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努力实现世纪蓝图_税收论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努力实现世纪蓝图_税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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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五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新的奋斗目标,向21世纪迈进的新形势下,召开这次全国税务局长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中央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总结“八五”税收工作,确立新时期治税思想,制定税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推动税收工作重心向征管和基层转移,部署1996年税收任务,把税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为实现中央提出的跨世纪宏伟蓝图做出新的贡献。

一、“八五”税收为改革和建设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八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领导下,全国税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勇挑重担,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聚积了巨额资金。据统计,“八五”期间全国工商税收实现18352亿元, 比“七五”时期翻了一番多,平均每年增长19.6%,特别是“八五”后三年的税收收入,连续三年增收900亿左右,对保证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党中央英明决策的结果,也是全国80万税务干部辛勤劳动的结果。

——税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已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框架。1994年开始实施的新税制,标志着我国税收制度发生了一次深刻的革命,从此开始迈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轨道。公平税负的原则进一步体现,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进一步规范,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进一步得到保障,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进一步强化,与国际税收惯例进一步接轨。

——税收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依法治税环境初步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颁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增强了税收的刚性;新税制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征纳行为,越权减免税收和自立税收章法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税收司法保卫体系正在建立;税收行政复议逐步走向规范化,公民纳税意识有了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八五”期间,全国查处税收违法案件1000多万起,挽回税收损失500多亿元, 并严惩了一批违犯税法的犯罪分子,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

——改革和加强税收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征管改革从征、管、查“三分离”、“两分离”,到建立申报、代理、稽查新格局和当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使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框架逐步形成,有效的征管运行机制正在建立。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征管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保证了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任务的完成,减少了税收流失,促进了廉政建设。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摸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丰富了税收征管经验。

——组建国税、地税机构,为顺利实施分税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适应财税改革的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经过认真准备、严密组织、细致工作,于1994年底基本完成了两个税务机构的分设工作。新的税务组织机构的运行,提高了中央和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保证了分税制和新税制的顺利实施。

——税务干部整体素质提高,社会形象得到改善。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不懈地抓紧以廉政建设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以提高征管技能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全国税务系统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全国性的先进单位100个,先进个人397名,还有许多基层税务机关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文明集体。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制定了一系列廉政制度和办法,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广泛开展“三爱一树立”活动,使税务干部的社会形象得到了改善。税务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干部总数的28%,比“七五”时期提高了16个百分点。一大批朝气蓬勃、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走上了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岗位。

今年是“八五”最后一年,全国税务战线在巩固、完善新税制,保证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推进征管改革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强化增值税、出口退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严厉打击偷、骗税犯罪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今年还剩最后半个月时间,总局号召全国80万税务干部,紧急行动起来,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税收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九五”的到来。

过去的五年,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时期,税收为改革和建设做出了历史性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是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把握了税收工作的正确方向。我们这支税务干部队伍,在税制改革、机构分设、征管改革和组织收入等繁重而艰巨的任务面前,顾全大局,勇挑重担,无私奉献,敢打硬仗,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表现出了很高的政治觉悟。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税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税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深刻领会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和确立新时

期的税收发展目标和治税思想,努力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今后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作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中长期战略部署。

加强税收工作是中央五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李鹏总理的讲话和党中央的建议,都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是赋予了我们税务部门三项具有全局性的历史重任:

一是组织收入。要继续保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紧密配合财政部门,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九五”期间实现基本消除财政赤字的目标。

二是加强宏观调控。要求税收在宏观经济管理、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中充分发挥调控的重要作用,限制粗放经营,鼓励集约经营。

三是调节收入分配不公。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稳定,是全国人民关注的一件大事,税收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努力完成五中全会对税收工作提出的重要任务,全国税务战线必须要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应当看到,税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所谓新的挑战,就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我们税务部门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但税收工作的现状与这个任务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依法治税的原则还时常受到冲击,公民的纳税意识还普遍较低,巩固完善新税制的任务依然艰巨,税收征管漏洞多、刚性差,税务干部素质亟待提高,各方面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等等。所谓机遇,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广阔领域,税收的地位提高,税收工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这是克服困难,完成新时期税收任务的重要保障。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把税收工作大步推向前进。

全国税务系统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必须科学制定税收发展目标和正确确立新时期治税思想。

(一)“九五”及2010年税收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今后15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央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全国税收工作实际,新时期税收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九五”时期工商税收总额达到34000亿元,比“八五”增长87%, 年均增长10%,实现税收稳定增长。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制定税收基本法,继续完善税制改革,扩大税基,调整税率,逐步取消税收减免,适时开征新税种,完善增值税,巩固消费税,统一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健全地方税制。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深化征管改革,转换征管模式,健全征管法规,严密征管制度,规范征管规程,改进征管手段,健全税收保卫体系,优化税收的社会环境,实现从传统征管向现代化征管的转变,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税制要求的征管体系框架。

完善税务机构改革,提高干部素质。调整税务机构,制定税务机构组织法规,理顺和规范税务组织管理体制,培养大批既精通税收业务又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的高级税务人才,中专和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分别达到干部总数的45%和35%。搞好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狠抓廉政建设和教育,逐步建立起适应税收工作要求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起适应税收管理要求的机构和队伍。

2010年实现税收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收体制;形成规范化、法制化的税收管理运行机制和覆盖全国的计算机税收监控网络;造就一支文明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使税收的组织收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

实现“九五”和2010年的税收奋斗目标和任务,最根本的是要实现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减税让利观念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税、公平税负的观念转变,从传统手工操作和“保姆式”的税收管理方式向现代化、科学的税收管理方式转变;要把税收工作的重心进一步转移到征管,转移到基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二)新时期的治税思想

所谓治税思想,就是用什么样的思路、方法和手段治理税收事务,指导税收工作。新时期的治税思想概括为:坚持“八字方针”,正确处理“六个关系”。

治税八字方针是:法治、公平、文明、效率。

法治,就是依法治税,不得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和自立章法,不准随意减、免、缓、欠税款,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公平,就是税收政策要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国民待遇原则,做到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在同等税收条件下开展竞争;税收执法要公平,保证做到税法面前一律平等;税收征管要做到制度公开,办税公开,处罚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文明,就是要求税务人员做到勤政、廉政,保持良好税容风纪,优质服务,规范办税。

效率,就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税成本,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这个方针的核心是依法治税。

在治税方针的指导下,必须处理好“六个关系”:

第一,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是一条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经济决定税收就是要求我们在研究制定税收政策法规、确定税收负担时,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努力做到合理和公平。税收反作用于经济,就是必须严格执行已确定的税收政策法规,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同志往往容易从局部利益出发,通过擅自减免税收刺激当地经济发展,这种以损害全局利益来发展局部利益的做法是十分有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如果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把两者对立起来的认识和做法是错误的。当前,必须强调严格执行新税制,纠正各种税收违法行为,把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完善税制与加强征管的关系。税制是征管的基本依据,征管是税制得以正确贯彻实施的保证。实践证明,税制再完善,没有征管的实施,无法发挥其作用。征管改革的成败,决定着税制改革的成败。因此,必须根据税制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征管,把税收政策、法规落到实处。新税制实施后,税收征管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征管不到位,以致新税制的作用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税收征管处于传统的手工操作状态,税收流失严重。国际国内的经验证明,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出路。因此,全国税务干部要共同努力,加快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步伐,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税收电子化工程建设,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手段落后的面貌。由传统征管向现代化征管过渡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在保证税收征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推进征管现代化建设进程。同时,经过长期实践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许多征管经验和办法,不能随意丢弃,要与现代化的征管手段结合运用,创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征管机制,以保证税制作用的有效发挥。

第三,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的关系。分税制的实施和国税、地税机构建立后,正确处理好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的关系至关重要。我国是一个政令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无论中央税收或地方税收都必须执行全国统一的税收法律。为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维护中央政策的权威,税收的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要求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和管理权限,但这种权限的行使必须以有利于国家宏观经济或不干扰宏观经济的发展为前提。

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必须进一步明确国税与地税的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国税、地税都严格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法规,维护税法严肃性。实践证明,中央税收离开了地方党政的支持是难以完成的;同时,地方税收离开了中央强有力的宏观指导,也是要出偏差的。

第四,组织收入与执行政策的关系。税收政策法规是组织税收收入的基本依据,依率计征、应收尽收是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原则。组织收入工作是落实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中心环节。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税收收入计划与实际情况存在一些差距,再加上各地区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的差异,一些地方采取了不依税收政策而用行政命令组织收入的错误做法,存在着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的现象,这两种倾向都要坚决纠正。

第五,税务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的关系。专业管理是指税务部门的管理,协税护税是指社会各有关部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也包括群众性的协税护税。税务专业管理与社会协税护税相结合,专业管理为主,协税护税为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管理方式。税务部门的专业管理,必须在整个税收管理活动中起主导作用。同时,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行协税护税。税收管理的具体业务问题,要严格依照税法和税务机关的决定处置;超出税务部门职权范围的有关法律及经济管理问题,应提请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税务专业管理力所不及的某些方面,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支持、配合税收管理是社会各部门应当自觉承担的责任;协税护税是每个公民应当自觉履行的义务。今后应当继续按照这个思路向前推进。

第六,治税与治队的关系。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没有一定素质的人,什么事情也干不好。税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依法征税。因此,必须按照治税的要求治理好税务队伍,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令行禁止的税务队伍,以保证新时期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治税必治队,治队保治税,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也是税收战线坚决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的具体体现。在新的历史时期,税务部门能否担当起中央五中全会赋予的重要使命,把税收治理好,为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关键是看我们能不能带好队伍。这是对我们各级税务部门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

三、扎实做好1996年税收工作,迈好“九五”第一步

1996年是我国执行“九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全国税务系统为实现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奋斗目标打基础的重要一年。全面完成1996年的税收工作,对实现“九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促进税收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明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1996年全国工商税收收入计划为6077亿元,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收入任务为3705亿元,比1995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3.5%。工商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制定并努力完成明年的税收计划,具有经济和政治的重要意义。应该承认明年的任务是繁重的,但同时也应看到完成这个任务是大有希望的。首先,1996年国民经济将继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按不变价计算GDP增长8%,物价指数上升10%,为完成税收任务奠定了客观基础;其次,随着税制改革的逐步完善和税收征管的不断加强,税收流失会进一步减少,这是完成明年任务的重要保证。当然,对明年的税收任务和收入形势也不要盲目乐观,要从年初开始就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切实落实计划,搞好督促检查,保证均衡入库,力争主动。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组织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保证收入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是税务部门的基本职责;收入任务完成得如何,是检验税收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组织收入、完成任务放在第一位。为此,要研究实行收入目标责任制,以调动广大税务干部依法征税的积极性;要采取有效方式,使地方政府更加关心、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要与银行部门配合,采取建立企业纳税专户办法和银行扣缴税款制度,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地入库;要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抓好清理欠税的工作,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的工商税收任务。

(二)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继续改革、完善税收制度

为了在“九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收法律体系,明年要加快税收立法步伐。要起草好税收基本法草案,做好税收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的起草准备。按照李鹏总理“继续完善税制改革”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已出台税种及其有关政策,根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执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改革和完善的意见;进一步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办法,保证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的顺利实施;搞好调查研究,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做好准备;做好社会保障税的调研和设计方案工作;继续做好城乡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做好出台、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做好遗产税条例草案的起草和证券交易税开征方案的研究、设计工作;要继续组织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和各种专项检查,坚决纠正随意变通税收政策和乱开减免税口子的现象,巩固和扩大税制改革的成果。

(三)推进以征管改革为核心的税务管理改革

为了适应税制的改革,征管改革必须加快步伐。这次会上,总局提出了一个深化征管改革的方案,并且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是指一方面要求纳税人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通过直接报送、邮寄、电传等形式,及时、准确地申报纳税;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及时公布和正确解答税收法规和规章制度,简化、规范办税程序,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是指要把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手段应用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逐步代替传统的手工操作,并加快向计算机联网的方向发展。“集中征收”,是指在城市和城镇建立办税大厅,实行税务宣传与咨询、税务登记、票证发售、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资料储存等一条龙作业与服务;在农村则应采取以经济区划建立中心税务所(征收分局)并辅以若干定期征收点的方式,实现集中人员、时间等不同形式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是指专业化稽查队伍根据征收中发现的问题和计算机筛选的稽查对象,有重点地进行税务稽查。逐步实现税务专管员由管户向管事的转变,实现传统征管手段向现代化征管手段的转变。总局提出这个模式,请各位局长讨论补充后付诸实施,以推进征管改革,其意义是深远的,作用和影响决不亚于税制改革。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按照“积极、稳妥,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后农村,城乡有别,逐步统一、规范”的原则,推进征管改革。总局要按照新的征管模式,抓紧设计完成新的征管规程,开发统一的征管应用软件,再选择14个城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取得经验在全国推广。省以下税务机关要按照新的征管模式和总局的改革方案,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改革措施,搞好试点,逐步建立城镇办税大厅和农村中心税务所,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征管改革的任务。

根据工作重心向征管转移和征管改革的需要,总局和省以下税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要做相应调整。要继续做好机构分设的后续工作。做好税务系统编制核定工作,压缩各级机关的管理人员,加大征管一线人员编制比例。

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的会计改革,是征管改革的配套改革,是加强对税款运行监控的重要措施,对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具有积极作用。各地税务机关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逐步建立起新型的税收核算体系。

(四)集中力量,加强和改进增值税、出口退税和个人所得税

的管理

增值税是工商税收的主体税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退税的管理是当前税收征管中的重点和难点,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对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级税务机关明年要把加强和改进这三项管理作为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集中人力、物力、精力,保证抓出成效来。

一是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行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开票,进行防伪系统的应用试点。同时,扩大对其他专用发票的交叉稽核范围。各地税务机关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中,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另外,对总局过去提出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推广的经验,要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并要努力摸索,创造新的更加简便、实用的管理办法和经验。

二是严格出口退税的管理。明年,降低出口退税率和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严密注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向总局报告;要继续深入开展出口退税检查,加强内部审核;要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在全国推广计算机管理退税办法,尽快实现税务、经贸、海关、外汇管理、外贸企业的信息交换和计算机审核,堵塞骗取出口退税的漏洞。

为保证我国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防止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和偷漏税活动,国务院最近做出决定,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并从今年11月开始,在江苏省苏州市、广东省东莞市、浙江省宁波市进行试点。各试点城市的税务机关要与海关、银行、外贸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完善对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以利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全面推行。

三是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央五中全会的精神,要完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和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配合银行部门研究制定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具体办法;要利用税收征管计算机系统加强对个人主要收入的监控,重点抓好高收入者的所得税征缴,开展专项检查,发挥其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调节作用。

(五)加大执法力度,优化税收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环境,今后要努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拓宽渠道,注重实效。要把税收宣传与税收检查、培训结合起来,使纳税人自觉接受教育;要重视对青少年的税收知识教育,把税收知识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典型宣传,既要宣传依法纳税的先进典型,也要对偷税骗税的大案要案公开曝光,以案释法,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总局除了通过《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外,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活页)的形式,及时公布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省以下税务机关也要定期向纳税人提供有关税法咨询。

二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各级国税、地税局特别是国税局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的领导和支持,并与各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国税、地税之间更要建立密切的联系,做到相互谅解、相互支持。在这方面柳州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使国、地税的工作出现了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局面。他们这种团结一致、为国收税的精神,值得提倡。

三要加强部门配合,健全税收司法保卫体系。要充分利用政法部门的威慑力量打击税收犯罪活动,利用有关经济执法管理部门的优势,加强协税护税;要与公、检、法机关密切协作,完善税务检察和税务法庭组织机构建设,要研究建立税务警察队伍,健全税收司法保卫体系;要依据全国人大通过的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惩办偷骗税犯罪分子,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四要大力加强税务稽查。对税务稽查要从管理体制、工作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手段改进等方面进行研究,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形成一支高效精悍、灵活机动、具有很强威慑力和战斗力的税务稽查队伍。要抓紧研究解决办案经费来源的问题,保证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要不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杜绝收“关系税”、“人情税”以及随意减、免、缓、欠等执行违法行为。

(六)大力落实“两个转移”的战略部署

把税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征管,转移到基层,是针对全国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做出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税务干部的热烈响应。今年北戴河会议上讨论通过了一个向基层转移的指导性文件,即《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这次会议还要讨论一个征管改革方案,以指导全国的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下步的关键是要抓落实。为此:

一要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创造性地落实“两个转移”。现在,许多地区工作主动积极,扎扎实实地落实“两个转移”。但也有一些税务机关和干部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有的不知道怎么转,有的把“两个转移”单纯理解为上级给钱、给物,等等。这些不正确的思想认识要尽快加以克服,要向那些行动早、措施有力的地区学习,按照总局的部署,结合自己的实际,抓紧制定办法,采取措施,创造性地落实“两个转移”。

二要保证人、财、物向征管和基层倾斜。要本着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安排人、财、物的投向。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的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基层和征管,把70%以上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基层和征管,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使基层和征管的面貌发生一个大的变化。

三要建立“两个转移”专项基金。总局决定在今后数年内都要筹措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有重点地支持各地的征管建设和基层建设。各级税务机关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尽可能地筹措一些专项资金,用于征管和基层建设。

四要加强对“两个转移”的指导和检查。总局从明年开始,将不定期地对各地落实“两个转移”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做法和经验;适当时候,召开全国“两个转移”经验交流会;年底前,总局要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税务所”。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制定加强基层建设的规划,税务所的设置和建设要服从征管改革的需要,避免重复建设和增加税收成本。

(七)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积极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下

功夫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要全面完成明年的各项税收任务,关键是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全国税务系统的实际,明年在班子和队伍建设上,应突出抓好廉政建设和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提出的各项廉政建设规定。明年中纪委将召开六次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我们要认真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各级领导班子要注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健全党内的政治生活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要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组织广大干部,联系实际学习《邓小平文选》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深入开展“三爱一树立”和争创“文明税务所”、“青年文明号”活动,大力宣传税务系统的先进典型,树立文明办税、文明服务的新风;要坚决执行总局制定的一系列加强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纠正“吃、拿、卡、要、报”等部门不正之风,利用税务咨询、代理、培训、办班乱收费捞取好处的错误做法;要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问题,从严治税,从严治队,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不管涉及任何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维护税务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在社会上逐步树立起“人民税务员”的良好形象。

要积极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明年要结合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着重落实六项制度:一是严格进人制度,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干部录用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把好进人关;二是试行干部见习制,先在总局机关试行,适时在全国推行;三是实行省、区、市国税局主要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制;四是坚持干部岗位轮换制和回避制;五是建立健全对干部的考核、奖惩制度,执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六是干部培训制;逐步做到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在全国税务系统形成一种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税收工作任重道远,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方向,团结奋斗,争取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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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努力实现世纪蓝图_税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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