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存在密切相关的。世界经济体系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际化而形成的,资本原始积累和殖民扩张使世界划分为“中心国家”和“边缘国家”,并构建了以不平等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为内容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它在今天仍继续操纵和控制着世界经济格局和国际经济关系。冷战结束后,“第三世界成为民族主义浪潮泛起的多发地带,与其近代以来所遭受的最为深重的经济剥削和经济控制及其由此导致的经济贫穷密切相关,民族经济独立的目标性追求仍是刺激民族主义发展的深刻动力”。(注:拙作《关于冷战后全球民族主义的多维思考》,载《世界民族》,1995年第2期,第1~2页。 )由于经济关系不平等而导致民族情绪高涨的现象在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如加拿大不顾美国的《赫尔姆斯—伯顿法》的限制而执意要在古巴投资,欧盟置《达马托法》于不顾而发展和伊朗的经贸关系,都是对美国的霸权行为不满的表现。
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在国家关系和民族关系上造成的深刻矛盾是导致冷战后世界民族主义泛起的深刻历史原因,冷战后的世界民族主义是对历史所遗留的国家矛盾和民族矛盾的剧烈调整。根据国际关系准则,“民族自决权在当代已被普遍公认,一个足够正义的国际秩序应当是这一权利得到足够广泛尊重和实现的秩序。尽管历史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迄今为止的现代国际秩序都未达到这一点,都范围不等、程度不同地包含着对民族自决权的无理压制。因此合理地伸张民族自决权而变革国际秩序是合理的”。(注:时殷红:《民族主义与国家增生及伦理道德思考》,载资中筠主编:《国际政治理论探索在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7页。)冷战后民族主义所造成的剧烈阵痛莫过于触发于苏联、东欧地区并波及世界其他地区的民族分离主义。苏联、东欧地区恰恰是近代以来历次国际格局转换和国际秩序重建遗留矛盾最多的地区。东欧民族关系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民族关系与国际政治紧密相联,特别是大国之间的争权夺利造成新的民族关系格局和出现新的民族问题。”(注:赵锦元:《欧洲民族主义发展新趋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9页。)历史上,三大帝国的征服和控制使该地区的民族矛盾异常复杂;而本世纪初的两次巴尔干战争“在帝国集团的争夺下,巴尔干的民族解放运动渗透了大民族主义的毒素和民族复仇的心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东欧出现了一系列独立国家,“但列强的战后分赃和‘凡尔赛’体制的构建,不仅没有给这些新独立的国家留下独立的发展空间,而且使种族、民族、宗教集团的人为肢解和领土分割为这些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民族关系留下了许多祸患”。(注:郝时远:《20世纪三次民族主义浪潮评析》,载《世界民族》,1996年第3期,第2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法西斯对民族矛盾的挑拨和残酷的民族仇杀,苏联建立“东方战线”对波兰东部、芬兰的卡累利阿以及波罗的海沿岸三国的并吞,雅尔塔等三次大国会议和战后一系列条约的签订,不仅使苏联并吞的领土合法化,而且造成了国家疆界的人为变动,再次给东欧各国关系和民族关系蒙上阴影。战后作为冷战的主战场,东欧在经济、政治和外交上无不深受苏联的控制,尤其是苏联和南斯拉夫的冲突以及苏联对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的军事干涉,给这些民族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因此,冷战后摆脱政治高压控制的民族主义首先泛滥于东欧,从本质上说是几百年国际关系所积累的深刻历史矛盾的迸发,民族分离主义所表现出的非理性乃至暴力倾向固然在国际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但它在某种程度上又是矛盾渲泄时所难以避免的。
冷战后的民族主义给国际社会造成的影响既有积极的,又有消极的,但在客观上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从积极的一面来看,首先,它使长期积累的国家和民族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如果为旧格局所抑制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和调整,无疑将继续成为影响国际局势稳定的危险因素。其次,冷战后的民族主义“使一些民族国家摆脱了外国的掣肘获得了完全独立和主权,使其有可能走上符合本国国情的道路;也使一些有生命力的民族摆脱了异族的束缚走上了独立建国和自主的发展道路”。(注:程人乾:《论近代以来的世界民族主义》,载《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第67页。)第三, 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对国际战略力量的配置和新的世界格局的形成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冷战后的民族主义都强烈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它必将对世界政治格局向多极化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对超级大国和少数几个大国主宰国际秩序也起一种牵制作用”。(注:熊家学、丘正文:《当代世界主要政治思潮》,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年,第261页。 )最后,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完成了对意识形态主宰国际关系的超越,在某种程度上终结了国际政治以意识形态为分野的政治对抗时代,使各民族国家更多地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出发制订外交政策和发展对外关系,从而有助于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有一位学者认为,民族主义实现了对20世纪历史的重构,“民族主义重构20世纪的根源在于民族和国家利益对政治意识形态的超越,传统的‘制度拜物教’将逐渐让位于对每一个民族国家独特发展要求的肯定和尊重”。“在即将到来的新时代,势必出现一个以民族平等为基础、以区域合作为基本构成的非中心化多极国际体系”。(注:陈林:《论民族主义对20世纪历史的重构》,载《国际政治理论探索在中国》,第121页。 )这种估计虽不免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但它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未来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从消极的一面来看,首先,由于民族主义所具有的非理性和暴力倾向,(注:参见时殷红:《民族主义与国家增生及伦理道德思考》。)且在冷战后多表现为民族分离主义、泛民族主义、原教旨主义、部族主义,民族冲突已经成为冷战后世界冲突的主要形式,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稳定。美国的国际政治学家卡列维·霍尔斯蒂指出:1815—1914年,创建民族国家问题在世界上所引发的国际冲突占国际冲突总数的第一位,并且有55%的冲突导致或促成了战争;1945—1989年,创建民族国家再次成为引发国际冲突的最敏感问题,导致和促成战争的比例再次超过50%。据统计, 在冷战后的世界冲突中, 种族和宗教冲突占60 %。 (注:Kalevi J.Holsti, Peace
and
War: Armed
Conflict
andInternational Order,1648—198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p.306—321;潘忠歧、谭晓梅:《论未来世界冲突趋势》,载《欧洲》,1997年第5期,第25页。)在苏联、东欧地区, 民族主义的泛滥触发了形形色色的民族冲突:在“独联体”国家中,彼此之间在分割财产、争夺领土、处理军事和经济关系方面都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冲突和斗争,例如亚美尼亚与阿塞拜疆关于纳一卡州的争夺,俄罗斯与乌克兰的克里米亚和黑海舰队之争,等等。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在独立后,彼此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民族冲突,如俄罗斯与格鲁吉亚之间的南、北奥赛梯冲突,摩尔多瓦与俄罗斯在得涅斯特问题上的冲突,等等。在东欧地区,各国之间也都有尖锐的矛盾与冲突,如阿尔巴尼亚与希腊、匈牙利与罗马尼亚、罗马尼亚与保加利亚、波兰与立陶宛、希腊与土耳其都有和领土、宗教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民族矛盾。“独联体”和东欧各国仍有进一步分离和“碎化”的危险。俄罗斯的车臣问题、南斯拉夫的波黑问题和科索沃问题都是威胁该地区稳定的国际热点问题。受苏联、东欧民族主义的冲击,从中欧、巴尔干、西亚、中亚到南亚已形成了民族主义泛滥成灾的环形“地震带”。极端民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在德国、法国、意大利抬头,成为当前民族主义浪潮中的一股右翼逆流。巴尔干地区的民族矛盾错综复杂,显在的和潜在的热点问题丛生,直接威胁着欧洲的安全。在中东和中亚地区,泛突厥主义者、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活动频繁,已经对国家安全、地区安全乃至全球安全构成威胁并对国际社会的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其次,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对现有的国际关系准则提出了严重挑战。“民族主义往往以本民族的利益为最高原则,直接冲击国际关系的许多基本准则,如国家主权原则、非战原则、领土和边界不可侵犯原则等等,从而造成许多无休止的争端,给国际社会带来严重的动荡和不安”。(注:孙恪勤:《论冷战后世界性民族主义新浪潮及其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载《世界经济与政治》, 1994年第4期,第35 页。)第三,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导致了部分国家的逆裁军倾向。 某些国家出现了扩充军备的动向。地区霸权主义大有重新抬头之势。第四,冷战后民族主义的泛起,尤其是以地区冲突为表现形式的民族冲突,为大国操纵的国际干预提供了口实,从而对部分国家的主权构成了侵犯。最后,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对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产生了消极影响。民族和国家关系的恶化及地区冲突的不断发生,不仅导致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受阻,而且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导致了整个国际经济环境的恶化。
受以下因素的影响,在21世纪乃至更远的未来,民族主义仍将继续存在:尽管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非国家行为体发展迅速,但民族国家作为国际关系最基本的主体这一现实仍无法改变,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在国际关系中的主导地位尚难改变。西方的“主权困境论”、“世界秩序论”(注:Raymond Vemon,Sovereignty at Bay, Basic Books ,1971;Richard Falk,The Promise of World Order, Philadephia ,1987.)所主张的民族国家已经“过时”的论调并不符合国际社会的现实。民族国家利益的至高无上仍将作为民族主义进行社会动员的战略资源之一被民族国家所利用。国际秩序的正义性和理性化虽已成为世界的大势,“但在现存的国际社会中,还普遍存在着民族、国家间的发展差距,权力和利益分配的不平等及根深蒂固的民族心理壁垒,更不用说严重存在着强权政治、霸权主义,民族或国家间以大压小、恃强凌弱、以富欺贫的现象比比皆是”。(注:程人乾:《当代世界民族主义纵横谈》,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8年第3期,第58页。)因此, 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在国际新秩序问题上的斗争仍将具有浓烈的民族主义色彩。全球化虽已成为世界发展的大势,但全球化本身又是一个充满悖论的过程。 全球化是单一化(Univer
salization )与多样化(Particularization )、一体化(Integration )与分裂化
(Fragmentation )、集中化(Centralization )与分散化(Decentralizatoin )、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与本土化(Domestication)的统一, “在全球一体化的同时,各个国家、 各个民族和各个地方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得到强调”。(注:俞可平:《全球化的二律背反》, 载俞可平、黄卫平主编:《全球化的悖论》,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20~24页。)而民族主义也正好构成了与全球化趋势相对立的一个反面。(注:刘靖华:《全球化及冷战后民族主义问题》,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4年第3期。)但在全球化不断扩展的大趋势下,经济上的“积极的民族主义”和文化上的“普世性民族主义”以及区域性的“聚合型民族主义”(注:关于文中所述的三种民族主义可分别参见下列著述:关于“积极的民族主义”可参见〔美〕罗伯特·赖克:《国家的作用——21世纪的资本主义前景》,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庞中英:《经济全球化、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载《太平洋学报》,1997年第4期。 关于“普世性民族主义”可参见阎学通:《普世性民族主义与中国的崛起》,载《太平洋学报》,1997年第2期。 关于“聚合型民族主义”可参见程人乾:《当代世界民族主义纵横谈》,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8年第3期。)将使民族主义更具理性化、 建设性和普世性的特征。
二、从民族国家的构建层面看冷战后的世界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在历史上的主要功能是强有力地促进了创建现代化国家以及加强现代国家。”(注:时殷红:《民族主义与国家增生及伦理道德思考》,载《国际政治理论探索在中国》,第36页。)美国著名国际政治学家霍尔斯蒂认为:“对国家身份的追求支配着18世纪末期以来二百多年的国际议程,与此同时民族国家被普遍认为是国家的唯一合理的形式,民族主义往往被奉为至高无上的信条,优先于“民主、公民自由、福利社会主义等等其他政治信念。”(注:Kalevi J.Holsti,Peaceand War:Armed Conflict and International Order,1648— 198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311.)不容否认, 近代发轫于西欧的民族主义之最基本的合理内核就是根据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和“民族自决”(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的原则建立与文化民族相符的政治民族国家。但在历史上,只有部分西欧国家和少数其他国家建立了此种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即单一的或近似于单一的民族国家,大多数国家则无法避免地选择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结构。(注:如果以人口的90%以上属于单一文化民族的标准确定单一民族国家的话,在当今世界的近200个国家中,只有10%属于这种类型。参见〔英〕A·D ·史密斯:《民族国家》,载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译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90页;王缉思根据民族构成单一化的程度将民族国家划分为六类, 参见《民族与民族主义》,载《欧洲》,1993年第5期,第7页。)政治上的民族国家在客观上要求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一体化,而构成国家的族群(注:对于构成非单一民族国家的族体的称谓在使用上存在着很大的混乱,许多学者认为,为了与民族国家意义上的“政治民族”区别开来,应将构成国家的各“民族”即文化与血缘意义上的民族称之为“族群”或“族体”,参见宁骚:《民族与国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庞中英:《族群、种族和民族》,载《欧洲》,1996年第 1期;赵刚:《新民族主义还是旧的》,载(台北)《台湾社会研究季刊》,1996年第1期;〔日〕筒井清辉:《民族主义概念的重构》, 载《国外社会科学》,1994年第9期。需要指出的是, 中国语境中的“民族”有着多种含义,无论从学术研究还是实践的角度看,都迫待规范。)却是若干具有利益独立性和文化独特性的群体,因此对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而言,都面临着通过经济、政治和文化整合实现民族国家构建的艰巨任务。而冷战后民族主义的主要形式——民族分离主义也恰恰发生在以苏联为代表的民族整合失败或存在严重失误的国家。
宁骚先生认为:“民族国家的构建是世界现代化进程的一项本质要求,其内涵是从各个方面打破国内各个地区、各个族体之间的壁垒,建立和健全全国统一的国家权力系统,建立和发展统一的国家经济体系和商品流通市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和传播统一的语言以及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现代化的统一的文化模式。”(注:宁骚:《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冲突》,载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编:《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与行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98页。作者在该文中认为,国族语言与民族语言之间的矛盾、国民文化与民族体发展之间的矛盾、权力垄断与权力分享之间的矛盾、国土开发与利益分配之间的矛盾、国家的现代化与族体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影响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状态的五大矛盾。)简言之,民族国家的构建包含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层面的整合。从现代化的角度看,民族国家构建必须完成的根本任务在于实现国民在归属上从族体忠诚向国家忠诚的转变,这是公民“成为现代公民的先决条件,也是所有民族国家政治体制得以生存的前提”。(注:戴维·戈登:《民族统一构建》,载《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第490页。)进一步说,民族国家的构建是实现各族体在经济、 政治和文化上“均质化”的过程。 (注:Lonis L.Snyder, Varieties
ofNationalism,1976,p.163.)
因此,从民族国家构建的角度看,冷战后民族主义是许多非单一民族的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构建民族国家的失败。国家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整合的失败使得国家丧失了对国内各族体的统合能力,使民族国家因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缺乏或丧失而失去了存续的合法性,从而使各族群纷纷诉诸于民族分离主义而寻求建立与其文化民族一致的新的政治实体,苏联的解体、南斯拉夫的裂变和捷克斯洛伐克的分裂都与此密切相关。即使在西方国家中也仍然存在着此类问题,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运动,法国的科西嘉岛要求自治,意大利的南、北矛盾,比利时佛拉芒人和瓦隆人的语言争端,加拿大的魁北克要求自治,都反映了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民族国家的建立是在近、现代以来摆脱殖民控制的过程中完成的。与西方相比,民族国家的发育本身就存在着先天不足的缺陷。殖民地历史留下的诸多问题,现代化的受挫,都激活了民族矛盾,进而导致民族冲突的加剧。当前,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内的不同民族之间因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宗教、语言、历史积怨等原因而互相残杀,也都与其民族国家发育不成熟、国家的民族整合能力孱弱有重要联系。
因民族国家的社会整合失败而使民族矛盾凸显主要表现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层面。宁骚先生将这种矛盾归结为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理想模式”和“偏颇模式”之间矛盾的结果。(注:参见宁骚:《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冲突》。)民族国家构建的“理想模式”是在形式、法律和事实上视民族国家为国内各民族共同缔造的、共同拥有的国家;在形式上和事实上坚持各民族的完全平等,并随时注意解决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族际不平等;在承认与尊重国内一切非主体民族族体发展要求的基础上推进国族整合;只要非主体民族不坚持以暴力手段谋求分离,就始终以民主的方式解决族际矛盾。但是在民族国家构建的实际过程中,许多国家又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偏差甚至是严重的错误,诸如在经济上存在民族经济政策不平等,不注意协调各族体经济的共同发展,主体民族不断侵蚀非主体民族的经济利益,在国土开发和经济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惜以牺牲非主体民族的利益为代价,乃至出现了“国内殖民主义”(Internal Colonialism);(注:M Hether,Internal Colonialism:The Celtic Fringe in British National Development,1535—1966,Berkeley,1975.)在政治上表现为以族际实力对比进行权力分配,政治权力为主体民族所垄断,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力保障机制薄弱,参政渠道与机制匮乏,甚至以强制性手段剥夺其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在文化上突出表现为将某一民族的语言(ethnic language )作为国族语言( national language),将某一民族的文化(ethnic culture )作为国族文化(national culture)加以推广,甚至强加于其他民族。如果将存在民族问题甚至民族冲突的国家与上述“偏颇模式”相对照,它们或全部或在若干方面存在着对应性,在原苏联则体现得尤为突出。
冷战后民族主义的影响突出地表现为,一方面,它导致了苏联、东欧部分国家的裂变,使得部分国家作为政治实体不复存在,国际范围内的民族国家又一次增生,并使全球尤其是欧洲的政治版图发生了巨大的变更;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苏联、东欧地区民族分离主义的泛起,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使得许多国家的潜在民族问题表层化,并变得极为敏感。对冷战后的民族主义做出价值和理论上的判断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它即使使许多积累已久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并使民族关系得到了调整,同时也使某些民族摆脱了异族的控制而获得了独立发展的权利,但它确实又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不仅使部分国家和地区生灵涂炭、经济受阻、政治动荡,而且其“示范性”后果的蔓延,使得许多国家的次级文化族体纷纷效法而对国家的存续构成了巨大的威胁。民族国家得以立足的国际法基础是民族自决原则和国家的主权,但是对于许多存在民族问题的国家来说,民族自决原则为其族体所利用,又变成了肢解民族国家的锐器。诚如法国学者吉尔·德拉努瓦所言:“民族主义是一种非常有弹性,甚至变幻无常的意识形态。它既可以用于肢解国家,又可以用于建立国家;既可以用于建立普救说,又可以用于激发地方主义……这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外壳。”(注:〔法〕吉尔·德拉努瓦:《民族主义:七头蛇从未消灭》,载法国《世界报》,1992年5 月18日。)
冷战后的民族主义以其多样化的功能实现了民族国家的增生。由于在部分国家和地区民族矛盾和民族关系的调整尚未结束,因而裂变性的民族主义仍将有一定的历史惯性。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现代化的剧烈变革和社会转型之中,民族、种族、部族之间的矛盾与历史纠葛和现实利益相交织,任何决策的失误和外来干涉都可能导致民族主义的反弹。但是,许多西方学者认为,21世纪的世界将会掀起建立民族国家的浪潮,并将出现上千个袖珍型国家,这种估计无疑也是一种危言耸听的论调,因为现存的大多数国家是经历了若干世纪的历史过程而形成的,它们经历了历史风云变幻的考验,其合法性的根基已经相当牢固。况且苏联、东欧民族主义浪潮的能量已在很大程度上得以释放,真正具备充足条件建立民族国家的族体毕竟寥寥无几。
总之,无论从国际关系层面还是从民族国家的构建层面看,当代民族主义都如同一把锋利无比的“双刃剑”。它充分显示了其两面性的历史功用,“既能够充当构建民族国家、维护或巩固国家统一和民族尊严的守护神,又可能转化为威胁或破坏国家统一的破门槌;既能成为反帝反殖反霸的开山斧,也可以幻化成为造成地区动乱、侵蚀国际秩序的杀手锏”。(注:程人乾:《论近代以来的世界民族主义》,载《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第68页。)可以肯定,在未来的国际社会中, 在合适的国际气候下,出现民族主义反弹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其强弱程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际关系和民族关系经过调整后是否向更为理性、道义和秩序化的方向发展。但总的来说,“民族间的差异——碰撞——冲突——重构——聚合——融合,这是世界民族主义发展的辩证规律和总的趋势”。(注:程人乾:《当代世界民族主义纵横谈》,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8年第3期,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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