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积极作用的历史与现实意义_公有制论文

民营经济积极作用的历史与现实意义_公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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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作者在第一部分中提出了自己关于私营经济性质的概念、本质属性、特殊属性;第二部分论述了对私营经济理论认识的误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的讨论并没有从理论系统完整性这个根本点上说明问题的要害;第三部分论述了原始社会末期私有经济的历史作用,以及后来阶级社会中它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私有经济的正反面作用;第四部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积极作用,则是作者论述的重点:一是它面向市场、方便生活、解决就业、创造财富、扩大税收,二是它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适应性强,三是有利产业结构调整。最后强调了它发展的根据是生产力标准。

关键词: 私营 作用 历史 现实 意义 消极 积极 生长点

为了促进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应从思想认识和理论政策上进行研究,以提高我们对发展私营经济的自觉性,这无疑对于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私营经济的性质研究

如何看待私营经济的性质,这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振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实践问题。这个问题在理论认识上仍是一个没有完全突破而又极敏感的大问题。只有从理论上对私营经济的性质有个清晰的认识,才能在实践过程中解放思想,把握机遇,大力发展,才能在行动上自觉主动地为私营经济发展服务。

私营经济的概念界定。在马洪、孙尚清主编的《经济与管理大辞典》一书中指出:“个体经济是指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在予矛写的《论私营经济作用的历史性》一文中指出,“私营经济即建立在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基础上的经济”①。私营经济是指包括个体经济在内的私营经济的总称,具体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在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基础上的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经济。这样定义,一是把社会主义私营经济同资本主义和其他社会的私营经济区别开来;二是把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确立下来;三是从整体上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营经济的性质。在这里“私营”指的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它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存在。在所有制形式上,是指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在生产经营方式上,是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经济实体;在外延上是指除公有制经济以外的所有经济成分。鉴于以上的规定性,我们把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统称为私营经济。

私营经济的本质属性。相对于公有经济看私营经济,首先是分散性。分散性主要体现在投资规模一般说来比较小,不集中,生产经营方式比较灵活,营业范围较细小和杂乱,然而这些又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是从属性。在不同的社会中,它从属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并受其制约,成为各个主要经济形式的附庸和补充形式。第三是两重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它具有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它是私有者,又具有财产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导致社会动荡的破坏性。私营经济的分散性、从属性和两重性构成了它的本质属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把握住这些本质属性对于发展私营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私营经济的特殊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经济又具有同社会时代有联系的一些基本特征,用来区别它同资本主义私营经济及其他社会私营经济的不同。我国目前的私营经济的基本特征: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私营经济是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结论是共产党不能没有私营经济的群众,私营经济也不能脱离共产党的领导;二是私营经济大多数脱胎于三中全会以后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而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为私营经济提供市场、技术、物质、管理和人才,而私营经济自然而然地与公有制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成为公有制经济有益的补充,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营经济具有爱国、敬业、守法的良好品质;四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更适应市场经济,富有很强的竞争活力和发展潜力,前途光明远大。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营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营经济,不同于解放初期我国的私营经济,也不同于苏联解体前后的私营经济,这就构成了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特殊属性。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管理。”这是被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所证明的真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二、对私营经济理论认识的误区

发展私营经济,部分人仍存在着心有余悸。表现在有的怕政策变,怕戴私有制帽子,怕当资本家,怕“枪打出头鸟”,有的把资金转到沿海城市或境外;有的不思进取,拼命挥霍。这些消极情绪,如不及时从理论上加以引导,势必要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在中国近代革命史中,形成一个传统的理论,即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确,在旧中国,资本家搞原始积累,残酷剥削,工人生命安全毫无保障。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醒目提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一文中也提出:“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战,废除了私有制,剥夺了剥夺者,改变了所有制关系,把可能完全变成了现实。由于消灭私有制理论深入人心,在认识上把公有制与私有制完全对立起来,水火不相容。在政策上导致了割资本主义尾巴,根除私有制等。这些理论、认识、政策导致的结果如何呢?社会主义生产力并没有按理想的速度发展,相反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破坏,人民的生活温饱问题没有根本性的解决,国民经济在无效率的徘徊中发展,综合国力相对在消弱。相反,稍微搞点私营经济的地区,那里的经济就呈现出繁荣的景象。消灭私有制的理论与私营经济带来生产力发展的实践产生背离,引起人们的深思,是理论错了,是思想认识错了,还是政策路线错了?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对这些问题曾有过不少的讨论,但并没有从理论系统完整性这个根本点上说明问题的要害。也就是说,消灭私有制是经典作家系统整体理论的某一个结论,而并非是理论本体的全部,严格地讲消灭私有制和消灭私营经济,不完全是一回事。

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讲消灭私有制是有条件的。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指出:“现在由于大工业的发展:第一,有了资本和规模空前的生产力,并且具备了能在短时期内无限提高生产力的手段;第二,生产力集中在少数资产者手里,而广大的人民群众却愈来愈多地变成了无产者,并且资产者的财富愈是增加,无产者的境遇就愈加悲惨和难以忍受;第三,这种强大的容易增长的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大大超出了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范围,以致经常引起社会制度极其剧烈的震动。因此,现代废除私有制不仅可能,而且完全必要。”②这就说明了消灭私有制是有条件的,生产力规模空前的发展,无产者境遇悲惨难以忍受和强大的生产力导致社会剧烈震动,消灭私有制才成为必然。过去,我们对消灭私有制的条件是没有充分认识的,对经典作家的论述理解是不全面的。

其次,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消灭私有制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的。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二稿》一文中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一方面神奇地发展了社会的生产力,但是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它同自己所产生的社会生产力本身是不相容的。”③“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荣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④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指出:“在大生产与资本家的卡特尔、辛迪加和托拉斯的增长以及金融资本的规模和势力的巨大增长上——这就是社会主义必然到来的主要物质基础。”⑤经典作家在这里指出了要消灭私有制,就必须神奇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社会拥有极其丰富的物质基础,这时私有制的丧钟才能最终敲响。

第三,马克思和恩格斯就能不能一下子把私有制废除的问题,作了如下回答。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明确说:“不,不能,正象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建立公有经济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象征显著即将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并且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⑥。无产阶级革命取得了政权,建立了公有制主体以后,并非意味着完全一下子代替私有制,必须经历一个过渡时期。经济愈落后,过渡的时间就愈长,任务就愈艰巨。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后的实践中总结说:“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隔着一个长久的、比较困难的无产阶级过渡时期。”⑦“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是必然要经过一个长久的痛苦的分娩期的。”⑧“在落后国家里不经过许多过渡,不经过许多过渡阶段,就不能把资产阶级革命变成社会主义革命。”⑨

经典作家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刻分析,指出了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是社会不平等的物质基础,要消灭私有制,废除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其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整个社会对一切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使全体劳动者在同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处于同等地位。但是,我们还清楚地看到,发达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社会主义公有制革命,而公有制的完全实现则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艰苦的过渡时期。对于经济落后国家,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以后,进而将主要生产资料如土地、铁路、矿山、机器等直接由国家占有,建立公有制主体;同时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以私营经济为有益补充的整个国民经济,实现社会生产力的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对那些较为强劲和与国家公有制有必然联系的私营经济分层次、分阶段、按条件经过若干过渡融合到公有制经济成份中来;同时,对那些在公有制中失去积极作用,又不影响公有制主体地位,私有经济又有能力吸纳的公有经济成分,及时转变为私营经济成分,建立公有制为主体,私有经济为有益补充,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体制。这不仅是经典作家科学理论内涵与外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中国近40年实践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

三、私有经济在历史中的积极作用

在人类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经济也就随之诞生了,使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进步。人类学会制造和使用金属工具,有了依靠土地取得物质食物来源,原始农业产生了,人们开始占有工具和土地。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导致了占有者能获得较多的生活资料,并能够分散地战胜野兽,取得更多的猎物,原始的畜牧业产生了。原始农业、畜牧业的发展,使得原始手工业也产生了。金属工具的广泛使用,使得原始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相继发展,这就使得人类存在的安全保障加强了,生产能力提高了,生活方式改变了,婚姻形式进化了,家庭成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基础,人类社会跨进一个文明的时代。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⑩家庭私有经济是人类社会文明的基础,是人类发展史上的第一大积极作用。

伴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过程,私有经济也在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形式和内容。世界上私有经济产生至今已有五、六千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过程中,私有经济先后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等社会制度。在这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私有经济也都烙有那个社会的不可磨灭的烙印。私有经济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推动历史进步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100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1)分析私有经济的两重性,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私有经济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第一位的,消极作用是第二位的。这是因为,从历史纵观来看,如果把私有经济的消极作用看成是第一位的,那么人类社会只能是倒退,而无当今社会的文明可言。从历史横断面来分析,可以看到无论哪种社会形态都存在着相当多数的中间阶层,如自由民、自耕农、小手工业者等,他们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他们既怕破产转为被压迫阶级,又憧景跻身于富有阶级的行列;他们努力劳动,积极生产,起着推动社会前进的作用。而奴隶阶级、农民阶级、工人阶级,他们占社会的多数,为了生存和养家糊口,不得不超负荷地劳动,只有实在活不下去时才走上造反道路,以推动历史的前进。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他们为了维护阶级利益,一方面在政治上压迫,思想上麻痹,经济上剥削,另一方面又从对抗阶级的反抗中吸取教训,实施让步政策,以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还有一个方面,本阶级的竞争与顷轧,资本家的经常破产倒闭,迫使他们也要苦心经营,扩大投入搞再生产。那些奴隶主头子、封建帝王、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为了统治者的利益,也要兴办皇家工场、官办企业,进行创造性的劳动,为提高生产力起导向作用。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劳动者提供的大量物质基础,使得社会有力量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事业,培养出了专门人才,以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私有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同历史上任何事物一样,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这些都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在社会生产力极度低下时,私有经济绝不会产生;当社会生产力还没有高度发展到使私有经济消亡时,私有经济的作用不会自动终止。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2)在当代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私有经济也在根据时代的特点,不断变换自身的形式,以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仍然展示着它的生命力。例如资本主义私有经济不断调整所有制的内部结构,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吸纳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社会甚至全世界的资本,一方面缓和劳资关系,发展科学技术事业,增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引入民主管理机制,限制垄断,反对不公平竞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优胜劣汰,吐故纳新。这说明私有经济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仍有生存的条件,还要走一段较长的历史过程。

私有经济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仍有一个较长生存的历史时期,那么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私有经济可以断言也要存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私有经济存在的长期性与共产党人理论上消灭私有制,两者不是矛盾的,而是辩证的统一。我们既要承认私有经济存在的长期性,又要坚定从历史的未来要消灭私有制,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要完成这一事业,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列宁:《伟大的创举》)“这里的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在于消灭私有制。”(13)而私有经济的消灭要靠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没有这个足以能够完全吃掉私有经济的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生产力,这个建立与发展了五、六年历史的具有雄厚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的私有经济的消灭,只是一句空话。列宁在《关于战争与和平的报告》一文中指出:“由于历史进程的曲折而不得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个国家愈落后,它由旧的社会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就愈困难。这里除破坏任务以外,还加上一些空前困难的新任务,即组织任务。”(14)由此可见,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发展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生产力,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私有经济才有可能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四、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积极作用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既有现代化程度的大工业,也有完全分散的手工业劳动经营的小生产、小商品和小作坊,生产力发展极不平衡。对于这种落后的生产力状况,就要采取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形式还可以自我实行多种经济形式的联合经营。”他还就多种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作了阐述,他说:“社会主义要赢得同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必须大胆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生产和商品经济一般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国外的资金、资源、技术、人才以及作为有益补充的私营经济,都应当而且能够为社会主义利用。”他强调指出:“政权在人民手中,又有强大的公有制经济,这样做不会损害社会主义,只会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这些都是对私营经济历史地位与现实作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肯定,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规律所决定的。

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私营经济面向市场,方便生活,解决就业,创造财富,扩大税收,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缺少的有生力量。据有关统计资料,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1978年国有经济比重占77.6%,集体经济占22.4%;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有企业占53.6%,集体企业占43.3%,其他经济成分占3.1%;在全部国民生产总值中,据估算,国有部门提供的份额占56%,集体部门占42%,其他经济成分占2%。由此可见,个体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经济几乎为零。这种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结果,一方面公有经济并未发达繁荣,人民生产也不富足优裕,相反有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的人、财、物极大浪费,人们的积极性受到压抑,社会生产力、国家综合国力、人民生活都提高不大或没有根本的变化,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难以借鉴,公有企业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革开放以来到1992年,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部门占48.3%,集体部门占38.2%,其他经济成分占13.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有企业部门占41.3%,集体企业占27.9%,其他经济成分上升到30.8%;在全部国民生产总值中,国有部门占35%,集体部门占53%,其他经济成分占12%。我国个体私营企业上交国家税收占203亿元,占全国工商税收的7.8%;从业人员达2698.5万人,占全社会劳动者总数的4.5%。由此可见,私营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解决当前社会经济运行中深层次问题,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培养强有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私营经济是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实体,它能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对市场需求、价格、信贷、利率、汇率、税率等经济信息反应敏捷,对宏观政策极为关心,价值规律使私营经济更具有压力、动力和竞争力,私营经济把自身的生存发展完全投注于市场经济的变化中,因此私营经济更适应市场竞争机制,为社会提供日益增长的产品和服务。私营企业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千方百计向科技型和外向型企业发展,以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从这方面来讲,私营经济为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济机制,为小型国有企业转为私营经济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同时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的日益巩固提供了有益补充。

三是,发展私营经济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并从战略的高度上,佐证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党的路线的正确性。从1992年度国家工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国民生产总值中可以看出,不同经济成分所占的份额,说明了发展私营经济有力地调整了产业结构,并为经济体制改革找到了突破口。如果没有在改革一开始就放手发展私营经济,全国经济发展绝没有今天这样好的形势。假使改革一开始,就把全部精力投到国有经济改革上,很可能陷入改革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这样就会付出较大的代价。我国改革成功之妙处,就是在改革整体推进的同时,放手发展私营经济,并为国家经济的长足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最后,特别要指出的是:私营经济发展的根据是生产力标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私营经济只能处于补充的地位。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应当让私营经济放心大胆地发展。可以这样讲,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期内,在规模、比例、速度上私营经济无论怎样发展,也不在框外。这是因为,私营经济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生产力标准去衡量客观社会生产力,就要坚持凡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经济成分,包括私营经济,就要坚定不移地快速发展,凡是不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经济成分,包括公有经济在内,就要坚定不移地进行改革。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才有可能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社会主义才能从贫穷摆脱出来。私营经济的积极作用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所有制形式呈现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私营经济与公有经济的内涵复杂化,两者之间出现了相互交叉、相互渗透、趋同发展、融为一体的新格局。这就使我们真正认清了生产力标准的客观实在价值。

综上所述,私营经济在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第一位的,消极作用是第二位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积极作用仍然是第一位的,按照生产力标准“三有利”原则,在宏观上处理好公有经济主体地位与私营经济补充地位关系的基础上,积极为私营经济创造一个长期共存、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共同发展的政策环境。通过私营经济的发展,形成一批新的经济生长点,为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振兴做出贡献。(收稿日期:1994年8月2日)

注释

①《甘肃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第2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8-219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4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1-832页。

⑤《列宁选集》第2卷第599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9页。

⑦《列宁选集》第3卷第420页。

⑧《列宁全集》第27卷第466页。

⑨《列宁全集》第28卷第285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0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85页。

(14)《列宁选集》第3卷,第4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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