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参照工程实例,介绍了综合管廊通风系统设计过程,针对管廊下穿河段通风单元及事故排风机设置位置两个具体问题,进行探讨并给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综合管廊;通风系统;排风机房;通风单元
为集约和利用城市建筑用地,提高城市工程管线建设与安全标准,统筹安排城市工程管线的敷设,从国家政策制定到具体技术规范颁布实施,从工程项目的落地到完成投入使用,综合管廊近几年在我国有了很大的发展。综合管廊是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1],是保证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等城市功能的“命脉”。
综合管廊为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容易滋生真菌、尘螨等微生物,消耗氧气同时产生有害气体。另外管廊内敷设的诸如热力管道、电气线缆、燃气管道等在使用过程中会有热量散发、可燃气体泄漏等风险。管廊通风系统的设置,可以及时有效的将有害气体、废热、泄漏的可燃气体排出,保证管廊的正常运行及进入廊内人员的安全。通风系统兼做事故通风,能在火灾后及时排出廊内余热、废气,能在燃气泄漏时及时通风换气,避免可燃气体在廊内集聚。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某区,地处北纬23°29’,东经111°18’,海拔114.8m,位于夏热冬暖建筑热工气候分区,室外通风设计气象参数如下[4]:
表1 通风室外设计参数
综合管廊主要采用矩形三舱断面,分别为燃气舱、综合舱、高压舱,管廊标准断面尺寸B×H=9.8×4.2m,管廊总长度2.76km。标准舱横断面如图所示(SF、EF、SFD分别表示送风机、排风机、防烟防火阀):
图1 燃气舱新、排风机房剖面图 图2综合舱及高压舱新、排风机房剖面图
本管廊每隔不大于200m的距离设置一道常闭甲级防火门,管廊通风单元区间结合防火分隔区段均按照不大于200m设置,每个通风单元设置进、排风风亭;综合舱及高压舱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兼事故排风);燃气舱采用机械进风、机械排风(兼事故通风)。
风亭的设置,充分考虑景观及成本问题,综合舱和高压舱通风机房合用,风亭出地面与道路绿化带景观相结合,同时相邻通风单元的通风机房合用,最大限度的减少了风机房及出地面风亭个数。燃气舱排风口与其他舱室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均不小于10m[1]。典型机房布置平面如图所示:
图3 新风机房平面图 图4 排风机房平面图
2.通风系统设计
依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383-2015,廊内设计参数如下[1]:
表2 通风室内设计参数
综合舱按照通风换气次数计算排风量。高压舱按照消除余热和换气次数分别计算通风量取大值。管廊内壁结构散湿量按照2g/(㎡•h)计算[6],利用通风热湿平衡计算除湿所需通风量。
为了达到运行节能的目的,管廊通风机选用双速风机,风机满足平时及事故通风风量风压要求,燃气舱选用防爆风机及设备,通风机的选择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事故通风量,综合舱及高压舱按照6次/h设计,燃气舱按照12次/h设计。各舱室按同一时间段内发生一起火灾或一起可燃气体泄漏事故考虑。为保证通风效果,降噪及降低能耗,设计对各管廊部位空气流速加以控制,通风百叶窗净通风面积风速≤5m/s,直接朝向人行道排风口风速≤3m/s,事故通风状态下通风百叶窗风速≤15m/s,风口风阀风速≤5m/s。
具体通风区段的起、终点里程,设计通风量及通风机编号见下表:
表3 综合舱通风系统一览表
3.系统运行控制设计
综合管廊的通风系统采取就地和远程两级控制,运行工况分为正常通风工况、巡检工况、燃气舱事故工况、火灾及事故后机械排烟工况。每种运行工况给出不同的运行控制策略。
正常工况:当管廊内温度≥38℃时,自动开启通风系统,当廊温度≤33℃时,关闭通风系统。通风系统风机,联动设置于管廊内的温度探测仪,考虑人员安全及通风系统实际运行效果偏差,通风系统开启上限温度为38℃,同时保证通风系统每天运行时间不低于2h。巡检工况:巡检人员进入管廊前,必须开启通风系统并运行30min以上,同时保证舱含氧量不低于19%(v/v),通风系统必须待巡检人员彻底离开后方可关闭。燃气舱事故通风工况:燃气舱根据规范要求设置甲烷气体检测装置,并以此及舱内温度来控制通风系统的运行。燃气舱甲烷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v/v)时,启动通风系统[3]。火灾及事故后机械排烟工况:当舱室意外发生火灾时,FAS系统联动着火区段、相邻区段的风机及防火阀关闭。待事故完毕,经人工确认无误,开启排风机及防火阀进行火灾后排烟、排气。
4.设计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于燃气舱事故排风机设置位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事故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规范条文解释为地下、半地下场所易集聚有爆炸危险性的蒸汽或者粉尘。本项目风亭位于道路中间绿化带,风机如设置于室外,噪声大、影响美观、受到风雨侵蚀缩短使用寿命,基于上述原因,本次设计采用风道型通风机房[5],将风机设置于地下,通风机房相当于扩大风道,通风系统开启运行能避免可燃气体在机房内聚集,运行安全可靠。
本次设计管廊,约有353m下穿河段,通风系统不具备按照防火区段独立设置的条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又未对通风单元长度做硬性要求,参照《综合管廊通风设计与施工》17GL701,将位于河段下部的两个防火区段划分为一个通风单元,设置一套通风系统,同时为了强化通风效果,综合舱、高压舱及燃气舱均采用机械进、排风的方式。位于该通风单元内,用于划分管廊防火区间的防火隔墙上,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火灾时,防火门控制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反馈启闭信号至控制室[3]。
5.结语
1)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形式的选择,充分考虑防火区段、灭火系统、景观绿化、噪声以及通风效果等因素。对于以排除废热、废气、提供必要的新鲜空气为通风主要目的的管廊,建议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对于有突发性散发大量可燃气体、蒸汽等风险的管廊,建议采用机械进风、机械排风的通风方式。2)系统控制形式应保证管廊在各种工况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通风系统结合可燃气体报警系统、FAS系统等系统联动运行。系统运行中设定工作流程,保证进入管廊巡检人员的安全。3)尽管综合管廊在我国已有相当规模的发展,但相关技术规范还有待完善完备。设计中应充分考虑规范条文设置初衷,对规范未明确内容应充分调研,切实做到安全可靠经济。
参考文献:
[1] GB 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
[2]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
[3]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4] GB 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
[5] 常银宗、吴雪、查颖,地下综合管廊通风设计中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给水排水,2019,35(22):72-73.
[6] 耿世彬、郭海林,地下建筑湿负荷计算[J],暖通空调HV&AC,2002,32(6):70.
论文作者:任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
标签:通风系统论文; 工况论文; 燃气论文; 风机论文; 事故论文; 机房论文; 气体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3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