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还是后退——从“国进民退”争论透视中国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透视论文,国进民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的低效率以及由此导致的挫折,使执政党坚定不移地选择了多种所有制并存和由市场来推动经济发展的国家建设方略。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从国有资本一枝独秀转变成为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三足鼎立的格局,经济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然而,2008年以来,伴随着中国政府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伴随着日钢重组、中粮入股蒙牛、山西煤矿整合等一系列焦点事件的出现,情况似乎表明:私有化、市场化的发展势头开始发生逆转,在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国有资本大有“挤出”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而独掌国民经济的势头。在这种背景下,一场以“国进民退”为主题的争论在经济界、政治界和学术界获得广泛关注。争论所涉及的问题已远远超出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比例之争,而是涉及中国改革的方向性问题,与历次改革争论存在明显的延续性。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围绕“国进民退”形成了哪些认识分歧?分歧背后的逻辑是什么?争论可以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何种启示?
前进了,抑或后退了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放权让利”以及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激励,使民营经济在不断得到承认又不断被否定的螺旋式过程中得到发展。时至今日,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双重磨合下,一方面,国有中小型企业大批被改制为民营企业,国有经济在工业领域从独领风骚到只占30%左右;另一方面,民营经济从无到有并发展壮大,在工业领域也占有1/3的天下。[1]但是,最近几年,长期持续的“国退民进”轨迹发生逆转,民营经济在与国有经济的比较中明显败落:先是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以出口为导向的民营经济造成致命打击,民营资本处境维艰;接着是国内一些在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大型国企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资源、资金和政策优势对民营资本发起进攻,民营资本的处境雪上加霜。一面是国有资本在许多上游行业的垄断地位和漫延趋势;另一面是民营资本的挣扎求存和且守且退。面对这种情形,围绕“中国当前是否存在国进民退”、“国进民退孰优孰劣”这两大问题,学术界出现三种不同的声音:怀疑论、支持论和反对论。
怀疑论首先以数据来表明对“国进民退”说法的怀疑。2009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表明,2004-2008年,全国第二、三产业495.9万个企业法人中,国有企业14.3万个,减少3.6万个,降幅为20%;私营企业359.6万个,增加161.4万个,增幅为81.4%。同时,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国有企业占23%,比2004年下降8.1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占12.3%,比2004年增加3.3%。[2]这些数据说明,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然呈持续下降和不断收缩的趋势。除此之外,在怀疑论看来,是否发生“国进民退”取决于两条标准:一是国企收购民企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还是一种只发生在个别行业的现象;二是收购行为背后有无普遍的政治背景。若既不普遍也无政治背景,那么,“国进民退”就是无稽之谈。从当下情势来看,国企收购民企只是出现在个别行业的现象,并没有成为普遍趋势;个别收购背后可能存在政府推动,但绝无总体性政治背景。出于这三个方面的原因,怀疑论认为,当前并没有出现“国进民退”,国企收购只是个别现象,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要慎下“国进民退”之结论。[3]
支持论则肯定“国进民退”现象的存在,但持明确支持的态度。在其看来,国有经济扩张首先是落实执政方针的体现。从1997年“十五大”到2007年“十七大”,党的历次重要会议都强调必须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目前的国有经济扩张正是有所进、有所为的表现。其次,国有经济扩张是对国民经济进行总体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体现。必须看到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成效,不能因为少数行业出现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特别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或少数行业在一定时期国有经济比重提高,就把它炒作成“国进民退”,甚至扣上改革倒退的帽子。再次,要重新认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要以为国有企业的扩张就不符合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就是在开改革的倒车。实际上,国有经济扩张可以带来巨大的收益。例如,它可以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使社会主义公有制得到进一步强化,使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使国家落实其社会职能具有更坚实的物质保障等。总之,在支持论看来,“国进民退”符合党的执政方针、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攻击“国进民退”是毫无道理的。[4]
反对论也肯定“国进民退”现象的存在,但持明确反对的态度。反对论首先对怀疑论的数据使用方法表示反感。在他们看来,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来衡量是否发生“国进民退”,阻碍了人们对现实经济过程的真实判断。譬如,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企业分类,只有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的非公司制经济组织才算是“国有企业”。照此标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银行等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竟然都不能算作国有企业。在这样的统计口径下,如果从统计局发布的数字、从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中发现国有企业个数没有增加,就说不存在“国进民退”现象,实质是在混淆视听。[5]实际上,其他一些数据更能反映“国进民退”的走势。例如,2008年政府4万亿元投资的去向,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民营企业在过去几年的用电量,以及政府融资平台占全部贷款总额的比例等。在反对论看来,国民经济是否“国进民退”,不能只看数据,必须看经济的本质。目前,中央企业82.8%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行业,中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全部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都归国企所有。国有企业的数量尽管在减少,但垄断能力却在增强,且对各产业链形成控制趋势,这才是真正的“国进民退”。在反对论看来,“国进民退”是改革的倒退,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加剧社会不公平、强化国有企业对竞争性行业的垄断、弱化市场竞争、助长经济运行的泡沫化、扭曲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加剧经济的非法治化等。因此,必须从改革方向和市场经济建设的高度来审视“国进民退”。[6]
目前,关于“国进民退”的争论并没有结束,但如果把它仅仅看作是一场无关宏旨的争论,势必使我们看不到争论的意义。在笔者看来,争论不仅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利益之争,更是以往改革争论在当前背景下的延伸,反映出人们对中国改革方向的认识分歧。
争论背后的逻辑
从上述认识分歧可以看出,怀疑论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损益仅仅看作是市场发挥作用的表现,主张剥离不同经济成分进退与市场经济建设、改革方向和意识形态等的关联,潜含在这种立场背后的认识前提是:我国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支持论尽管不反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但更关注“国民经济的总体布局和战略性调整”、“执政党的物质基础”和“国家的财政基础”,潜含在这种立场背后的认识前提是:必须利用国有经济来保障当前的经济格局和政治体制。反对论则重申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并把民营经济看作是发展完全市场经济的前提,对国有经济在竞争领域的扩张持坚决反对态度,潜含在这种立场背后的认识前提是:必须冲破既存的经济格局和体制限制,建立平等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从这三种不同的认识前提可以看出,“国进民退”之争已远远超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博弈,而演变成有关“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取向和发展趋势”之争。[7]这种争论与之前发生的改革争论存在明显关联。
尽管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以极为务实的态度主张“不争论”,但30多年的改革历程实际上仍是一个充满争论的过程。先是上世纪80年代初,改革大幕初启之时,围绕着能不能改革、改革是不是复辟资本主义等问题,发生了第一次改革争论。认识分歧集中在对商品经济的不同理解上。当时,以薛暮桥、林涧青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主张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坚持极“左”路线的人对此持坚决反对的态度,认为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复辟资本主义的表现。当时,在邓小平等人的支持下,党的十二大确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方向,第一次改革争论才画上句号。第二次争论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时适逢苏东社会主义阵营解体、国内发生重大政治动乱,部分传统左翼人士对改革再次产生怀疑。围绕“姓资”与“姓社”问题,他们对生产力标准、市场化改革提出严重警告,认为这是在颠覆社会主义,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的发展轨道。[8]到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党的“十四大”把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后,第二次争论才告尘埃落定。第三次争论始于2004年的“郎顾之争”。当时,围绕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以及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等社会公平问题,全国出现一股怀疑改革的声音。在许多人看来,到目前为止,“改革的过程已经基本被一些利益集团所左右和扭曲”[9],它使小部分人获得巨大利益,而使大多数人蒙受损失。2006年,国家领导人在各种重要场合重申改革的立场,并于此后进行大规模社会建设,争论之声才逐步消失。三次改革争论具有明显的延续性:第一次争论主要解决“能不能改革”的问题,第二次争论主要解决“要不要深化改革”的问题,第三次争论则主要解决“改革为了谁”的问题。[10]
如果我们把“国进民退”争论看作是不同市场经济取向的争论,那么,从上述改革争论的脉络来看,它是改革争论在当前背景下的延续。“姓资”、“姓社”争论是不同社会制度表象掩盖下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争论,“国进民退”争论则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表象掩盖下“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与“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的争论。怀疑论坚持中国已经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因此认为“‘国进民退’是一个伪命题,其在概念上是模糊的,在总体上是不存在的,在个案上争论是没有意义的”[11]。支持论坚持既存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主张“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因此认为“目前出现一点‘国进民退’的迹象是经济发展的一个进步”[12]。反对论坚持市场化、民营化的改革方向,主张“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因此认为“国进民退潮流是30年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倒退,是对前些年提出并实施的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的一个反动”[13]。如果说怀疑论是对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状况的错误判断的话,支持论和反对论则是期待在中国建立两种完全不同的市场经济。
由此提出的问题是,这些早已解决了的改革方向之争,为何会再次沉沙泛起?实际上,“南方”谈话和“十四大”尽管解决了改革的方向问题,但并不代表社会现实就会与这种方向保持一致。发展方向与社会现实之间始终存在差距。从我国的国情来看,以下几点都可能成为迈向完全市场经济的影响因素:第一,我国是在完全公有制和国有企业的基础上启动市场化改革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以公有制和国有企业作为底色。在这种情况下,底色不时透过涂抹在其上面的油彩而显露出来不是没有可能。第二,我国实行的是非竞争型政党制度,执政党通过政府直接掌管大量国有资源,依赖于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执政自由,比通过税收而间接依赖于其他经济成分所获得的执政自由更高、更直接。西方国家“没有代表权就不纳税”反映了其中的道理。第三,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的压力。对外开放政策使大量外来资本涌入,它们对我国的经济主权提出严重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以国家力量发展大型、垄断性企业来对抗外来经济压迫和剥削,并使中国经济走向国际市场,在全球市场上与他国经济较量,既是现实的要求,也是执政的需要。
一边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不断落实,另一边是降市场化(decommodification)发展的社会和政治力量,中国改革从而行走在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的十字路口。一方面,不论是社会、政府还是执政党,都需要借助市场经济的效率来提高经济绩效,市场经济已成为各界共识;另一方面,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又可能给既有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带来挑战,从而使其能否真正建立充满变数。因此,改革的方向尽管早已明确,但它的兑现却要迁延时日。在民营经济已经得到发展、“国退民进”已有时日的背景下,国有经济的大规模进逼势必酿成“国进民退”的争论。因为在许多人看来,它反映的不完全是经济成分的进退,而是改革的方向和执政的理念。
争论呼唤新的改革思路
改革是一个触动所有社会阶层利益的过程,因此,改革过程中出现认识分歧和争论也就在所难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对争论以及由此提出的问题弃置不顾。争论既暴露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呼吁改革要有新的思路。就当前情况而言,“国进民退”实际上不仅体现在前面三种立场所表明的国有经济的快速资本积累和自我扩张上,而且体现在国民收入中国家财政与普通公民之间的收入分配上,体现在政府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上。近些年,中国经济同时出现三种引人注目的现象:国有经济在某些上游行业形成垄断,民营经济在不断退缩;政府以及国有企业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份额越来越大,个人家庭以及民营经济所占份额越来越小;政府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完全不顾这些现象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甚至把它看作是积极的现象,势必使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进程受到阻碍,使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使权力与财富的勾结进一步加剧。邓小平指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14]从这种认识出发,调整改革思路显得格外必要。
首先,在思想认识上,重新认识市场经济对于我国国家建设的意义,坚定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经济学家W.鲍莫尔(W.Baumol)等人区分出四种不同的市场经济:寡头型市场经济、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大企业型市场经济和企业家型市场经济。寡头型市场经济由个人或者家族企业所把持,旨在促进个人或者家族的利益。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由政府主导,政府决定哪些行业和企业应当得到发展,政府再利用其权力从“赢家”那里获得财富和其他好处。大企业型市场经济由巨型企业主导,它们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但创新性不足、容易形成垄断。企业家型市场经济由无数具有创新性的企业家组成,市场经济本身也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15]从这种类型学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仍属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但从最能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它显然不是最优的选择,最优选择应当是企业家型市场经济或者说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它在资源配置上更加有效、更能鼓励创新、更能形成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同时政府也更处于“监督”而不“划桨”的位置。我国尽管早已明确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但理解不同类型市场经济的性质和功能,在认识上坚定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仍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其次,在如何通往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的途径上,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顺政府职能,是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政府与市场是社会进步的“双轮”。市场凭借其效率把国民经济的“蛋糕”做大,政府则通过其社会政策把“蛋糕”分得大致平均,使之不会因为两极分化而出现严重的阶级斗争。[16]同时,市场经济的环境和制度框架依赖于政府的保障。市场功能与政府功能的完美配合,不仅可以使一个国家变得富足,而且可以使之充满凝聚力。但就“国进民退”所暴露的问题而言,国家出于自身财政资源的考虑,大力推进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在各上游行业的垄断地位,挤压民营经济的生存空间,这是与民争利的表现。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国家获得丰富的财政资源,但社会却越来越贫困,经济增长越来越乏力。实际上,转换一种做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建立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国家的财政资源就将受到损害。因为通过税收体系,国家还是可以从不断壮大的国民经济中获得必要的财政资源,而且这种财政税收更具有合法性和可持续性。通过政府来主导经济发展是以政府取代市场,扭曲了政府的职能;通过市场来主导经济发展,政府再以税收来获得财政资源,不仅使政府与市场各得其所,而且更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从这一角度而言,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政府的职能定位,仍然是改革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
最后,在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的保障机制上,必须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壮大社会力量。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能否持久存在,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得到法律制度和社会力量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谈论得更多的是市场经济的必要性,以为只要放开市场,就能保证经济增长和人民幸福。实际上,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没有强大社会力量的监督,市场经济可能产生更坏的作用,因为它对掌权者产生了更大的诱惑力,增加了权钱交易的机会而无需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完善的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的市场经济,它要求广大群众和干部树立法治观念;要求国家建立起透明的法律体系;要求建立完善的司法体系,实现独立审判和公正执法;要求把整个公民社会和政权体系都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统治之下。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法治的市场经济能否建立,又取决于更深层因素,即社会力量的成长。社会力量体现在如中小企业家和各种独立的民间力量上。“如果他们不能成长起来,就会越来越没有人支持一个有利于大众的改革。”[17]从这一点而言,“国进民退”反映的恰恰是相反的趋势。
争论是一个彰显矛盾和凝聚共识的过程,它使人们对改革形成更全面的理解,使政治领导者更清楚地看到改革出现的问题并做出调整。时下,我们正在经历“国进民退”的争论,裹挟其中的实际上是我国到底应当建立何种市场经济的问题,与此前改革争论所提出的问题具有明显的延续性。此前的争论使我们看到了市场经济的长处,看到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紧迫性,并坚定地选择了市场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此次“国进民退”之争尽管使我们看到了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的隐隐危机,但是,我们似乎无法再像以前那样持乐观的信念,认为我国最终将选择自由竞争型市场经济。因为相对于以前,这是更艰难的一步,涉及改革者能否规范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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