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革命发展中的地方领导班子_地方领导论文

农村革命发展中的地方领导班子_地方领导论文

农村革命展开中的地方领导群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群体论文,农村论文,领导论文,地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是对农村革命早期地方领导群体(主要以赣西南为考察对象)的继续研究。地方领导者是农村革命中一个承上启下的特殊群体。笔者在前一文中①,曾从地方领导群体的构成、领导群体自身的革命思想源起和领导群体发动革命的行为优势与特点三个方面,考察该群体在农村革命兴起中的作用和地位。指出在中共决策层与农民群众之间,存在着一个坚强的地方领导群体。他们位处中层,主要由返乡和在乡的当地革命知识分子所组成,其中不少人出身于地主、富农家庭,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理想和社会现实而不是个人生活条件,最终促成他们走向革命。他们发挥自身的优势,依靠对地方政治态势、权力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深刻理解和把握,迅速地深入农村发动武装暴动,保证了中共战略决策在农村的快速实施,拉开了农村革命的大幕,在土地革命兴起之初,发挥了“起根发苗”的主导作用。在革命源起的诸因素中,不仅存在着深刻的阶级斗争的动因,而且存在着更为复杂的社会文化等因素。中共在时局突变、战略转换的紧急时刻,能够迅速地走向农村、动员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拥有这样一批为革命理想和信念所武装,富有献身精神和社会文化多重优势的地方领导群体和中坚力量。

继革命源起之后是革命的展开。如果将1927年到1928年的武装暴动和形成农村武装割据区域基本轮廓,大体界定为革命源起阶段,那么,从1929年到1930年建立在武装割据基础上的赣西南革命根据地的形成,则为革命展开阶段。这一阶段,在暴动基础上形成了多个农村革命区,仅在江西,既有毛泽东等领导的由正规军队会合地方力量创建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也有由当地俊杰如方志敏等领导的赣东北、李文林等领导的东固革命根据地,以及一些更小的红色割据区域。最初领导了当地武装暴动的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中坚骨干,当然地成为各地武装割据区域的党政军领导人。革命由最初的暴动推翻国民党地方政权,走向建立工农民主政权、分配土地和扩大根据地,呈现向革命核心目标展开的趋势,而革命的形势因为敌军进攻的加剧,呈现较暴动时期更加起伏和严峻的特点。地方领导群体如何应对革命展开的新形势与新问题,推行中共中央制定的阶级路线与新的方针政策,推进革命的发展,成为继暴动之后而起的一个重大问题。

关于这一段历史过程的论述已经不少,而以地方领导群体为对象的专门研究则相对缺乏。在有关的历史论述中,大体在两个主要视点下涉及对这一群体的认识:一是党内路线斗争,最有代表性的是当年中共苏区中央局对江西地方党的结论性评论,认为江西党的路线可分三个时期,在1930年二七会议之前是“机会主义的路线继续统治的时期”,主要是没有建立苏维埃政权、分配土地,地主、富农充满了党和革命团体;二七会议到1930年8月的赣西南特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二全会议”),是转变机会主义、坚决执行土地革命的时期;从二全会议到年底,“立三路线完全统治了江西的党”,二全会议“就是立三路线领导的会议,实际上是AB团操纵向党进攻”。②这个评论,对以李文林③为代表的江西地方革命领导群体,基本上是完全否定的。一是肃反扩大化,这是许多有关苏区史著述的共同表述,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认为赣西南各级党组织虽然也有缺点错误,李文林等主持的二全会议“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但“主流是好的,是应该加以肯定的”,二七会议将出身于知识分子、背叛原来家庭投身革命,并且开创了武装割据大好局面的赣西南地方革命领导人,指斥为地主富农分子并加以打击,“显然是极其错误的,在江西苏区开了党内滥杀无辜的先河”,其后对他们进行的肃反更是严重的扩大化错误。④这一观点比较客观,对李文林等地方领导者有一个辩证的认识,肯定其主流是好的。此外,也有的著作在论述中共历史、涉及对江西地方革命领导人的不当处置时,简单地归结为毛泽东个人的原因。⑤

本文试图在一个更为宽阔的视野中,以农村革命地方领导群体为主体,考察这一时期他们在土地分配、阶级路线和发展目标等核心问题上的思考和行为,力图回答在革命展开时期,最初发动了农村革命的地方领导群体,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他们如何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经营革命,如何面对被动员起来的群众源源不断的革命要求?在与中共前委和正规军队的聚合过程中,如何认识与对待新的政治领导及其发展思路?他们自身所具有的社会文化条件及行事方式,在革命展开过程中特别是在清一色的阶级政策下,遇到了什么样的困境和挑战?中共“六大”等中央精神的传达贯彻对他们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对自身环境和局限的体察、革命形势与目标的不同认知,产生了什么样的党内矛盾与斗争,如何导致了当时赣西南革命不断推进与党内危机迭出相交错的独特情境?对这些问题的考察,有助于更为接近地还原历史真实,进一步理解革命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全面地认识那一段惊心动魄历史的前因后果以及曾经为中国革命献出鲜血和生命的那一代革命精英。

一、革命兴起后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在革命源起与革命展开两个时期,地方领导群体面对的形势与任务,有着很大的不同。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在领导完成暴动、建立武装割据区域后,所面对的敌我攻防形势和推进革命的任务,不但不比暴动时轻松,其复杂性甚至较之暴动时期更甚,从而构成对他们智慧、眼光和经验的更为严峻的考验。

首先是敌军的严重进攻。在暴动时期,一般来说,革命领导者面对的主要是县乡地方武装靖卫团、民团,或由县乡当局或有势力的地主请来的小部正规军,敌对力量并不大。而在暴动之后,国民党当局以“剿灭”革命力量为目标,显著地增加正规军来帮助地方防守,特别是加入对革命武装的进攻,“于是一次会剿以至二次三次会剿,一幕一幕的演来”⑥。如进攻湘赣边界割据区域的国民党军队,既有湘赣两省的正规军,经常的有八九个团,最多时达15团之众,也有各县的保安队和地主武装。朱培德任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时,曾采取屠杀与软化相结合的办法,用“进剿朱毛,包围弋横,清查人口,请立联保,各种民众指委会颁布共产党自首条例等,这种硬软并施、双管齐下的(办法)对付革命势力”⑦。1929年9月鲁涤平接替朱培德任江西省主席后,则誓言要“拿湖南的屠杀经验来肃清江西的共匪”⑧,刚上任即亲自兼任江西清乡总局主任,制定由城市到农村、第一步进攻赣西、第二步进攻赣南等所谓“分区清剿匪共”计划和清乡计划,并配合福建、广东、湖南、湖北等省实行数省“会剿”。这些“会剿”“进剿”虽最终因红军反击而被打破,但在敌军的严重进攻和烧杀中,也不时压缩着革命的地域范围,导致“今日苏维埃,明天又塌台”的变动不居局势,引发农民的严重恐惧心理,致使赣西南的革命力量“确实受了大的打击”,“党内外充满了悲观冷落的情绪,群众组织(农民协会)相继一步一步的坍台,甚至反水”⑨,对地方革命的展开造成严重的困难。事实证明,敌情的变化,对革命领导者的思想行为影响极大,敌军持续严重进攻时期是这样,敌军退守防御时期也是如此(如1930年国民党军中原大战、形势对革命有利时)。地方革命领导者或稳健或保守或激进的许多行为,都可以从中找到缘由。

其次是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贯彻执行。中共六大1928年6、7月间在莫斯科召开。红四军前委1929年1月在永新接到大会的政治、军事、土地、政权、农民等6件决议案(尚少组织、宣传、职工等3件决议案),认为“非常正确,我们欢踊的接受”⑩。前委除在下井冈山前向红四、五军和湘赣边特委传达外,又先后油印500多本散发给红军下山转战沿途的地方党部,石印1000本供赣南赣西扩大组织之用。因此,到1929年上半年,地方党领导人对六大主要精神应已了然(江西省委也通过自己的渠道向全省各地党组织做了传达)。

六大是在土地革命兴起后决定党的路线政策的重要会议。如周恩来所说,“‘六大’的路线基本上是对的,但错误的方面也不少,就是说,在具体的实际的问题上犯了许多错误”(11)。大会正确地肯定“中国革命现在阶段底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出了驱逐帝国主义者统一中国、消灭地主阶级彻底实行土地革命、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工农兵苏维埃政权的三大革命中心任务,以及民主革命的十大纲领,要求以争取群众作为党的总路线,扩大苏维埃,扩大红军,批判并纠正盲动主义、命令主义和惩办主义,发扬党内民主等等。六大精神的这些正确内容,在红四军下山所发《共产党宣言》、《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等文件及1929年4月帮助制订的《兴国县土地法》中,得到转达和传播。

由于六大过于依赖苏联经验,会议代表中又缺乏在国内各革命根据地从事武装斗争实际经验的人,对中国革命的实际了解既不多更不深入,因此在制定具体政策特别是苏区政策方面,大会也有一些“原则性的错误”。从其后对各革命根据地产生不良影响方面看,这类错误主要有:在发展战略上,仍然坚持以城市为中心,对农村根据地重视不够。在中间阶级问题上,对其两面性缺乏正确分析,导致在农村阶级关系上,既强调革命的“主要的敌人是豪绅地主,无产阶级在乡村中的基本力量是贫农,中农是巩固的同盟者,故意加紧反对富农的斗争是不对的,因为这就混乱了农民与地主阶级的主要矛盾”,但又说不要放弃“对于富农半地主的阶级斗争”,认为富农走入反革命营垒不可避免,要求在任何条件之下,要特别注意富农中的工作,防止富农夺取贫农组织的领导权。在土地问题上,会议将中共中央原来“没收一切土地”的政策,改正为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使用,但对于平分土地问题,则有些模棱两可,指出“应赞助平分土地的口号同时应加以批评”,认为如果这一口号为多数的农民群众所拥护,共产党应加以赞助,因为这是彻底肃清一切封建余孽的口号,并且是直接动摇私有制度的,但这个口号有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幻想,党必须同时加以批评。江西省委在贯彻六大精神的指示中进一步指出:“平分土地和共耕口号,在原则上是不对的,这是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的意识行为”,但如果群众自发要求平分或共耕,也不可强硬制止。(12)地方革命领导者后来在分配土地方法上发生错误即源于此。在组织问题上,虽然批评党内存在反知识分子的错误倾向和做法(如批评“每个知识分子一定犯机会主义错误”,“知识分子拼命也是靠不住的”等观点),但又指出“知识分子充满了指导机关”,“在下级指导机关中亦有许多非革命分子混入”,而“工人成分少,吸收工人分子还不得法”,因此要“继续坚决的改造党”,“在苏维埃区域内,实行清党,以便肃清混进党里来的富农及奸恶分子”。在如何对待武装暴动时曾与自己结盟的会匪问题上,提出在起义后宜解除其武装并予以严厉镇压,其首领应当作反革命的首领看待,“即令他们帮助武装起义亦应如此。这类首领均应完全歼除……这些分子必须从革命军队和政府机关中驱逐出去”,同时夺取其群众。这一点,其后成为错杀袁文才、王佐和解决所谓地方党“绿林化”的政策根据。

以往关于中共六大精神对根据地的正负两面影响,在研究上尚有不足。从组织原则上说,地方领导者对六大精神必须执行。问题在于,地方领导者能否区分其正确与错误,能否根据和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灵活地创造性地贯彻六大的基本精神,特别是防止大会的一些“原则性的错误”对革命产生消极影响,是他们面临的一大难题。后来的事实证明,六大精神的贯彻执行在农村革命中确实影响巨大,不论是其正确的内容,还是原则的错误,在地方领导群体身上都有突出的反映。实际上,在对待六大精神上,地方领导者不像毛泽东那样,既有对中国革命的精深思考和曾在中央高层工作的阅历,又有曾经因湖南省委的错误指示招致红四军重大损失的血的教训,因而具有坚持结合当时实际进行弃取的胆识见地和政策把握能力(如在没收土地和对待绿林首领上,毛泽东并未执行六大精神)。地方领导者所做的,基本上是完全信服和全面执行。

再次是如何面对群众的情绪与要求。经过暴动动员起来的农民群众,在革命展开过程中继续承担着相当的风险与代价。面对敌军的进攻与根据地的建立,他们也很自然地提出了一些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新要求,诸如抗租抗债、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建立并参与政权、攻打城市、驱逐地富等等。有的地方如吉安、吉水的农民自己起来议租减租,要求不遂则将豪绅地主捉拿或杀掉;兴国、于都等地的农民天天要求要地主的脑袋、缴白军的洋造快枪、分地主谷子及一切东西,斗争精神强烈。地方革命领导者实际上面临着如何继续动员农民群众的重大问题。其中,如何面对与处理两类群众的问题更具挑战性:一类是,如何面对情绪激昂的群众,适应他们的意愿。“当越来越多的平民百姓被推上政治舞台时,革命便随之变得更加激进。”(13)激进的革命民众随之提出激进的要求,从而给那些当初动员和组织农民参加革命的领导者,提出新的问题与考验。另一类是,如何面对在敌军尤其是地主武装袭扰、报复下动摇甚至反水的群众,如何以比较稳健的政策团结而不吓跑这部分群众,也是地方领导者遇到的新问题。尤其复杂的是,对农民群众情绪和要求的应对,往往又同是否贯彻阶级政策、推进阶级斗争纠结在一起,形成对地方领导群体的强大压力。

最后是与红军前委的关系。赣西、赣南革命根据地,最初是由地方领导者组织革命武装和地方红军开创的,但到1929年初,赣西南与闽西一样,因为红四军下井冈山转战赣南赣西,而产生了与红四军前委(及其后相继扩大的红一军团前委、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关系问题,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发展方略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赣西南地方组织与领导者,是否接受红军前委的领导和认可前委的发展方略。比较而言,这是对赣西南地方领导者更为敏感也更为严峻的挑战。

赣西南地方党组织,从组织暴动开始,相继有1927年10月建立的中共赣西特委、赣南特委和1928年5月建立的中共湘赣边界特委。1929年时,三个特委均隶属于秘密驻在南昌、九江的中共江西省委。三特委中,1929年起又以赣西特委工作为最好。1929年5月,中共赣西特委在东固召开第一次党代会,通过《加强政权建设和加速土地革命大纲》等决议,选举产生了以冯任为书记的新特委。会后,赣西各县党组织转入公开活动,并领导建立县区乡苏维埃政权。10月,成立赣西革命委员会,11月,正式成立以曾山为主席的赣西临时苏维埃政府。同月,驻在吉安城的党团特委机关遭到破坏,赣西特委转到吉安县陂头,由刘士奇代理书记。1930年初,以江西红军二、四、五团为主力编组成红六军,由黄公略、刘士奇分任军长、党代表。2月,二七会议将赣西、湘赣和赣南三个特委合并成立赣西南特委,任命刘士奇为书记,受红四军前委指挥,统一领导赣西南地区的革命。同年10月,取消特委,成立以李文林为书记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省行委成为江西根据地内的最高地方党组织。以上述组织为代表的地方领导群体,面对新的形势、问题和任务,以他们自己的思考和行动,坚定而艰难地承担起展开革命的工作。

二、地方领导群体在减租、分田上的犹疑与失误

暴动后实行没收和分配土地,是中共领导土地革命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土地问题上,革命区域大体都经过了从减租抗租到没收分配土地的过程。期间,地方领导群体在要不要执行土地革命政策上没有疑问,但在减租抗租成数、分田时间和分田方法三个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犹疑与行为的失误。

首先是部分地主富农出身的领导者,囿于暴动时曾经利用过的亲缘关系,在减租抗租中发生不当行为。1929年春夏,减租抗租斗争在赣西南各地“风起云涌”,同时在赣西出现两个很奇怪的名称,即“同志地主”、“非同志地主”。所谓“同志地主”,指参加了革命的地主富农或出身于地主富农家庭的革命者;“非同志地主”,即社会上的地主富农。由于“同志地主”在地方领导机关中有一定比例,遂相应出现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在泰和、吉水、安福,将抗租的口号抑到减租,减非同志的地主的七成,同志地主的租减六成,吉水甚至发生保护革命同志家属财产的决议”(14);吉水县委决定同志的租不准减,外延区委委员主张人家的租完6/10、他的租要收7/10;儒林区“地主阶级,因革命势力的镇压而自动的让步,所以致少数良心家、慈善家的同志觉得地主可怜,不可再向他们进一步的进攻,甚至反有小地主、富农出身的同志对佃农、贫农同志讨租并逼生谷”,即发生可怜地主以及同志逼同志的租、同志迫同志的债的现象;“延福许多知识分子负责同志表示消极,说是不得了,革命革到自己身上来了,今年租又没收到几担,利息又没有清还,一家人的生活怎么办”。还有的反对向富农实行抗租,认为抗租会违反富农的利益,促成他们反动,泰和甚至有人说,“会破坏了与豪绅地主靖卫团(斗争)的联合战线”。(15)9月底,中共江西省委根据中共中央49号通告的精神检查赣西南工作,首先称在赣西发现了“富农的路线”,对上述现象进行了严厉批评,进而采取了开除动摇者和“纠正同志富农观念”等措施,并对中共中央作了汇报,强调“现在最严重的就是富农路线问题”。(16)这说明,赣西地方党部分出身地富家庭的干部,确实在革命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有欠妥的行为,尽管这种行为被发现后,很快在1929年当年得到了纠正。

其次是延迟分田或不愿分掉自己的田。当时普遍的现象是暴动割据一二年却不分田(但湘赣边界各县分田情况较好,是井冈山斗争时打下的基础)。延缓分田既有客观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客观方面主要是:敌人进攻频繁,影响领导者的决心。如1930年3月毛泽东批评兴国建政一年还没有分配土地,陈奇涵对他解释说:敌人张与仁一个师几团人马在屁股后头打我们,客观上处于动荡的游击战斗环境,因此县党政会议在讨论贯彻《兴国土地法》和政纲时,以农民土地部长钟祥元为代表,认为这种环境下不好分田,主张推延到春节后再分。(17)由于敌军进攻频繁,往往造成农民种田、敌人割谷,“今日苏维埃,明天又塌台”的现象,影响分田的效果,也有的农民由此不敢要求分田。但延迟分田的主观原因似乎更大。一是地主在暴动时被赶跑或吓跑了,其土地出产大半归了佃农,一部分归农协拿出来办公,没有进一步的明确处置办法。二是政权机关一部分领导权由富农或中农掌握,“因此于土地革命执行不力或故意延缓(如说要先调查人口造好册子,才能开会分田),或从中取巧用别的方法来搪塞来欺骗(如彼此是亲戚,大家勾通说田已经分了,或利用佃农暂时出头分田作临时应付,或将肥田留着自己用,将坏的分给别人等),使乡村贫农得不着真正利益”(18)。三是出身于地富家庭的革命领导者,利用自己的权威或地缘关系不及时分田。这一点,朱毛在1929年2月率部进入东固时看得最清楚。朱德说,东固共产党领导人中间有个很特别的现象。这些人乃是地主的儿子,有的本身就是地主,他们“为革命做了一切,只有一样,就是没有把自己的田地分给佃农们。作为曾经给过小恩小惠的地主,又是本乡本土的人,他们也得到农民和他们自己的佃农的支持。”朱德认为,这表明“就在共产党内部和它所开展的土地革命中,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还有封建主义的明显残余”,朱毛“因为当时强大的敌军正在集结起来,对红军虎视眈眈,所以不敢坚持限令东固地区的共产党领导人要依照其所献身的党的纲领和政策办事”。(19)这种情况说明,曾经利用家族、家庭关系发动农村革命的领导者,在革命后受到亲缘、地缘关系的制约,对损害自身利益的分田曾有犹疑(但东固、延福的领导者,很快结束了犹疑,两地当年8月即没收一切土地,按人口进行了平均分配)。类似情况,在鄂豫皖等根据地也存在。(20)

再次是在分田的方法上发生激烈的争论。争论主要围绕是没收一切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还是没收豪绅地主反动派及富农剩余土地和祠庙土地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此外还有共耕之类的主张。两种意见的理由,前者认为没收一切土地已不成问题,分配方式如不平分则没有办法;后者认为没收一切土地,恐引起也有点土地的贫农的怀疑,同时会影响白色区域的农民,平分观念为私有制度的根本观念,且因此而会产生有力者无田耕、有田者无力耕的问题,引起农村中因怠工而生产减少、经济恐慌。(21)这个争论,主要发生在赣西特委领导者中,始于1929年11月刘士奇代理赣西特委书记,到1930年二七会议时达到极点。据时任赣西苏维埃政府主席的曾山回忆,二七会议时,“对土地分配问题争论不休,以赣西特委书记刘士奇和我为代表主张平分土地,以省委委员江汉波、特委委员李文林为代表,主张按耕作能力分配土地。争论很激烈。”(22)会议最终认为,虽然没收地主阶级土地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的主张,本来是根据六大的决议,但这一办法不利于争取群众,却有利于富农,不合目前斗争的需要,所谓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主张更是帮助豪绅保持封建势力。会议决定按照毛泽东的意见,以争取群众为第一标准,没收土地不限于豪绅地主,只要是真实的群众要求,自耕农的土地亦得没收;土地没收后按人口迅速平均分配,会议并特别“限期责令各县区委负责同志领导分配完毕”,不能延迟。(23)由于毛泽东等坚持从斗争实际出发,以人口为标准平分土地在二七会议后成为赣西南的统一做法,并被迅速全面地推开。

从现有文献看,虽然当时的批判对象主要是江西省委巡视员江汉波,但在特委报告中,则已经明确地指出“江汉波的思想确是代表了赣西南党内一部分右倾分子”(24),即李文林等与江持相同意见的领导者。事实上,二七会议的组织安排,即在任命前委常委和赣西南特委书记时,均不用前一个月刚被毛泽东高度赞扬的“李文林式”根据地的领袖李文林,便很说明问题。如从发生争论的背景考察,则与中共六大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有关。前述六大和江西省委的指示,对地方领导群体显然影响极大,是他们主张没收地主土地按劳力分配或共耕的思想来源。

上述情况说明,虽然延缓分田及按劳力分田的主张,确实存在着斗争形势、理论策略方面的考虑,未可笼统予以否定,但在革命兴起之后,地方领导群体中的一些人,也确实遇到了革命展开而触及自身利益的问题,革命革到了自家的头上,对他们形成了新的考验。在这一新的考验面前,确实有部分领导者发生过犹疑和失误,引起了红军前委的不满,但总的说,他们较快地改正了失误,仍然跟上了革命的要求和步伐。

三、阶级政策的贯彻与出身认定的危机

土地革命从社会关系上说也就是阶级革命。地方领导群体在实行阶级革命上遇到的最大难题,不在于要不要贯彻阶级政策、推进阶级斗争,而在于如何处理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如何面对上级党部的精神与批评,改造清理指导机关与干部队伍。一方面,如前所述,认为“知识分子充满了指导机关”,要“继续坚决的改造党”,“在苏维埃区域内,实行清党,以便肃清混进党里来的富农及奸恶分子”,提拔重用工农分子等,是中共六大的精神,必须贯彻执行。况且六大后的中央在对江西省委的指示中,还有“党内对富农分子坚决的排除,不能有两个阶级对抗的分子存在党内”(25)的明确表态。这就是说,清理阶级异己分子与提拔重用工农分子,是贯彻阶级政策的同等重要的内容。在政策与行为上如把握不当,很容易导致恶劣后果。另一方面,地方领导者中的许多人,确实来自于地主富农家庭和知识分子,即如陈毅当时所说,赣西南“干部人员多半是知识分子”,其“社会关系复杂”,与富农、小地主有不解之缘。这一事实的形成,既由于革命源起时领导层的构成情况,也由于在其后的革命发展中,确实存在着地富成分者在红军占领新区发展组织时,自己加入或由地方领导者介绍亲戚朋友入党的情况,以及党组织或红军办理筹款、运输、交通等事务时,暂时利用在地方有活动能力、更具地缘亲缘优势的富农来办事的情况。这些现象,后来被称为“容易混进地主富农流氓的成分”,或地方领导者“利用亲戚朋友封建关系去征收同志,结果使党脱离阶级”(26),就是说,确实有地富成分者“混进”或被“利用”、“拉入”的事实。上述两种情况,就使得地方领导者面临被核查自身的阶级身份和去鉴定“混入”者的难题——他们既是阶级政策的执行者,又可能成为阶级政策的清理对象。

江西省委在1929年夏甚至更早就提出了提拔工农干部以“改造党的组织”的“治本的方法”(27),将其作为江西党目前的主要任务。当时的主要理由,是不满地方领导者的出身及其与工农群众的关系,认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薄弱,富农、地主、知识分子充满了群众斗争的领导机关,大多数犯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政治、组织、宣传、军事、工运、农运、兵运、妇运等一切工作,都赶不上群众斗争的发展,违背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帮助了反动派。(28)具体来说,江西省委批评地方领导者在斗争方式、阶级关系、工作作风等方面,做得不好,没有满足上级党部与工农群众上下两个方面的意愿。在斗争方式上,省委批评“革命领导者、富农地主知识分子,大部分一般的要求保存灰色,反对分田、烧契约,打土豪要晚上去,杀反动派要秘密。群众没有饭吃,成群的起来要去打土豪,分地主的谷子,受不了豪绅地主一切反动分子的监视和压迫,要去杀反动派,他们指责群众还有盲动主义的残余。”敌人集结力量进攻时,领导者又指责不肯作殊死斗争的群众投机,以至挫伤了群众的斗争勇气。在阶级关系上,主要是批评地方领导者忽视作为乡村无产阶级的雇农的要求,一般没有组织雇农工会,不愿意去了解雇农的特殊要求和切身利益,尤其是忽略农村中的阶级分化关系,“没有个别的政策,信任个人,信任封建关系,信任知识分子,多半不信任无产阶级分子会有力量、可以支持政权,引无产阶级分子参加指导机关,结果是一个名”(29),认为雇农人数少,争取大多数农民群众工作更要紧。“党的兴国、宁都、信丰县委也是这样做报告给特委”。(30)在工作作风上,指责地方领导者实行“书记专政”和“秘书独裁”。前者指各级领导者中虽然引进了工农分子,但大权在握者还是“富农地主知识分子”出身的书记或委员,他们大多数自认在党的历史较长,更明了党内和社会一切情形,应对时局比工农更有办法,故“往往造成书记专政”;后者指形式上提拔了工农分子担任书记,却由知识分子担任秘书,因秘书能说能写,操持实权,于是出现了“秘书独裁的现象”(31),“以至领导机关中的工农委员都垂头丧气,吃饭睡眠、参加会议、当交通、守机关、做伙夫……结果使党内无产阶级的意识和无产阶级领导工作非常薄弱”,不是把农村无产阶级“团结起来做革命的领导,却雇佣来做革命的奴隶”。(32)

由于出现这些情况,相当一部分地方领导者随之陷入农民群众和上级党部都不满意的窘境。在下,被处于革命激情中的农民群众认为“怕事”、“不敢斗争”,以至引起有的“群众对所在地方革命领导机关怀疑,而希望红军和革命高潮到来”(33),“农村的农民有些也有自动主张不请于知识分子的”(34)。在上,则受到上级党部的指责,如江西省委,除前述批评赣西、赣南外,还批评湘赣“边界党的组织未曾彻底加以改造,保留着不少的小资产阶级、富农、流氓无产阶级的成分和意识的支配,特委负责同志多数是由上级党部从各方面调来的知识分子及本地找出来的农村上层优秀分子,他们没有接受到六次大会的精神……工作路线仍是旧的方法”,因此要“彻底改造边界的党”。(35)

客观地看,上述批评并不完全正确,主要是将地方领导者在工作中的失误或不当,如较多保守性,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不注意提拔重用工农干部,不及时分田等等,归因于地方领导群体的出身成分和阶级意识。尽管不能完全排除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但大部分指责显然或牵强或是过分,有的批评甚至是错误的。不过,这个时期地方领导者的思想行为,也确实涉及到革命展开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即如何认识与满足群众的情绪和需要。在革命展开阶段,群众的斗争情绪越发激昂,要求更多,在斗争的目标、方法上都已超出领导者的设想,领导者设想的保持灰色、减少盲动的斗争方式,受到被动员起来的群众的质疑,不能满足群众持续的需求,引起群众的不满。在这里,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在敌强我弱的总体形势下,在吸取前一阶段革命中盲动主义错误的基础上,地方领导者的思路是比较稳健地进行革命,不要太过暴露革命的力量,招引敌人的进攻,这有一定道理,需要具体分析,并非完全不对;请雇农贫农当交通、守机关、做伙夫而未更多地安置在领导岗位,即被认为是把他们当做革命的奴隶,也不符合实际,显然是把主人翁观念无限制的放大。但另一方面,革命兴起之后,在敌我各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革命事实上很难平静地进行,更不可能止步,而被动员起来的群众,是一个激昂的群体,引导得法,可以形成改造社会的强大力量。地方领导者没有认识到群众运动的这一走势,不去站在他们前头主动领导斗争,也未能尽力满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因此不能得到上级党部和农民群众的双重认可。于是,不少地方领导者被革命抛弃的命运也就在这一过程中被决定。据巡视员张怀万(即江汉波)所言,二七会议的清除党内地主富农等决议,与地方领导者出现上述失误有直接关系。(36)

如果说,1929年对阶级身份和改造组织的强调,还主要是在书面和口头上,那么,1930年二七会议及其后,地方领导者中的失误和认识分歧,就被上升到“两个阶级思想的斗争”的高度上了。领导者的出身认定被置入壁垒分明的阶级阵线,出身地富的大部分地方领导者工作中的失误被视为阶级敌人的有意破坏,农村早期革命的部分领导者开始受到怀疑和清洗。

二七联席会议是赣西南革命发展上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之前,在发展问题上,赣西南领导者中存在着不同意见。以省委巡视员江汉波为代表,要求先进行充分的宣传动员然后再建立赣西南苏维埃,不赞成未经中央批准集中地方武装成立红六军,主张没收地主豪绅土地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而不是没收一切土地以人口为标准分配,批评赣西特委书记刘士奇(37)打吉安的主张是盲动主义的倾向。同时因为不满刘士奇粗暴的工作作风,也有一部分特委领导指责刘不应兼任赣西苏维埃政府常委,指责刘与中央巡视员彭清泉(即潘星元)狼狈为奸,等等。刘士奇因无法解决争论而派人向由闽返赣的红四军前委汇报,前委遂决定2月6—9日在吉安陂头村召开红四军前委、红五、六军军委、赣西特委联席会议(通称“二七会议”)。会议在前委“争取江西”的战略下,提出了扩大苏维埃区域、深入土地革命和扩大工农武装的三大任务,决定将赣西、湘赣和赣南三个特委合并为赣西南特委并由刘士奇任书记,将红四军前委扩大为指导红军和地方工作的“最高的领导机关”,从而明确了江西地方党的发展路线、当前任务和组织领导,对其后革命根据地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二七会议对于地方领导群体缺乏历史的、全面的正确分析,在支持刘士奇等当时更为正确的意见的同时,直接将领导者中不同意见的争论和工作中的失误,指斥为机会主义、取消观念,把党内争论认定为“实际是党内所代表的两个阶级思想的斗争”(38),进而“指出赣西赣南党内有一严重危机,即地主富农充塞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党的政策完全是机会主义的政策”,决定要“打倒机会主义的政治领导,开除地主富农出党”。(39)显然,这是继续不加区别地将出身与政治态度视为一体,是一个极为严重的原则性错误,是对赣西南地方领导群体的不公平认识。

二七会议后,分田、建立政权和扩大武装的工作,在各地迅速展开,但出身于地富家庭的领导者,也普遍陷入阶级出身的清洗危机。赣西南特委认为,“各地对二七会议的决议的执行仍是不积极”(40),“赣南同志,尤其兴国县同志,大部分负责者、活动者,都为地主富农分子”,借口六大决议拖延土地革命(41),故在3月举行的中共赣西南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决定继续“深切的”“提出无情的驱逐地主富农出党”的决定,并当即开除了从红四军分来的张恨秋等6人,处分了10多人。(42)4月,赣西南特委继续将不积极分田、建立政权和武装工农,定为地主富农在党内压抑群众斗争的结果,进一步提出“肃清党内地主富农”和“赤色清乡”的政策,并将党内关于春耕农忙时群众要耕田、不要开群众大会妨碍生产的意见,指斥为近来发生的注重发展生产、忽视武装斗争的“另一机会主义路线”。(43)5月,由对党内出身于地富家庭的干部的怀疑,发展成一个后来造成重大灾难的错误判断,即根据有的被开除出党的富农地主带领反动武装进攻苏区的情况,以及赣西南历来存在的AB团是地主富农反革命组织的看法,认定党内有AB团,决定进行所谓反党内AB团斗争。在群众大会上,首先将AB团与苏区内的地主富农成分者联系起来,用“苦肉斗”的“技术”,“破获AB团,捕杀AB团首领”。继而对赣西南干部群体产生更加严重的错误判断,不但称“地主富农占领党的领导机关”,而且各地“亦同时发现AB团的组织”,赣西南特委遂大张旗鼓地“举行赤色清乡,肃清内奸”,“彻底肃清红旗下的奸细”,“打倒地主富农的领导”,“厉行洗党”,“将党内地主富农分子无情的洗刷出去”。(44)短短几个月间,各地纷纷出现破获AB团组织的记载,仅吉安西区便说“AB团有二千余人,自首的有七八百人”(45)。赣西南党内“开除的地主富农有一千余人”(46)。

令人遗憾的是,全赣西南到底清洗了多少人,在被开除、清洗者中,到底有多少真正的地富分子、多少真正的反革命者、多少出身于地富家庭的早期革命者和知识分子,至今无法得出确切的统计。其中肯定有真正的奸恶分子和反动的地主富农分子;但无疑,绝大部分人可以说是被错误处置的。据兴国革命的领导者陈奇涵说,兴国一批早期革命领导者,包括游击队长、儿童团书记、妇女部长、早期打入三点会的革命联络者,都被清除杀害,其中还有陈的两个弟弟,他自己也差点受害。在于都县,仅北区就有500多人被清除杀害,其中大批是知识分子,包括领导于都暴动、与陈奇涵一道创建桥头革命根据地的朱学玖、钟声楼等。(47)著名的东固根据地与此相仿。曾经受到毛泽东高度称赞、对接应红四军出过大力的东固革命根据地的19名主要创建者、领导者(未计入李韶九)中,被清洗杀害的达13人(其中一人被押后逃走),只有5人是被敌人杀害(含作战中牺牲),1人病逝。(48)在对东固党组织的持续“洗刷”“改造”中,拥有400名左右党员的东固区委,“杀了五六十个,尚押二百左右”,但被认为还未完全转变,仍“不注意提拔工农干部,还依靠智识分子”。(49)可见,地方领导群体中的中下层干部,在组织“改造”中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伤害的根源,与他们的出身密不可分,阶级政策是决定其去留的利剑。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时期阶级政策的执行者,主要是此时赣西南地方组织的上层领导者,即赣西南特委。

可以说,如何正确地坚持阶级路线、阶级革命与正确对待出身地富家庭的革命者、领导者,是革命斗争中一个长期没有解决好的问题,苏区农村革命展开时期尤其如此。

四、领导权的集中与发展路线的分歧

农村革命发生时,一开始就同时存在中共领导的正规军队武装起义和农村武装暴动这样两种方式和两支力量,两支力量最后在农村汇合,形成政治、军事和社会资源的互补与聚合,创建出农村革命根据地。在这个汇合的过程中,产生了集中领导权和确定发展路线的问题。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关系到革命根据地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如何认识处理与红军前委的关系,以及形成发展目标的共识,同样是地方领导群体面对的重要问题。

除中共湘赣特委和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外,赣西南地区地方领导者与朱毛红军的接触,是从红四军1929年1月从井冈山下山转战于赣闽粤边界开始的。红四军在下山转战期间,因沿途无革命基础,国民党追兵又紧跟其后,反动民团到处袭扰,遭遇“我军最困难的时候”。朱毛为安置伤兵、寻求有党有群众的休息之处和救援井冈山计,决定前往东固革命根据地。经大柏地一战打败追兵后,2月进入东固,在东固休息并安置伤兵,消除了“从井冈出发以来的疲败精神,士气亦已振奋起来”,又因得悉井冈山失守,遂决定在赣闽边界进行游击战争,创建割据区域。朱毛在东固的停留和思考,对红四军以及赣西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都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李文林等赣西地方党领导人及其创建的东固革命根据地,为红四军战斗力的恢复和革命战略的转折,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斗争的经验,也受到朱毛的高度评价,毛泽东将其与朱毛式、贺龙式、方志敏式相并列,称其为“李文林式”的革命根据地。显然,这个最初的融合过程,比较和谐,促进了赣西南革命的开展。

红四军前委是由中共中央1928年6月4日指示信任命组建的。中央指示,前委所有管辖的范围,依据环境来决定,所有管辖区域内工作,完全由前委指挥。前委在江西时受江西省委指导,在湖南时受湖南省委指导。毛泽东认为,中央的指示“十分适当,合于斗争的需要。超地方性质的红军,不但不宜受县委与特委的指挥,亦不宜限定受某一省委指挥。五军在平浏,四军在湖南及湘赣边界,多次的失败在地方主义指挥下,超地方的红军必须在中央直接指挥之下,才能适应革命环境的需要,而不受地方主义的毒害。”(50)毛泽东对前委性质和管辖范围的认识,是正确的,既是井冈山斗争时期血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也符合战争环境与革命发展的需要,因此,他在后来处理与江西地方党的关系时,也依然坚持前委指挥、管辖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地的斗争主要是军事斗争,或者说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军事力量,作为根据地主要支撑的红军及其前委,居于领导或主导地位,也是十分自然的。

首次明确前委对根据地党的领导地位的是二七会议。会议决定,将红四军前委扩大为红四、五、六军及赣西南、闽西、东江、湘赣边等赤区的斗争指导机关,三个军的军委及各地方各特委,均“受前委指挥”(51)。在此之前,红四军前委只负指导红四军之责,并不领导红五、六军;赣西南地方党组织原由江西省委领导,原湘赣边、赣西和赣南三个特委与红四军亦无统属关系,经二七会议调整后,赣西南党组织与地处白区的江西省委,实际上也就断开了直接隶属关系。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对赣西南党的许多领导人而言,都有一个如何适应新领导新变化的问题。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缺乏现实斗争需要的认识,没有积极适应这个权力关系的转变。特别是在1930年8月二全会议后,特委更是强调与中央的关系而不尊重总前委(1930年8月,原红四军前委扩大成为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毛泽东为书记)的领导权。如在特委向总前委通报的一次决议中,便特别说到领导权问题,称自江西“省委被敌人破坏后,赣西南特委即直受中央指挥”,这是不承认总前委对特委领导权的最明确的表示。(52)事实上,前委也很看重地方党的听不听指挥,因而没忘提醒地方党注意这个问题。即使在后来决定采取肃反措施解决江西地方党问题的前夕,总前委还在重申领导地方党委的权力:“为了斗争的需要,同时有中央通知一七四号的规定,总前委的职权必须在省行委之上,所有红军及地方一切军事政治党务均归总前委统一指挥,这种权力集中完全是革命的必需,我们相信省行委必定是同意(的)。”(53)在革命与战争的环境下,权力的集中统一,既属必要,也属必然。江西地方党的领导者对此恐不会毫无认识,他们无视总前委领导权,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对前委组织和发展目标的不满。

地方领导者对前委的发展战略和行动方针在开始时是认同的。1929年3月,红四军前委分析国内政治形势和赣南赣西割据斗争状况,决定红四、五军及东固地区的江西红军二、四团的行动方针是:在国民党军阀战争初期,以赣南闽西20余县为范围进行游击战争,“从发动群众以至于公开苏维埃政权,由此割据区域,以与湘赣边界之割据区域相连接”(54)。4月5日,前委在瑞金正式向中共中央提出“争取江西,同时兼及闽西浙西”的战略建议,指出要在国民党蒋桂军阀战争期间,发动群众,扩大红军,深入土地革命,建立工农政权,造成公开割据,形成坚固的前进根基。争取江西,“波浪式推进、傍着发展”,成为红四军前委发展革命的基本战略与策略。赣西、赣南特委尤其是二七会议成立的赣西南特委领导者,对前委的战略和方针是认同和支持的,他们连续多次组织攻打吉安、赣州,相继升编地方武装组建红军3个军,建立苏维埃政权,按人口平分土地,在红军的支持下,形成了根基坚固的赣西南革命根据地。这个时期,前委与赣西南领导群体的关系仍相当融洽,毛泽东以前委名义所写信中,甚至称呼李文林为“文林兄”,要求特委成员郭贞、丛允中飞速到于都成立东河行委,并派伍中豪等3人组成前委巡视团,“代表前委指导于都、瑞金一带工作”。(55)

与前委的明显分歧起自1930年8月。5月国民党蒋冯阎军阀大战爆发后,中共中央在有利的革命形势下,形成了“左”倾冒险的立三路线。5、6月间,赣西南领导人李文林、曾山到上海出席了全国苏代会和红军会议。李文林在上海详细获悉了立三中央严厉批评红四军前委的信以及“左”倾冒险的指导方针与策略。8月上旬,由上海回来的李文林主持召开赣西南特委二全会议,坚决、全面地贯彻立三中央的“左”倾冒险部署。会议错误地否定前委制定的波浪式推进、傍着发展的方针,认为“这都是农民意识的反映,没有积极猛力前进的精神”,提出“一切工作向北猛进”(56)的口号,进攻中心城市;要求建立集体农场,在平分土地后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认为富农任何时候都站在反革命地位,要无条件淘汰富农出党,造成反富农的深厚空气;改选特委,批评并撤销刘士奇特委书记的职务,并开除其党籍(刘不久离开赣西南到上海,中共中央并未批准开除其党籍,而是将其调往鄂豫皖苏区工作),改任曾山为特委书记(比较奇怪的是,李文林主持了这次会议,已是江西党事实上的主要领导人,但改选后的特委并不由他担任书记)。这次会议,是地方领导者为贯彻立三中央路线而对赣西南工作的重新定位,基本否定了红四军前委此前对赣西南工作的部署,与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前委形成对立。刘士奇是毛泽东十分信任的干部,也是坚决执行前委策略、主张“以农民力量包围城市”的领导人,会议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和处置,殊属不当,仍然是一种盲目的惩罚主义。会后,为了避免其影响组织和干部,又不让他留在江西而是派往上海,要求中央对他进行处置。总前委对此显然有看法。9月17日,率红一方面军由长沙返回江西的总前委即致信赣西南特委,指示派刘士奇、陈正人、黎日晖等5人,随部队在打下吉安后前往南昌组建江西省委(当时号称向南昌、九江进军)。特委讨论后接受总前委重组江西省委的意见,认为建立江西省委是斗争的迫切需要,但在人选上,表示“除刘士奇同志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已派去上海党中央外,提议总前委增加曾山、李文林、郭贞3人(57),这等于是拒绝了总前委的建议。

两方冲突加剧、相互责骂的直接对立出现在9、10月间。红一方面军由长沙回师赣西后,准备攻打吉安。9月26日,李文林等主持召开赣西南特委常委会议,毛泽东、朱云卿代表总前委参加会议并传达攻打吉安的计划。会上,毛泽东“反复申述”先打吉安的必要性和建立江西政权的主张,认为“要争取武汉胜利,必须建立江西政权,要能即刻建立政权,必须先打下吉安”。而李文林等反驳毛泽东的意见,指责这是“带游击式的伴着发展的”“错误见解”,忽视了争取武汉胜利和全国政权的紧迫性,以及打下南昌九江的“伟大的政治意义”,要求一、三军团将先夺取南昌、九江作为返赣后的第一步作战计划,吉安以后再打,并向中央写出了报告。(58)事后,总前委并未接受特委的意见,坚持先打吉安,红军遂于10月4日攻占吉安。打下吉安后,总前委主持召开赣西南特委扩大会议,决定成立以李文林为书记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以曾山为主席的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并决定在赣西、赣南、赣东、赣东北、赣西北各设行委,省行委、省苏政府随总前委行动。这些行动,在组织上是对中共中央7月有关决定的落实。至此,赣西南党政和红军的最高领导权,正式统一到总前委。

打下吉安后,攻打南昌的呼声再度高涨,而国民党大军云集准备对赣西南革命根据地进行第一次大规模“围剿”。在10月底决定应对方略的总前委与江西省行委罗坊联席会议上,李文林坚持己见,仍不同意总前委不打南昌九江、红军退入根据地准备反“围剿”的方针。据参加了罗坊会议的另两位江西地方领导人曾山、陈正人回忆,在会上首先起来反对毛泽东主张的是三军团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和李文林,“袁、李二人不仅不同意红军主力后撤,而且指责毛主席不打南昌是断送中国革命,是违背党中央的路线”(59)。李文林还“说毛主席提出的‘诱敌深入’是保守主义,把敌人引入根据地,人民要遭到很大损失”(60)。因彭德怀等的说服,最后还是按毛泽东的意见,形成组织的决定,红军在11月间相继退入永丰、宁都等根据地内,江西地方党政组织开始配合进行反“围剿”准备。这个争论说明,作为江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李文林,一是没有敏锐地觉察形势的变化和毛泽东的正确主张,错误地坚持立三中央攻打南昌的命令,指责总前委、毛泽东违背中央的路线;二是反对毛泽东提出的诱敌深入的作战方针,不同意把敌人引入根据地内,表现出浓厚的地方保护意识。(61)这一切,显然让毛泽东对李文林产生了更大的反感,同时也明显地感觉到以李文林为代表的江西地方党政领导人,对总前委的权威并不尊重。

领导权集中和发展路线中的争论与冲突,显然恶化了总前委对地方领导者的认识。如前所述,对赣西南党组织历来存在失实估量。这种失实估量,以前主要来自以刘士奇为书记的赣西南特委,并由二全会议改选的特委继之;新特委改变了前特委的几乎所有路线,唯独保持了对组织状况的不正确估量,这可能是害怕被人怀疑为立场问题或本身也相当“左”倾。从1930年10月起,这个失实估量又被总前委接过来,在毛泽东的报告中,将平分土地中只有抽多补少没有抽肥补瘦,富农得了好田,规定的扩红数目没有达到,认定为“地方党部富农路线”,认为赣西南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分子,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所以,他认为“赣西南党非来一番根本改造,决不能挽救这一危机”,并对中央说:“目前总前委正计划这一工作”,请中央“须大加注意和帮助”。(62)在10月26日总前委与江西省行委联合召开的罗坊会议决议中,遂做出了改造和重新建立全部党、团组织,改选原有全部苏维埃政府,不使一个富农反革命分子(AB团)留在党内、团内和政府内,以及“严厉的镇压AB团,处决AB团中一切活动分子”等决定。(63)这说明,到此时,总前委已将党内分歧错认为敌我矛盾,决定采用非常方法来解决。(64)这直接决定了赣西南绝大多数中上层地方领导人的命运。

需要指出的是,过去认为,总前委的决断出于大敌压境的严峻形势。事实上,这是一个对内部危机的科学判断与处置方法的问题。处理危机的方法并非只有捉人杀人一途。仅是富田事变与第一次胜利的反“围剿”作战前后的历史,也足以提供使人警醒的经验:被错认为是AB团分子的赣西南地方领导者,面对生命危机所做出的选择,不是叛离革命队伍,而是继续坚持革命和虔诚地诉诸中共中央——革命和中央始终是他们心中的最高权威。同样,延安时期毛泽东之提出“大部不捉,一个不杀”的方针,以及建国初期他在中共八大预备会议上公开承认在苏区“肃反时我犯了错误,第一次肃反肃错了人”(65),也显然蕴含着对江西经验的反思。

经过这一轮打击,赣西南革命的早期地方领导者所剩无几。有两个史料足资证明:一是在整肃中曾对地方领导群体有一个基本估计:江西省行委及以前赣西南特委充满了AB团分子,东西南北中各路行委大部以至全部负责人是AB团,县区委以至于支部都充塞着许多AB团,“这些分子有十分之九是地主富农出身,很少真正贫苦工农,所以赣西南的党大部分为AB团篡夺了”(66)。这个估计,即被当作整肃的依据。如果说,赣西南清党改造中被清肃的对象,从1930年春到秋天,主要是一部分出身于地主富农家庭和知识分子的中下层干部,那么到1930年冬,则是包括中上层领导在内的绝大部分领导者了。二是1933年,苏区中央局曾对兴国等江西16县县一级干部情况进行过一次检查,结果在全部419名干部中,1927年及以前入党的干部仅剩13个,参加过暴动或游击的有185个,也不足总数的一半,“最大多数的干部是很年幼的”。(67)这大体说明,当年领导地方革命的主要成员,绝大多数已经不在了。

五、几点认识

赣西南农村革命领导群体,是一批早年信仰共产主义的革命者,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出身于知识分子和地富家庭。他们利用自身的政治、文化优势领导了地方革命,而在革命兴起后遇到了较之发动革命时更为复杂的形势和问题,更为具体的要求和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地方领导群体有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宽广的胸怀和更加合适的方法,把握大局,决定弃取,领导农民群众开创新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赣西南地方党组织及其领导者,在对敌斗争、建立政权、开展土地革命、扩大红军等根本问题上,总体上与红军前委的部署相一致,坚定地承担了在新形势下展开革命的任务,具有“肯干,无条件地干”的“共同优点”(68),只是在对形势、任务和方法的认识及行为实践中,表现出正误相交、程度不一的差异。

赣西南地方领导群体中大多数人的最大失误,是在革命发展思路上。对于发展问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红军前委,以对革命理论和实践的卓越把握,提供了正确的思路与答案。但以李文林为代表的许多赣西南地方领导者,在革命理论和实践上稍逊一筹,其发展主张不合时势与实际。当然,发展思路的争执,性质上属于党内争论、党内矛盾。十分遗憾的是,这种内部矛盾最终未能妥善地得到处理,反而在敌人大军进逼的急迫形势下,被误认为是敌我矛盾,致使李文林等不少江西地方党领导人被错误地认定为肃反对象,并发动了对整个赣西南党、团组织和苏维埃政权的全面整肃,造成了江西各级党政领导者的重大损失。

地方领导群体的认识与失误,受到上下多种因素的影响,既与李文林在上海出席中央会议、得到中央精神和指示有关(李文林原本是一个相当稳健的革命领导人,这从毛泽东对其斗争经验即“李文林式”的总结中,即可明了,但在他去上海出席会议、接受立三中央指示后,却表现得十分激进,显然与立三中央的影响关系极大);也有他们受地域、经历、知识眼光与经验等局限,碍于地方文化、宗亲关系或革命后的补偿心理,有意无意地维护地方利益,害怕根据地内遭受损失等因素。对中央文件、上级精神缺乏结合地方实际的分析,教条式地接受,或只选择对一地一己有利的内容来定弃取,则是更为根本的原因。很明显,农村革命的部分地方领导者懂得革命后对自身的补偿,却不懂如何对待群众、回报农民。事实是,农民冒着生命危险参加革命,必须取得一定的经济或政治、文化的回报。对于动员起来的农民,革命领导者必须正确对待并认真及时地解决他们的合理需求,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了解他们的真实负担,密切而不是疏远与他们的联系。毛泽东深谙此理,并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做了精辟的论述,而相当一部分农村革命的地方领导者,对此知之不深。同样,受知识与经验的影响,也带来工作方法的简单粗暴。口号式地重复城市中心论,批评所谓农民意识、保守观念,其实未必真懂其含意,至于在领导层中曾“通行一种惩办制度,同志犯错误时,不在思想上同他斗争,开首即用枪毙的手段对待”(69),固然为革命时期所常见,却属明显的失当行为。

同样复杂的是,当时被批评认定为地方领导者的那些错误,有的实则并不是错误。仔细考察,一方面,地方领导者在发动革命时所具有的社会、文化优势已失去作用,因严厉的阶级政策和新的社会政策,宗亲关系、社会关系即亲缘、地缘和人望等因素,被改造和消解,知识优势则因对知识分子的不正确观念而无法发挥更大作用,相反,他们中大多数人并不具备军事才能的劣势,因苏区军事斗争的日益重要却愈益凸显和加剧。在这种情境下,他们确实有左支右绌的窘困。另一方面,当时所指称的他们的不少错误,也并非均属准确,其中有的是出于对盲动主义的反省,有的是出于团结革命初起时积极投入者等方面的考虑,有的则属于正常工作程序或革命运动的一般规律。诸如对地方领导群体未能很快提拔和重用工农分子的批评,显然是受到当时机关工农化的政策影响,实属过当。事实上,农民的组织能力比其他社会阶级要低得多,这是由于他们所接受的教育训练和所掌握的专门知识太少造成的。“结果,在革命组织中农民就居于组织的下层,而学生、知识分子以及心怀不满的中产阶级成员则构成组织的上层。”(70)刚被动员起来的农民需要组织和引导,是革命或社会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违反这个规律,将曾经领导暴动并居于革命组织上层的“学生、知识分子以及心怀不满的中产阶级成员”(我们可视之为对原来统治秩序不满而参加革命的地主、富农成分者及其子弟)“洗刷”出去,贻害的不仅是这批当初的革命领导者,而且也是革命运动本身。

深入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传统力量和地缘、亲缘关系对地方领导群体行为的影响,这种影响在减租、抗债、分田等问题上,表现得最为突出。相反,在革命展开过程中表现得更为坚决,因而往往也被认为更正确的那些领导者,多是在当地无地缘、亲缘关系的外来者,即外来领导者。为什么在革命源起中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地方文化、社会条件优势如地缘、亲缘等等,在革命展开过程中不被继续看重,乃至通过强化阶级出身、清理会党、消解宗族势力等政策来进行“解构”?可以说,根本原因是将阶级路线、阶级革命过于纯粹化,同时也由于革命兴起与展开这两个阶段的中心任务、组织形式和动力构成发生了变化,导致原来的地方文化、社会条件优势,有时反成了革命的对象。这是革命史研究中很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

农村土地革命展开时期,是中国革命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上述考察说明,中国革命是一个十分艰难复杂的问题,在前期,即便是在革命队伍内部,人们甚至也需要付出沉重的血的代价,才能找到合适的道路与对策。

注释:

①《革命源起:农村革命的早期领导群体》,《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第89—96页。本研究中所用“农村革命”概念即指土地革命;“地方领导群体”主要指奉派返乡和原在乡领导革命的当地籍贯的领导人。事实上,在农村革命的中层领导群体中,还有一小部分外地籍贯领导者。

②《接受国际来信及四中全会决议的决议——苏区中央局扩大会议的决议第一号》(1931年4月),江西省档案馆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01—302页。

③李文林(1900-1932),江西吉水县人。出身于小地主家庭。在南昌政法学校读书时接受马克思主义,后入黄埔军校第四期,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到南昌任朱德部军事教官,参加八一起义。随即回赣西领导武装斗争,1928年任中共赣西特委委员兼秘书长,组建江西红军第二团,任团长兼团委书记,参与创建东固革命根据地,扩大武装割据,并领导组建江西红四团,任红二、四团行委书记兼团长,是江西红军的主要领导人。1929年2月在东固接应毛泽东、朱德率领的红四军。1930年2月任红四军前委委员、赣西南特委常委兼军委书记,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常委兼党团书记、秘书长。8月主持二全会议,改组赣西南特委,仍任常委。10月任江西省行动委员会书记,成为江西党主要负责人。11月底在宁都以“AB团重大嫌疑犯”遭扣押。1931年1月一度被派往下级党部工作,7月再次以AB团罪被捕,次年5月在万泰县古坪村被错杀。

④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1、952、223页。

⑤如张戎、乔·哈利戴著,张戎译:《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香港开放出版社2006年版,等等。

⑥《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江西省档案馆编:《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0页。

⑦《中共江西省委赤字通告(第七号)——江西政治趋势与党争取群众的策略和方针》(1929年2月3日),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一)》,1988年内部印行,第34页。

⑧《中共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年,二)》,1988年内部印行,第64页。

⑨《中共赣西南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一九二九年八月以后的赣西南》(1930年3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一)》,第58页。

⑩《红四军前委关于攻克汀州及四、五军江西红二、四团行动方针等问题向福建省委和中央的报告》(1929年3月20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69页。

(11)《关于党的“六大”的研究》(1944年3月3日、4日),《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6页。

(12)《中共江西省委给湘赣边特委工作的综合指示》(1929年9月6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二)》,第175页。

(13)[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47页。

(14)《中共江西省委会议纪录》(1929年11月2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二)》,第228页。

(15)《中共赣西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目前赣西政局、秋收减租抗租斗争与特委改组问题》(1929年5月2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一)》,第125—126页。此文时间似误,文中载有5月之后发生的事,而另有一份注明时间为1929年9月26日的《中共赣西特委关于赣西游击战争与减租抗租斗争等情况给江西省委的报告》,内容与5月这份完全相同,后一份的时间更符合其内容。

(16)《中共江西省委会议纪录》(1929年11月2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二)》,第228、229页。

(17)陈奇涵:《赣南党的历史》,《回忆中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12页。

(18)陈毅:《关于赣南、闽西、粤东江情况的报告》(1929年9月1日),江西省博物馆藏,抄件,第71号。

(19)[美]艾格妮丝·史沫特莱著,梅念译:《伟大的道路——朱德的生平和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279—280页。陈毅前述报告谈到东固时也说,“利用家族关系”领导了革命的知识分子,“对于不反对共产党之地主、富户,仍然是同志的待遇,安然无恙”。

(20)如1929年9月何玉林报告中央说,鄂东北特委不能坚决的深入和扩大土地革命,对于土地革命的中心口号、中心工作显然非常忽视。黄安赤色了八九月,土地只分了纵横三四十里的面积;麻城赤色了六七个月,土地至今一点也未分;光山也不同意下级党部请求分配土地的要求,以免影响斗争初期参加革命的富农甚至小地主。《何玉林给中央的报告——鄂东北特委工作的弱点和缺点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1929年9月7日),中央档案馆等编:《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34年)》甲5,第123页。

(21)《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巡视赣西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4月5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一)》,第92页。

(22)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回忆中央苏区》,第15页。

(23)《中共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二)》,第72页。

(24)《中共赣西南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一九二九年八月以后的赣西南》(1930年3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年,二)》,第60页。

(25)《中共江西省委会议纪录》(1929年11月2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二)》,第247页。

(26)赣西南特委:《赣西南的综合工作报告》(1931年9月20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423页。

(27)《中共江西省委通告——关于过去江西党组织的缺点及今后组织工作的主要路线》(1929年6月17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一)》,第271页。

(28)《黎日晖关于赣南工作的综合报告》(1931年10月6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一年)》,第146页。

(29)陈毅:《关于赣南、闽西、粤东江情况的报告》(1929年9月1日),江西省博物馆藏,抄件,第71号。

(30)《黎日晖关于赣南工作的综合报告》(1931年10月6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一年)》,第179页。

(31)《中共江西省委通告——关于过去江西党组织的缺点及今后组织工作的主要路线》(1929年6月17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一)》,第270页。

(32)《黎日晖关于赣南工作的综合报告》(1931年10月6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一年)》,第158—159、179页。当时还有领导者自己穿长衫大饮大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之类的批评。

(33)《黎日晖关于赣南工作的综合报告》(1931年10月6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一年)》,第146—147页。

(34)刘作抚:《关于赣西情形的综合报告》(1929年9月6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第136页。

(35)《中共江西省委给湘赣边特委工作的综合指示》(1929年9月6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二)》,第162—163页。

(36)详见《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巡视赣西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4月5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年,一)》,第91—97页。

(37)刘士奇(1902-1933),湖南岳阳人。早年曾到安源路矿、中共岳阳县委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到江西。1929年5月从江西省委奉调到红四军工作,因交通阻隔留在赣西,11月代理中共赣西特委书记。1930年二七会议上被任为红四军前委常委、赣西南特委书记。8月在赣西南特委二全会议上,因反对贯彻立三路线被撤销职务、派返上海分配工作。次年被派入鄂豫皖苏区,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主任,后在肃反中被错杀。

(38)《中共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二)》,第70页。

(39)《前委通告(第一号)——联席会议的结论并宣告前委成立》(1930年2月16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173页。

(40)《中共赣西南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一九二九年八月以后的赣西南》(1930年3月),《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一)》,第62页。

(41)《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巡视赣西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4月5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一)》,第94页。恰恰是在张怀万的同一报告中,认为“赣南各属党的工作最好者为兴国县,兴国除县城及南乡一隅尚在统治阶级手里,其余东北西都已成为赤色区域,即南乡亦已建立了很多的秘密农协。兴国城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初亦长期在革命委员会政权之下。”

(42)《中共赣西南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一九二九年八月以后的赣西南》(1930年3月),《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巡视赣西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4月5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年,一)》,第66、95页。

(43)《中共赣西南特委通告——当前形势和我们的行动方针》(1930年4月29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一)》,第124页。

(44)《中共赣西南特委通告——当前政治形势的分析和党的中心策略》(1930年6月12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一)》,第198页。

(45)《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7月22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一)》,第245页。

(46)《讨论赣西南组织问题的会议记录》(1930年10月13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二)》,第104页。

(47)《陈奇涵传》编写组:《陈奇涵传》,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6—117页。

(48)《人物传略及简介》,中共江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江西党史资料》第10集(东固革命根据地专辑),1989年内部印行,第182—204页。当然,也不是所有出身地富家庭的领导者都遭到了清洗,如出身地主家庭的赣南东河行委书记黎日晖,受前委批评撤销职务后,被调到赣西南特委从事工运工作,后又到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赣西南的斗争情况,写下一份很有价值的长篇报告。

(49)《赣西南苏维埃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决定建立吉安县委》(1931年6月11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一年)》,第76—79页。

(50)《前委致中央的信》(1929年4月5日于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76—77页。

(51)《中共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二)》,第72页。

(52)《中共赣西南特委决议——接受总委指示,派人建立江西省委与提议计划分特委》(1930年10月25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二)》,第127页。

(53)《总前委致省行委信》(1930年12月3日),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5页。“省行委”即江西省行动委员会。

(54)《红四军前委关于攻克汀州及四、五军江西红二、四团行动方针等问题向福建省委和中央的报告》(1929年3月20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67页。

(55)《前委给赣西南特委的信》(1930年3月20日),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江西党史资料》第7辑,1988年印行,第68页。

(56)《中共赣西南特委工作报告——关于八次攻吉、五次攻赣、政权、组织、群众运动等问题》(1930年9月2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年,二)》,第39页。

(57)《中共赣西南特委决议——接受总委指示,派人建立江西省委与提议计划分特委》(1930年10月25日),《江西革命历史资料汇集(一九三○年,二)》,第127页。

(58)《中共赣西南特委报告——江西政治形势及一三军团来江西作战意见》(1930年10月25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年,二)》,第123—126页。

(59)《曾山给陈毅并转江西省峡江县委的信》(1962年1月30日),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江西党史资料》第6辑,1988年印行,第249页。

(60)陈正人:《回忆罗坊会议》(1967年12月),《江西党史资料》第6辑,第261页。

(61)刘士奇在1930年10月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也说,赣西南党内的主要危机,“还是右倾机会主义、地方主义的倾向”。其实,说右倾机会主义,相当不符合实际,地方主义倾向则是有的。如在二七会议上被枪毙的“四大党官”郭士俊、王惠等,被宣布的主要错误便是“以地方主义观念、历史关系、小资产阶级感情结合,而排斥外地的工作同志”,以及在游击活动中不注意政策等。《中共赣西特委给江西省委的综合报告》(1929年8月13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二九年,二)》,第81页。

(62)《毛泽东给中央的报告》(1930年10月14日),《江西党史资料》第6辑,第165页。

(63)《红一方面军前委会、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一方面军及江西党的任务的指示》(1930年10月26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263—264页。

(64)关于地方党与前委的分歧和肃反、富田事变具有因果关系,不仅是参与事变的一部分地方领导者的看法,从广西进入中央苏区的邓小平了解情况后,也向中央指出:“过去总前委与省行委向来有冲突,如对军阀混战的分析,引敌深入的战术,开除刘士奇等问题,省行委常骂总前委是右倾,总前委常指省行委中有AB团的作用,故有富田事变之爆发……此事发生后,一般同志特别是干部非常恐慌,人人自危以致不敢开口,特别不敢批评总前委……我对总前委之反AB团的方式亦觉有超越组织的错误,这种方法事实上引起了党的恐怖现象,同志不敢说话。”[邓小平:《七军工作报告》(1931年4月29日),中共百色市委党史办公室编:《右江风雷——邓小平与百色起义》,广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这是除中共苏区中央局之外,当时中共领导人较早客观分析富田事变原因和批评总前委做法的言论,邓小平随后在出任瑞金中心县委书记时,能够迅速制止乱捕乱杀行为,转变瑞金斗争局面,正是他的这一认识与胆略的体现。

(65)《关于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问题》(1956年9月10日),《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6页。

(66)赣西南特委:《赣西南的综合工作报告》(1931年9月20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420页。

(67)《党的组织状况——全省代表大会参考材料之四》(1933年9月22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第687页。

(68)《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0年10月5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年,二)》,第58页。

(69)《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0年10月5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年,二)》,第57页。

(70)[美]J.S.米格代尔著,李玉琪、袁宁译:《农民、政治与革命》,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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