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及党风廉政建设对策论文_吴庆飞

浅谈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及党风廉政建设对策论文_吴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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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中央纪委大力惩治腐败,“打虎、拍蝇、猎狐”等行动取得反腐良好态势。但当今社会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不断涌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本文从腐败滋生与反腐败工作两个视角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正风反腐;从严追责;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

引言:利剑反腐,铁腕除恶。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着力聚焦反腐“靶心”,严明政治纪律,增强规矩意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层层压实责任,从严纠治“四风”顽疾,持续打赢全面从严治党的攻坚战。文章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及党风廉政建设对策进行分析,希望能给相关人士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1.当前腐败滋生的主要特征

1.1行业潜规则培育腐败土壤

社会上各行各业潜规则无孔不入。特别是一些垄断性强的企业行业,依托其优势,肆意滋生行业潜规,而行业潜规则又催生了腐败,促使腐败行为巩固和长期化,使人们对贪腐行为习以为常、熟视无睹,形成了贪腐的恶劣氛围和社会环境。潜规则的盛行,使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成为官场至上的准则,这必然导致权力腐败。行业潜规则已成为腐蚀党员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

1.2塌方式腐败仍较为普遍

塌方式腐败区域性广,涉及金额大,查处难度大。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论党、政、企业、军队都不可避免地卷入腐败的漩涡中,一旦全面查处,深挖细抠,往往是揪住一连窜事件,扯出一整条利益集团链。2013~2014年,山西省政界发生塌方式集体腐败,2011年产生的13位常委已有7人调任或下马,省委书记袁纯清、组织部长汤涛调任,金道铭、令政策、杜善学等人相继落马,震惊全国。根据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的数据,2013年,该省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1879人,其中市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336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正风反腐的高压之下,仍心存侥幸,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丧失道德底线、党性修养,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不收手不收敛,甚至变本加厉。白恩培、周永康、万庆良等无不是党培养多年的高级官员,但是当他们的权力失去监管,个人的贪念和欲望不受控制之时,往往产生的社会危害更大,涉案金额更多。十八大以来,受审的落马省部级官员中,6人受贿金额过亿:白恩培(2.4676亿)、朱明国(1.41亿)、周永康(1.3亿)、金道铭(1.2亿)、万庆良(1.1亿)、毛小兵(1.05亿)。在金钱、美色、权力面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追求低级趣味,个人生活严重腐化,思想防线松动,背弃职业操守,丧失道德底线,把手中权力当成谋取不义之财的工具,沦为金钱奴役,最终踏上犯罪的不归路。

2.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国企党建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逐步往建章立制预防腐败方面靠拢,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廉政教育单一,缺乏应有的系统性、教育性、针对性、灵活性;二是反腐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综合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很难让预防腐败有效形成合力;三是反腐倡廉惩治力度不足,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倾向,制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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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形势下反腐相关对策措施

3.1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一岗双责”

国企党建要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3.2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在部分国有企业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上、工作态度上、具体抓手上、规范约束上不同程度出现重业务轻党建的状态。要分步厘清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党建中心任务和业务重点工作、党员监督管理和日常工作任务深度融合。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服务大局促发展”。

3.3夯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全面发力

一要继续把严格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集团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进一步发挥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三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落实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四要严肃问责追责。持续开展“一案双查四追责”工作,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3.4加强源头治理,构筑预防腐败防线

一要以廉洁教育构筑思想防线。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纪教育,继续强化警示教育。二要以惩防体系建设构筑制度防线。推行“一案一整改”制度,结合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管理漏洞等问题,印发“监察建议函”,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推进完善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将纪律审查成果转化为预防腐败和强化管理的长效机制[1]。

3.5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一是持续整治“四风”。认真落实、持续深化监察督查工作。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并作为常态化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开展专项清理。组织开展企业领导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三项专项清理,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三是开展廉政提醒。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开展集体廉洁谈话,严防“四风”反弹。四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企业政治生态调研,客观分析企业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企业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3.6增强“高压电”,强化纪律审查功能

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把党的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充分发挥和实现纪律审查的戒尺、震慑和治本功能,特别是以“一案双查”机制倒逼各级责任落实。一要突出审查重点。当前,“一把手”腐败、寻租腐败、群众身边的腐败依然严重。强化破法必先破纪的逻辑,处理好“治病树、拔烂树”和“保护森林”的关系,严格纪律戒尺,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形成足够震慑。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审查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2]。

结论

简而言之,当今社会充斥各种诱惑,面对糖衣炮弹,党员领导干部一旦放松对自己的理想信念追求,丧失应有的警觉,贪图享受,追求糜烂生活,那等待自己的最终将是法律严惩和牢狱厚厚的高墙。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十九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国有企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有效打好反腐组合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1] 李琳.浅谈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J].中国科技纵横,2019,(20):249.

[2] 赵杰.国企反腐倡廉策略微探[J].大东方,2018,(6):8.

论文作者:吴庆飞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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