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的发展是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增长?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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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和文献回顾

经典的金融理论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存在引导与促进作用,近期理论的发展更加巩固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认为金融系统在调动储蓄、评估项目、管理风险、监督管理者和便利交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都有助于经济增长(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 King and Levine,1993; Berthelemy and Varoudakis,1995; Levine,1997; Shabbir,1997; Bandiera et al.,2000; Carranza and Galdon- Sanchez,2004)。

在这一领域,国内外实证研究的文献可谓卷帙浩繁。对于“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观点大致形成支持、不支持与不明确三类观点。(1)支持该观点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King和Levine(1993)的研究,他们利用80个国家1960-1989年间的数据进行多方面测度均发现金融发展与当前和未来的经济增长率都有较强的关系,且金融发展先于经济增长,同时金融发展与投资水平和资金利用效率之间存在正向关系。Shabbir(1997)分别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数据检验发现金融中介的发展提高了投资效率进而提高了单位资本的产出增长率。Fan等(2005)对中国1992-2004年的数据、Seetanah(2007)对毛里求斯1952-2004年间的数据,以及Eita和Jordaan(2007)对博茨瓦纳1977-2006年的数据,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和VEC模型分析发现,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金融深化、银行部门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向关系,金融发展引导经济增长。谈儒勇(1999)研究发现在中国金融中介(特别是存款货币银行在配置国内信贷过程中相对于中央银行的重要性)和经济增长之间有显著的强正相关关系。(2)尽管金融发展引导经济增长的观点占据主流地位,但近来一些针对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的实证研究得出了不支持这一观点的结论。Demetriades和Hussein(1996)对16个发展中国家的研究,Shan和Morris(2002)对19个经合组织(OECD)国家和中国的季度数据的研究,以及Boulila和Trabelsi(2004)对中东和北非地区1960-2002年数据的研究,都不能明确说明金融部门能引导长期的经济增长。(3)此外也有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明确。Zubi等(2006)利用11个阿拉伯国家1980-2001年间的纵列数据,采用改进的Levine(1997)模型研究发现在众多金融相关指标中,仅有公共贷款对经济增长存在显著的正效应。Harichandra和Thangavelu(2004)利用动态面板VAR模型对OECD国家的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等)尤其是契约型储蓄机构的大发展明显地引导经济增长,但银行中介却不存在这种关系。Moustain(2004)对摩洛哥1970-2000年的金融和经济发展相关数据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发现金融与增长间存在短期间歇性的因果关系而非长期的因果关系。李广众和陈平(2002)利用中国1952-1999的数据研究发现,中国经济增长与金融中介规模指标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因果关系,而与金融中介效率指标之间则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周好文和钟永红(2004)则认为金融中介的规模指标和效率指标与经济增长在各地区间的因果关系不一致,这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有直接关系。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内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开始风靡。然而,大多数文献都没有把目光投向农村领域。那么,在农村地区,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呢?2003年农村金融国际研讨会摘要中总结到:落后和弱质的农村金融导致了农村地区贫穷的蔓延、农村经济增长的乏力和收入分布的扭曲。林毅夫(2003)也是在同样的前提下讨论了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性。朱喜和李子奈(2006)以及杨栋和郭玉清(2007)分别实证研究了农村信贷效率和农业信贷效率,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然而他们在变量的选择上过于简单,尤其是后者仅把目光单纯投向传统农业内部,而不涉及农村经济的其他方面。到目前为止,对于“农村金融发展是否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这一命题还缺乏比较全面的定量和实证研究。

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将选择农民收入、消费、投资和产业结构等多个维度的指标来研究中国农村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本文的研究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指标选择的依据和数据来源,并对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处理;第三部分对农村经济、农村金融相关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并进行多元回归和协整分析;第四部分采用典型相关分析进一步挖掘农村经济、农村金融相关变量之间的信息和相互关系以补充计量经济分析中的不足;第五部分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指标选择、数据及初步分析

(一)指标选择

1.反映农村经济的指标。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其发展的水平、结构和潜力三个方面。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一般选用农村生产总值(grp)、农民人均纯收入(incom),以及该两项指标的增值率(grpgr和incomgr)来表示;农村经济发展结构指标选择农村产业结构,即农村第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产值之比(eocstru);农村经济发展潜力指标选择农村社会投资额(inves)、消费额(consu),或者投资率(invesr)、消费率(consur),即社会投资、消费与农村生产总值的占比。其中,农村经济生产总值用农业生产总值与乡镇企业增加值之和来表示,前者反映了农、林、牧、渔业的生产价值,而后者涵盖了农村经济中的手工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等第二、三产业的产值。农村社会投资额用“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代替,包括“农村集体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居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是农村社会投资的主要成分。

2.反映金融发展的指标。理论上,金融发展既包括金融资产、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等总量的提高,也包括三者之间结构的改善与优化,简言之即“金融体系规模的提高和整体效率的改善”(Khan,2000)。金融系统主要包括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两部分,鉴于本文以农村经济和金融为对象,而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很慢,因此仅考虑金融中介的发展。King和Levine(1993)发现金融发展尤其是银行信贷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他们分别从银行等金融中介的规模、结构、资源配置效率、服务质量这4个角度衡量金融中介的发展水平。参照他们的做法,并结合中国农村的具体情况,本文选择农村金融规模和农村金融效率两个指标。

国外一些学者常用M[,2]与GDP的比率衡量金融发展的规模水平。Levine和Zervos(1998)认为货币化指标(M[,2]/GDP)既不能度量负债的来源,也不能度量金融系统的资源配置。实际上,这一比率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理论联系,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金融部门的功能。他们认为银行信用是度量金融发展的有效指标。因此,本文用农村金融中介机构的贷款与农村生产总值之比来表示农村金融中介的规模(fir)。

本文选择农村贷款与农村存款的比值来衡量农村金融的效率指标(deploar)。其中,农村贷款为农业贷款与乡镇企业贷款之和;农村存款为农业存款与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之和。选择这一指标是考虑到它几乎可以综合概括King和Levine(1993)提到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等指标。贷款与储蓄之比描述的是金融中介将储蓄转化为贷款的效率,可以显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的效率。同时,农村金融服务中,贷款比存款更能反映金融机构的服务意愿,贷存比的大小也凸显了金融中介服务的程度。

(二)数据来源及初步分析

对于上述指标,本文将利用1978-2006年的年度数据进行分析。

1.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历年)、《中国金融年鉴》(历年)、《中国金融统计》(1952-1996)、《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资讯行的中国统计数据库(http://www.bjinfobank.com)和搜数网(http://www.soshoo.com.cn)等。

2.数据的初步分析。鉴于数据的特征和选择的必要性,笔者将上述指标分为两组,分别进行分析。

第一组是农村生产总值(grp)、农民人均纯收入(incom)、农村经济产业结构(eocstru)、农村投资额(inves)、消费额(consu)和农村金融规模(fir)、农村金融效率(deploar),主要包括针对农村经济的绝对值指标。通过简单相关分析发现,反映农村经济的5个指标之间存在十分显著的相关性:除农村经济产业结构与其他4个指标的相关系数在0.5~0.6之间,其他两两相关系数均大于0.95,这不符合下文进行计量分析和典型相关分析的统计独立性假设前提。

第二组是农村生产总值增长率(grpgr)、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incomgr)、农村经济产业结构(eocstru)、农村投资率(invesr)、消费率(consur)、农村金融规模(fir)和农村金融效率(deploar),主要针对农村经济的相对值指标。通过简单相关分析发现,除农村生产总值增长率grpgr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incomgr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127以外,其余的主要介于0.1~0.3之间,变量间具有较好的独立性。农村金融的规模和效率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396,也比较理想。

比较之下第二组指标更加符合本文的研究设计。需要进一步考量的是grpgr与incomgr的取舍。本文认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incomgr更具有代表性。一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涵盖更多的内容。二是考虑到中国的农民问题关键在于促进农民增收,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更能反映中国农村经济的现实状况。因此,权衡之下,本文选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三、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影响的计量分析

(一)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根据计量经济理论,对于时间序列数据在进行回归建模时,必须首先考察变量序列的平稳性。如果对非平稳的变量序列直接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可能会导致“谬误回归问题”。避免谬误回归问题的方法是对非平稳序列进行协整分析。本研究采用Dickey和Fuller(1981)提出的考虑残差项序列相关的ADF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对于非平稳性的变量进行处理使之成为平稳的时间序列。对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变量的单位根检验见表1。

单位根检验的结果表明在1978-2006年间,反映农村经济状况的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村消费率都是平稳的,农村投资率为一阶单整过程I(1);反映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金融规模和效率均为一阶单整过程I(1)。对这些变量取对数后再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仅农村投资率和消费率的单位根情况发生了变化。

(二)多元回归和协整分析

在上述单位根检验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和协整分析。对于平稳序列,可以直接利用最小二乘法(OLS)进行多元回归估计。本文以农村经济指标为被解释变量,以农村金融规模和效率为解释变量。由于在初始估计中发现几乎每一个回归方程均有明显的自相关性,且模型估计的拟合优度也不高,因此在模型中需要消除序列相关性,估计结果见表2中方程(3.1)、(3.2)和(3.3)。由于农村投资率与农村金融规模、效率均为一阶单整,所以这三个变量要进行协整检验,并建立协整方程。基于VAR系统的Johansen-Juselius协整关系检验得出协整方程见表2中方程(3.4),其滞后期的选择及协整检验可见附录。

显然,在多元回归方程(3.1)、(3.2)和(3.3)中,D.W.值反映AR(1)的引入明显消除了模型估计的序列相关性,但是这并没有改变方程(3.2)和(3.3)中变量Δfir和Δdeploar不显著的情况,也就是说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张和农村金融效率的提升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消费相对于农村经济生产的变化。仅在方程(3.1)中,解释变量是显著的(t值分别为-2.77和2.44),但Δfir的符号为负,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村金融规模扩张的速度每提高1个单位,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反而会下降1.36个单位;Δdeploar的符号为正,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效率提升的速度每提高1个单位,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会上升0.35个单位。协整方程(3.4)反映农村投资率与两个农村金融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的正向均衡关系,但农村金融效率的改善作用不太明显,当农村金融贷款相对于存款的比率每增加1个单位,农村投资相对于农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率仅提高0.06个单位。

鉴于取对数后的变量可以进行弹性分析,本文对对数指标也进行了多元回归分析和协整分析。同样引入AR(1)消除多元回归模型的序列相关性。由于取对数后农村消费率与农村金融规模、效率均为一阶单整,所以要建立协整方程,其滞后期的选择及协整检验可见附录。

估计结果显示,只有方程(3.5)中解释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t值分别为2.97和-3.0)。Δlnfir的符号为负,说明农村金融规模扩张速度每增加1%,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反而减少3.72%。Δlndeploar的符号为正,说明农村金融效率提升速度每增加1%,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会增加3.99%。协整方程(3.8)反映出农村消费率与农村金融规模间存在长期的负向均衡关系,与农村金融效率间存在长期的正向均衡关系。农村金融规模每扩张1%,农村消费率反而减少0.85%,农村金融效率每提升1%,农村消费率会增加2.01%。

综上所述,从农民增收的角度看,农村金融的加速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存在正负两方面的作用,农村金融规模的加速扩张抑制了农民增收的动力;农村金融效率的加速提升刺激了农民收入的加速增长,而且这两个变量均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富有弹性。从其他指标来看,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投资存在一定的刺激作用,但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张却抑制了农村消费,此外农村金融的发展似乎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方面也没有什么贡献力。可见,除了与投资的关系,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其他变量间的关系似乎都令人难以置信。鉴于计量经济方法的多重严格限制条件,上述检验分析可能并不能完全反映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变量之间的所有信息,笔者将在第四部分采用典型相关分析进一步挖掘这些信息,以期对上述计量经济分析中不显著的估计进行补充。

四、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变量的典型相关分析

典型相关分析(Canonical Relation Analysis)是1936年Hotelling在将复相关分析推广到多个随机变量与多个随机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的讨论中提出的。它是多元统计分析中研究两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的一种统计分析方法。其基本原理是:首先在每组变量中找出变量的线性组合,使其具有最大相关性,然后再在每组变量中找出第2对线性组合,使其分别与第1对线性组合不相关,而第2对本身具有最大的相关性。如此继续下去,直到两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被提取完为止。有了这些线性组合的最大相关,则讨论两组变量之间的相关就转化为只研究这些线性组合的最大相关。

将已确定的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两组变量的原始数据标准化,使两个变量组服从多变量正态分布。利用SPSS11.5统计软件编程处理,典型相关分析结果如表4、表5所示。

典型相关系数Can为0.96,Can为0.743,均远超过0.5,表明相应典型变量之间密切相关。表4中的第5~9列为层面缩减度分析,初步检验典型相关系数的显著性。F统计量检验显示两个典型相关系数均有明显的显著性。进一步的,表5给出了判断两组变量典型相关关系的若干多元统计检验,包括Pillai迹检验、Hotelling迹检验、Wilks'λ检验和Roy最大根检验,该表给出了上述多元统计检验的似然值、F近似值、两个自由度和F值的显著性检验概率,结果表明两组变量存在显著的典型相关性。

表4中第一个典型相关系数对应的特征值的百分占比已达到90.54%,已经非常理想。但上述层面缩减度分析和多元统计显著性检验的客观结果让本文很难放弃第二对典型变量。两个典型相关系数对应特征值的累计百分比为1,包含了两组变量间的所有信息,并反映了两组变量间所有的相关成分。典型变量及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关系如表6所示。

从典型变量呈现的结果看,第一对典型变量将农村金融规模凸显出来,农村金融规模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农村产业结构、农村消费率均呈反向关系,而仅与农村投资率呈正向关系。而且从线性组合的系数来看,典型变量的相关主要是农村金融规模(-1.011)与农村消费率(0.85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0.196)的相关;第二对典型变量将农村金融效率凸显出来,农村金融效率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农村产业结构呈反向关系,与农村投资率、农村消费率呈正向关系。而且从线性组合的系数来看,典型变量的相关主要是农村金融效率(0.703)与农村投资率(0.69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0.499)间的相关。综上所述,典型相关分析从整体上可以判定农村金融规模、农村金融效率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农村产业结构呈反向关系,与农村投资率呈正向关系,而与农村消费率分别呈负向、正向关系。

五、结论与思考

通过上述多元回归、协整分析和典型相关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农村金融的发展并没有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与发展。直接表现是农村金融的规模和效率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存在负向关系,虽然农村金融效率的加速提升正在缓和这种局面,但农村金融规模的加速扩张通过扩大吸储、大量抽走农村金融资源而使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间的不协调持续存在。间接表现是农村金融的规模、效率与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农村消费均存在负向关系,虽然农村金融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由于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这些新增的投资缺乏效率,因而并没有带动经济的明显增长。

显然,中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并不符合“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存在明显的正向关系,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等主流观点。这背后其实有着十分深刻的历史制度与政策原因:(1)农村正规金融自从诞生之日就使命性地外生于农村经济。新中国成立伊始的国家赶超战略和缺乏效率的计划经济体制,促成了城乡“二元”经济格局的形成。在金融安排上,为了动员经济资源和经济剩余投入重工业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国家直接控制了金融资源,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唯一的银行机构,农村信用社是其在农村的行政窗口。中国农业银行历经两轮“立-废”(1955-1957年,1963-1965年)反映了当时金融体制上的矛盾和混乱,以及农村经济与战略垄断性金融体制间的摩擦。(2)改革开放后农村金融体制变迁遵循着“偏农离农”的路径。无论是中国农业银行一统天下的专业银行时代,还是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政策银行三家机构形成的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并存的多元化金融系统时代,农村正规金融似乎都不自觉地遵循着“偏农离农”的路径,邮政储蓄更是“只存不贷”。大多数留存于农村地区的基层金融机构似乎都只有一个简单的“吸储”目的,而在贷款等其他金融服务方面功能发挥十分有限。(3)长期以来非正规金融发展受到束缚。由于农村正规金融长期“偏农离农”,无视农村经济主体(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导致农村经济主体对正规金融机构也“不寄予厚望”。大量的调研事实证明农村经济主体在产生金融需求的时候,更多的是依赖民间金融(韩俊,2007)。然而在2006年的农村金融“新政”以前,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民间金融一直处于非法地位被严厉取缔。民间金融发展受限也在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农村经济主体调配运用资金手段的活力。事实上,我国农村经济的多项改革都是在没有触动整个金融体制下自发进行的,农村改革并没能诱导出农村经济的内生金融。农村正规金融单一、短视、缺乏创新的服务模式,只是简单地把并不丰富的农村资金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城市和工业,而对农村本地的投资缺乏引导和支持。农村资金的匮乏,导致农村地区的投资、消费均缺乏活力,生产和投资处于自发状态,缺乏长远性和可持续性,产业结构升级也缺乏动力。

本文实证研究的结论更加警示我们: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增长缺乏效率。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发展的目标存在偏差,导致了其结构和功能的失衡,也导致了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弱相关性。在当前大力推行新农村建设的大方针下,我们应正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深化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校正农村金融发展中的结构和功能的失衡,积极利用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为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服务。

第一,促进农村正规金融的适应性改革,重塑传统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一是进一步发挥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已经获准进行股份制改革,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中国农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在商业化运作机制下面向“三农”的有效途径和模式,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二是农业发展银行需拓宽其业务范围,实施“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以继续做好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和转化,同时以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业务、发展中间业务为补充。三是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通过批发或转贷等方式,解决部分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四是鼓励邮政储蓄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

第二,大力发展新型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化成长,推动农村金融市场良性竞争。理想的农村金融机构应该能够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务。由于相对大银行而言,中小银行在向小规模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上更具比较优势,也可以弥补国有商业银行向优势地区、优势行业、大中型企业倾斜后,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缺陷。因此农村合适的金融结构应该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2006年年底的农村金融“新政”开创性地提出: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并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目前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在政策的推动下不断涌现,大大刺激了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也使得农村金融主体之间形成竞争态势。但这些新型机构普遍存在规模过小经营成本相对较高、资金来源不足、无钱可贷等问题,建议通过向大型金融机构批发或转贷、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等方式,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第三,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防止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一是完善中央银行调节机制,调节金融资源在城乡的合理配置。中央银行可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如:通过加大支农再贷款的形式,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吸收的存款转存中央银行的资金返还农村;通过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申请再贴现的条件以及再贴现率,调节信贷资金的流向;通过直接信用控制、间接信用指导等措施,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机制,规定金融机构系统内部上存比例及上存资金利率的最高限制;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利率的调节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回流农村。二是建立金融机构对农村社区服务的机制。尽快建立类似于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政策法令,要求县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于只存不贷或农业贷款达不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建议其退出农村金融市场,让出存款市场给“三农”金融机构。

此外要协调配合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加快农村商品基地建设,增强农村对信贷资金的吸纳和增值能力,才能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完善和强化其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刺激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农村投资的效率提升,为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奠定可持续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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