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际竞争力的京津冀区域产业分工研究_产业转移论文

基于国际竞争力的京津冀区域产业分工研究_产业转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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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6)05-0141-05

       一、问题的提出

       现在与未来世界的竞争,实际上就是都市圈或城市群的竞争。“城市群内部的城市在竞合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城市功能明晰、产业垂直和水平分工合理,彼此紧密联系的若干产业聚集带和聚集区,共同参与全球产业竞争和经济竞争”[1](P21)。从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Jean Gottmann)提出城市群理论以来,世界上形成了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以芝加哥为中心的北美五大湖城市群、以东京为中心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以伦敦为中心的英伦城市群和以巴黎为中心的欧洲西北部城市群,它们已经成为当地人口最密集、经济最活跃、最富有竞争力的区域,是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枢纽和参与全球竞争的制高点,也主导了世界经济的发展格局。当前,中国的“长三角”已跻身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珠三角”正在加快世界级城市群的建设步伐,而与“长三角”和“珠三角”更有可比性且具有独特优势的京津冀地区尚未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相比之下,京津冀地区的市场经济发展相对较弱[2](P84),产业竞争力和经济竞争力亟待提升。

       城市群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内城市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分工的细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中间品及最终产品的平均成本,进而增强企业与行业的竞争能力。然而,近年来在学术研究领域和实际操作层面,京津冀三地围绕“中心”、“核心”、“副中心”以及局部利益的争议一直不绝于耳,各自诉求的声音甚至盖过了区域整体诉求,忽视产业分工与整体竞争力的提升,长期困扰了区域经济发展。“目前京津之间、北京新城与环京县市之间、河北各县市之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产业结构雷同、资源分散利用、地区恶性竞争等情况。京津冀三地对产业分工协作的需求迫切”[3]。

       2015年初,《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台,将京津冀整体定位为“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2016年伊始,《“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印发实施,明确把京津冀作为一个区域整体统筹规划,提出未来五年京津冀地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表明作为重大国家战略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因此,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需要跳出地方性思维局限,站在国际视野高度上对京津冀区域分工格局与产业竞争力的整体提升进行深入研究。

       二、京津冀区域产业分工存在的问题

       京津冀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才储备和技术资本,城市分布合理,交通非常发达,文化底蕴深厚,但并未转换为区域优势。由于历史原因及政策、机制、激励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产业或企业间各自为战,缺乏整体分工协作,存在较为明显的产能过剩和产品重叠现象,导致区域整体竞争力低下,与得天独厚的区域资源优势和经济基础条件不相匹配。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1.产业“小结构”无法支撑竞争力“大格局”。目前,京津冀产业分工体系是在原有三地各自产业结构基础上形成的1+1+1体系。在这个体系下,产业结构偏重重化工业而制造业不足,所有制结构偏重国有经济而民营经济不足,要素聚集存在虹吸现象,相关政策各自独立,导致比较优势无法充分发挥出来。

       京津冀在地域上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在行政上却分属于三个不同的行政辖区,受地方行政主体自身利益的驱动,三地习惯于在各自的“一亩三分地”上各自为政,忽视区域整体发展,都在积极发展“小而全”的地方产业结构,建立各自“五脏俱全”的中心城市和功能体系,培育各自的经济支撑平台。长期以来,割裂的行政区划关系与市场区际关系始终处于扭曲状态,地方保护政策等非市场因素极大地阻碍了要素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资源不能实现有效配置。

       “产业地域分工合理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城市间有无严重的产业同构”[4](P36)。京津冀三地间的主导产业部分重合,在机械制造、石油加工、煤炭开采等行业中形成了同质竞争。作为区域两大核心城市的北京和天津,在各自的“十二五”规划中,都明确提出要以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石油及天然气开采加工等行业作为各自的主导产业。目前,京津两市已经形成了涵盖传统基础工业、都市型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等在内的自成体系的工业结构,在石油化工、计算机、通信设备、交通运输和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同构现象。而津冀地区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和金属制品等行业也存在产业结构雷同问题,难以形成层次分明的产业聚集和有效的区域竞争合力。

       从企业实践层面进一步来看,产能重叠现象较为突出。例如,按照京津冀三地“十二五”规划,2015年,北京汽车规划产能325万辆,天津市规划200万辆,河北省规划300万辆,2015年全国汽车年销售实际为2450万辆,目前三地依然在积极增能扩产,产品线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尤其是中低端轿车领域,产能竞争大于合作,未来三地近千万辆的产量,能否充分被市场消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此外,近年来天津市与河北省为了发展各自的港口经济一直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港口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849亿元[5]。而天津也在积极扩产增能,按照《天津港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天津港将建成“一港八区”。由于行政壁垒的作用,在港口群货源总量没有明显增加的前提下,津冀640千米的海岸线上竞相建设了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和黄骅港,各港口位置接近,腹地重叠,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致使部分港口出现吞吐能力闲置和资源浪费的现象,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和结构性产能过剩,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区域港口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合理的产业结构与合宜的产业同构能够使区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与过度的产业同构则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妨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京津冀各地区盲目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片面追求“大而全”或“小而全”,造成产业同构、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不利于三地形成完整有效的产业发展链条,也阻碍了人力资源和科技创新向区域竞争优势转换。与此同时,结构性竞争也使得三地经济技术水平差距不断增大,更加抑制了处于弱势方的河北省的发展,进一步加剧区域经济结构失衡。

       2.梯度差异过大不利于区域产业链分工延伸。按照经济学理论,适度的产业梯度有利于各地区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进行产业分工和转移,高梯度地区可以着力发展层次水平较为先进的产业,并将不具有比较优势或相对落后的产业转移到其他低梯度地区,而落后地区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产业,不断改善自身的经济结构,形成合理高效的生产网络和产业发展链条,实现各方互利共赢。

       京津冀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是典型的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梯度分工方式,虽然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但也具有较强的依附性,落后地区始终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难以实现有效的产业升级。京津冀在长期的发展中,经济扩散和协作效应较弱,形成了过大的区域内部梯度差异,加剧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北京、天津与其周围城市的城市区位差距进一步扩大,经济辐射作用弱,产业带动能力弱,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发展程度不足,难以受惠于中心城市所形成的产业集聚和产业规模”[6]。

       北京和天津作为区域中心城市,依靠其功能定位、经济基础、政策条件等优势,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北京已进入后工业化阶段,主要是由知识和技术要素驱动,天津也已进入到工业化后期。而河北尚处在工业化进程中,产业发展明显滞后,主要依靠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要素驱动,在传统农业和非技术性工业生产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产业结构具有典型的资源型特征。“河北省产业高度和行业技术水平与京津存在着显著落差,而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种相对落后的局面并没有随着三地的经济增长出现改善,梯度差异的持续扩大也使得京津冀区域长期协同发展受到制约”[7]。京津冀三地产业梯度落差较大,产业转移与承接能力存在脱节,无法形成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完整的产业链条,弱化了京津两个特大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也降低了周边地区对京津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度。

       京津冀缺乏合理高效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产品内分工与供应链协作严重缺失。传统的煤炭、冶金、石化、建材等行业的关联效应不大,不容易形成较长的产业链,而机械、电子、轻工、生物制药等行业虽然有较长的产业链条,但这些分工大多也仅仅表现为企业研发总部设在北京,生产基地设在天津或河北,企业管理形态虽然有所关联,产业链分工并不明显。此外,即使提出延长产业链的产业发展战略,三地更多考虑的是在其行政管辖区域内建设内部独立的产业链。例如,北京市汽车行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在京建设高端零部件基地,培育若干个百亿元零部件企业,主动打造产业链;天津则已建成包括发动机、汽车电子、汽车零部件、汽车模具、轮胎、涂料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内部配套产业链;河北省同样也在积极培育自己的汽车配套体系。京津冀各个城市追求在内部建立完整产业链的策略,降低了城市间产业合作的愿望和效率。区域内没有建立起分工紧密的零部件供应支撑体系,整体产业配套环境远不及“长三角”和“珠三角”,很多企业不得不舍近求远,到京津冀区域外寻求合作,如北京的IT制造企业更多是到广东、江苏等地采购零部件或直接代工生产。由于区域内配套保障体系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京津冀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对策建议

       京津冀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既是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需要,也是适应现代产业分工和企业竞争变化趋势的必然选择。现代企业竞争主要表现在人才竞争、技术竞争、品牌竞争和协同竞争方面,竞争内容从产品竞争转向标准竞争,企业关系由生产竞争转为协同竞争[8](P207),国际生产分工出现了空间化、模块化、协作化动向,协同性已经成为当今跨国公司提升全球竞争力的法宝。随着分工的日益深化,国际分工也由产业内分工更加集中于价值链分工[9](P30)。“长三角”地区产业竞争力较高主要得益于一体化程度较高,其中企业基于产业价值链的空间分工所形成的合作是促成一体化的根本原因[10](P139)。因此,“京津冀地区产业发展不能仅局限于内部的产业转移与承接,而要从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高度着眼,紧跟全球产业发展趋势,抢占科技制高点,通过参与国际分工,提升京津冀整体产业竞争力”[11]。

       (一)构建多层次区域产业分工体系

       产业分工一般包含三个层次:第一是产业间分工,是经济发展早期阶段的产业分工形式,是基于绝对优势或比较优势发展不同产业的部门专业化分工;第二是产业内分工,即发展的产业相同,但其产品种类不同,是基于比较优势或规模经济的产品专业化分工;第三是产品内分工,即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环节,按照工序进行模块化加工或组装,是基于价值链的功能专业化分工。“在一个都市圈内部,经济技术水平差异最大的城市之间主导的产业分工格局是产业间分工;经济技术条件相当的不同发达城市更多的是基于其比较优势和区位优势进行产业间分工;发达城市之间的主导分工模式是产业内分工;而在一个发达的都市圈内可以实现产业链区域分工”[12]。考虑到京津冀三地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梯度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无须拘泥于某一种分工模式,而应在立足整体区域的视角下进行产业重新定位,从三地各自的小产业格局向区域大产业体系过渡,形成区域间分布合理,上下游协调联动的机制。

       一是产业间协同——互补发展。京津冀三地应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选择适合的三次产业加快发展。北京的现代服务业、河北的资源型产业和天津的高端制造业各自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也是三地应该大力发展的领域,需要统筹规划,各自侧重,有所差别,相互补充。北京在发展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同时,向外转移并非仅限于落后和淘汰的工业行业或企业,而应将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工业全部或大部分转移出去,重点保留和发展智力密集型产业。河北在强调绿色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资源产业也不可一刀切完全进行限制,应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及深加工,坚决关停高污染、高能耗、低技术、低效益而且升级无望的落后企业,加快传统资源型工业的技术改造升级和内部转型,继续保持并发挥基础工业的主导优势。天津则应加快产业结构的高度化进程,在促进城市服务业发展的同时,着重使工业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

       二是产业内协同——错位发展。依托特色化的园区、集群和产业带,实施差异化的分工生产,对同一产业内不同产品品类进行生产分工,增加合力,减少竞争。京津冀在机械、电子和装备制造业领域存在较为严重的产品同构现象,北京与天津之间的高端制造业,天津与河北的一般制造业,均需要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更好地实现规模效益。在高端制造业方面,京津均有较好的基础条件,产品生产可以按照用途与技术含量有所区别,同时北京应注重向研发和技术创新层面倾斜,天津则应着力高精尖生产制造能力的改善。在汽车制造业,京津冀三地有部分车型型号雷同,产品具有明显的同质化特征,提高了企业竞争成本,造成产能浪费。三地应合理利用行政与市场手段,通过适度的行业规划与协调,采取差异化分工方式,逐步将高、中、低端各种车型或不同类型产品在三地进行区别生产,尽可能使三地产品从竞争关系逐步变成分工合作关系,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产品内协同——合作发展。按照区域内不同企业的优势进行产业链延伸和分割,密切供应链合作。诸多的工业产品单元,从设计开发制造到销售服务的产业链环节,以及零部件的配套协作,都应进行合理的模块分工。北京可以把生产基地转移到河北,河北也可以在北京设立总部,不仅如此,三地应尽可能强化生产单元分解,对产品的不同工序进行切割外包,充分发挥三地各自的优势,联合培育若干柔性的专业化集群,逐步建立起功能完备、协作紧密的1小时零部件配套圈。产业聚集使同行企业在空间布局上相对集中,为区域内跨省市的技术扩散和分工合作创造条件,同时也为区域内企业带来更多的产品创新优势和成本节约效应[13](P103),通过集群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的分工生产,改善区域生产供给结构,增强企业的产品竞争优势。

       (二)有序推进区域产业分工进程

       《京津冀协同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首都核心功能更加优化,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经济结构更加合理,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区域”。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区域型生产结构,需要在产业、产品、中间品和零部件等环节进行供给结构的重新整合,这个过程大体要经历三个阶段:

       一是存量产业转移与疏解——产业结构调整。主要体现在现有非首都功能产业向周边地区疏解,强调产业间和产业内的结构性调整,降低京津冀三地的主导产业同构。按照京津冀三地功能规划,拓展产业转移的空间范围,创新疏解方式,加大产业疏解转移的力度和深度,把不需要在北京保留的传统产业持续转移疏解出来,为区域产业结构的整合与重构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存量与增量产业融合——产业优化升级。主要体现在疏解的产能与承接地原有和新增产能的融合,新旧项目兼容并进,重点在产业内和产品内的分工布局,基本消除三地的主导产业雷同现象。在依托已经建立起来的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等平台提高承接产业和企业市场活力的同时,所有三地新增建设项目,均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布局。

       三是区域产业体系形成——产业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区域内三地的存量与增量产能充分融合,实现高效率的产业链分工,有效改善区域产业协同效应,形成相对完整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拥有世界级的产业竞争力。

       京津冀协同发展本质上就是区域产业整体的价值大于原有各独立组成部分价值的简单总和,发挥内部各种资源优势,取长补短,相互协作,搭建完整的产品链和服务链,形成“1+1+1>3”的产业结构体系。上述三个阶段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前者为基础,后者为目标。没有建立区域产业格局的大方向,前面的转移与承接便易于盲目化或形式化,有可能出现勉强转移、勉为承接的尴尬,甚至出现转移后“水土不服”的现象,企业反而失去了发展活力。而如果没有充分的前期基础,无法彻底打破原有小产业格局,最终的整体目标也无法顺利实现。

       (三)实现区域产业分工的保障

       一是破除地方思维,牢固树立区域大产业观念。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区域一体,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构建“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空间格局。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14]。京津冀产业协同合作绝不是简单地将北京存量转移出去、河北承接进来,而是协同发展,是在产业协同体系的大框架内,对存量资产进行必要的关停淘汰、兼并重组以及生产转移,对增量项目进行区域内合理分工布局,逐步重构并形成京津冀区域产业体系。

       从根本上说,北京的拥堵和城市病以及区域整体经济竞争力薄弱,是区域产业长期发展失衡造成的,若干年来京津冀三地各自为战的产业体系带来的结构性失衡,形成了局部资源配置的冷热不均。北京要疏解城市压力,天津要提高经济活力,河北要解决产业升级,只有通过产业协同合作,京津冀区域才能可持续共同发展。因此,在国内外城市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实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应树立大局意识,放弃“地方论”与“小产业”思维,强化“区域论”和“大产业”观念,从各地以自我为核心的思想与局部利益之争中解脱出来,以区域产业协同为核心,以提高区域竞争力为目标,强调效率、均衡、可持续三点并进。如果没有大局观念,三地未来在新规划纲要落实过程中依然会有局部利益的困扰,协而不同、协而难同的现象仍然会存在,不可避免地影响及降低合作效率和协同效应。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互动作用。京津冀区域产业体系构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须站在区域整体的高度,明确各自城市的功能定位,协调好地方与整体的关系,做好整体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和政府引导“看不见手”与“看得见手”的双重作用。

       其一,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两手互动”。第一个阶段,疏解与承接本身涉及众多历史问题及利益重置,并非完全靠市场力量就可以解决的,需要政府的有序推动,在行政框架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与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参与力量的协力作用。第二个阶段,新旧产业体系的融合需要在市场上磨合,应采取以市场为主、政府辅助的方式,以更多的市场化手段,鼓励发展民营经济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第三个阶段,继续降低行政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富有市场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新格局。

       其二,推进设立更多的区域产业创新基金、区域产业合作基金和区域行业合作协会,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产业链分工协作。搭建三地企业信息、资源、技术、人才、设施等领域的共享平台,提高区域内相关行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互助互动水平与核心竞争能力。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的区域评价、统筹与协调机制。对于存量资产,由三地与第三方专业人士共同组成产业转移评估部门,而不是单靠一个地方自主决定;对于新增项目,实行定向规划、分层规划和错级规划,项目审批权限逐级上移。应合并三地省级发改委或分离出部分职能,组建京津冀发展改革规划委员会,按照产业分类法或按照规模与战略等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确定核心项目和一般项目范围,对三地重点项目统一审批,尽量减少多方规划和多头审批带来的局部同构,坚决避免出现新的项目重叠和产能过剩。

       [收稿日期]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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