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和平进程与巴勒斯坦内部局势剖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巴勒斯坦论文,局势论文,巴以论文,进程论文,和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继巴解组织与以色列在1993年9月13日签署有关巴勒斯坦人自治的奥斯陆《临时自治安排原则宣言》以后,双方又先后在1994年2月与5月达成了关于以色列在加沙地带撤军后安全安排的《开罗协议》以及《关于加沙地带-杰里科先行自治的执行协议》。这后两项协议的达成使巴以和平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阿拉法特返回加沙地带,巴勒斯坦人历史上第一次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立了自治权力机构,开始管理巴勒斯坦人自己的事务。
但是,奥斯陆协议签署以来的事态发展表明,和平进程越是深入发展,巴方与以方的矛盾利害关系就越见分明。巴以双方在《原则宣言》里都作了妥协,但巴方作了较多让步,以色列让步的的幅度有限。在谈判落实《原则宣言》的过程中,以色列方面又在一系列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包括追杀巴勒斯坦活动分子、继续扩建犹太人定居点等等,使巴勒斯坦人的利益不断受到侵害。许多巴勒斯坦人在《原则宣言》发表初期对前景寄以期望,支持率曾一度高达69%,但不久就产生了失望与不满情绪,一些派别加强了暴力斗争。而以色列方面更以安全没有保障为理由,拖延把自治的范围扩大到整个约旦河西岸,拖延以军从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口稠密城镇撤出,并阻挠巴勒斯坦人在全加沙地带与约旦河西岸举行自治委员会的选举。按照《原则宣言》,这个选举本该在去年7月举行;并且以色列必须在选举前夕完成从西岸巴城镇撤军。事实证明,巴以间虽签订了和平协议,双方控制与反控制、占领与反占领的矛盾仍尖锐存在。巴勒斯坦人与以色列人之间的冲突与流血事件频频发生,直到现在以色列还在用“经过特殊训练的”以军伪装部队“消灭”巴勒斯坦活动分子。①拉宾由于以色列国内右翼势力反对和巴人暴力活动增加,在国内地位下降。阿拉法特在巴勒斯坦人中的领导地位也受到了挑战。随着局势的进一步发展,巴以和平进程的脆弱性一面还将深刻暴露。
(一)奥斯陆《原则宣言》是巴以双方互有需要又互作妥协的产物,但以色列从中获得了更多的好处。这主要表现在:
1.《宣言》提到承认巴以双方的“合法权利与政治权利”,没有提“民族权利”。民族权利是巴勒斯坦人一贯追求的目标,是他们得以建立自己独立国家的权利。
2.《宣言》规定将耶路撒冷地位、难民、犹太人定居点、安全安排及边界等重大问题推迟到至迟1996年5月开始进行的“永久地位问题谈判”中去解决;在这之前,巴自治权力机构不拥有对上述方面的管理权力。由于《宣言》里没有提供任何解决这些重大问题的保证,以色列没有在领土最终地位上作出许诺,这个谈判的前景难以预卜。
3.《宣言》规定双方将谈判一项“过渡期的协议”,来确定由选举产生的巴自治委员会的构成、人数及其管理权限。规定巴勒斯坦人在自治期间除拥有文化与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直接税收与旅游等5个方面权力外,“更多的权力”将在巴自治委员会行使职能前“根据商定的意见”谈判解决;规定巴自治委员会的职能将只“适用于商定的权力、责任与范围”,以色列军政府的撤出“不会阻止以色列行使不移交给自治委员会的权力与责任”。
4.《宣言》规定将建立一个巴以经济合作常设委员会,“以便以合作的方式制订并执行”以下领域的计划,它们包括:水、电、能源、金融、运输与交通、贸易、工业、劳工关系、人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以及信息与新闻媒介。
5.《宣言》自始至终没有提以色列军队从约旦河西岸撤出,而只提“重新部署”。“重新部署的原则”是把以色列军队调到巴勒斯坦“居民区外”,即巴勒斯坦人口稠密区的周围。同时规定以军“向特定地点进一步重新部署的工作”,将随同巴勒斯坦警察力量“承担(巴人的)社会治安和内部安全的责任而逐渐实施”。这即是说,如果巴勒斯坦警察维持不了治安,以军可以推迟重新部署。
6.关于自治区的治安:《宣言》规定将建立一支巴勒斯坦警察部队,来保障加沙地带与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的社会秩序与内部安全”,“以色列将继续担负防御外部威胁的责任,以及维护以色列人的整个安全的责任”。
7.《宣言》没有规定禁止扩建犹太人定居点。就在《宣言》发表前不久,以政府拨出东耶路撒冷一片土地扩建定居点。而在《宣言》发表以后,一些定居者又在约旦河西岸设障圈地,继续扩建定居点。
奥斯陆《原则宣言》签署以后,参加谈判的巴解领导成员阿布·马赞说,这项协议既包含着巴勒斯坦人建国的思想,也包含着以色列永久占领的思想。看来,这是巴勒斯坦人同以色列的斗争焦点所在。奥斯陆协议本来是一项强者同弱者的协议。巴解进行了斗争,例如在谈判过程中曾主张先行自治的地区也包括约旦河西岸的那不勒斯等几个城镇,但遭到以色列拒绝。
(二)《原则宣言》发表以后,双方经过一系列激烈的、时断时续的谈判,先后在1994年2月9日草签了《开罗协议》、1994年5月4日正式签署了《关于加沙地带-杰里科先行自治的执行协议》,并于1994年下半年签署了关于将约旦河西岸的教育与卫生等5项权力移交给巴自治权力机构的协议。近几个月来,双方一直在进行有关以军在约旦河西岸重新部署以及选举巴勒斯坦自治委员会的谈判。
《开罗协议》主要解决以色列军队撤出加沙地带的“安全安排”问题。协议有以下3方面内容,即:自治区的边界与出入境通道口的管理;关于杰里科自治地区的范围以及加沙地带17个犹太人定居点(有定居者5000人)的安全问题。巴勒斯坦方面要求在加沙与埃及之间、杰里科与约旦之间设立的过境检查站由巴勒斯坦人管理,但以色列不同意。协议规定的是自治区通往埃及和约旦边境通道的安全“由以色列负责”。协议还规定以色列人出入边境通道的窗口由以色列“独家负责”,而巴勒斯坦人出入通道的窗口由双方警察共同负责。关于杰里科地区的范围,巴方开始要求为340平方公里,以色列只答应27平方公里,后来暂定为56平方公里。关于以军撤出加沙地带的问题,以方坚持在撤军的同时要把一部分军队留下来保护在那里的定居者。协议最后规定全部犹太人定居点及其周围土地以及加沙地带靠近埃及边界处的以色列军事设施归以色列当局管辖,由以色列军队保护,连接定居点同以色列的3条公路以及公路两侧的地区也由以色列进行“独立的保安活动”。协议还规定以色列对自治区的陆地、海上、空中的外部安全负全责。以色列南方军区司令马坦·维尔奈少将在1994年5月8日说:即使在自治权力移交给巴勒斯坦人以后,以色列也将只撤走驻加沙地带兵力的1/3,主要是预备役部队,“其余的2/3兵力将继续留在加沙地带”。②这位将军在5月25日还说:如果和平进程的第一阶段宣告失败,以色列将得出自己的结论,“极而言之,就是重返加沙”;“今天我们有重返加沙的预防万一的计划”。③
在谈判《开罗协议》的过程中,以色列也作了一些让步,如同意给巴方一些“主权象征”,包括在边境巴勒斯坦人出入通道处设一名巴勒斯坦警察,挂 面巴勒斯坦旗帜等,但在要害的军事-安全问题上,以色列则不作任何让步。
《开罗协议》草签后,拉宾称它在实施《原则宣言》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美国总统克林顿称赞它是又一座“里程碑”。然而,巴解领导方面虽经几天开会讨论,却没有发表任何公开评论。支持和平进程的巴人民党在1994年2月13日发表声明,称这是“一项令人失望的协议”,“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以色列的要求”,“背离了”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号决议。《开罗协议》草签第二天,加沙地带和杰里科的巴勒斯坦人没有举行庆祝活动。但是在加沙城的墙上,贴出了一名被以色列伪装士兵打死的法塔赫武装组织“鹰”的烈士的照片。以色列在奥斯陆协议达成后,连续在被占土地捕杀法塔赫和哈马斯等组织的领导人,造成一系列流血冲突事件。阿拉法特批评以色列在停火以后不能这样作,而拉宾声称以色列有权搜捕被指控为反以的暴力活动分子。法塔赫“鹰”组织的成员本已停止武装抵抗,但在1993年11月以军追捕该组织领导人与成员后,它一度公开声称“将一直对以军发动武装进攻,直到以色列结束对加沙地带的占领”。④伊斯兰激进组织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以及巴人民阵线都宣布要继续开展反以暴力斗争。而阿拉法特早先曾作出保证,将停止巴勒斯坦人的一切武装活动。
《关于加沙地带-杰里科先行自治的执行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一部分以军将在3周内撤离加沙地带与杰里科;成立由24名成员组成的巴勒斯坦自治权力机构,这个机构有立法权与行政权,但所有立法必须提交一个由巴以双方人员组成的联合立法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建立一支由9000人(巴方原要求一万多至2.5万人)组成的巴勒斯坦警察部队;释放约5000名被关押在以色列监牢中的巴勒斯坦人,将继续谈判释放更多的巴勒斯坦人。在保护犹太人定居点安全等问题上,《执行协议》包含了《开罗协议》的全部内容。
以色列外交部长佩雷斯去年5月2日在议会就反对党联合提出的不信任案作答辩时说:加沙地带-杰里科自治同戴维营协议规定的在朱迪亚与撒马利亚⑤全部地区自治不一样,以色列仍掌管外部安全,所有的定居点仍继续存在。巴勒斯坦当局或巴勒斯坦临时自治当局的称呼同一个国家是有明显的区别的。我们拒绝建立巴勒斯坦国的思想。由于建立自治,我们防止了建立巴勒斯坦国。拉宾在《执行协议》签字仪式后立即向报界宣布:不接受巴勒斯坦国。他说,巴勒斯坦只是一个实体,不是国家。他并且宣布在最终地位谈判中,不会讨论耶路撒冷问题。此后,拉宾多次重申:以色列不会撤退到1967年的边界;耶路撒冷是以色列主权下的统一的、永久的首都。
去年4月29日,巴以双方还签署了一项经济关系议定书。以色列财政部长肖哈特认为,这份议定书“不会给以色列经济带来太大的损失”。议定书使巴勒斯坦人能够有限地在经济上进行独立的决策,如直接税收政策等,“然而协议使巴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以色列广泛的宏观经济的贸易与税收政策范围内,这表明巴勒斯坦经济在不久的将来仍得依赖以色列”。⑥
被占领土的著名巴勒斯坦领导人费萨尔·侯赛尼在《执行协议》签署以后说:“在等待多年以后,我们现在将要有一个孩子。但是我们很难过,因为这个孩子是不健康的。我们必须更加努力艰苦地工作,使这个孩子健康成长起来”。⑦
(三)在加沙-杰里科实行自治以及以色列方面移交了约旦河西岸教育、卫生等5项权力以后,双方谈判的焦点转移到了扩大巴自治区范围内以及选举巴自治委员会问题上来。为此,驻在约旦河西岸的以色列军队必须撤出该地区的巴勒斯坦人口稠密区,即巴勒斯坦人集中居住的城镇与乡村。然而,谈判进行得十分艰难。以色列方面以巴勒斯坦人暴力活动增加、安全没有保障为理由,为以军撤出巴城镇设置了障碍。以色列打算只撤出两岸很少一部分城镇,继续占领另一部分城镇,并且同巴勒斯坦人“共同控制”一部分城镇。1994年12月18日以色列《晚报》刊载的一份以色列外交部文件,就披露了这样一个计划。这份文件表明,以色列打算从约旦河西岸的那不勒斯、拉玛拉和杰宁3个城镇撤军,让那里的巴勒斯坦人自治。这些城市将组成西岸3个区之一。第2个区将由定居点组成。第3个区是混合区,由双方共同控制,以色列负责这个区的安全,巴勒斯坦人负责供水、供电及其他大部分职能。⑧拉宾去年12月15日在访问韩国时通过以色列电台发表谈话说,以色列将用“分开”、“分享”领土的办法来解决(以巴)冲突”。⑨拉宾在今年1月9日的一次谈话中又表示,以色列军队不会从约旦河西岸全部撤出。早在去年5月4日,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的一篇文章认为:撤出西岸的问题同撤出加沙-杰里科大不一样。西岸有100多个犹太人定居点,12万定居者散居在120万巴勒斯坦人中间,有250条道路连接西岸与以色列。它估计,以色列在撤出加沙-杰里科后,“对下一步并不着急,不会很快走下一步”。
关于选举巴勒斯坦自治委员会的谈判也在拖延中。双方在该自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职权以及在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居民有无被选举权等问题上意见相左。
目前同时在谈判的还有以色列人继续在约旦河西岸扩建定居点以及释放尚被关押的巴勒斯坦人等问题。据报道,以色列计划到1997年为犹太定居者扩建1.7万套住房,其中8000套住房将建在耶路撒冷地区。拉宾最近在会见以色列国防与住房事务部的高级官员时,讨论了扩大约旦河西岸16个定居点的计划。⑩今年年初,犹太定居者在约旦河西岸伯利恒市附近强占土地、扩建定居点的活动,引起了巴勒斯坦人同定居者之间的激烈冲突。1月9日,巴自治权力机构4名部长同包括哈马斯在内的一些政治派别在杰里科开会,主张中断自治谈判,除非以色列停止建造定居点。他们还要求“重新考虑(目前的)政治进程”。(11)
(四)当前,拉宾与阿拉法特的关系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复杂关系。一方面,他们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所以不断有摩擦、有斗争;另一方面,他们在维护自治协议方面有共同的需要。拉宾说在一面对阿拉法特保持强大的压力,另一面又在和平进程出现巨大困难时对巴方作出一些让步,如答应解除对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的封锁,增加去以色列打工的巴勒斯坦人数,继续谈判释放在押巴勒斯坦人以及同巴方举行有关选举自治委员会的谈判等。早些时候以色列方面曾宣布,若巴勒斯坦人不停止暴力活动,就将不举行有关选举的谈判。有人把以色列的这个政策叫做“滴水政策”,这就是:给巴勒斯坦人一些希望,但又不满足他们的要求。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和平进程虽在维持进行,但会使巴勒斯坦人产生更大失望。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巴以和平进程也是脆弱的和平进程。
(五)阿拉法特目前处境困难。他对外要对付以色列,对内要应付各种不满意甚至反对自治协议的反对派。此外,他还需要完成从一个政治领导人向政权管理者的转变。
据报道,巴自治权力机构建立8个月以来,自治区的面貌没有发生重大改变。经济状况恶化。据联合国驻被占领土官员特里·拉森去年11月说:奥斯陆协议以来,自治区巴勒斯坦人的生活水平“已下降了一半”。加沙地带失业率在50~60%,该地区长年失修的基础设施没有改善。巴勒斯坦经济严重依赖以色列,它进口的95%和出口的65%是同以色列进行的。以色列一关闭被占领土,就使巴勒斯坦经济处于窒息状态。外援口惠而实不至。国际社团曾许诺在5年内向巴勒斯坦提供24亿美元援助,1994年内援助7.2亿美元,但实际到位的不足2亿美元。(12)现在巴自治机构的日常开支就靠外来的紧急援助来维持,没有余力进行投资和创造就业。经济状况不好,是自治区人民对巴以协议失望的另一个根本原因,这个问题看来在短期内难以解决好。
在巴勒斯坦阵营里,不满和反对巴以自治协议的有以下几种力量:
1.十个激进的反对派别,其中特别是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
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是有伊斯兰信仰的政治组织与军事组织。前者在政治纲领里明确写明要解放巴勒斯坦的每一寸土地,要发动圣战消灭以色列;后者的政治方针也是号召被占领土的穆斯林发动圣战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实体”。这两个派别反对自治协议是它们的政治路线所决定的。《奥斯陆宣言》发表后,哈马斯内部开始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比较温和,其精神领袖、现仍在以色利牢中的雅辛曾写信给各地的哈马斯领导人,表示同意对以色列停火,并主张参加巴勒斯坦自治委员会选举。而另一种倾向仍然强硬,主张进行暴力斗争。哈马斯的武装力量卡萨姆支队仍持强硬立场。温和倾向的领导人曾提出,只要以色列同意从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全部地区撤军,哈马斯可以同以色列进行对话,但这个建议遭到以色列的拒绝。去年10月以来,哈马斯加紧了暴力斗争,其暴力活动一度蔓延到特拉维夫的热闹市区,使以色列人惊恐不安。据统计,从奥斯陆协议以来,暴力活动有增无已,已有约百名以色列士兵和平民在哈马斯等激进势力的暴力袭击中丧生。以色列要巴勒斯坦自治当局制止哈马斯的暴力活动。去年11月18日,在加沙发生了巴勒斯坦警察同哈马斯支持者之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有16人死亡,250人受伤。这次事件在巴勒斯坦人中间引起了极大反响。冲突发生第二天,据报道,在加沙地带的一个犹太定居点附近发生了一场“最严重的暴乱”,约300名哈马斯支持者向以军检查哨扔石头,捣毁了这个哨所,在那里升起了一面巴勒斯坦旗帜。示威者还向试图阻止他们前进的巴勒斯坦警察扔石头。整个约旦河西岸与加沙地带的店铺都关了门,响应哈马斯要求罢工罢市的号召。与此同时,在约旦河西岸的希伯伦、那不勒斯、拉玛拉以及东耶路撒冷,都有巴勒斯坦人举行示威,并同以色列军警发生冲突。(13)在突尼斯的法塔赫中央委员会于11月20日开会后发表公报,谴责11月18日“恶性大屠杀”事件,并要求惩处事件的“制造者与执行者”。(14)
哈马斯是被占领土上一个土生土长的组织。它诞生在1987年12月7日加沙地带人民起义的第二天,是从穆斯林兄弟会派生出来的一个组织。穆斯林兄弟会早在加沙地带进行反对外来统治的斗争。以色列占领和加沙地带的贫困是哈马斯成长的土壤。哈马斯力量究竟有多大?哈马斯曾自称它得到被占领土人口40%的支持。但是有统计表明,在奥斯陆协议签署初期,它的影响曾经下降,支持率不到20%。但是,随着和平进程的艰难和自治区经济状况没有改善,它的影响又上升。以色列报纸报道说,据巴自治权力机构一位官员估计,加沙地带人口的1/3支持哈马斯;而据以色列安全部门估计,支持哈马斯的人“至少”占加沙地带巴勒斯坦人口的40%,“加上伊斯兰圣战组织和其他反对派,则有50%的人支持巴自治当局”。(15)值得注意的是,哈马斯的力量是否已经渗入到巴勒斯坦警察部队里来。据报道,有一名巴勒斯坦人去年12月25日在耶路撒冷搞了一次汽车爆炸案,经查明此人是一个巴勒斯坦警察,而哈马斯在事后声称对此次爆炸事件负责。(16)哈马斯不但从事反以暴力活动,也在群众中做慈善福利工作,如开办学校、诊疗所、托儿所等。
2.独立力量,也称第三种力量。这部分人的立场介乎支持和平进程与反对和平进程之间,他们主张谈判解决巴以冲突,但反对对以色列让步过多。这批力量中包括有巴勒斯坦知名人士、前谈判代表团团长夏菲和代表团女发言人阿什拉维,也有巴解的一些高层人士如巴勒斯坦中央委员会、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爱德华·赛义德,法塔赫革命委员会委员、前驻苏联大使纳比勒·阿玛鲁,还有法塔赫之“鹰”的原领导人阿巴斯·扎基。以色列报纸称他们是“温和巴勒斯坦人的左翼”。他们不满巴以协议,不满阿拉法特的领导作风,要求改组巴解领导。他们在实际政治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巴勒斯坦警察同哈马斯发生流血冲突以后,第一个出面调解的是夏菲,由有关各方参加的调解会就是在夏菲的家里召开的。(17)
3.法塔赫高层领导里的一些人士,包括现在仍留在突尼斯的巴解政治部主任卡杜米等。他们在奥斯陆协议以后拉开了同阿拉法特的距离。据报道,阿拉法特曾于去年11月15日在加沙召开一次巴解执委会会议。在18个执委中只有8人与会,致使会议成为一次不合法的会议。在突尼斯的法塔赫执委都没有出席会议,代表法塔赫参加会议的只有阿拉法特一个人。据巴解人士透露,召开这次会议可能同要修改巴解宪章有关。阿拉法特曾经在签署奥斯陆协议前向拉宾保证,巴解将修改其宪章中有关消灭以色列的条款。但是不少巴解高层人士反对现在修改宪法,除非以色列承认巴勒斯坦人民的建国权利。另据报道,卡杜米曾于去年10月致函答应给巴勒斯坦提供援助的各国当局,说由于巴自治权力机构在建立援款结算制度方面“进展缓慢”,并且在“各部与各机构之间缺乏管理与分配的明确方针”,他建议援助国在提供援助时,直接同他联系。(18)
与此同时,约旦河西岸的法塔赫领导人要求改造西岸的法塔赫领导机构。拉玛拉市的法塔赫组织已经改选,“一批年轻的、更加强硬的人士”替代了原先的领导人。
法塔赫是阿拉法特领导的巴解主流派组织。法塔赫内部的分歧与分化,将对阿拉法特的领导地位产生重要影响。阿拉法特戎马一生,经历过许多艰难险阻,是一位有经验的领导者。但是这一回他面临的形势比以往更复杂。巴勒斯坦内部的不满与反对情绪,不能不对巴以和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产生影响。
(六)以色列国内的局势也值得关注。奥斯陆协议获以色列议会批准时,只有61票赞成,是议会通过一项议案的最低必要数。协议刚签订时,多数以色列人支持这项协议,但是随着暴力冲突的升级,对协议的支持率下降。反对党利库德集团及其他右翼党派频频向拉宾发起攻击,认为自治协议“招来了恐怖活动”,认为政府对巴勒斯坦人“让步过多”、“步子走得太快”。舆论认为,以色列1996年大选前景对拉宾的工党未可乐观。一项民意测验表明,如果现在举行选举,利库德集团领导人内塔尼亚胡将以10%的差额击败拉宾。工党声誉下降,也有国内方面的原因。工党内部在分化。有人批评拉宾在以色列“贫富之间差距日益扩大问题上无所作为”,批评他管理不当与不关心党务。(19)
所以,从以上各个方面看,目前的巴以和平进程具有脆弱性,需要克服许多障碍才能使和平进程比较健康地向前发展。巴以冲突的和平解决是大势所趋。不过巴勒斯坦问题的真正解决,看来将经历一个艰难、复杂、长期、曲折的过程。
注释:
①以色列卫生部长施奈赫1995年1月9日对以军方电台谈话。
②美联社特拉维夫1994年5月8日电。
③美联社耶路撒冷1994年5月25日电。
④法新社加沙1993年11月29日电。
⑤以色列人对约旦河西岸的称呼。
⑥英国《金融时报》,1994年4月30日。
⑦美国《新闻周刊》,1994年5月16日。
⑧法新社耶路撒冷1994年12月18日电。
⑨法新社耶路撒冷1994年12月15日英文电。
⑩以色列《新消息报》,1994年12月29日。
(11)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1995年1月10日。
(12)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1994年11月21日报道巴计划与国际合作部长沙阿斯谈话。
(13)美联社加沙1994年11月19日电。
(14)美《时代》杂志,1994年12月9日。
(15)以色列《新消息报》,1994年11月27日。
(16)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1994年12月26日。
(17)路透社加沙1994年11月19日电。
(18)美国《时代》杂志,1994年12月19日。
(19)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99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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