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工会依法工作中的法治建设,依法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工会权利_劳动关系论文

大力推进工会依法工作中的法治建设,依法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工会权利_劳动关系论文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治论文,大力推进论文,工会工作论文,管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他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把工会工作融入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成为各级工会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新形势要求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直接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工会呼之欲出。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吸取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忽视法治建设导致国家各项建设受到严重影响的深刻历史经验教训,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了党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我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紧随党治国理政理念、方略的重大转变,必须以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统领工会工作,深刻理解实施法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坚持依法履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劳动关系市场化、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完善的法治作保障。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企业劳动关系逐步市场化,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等制度都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劳动关系“强资本、弱劳动”客观存在,如果放任资本对利润无限的追逐,劳动者合法权益必然遭受侵害,劳动关系双方必然会发生冲突,影响社会稳定。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需要国家通过立法加以干预,平衡好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法治化是劳动关系市场化的必然选择。1986年国营企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国营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四项暂行规定出台;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1994年劳动法出台,随之一系列劳动立法相继出台。可以说,我国劳动关系从国家化、行政化向企业化、契约化发展的进程就是市场化、法治化的进程。全面深化改革,必然使劳动关系进一步市场化,也必然要求劳动关系进一步法治化,也必然要求工会工作进一步法治化。

      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化、民主化优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工会组织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由于“资强劳弱”,单个的劳动者无法与企业抗衡。组织起来成立工会,以团体的力量面对企业,劳动者才能变得更强大,才有实力与企业协商谈判。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必须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其基本职责。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既没有审批、监察、处罚等行政权力,也没有审判、执行等司法权力量源泉和最大的优势。工会工作法治力,但工会有广大职工的支持,这是工会的化是工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必然选择,也是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化、民主化优势,依法开展维权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多年来,伴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工会贯彻实施工会法、劳动法,提出要把依法治国的精神贯彻到全部工会工作中去,突出依法维权,坚持依法治会,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要立足中国国情,适应时代发展,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各项改革。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目前,涉及职工权益和工会活动的法律制度比较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职工权益基本得到维护。

      但是,同党和国家的要求与职工群众期待相比,同工运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一些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在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法治意识薄弱,存在着遇事办事找党政、找红头文件的思维定势和习惯;依法维权能力不强,本领恐慌;工会干部法律素质不足,专业法律人才匮乏,等等。这些问题,既不符合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也不利于发挥工会群众化、民主化优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

      各级工会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要求,紧紧围绕“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的要求,把工会工作全方位融入法治中国的实践中,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要依法建会。参加和组织工会是我国宪法、工会法赋予职工的结社权利。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首先要把工会建起来,打牢工会维权的基础。要转变工会组建方式,深入基层、贴近职工普及宪法、工会法知识,组织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特别要针对青年职工的特点,创新工会组建方式,增加工会对青年职工的吸引力。通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工会委员会,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让职工知道工会、了解工会、认可工会、积极参与工会活动。要把好工会主席人选关,要把热爱工会工作、热心服务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强的人选选举成为工会主席。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应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建立工会组织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必须依法进行,自觉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依法维护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保障工会干部开展工会活动,解除他们为职工维权的后顾之忧。

      二是要依法管会。工会不仅要建起来,更要转起来、活起来。工会法是管理工会各项事务的基本法律依据。要依法完善会籍管理、工会活动、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工会各项事务有章可循。要严格执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既要依法向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收取工会经费,又要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不仅要保护工会资产不受侵害,而且要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夯实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的物质基础。

      三是要依法履职。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工会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首先就是要抓住收入分配、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社会保障等重点,积极参与涉及职工权益、工会活动的法律制定。当前要围绕相关改革任务,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改革动态,积极反映职工群众诉求,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要特别重视对国有企业改革、劳动用工、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的参与,努力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其次要细化做实劳动合同、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制度,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特别是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完善,推动企事业单位依法、民主、科学管理,依法代表职工表达诉求、协调利益。最后要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处等制度,推动严格执法,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及时有效把职工各项权益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情,工会腰杆要硬,底气要足,要理直气壮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交涉,要求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请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依法维权。各级工会要高举维护职工权益旗帜,积极给职工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引导和帮助职工通过正常途径依法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劳动经济权益。其次要依法纠正企事业单位违反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行为,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后要完善工会文化宣传教育体系,活跃和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职工舒心工作、体面劳动,依法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利。当前,要高度重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职工生产生活方面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为重点,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职工群体为重点,注重保障基本民生、稳定就业岗位、保障工资收入、改善劳动条件,维护和发展职工利益。

      加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建设

      各级工会必须牢牢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机遇,以强化法治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着力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着力强化工会干部法律素质和加强工会法律人才建设,全面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要大力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就是要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时自觉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讲法律程序。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努力掌握法治知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实现从依靠红头文件向依靠法律规范转变,从计划经济的工作模式向市场经济的工作模式转变,从依靠自上而下指令工作向自下而上推动工作转变,从简单粗放的管控型向精细专业的服务型转变。

      二是要切实提高依法维权能力。要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完善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与职工切身利益及工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工会各级各类培训班及工会院校必修课程。加强法治理论研究,为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供法理依据和支撑,指导工作实践。熟练掌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活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主要是划底线、定规则,首先是划底线,明确法定标准,如最低就业年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作时间,等等。突破这些法定标准即为违法,就必须加以纠正予以处罚。其次是定规则,在不违反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劳动关系双方可以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法律不是万能的,在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过程中,也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依法主张权利,理性处理矛盾,实现互利共赢、和谐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壮大法律人才队伍。全面提高工会干部法律素质和进一步壮大法律人才队伍,将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人才保障。首先,要立足自身,深入挖潜,合理调配工会内部现有法律人才,使其学有所用,为法律人才发挥专长创造条件,做到人尽其才,特别是要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人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其次,要充分利用工会自身资源和社会资源,有计划地培养专业法律人才,鼓励工会干部获得法律文凭、法律职业资格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师等资格,大力发展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工会法律专门队伍。最后,要积极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搭建社会化职工法律服务平台,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借助社会资源为工会维权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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