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构建的困境与出路--对研究现状的总结与思考_科学论文

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构建的困境与出路--对研究现状的总结与思考_科学论文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建立的困境与出路——当前研究状况的总结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社会科学论文,出路论文,困境论文,评价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建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由于人文社会科学没有自身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自然科学的评价方法尤 其是量化管理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人文社会科学中。量化管理的确是科学管理的一种方 法,但它在被运用到人文社会科学时,呈现出简单化、单一化的趋向,学术管理者对它 所能起的作用往往有过高的期望值。这既不完全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的运行规律 和目的,也不完全符合人文社会科学自身的学术发展规律和特点。

在全面的、完善的、公正的、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没有建立的情况 下,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纷纷出现学术评价与数字、数量挂钩的做法。职称评定、岗 位津贴、奖金发放等都有类似这样的要求:收入国外权威引文索引多少篇、中文核心期 刊上发表论文多少篇、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成果多少项、出版专著多少本,等等。把 学者的个人利益与学术成果的数字化如此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学风浮 躁,滋长了弄虚作假之风,造成了学术腐败现象的扩大。从科研管理的角度来看,忽略 人文社会科学的内在特殊性与多样性,只用量化方法,也会使管理的目的大打折扣,甚 至走向负面(注:这方面的批评意见可参考上官子木:《学术管理的有效性:量化管理 方式并不适用于学术管理》,《南方周末》2002年9月19日。)。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被 过度地、超范围地、不按规律地加以滥用,导致矛盾和争议日益加深,本是管理者所不 愿看到的。

上述现象暴露出,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的评价一直存在着方法论上的严重不足。这 种不足导致学术管理者面对成果评价的快速发展时,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而不得不寄 希望于搬用一套现成的方法。往往顾不上对搬用的方法充分认识,也就做不到扬长避短 ,即使发现了所搬用方法的不良作用和错误导向,也无法及时纠偏。因此,下大力气建 立符合科学规律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从方法论上根本解决认识与措施不 足引起的困扰,逐步减少和消除现行一些方法造成的弊端,已成为当务之急。而且一个 公平而有效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高校、科研机构的其他相关制度(如人事制 度)的改革(注:孙立平:《看北大教改:远近高低各不同》,《经济观察报》2003年6 月30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颁布,表明中国人文社会科 学的重要发展机遇已经出现。我们要牢牢抓住,要扎扎实实地搞好一些体制上的基础性 研究和建设,改变以往根底浅薄的被动局面。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的建立和 建设应当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

二、现行主要评价方法的缺陷及面临的困境

在量化管理引入之前,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的评价主要依赖的是直接评估法,其中 最传统的做法是同行评议。

同行评议在实践中较易操作,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是明显、有效的,因而成为国内外学 术界和管理部门最常用的评估方法。但随着学术评价影响因子的日趋复杂,不少研究者 也逐渐指出同行评议存在的一些问题,如:(1)突破常规思维的研究工作可能被囿于常 规思维的评议人否定;(2)不同的评议人有不同的理论观点、方法论和评估标准,对同 一研究成果,不同评议人的评价可能会有很大差异;(3)同行评议对在著名机构工作的 著名研究人员有利;(4)评议人对本国人或本单位人的文章持较宽松的态度;(5)这种方 法假定评议人是诚实的、公正的,这就为那些不够诚实公正的评议人提供了便利条件, 他们可以滥用自己的特殊地位为己谋利。(注:卜卫、周海宏、刘晓红:《社会科学成 果价值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11—14页。)这几点问题中,(1)(2)(3) (4)都是同行评议先天具有的局限因素,因为在没有其他干扰的情况下,对研究成果认 识程度、好恶程度、亲疏程度、倡导取向的不同会相当大地影响评议人所做的判断。(5 )则显示出外界的非学术因素,如官本位、小集体利益等对同行评议的侵蚀,这些因素 引起的腐败现象不能得到控制,势必导致人们对同行评议的信任危机。总的来说,同行 评议的不足来源于评议人可能出现的主观随意性,在不正常因素的介入下,容易失范。

为改进这一方法,研究者的主要思路就是设法控制评议人的主观因素,采用一些特殊 的评估程序来实现公正性,但遇到的新问题使这一过程并不很顺利。例如:

(1)增加评议人数目,使单个评议人的意见对最终结果的影响力降低。但仍然存在外力 干扰因素导致多数评议人共同做出不公正评议的可能性,如评议人中的个别人,特别是 “权威”,对其他评议人施加影响,后者碍于情面等原因而顺从其意,使“权威”的意 见决定了最终评议结果。这样一来,评议的公正性就很容易受到影响。

(2)双向匿名评议。这一手段往往在一定范围内难以奏效,譬如在一些小学科、小方向 中,评议人由于对行内研究动态比较熟悉,而使匿名不起作用。

(3)为评议人提供统一的评议标准和方法,以提高不同评议人意见的一致性。但怎样的 标准和方法才是恰当的呢,仍是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

(4)计算机随机选择评议人,由于机器没有人情味,从而能防止人情关系的干扰。但目 前使用的软件还不能达到完全准确地从相应的学科领域选择专家,仍需管理人员复审机 器遴选的结果(注:这一做法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的评审中已 有尝试,可引为参考。张保生《论程序正义与学术评审制度的建构》(《学术界》2001 年第6期)有一些说明。)。此外,软件编制原则的考虑上是否充分、恰当,也是很重要 的(注:可参考黄安年:《关于网络学术评审的几个问题——兼与张保生先生商榷》,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2001年12月27日。)。

(5)通讯评议。通讯评议与会议评议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注:张保生:《论程序正 义与学术评审制度的建构》,《学术界》2001年第6期。):实施回避比会议评议更容易 和彻底;更好地实现小同行评议;可满足跨学科遴选评议专家的需要;可以给评议专家 更多的思考空间和时间;保密性强,减少了人际干扰,可让评议专家个人独立思考、做 出独立的判断;成本低,基本上不影响评议专家的日常教学和科研,也节约了会议评议 所需的食宿、交通等大笔开支;网络上的通讯评议,对评议专家而言,空间上的限制因 素更为降低,只要网络畅通,就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评议,对管理者而言,则大大提高 了评议及相关后续工作的效率,等等。这一手段的好处比较突出,尤其能够克服上述第 (1)种手段的弊病,但还不能解决第(2)、(3)种手段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通讯评议或 许可以成为一种载体,但它与其他手段结合、不断完善的道路还较长。

在改进同行评议的同时,一些研究者和管理者开始尝试用客观的手段来进行评价,于 是出现了间接评估法。目前被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管理上普遍应用的间接评估法是引证 分析法,其中主要是使用引文索引和核心期刊来评价科研工作。这两种方法的表现方式 就是量化。量化给人以减少主观因素、实现科学分析、达到客观评价的印象,所以在同 行评议的改进还不能令人满意的情况下,量化被广为推崇起来。

把科学引文计量作为科研工作的评议标准先是在自然科学领域盛行,不少科研机构和 高等院校都强调科研人员在SCI、EI、ISTP等高影响因子刊物上发表论文。但这一标准 过度使用造成的问题已经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有研究者指出SCI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标 准,其局限性至少表现在:(1)引用动机的复杂性造成的“伪引”现象,使SCI的引用率 统计数字不能绝对可靠。(2)漏引现象的存在,影响引文统计的准确性。(3)引用率在不 同学科之间存在不可比性。(4)SCI来源期刊的地域分布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与各个国 家或地区的科技水平与综合实力不完全成正比。(5)被SCI收录的科技论文一般都用英语 书写或至少要用英语规范书写文摘,但对我国学者总体来说,像用汉语一样流利准确地 用英语书写论文,还有一定难度;如果只用SCI一个标准,就难以评价以中文发表在国 内期刊并且没有被SCI收录的高质量论文。(6)引用率与质量不一致的现象大量存在。( 注:王晓莉、叶良均、徐飞、姚政:《SCI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局限性研究》,学 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2001年11月15日。)这些局限性同样适用于国外 人文社会科学的三大引文索引《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 引》(A&HCI)、《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STP),因此,我们不能照搬这三 个引文索引来作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标准。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本土化 ,正成为一种呼声(注:蔡曙山:《我国社会科学评价的若干要素》,《光明日报》200 2年8月27日理论周刊。)。具体的做法之一是建立“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这一项目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合作承担,2001年3月鉴定结 项。评议专家认为,要使CSSCI成为符合国际标准和国际规范的、得到我国学界公认的 学术成果评价指标体系,一定要实现三个超越:一是要超越南京大学、二是要超越江苏 省、三是要超越高校系统,这样才能得到社会科学研究“五大系统”(高校、社科院、 党校、党政部门和军队系统)的共同认可(注:蔡曙山:《论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化、规 范化管理——兼析<中华读书报>的不实报道及其错误观点》,《学术界》2001年第6期 。)。实现这三个超越,仍需要不断地努力,短期内还无法将CSSCI作为人文社科研究成 果的评价标准。

与引文索引有密切联系的是核心期刊,其筛选的依据是期刊的引文率、转载率、文摘 率等指标。这一理论是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文献计量学家S.C.布拉德福在统计科技文献 时首先提出来的。在中国大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编制工作由北京大学图书 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承担,迄今已出有三版。1992年第一版的前言 里,研究者对核心期刊作用的认识是“便于各图书馆有选择地收藏与剔除和有计划地管 理与开发利用,也便于读者从期刊的海洋中探寻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编制这部核心 期刊表,其用意之一即是为各图书馆确定自己的馆藏重要期刊或馆藏核心期刊提供便利 ”(注:庄守经主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实际上 ,第一版出版后,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管理部门开始把核心期刊引入对科研人员成果 的评价工作中。于是1996年第二版的前言里,研究者在谈到《总览》的社会反响时,称 “不少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学位管理和职称评定部门也以《总览》所列核心期刊 作为依据,评价有关人员所发表的论文的质量”(注:林被甸、张其苏主编:《中文核 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此后,更多的高校和科研机 构使用核心期刊来量化科研量,使之越来越成为科研人员晋升、奖励和津贴评定的重要 指标。这样到2000年第三版的前言(注:张其苏、蔡蓉华:《中文核心期刊的文献计量 学研究报告》,戴龙基、张其苏、蔡蓉华主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0年版(第三 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里,研究者就在核心期刊的作用里正式加进了“科研 管理人员可利用核心期刊进行研究成果的评价工作”。但核心期刊的这一新作用也引起 了广泛争议和批评,因此第三版前言特别强调“在评定职称的问题上,一定要依据评定 的专业范围、学术级别等具体情况自己定出适合于本单位的‘重要期刊表’,而不应不 加选择地搬用核心期刊表。”然而这一建议仍是不合适的。因为各单位自定核心期刊表 实际上就是各行其是,在核心期刊目录内容和论文认定标准上,出现的差异可能会很大 ,何况在各单位自定核心期刊的具体过程中,还存在着种种不科学的做法甚至是学术腐 败现象(注:可参考淮茗:《“核心刊物”:一场乱了规矩的学术闹剧》,燕园评论网 首发,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2002年6月18日。)。已经有人尖锐地指 出,第三版前言对核心期刊下定义时,把对期刊的评优与对其刊载论文的评优混为一谈 ,导致在缺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核心期刊由定量到定性,变成了“刊载优秀论文的期 刊”,这种做法是比较草率的;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现在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它所选出的核心期刊其实与学术评价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核心期刊评选“科学”、 “公平”,发搞严格把关,也不可能用来作为评价学术论文水平高低的标准;如果确有 必要把学术期刊作为一项成果评价指标,就必须重新确定选刊标准和方法。(注:邢东 田:《中文核心期刊制的误区与出路》,《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2年第3期。)更有 人认为:“‘核心期刊’论的非科学性,对我国当前教育界、学术界、编辑学理论界、 期刊理论界、期刊编辑出版界、图书馆期刊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政策的制定 ,已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干扰性影响,已经到了必须予以认真对待、并从理论和实践两 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的时候了。”(注:周祥森:《“核心期刊”论对学术期刊编辑工 作的严重危害》,《学术界》2001年第4期。)

要言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的建立现在面临的困境是,旧有的主、 客观方法都有明显的缺陷,将越来越不能适应学术发展的新要求,而方法论研究上的不 足,致使成熟的新方法还没有跟上来,处于实验阶段的方法是经历淘汰还是趋于完善尚 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新、旧之间的过渡时期是政出多门、标准不一、事故易发的不稳定 阶段。这些复杂的状况强烈地挑战着我们的学术研究机构和管理部门。

三、出路何在?

面对困境,如何寻求出路?一个全面、完善、公正、科学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的建立, 并非指日可待,也不是可以自动建立的。路还需要我们自己走出来,除了有条件的高校 、科研机构和管理部门继续推进实验性方法的探索研究和实践,当下还可选择的权宜做 法是利用现有资源,重组现行旧方法和实验性方法,在组合要素的互相关联和牵制中, 尽量降低彼此缺陷的负面作用,形成“组合效应”。当然,这种组合的建立还应当遵从 一条原则,就是简单高效,总体结构不能过于复杂,要具有大面积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下面介绍一个由三种评价方法构成的组合形式:

1.代表性学术论著制度。《清华大学文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第三次讨论稿)》在 “学术声誉”的考核内容中提出,教师可凭自己的“代表性学术著作1部”或“代表性 学术论文5篇”而不受考核期限的限制(注:蔡曙山:《论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化、规范 化管理——兼析<中华读书报>的不实报道及其错误观点》,《学术界》2001年第6期。) 。这一提法很有新意,可以说是针对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积累期较长的特点而设计的,同 时也保留了学术评估的激励作用。完善和丰富这一提法后,可谓之“代表性学术论著制 度”。其主要做法是,一个学者的学术著作若干部(如1—2部)或学术论文若干篇(如3— 5篇)只要在本学科领域能长时间居于公认(承认率达到多大百分比算公认需做调查研究) 领先,他就可以长时间只拿这些论著参加有关考核,而不受科研业绩量的限定。这就为 有能力、有成就的学者提供了更自由的空间和时间,减少了短周期考核的负面作用对他 们的牵制。这一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搞好细化措施的制定,并与人事等相关管理部 门协调后,应可较快付诸应用。

2.“五不”评估体系。“代表性学术论著制度”的入选标准较高,适用的科研人员毕 竟是少数,那么其他大多数人员的科研成果如何评价呢?这里简要介绍一下中国社会科 学院的成果评价体系。该体系的研究1995年由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通过院内招 标承担,在对数百位专家多次调查的基础上,于1998年完成,1999年出版了最终成果专 著《社会科学成果价值评估》和数据处理光盘(注:卜卫、周海宏、刘晓红:《社会科 学成果价值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这个评估体系只以论著本身作为 评估对象,不考虑其他外在因素,即不以课题来源评成果、不考虑媒体的报道和评价、 不承认所谓“核心期刊”、不以评奖论英雄、暂时不以学术同行的引用率作为衡量标准 。(注:陈力丹:《谈谈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标准》,《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 科学版)2003年第1期;又见陈力丹:《关于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标准的几点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3年第1期;又见陈力丹:《关于人文-社会科学 成果的评估标准》,《河北学刊》2003年第1期。)故本文称之为“五不”评估体系。这 个体系采用四个评估表对成果进行评估,表1用于学术规范性、难度评估及成果分类, 表2用于研究类成果评估,表3用于普及类成果评估,表4用于资料类成果评估。评议专 家填完评估表后,由管理人员将评卷数据录入“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计算机分数 合成系统”,最后由计算机给出评估结果。

3.评议人信誉评价制度。无论“代表性学术论著制度”还是“五不”评估体系,要达 到其设计的预期目的,前提就是要保证评议的公正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成果评价体系 里,提出了一套分析评估人“信度”的方法。其理论依据是:测量评委间态度的一致性 ,每个评委的信度即是该评委与其他评委态度的一致程度;评委间对成果评价的一致性 程度越高,就认为这个评委组信度越高,否则信度越低;对每个评委来说,与其他评委 一致性程度越高则信度越高,否则信度越低。(注:卜卫、周海宏、刘晓红:《社会科 学成果价值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172—173页。)在计算成果得分之 前,首先会计算评委信度,如果某个评委的信度未达到要求,这个评委的打分就删除, 以免影响成果的得分(注:邢宇皓:《走出粗放型评估的困境——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成 果评估的对话》,《光明日报》1999年6月11日。)。这种方法是有可取之处的,不过需 注意的是,要防止个别评委特别是“权威”,对其他评委做出自我判断造成干扰,而使 “信度”出现不公正的高度一致。这方面可以考虑与通讯评议等方式结合。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体系的建立,毕竟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技术层面上要不 断追求方法的精致周详,还要从长远发展考虑,致力于建设一个有利于学术成果评价体 系全面、完善、公正、科学地存在和运行的良好环境。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其中不 可缺乏的环节是监督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行使。学术成果评价体系面向三类人群:一是学 术研究者,没有这类人群,也就不需要学术评价;二是学术评议人,根据他们的意见最 后给学术研究者的成果一个评价;三是学术管理者,学术评价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评价 程序的组织与运转等主要由这类人群完成。如此,在学术成果评价体系里,学术研究者 是始,学术评议人是终,学术管理者是中间关联。所以,有效的监督机制应以这三类人 群为对象:

1.建立对学术研究者的监督,建立规范的学术批评制度。学术评价的根本目的之一是 为了提高学术水平、提高成果质量。这一环节做得好,可以大大舒解后续环节的压力。 如何做得好呢?展开学术批评将是可选之途。学术批评并非新鲜事物,但就目前的效果 来看大不如人意,很关键的原因就是我们目前的学术批评不规范。北京大学严家炎教授 曾就学术批评的起码规范有所论述,可称之为五项基本原则(注:严家炎:《批评规范 小议》,《文汇读书周报》2000年1月29日;又收入《五四的误读——严家炎学术随笔 自选集》,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315—321页。):首先,了解自己批评的对象, 读过自己想要批评的书,如果没有读过,似以老老实实免开尊口为好。其次,批评的力 量取决于态度的实事求是和说理的严密透辟,并不取决于摆出唬人的声势或抛出几顶可 怕的帽子。第三,批评必须尊重原意,忠于原文,不能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另扎一个 稻草人为靶子。这应该成为批评者的公德。第四,批评宜以对方实实在在的文字做根据 ,不搞诛心之论。第五,批评就是批评,不要进行人身攻击或造谣中伤。倡导这样五项 基本原则,是为了防止学术批评被非学术的因素所左右,使其沿着有利于学术发展的方 向前行,真正地走向繁荣。

有研究者一语中的地指出,当前的学术批评中除了对一般不敢“回应”的、明显的抄 袭、剽窃之作有可能人人喊打外,关于学风、学术规范的群体讨论,还大抵停滞在理论 上,碰到具体的、特别是涉及面广而“尊”的失范个案,大多敬而远之,学术批评的作 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并建议学术批评的重心应由目前的揭露、批判抄袭剽窃的个案为 主,转移到以检讨、反思、整治低水平、重复研究和互抬轿子为主要特征的群体浮躁上 来,把学术批评的基本口号由当今的“学术打假”,转换成“提倡学术规范,反对学术 浮躁、学术泡沫”。(注:沈登苗:《论学术抄袭与当前的浮躁学风问题——兼谈如何 进一步开展学术批评》,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2003年6月2日。)这 一建议十分中肯,值得管理部门重视和思考,从建立、健全学术规范的制度保障上促进 上述“转移”和“转换”的实现,从而改变学术批评基本停留于呼吁、难以深入的现状 。

2.建立对学术评议人的监督,维护评议的公正、合理。目前对评议人的监督还不成气 候,采用过的一些做法都不够理想,例如将同行评议的意见公开,但这样做容易使一些 评议人“手下留情”,不得罪被评议人(注:卜卫、周海宏、刘晓红:《社会科学成果 价值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14页。)。前文所举中国社科院实行的评 议人“信度”考查方法,则不能兼顾“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可能性(注:邢 宇皓:《走出粗放型评估的困境——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估的对话》,《光明日报 》1999年6月11日。),而后者在当今科技、文化大发展和信息高速膨胀、交流的条件下 ,出现的概率并不算低。有没有可能做到具有争议性、前卫性的新生事物,在出现时, 不被评议人轻易扼杀呢?未来对学术评议人的监督制度该如何建立呢?这需要更多的人来 关注、思考和研究。我们认为,未来的监督制度可以考虑以评议人的学术信誉为担保, 省部级、国家级的重要评议活动要建立起评议人的信誉档案,被证明失之公允的评议人 将记录在案,评议人的评审资格立即取消,并定期公布被取消资格的评议人名单,提醒 有关方面引以为戒。

3.建立对学术管理者的监督,管理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日益 形成规模的过程中,学术管理者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这种重要性表现在:学术成果评 价体系建立的直接推动者是学术管理者,学术成果评价体系完善的直接执行者是学术管 理者,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日常运转的直接维护者是学术管理者。学术管理者控制着学术 成果评价体系的运行流程,流程出现了问题,各个关键点上构筑的公正性就会变形、变 味。所以对学术管理者的监督,就是对学术成果评价体系程序规则的监督。学术管理部 门应向监督部门汇报程序规则的执行情况,接受质询;监督部门有权受理投诉,并进行 调查处理(注:张保生:《论程序正义与学术评审制度的建构》,《学术界》2001年第6 期。)。监督部门的人员构成和分布要合理,监督措施要法制化、具有强制性,这都是 需要进一步充分研究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成熟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将不再是粗放的 ,而更具复杂性、精密性和技巧性,对学术管理者的要求也日趋提高。学术管理者无论 是自愿还是不自愿,都要提高自身素质,不仅是为了适应新体系、新机制的要求,而且 因为扮演的角色日显重要,学术管理者要有勇气、有智慧站在引领学术成果评价体系不 断走向前进的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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