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生育观念与生育状况分析_宋朝论文

宋代生育观念与生育状况分析_宋朝论文

宋人生育观念与生育情况析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宋人论文,观念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宋人的生育观念

总的说来,宋人的生育观念,继承了古代儒家“传宗接代”的传统观点,由此派生出一些具体的生育观,概括而言,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一)生子传嗣

宋人遵循儒家的观点,将生子传嗣作为最根本的生育目的。被宋人作为为人处世道德行为规范的司马光(1019-1086),在其所撰《书仪》卷三《婚仪》中,就重复强调“夫婚姻者,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仁宗朝另一名臣蔡襄(1012-1067)在任福州地方官时,劝谕乡民“娶妇何谓,欲以传嗣”(注:《宋文鉴》卷一○八《福州五戒》。)。而知名学者孙觉(1028-1090)亦指出:“婚姻之礼,以嗣亲,而承万世之嗣”(注:《春秋经解》卷一。)。所以,宋时人们将“未有嗣而生男”,作为人生“陡顿喜欢”(注:苏轼:《杂纂二续》。)的最高兴的大事。周必大夫人王氏,二十二岁时生了一子后,如释重负地说:“吾责塞矣”(注:《周文忠公集》卷七六《益国夫人墓志铭》。)。宋代著名的思想家李觏(1009-1059),结婚整整十年后才得子,喜不自禁,吟出了“两世

各一人,生来且喜富精神”(注:《李觏集》卷三七《寄小儿》。)的诗句。在李觏看来,“寿考人之愿,而夫妇偕老,有嗣家之幸,而其子知道,四者得之,固已足矣”(注:《李觏集》卷三○《宋故将仕郎太子中舍致仕宋公及夫人寿昌县君江氏墓碣铭》。)。李觏的这种想法,代表了当时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观点,而年老无子,终身无嗣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北宋名臣包拯(999-1062)生有一子,名繶,早卒。繶妻崔氏守节不嫁,包拯因子繶早卒,“哀伤过甚,以为无子”。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有一子,崔氏暗中善待之,后将此禀告包拯,拯大喜,顾其夫人取之以归,拊之曰:“汝非崔氏,不得为吾子也”(注: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一五《庐州重建包马二公祠堂记》,参《宋史》卷三一六《包拯传》。)。崔氏也因得贤妇之名。包拯因靠媵得以生子续嗣,所以,在宋代可以隋意买卖婢妾臣奴。因无子而纳妾与领取养子,或以他人之子为继嗣的风气十分盛行,普遍。田况(1005-1063)娶宰相富弼妹,无男子,“以弟之子至安为主后”(注:《临川集》卷九一《太子太傅致仕田公墓志铭》。)。南宋著名爱国诗人陆游(1125-1210)之父陆佃,即是因伯父“无嗣子,而为伯父后焉”(注:《渭南文集》卷三二《右朝散大夫陆公墓志铭》。)。周必大之弟必强(1128-1160)年三十三而卒,无子。周必大“求宗姓继续其祀”(注:《周文忠公集》卷三一《子柔弟墓志铭》。)。至于因娶妻无子,买妾生子是最通常的做法。更有甚者,为了生育儿子,竟不惜借用他人妻妾。周密《齐东野语》卷一六《潘陈同母》条据罗春伯《闻见录》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陈了翁之父尚书,与潘良贵义荣之父情好甚密。潘一日谓陈曰:“吾二人官职年齿种种相似,独有一事不如公,甚以为恨。”陈问之,潘曰:“公有三子,我乃无之。”陈曰:“吾有一婢已生子矣,当以奉借,它日生子即见还。”即而遣至,即了翁之母也。未几生良贵,其母遂往来两家焉。一母生二名儒,亦前所未有。

令人奇怪的是,在现代人看来,这一借婢生子的丑行,在宋代士大夫眼里,并不感到这是不光彩的事。不但当事人陈了翁、潘良贵之母公开“往来两家”,而且也丝毫未影响陈、潘两人的名声前途;而转载此事的周密还盛赞“一母生二名儒。”由此可知,宋代人们的生育观念,只要能生子续嗣,可以不择手段,不管采取什么样的途径、方法。即使如包拯、陈了翁、潘良贵这样的重臣、名儒、世人不但不加以贬责,反而多加赞美之辞。

(二)养儿防老,多子多福

如果说,生子传嗣、传宗接代是血脉延续,家族繁衍所必须,也是宋代继承前代传统观念盛行的最基本的生育观念,那么,养儿防老则是宋人具体的生育目的。

宋代虽然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十分发达的时期,但总的说来,社会生产力发展有限,除了少数高级官僚与大地主、大商人外,大多数人生活水平不高,没有社会保障。特别对于以耕为食,以织为衣的广大劳动人民来说,一旦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就得依靠子孙赡养;而患病去世,又要由子孙照料送终。在提倡孝道为本的宋代,子孙对父、祖的赡养送终是天经地义,责所傍贷的职责。“生有以养,死有以葬”(注:《周文忠公集》卷三一《文士庆墓志铭》。),则人生无憾,这是宋人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人生最完美的结局。苏轼中年以后,屡遭贬黜,晚年又被流外岭外、海南,流离颠沛,生活悲惨。但使他感到欣慰的是,他与弟辙子孙繁衍,所以,即使在他被罢官贬黜、流放期间,还既是自嘲,又是自慰地说:“无官一身轻,有子万事足”(注:《苏轼诗集》卷四二《借前韵贺子由生第四孙斗老》。)。反之,如无子嗣,即使高官厚禄在身,富贵荣华享尽,也是人生的最大悲哀。光宗为太子时,为太子宫左右春坊兼皇孙平阳王伴读而得幸于光宗,光宗即位,“恃恩无所忌”的姜特立(1125-1205后)(注:《宋史》卷四七○《侫幸传·姜特立传》。),年将老而丧子,其忆子诗云:“送老百年将付汝,岂知颜路请吾车”(注:《全宋诗》卷二一四二《忆仲子》。)。而当他六十岁时得幼子,又于八十岁时见到幼子娶妇,欣喜无比,特作《幼子娶妇》诗:“翁今已八秩,又见儿妇归”(注:《全宋诗》卷二一四八《幼子娶妇》。)。这一悲一喜,除了感情因素外,还因为百年送老将有人。又据周密《齐东野语》卷五记载,理宗朝官拜左丞相的乔行简(1156-1241),嘉熙末,自相位拜平章军国重事,年已八十,时人皆以富贵年长羡之。但行简晚年子孙沦丧,况味尤恶,“尝作《上梁文》云:‘有园有沼,聊为卒岁之游;无子无孙,尽是他人之物’。又《乞归田里表》云:‘少壮老,百年已逾八帙;祖、子、孙,三世仅存一身’。”“对自己晚年孤独凄凉、无依无靠的境况,发出了绝望的哀叹。

在养儿防老思想的指导下,自然又产生了多生多育的想法。因为多一个子孙,就多一份老来依靠,而少一点后顾之忧。这就是传统的多子多福的思想,宋人的这一观念也十分浓厚,这可从宋代婚姻酝酿、成立过程中的有关礼俗仪程中就能清楚地感受到。如据《梦梁录》卷二○《嫁娶》一节记载,在行定聘礼时,男家送往女家的盛装礼书的书袋、贴套上,有“五男二女绿盝”;在成婚行合卺即交杯酒礼后,要把杯盏掷于床下,使其一仰一合,以取“男女多寡之卜”,用此仪节祈求多子。而在整个婚礼进行过程中,随时都有对新人早生子,多生子,多子多福的祝辞与赞语。再有,新妇怀孕临产时,娘家要送催生礼,其包盖礼物的贴套上,也绘有五男二女的图形。所有这一切,都充分反映了宋人多生子的愿望。通观宋人关于生育的有关论述,我们还没有看到有人提出过节制生育的主张,也没有丝毫节育、少育的想法。相反,都是生子越多越好以及如何多生多育。这除了宋朝与封建社会的其他王朝一样,鼓励生育,并以人口、户数的增长与否作为考核地方官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外,主要的是根深蒂固的多子多福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社会风气影响所至。对于一些封建士大夫来说,子孙满堂是家族繁荣的象征,最使他们感受到心理上的满足,毕仲游为其族叔毕从周所撰墓志铭称:毕从周生三子二女,三子复有十一子。“每岁时起居为寿,公(毕从周)坐堂上,三子十一孙,成列再拜于前,公笑而颔之。晚年之慰,可胜道哉!”(注:《西台集》卷一四《奉直大夫毕公师圣墓志铭》。)字里行间,赞羡不已。这种子孙满堂的“幸福晚年”,不仅仅是毕从周、毕仲游叔侄所向往追求的,也是宋代士大夫与所有士庶百姓所向往追求的。

(三)早育早得子

早生育早得子,是宋人受传统观念影响的又一重要生育观念。因为只有早生育、早生子、使家族早日有继嗣,而父、祖老有所靠,死有所葬,也就能早日了却一件大事,早早安心。这种想法,在宋代人中十分普遍,并随处得到体现。故如同婚姻礼俗中都用枣子称“生枣”,而在生育礼行“洗儿会”时,洗儿用的银盆内有立枣儿。“少年妇争取而食之,以为生男之征”(注:《梦梁录》卷二○《育子》。)。“枣”与“早”偕音,“生枣儿”,也就是早生儿,寄寓着希望早生子的强烈愿望。反之,如果婚后久不生子,则十分着急,或买妾生子,或以亲族之子为继。这不但在民间百姓中如此,在官僚士大夫中更为突出。南宋永嘉事功学派的代表人物陈傅良(1137-1203)三十五岁娶妻张氏,时张氏亦已二十六岁。婚后“初得女”,于是遂迫不及待地以兄子为已子(注:《陈傅良先生文集》卷五○《令人张氏圹志》。)。陈傅良的友人徐谊(1144-1208)四十未有子,其父“念不释”,已而谊妻有娠,谊父为怕“保养乳母未必善视儿”“即絜其妇还乡”(注:《伊川击壤集》卷一《闲吟四首》。)。另洪迈《夷坚甲志》卷一四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太宗之女荆国大长公主之孙嫁为李振妻,十余年无子。尝晚步家园,得黄金一块如斗大。李妻不以为动,并暗祝告不要金,但愿得一子。是月果然有孕,后得生子。俗语云“有子不会穷”。黄金万两,不如子孙满堂。从这一例子可以看到,婚后久不生育,对妇人思想上压力之大,而能早生儿子,则是最大的愿望。

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保健条件的限制,宋人普遍认为,年过五十已进入体衰多病的老年,而人生七十古来稀,所以,如果晚育晚得子,就不能很好地抚养教育子孩成长,而到老来由于子孙年幼,得不到应有的赡养,所以邵雍(1011-077)四十五岁才得子后,作诗曰:“我今行年四十五,生男方始为人父。鞠育教诲诚在我,寿天贤愚系于汝。我若寿年七十岁,眼前见汝二十五。我欲愿你成大贤,未必无意肯从否”(注:《宋史》卷四二七《邵雍传》。)。诗中虽然不无期望与企盼,但更多的道出了他内心得子太晚的无奈与遗憾。邵雍为当世称颂的“安贫乐道的大儒,史载时贤富弼、司马光、吕公著退居洛中,雅敬之,恒相从游,为市园宅,“名其居曰‘安乐窝’,因自号安乐先生”(注:《陶山集》卷一五《仁寿县太君吴氏墓志铭》、《王氏夫人墓志铭》。引者按:据墓志吴氏为姑,王氏为妇。吴氏于陆佃为祖母,而陶佃谓王氏“于先祖为家妇,于先考为丘嫂”。)。可以说是超凡脱俗的贤哲,但其在对远过不惑之年,接近知天命之年而得子所流露出的心情,很能揭示时人祈望早育早生子的迫切愿望。陆佃所撰山阴本族祖母伯母墓志铭记载说,其祖母吴氏,二十为母,三十为姑,八十有六而卒,累封仁寿县太君,及见曾孙,娶妻生子。于妇为曾祖姑,于孙为高祖母。与其妇“妇姑同堂”元祐元年(1086)妇姑“为岁百有五十,一门之内,实具五世。乡人岁时窥园,见高曾二祖姑,映花微步,曾玄随之,龙眉翠发,超然尘外”、“真神也”。陶佃在其祖母、伯母二人墓志中描述的这一五世同堂的神仙式家庭、正是宋人所追求企盼的早育早生子的样板,同时也坚定了他们早育早得子的思想。

(四)重男轻女

总的说来,宋代与封建社会其他时代一样,在生男还是生女的问题上,普遍存在着重男轻女的思想,正如宋代著名诗人梅尧臣在一首诗中所指出的:“生男众所喜,生女众所丑”(注:《宛陵集》卷一一《戏寄师厚生女》。)。这除了受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外,还由于宋代盛行婚姻论财,厚嫁成风,生了女儿,不但无力筹措嫁奁,而且一旦资装不足,则残虐其女,质货女家。故司马光指出:“是以世俗生男则喜,生女则戚,至有不举其女者”(注:《书仪》卷三《亲迎》。)。所以,“平民生女多杀之”(注:《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二八。)的现象十分严重。

宋代社会基本倾向是重男轻女,这在中等以上家庭特别是官僚士大夫阶层以及贫困乡村中表现尤为特出,但在宋代两京及经济发达的两浙地区,随着商品经济与城市经济的发展,青楼林立,瓦舍勾栏遍地,越来越多的妇女,走上社会,从事包括一般市民在内为服务对象的文化娱乐业。以南宋临安为例,据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记载,有瓦子勾栏几十处,官库、私家酒楼数十处,歌馆数十处。这些娱乐场所中的歌妓、艺人都是经过一定训练的年轻美貌的女子。另外,宋代士大夫阶层狎妓蓄姬妾成风,故宋代的这些地区,出现了不重生男重生女的现象。据洪巽《旸谷漫录》载:“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注:《说郛》卷七三引。)。又宋人陈郁《藏一话腴》谓:“吴下风俗尚侈,细民有女,必教之乐艺,以待设宴者之呼。长大鬻为妾,狠戾则籍之官,动以千计,习俗薄恶,莫此为甚”(注:《说郛》卷六○引。)。通观宋代士大夫所蓄的姬妾侍婢,不但年轻笑貌,且都能歌善舞,也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她们的身价也因其美貌能歌善舞的才艺而高升,从而为其父母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所以,文天祥尖锐指出:“京人薄生男,生女即不贫。东家从王侯,西家事公卿”(注:《文天祥全集》卷一五《名姝吟》。)。这自然使人联想杜甫在《兵车行》中的诗句:“信是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虽然文天祥与杜甫的诗揭示的社会现象似乎有相同之处,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杜甫的诗揭示了唐代最高统治者连年发动征服战争,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而造成的社会心理的扭曲,是对唐代统治者穷兵黩武开边政策的强烈谴责。而文天祥的诗,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代社会部分地区,在一部分人中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产生的不重生男重生女的新的思想观念。

二、宋人的求子活动

在生子续嗣、多子多福生育观念指导下,宋人为了达到早生子、多生子,采取了多种措施,开展各种求助活动。这种自古就有的求子活动,在宋代酝酿、缔结婚姻时就已开始。如在行定聘礼,即婚姻确立时,在来往婚书、婚启上,绘以“五男二女绿盝”,男家迎娶前三日送崔妆礼时,有五男二女花扇,而婚礼席上从撒帐、交拜仪式、撒掷的花果枣子及撒帐词、祝辞中都已有早生贵子的祝愿和含义,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求子活动。

由于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宋人的求子活动主要是求生男孩。概括而言,其活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用象征性食物

一如婚姻酝酿、确立、婚姻仪式完成过程中一些象征性的仪节和习俗,祝愿婚姻美满,早生多生贵子,婚后继续让新妇食用、使用与生子有关的食物与器具。据《东京梦华录》卷八《秋社》载:“人家妇女皆归外家,晚归即外公姨舅皆以新葫芦儿、枣儿为遗,俗云宜良外甥。”此处枣儿,同早生儿偕音,古今中外,都将葫芦瓜暗示为女性生殖器,性行为与妇女的生育,因为葫芦似胎,胎中有胎儿,葫芦里有子,二者相似(注:参季羡林《关于葫芦的神话》,《民间文艺集刊》第五集,第104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出嫁女归嫁家时,以“新葫芦为遗,意即为添新儿即宜良外甥。”另《东京梦华录》卷五《育子》在记述行“洗儿礼”时谓:“盆中枣子直立者,妇人争取食之,以为生男之征。”

(二)祈求神助

自佛教传入中国,就成为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超自然、超社会之力的救星。只在虔诚祈求,求助菩萨,菩萨就会保佑你,满足你的愿望。所以去寺庙烧香拜佛;是唐宋以后已婚不育或只生育女孩、未生育男孩的妇人最常见的,也是主要的求子方式,而在家中供奉观音佛像——传说中主管生子的菩萨,早晚烧香诵经也是上述妇女坚持不辍的求子活动。如哲宗孟皇后未有嗣时,“常因景陵宫行香”、“宗室土纡,宣和间以未有子,每岁生朝,为千道斋,以祈嗣续。”(注:郭彖:《睽车志》卷一、《萍洲可谈》卷三。)

在求助佛法无边的菩萨赐子外,再就是求助天神。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称:“《本草》:正月雨水,夫妻各饮一杯,还房获时有子,神助也。”据此条记载,求助天神得子,需选择一定的季节,通过一定的仪式,才能感受天神帮助。春天的雨水使万物复生,所以夫妻饮春天雨水,再行房事,就如雨露滋润,植物发芽开花,能怀孕生子。类似的这种靠天助神佑,或食某物,或涉某水,或遵天神梦嘱而怀孕的这种荒诞的感应法术,在宋人笔记中常可看到。

(三)多做好事善事

在宋人的求子活动中,习俗还广泛地宣传多做好事、善事,必得好报,即使原来命中注定无子的,也能得到天神赐与。据说,仁宗朝乡试、省试、殿试皆名列第一的状元冯京,就是因其父做了一件好事才得以来到人世。对此,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四有具体而生动的记载:

冯京,字当世,鄂州咸宁人。其父商也,壮岁无子。将如京师,其妻授以白金数笏曰:“君未有子,可以此为买妾之资。”及至京师,买一妾,立卷偿钱矣。问妾所自来,涕泣不肯言,固问之,乃言其父有官,因纲运欠折,鬻妾以为赔偿之计。遂恻然不忍犯,遣还其父,不索其钱。及归,妻问买妾安在,具告以故。妻曰:“君用心如此,何患无子。”居数月,妻有娠,将诞,里中人皆梦鼓吹喧阗迎状元,京乃生。

与冯京父类似的是宋哲宗元祐元年进士第一的马涓,字巨济,其父既入中年,未得子。涓母为置妾媵,得一处子质色姝丽,但每对镜理发,即避匿,如有沮丧之客。密询其故,得知女父官某所,既解官,不幸物故,无力归葬乡里,只好卖为妾将毕父葬。于是马涓父访其母,以女归之,且为县舟,载其资装遣之。是夕涓母梦羽人告之曰:“天赐尔子,庆流涓涓。”后生巨济(注:何薳:《春渚纪闻》卷一《马魁二梦证应》。)。而据《宋史》卷四一五《袁韶传》,袁韶父为郡小吏,夫妻俱近五十无子。其妻亦资遗韶父去买妾,而所买妾为故知府女,亦为归葬其父而卖身为妾,于是袁韶父不但送还其母,且资助其归乡回川。结果“明年生韶”,类似的例子在宋代史籍与笔记中记载颇多,人们之所以津津乐道这种偶然的、其实并无联系的事情,无非是劝人多行善举,以能子孙延续繁衍。所以,这也是一种求子活动。

(四)讲究男女交合的时间与方式

宋人认为,生男生女与夫妻间交合的时间与方式有直接关系,因此,要生男不生女,夫妻就得按照一定的时间、方式交合。据周密引“施仲山云:‘士大夫晚年多事偏僻之术,非唯致疾,然不能有子。盖交感之道,必精与气节,然后可以生育,而偏僻之术必加系缚之法,气不能过,是以不能有子也。’”(注: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对于前人有关男女交合生男生女之道,宋人亦有据此为指导而行事,也有专门著书论述生男生女之道,如南宋乾道间一姓丘名安道者所著《三谷子金丹百问》其三十八问云:“人之生如何分男女阴阳。曰男先感而后女应之者,必生男也,女先感而男后应之者,必生女也。男女神和气顺精全,即生端正福寿之人,若神伤气惫精亏者,即生怪状夭薄之人。”(注:俞琰:《席上腐谈》卷上。)也有根据《褚氏遗书》认为:“父精先进,母血后行,血包于精而为女;母血先进,父精后行,精包于血而为男。”(注:《席上腐谈》卷上引施肩吾《钟吕传道集》。按《钟吕仙道集》、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二著录作《钟吕传道记》三卷。)对于这两种不同的说话,宋人俞琰所撰《席上腐谈》曾专门加以介绍并比较。俞琰还指出:“或疑贵公子侍妾满前,得子反少;渔郎一夫一妇,得子反多,何也?此理晓然,有何难见。盖寡欲乃有子,多欲则无子。壁调一杯羹,盐恰少则有味,盐多则无味也。士大夫欲得子法,当节欲,否则就枯松而索膏,沥稿竹而求汁,欲得子也难矣!”以上各种说法,除了“寡欲乃有子,多欲则无子”有一定道理后,其余都是荒诞无稽之谈。但却说明,宋人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从男女交合问题上,探索生育“欲得子法”,也是一种求子活动。

三、宋代士大夫家庭的生育情况

为了传宗接代和养老送终,宋人追求多子多福,而总的社会倾向是重男轻女,并为此盛行诸多的求子风俗。那么,宋代实际生育的情况如何?例如,家庭中夫妇生育的大致人数,男女两性的比例等等。为了考察、探讨这一问题,笔者仔细地查阅分析了大量宋人文集中所载录的宋人神道碑、行状、墓志铭,注意其对宋人婚姻生育情况的记载材料。兹特选取王安石《临川集》中所收载的男性神道碑、行状、墓志铭中婚姻生育情况作了统计和研究。《临川集》中所载全部男性碑、状、墓志共97人的婚姻生育情况,除陈之元未载婚姻、生育情况,盖未婚未有子女,马中舒、谢景回未婚先卒外,实际人数94人。共生育男子321人,女子221人,男女总数为542人,每一男性平均生育5.7人。男女两性比例为3.21∶2.21。当然,这一统计分析数字是不很正确的,因为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原书有的行状、墓志在记述主人生育时,只载生子数、而未载生女数,也有的只笼统称生子女若干人,而我们在列表统计时,由于无法分别,姑且都列入生育男子一栏内。这就是所生女子数量大大少于男子,男女两性比例过于殊悬的原因。而实际生育的总数也将多于上述数字。为了对宋代生育情况的统计分析更接近实际,特别是对生育男女性别比例比较符合客观,我们进行了适当筛选,去掉了原书行状、墓志在记载其主人生育状况时未分别确载生男生女的马知节等27人(注:除了马知节外,另26人是:冯守信、梅某、萧定基、周起、沈播、王某(字君玉)、征集、杨某、孔道辅、王无咎、曾致尧、杨忱、赵师旦、李余庆、钱某、吴某、张彦博、傅立、马遵、王某、胡某、萧化基、周涛、王令、王某、杜涣。)之后,尚剩67人,共生育子女437人,其中男孩216人,女孩221人,平均每一男子生育6.5人,男女两性的比例为2.16∶2.21,两者基本持平。应该说,这一组数字较上一组数字,更接近于实际。另外,在67个被统计的男子中,生育子女超过9人的有18人,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占26.9%。其中有1人即陆广生育子女10人,狄棐、句希仲、周嘉正3人生育12人,而曾易占孙锡更是多达15人、20人。而这些多子女的人,大都娶妻二次以上,如生有6子9女的曾易占和生有9子11女的孙锡在原配妻子和继配妻妇亡故后,又三次娶妻。

为了明白起见,下面对《临川集》中以男性为主的家庭生育情况总体表述如下:

统计

 生育子女

平均每人

 其中生男孩

 其中生女孩

人数

 总

生育人数

平均每

平均每

 数

人生育

人生育

人数

人数

 67 4376.5

 216

3.22

221

 3.0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列《临川集》中的生育数字,反映的主要是宋代官僚士大夫家庭生育大致情况,其中被统计的碑状、墓志主人都生活在社会秩序比较稳定的北宋前、中期。社会安定,生活条件较好,无疑也是生育子女较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一般平民家庭尤其是生活贫困的劳动人民来说,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很多中年丧妻者大都无力续娶,所以,其生育子女的数量自然要比官僚士大夫和富裕家庭少。

标签:;  ;  ;  ;  ;  ;  ;  

宋代生育观念与生育状况分析_宋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