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图书馆精神在数字时代的弘扬和延伸,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论文,公共图书馆论文,数字论文,时代论文,弘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内涵
公共图书馆是各种类型图书馆中与社会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种类型,它的产生标志着图书馆的发展进入了近代图书馆时期。区别于以往的藏书楼,公共图书馆公开承诺:“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平等的服务”〔1〕。因此,有人也把公共图书馆的这种“直言”称为公共图书馆精神。那么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实质是什么?我们不妨从公共图书馆的起源和发展角度对这个问题作一些探索。
对于公共图书馆的起源,美国的一些图书馆学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如谢拉认为,美国波士顿公共图书馆之所以产生,其原因主要有文化保存需求、经济原因和全民教育信仰等〔2〕。另一位美国图书馆学家斯宾塞则研究了芝加哥公共图书馆的起源,同样认为经济因素、教育信仰等是最为主要的原因〔3〕。这两位图书馆学者都强调了公共图书馆起源于社会的教育需求,认为公共图书馆是一种社会教育机构。其实,这种将社会教育作为公共图书馆精神的看法在美国公共图书馆建立早期的“杜威时代”就已经得到了推广和发挥。以杜威为代表的美国图书馆学家认为,应当将公共图书馆当作一个社会教育机构,并赋予公共图书馆“人民的大学”称号。而杜威提倡的“人民的大学”这一公共图书馆精神也为后来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理念。并被写进1949年版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成为该宣言的基本精神之一。
当然,对于谢拉和斯宾塞等人的观点,美国图书馆学界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他们更倾向于从人本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公共图书馆的起源〔4〕。如狄强认为,早期公共图书馆之所以能够产生,主要是为了推动社会的进步〔5〕。罗伯特也认为,波士顿公共图书馆的产生是基于下列三个信仰:1)人需要不断的完善;2)书籍是人类达到思想完善的主要工具;3)书籍价格太高,并非平常人所能买得起〔6〕。按照这种逻辑,建立公共图书馆,免费向人们提供图书的阅读,通过阅读使人们的思想得以完善,最终使人的素质得以不断提高,公共图书馆产生的必然性非常清楚。尽管这种逻辑性很强的人本主义的解释并没有得到图书馆学界一致的认可,但这种以保障普通人阅读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也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公共图书馆的精神。
“二战”以后,随着各国在财政上对公共事业投入的显著增加,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已经建立在一种更为科学的制度保障基础上了。就总体而言,公共图书馆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国的一种社会化事业〔7〕。194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公共图书馆宣言》,第一次以正式方式表达了世界图书馆界对公共图书馆的基本认识:1)公共图书馆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是作为终身教育的大众教育中体现民主信念的实际典范;2)作为一种民享民有的民主化机构/制度,公共图书馆必须是在清晰、权威的法律下建立与管理,完全或主要由公共资金所支持;3)以同样条件对社区的所有成员免费开放,不分职业、信仰、阶层或种族〔8〕。这一宣言体现了公共图书馆是基于民主政治而产生,同时也是为民主社会而服务的,它是社会民主的充分保障,即保障所有社会成员都能无差别地利用图书馆,以提高自身的素质。
虽然在公共图书馆的不同发展阶段,公共图书馆精神表现为诸如上面提到的社会教育、民主保障等具体内容,但究其实质,我们认为,公共图书馆精神一直体现在:公共图书馆不仅是一种社会机构,更重要的是,它是作为一种社会保障体制而存在的。这种体制要保障社会成员获取信息机构的平等,保障公民求知的权利与获取知识的自由,从而从知识、信息利用的角度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意义就在于,它的存在使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具备了自由获取知识或信息的权利,它代表的是一种社会用以调节知识或信息分配,以实现社会知识或信息保障的制度〔9〕。
2 数字时代呼唤公共图书馆精神
从上个世纪后半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和广泛应用,数字图书馆建设成为当代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主流。目前国内外都在积极实施相关的图书馆数字化建设项目。但我们也能够看到,早期的数字图书馆建设理念过多地强调了“技术色彩”,人们追求的是系统的先进性,忽略了对其他非技术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在信息获取和信息利用方面承担的调解和平衡机制,即公共图书馆精神如何在新的图书馆形态下进一步体现和发挥,却似乎被研究者们遗忘了。
当然,对于数字图书馆发展的早期而言,这种技术至上的思想是可以被理解,也可以被接受的。而实践也证明,在提倡技术应用的背景下,国内外的数字图书馆建设确实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正如上面提到的,图书馆不仅是一个社会机构,它更是一种社会机制。这样,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就不可能是单纯技术性的了,它还关系到诸如法律、道德、信息传播和利用方式、以及对社会的长远影响等非技术性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从人文的角度予以审视解决〔10〕。美国图书馆界在其数字化建设中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而到了第二期,则确立了三个中心:以人为中心、以系统为中心、以技术为中心。可见,在数字时代,在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图书馆事业建设的同时,仍然需要强调“以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弘扬公共图书馆精神。
令人遗憾的是,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一方面导致了图书馆建设中的技术取向,同时也产生了另外一个更为值得关注的问题,即信息技术的发展并未真正消除人们在获取知识和利用信息方面的不平等,反而加剧了这种不平等差距的扩大,即形成了所谓的“数字鸿沟”。根据美国商务部“数字鸿沟网”的解释,数字鸿沟是指,“在所有的国家,总有一些人在使用社会提供的最好的信息技术,他们有功能强大的计算机、能享受最好的电话服务和最快的网络服务,也受到了这方面最好的教育。而另有一部分人,他们出于各种原因不能使用最新的或最好的计算机、接入最可靠的电话服务或最快最方便的网络服务。这两部分人之间的差别,就是所谓的‘数字鸿沟’”〔11〕。数字鸿沟带来了新的信息获取和信息利用的不公平。
我们认为,数字鸿沟的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经济和技术的原因。经济和技术直接决定了提供信息资源的可能性。在我国,由于这方面原因直接导致的数字鸿沟现象在地域分布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即东部沿海城市数字化程度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数字化程度却较低。其次,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不同的信息公平政策。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某些用户被禁止访问某些公共信息,而另外一些用户则拥有访问权限,这就人为地造成了信息获取的不公平。另外;还有个人信息素质方面的原因,在同样的信息环境中,由于个人信息获取能力的差异也会导致数字鸿沟的产生。数字信息的大量产生在丰富了社会信息资源的同时,也给用户有效获取和利用这些信息带来了困难。因此,具有良好信息素质的用户可以在大量庞杂的信息之中快速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而其他用户则面对这些信息无从下手,甚至还根本没有意识到周围有大量信息的存在。可见,如何解决数字鸿沟问题,同样也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它更多的是要依赖于政策法规及其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显然,在数字时代,作为保障社会信息公平的一种有效机制,公共图书馆利用其社会信息枢纽的地位,在消除数字鸿沟方面应该是大有要为的。公共图书馆要继续弘扬其公共图书馆精神,充分发挥自己在信息获取和信息利用上的公平保障作用,为消除数字鸿沟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弱势群体的存在是数字鸿沟的典型表现。国际图联“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部”(Section for Libraries Seving Disadvantaged Persons,简称LSDP)将弱势群体界定为医院病人、监狱犯人、养老院和其他福利设施内的老年人、不能离家外出的人、聋哑人和身体残疾者等〔12〕,这些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够象普通人一样无障碍地获取知识和信息,成为了信息贫困者。而在数字时代,弱势群体依然存在,他们的信息需求也需要图书馆去帮助解决,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在满足其信息需求方面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公共图书馆才是“信息时代信息穷人最后的避难所”〔13〕。
3 构建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体系
在数字时代,数字图书馆是图书馆事业建设的主流,也是图书馆在数字时代的新发展。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1997年3月赞助召开了关于“分散式知识工作环境”专题讨论会〔http://www.si.umich.edu/SantaFe/〕,会议报告给数字图书馆下了一个定义,认为“数字图书馆是一个环境,它将收藏、服务和人带到一起以支持数据、信息乃至知识的全部相关流程,包括从创造、传播、使用以及保存的全过程”。该定义之所以后来被研究者广泛引用,我们认为它不仅从技术和资源的角度界定了数字图书馆的本质,同时还强调了数字图书馆的服务特征。它提示我们,在数字时代,要发挥公共图书馆信息公平机制的保障作用,不能仅仅只有一种理念或一句口号,而必须构建起系统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真正体现出“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平等的服务”的公共图书馆精神。
公共图书馆构建服务体系需要基于两个层面进行。首先要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供用户选择和使用,因为资源的建设是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的基本条件。美国图书馆学家切尼克在其专著《图书馆服务导论》第三章“图书馆资源”中曾谈到:“图书馆的基本目的是获取、保存和利用所有形式的信息。这一目的需要今天的图书馆去网罗仅仅在数十年前还闻所未闻的大量资源和深入的信息。”〔14〕切尼克的这段话说明了,在数字时代,收藏和提供信息资源依然是图书馆最主要的功能,只不过所收藏和提供的信息在数量上比以前更加丰富、在类型上比以前更加多样、在深度上比以前更加专业。其次要保证用户获取信息资源的简易性,它涉及信息资源的宣传、信息资源的揭示和用户信息素质的培养等问题。目前在我国许多地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不是资源建设问题,而是如何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这一问题,因为作为一种信息公平保障体系,公共图书馆不仅需要提供资源,同时也要保证用户能够顺利获取资源。
在构建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弘扬公共图书馆精神的过程中,尤其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信息资源服务的公益性问题以及信息公开原则
公共图书馆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授权管理,由地方税收支持,对所有人免费开放的“公共”图书馆。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图书馆界关于公共图书馆服务是否可以收费的讨论和实践,尽管没有对图书馆的公益性质造成根本的影响,但也直接导致了人们对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怀疑,多少败坏了图书馆的声誉。试想,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还较大、温饱型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如果公共图书馆放弃了免费服务,还怎么谈得上公平服务,又怎么保障社会成员获取信息的公平?我们赞成《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版)》提出的基本原则,即公共图书馆原则上应该无偿提供服务。从理论上讲,建立公共图书馆是地方政府和国家的责任,公共图书馆必须受到专门立法的支持,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维持其基本运行。因此,在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仍然要坚持“免费”原则,绝不能因为强调“数字化”服务的高成本而使公共图书馆维护社会信息公平的保障制度形同虚设。
另外,在信息资源服务问题上,要贯彻公共信息开放的原则。就信息的利用而言,人们早已认识到:信息资源是社会财富,任何人无权全部或永久垄断其使用权,人人都有利用信息的平等权利,信息资源的机构所有不应该成为妨碍信息资源社会化的障碍〔15〕。当然,公共信息开放原则的实施也需要一套完善的政策法规来保障,而我国目前的图书馆立法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因此,从宏观上看,制定和完善中国图书馆法是构建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一个基本条件。
(2)弱势群体的信息保障问题
弱势群体的存在是造成当今“数字鸿沟”现象的原因之一,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本地区弱势群体对图书馆和信息的需求来提供相应的服务。在规划服务项目时,公共图书馆必须确定工作的重点,制定中长期服务策略,以便持续地开展服务。在具体的服务措施方面,可以考虑建立弱势群体读者信息库、设立流动图书馆、开展弱势群体用户教育和培训等。
在数字时代,服务方式趋向数字化,图书馆服务包括提供数字资源的服务以及传统资源的数字化服务,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建立公共图书馆的网站或图书馆门户。但这样的服务方式对某些具有生理缺陷的用户会造成一定的障碍。例如,目前许多图书馆在数字资源和服务的表现方式上,都利用多种媒体和多种色彩,以获取比较好的表现效果。这种设计固然可以保证大多数人的需求,但却忽视了少数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因此,在数字时代,图书馆必须要同时考虑弱势群体在信息获取和信息利用方面的保障问题,比如可以同时提供多媒体形式的网站和纯文本的网站,供不同的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数字化服务与传统服务的结合问题
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目的是保证用户能够顺利地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在数字时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用户获取信息提供了更好的途径,但技术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因此,在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并不需要一味地追求数字化服务。为体现公共图书馆精神,我们还必须考虑数字化服务与传统服务的结合问题。
这是因为,不同的公共图书馆面临不同的基础设施和提供能力的差异问题,完全的数字化服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能根据图书馆的条件逐渐过渡。另外,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决定了不能对所有用户都采用相同的服务方式。尽管随着技术的发展,用户尤其是年轻用户已经趋向于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来利用图书馆提供的服务,但毕竟还存在着大量的用户,他们仍保留着传统的阅读习惯,对新技术还感到不适应。因此,为保证所有人都能顺利获取信息和利用信息,适当的保留传统服务还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过程中,我们不应该立足于怎样用数字化服务来代替传统服务,而应该考虑怎样才能更加方便用户使用,怎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对用户的公平服务,这也就是我们在数字时代弘扬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意义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