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正误与三性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误论文,原则论文,三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01)02—0044—06
一、表达正误
提高语言素质,须要加强语言表达的训练;进行语言表达的训练,其重要做法之一,是让学生辨别表述的正误,特别是让学生能够识别和“治疗”病句。然而,所谓“病句”,必须是真正的有弊病的说法。假如一个说法本来无“病”,却强迫性地要求学生去找“病”,其结果,便会事与愿违,越是想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却反而越把学生弄糊涂了。
(一)真弊病说法
所谓真弊病说法,是确实存在弊病的说法。弊病之所在,有不同的情况。举例来说。
1.语法方面的
比方,语法结构中,一个动词常常与宾语中多个列举项发生关系。假若用V代表动词,AB代表两个列举项,那么,就形成“V→AB”的动宾结构。这里有一条规则:凡是“V→AB”动宾结构,必须能分化为“V→A”和“V→B”。如:学习英语和法语→学习英语/学习法语。 不符合这条规则,便是病句。例如:
(1 )现在他设计的草图竟被印制成十分粗糙的集邮品甚至是工厂产品上,在《著作权法》已公布多日的今天,他感到自己的权益已被严重侵犯。(《鼠年未到 鼠票画家已不堪其扰》,《光明日报》1995年11月29日第10版)
这里,“印制成”的后边出现了两个列举项,一个是“十分粗糙的集邮品”,另一个是“(甚至是)工厂产品上”。我们可以说“被印制成十分粗糙的集邮品”,却不能说“被印制成工厂产品上”。这句话,应该改为:“现在他设计的草图竟被印制成十分粗糙的集邮品,甚至被印制到工厂产品上。”否则,就应该删除“上”字,说成:“现在他设计的草图竟被印制成十分粗糙的集邮品,甚至是工厂产品。”
2.词义方面的
比方“敦”,《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诚恳”,例举了“敦厚、敦促、敦聘、敦请”等词。其中的动词,有“敦促”、“敦聘”和“敦请”,它们都要带宾语,都有态度诚恳、尊重对方的意味。以“敦促”来讲,说“敦促各地代表按时出席”,表示了对各地代表的尊重;说“敦促各国政府裁减军备”,表示了对各国政府的尊重。即使是《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的《敦促杜聿明投降书》,“敦促”一词也表示了对杜聿明的尊重,因为,尽管分属敌我双方,但杜聿明毕竟是有很大影响的高级将领,应该尊重。然而,1993年6月20日,某中级人民法院、 某人民检察院等四个单位却贴出了这么个通告,某大城市里到处可以看到,标题是:
关于敦促在逃刑事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
法院、监察院和公安部门,对于在逃的杀人犯、抢劫犯,根本用不着那么客气。查《现代汉语词典》,可以看到这么解释“勒令”:用命令方式强制人做某事。可见,那样的通告,应该是“勒令”,而不应该是“敦促”。
3.概念方面的
比方,“祖国”一词,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自己的国家”。然而,199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五十周年的时候,有的报刊举行征文活动,把栏目定为“我与祖国同龄征文”。这就等于说,只要是1949年出生的中国人,都跟自己的国家同龄。这显然是不恰当的。在这个说法里,把“祖国”这一概念跟“共和国”、“社会主义祖国”不恰当地等同起来了!
(二)伪弊病说法
识别真弊病说法,指出弊病之所在,并且作出令人信服的分析,这对于帮助学生提高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都大有好处。这方面的训练越严格,学生的受益就越大。然而,不能把伪弊病说法当成真弊病说法。
什么是伪弊病说法?凡是没有什么“病”的“病句”,或者说,凡是被误判为有弊病的正确说法,都是伪弊病说法。有的出题者,不仅把伪弊病说法当成真弊病说法,而且用来“难”学生,以为可以让学生受到“严格”的“高难度”的“训练”,这是大错而特错。
举个例子。有个学校,上语文课时老师让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改病句。所列举的病句是:“你看过《好爸爸·好妈妈》的歌剧吗?”“在考试时,我迅速地答卷和交卷。”“麦子已经成熟了,真是丰收在望。”
再举个例子。1992年,全国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中有一道题,要求考生选择最恰当的反义词。“寒冷”,要选择“炎热”才对,选择“温暖”就不行;“勇敢”,要选择“怯弱”才对,选择“胆怯、胆小”就不行;“伟大”,要选择“渺小”才对,选择“平凡”就不行;“难看”,要选择“好看”才对,选择“漂亮”就不行。
这两个例子中的现象,涉及了词义、逻辑、语法等方面的问题。
1.关于词义
词义关系往往不是单线索的,因此不应引导学生脱离语言运用的实际要求去断定同义、反义之类的语义关系。比方“好人”,它的反义词是不是任何时候都是“坏人”呢?那可不一定。一个病人,可以这么对探望他的亲戚朋友说:“你们都是好人,我怎么能跟你们比呢?”这里的“好人”不是跟“坏人”相对比而存在,而是跟“病人”相对比而存在的。
说“渺小”才是“伟大”的最恰当的反义词,“平凡”不是,这样的判断产生于出题者的思维定式,把问题绝对化。语言运用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1949年11月,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逝世13周年写作了短诗《有的人》,其中写道: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马牛。
由于把“有的人”跟鲁迅相对照,诗里“伟大”的最恰当的反义词应该是“平凡”。我们可以这么说:“鲁迅从来把自己当作平凡老百姓中间的一分子,然而,正是像鲁迅这样的人,才是真正伟大的人。”这里,如果把“平凡”换成“渺小”,反而不恰当了。“伟大”和“渺小/平凡”的关系,跟“寒冷”和“炎热/温暖”、“勇敢”和“怯弱/胆怯/胆小”、“难看”和“好看/漂亮”的关系是一样的。
2.关于逻辑
“你看过《好爸爸·好妈妈》的歌剧吗?”这个句子,被当成病句。其“病”在哪呢?大概是,出题者认为判断不正确:歌剧是听的,怎么能说是“看过”呢?然而,观众买票进歌剧院,难道都是闭着眼睛“听”歌剧吗?除非是极为特殊的观众,一般人都是一边“看”一边“听”的。
“麦子已经成熟了,真是丰收在望。”这个句子,被当成病句。其“病”在哪呢?大概是,出题者认为推理不合乎逻辑:既然“麦子已经成熟了”,就肯定是“丰收”了,怎么还只是“在望”呢?然而,那是正常情况。“成熟”和“收割”之间毕竟存在时间距离,不能排除发生意外情况,出现什么天灾人祸。比方:“麦子已经成熟了,真是丰收在望。可是,铺天盖地的蝗虫忽然从天而降,一下子就把麦子啃光了!”这样的说法是完全可以成立的。
3.关于语法
“在考试时,我迅速地答卷和交卷。”这个句子,被当成病句。其“病”在哪呢?大概是,出题者认为有语法错误:“答卷”和“交卷”不能并列使用。因为,“答卷”是名词性的(跟“问卷”词性相同),而“交卷”是动词性的(跟“阅卷”词性相同),若说成“答卷和交卷”,便是把本应是“动+动”的结构说成了“名+动”,从而造成了词性误用的语法错误。
问题是,“答卷”有两个用法。在甲语境中是名词性用法,在乙语境中却可以是动词性用法。比如:“你负责发问卷,等一会我负责收答卷。”这里“问卷”“答卷”都作宾语,都是名词性用法。又如:“学生要认真答卷,教师要认真阅卷。”这里“答卷”“阅卷”都作谓语,都是动词性用法。《现代汉语词典》224页, 就列出了两个“答卷”,一个是动词性的,解释为“解答试卷”,举例是“认真地答卷”;第二个是名词性的,解释为“对试题作了解答的卷子”,举例是“标准答卷”。可见,“迅速地答卷和交卷”的说法没有什么错,把它当作病句来让学生改,是出题者的误判。
跟“答卷”类似的情况不少。比如“作文”,有时是名词性的,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有时是动词性的,多指学生练习写作。又如“作业”,有时是名词性的,指教师给学生布置的功课等:有时是动词性的,指从事某种军事活动或生产活动,如“部队开到野地上去作业”。这些,也是《现代汉语词典》里讲清楚了的。再看下面的例子:
(2)你去煮点热水,我替你把头好好洗一下, 上边沾着油漆呢。(蔡其康《沙葬》)
(3)哎,你出来帮我扶一下长梯子。我要爬上去油漆招牌哩。 (同上)
前一例的“油漆”是名词,后一例的“油漆”是动词性语词。在特定的语法组合中,它们的使用都是正确的。再看下面的例子:
(4)让天霸主持,驻江南各地绿营兵来一管带, 会议一下”……(二月河《乾隆皇帝·夕照空山》)
(5)制台不妨委员到藩司,专办这差使”……(同上页)
“会议”“委员”一般都用作名词。可是,上例里,在特定的语法组合中,在带点文言色彩的情况下,它们都用成了动词性语词。
总之,“答卷、作文、作业、会议、委员”之类,尽管经常用作名词,但也有动词性用法。如果把它们的动词性用法当成有弊病的说法,那便是伪弊病说法;如果用这种伪弊病说法来考学生,自然只能对学生的语言识别和语言运用产生误导。
二、三性原则
语言表达的正误,不管涉及语法、逻辑、语义、修辞或其他哪一方面的因素,判定正误的基准,从根本上说,都取决于“社会认同”。所谓“社会认同”,是说为社会人群所认可,所共识,其成活力不受某种个人性非议的影响。
一个说法或看法,如果只属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许多人并不同意,那么这个说法或看法便只是非社会认同的偏颇认识。目前语言训练和测试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把没有弊病的句子判为“病句”,正是出于个别人或少数人的误断,把非社会认同的看法当成了社会认同的标准答案。换句话说,是由于判断者自以为是,自断为非,凭的是自己想当然。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符合“社会认同”的基准呢?这就必须遵守“三性”原则。即:客观性原则,动态性原则,研讨性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尊重客观事实,不囿于成说,这是客观性原则。
教科书里,常常这么告诉学生:复句中,“虽然”和“但(是)”呼应使用,“即使”和“也”呼应使用;“即使”和“但(是)”不能呼应使用,即不能说成“即使……但……”。然而,语言的实际运用中,“即使”和“但、却”之类呼应使用的例子相当多。例如:
(6)即使自己有很多对的意见,但是还要听人家的意见, 把人家的好意见吸取过来……(周恩来《团结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前进》)
(7)即使在苏联是百分之百的成功, 但是它能够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吗?(《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8)国家关系即使不能够正常化,但是可以交往, 如做生意呀,搞技术合作呀,甚至于合资经营呀,技术改造呀,一百五十六个项目的技术改造,他们可以出力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在中学《语文》课本中,“即使”和“但、却”之类呼应使用的例子也不少。例如:
(9)即使在这风雪迷茫的黑夜,工人、 工人的妻子和工人的孩子,谁也看不清谁,可是他们一定能感觉到相互间深切的鼓舞和期待。(初中《语文》第二册)
(10)即使所举的罪状是真的罢,但这些事情,是无论那一个“友邦”也都有的,他们的维持他们的“秩序”的监狱,就撕掉了他们的“文明”的面具。(初中《语文》第四册)
(11)一条小溪,明澈见底,即使浅吧,但是却浅得澄清,倘是烂泥塘,谁知道它到底是深是浅呢?(高中《语文》第二册)
(12)即使无人豢养,饿的精瘦,变成野狗了,但还是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不过这时它就愈不明白谁是主子了。(高中《语文》第三册)
“即使”表示让步。有让步,就有转折,因此,凡是让步句,都是隐含有转折性的。一般情况下,只说“即使……也……”;有时,为了特定的语用需要,便可以说成“即使……但/却……”。所谓特定的语用需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通过“但、却”之类的使用,使分句与分句之间本来隐含的转折性凸现出来,引人注意;其二,在分句较多,结构较为复杂时,加上“但、却”之类,不仅可以强调突出转折性,而且可以划清转折的界限,从而加强句法组织的明晰性。
总之,应该看到并且应该承认使用“即使……但/却……”说法的客观事实。如果囿于成说,就得把上面所举的例子全都判为病例,就会违反语言运用的客观性原则。
(二)动态性原则
承认语境变异,不持僵化态度,这是动态性原则。所谓语境变异,是指一个形式在不同语境中意义或语用价值有所变化或存在差异。承认语境变异,即承认语境对形式的涵义或语值具有制约作用。
20世纪40年代,贺敬之和丁毅执笔写作了歌剧《白毛女》,其中喜儿有这样的唱词:“有钱人结亲讲穿戴,我爹没钱不能买。”后来,拍成了黑白电影《白毛女》。文革期间,拍摄芭蕾舞剧《白毛女》,喜儿的唱词改为:“有钱人结亲讲穿戴,我爹钱少不能买。”唱词修改者把“没钱”改为“钱少”,显然是认为“没钱”在表达上有毛病。其逻辑是:既然没钱,怎么能给喜儿买“二尺红头绳”?难道买红头绳不需要钱?
这样的简单化形式逻辑推论,很容易产生误导。在特定的语境中,“没钱”的实际含义往往就是钱少或钱不够。至于钱少到什么程度,同样为语境所规约。电视剧《都市放牛》中,男青年南瓜和女青年喜妹从农村到大城市干杂活。南瓜买了一件很便宜的小礼物送给喜妹,喜妹看不上眼,赌气地说她想要金的银的,又说:“对面就是商店,你去给我买雀巢咖啡!”南瓜恳求道:“喜妹,你知道我没钱!”这里的“没钱”也是钱少、钱不够的意思。《白毛女》中,由于受到“有钱人结亲讲穿戴”的语境规约,说“我爹没钱”,就等于说“我爹没钱买衣服首饰”;《都市放牛》中,由于受到“你去给我买雀巢咖啡”的语境规约,说“我没钱”,就等于说“我没钱买雀巢咖啡”。这类说法十分普遍。比方:
a.问:你想买房子吗?
甲答:我没钱!
b.问:你想买自行车吗?
乙答:我没钱!
c.问:你想买钢笔吗?
丙答:我没钱!
甲乙丙的“没钱”,都是钱少、钱不够,但在程度上是存在差异的。
“没钱”不是一个孤立的事实。在语言表述系统中,“没”“不”“无”等,都可能是“零”,但都可能不是“零”。看下面的例子:
(13)(欧阳飘雪:)“你们厂都有哪些设备呢?”(罗小虫:)“空架子,什么也没有。”(张欣《首席》)
(14)她家很穷,什么东西也拿不出来,听说你来,一定叫我把她心爱的东西(一只布娃娃)送给你。(同上)
(15)飘雪对母亲说起这件事,只不过是儿女私情,无人倾诉,断没有让母亲干预的意思。(同上)
前一例,“什么也没有”是跟比较新一点的设备对比着说的,并不是说厂里连一两件被淘汰了的旧机器也没有。中间一例,说话者把“东西”预设为值钱的东西,因此才说“什么东西也拿不出来”,只拿出“她心爱的东西”——一只布娃娃。若死抠字眼,就会提出问题:难道布娃娃不是东西?后一例,说话者把“人”预设为别人,因此才说“无人倾诉”,只“对母亲说起”,若死抠字眼,就会提出问题:难道母亲不是人?
动态性原则是对客观性原则的补充和深化。上文提到把“伟大”的最恰当的反义词限定为“渺小”,又提到把“麦子已经成熟了,真是丰收在望”等当作病句,都是违反动态性原则的结果。1999年5月1日晚,中央电视台播出五一晚会,主持人朱军在一位劳动模范讲话之后说:“正是有了这些平凡而又伟大的同志,我们的社会才有了发展。”在这个语境中,绝对不能说成“渺小而又伟大”。
(三)研讨性原则
通过研讨寻求合理结论,不固执一己之见,这是研讨性原则。研究问题,讨论问题,努力避免个人看法的片面性,这是研讨性原则的核心。上面讲客观性原则和动态性原则时所举的例子,都贯彻了研讨性原则。
再以“最”字来说。有些语文老师,只要看到学生作文中出现“最……之一”,便判为病句。又比方,《语文建设》1997年第4 期《从吕先生不讲过头话说起》一文里有这样的话:“吕叔湘先生是我国语言学界的一代宗师。……在我的心目中,宗师是治学和为人都达到了最高境界并且深刻地影响着整个学术界的人,……”有人提出批评,说不应用“最”字。
从客观事实出发,用动态的观点来研究“最”,起码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最X”有客观性表述和主观性表述的区别。
“最X”有时是客观性表述。这是一种尊重客观事实的、 讲求科学性的数字式认定。比如:
(16)一个作家使用多少个词,据统计,用词最多的是英国作家莎士比亚,总数近12000个。(初中《语文》第六册)
“最X”有时是主观性表述。这是一种来自主观心态的表述, 属于情绪性的认定。其准确性的追求,是感情的真实,而不是计量的真实。比如:
(17)她留给琼斯的那封信,至今她倒背如流,那是世界上最绝望的信。(陈染《无处告别》)
第二,孤立地看语义,“最X”处于极度级层;但是, 从程度副词所形成的级度序列看,“最X”级度位次的高低却不能一概而论。
一方面,就通常情况而论,“最X”强调达到“极度”, 是“程度最高”。正因如此,有人排列程度副词,顺序是:稍微—比较—相当—很—极、最。也正因如此,在主观性表述里,为了强调“最”之不可超越,有人采用了“最……不过”或“最……没有”的形式。如:
(18)这种光最神奇不过。(高中《语文》第二册)
(19)有人爱上建侯,那最好没有。(钱钟书《猫》)
然而,另一方面,“最X ”所强调的“极度”是在某种特定范围内相对而言的;其实际度量,有的时候可能反而偏于低或偏于少。这受到特定语境的规约。比如:
(20)县中里学历最高的教师,也只是中师毕业。(余秋雨《文化苦旅》)
(21)怎么办?爷爷得票最多,但不是半数,也不是三分之一。(王蒙《坚硬的稀粥》)
前一例,尽管是“最高”,却也只是中级师范,实际上学历偏低;后一例,尽管是“最多”,却未到半数,实际上票数偏少。这里,“最X”的级度不及“很X”,更别说是“特别X”。可知, 单线索地排列程度副词,把“最”排在“很”之上,并不科学。
第三,“最X”形成一个“最”义级层。“最”义级层的涵量, 对于所涵容的事物来说,不仅可以是单个体的,而且可以是多个体的。例如:
(22)一千多年来,岳麓书院的教师中集中了大量海内最高水平的教育家,……(余秋雨《文明的碎片》)
(23)中国当代最负盛名的一批作家,如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叶圣陶、冰心、孙犁、萧乾、王蒙等等,都曾欣悦地将他们的力作交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小说家》1998年第4期封底)
前一例,既出现了“最高水平”,又出现了“大量”,后一例,既出现了“最负盛名”,又出现了“一批”,还出现了“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叶圣陶、冰心、孙犁、萧乾、王蒙等等”。
第四,“最”义级层的多个体涵量的逻辑基础,决定了以下两种形式可以成立。
a.“最……之一”。例如:
(24)冰心是五四以来最有影响的儿童文学作家之一。(初中《语文》第六册)
(25)沙漠是人类最顽强的自然敌人之一。(初中《语文》第三册)
显然,“最有影响的儿童文学作家”、“人类最顽强的自然敌人”都有一些个,而“冰心”和“沙漠”分别是其中的一个。采用这一说法,是为了极力强调所说的人或事物应属“最”级层次。
b.“第二最X”。例如:
(26)这是北京第二座最大的王府,仅比怡亲王允祥的府邸略小一点”……(二月河《雍正皇帝·恨水东逝》)
上例等于说:北京最大的王府有多座,其中怡亲王府邸是第一,而这座廉亲王府邸是第二。这类说法,进一步证明了“最X ”的事物既可以是多个体的,又可以是非第一的。
第五,“最”义级层的多个体涵量的逻辑基础,加上“最X ”可以是主观性表述,这也就决定了“在我的心目中,宗师是治学和为人都达到了最高境界……的人”这个判断毫无问题。首先,“在我的心目中”表明这是个人的主观看法,不想强加于人;其次,堪称“宗师”的大学者不只一人,当说他们之中哪一位“治学和为人都达到了最高境界”时,绝对没有说他是“天下第一”的意思。
以上的分析表明,研究工作越深入,问题就会解决得越透彻。
如果说,动态性原则是对客观性原则的补充和深化,那么,研讨性原则便是客观性原则和动态性原则的求证和落实。换句话说,只有贯彻研讨性原则,经过充分的验证,才能对问题作出真正符合客观性原则和动态性原则的结论,在判定正误上才能得出符合社会认同基准的结论。
三、结束语
20世纪50年代,吕叔湘、朱德熙二位先生的《语法修辞讲话》问世。这部书的主要目的是“匡谬正俗”,着重搜集大量错误的或有问题的例子,通过分析告诉人们怎样说是不对的、不好的,怎样说才是对的、好的。可以说,这是关于“表述正误”的权威巨著,产生了极为巨大的影响。
吕朱二位先生都是语言学大师,由于他们学识渊博,对语言现象有极强的透视力,因而对病句的评议往往能够一语中的。但是,二位先生评议病句时凭的是他们极为深厚的学术功底,并没有明确告诉人们应该注意哪些原则。许多人,对二位先生的做法只是进行“表层仿效”,至于对表述正误的判断与评议的准确程度,便由于个人功力的不同而有高下之分了。本文先讲表述正误,再提出三性原则,从消极方面说,是想说明表层仿效不可取;从积极方面说,是想说明应该提高判定表述正误的科学性。
收稿日期:200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