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的概念界说与研究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精神论文,思路论文,概念论文,界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民族精神”的科学合理界说是深入开展民族精神研究的必要学术前提。然而民族精神问题涉及多方面的复杂内容,国内外学者对民族精神这个概念也有非常不同的理解,体现着不同的研究思路。本文从多种角度概述对于民族精神这个基本概念的不同理解,从中引申出把握民族精神的应有视阈、思路与方法。
一、西方学者对于民族精神的主要界说
据考查,在18世纪德意志文化民族主义思潮中曾经较早地提出了“民族精神”一词,但未给出具体的界定。西方学者对于民族精神有许多不同的研究和界说思路,其中尤以三种思路值得关注。
一种思路以黑格尔为代表,注重于民族精神的历史基础。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注重从人的自由意识——世界精神的现实具体形成过程中展现民族精神,并力求在逻辑上和功能上达到对于民族精神的全面界说。黑格尔认为“在世界历史的行程中,一个特殊的民族精神应该当作只是一个个人。因为世界历史是‘精神’在各种最高形态里的、神圣的、绝对的过程的表现——‘精神’经过了这种发展阶段的行程,才取得它的真理和自觉。这些阶段的各种形态就是世界历史上各种的‘民族精神’,就是它们的道德生活、它们的政府,它们的艺术、宗教和科学的特殊性”[1](p.56)。他还从外延上界说了民族精神,指出它是“在国家内表现它自己,而且使自己被认识的普遍的原则——包括国家一切的那个形式,——就是构成一国文化的那个一般原则。但是取得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存在于那个叫做国家的具体现实里的——那个确定的内容就是‘民族精神’本身。现实的国家在它的一切特殊事务中——它的战争、制度等等中,都被这个‘民族精神’所鼓舞。同时,人类对于他的这种精神和本质,对于他和这种精神的原始统一,也必须获得一种自觉”[1](p.52)。黑格尔的“民族精神”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他的《精神现象学》中有关精神的界说与家庭、国家、民族概念而演变来的。因此,黑格尔所说的民族精神不仅是已经取得和认同的普遍性原则,而且这种普遍性原则的取得本身也是一种现实的、具体的过程。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黑格尔的民族精神概念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理论性,但他又认为民族精神总是活跃在世界历史这个巨大舞台之中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又可以认为黑格尔所说的民族精神也兼具较强的现实性。在黑格尔看来,历史发展的本源就是民族精神,正是对于民族精神的追寻使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达到了“自觉”或“自由”。不同的民族由于对民族精神的不同认识而具有不同的自觉性水平:东方从古到今知道只有“一个”是自由的;希腊和罗马世界知道“有些”是自由的;日尔曼世界知道“全体”是自由的。他由此断定中国是没有精神的,是没有历史的。
另一种思路以马克思为代表。虽然马克思本人在其著作中没有明确做出有关民族精神的直接界说,但他在总体上承接了黑格尔关于民族精神的基本研究思路,又超越其绝对唯心主义的哲学理念,并将民族精神问题融入到社会历史的大变革中加以思考,尤其着力于解决犹太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解放等重大问题,对民族精神的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做出了巨大贡献。马克思对于民族精神问题的思考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他把民族精神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现实联系起来加以思考,把民族精神作为民族自觉和民族解放的必要精神条件;第二,他把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联系起来加以思考,认为民族解放首先需要阶级解放,这样阶级解放就成为民族解放的必要条件,也成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发展目标。他认为社会主义一旦建成,会比以往的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制度给人类带来更多的幸福。这些信念支配了他一生,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价值导向,也向无数民族国家为之奋斗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和精神支柱。
还有一种思路是从文化精神的角度来界说民族精神。一些西方学者特别注意从文化差异和文化认同的角度考察民族精神。例如,W·G莫萨认为“文化精神是使一个群体不同于其他群体的那些特质之总和”。与此相关,社会学家K·杨认为每个社会都建筑在那些使他们最不同于其他社会的一种“文化模式”或“社会特性”之上。人类学家G·戈尔认为,文化精神是“一个社会群体的各种行为观念和目的的总和”[2]。人类文化直接地是通过民族文化而存在和表现的,民族精神则构成了民族文化的观念内核文化。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一方面通过人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则通过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表现出来。从民族精神入手才能真正深度地理解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
二、中国学者对于民族精神的主要思考
中华民族作为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拥有着优良的民族文化传统和文化底蕴,形成了迥异于西方的文化传统和独树一帜的民族精神,这种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是维系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精神家园的根。中华民族精神具有强烈的历史性和民族性,形成了一种厚实的心理积淀,具有广泛的社会物质基础和民众心理基础。随着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理论传入中国,民族精神问题也成为我国学术界关注的重大问题。从总体上看,20世纪以来,我国学者对于民族精神的界说有以下五种思路尤为突出。
1.历史性、时代性的界说
主要根据时代的变迁和民族的主题来界说民族精神,在不同的时期凸显不同的主题,经历了一个发展的历史进程。在20世纪初这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梁启超等爱国人士提出了“国性”与“民德”的命题。所谓“国性”,梁氏指的是一个民族赖以自立天地之间的本性,指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渐渐形成起来的精神传统,即该民族所以能够自立自存的根本依据与特征。
维新运动的失败使中国时代思潮的主旋律从温和的改良转变为激烈的革命。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从爱国救亡、反帝反封建的政治斗争出发,也十分关注中华民族精神的改造,即“国魂”的铸造,强调对民族心理、民族性格的再造。他们释“国魂”为“平等魂”或“社会魂”,提倡自由平等、个人权利,反对等级名分,压抑个性。这些主张与梁氏的“新民德”的内容,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20世纪30年代初至6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提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精神的问题。毛泽东指出:“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3]毛泽东从中国革命生活中体验、并在思想和理论上概括出中华民族精神的两大精髓,一是永不屈服的革命精神,二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强不息的精神。他还强调了在革命历程中逐步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北坡精神等革命精神,在延安时期又具体形成了白求恩精神、张思德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南泥湾精神等等。此段时期对于民族精神的界定不仅具有很强的时代感,也有相当的思想高度。
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精神在实践中得以弘扬和提升。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为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内在支柱,改革、开放、创新、追寻和创造现代化成为中华民族的时代性主题,它们与新科技革命、知识经济和全球化历史趋势相契合,成为中华民族在精神生活中的主旋律。邓小平理论以中国人民的社会实践为熔炉,成为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精神支柱。邓小平同志还尤其强调和重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5种精神:革命和拼命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4]
20世纪90年代苏联、东欧剧变以来,国际形势变得更加复杂,民族矛盾和国际冲突加剧。当前国际霸权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挑拨别国内部以及国家之间的民族矛盾,激化民族矛盾,利用民族矛盾,以期达到削弱、肢解和控制其他国家的目的。在这种背景下,江泽民同志尤其强调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对于中华民族的特殊意义。他指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他进一步提出了“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的论断,并将中华民族精神精辟地概括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这些精神是古往今来千千万万中国人奋发向上、不折不饶的精神支柱,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基本价值取向。“这种民族精神具有巨大的历史震撼力和时空穿透力,其所包含的合理性的价值取向,仍闪耀着人文精神的光辉和重要的现实效应。”[5]
2.全归纳方法的界说
这主要有两种具体方式。其一是从文化传统历史中归纳。例如,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正是蕴含在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之中的,这是亿万炎黄儿女的根系所在,更是中华民族“鸣盖世”,现“中兴”的精神支柱;张岱年先生认为,中国几千年来文化传统基本精神主要内涵是:刚健有为,和与中,崇德利用,天人协调、自强不息、兼容并包,以德育代替宗教。有学者把民族精神概括为四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理性精神、自由精神;求实精神、应变精神;也有的以“中国古代哲人所追求的,不是一般的真、善、美统一的理想,而是以现实世界为基础的,以中国人文主义为前提,以道德理想为中心的真、善、美统一的理想”出发,认为“中华民族精神就是以这种理想为核心的”;也有学者将民族精神的内容归纳为“重德精神”、“宽容精神”、“爱国精神”,并以“自强精神”为核心[6]。从“自强不息”,“正道直行”,“贯和持中”,“民为邦本”,“平均平等”,“求是务实”,“豁达乐观”,“以道制欲”八个方面,说明“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以人文主义为内核的”[7]。无论是自强精神、爱国主义还是人文主义,都有大量的史实为依据。它们经历了长期的历史选择,逐渐成为指导中华民族延续发展,不断前进的精粹思想。上述诸看法,已基本上囊括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中华民族精神”的研究。其中共同的一点,即都把“中华民族精神”看成中国文化的本质和核心,把“中国民族精神”界定为“中国文化传统”的内核。这一共识的形成,使我们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及核心的研究有了共同的出发点,即能站在“中国文化传统”这一角度来展开分析。
其二是从历史上重要思想家的经典文献中提取。例如,孔孟儒家思想中的民族精神:“礼之用,和为贵”,天人和一、物我统一、人我和谐的“和”的精神;“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以及孟子的性善说“四心说”的“仁”的精神。孔子“尚德(仁)”的思想构成了他的爱国主义信念(团结友爱、助人为乐、互帮互助);“四海之内,皆兄弟也”(《颜渊》)的“大同”精神;“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述而》)、“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自强精神”;“礼”的精神。仁是礼的精神支柱,仁,完美的道德观念和品质;礼,完善的政制和伦理规范。易经中的民族精神:“忧患意识”,人对自己的处境和现状,时刻要有警惕之心,即使处于平安无事事业发达兴盛之时也不能掉以轻心;“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易经中的《乾卦·象辞》)的“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强不息的内在要求就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周易》的“革”卦与“鼎”卦中讲“革,去故也:鼎,取新也”,“举措与民,革故鼎新,与时皆行”;“君子以厚德载物”为核心的民族道德体系。“坤厚载物:,结合无疆”(《象辞》)、“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谦卦》)的谦虚美德、助人为乐、以礼待人、“君子”以诚信为本、“中正”的思想。
3.关系——相关项的界说
比照与民族精神有某种内在、外在联系的概念,再对其进行界说。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外在相关项界说。从与民族精神有关的神话、历史、史诗、格言、小说、艺术中抽象出民族精神的精髓。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了对民族精神的研究。谢选骏曾指出:“民族精神,是饶有趣味并极富启示性的文化现象。每个脱离了蒙昧状态的文化民族,都有其显而易见的心理特点及其文化表现,是以构成民族精神的表象世界。这个世界,来源于民族的生物存在(体制结构)、外在环境(自然条件),及其文化积累的综合作用。”“民族精神,是文化共同体(民族)的共有财富。”“希腊神话和民族精神的形成,得力于经济的、力量的、技术的聚合力;而中国和希伯莱神话与民族精神的形成,则得力于礼仪的、伦理道德的聚合力。从而,构成两种类型的神话和民族精神。”[8]有些学者则从中国史诗和小说中透视出民族精神的真谛。外在相关项的界说使民族精神若隐若现在读者的心里。二是内在相关概念的界说,即利用民族精神的内部概念,诸如价值观、民族凝聚力、文化来界说民族精神。王克千先生指出,民族凝聚力与民族精神定位联系在一起,民族凝聚力的增长与消解,一刻也离不开民族价值观的引导。一个民族精神的消解首先是从一个民族所信奉的价值观被消解开始的。民族精神,就是一个民族在其成员身上留下的‘胎记’,是在思想意识、行为方式等层面的历史积淀,它不会因其成员地域迁徙,国别不同而改变,它既是一个民族延续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内在动力,又是一个民族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标识。[9]
4.系统理论性的界说
在1992年举行的“中华民族精神与民族凝聚力”学术讨论会上,有人结合对“中华民族精神”概念的厘定,把民族精神界定为“有比较广泛的影响”、“为多数人所信奉的”,而且“能激励人们前进,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的“民族文化的主体精神”。还有人对“民族精神”概念作了不尽相通的两种具体厘定。一种看法是,“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追求的思想体系,它包括以国家学说为代表的社会观;伦理道德学说为代表的价值观;以自然观、方法论、认识论为代表的哲学观。民族精神通过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所表现出的民族成员所特有的共同心理素质,从而成为与另一个民族群体相区分的标志之一”。第二种看法是,“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主体精神,是整个民族文化的灵魂和升华。它集中表现了一个民族在一定的客观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下构建自己生活的独特方式,放映了一个民族的独特性格和风貌。民族精神是贯穿于整个民族文化之中的‘主心骨’,是民族文化的主体化,民族文化是民族精神的对象化;它们二者呈现‘全息映照’的对应关系”[10]。也有学者认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等的综合反映”[11]。
5.思想性的界说
有学者提出了“当代中华民族精神”这一新的概念,其特点是站在一定的思想层面将其看成是由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全人类精神和马克思主义精神这三股精神融会而成。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包含着:求新的批判精神、求实的科学精神和求善求美的人格精神[12]。此种界说为理解“民族精神”提供了思想上的指导作用,有利于人们全面和准确地领会此概念。也有学者主张对民族精神进行历史性的溯源,认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原动力及核心(即指根本精神)应是一种“赞天地之化育”的参与精神[13]。“赞天地之化育”实际上就是一种参与、活动、实践的过程,在物质上,参与与大自然的物质交换活动,在思想上参与文化、艺术、宗族等民族事物。
三、界说和探析民族精神的视阈和方法
综观国内外学者对于“民族精神”的界说,我们可以看出科学合理地界说民族精神的所应当注意把握的几对关系,它们也是研究民族精神问题的应有视阈、思路和方法。
首先,历史性与时代性的关系。民族精神是在一定历史发展进程中孕育、形成和演进的,与一定文化传统的发生、发展息息相关,是一定民族文化传统的精神支柱与守护神。因此,界说民族精神,首先应当特别注意厘清民族精神的历史传统基础。而另一方面,民族精神又必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而丰富其内容,改变其具体形态,并展示出其时代性特征。每个时代的民族精神各有其时代特点和内容,表明当时的时代精神状况。如果没有一定的时代意识,就不可能把握民族精神的历时性变迁及其内在逻辑轨迹。因此,在界说民族精神时还必须特别注意把握其时代性形态。只有在历史传统的积淀与其时代性超越的统一中才能科学把握民族精神。
其次,民族性与人类性的关系。人类的存在和发展直接地是以一定的民族作为群体性单位的,民族精神既是一定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观念表达,也是其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评价方式等的集中体现,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种族性、民族性特色,是民族内在凝聚的思想基础,也是一定民族与他民族相区别的东西。研究和界说民族精神,应当特别注意搞准民族精神的特定民族文化内涵与特色。而另一方面,不同民族之间不管有多大的差异性,又都是作为人类而存在和发展的,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价值取向等方面也必然有很多的共性,这又使得不同民族精神都具有某种人类性和共通性,这就使得民族之间的沟通、交往与融合成为可能。民族精神与人类精神内在相通,相应地,在对民族精神的把握中还必须注意其人类性的内涵。
再次,抽象性与实在性的关系。民族精神作为民族生存和发展中的精神方面、灵魂方面,在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居于支配性和统摄性的地位,具有高度抽象性和超越性的特点,因此在把握民族精神时往往难以直观把握,难以给出一言以蔽之的简单明了定义和准确界说,而需要从各种角度来加以概括和总结提升。而另一方面,民族精神又最为广泛地灌注于民族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各个时段,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具体性和丰富性,随处可见,时时可寻,需要也能够从现实存在方式和具体表现形态中加以把握。
又次,主导性与潜在性的关系。民族精神作为一定民族的基本思维方式、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等的总和,在民族生活中居于主导的地位,以多种方式而有形和无形地指导和规范着民族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对于民族精神的自觉认同与有效遵循是一定民族成员之为特定民族成员的必要条件。然而,民族精神的作用不仅有显性和有形的方面,也有隐性和无形的方面,它也通过长期的积淀与教育,内化到民众的深层心理结构中,并通过潜意识等而发挥作用,从而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地发挥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