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论文_刘明月

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论文_刘明月

阜新市建设监理总公司 辽阜新市 123000

摘要:现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承担着安全责任,我国的相关法律也明确说明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需要承担安全责任,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等。但是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在逐步的增加,监理单位也面临着极大的工作压力。在建筑工程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监理单位有效的承担安全责任,是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所以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研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建设意义

工程是否具备安全性以及安全性的大小,这和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对工程监理工程安全责任进行明确的熟知,工程监理的效率和质量在这种情况之下都能够得到有效地提升,工程监理的合法权利也能够被有效地维护。如何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更好地建立安全管理责任这一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1 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

1.1 安全责任

工程整改安全责任是监理单位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因为如果工程整改的安全性达不到要求,就会直接提高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监理人员从安全性的角度出发,审查整改施工是否安全可靠,从而保证整改工作的质量,尽量保证工程只需要经过一次性的整改就合格。此外,监理人员还要再次检查整改之后的施工,避免整改过后的施工仍然存在着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工程的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而拒绝整改的,则需要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从而为工程建设的安全奠定基础。

1.2 行为责任

监理工程师是开展监理项目中的重要参与者,因此,只有他们能够从自身行为上进行规范化约束,才能确保其职责范围的不断拓展,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对自身行为进行科学化管理,承担起监理重责,最大化的降低失误风险。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是推进施工流程的必要场合,所以这也就成为了安全事故频发的风险区域,在该种情况下,如果监理工程师本身缺少对工作的正确性认识,并难以从思想上认定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将会直接导致安全风险的高危存在,这就进一步增加了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更为严重的是,当安全问题发生后,处理工作难以及时到位,并且处理流程呈现出了过于粗放化、针对性不强的特点,这就为后续施工种下了祸根,安全事故必然发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监理工程师在监理环节出现工作失误的弊端性问题,使得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不断上升,并由此引发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是需要监理工程师负责的。

1.3 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要重视工程法律安全责任的内容,因为一旦工程和法律相违背,施工工程必然会出现经济上的损失。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条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责任人有具体的法律责任规定与要求。同时在《建设监理规范》的规定中,监理单位需要承担安全责任。《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因失职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2 履行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措施

2.1 建立完善的监理法规制度

监理行业必须逐渐建立完善的监理法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建立行业逐渐走向规范化。监理法规制度的完善要通过正确程序建立相关部门应该关注相关法律的修改信息,如:建筑法等法律信息,同时展开深入的调查研究活动积极推动监理法规制度的完善。另外,还要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在积极健康的政策引导下,相关建筑行政部门加强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逐渐将监理市场管理体系走向规范化,努力营造公平、公开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监理安全责任的落实。

2.2 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合理规定监理费用

目前,监理费用已经不适应建设工程建立的需要,所以要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调节监理费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工作,所以对监理服务质量要求非常高,同时要要创新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收费标准。准确来说就是,想要提高监理企业在市场上面的地位必须防止监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在支付监理费用的过程中引入第三方,由第三方转交监理费用,这样的形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监理费用的合理性。这样就能保证监理安全责任的落实。

2.3 建立有效的监理机制

有效的监理机制,是指结合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范的内容,针对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形成的监理机制。安全监理机制包括:开工报告审核机制、工程材料审核机制、人员设备组织审核机制等等。在安全监理的过程中,在了解施工具体的阶段基础上,合理的进行监理,从而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和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

2.4 安全监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施工单位非法转包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意见。目前施工单位的选择均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施工单位一般都具备安全生产资格。但在个别情况下,施工单位揽到工程后实施非法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督促建设单位要求原中标企业按投标文件履行义务;其次,开工手续不全,总监理工程师不能签发开工令。总监签发开工令即意味着施工实施阶段的开始,证明监理机构认同施工单位已具备开工条件并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安全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如果开工手续不全总监同意了开工或者默许开工,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总监及监理单位势必会承担责任。

总而言之,建设行业呈现着蓬勃发展的趋势,为了有效的完善工程的施工质量与生产安全,监理单位在促进工程质量提升的同时,承担着相应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明确监理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同时需要充分的认识工程实际情况,从而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提高建设行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曲明栋.对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分析[J].江西建材,2014,(19):297.

[2] 张银霞.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J].门窗,2016,(11):237.

[3] 李福林.如何落实建筑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5,(03):143-144.

论文作者:刘明月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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