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机会阶层生成率研究_高校学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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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8-0460(2006)06-0098-09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化,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社会结构由强同质性的传统社会向强异质性的现代社会转型,经济社会结构的双重转型,导致社会分化日益明显、社会异质性程度越来越高、社会阶层间差异也越来越大。我国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发生变革,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急剧变化,主要体现为:高等教育大幅扩展、高等教育收费化、高校后勤社会化等等。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导致市场化逻辑对社会成员的教育获得过程的过度干预,传统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的社会转型带来的阶层分化,对教育获得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大,教育结构体系的大众化、市场化转型也给社会成员的高等教育机会获得造成重大影响。总之,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与高等教育结构体系变革间的互动急剧放大了我国高等教育不平等状况,特别是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公平状况日趋严重,高等教育机会的获得越来越多地受到阶层背景、家庭背景的影响,而不单单是个人的智力和努力,高等教育在社会不平等的再生产中扮演着不光彩的重要角色,看似公平的高等教育制度安排背后实际上隐藏着深刻的教育不平等、社会不平等。

高等教育公平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研究课题,高等教育机会公平与否是其核心问题。当代中国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具体体现为性别间、城乡间、区域间、阶层间的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公问题,因此,研究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问题可以有性别、城乡、区域、阶层等视角。由于以性别、城乡、区域等视角过于宏观,且受高招政策的直接影响,在研究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问题时会出现较大偏差;而以阶层视角为切入点研究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问题则相对偏差较小,因为高招并未限定阶层招生人数,高校学生的阶层分布属于随机分布。因此,本研究以阶层视角为切入点,通过实证调查研究分析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状况,以此把握当代中国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公平状况,从而为今后制定高等教育政策提供实证数据资料。

以阶层视角为切入点研究高等教育机会分布的核心概念,为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这一概念指的是某一社会阶层子女,在大学生中的比例与该阶层人口在同一社会全体职业人口中所占比例之比。计算公式为:阶层A的辈出率=大学生中阶层A的子女所占比例/阶层A人口占同一社会全体职业人口的比例。在本研究中,不同阶层人口占社会全体职业人口的比例数字,引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得出的总社会阶层比例数据。[1] (P13)从这个公式来看,辈出率为1时,某阶层子女在大学生中所占比例,与该阶层人口在同一社会全体职业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等,也就是说,该阶层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与同一社会全体阶层的平均水平相同。如果辈出率超过1,则意味着这个阶层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于全体阶层的平均水平;相反,如果辈出率小于1,则意味着这个阶层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低于全体阶层的平均水平。[2]

下面,本研究首先根据自行调查数据,结合国内相关研究数据,计算并比较高校学生的阶层出身分布状况及其变动趋势。然后,根据自行调查数据,计算出现阶段我国各社会阶层高等教育机会的阶层辈出率并加以比较分析。再次,文章结合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论证本次调查所得出的阶层辈出率分布的现实合理性。最后,文章对上述定量实证研究进行总结,同时指出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并作补充性讨论及简要的对策思考。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在本研究中,数据来源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自行开展调查收集的研究数据;二是国内其他学者、同仁已有的调查及分析数据。

1.自行调查数据

本选题所采用的数据是2006年4月在厦门大学在读本科生中所作的“当代大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的问卷调查数据。

(1)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所采用的调查方法类似于随机整群抽样方法,即将整个班级作为一个抽样群体进行调查研究。之所以采用整群抽样方法主要源于调查样本的高度同质性,因为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都是厦门大学在读本科生,笔者以为,整群抽样的调查方法非常适合大学生调查,因为每个班级群体实际上也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大学生的阶层出身分布状况,再加上群样本数和总样本量都比较大,最近所获得的样本数据总体上能够较好地反映总体的情况,可以说这次调查方法的选择是相当合理的,调查过程也非常顺利。

(2)样本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回收的全部有效问卷共计1043份,全部录入到SPSS格式文件,本研究将采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在所调查的1043人中,男生占43.3%,女生占56.7%;来自东部省份的占67.8%,中部占17.5%,西部占14.7%;进校之前为农业户口的占48.2%,为非农户口的占51.8%。

2.参考数据来源

本研究因为自行调查数据的局限性,在研究中还参考了国内已有的相关研究数据及其统计分析结果,主要参考数据来源有两个:一是“谢作栩数据”,由谢作栩、王伟宜等于2004年在陕西、福建、浙江、上海等省市共11所高校所作的高校学生家庭状况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024份。二是“文东茅数据”,由文东茅于2003年在北京、山东、广东、湖南、陕西、云南、广西等7个省(市、自治区)的34所高校的调查,有效样本为15222人。

三、定量分析与研究

下面笔者主要探讨如下三个大问题:一是高等教育机会阶层分布状况;二是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分布状况;三是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的合理性论证。

1.高等教育机会阶层分布状况

表1是本次调查中所获得的大学生父母阶层分布表。从该表可以看出高校学生阶层出身情况,以父亲阶层为基准,按照所占比例大小依次为:农民阶层(27.14%)、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14.07%)、个体户阶层(13.52%)、专业技术人员阶层(11.76%)、办事人员阶层(10.44%)、产业工人阶层(7.143%)、经理人员阶层(6.484%)、私营企业主阶层(6.044%)、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1.868%)、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1.538%)。而如果以母亲阶层为基准,那么,在本次调查中,总共有829个调查对象回答母亲阶层类别问题,按照所占比例大小依次为:农民阶层(32.69%)、个体户阶层(14.11%)、办事人员阶层(12.55%)、专业技术人员阶层(9.891%)、产业工人阶层(8.203%)、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8.082%)、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4.222%)、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3.981%)、私营企业主阶层(3.378%)、经理人员阶层(2.895%)。

表1 本次调查中大学生父母阶层分布表

从表1可以看出:(1)父母为农民阶层的高校学生比例,在十大阶层中仍居首位,这与当代中国大部分人口为农民的社会现实是相吻合。(2)以父亲阶层为基准的高校学生阶层分布序列与以母亲阶层为基准的高校学生阶层分布序列还是存在较大差异,这主要是当代中国仍然是一个父权制国家,家庭经济社会地位的获得更多的是依赖父亲的作用。(3)各阶层出身的大学生分布比例存在较大差异,从数值上可以简单地看出各阶层子女高等教育机会存在差异。

为了进一步探讨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阶层出身分布情况,笔者还借鉴了其他调查相关数据(见表2)。笔者根据表2的调查统计数据,以调查年份为X轴,提取其中数据较全面的五个阶层分布比例数据制作出近年历次调查数据各阶层学生分布比例变化图(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五个阶层即农民阶层、工人阶层、党政干部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和个体户/私营企业主阶层出身的大学生比例在历次调查中具体数值有所变化,其中在1991年到2004年的调查数据所显示的五大阶层出身的大学生排序位置没有发生明显变化,1995年后的调查数据较2004年前的调查数据则发生了较明显的变化,按笔者的理解,应该是高校1999年开始大规模扩招后高校在校大学生的阶层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其中最明显地体现为个体户/私营企业主阶层出身的大学生比例明显上升,而工人阶层出身的大学生比例明显下降,这两大阶层出身的大学生比例变化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紧密相关。

表2 部分高校学生的阶层出身分布(按调查时间顺序排列单位:%)

说明:以上调查数据皆以父亲阶层为基准,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同的文献中多被称为科教文卫人员、技术人员等,考虑到各项调查数据的整合性,在此统称为专业技术人员。

2.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状况

上述高校大学生阶层出身分布比例状况只是高等教育机会分布差异的表层简单反映,用此分布比例指标只能大致地了解大学生阶层出身分布状况,但不能用来衡量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程度。针对高同质性的调查数据,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是衡量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的重要指标,它可以很好地弥补大学生阶层分布比例数据在研究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时的不足。在本次调查中,笔者运用SPSS软件的描述性统计功能计算出了以父亲与母亲阶层为基准的大学生家庭阶层构成比例数据,然后分别将两份数值除以对应的该阶层总构成比例,就分别得出了以父亲与母亲阶层为基准的高等教育机会辈出率(详见表3)。从表3可见,以父亲阶层为基准,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社会阶层的依次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6.7)、私营企业主阶层(6.484)、经理人员阶层(3.778)、专业技术人员阶层(2.557)、个体户阶层(1.9)和办事人员阶层(1.45),也就是说上述6个父亲阶层出身的子女,高等教育机会获得水平高于社会一般平均水平。而如果以母亲阶层为基准,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社会阶层依次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3.85)、私营企业主阶层(3.38)、专业技术人员阶层(2.15)、个体户阶层(1.99)、经理人员阶层(1.81)和办事人员阶层(1.74),也就是说上述母亲阶层出身的子女的高等教育机会获得水平高于社会一般平均水平。可见,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无论是以父亲还是母亲阶层为基准,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户阶层和办事人员阶层等6个阶层子女的高等教育机会获得水平均高于社会一般平均水平,代际间高等教育流动具有明显的扩散性特征;而父母阶层为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的子女的高等教育机会获得水平均低于社会一般平均水平。

表3 以父亲与母亲阶层为基准的高等教育机会辈出率

笔者以为,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是通过比例数据计算出来的衡量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的测量指标,反映的是高等教育机会的概率分布,因此,高等教育机会辈出率属于定比变量。作为定比变量,各阶层的高等教育机会辈出率之间可以计算倍数差异。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如果以父亲阶层为基准,根据表3的数据可知,本次调查所得十大社会阶层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差距比值即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6.7∶3.778∶6.484∶2.557∶1.45∶1.904∶0.167∶0.408∶0.633∶0.32。从这个公式我们可以发现,各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差异非常明显,其中阶层辈出率最高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其子女的受高等教育机会水平是阶层辈出率最低的商业服务人员阶层子女的40.12(=6.7/0.167)倍,同理可以计算其他任何两个阶层间子女受高等教育机会水平的倍数差异,研究表明,现阶段我国社会各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获得水平存在严重的不均衡情况。

当代中国高等教育机会存在显著差异的结论,也得到其他国内类似调查数据的支持。张玉林、刘保军在《中国的职业阶层与高等教育机会》一文通过类似的方法计算得出下表(表4),即各职业阶层子女获得高等教育机会的差距表。他们认为,在90年代中期(以1995年为基准年度),在除却了“大专”的中国高校中,农民子女与工人、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个体私营业主阶层子女进入高等学校的可能性之比为1∶2.5∶17.9∶12.8∶9.4∶3.4,其中在第一层次全国重点高校是1∶4∶31.7∶22.6∶17.4∶4.1。而农民阶层与非农阶层的整体差距是5.6倍,在第一层次高校中则是9.2倍,其中与党政干部子女的差距分别达到17.9倍和31.7倍。“农”与“非农”之间高等教育机会的差距要大于城乡之间经济上的差距。进而还可以算出,作为体力劳动者的工人和农民子女与作为脑力劳动者的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的机会之差也非常之大:在高校总体中为9.6倍,在全国重点院校中接近15倍。[10]

表4 各职业阶层子女获得高等教育机会的差距[10]

3.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现实合理性论证

表3是本次调查所获得的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分布表,由于调查是在国家重点大学厦门大学进行,因此根据本调查数据所得出的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是否具有现实合理性确实是个问题,也就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论证。笔者将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的三组数据,即文东茅数据(2003)、谢作栩数据(2004)、自行调查数据(2006)导入SPSS软件,然后对三组数据进行Pearson相关分析和Spearman等级相关分析。

如果将阶层辈出率当作定比变量,Pearson相关分析显示三组数据都存在显著相关,其中文东茅数据(2003)与谢作栩数据(2004)之间的相关性稍为弱点,但相关系数仍达0.747,而文东茅数据(2003)和谢作栩数据(2004)与本次自行调查数据(2006)的相关性非常显著,相关系数达到0.816和0.974。由此可见,本次自行调查数据所得到的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分布与前期国内已有调查数据存在高度相关,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该数据具有典型性,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的现实合理性。

表5 三次调查各阶层高校学生辈出率分布表

数据说明:上述抽样高校学生家庭阶层均以父亲阶层为准,社会阶层总构成比例数据来自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

如果将阶层辈出率视为定序变量进行Spearman等级相关分析,我们可以得到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表明文东茅数据(2003)与谢作栩数据(2004)、自行调查数据(2006)的相关性较弱,但与自行调查数据(2006)的相关性也具有显著性,不过,谢作栩数据(2004)和自行调查数据(2006)的相关性非常显著,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达到9.36,这表明最新调查数据在关于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排序上存在高度相关,也就是存在高度一致性。

综上所述,结合已有的研究数据,笔者通过相关性论证后认为,本次调查所获得的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数据基本符合中国社会现实,较为合理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各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公平的现实状况。

四、总结与讨论

本研究以最新的调查数据为基础,经过一系列的统计分析后,我们发现:1.现阶段我国各社会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比例,存在较为显著的数值上的简单差异,通过对历年数次调查数据的简单分析后发现,2004年以来,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等新兴社会阶层子女数占所调查样本的比例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而工人等传统社会阶层子女的大学生比例有所下降,这种分布变化趋势其实与当代中国转型社会的现实紧密相关,即改革开放以来,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阶层为代表的新兴社会阶层处于茁壮成长、壮大过程中,而以工人、农民阶层为代表的传统社会阶层的力量却有所削弱,其子女的受教育机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受到相当程度的不利影响。2.现阶段我国各社会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说,各社会阶层子女的受高等教育机会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状况,某些阶层子女的受高等教育机会是某些阶层子女的数倍甚至是数十倍。本次的调查分析结果也得到了张玉林等人研究结果的印证,在高速转型的当代中国社会,高等教育机会作为社会稀缺资源的分布是相当不平等的,这严重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3.本次调查所获得的各社会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数据,虽然只是基于厦门大学这一个调查点,但与近年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相比较,通过相关分析和论证,我们以为,此次调查所获得的数据与近年国内已有研究成果存在高度相关、高度一致的特征,也就是说,此次调查抽样方法得当,样本具有代表性,统计分析所得到的阶层辈出率数据,能够很好地反映阶段我国高等教育机会的阶层分布状况。

当然,本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以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指标衡量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是否具有精确性仍是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一指标只是大体反映高等教育机会的概率分布情况,反映的结果公平原则,而没有体现过程公平原则,因为个人努力、外部条件也是影响各阶层子女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的重要因素,对此本文也有所警觉,但总体而言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仍然是一个反映社会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平等的核心概念,可以用于实证研究。另外,本文所作的研究主要是描述性的研究分析,限于篇幅,文章没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社会阶层背景对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的影响作用逻辑及影响大小问题,此缺陷将在今后的后续研究中得到改进。

最后,笔者以为,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性是一个多因素综合性互动作用的结果,在当代转型中国,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最根本的影响因素是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与高等教育政策变革。张玉林在《中国教育:不平等的扩张及其动力》、《中国的职业阶层与高等教育机会》两文中收集大量数据深入分析了我国基础教育阶段、中等教育阶段的教育不平等,以及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状况及其原因,他通过研究后认为,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是我国教育不平等的根源,无疑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的主要根源。[10] [12] 对此,笔者也颇为赞同。笔者以为,正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导致阶层分化明显,而高等教育政策变革进一步强化了阶层差距对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影响作用,在本研究中即体现为社会阶层背景因素,对高等教育机会阶层辈出率的影响作用。所以,从宏观且深层层面上,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与高等教育政策变革才是当下我国社会不同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公平的最终根源,二者间的互动作用急剧放大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程度。鉴于此,笔者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的严重不公平状况必须尽快得到改善,否则只会加重转型中国社会的教育不平等与社会不平等程度,严重威胁社会和谐发展。当然,缓解当代中国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程度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经济社会结构的良性转型与高等教育政策的合理变革是其中的两大关键工程,但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属于“看不见的手”,不可简单地人为操控与把握;而高等教育政策却是“看得见的手”的政府相关部门做出的决策,因此,推进高等教育政策的合理变革、完善高等教育政策是缓解我国当代阶层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公平的现实可行途径。

(本文是厦门大学“985工程”“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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