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父母”还是“为人父母”?_孔繁森论文

“正式父母”还是“为人父母”?_孔繁森论文

“官为父母”还是“民为父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父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共产党的干部对人民群众的关系,究竟是儿女,还是父母?这似乎不言自明,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清楚,相反,相当多的人,包括许多干部以及一些理论工作者,十分模糊,甚至有错误认识。举几个例子看看。

有本名叫《毛泽东与周恩来的合作生涯》的书,其中第八章标题为:“严父慈母,再造神州——开国时期的毛泽东与周恩来”。很明显,这个题目就是说,毛泽东是“严父”,周恩来是“慈母”(姑且不论“严”和“慈”分别形容毛泽东和周恩来是否妥当)。而毛泽东是谁的严父?周恩来又是谁的慈母?也很明显,不是别人的或某个人的,而是整个中国人民的。从作者本意讲,无疑是赞扬、歌颂毛泽东和周恩来;然而这样说和这样做,是赞扬、歌颂毛泽东和周恩来吗?再进一步问,能够这样赞扬、歌颂毛泽东和周恩来吗?笔者认为,决不能这样做。

无独有偶。还有一本名叫《共和国第一代“父母官”》的书,它记叙和评述了50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代省长、市长、省委或区委书记们的事迹,这就是说,省长、市长、自治区政府主席和省委书记、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书记,等等,都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尽管“父母官”打了引号。

再看,一副献给孔繁森的挽联:高风亮节光明磊落如日月行空;抚孤恤贫爱民胜子似甘霖济世。“爱民胜子”什么意思?它明显脱胎于“爱民如子”,其意思就是说,孔繁森像(胜过)爱儿子那样地爱人民……这样说,尽管(或:无疑)心很好,然而符合孔繁森的思想实际吗?我认为,不符合。

从上面举的几个例子可以看到,上自我们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下至一般干部,都被称作人民群众的父母了。这是对共产党的干部和人民群众关系的严重误解和曲解。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彻底恢复共产党的干部和人民群众真实关系即服务和被服务关系的本来面目,换言之,即共产党的干部必须自觉树立“民为父母”的观念。

共产党员,共产党的干部——从基层干部到高级干部,都应该明确,我们决不是人民群众的父母,而是人民群众的儿子。否则,就是违背党的宗旨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来自人民,只有依靠人民才能完成其先锋队的任务。列宁反复强调,同人民群众相比,共产党员不过是“沧海一粟”。斯大林借用安泰胜利和失败的故事,深刻阐明了共产党是人民群众的儿子的思想。他说:“我认为,布尔什维克很像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安泰。布尔什维克也同安泰一样,其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同自己的母亲,即同那生育、抚养和教导他们成人的群众保持联系。只要他们同自己的母亲,同人民保持联系,他们就有一切把握,始终是不可战胜的。”众所周知,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也是一直这样看待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的。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生根于人民之中,他们是人民的儿子”。刘少奇在“文革”中对他的孩子们说:“爸爸是人民的儿子,你们也一定要做人民的好儿子。”邓小平在谈到自己时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共和国第一代“父母官”》一书用浓墨重彩所写的上海第一任市长陈毅也语重心长地说,来自人民“不忘本”,人民是“重生亲父母”。

不仅我们党的领导人自觉地把人民群众看作父母,我们很多优秀干部也是这样做的。还是拿我们十分熟悉的孔繁森来说吧。孔繁森在担任拉萨市副市长期间,常到敬老院看望。他说:“西藏的老人都是我的老人,哪里有儿女不孝敬老人的?”有一次,他带着水果、背着药箱到拉萨市福利院,对院长说:“这些老人不容易呀,受了半辈子的苦,他们没有儿没有女,咱们就是他们的儿女,把他们照顾好,也算尽了咱们共产党员一份孝心!”孔繁森在担任阿里地委书记期间,曾严厉地批评一个对两位孤寡老人照顾不够的乡长,他说:“我们常说,要当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公仆就是要把人民当成自己父母一样敬重、关怀。这不能只讲在嘴巴上,写在宣传文件里,要靠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个干部一点一滴去兑现,去落实!”孔繁森这几段发自内心的感人肺腑的话,深刻地映现出他的灵魂的底蕴。顺便说一下,孔繁森逝世后,有位记者问一位藏族老人:“孔繁森待您是不是就像您的亲生儿子一样?”老人回答:“不,孔书记不是我的儿子。他是我的父母!”我相信老人可能这样回答,一方面说明她对孔繁森的爱戴,同时也说明她在思想上并不真正懂得和了解共产党的干部。然而我们的媒体也有闻必录地这样宣传,是一种误导,是不应该的。

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我们党与国家领导人的教导,再到我们党的优秀干部的言行,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把共产党的干部看作或称作人民群众的父母,这根本就违反党的宗旨和世界观,也完全不符合实际。对此,我们应该有明确的认识。

把共产党的干部说成(或:自认为、自称为)人民群众的父母,说到底,这是旧社会“父母官”观念还在发生影响和作用的表现。

“父母官”的说法,迄今在社会上,在思想界,在宣传界,相当流行,这表明其影响广泛和深远。正如一位老知识分子所说:“直到现在,‘父母官’三个字,还是挂在人们嘴上,压在人民心头。”何谓“父母官?”“父母官”是旧社会(确切说,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官吏的称谓。清人编辑的《格言联璧》中有副对联,其中说:“堂上一官称父母,眼前百姓即儿孙”。尽人皆知,旧社会官吏和百姓的关系是统治和被统治、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把它称作父母和儿女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美化。不过,也应指出:“父母官”的说法,尽管不合乎旧社会官吏同百姓的真实关系,但它在那时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一方面它可以用来谴责如狼似虎的贪官污吏,同时它对官吏也有一种警戒、警示作用。在旧社会老百姓赞颂一些“明君”、“清官”、“廉吏”,说他们“爱民”、“惠民”等等,是有一定道理的,不可一概否定。但是,如果把“父母官”的说法搬到新社会,用以称谓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就十分错误了。这样做,从根本上颠倒共产党的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真实关系(再说一次,即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说轻点,这是一种糊涂观念;说重点,不管自觉不自觉,有意识无意识,实质上都是封建残余思想的表现。而对领导干部自身,也应该说,这不是赞誉,而是污辱。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真正反映党的性质和宗旨的科学观点。“公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干部观。各级干部要自觉树立“民为父母”的观念,也就是各级干部和全体公务员要真正树立马克思主义干部观。应该说,这在我们干部意识中是一个很根本的观念。让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和每一个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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