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的双重混合性_混合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经济的双重混合性_混合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经济的双重混合性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经济论文,性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经济在历史上曾被当作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的计划经济”在理论上加以理解并在实践上加以推行。现在,经济改革已在实践上使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人们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仍然没有十分明确的认识,甚至可以说陷入了从未有过的混乱。在《社会主义经济学导论》一书中,本人对纯粹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做了分析和总结,概括出社会主义经济的五条基本特征,这对于认识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只明确其纯粹形态下的特征是不够的,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并非抽象的理论状态,为反映现实状态的真实情况,还必须对现实中的社会主义经济进行客观的分析,揭示其现实的特征。本文将讨论社会主义经济的混合性质,以使在《导论》中所揭示的社会主义经济更加真实和完整。

一、社会主义经济的两重性质

社会主义经济是混合经济,首先是由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本质和基本规定性决定的,是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因此,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的混合性质首要的和关键的问题是明确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规定性,明确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性质。

依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任何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都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力的客观水平和状况决定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规定性和基本性质也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特征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三个基本规定性:第一,社会劳动的生产率很高,但又不太高,从而社会财富比较丰富又不能实现各取所需;第二,生产高度社会化,从而分工协作发达,生产者和消费者分离,生产要素的占有和利用社会化;第三,生产力要素中人的要素取得支配和主导地位。在这样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具有两重规定性。

第一,社会主义经济废除了剥削制度。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剥削制度成为阻碍人类实现普遍的幸福生活和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严重障碍,成为生产力形成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而生产高度社会化,使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利用社会化,为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创造了基本条件;人力因素在生产的各种要素中居主导地位,又为人最终摆脱对物的隶属从而实现解放创造了重要的条件。总之,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状况使剥削制度的废除既是必要的,也是现实的,从而是必然的。

第二,社会主义经济还普遍存在私人利益。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有限性,使社会劳动生产率还不是非常高,社会财富对于人类的全部物质和文化需要来说还不是绝对充足,劳动还有负效用,社会成员之间还存在劳动力大小的差别。人类所从事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自由和幸福的生活。在上述这些客观条件下,这种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使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动机只能是谋取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资料,这必将形成一种排他性占有的利益,即私人利益。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有限性使私人利益必然普遍存在,从而使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也还是私人利益关系。

总之,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是没有剥削的私人利益关系,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是社会主义经济之所以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标志,是社会主义经济区别于其前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的根本特征。

二、社会主义经济的“体制性混合”

“混合经济”一词有多种含义,如私人经济与公共经济的混合,垄断与竞争的混合等。比较西方经济学对混合经济一词的使用,它的本质性的含义是指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混合,在东西方传统经济理论中,资本主义经济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被认为是计划经济。因此,“混合经济”也就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引进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调控而形成的“经济体制”。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混合经济是当今各国经济的普遍事实,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和有效的经济体制。据此,我们可以把“混合经济”首先了解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引进宏观调控而形成的经济运行形式或“体制”,它实质上仍是市场经济。

西方经济学所讲的“混合经济”,虽有“公共经济”,但其实质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依传统理论,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基础,是计划经济,计划与市场是不相容的。但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系列客观经济条件实际上恰恰是使社会主义经济必然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即混合经济。

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基础废除了剥削制度,但仍然普遍存在私人利益,从而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还是一种私人利益关系。由于社会主义生产是高度社会化的,是分工协作进行的,是普遍交换的,这使没有剥削的私人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必然表现为交换双方的平等的私人利益关系,即商品经济关系。因此,社会主义经济在运行实现时是表现为商品经济关系的形式的。或者说,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是以商品经济关系的形式运行实现的,简言之,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形式是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经济以商品经济的形式运行实现,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规律就是著名的价值规律。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经济的首要规律和核心规律是价值规律。价值规律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对商品经济的各种经济活动主体的活动都具有调节和制约作用。在价值规律的调节和作用下,商品经济活动主体以市场为中心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就形成所谓的市场机制,而以市场机制为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因此,社会主义经济由于其内在的规定性必定是商品经济,从而也就必定是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也是有计划的经济,社会主义经济的生产是社会化的大生产,分工协作十分复杂,社会生产的各种比例关系需要不断地加以协调;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来看,社会主义经济中全体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的私利经济关系要正常地实现,客观上要求社会生产均衡稳定地进行,从而提出了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要求;在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各种有效的调控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管理,可以防止出现各种大的经济波动。总之,计划调控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条件所决定的必然趋势。

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又是计划经济。但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和同一的。从计划的实际作用看,计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保证社会生产均衡稳定地进行,而这实际上不过是创造商品交换的等价条件,商品交换等价进行的条件是供求平衡,供求平衡的实质是社会生产的均衡协调,计划就是要实现这种均衡协调。因此,从本质上说,计划只是把价值规律所要求的等价交换实现了而已,从而,计划规律也不过是价值规律在宏观上的延伸和补充,是宏观的价值规律,两者不仅不是矛盾的,而且是统一的和同一的。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计划活动不过是市场(供求关系)形成的一种特殊方式而已。

总之,社会主义经济作为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没有剥削的私利经济,不仅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而且是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实行计划调控,形成一种特殊性质的混合经济,即公有制的混合经济,因此,必须彻底抛弃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或者不是市场经济,或者不是计划经济的观点,将两者真正统一起来。

三、社会主义经济的“制度性混合”

社会主义经济不仅在“体制”上是混合的,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计划经济,或者说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而且,在“制度”上也是混合的,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经济只在抽象理论分析中存在,在现实的社会中,只能有混合的社会主义经济,即以公有制为主的多元混合经济。

第一,社会主义经济虽然废除了剥削制度,但普遍存在私人利益。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者是为了谋取和实现私人利益而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当他们实现了预期目标,获得了私人利益时,作为私利主体,他们有权支配他们占有的社会财富,在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物质和文化生活消费后,就社会范围而言,社会成员仍然会有一定数量的社会财富,这些社会财富作为“消费剩余”或“消费后备”,从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来说,应该尽可能地再投入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去重新作为生产的要素和资源发挥生产作用。但是作为私人财产,如果投入社会生产中去并不能为其所有者带来某种现实的经济利益,从理性角度来说,其所有者一般是不会把其私人财产投入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去的。社会主义经济为了提高社会范围的经济效率,只能允许劳动者把其私人财产以各种有偿的方式投入社会生产中去,这就出现了诸如存款取息、购债取利等投资行为,而这显然已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本来是要废除人们对生产资料的私人特权,可是,社会主义经济本身却也在滋生着这种私人特权,这使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与各种私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是一种混合性质的经济。特别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这种混合性质,并不是由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发达所造成的,而是由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规定性所决定的,是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

第二,社会主义经济的社会生产力具有不发达的一面,而且在社会主义经济建立后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都不能实现全社会范围的平衡发展,还难免有许多薄弱环节。在这种条件下,允许私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好处。这也使社会主义经济在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只能处于与其它经济成分的并存状态中,呈现出混合的性质,这种混合性质是由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发达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外部因素决定的,是外在的。在社会主义经济建立和发展的初期阶段,这种外在的混合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在中国,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初级阶段,就是这种混合性质很强很重要的阶段。但是,这种混合虽然是必然的难以避免的,却是外在的,因而也是会逐渐减弱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制度上的混合主要是由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规定性决定的。

四、混合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的运行特点

社会主义经济是混合经济,这使公有制社会主义经济产生了在纯粹状态下所没有的一系列特征:

第一,在混合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具有“私有制”经济的影子。公有制经济是一种不具有排他性的经济,社会资产或生产资料是公有的,任何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劳动的社会成员都拥有占有和利用的平等权利,对所有社会成员都是开放的。但是,在混合经济条件下,私有制因素的存在,使社会公有的生产也具有了排他性,因而也就具有了“私有制”烙印。

第二,混合经济使公有制经济必须与私有制经济和平共处,尤其是要给私有制经济以合法的地位。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本来是对立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有制经济的建立是以废除私有制经济为前提和条件的;但是,混合经济却使私有制经济成为公有制经济的必然伙伴,这使私有制经济取得了合法地位——因为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的必然的产物。

第三,混合经济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运行的形式和机制上必须与私有制经济共同形成。在纯粹的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基本形式和机制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单独形成的,虽然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形式也是商品经济,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也是市场机制,从而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市场经济,但那是清一色的公有制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在混合经济条件下,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共同作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具有混合的性质。这时,商品经济不仅是公有制经济的运行形式,也是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存在和发展的形式,市场机制不仅是公有制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也是包括各种经济成分在内的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因此,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整个社会经济的总的性质。

第四,混合经济要求公私经济要适当分工合作。在只有公有制经济的条件下,公有制经济作为唯一的社会经济成分,将承担一切经济事务和活动,但是在混合经济条件下,公私经济并存,公有制经济不再是唯一的经济成分,将不能再承担一切,有些社会经济活动要由私有制经济承担,或者由公私混合企业承担,这时就产生了如何确定公有制经济的活动范围和任务的问题。为了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公有制经济首先要承担社会公益事业、基础产业,高度社会化的经济活动等。而对社会化程度较低,生产规模较小,只是一般的“商业性”或盈利性的经济活动则完全可以让私有制经济去从事。当然,界限不宜太清,只是要有一个大体的分工。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在公有制经济力量还很小,还无力承担太多的经济事务时,特别要注意实行公私经济的分工,这既是维护一般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最充分地发挥公有制经济作用的需要。以中国而论,公有制经济的力量实际上还很小,甚至还不能确保实现充分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公私经济的分工是必要的,也是发展公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需要。

第五,社会主义经济在“体制”上的混合,使社会主义经济在运行和资源配置上,一方面要以市场机制为基本机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调节经济运行,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对整个社会经济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调控。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这一改革初期提出的理论观点并未过时,需要明确的仅仅是在这种结合中,市场机制是基础,计划是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在宏观上的反映,其作用是将“看不见的手”显示出来。

五、混合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运行实现的问题

在混合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的运行实现面临着在纯粹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所没有的问题。

第一,如何在私有制经济仍然存在的条件下实现自己的内在要求?公有制的基本要求是废除社会生产资料的私人特权,即所有者主权,确立劳动者主权,从而废除剥削制度。但是,私有制经济的存在使公有制经济的这一基本要求很难彻底地实现,甚至公有制经济还要与私有制经济和平共处,共同发展,要给私有制经济以合法的地位和权利,要保护私有制经济的合法利益。那么,公有制经济的内在要求又如何实现呢?

第二,如何防止私有制经济的侵蚀,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公私经济并存,必然存在和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其中最有特殊性的一个问题是公有制经济如何防止私有制经济的侵蚀,实现发展和壮大。私有制经济为了存在和发展,必然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和途径寻求有利的发展条件,这是自然的。但是,在私有制经济所做的各种努力中,侵蚀公有制经济是一种虽不正常却是必然的方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制度和体制还没有健全和完善的条件下,利用公有制经济的一些疏漏,侵蚀公有制经济,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如何防止私有制经济的侵蚀就成为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壮大的一个极为重要和关键的问题。

第三,如何将公私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虽然公私经济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但是,社会主义经济依其内在的规定性只能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的混合经济。因此,一个更为重要和现实的问题是如何使公私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这一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就其基本性质来说,应该是社会主义经济,但是,它又包含着多种多样的非公有制的经济成分,是以公有制为主并且不断发展壮大的混合经济。

总之,社会主义经济由于其内在的规定性,不仅在“体制”上,而且在“制度”上,都是混合经济。社会主义经济的这两重内在的混合性质,使其运行实现具有一系列特征,也因此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要充分注意这些问题,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更要着力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旨在提出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做很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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