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研究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经济问题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随着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和迅速发展,学术界围绕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性质、形式、产生的必然性和作用及发展对策问题,作了许多有见地的分析和研究。本文试对此类问题作一较全面的梳理。
一、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之争
学界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讨论中,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含义的争论尤为激烈。综合起来主要有四种观点:
1.微观层次论。在具体理解中,大致有三种不同的看法和表述:(1)所有制形式论。即混合所有制是指公有制成分与非公有制成分在企业内部相结合的所有制。[1]“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并列使用,“混合所有制企业”同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一样,属于多种所有制的一种具体形式。[2](2)企业模式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多个不同身份的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组成企业或公司,是一种企业发展模式。[3] [4](3)所有制实现形式论。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财产组织形式,也是一种经营方式。[5]
2.宏观层次论。或称为基本经济制度论。该观点认为,“混合所有制”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6]
3.两层次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有两种含义的混合所有制:其一,在整个社会层面,不同所有制之间“板块式”的并存和混合。其二,在企业层面,不同产权主体的相互渗透和相互融合(“渗透式”、“胶体式”的混合)。[7] 持该观点的大多学者又认为目前我们讨论的混合所有制是就股权结构层面或企业层面而言的。
4.多层次论。在具体理解时有两种不同的表述。一种观点从宏观、微观、经营方式等几个层面进行分析。从宏观层面看,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从微观结构看,混合所有制表现为企业所有制主体出现多元化趋势。从经营方式看,经营方式出现了多元化、混合化的趋势。[8] 另一种观点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几层含义:一是指一种社会经济成分,二是指所有制结构,三是微观企业资本的组织形式,四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部与实现形式。[9]
在讨论过程中,有人从一般意义上来论述混合所有制经济,但大多数人从混合所有制的“中国化”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它带有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色。同时,在讨论过程中,学者们对概念的使用并不统一,大致有“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经济”、“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有人把它等而用之,有人认为应加以区分。但在使用时仍然有分歧,有人认为,混合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宏观上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共同发展。后者指微观层次即企业层次的一种所有制。[10] 有人不同意把某一社会的经济称为“混合经济”或“混合所有制经济”。尤其用在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表述上,它会混淆两种国有经济的性质,进而混淆了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区别,淡漠了两种经济制度的区别,实际上宣扬的是“趋同论”。[2] [11]
二、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之争
关于这个问题,学界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企业的性质这个微观层次上,而且又主要集中在股份制经济的性质上。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公有论”。其理由:一是马克思早就指出股份制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是向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点”。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股份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天然的其“公有性”就更加明显,应该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12] 三是我国混合所有制的性质是由公有制的性质决定的。[13]
2.“控股论”。“混合所有制”作为资产组织形式,它是无“姓”的,其性质,只能由其构成部分中的占控制地位的资产所有制性质来决定。[14]
3.非公非私论。具体在论述时,有人从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身的内在规定来认识其性质,认为混合所有制它不是简单的公有与私有的融合,而是一种非公非私的独立形式。[15] 有人从现实的客观需要或实用的角度来论述,认为对混合所有制经济采取比较宽容的“模糊”理论予以支持,理论上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争论,实践中有利于消除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相互对抗和排斥,加快其相互融合、优势互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16]
此外,有人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历史性质和社会性质两方面进行分析。即从历史性质看混合所有制经济产生发展的实践表明,它适应并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其社会性质看,不能一提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社会性质,就简单地把它划分为“姓资姓社”。应从混合所有制的最终所有权、具体控股权、财产的实际支配权来看,多元产权主体的资产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共有财产,共同占有,采取社会化的运作方式;通过公有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实际上是扩大了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17]
三、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存在形态和特征
1.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存在形态
对此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从性质上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否成为独立于公有制和私有制之外的第三种所有制。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独立论”。认为混合所有制形式应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它有独立的阶级归宿与产权归宿,有自身演变与发展的规律,具有生存的顽强性与社会形态演变的过渡性。[15] 二是“非独立论”。对此有两种看法,其一是从宏观的所有制结构方面进行分析,认为“混合所有制”是一定历史时期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层次多样性的生产关系的总称,是指不同所有制形式同生共长的经济。所有制在性质上可以分为公有制和私有制,不可能抽象出第三种形式。“混合所有制”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14] 其二是大多数人从微观企业所有制的具体形式进行分析。这直接涉及第二个问题。
第二,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独立的企业所有制形式还是多产权主体组成的多形式企业存在形态的总称。对此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独立的具体的企业形式,可以称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它与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相并列,是隶属于“多种所有制”这个种概念下面的子概念。[2] 二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企业层次的一种所有制类型。即企业的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多样,但类型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单一的、基本的所有制,如国家所有制、个人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等等;另一种是混合型的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只能和国有、集体、私营等并列,而不能和股份制经济并列,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种,而不是属。[10]
在此前提下,学者们概括出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式。除少数人从经济成分的角度进行分析外,大多数学者是从企业资产组织方式、经营方式方面进行分析的。如有人从混合所有制企业一般形式分析,认为我国出现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各种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企业,以及由法人和自然人联合组建的各类投资基金,其中股份制是其典型形式。[16] 有人根据投资来源把它归为三类:涉外经济形态、民营经济形态、国企改制形态。[4] 有人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角度,根据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在企业内部相结合的方式分为混合股份制企业、混合合作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按公有制成分与非公有制成分在企业中的地位划分,为以公有制成分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和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两大类。[1]
2.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特征
由于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理解不同,因而对其特征的看法就不尽相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理解的学者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征表现为: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多样化的企业形态。[4] 从微观层次理解的学者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特征为:复合性,即公有制成分与非公有制成分相融合;内部性,即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在企业内部结合;开放性,即公有制投资主体与非公有制投资主体相融合。[1]
四、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作用
对此问题,学界在讨论的过程中达到了比较广泛的共识:
1.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的必然性
学界从以下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一是宏观背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针对我国传统所有制结构的弊端和转轨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的。[18] 二是理论依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符合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相应变化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目标和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要求、符合加快壮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实力、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19] 三是实践依据:第一,政策推动。第二,所有制社会结构的调整。[17] 第三,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20] 第四,是多形式实现公有制的必然选择和最佳选择。[21]
2.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三是有利于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有利于集体经济改革。五是有利于企业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实现企业制度创新。六是有利于在企业制度上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七是有利于公有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融合,从而更好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20]
五、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存在的问题,学者们一致认为,宏观上主要是现实经济生活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着诸多体制性障碍。第一,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主体地位未能完全落实。第二,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诸多壁垒。第三,非公有制经济承受着一定程度的政策性歧视。[22]
在微观上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在股份化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五个方面:一是产权界定中的问题。二是政府行政不当干预问题。三是“内部人控制”导致成本外溢、短期行为、收益内化、非法转移等问题。四是股权结构不合理问题。[20]
如何解决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学者们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从宏观上,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理论上肯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舆论宣传上淡化所有制概念,多宣传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具有的单一经济成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各类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融合创造宽松的理论氛围。二是政策上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环境。三是在公有制实现形式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16] 四是体制上进一步消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障碍。目前,要着力解决这样一些问题。第一,放宽市场准入,使非公有制企业享有其他企业同等的投资机会。第二,改革审批限制,使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与其他企业一样的政府行政服务。第三,消除政策歧视,使非公有制企业拥有与其他企业同样的市场环境。第四,依法保护私有财产,使非公有制企业实现与其他企业平等的权益保障。[23]
有学者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体应当在社会、国有经济、国企三方面展开。在社会层面,用统一性而不是对立性的观点和政策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统合”起来,使之相互依存和补充;相互竞争、互动、双赢;相互渗透和交融。在国有经济层面,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在微观企业层面,打破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产权格局,积极推进股份制,优化产权结构,认真解决一股独大。[7] 同时,依法理顺“新三会”、“老三会”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19]
标签:混合所有制经济论文; 所有制论文; 公有制论文;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论文; 成分分析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微观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