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长崎与澳门的贸易_耶稣会论文

17世纪长崎与澳门的贸易_耶稣会论文

16-17世纪耶稣会士在长崎与澳门之间的贸易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崎论文,耶稣论文,澳门论文,世纪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1)01—0094—11

16世纪耶稣会士在日本和中国的传教活动是该会在地理大发现时代全球性的传教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耶稣会士沙勿略(Fransicus Xavier,1506-1552)于1547年抵达日本以后,该会在日本已经开始了极为成功的传教活动;① 但那时进入中国大陆的耶稣会士的人数较少,时间也较晚,该会会士于1555年11月抵达澳门,直到1580年罗明坚(Michael Ruggieri)才抵达中国肇庆,② 当时的澳门是日本、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传教基地,也是隶属于果阿的受葡萄牙保教权庇护的教省,它管理中国、摩鹿加群岛(Moluccas)以及其他东亚和南亚的传教事务,从1588年开始,日本在教会体制上来说隶属于它自己的府内(Funai)教区,但直到1596年才有第一名主教到来。根据耶稣会的组织章程,在1605年时,日本和中国是划归一个单独的教区的,但事实上自17世纪初开始,它们各自由副省会长管理,这两位副省会长则向远东视察员范礼安(Alexander Valignano,1539-1606)作报告,范礼安自1575至1606年一直负责远东耶稣会传教区的工作。1608年,罗马将日本副省升格为会省,但直到1611年才正式开始运作,中国则继续由副省会长管理,整个17世纪都是如此。澳门在17世纪初年时,常住的耶稣会士仅30名左右。③ 相比之下,耶稣会士在日本的传教活动成绩卓著,进展迅速。据统计,1580年,耶稣会在日本拥有150000信徒,共有200座教堂,85名传教士,其中20名日本籍修士,另外还有100名传道员。10年以后,则共有136名耶稣会士,传道员的人数增至170名,还有30名从事慈善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男仆,约有600名人员是完全需要耶稣会本身的基金来供养的。另外耶稣会士还需要维持日本长崎以及中国澳门等地的学校、教堂、修道院、印刷厂的费用。以日本的情况而言,尽管有些基督徒大明慷慨捐赠,甚至有些不信教的大名如细川忠兴(1563-1646)等人也会时而资助,但总体上来说,日本的信徒都很穷,许多人都是被反教大名赶出封邑的身无分文的寻求避难的流民,以教会所施的救济为生,因此整个耶稣会士在远东的传教事业在财政上捉襟见肘,亟需支援。据耶稣会远东视察员范礼安神父的估计,仅当时日本教会每年需要10000至12000克鲁扎多(Cruzados)的经费。这笔费用在当时的远东教会数目不小,但同比当时的欧洲,只不过是维持一所耶稣会学院的开销而已。④

从理论上来说,整个耶稣乃至其他修会的传教经费应由罗马教廷、葡萄牙王室以及各自在欧洲的总会来负担,远东除马尼拉以外的传教区是在葡萄牙保教权(Portuguese Padroado)的庇护之下的,⑤ 但事实上这些财政经费的来源都有问题,有时甚至完全没有来源,这就需要在远东的耶稣会士自行筹措。而当时澳门和长崎之间的由葡萄牙人从事的贸易活动正好为耶稣会士寻求解决财政危机提供了契机。

耶稣会士澳门和长崎之间的海上贸易是整个澳门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⑥ 有关这一题目已经有一些专文研究,本文试图从地理大发现时代更为广阔的背景以及该会内部以及其他修会之间对此事的不同态度加以讨论。根据英国历史学家博克塞(C.R.Boxer,1904-2000)的研究,16-17世纪耶稣会士的经济贸易绝不仅仅局限于亚洲,他们的经济活动是全世界性的,耶稣会士在巴西和安哥拉的传教事业部分地需要出售糖、奴隶及家畜的收入来维持,当地的耶稣会士拥有庄园、农场、土地等不动产。在西班牙的殖民帝国如墨西哥、秘鲁和菲律宾,他们也有同样的经济活动。因此,他们的贸易活动在规模上远远超过后来的荷兰及英国东印度公司,甚至可以称它为最早的国际贸易团体。耶稣会在罗马的总会长,在各省会的省会长、会长以及海外事业的负责人,他们组成了一个真正的国际性的团体。只是在某一固定传教区,某一国籍的耶稣会士才会占主导地位。如葡萄牙耶稣会士在澳门和马六甲;西班牙耶稣会士在菲律宾和墨西哥等等。耶稣会在澳门对外贸易是他们在全球贸易中的一部分和一个环节。⑦

博克塞指出,包括耶稣会在内的各大宗教修会团体都纷纷从事贸易活动,“向财神(Mammon)妥协,其目的都是为了弄到支持修会团体传教事业的金钱。”在理论上,根据葡萄牙保教权,葡萄牙王室似乎应向修会提供金钱,但事实上葡萄牙海洋帝国承担着巨大的义务,无法满足各个修会的要求。罗马教廷以及各修会总会的金钱也经常缓不济急或难以为继。有时候私人的捐赠和慈善的遗产捐赠可以部分平衡这种需要,但在那些没有经济能力的地方,本地的基督徒太穷无法支助他们的教堂,甚至无法管理教堂,在这种情况之下,只能通过贸易来解决生存之道。耶稣会士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贸易的手段来支持他们的传教事业,在日本尤其是这样。当时人们普遍地挖苦嘲弄说:在葡萄牙统治的亚洲地区,来自王室的支持,不是太少,就是完全没有。而总督们、兵头们和舰长们则反过来抱怨说:国王总是优先把钱送给传教修会和教区,而不是给海军、陆军或满足其他民事的需要(事实上国王也是经常这样做的),王室的金库经常是空白,似乎每个人都缺钱花。⑧ 而当时澳门和长崎之间葡萄牙人所从事的贸易活动正好为耶稣会士寻求解决该会的财政危机之道提供了契机。

在16世纪中下半至17世纪上半叶,远东耶稣会从事贸易活动的方式就是参与澳门与长崎之间的转运贸易。当时的明朝政府奉行闭关锁国政策,但是却默认澳门的葡萄牙人从事着海外的转运贸易,并允许他们每年在固定的时间来到广州从事丝绸交易,澳门的葡萄牙人则将中国的生丝运往日本换取中国所需的日本的黄金和铜。⑨ 当时,每年用船运往日本的生丝的最高价值为1600皮科(piculs),船只由皇家舰队舰长卡比丹·莫尔(Capitao-mor)统领,澳门市议会有时也会组织这样的贸易活动;⑩ 当地的商人则根据自己的财力拿出一定份额(份额时大时小)的货物。整船的货物运到长崎以后由澳门市的代理商负责运上岸并在市场上卖掉,在回到澳门以后再将所获得的总利润按比例分配给托运人(即货主)。由于整船的货物不可能在船到长崎以后的第一个季节中即时卖掉,在很多情形之下只能等待船离开长崎以后才能完成交易。在澳门的葡萄牙商人固然是主要的货主,他们是从事海上贸易的主体;但是澳门的教会团体为维持自己的生计,也往往投资其中,成为托运货物的货主。这些包括耶稣会在内的教会团体经常与议事会达成协议,在大船运往的货物中占有自己的一定的份额(下详),以此形式参与当时的国际贸易活动。(11) 由于耶稣会士精通中国和日本两种不同的语言,尽管当时亚洲这两个国家因为“倭寇”问题处于敌对状态,但是耶稣会士却与两国的上层权贵都维持友好的关系,这为他们参与和从事当时的国际贸易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12)

早在沙勿略来远东传教时,他就很注重以商业的手段加以辅佐传教事业。1552年7月,他在新加坡海峡时即致信澳门的耶稣会省会长佩雷兹,建议在中国设立商馆,并要求将这一要求报告葡王:“如果能在中国设立商馆,国王陛下将会得到很大的收益,我认为你必须向国王陛下报告这一点,并向印度总督报告此事。”(13)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以耶稣会为主体的澳门教会还是靠着垄断中国大陆与日本之间的转运贸易而使其教会事业得到了强大的支持。当时明朝政府虽奉行闭关政策,但却需要得到日本的银,而日本则需要中国的丝,因此耶稣会士的海上贸易成为这个亚洲敌对国家之间的商业中介。而且这些耶稣会士无论在中国语言或是日本语言方面均有很高的天赋。(14) 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成为他们从事国际贸易的有利的助力。据法格雷多(Luis de Figueiredo)作于1607年的《城堡、碉堡和国王任命的印度州要职官员收入》一书以及由荷兰人林斯霍顿(Jan Huyghen van Linschoton,1563-1611)所写的游记中,都记载每年由澳门去日本的海上航行,可以带来8-10万克鲁扎多的收入。当时耶稣会与澳门其他商人向日本输出的主要物品之一为中国的丝绸,日本对中国丝的需求量非常大,1581年,幕府将军丰臣秀吉命令他在长崎的代理人向葡人购买了近十万磅生丝,第二年又在萨摩购买了相同数量的生丝。(15) 在16世纪60年代,耶稣会积极争取与日本的奉教大名的贸易。在那个时代,几乎每年都有从澳门前往日本九州的商船,当地的日本大名很穷,葡船进入他们的港口与之交易,使他们大获其利,所以他们努力吸引商船去他们各自的封地。这些大名还对耶稣会的神父表示欢迎,他们中有许多人会成为虔诚的皈依者。他们也进而相信,葡船会驶入有基督徒和教会的地方。所以,他们也力求使自己的本乡拥有基督徒和教堂,这样就可争取商船的到来,还可以从神父那里得到其他的好处。1580年,范礼安在九州写的报告书中这样说:

尊敬的陛下必须知道除了天主的圣宠和眷爱以外,这里在庇护基督教徒方面给予我们最大帮助的就是葡萄牙大帆船了(Great Ship)。我在这篇报告中指的是整个九州南部地区而不是指京都地区的丰后,因为大船不去那个地方。不同的领主因为所获得的利益不同,情形也是如此。因为只有在九州南部地区才获益最多,每年都有葡萄牙船以及中国的平底帆船去往那里。我已经说过,日本的领主很穷,这些船只去往他们的港口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利润,他们千方百计怂恿和诱使大船去往他们自己的封邑。因为他们相信葡萄牙大帆船会去有教堂和基督徒的地方,那里的神父们希望他们去,因此就会有很多船去那里;即便这些人是异教徒,他们也很希望神父们去他们的封邑里,这样教堂和基督徒就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和保护,葡船也会接踵而至,而他们会从神父那里得到好处了。由于日本人完全是处于他们的领主控制之下的,领主对他们怎么说,他们就怎么信,这就是在刚开始的时候许多人受洗入教,进入信仰之门的原因;也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开始受到日本人的欢迎并在许多不同的地方皈化基督徒。”(16)

到1571年,来自澳门的载有耶稣会货物的商船频繁地往返于澳门与长崎之间。1580年6月,甚至有奉教的日本贵族大村纯忠将整个长崎立契转让给耶稣会,于是整个长崎城市为耶稣会所拥有。(17) 17世纪50年代,与日本贸易取得最大成功的早期商人当算一位在日本慷慨地进行慈善捐赠的外科医生阿尔梅达(Luis de Almeida)。他在日本建立了孤儿院,并为麻风病和梅毒患者建立了医院。1556年,阿尔梅达正式加入耶稣会,并捐赠了大约4000杜卡特(ducats),耶稣会很快将这笔钱用于丝绸贸易。(18) 1578年间,范礼安利用在印度访问的机会,确定了一个新的商业协议的细则,据此,耶稣会日本传教团可以保证获得一些它所需要的收入,除非船只遇到海难。范礼安从澳门议事会那里为耶稣会获准从每年1600担中国丝绸中拨给他们50担的特许权。他估计,耶稣会可以每担90杜卡特、总计4500杜卡特的价格从中国人那里买得这批丝绸,再以每担140杜卡特、总计7000杜卡特的价格卖给日本人,毛利润可得2500杜卡特。当然,运费和其他税收要占去货物总价值的13%,但仍然可以希望每年获得大约1600杜卡特的纯利润。范礼安还通过一个聪明的协议附录,使澳门议事会同意,假如丝绸在日本不能卖掉,耶稣会将不承担由此所招致的应由其他商人承担的任何损失;而且,耶稣会的这50担丝绸将总是被算入任何最先进行交易的部分,这样,他们的收入就相当固定了。从其他文件中也可知道,澳门的耶稣会亦可将没有卖掉的丝绸交给在日本的神父们留待以后再卖,这样就节省下了将货物运回澳门的运费。在商船离开以后,他们还可以以寄售的方式将大量的丝绸放在日本由日本的其他商人代销,以这种方式他们在若干年后又可以纯赚2000杜卡特。(19)

耶稣会所从事的另一项贸易的货品是黄金,早在足利时代日本已经向中国出口这种贵重的金属了。在16世纪的时候,日本不少地方都有金矿以及银矿的发现,如岛根县的石见町以及佐渡岛(Sado Island)等地。黄金和白银立刻引发了中国和欧洲商人的兴趣,早在葡属印度第二任总督阿尔伯奎克(Afonso de Albuquerque,1453-1515)攻占马六甲的时候,葡萄牙人已经听到当地人谈到日本的黄金,30年以后,日本因储藏有黄金和白银更加引发了欧洲人的向往。尽管如此,地方上的一些大名经常隐瞒当地出产黄金的消息,而且这些大名还想用日本出产的银去中国换取更多的黄金,他们不希望引起织田信长或丰臣秀吉的注意,因为这些强大的大名往往会藉此消灭他们以夺取财源。耶稣会对于从事这样的金银贸易也怀有很大的兴趣。(20)

范礼安于1592年在他写的附加报告中指出:耶稣会士在日本的一个主要烦恼便是奉教大名千方百计地说服甚至是恳求他们去充当金银贸易的经纪人。他观察到,开始时有一些职位较低的基督徒大名如大村纯忠、有马晴信等以少量的银换取中国的黄金,神父们总是充当中介人的角色,这样就不会招致人们太大的反对,因为当时日本社会中很多人不喜欢基督徒大名。丰后的基督徒大名大友义镇就经常从事这种交易,不过他的交易额比较大,在他1578年皈信基督教之前,他每年投资达3000杜卡特。(21) 这种金银贸易开始时犹如涓涓细流,但不久即如百川汇聚的江河。因为织田信长以及丰臣秀吉执行的政策大大刺激了人们对黄金的需求。范礼安在1592年的报告中指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这些强大的大名在征收赋税和租金时都使用黄金为单位;而其他大名也在疯狂地聚敛黄金,他们深知自己的封邑命运无常变幻,只有黄金是最便于携带和轻便的资本,而且当时每个大名都深知在丰臣秀吉死后一场可怕的内战将不可避免,那时黄金将是每个大名的必备之物。所以,当时无论是信基督教的或不信基督教的大名都胡搅蛮缠地要求耶稣会的神父们充当广州、澳门以及长崎之间的金银贸易经纪人,至少他们希望用白银换取中国的丝绸,当然作为武士和一方的统治者,他们最想要的是中国的黄金。他们的请求使耶稣会的神父们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范礼安指出:澳门的商人们以怀疑和艳羡的目光看待耶稣会士的贸易活动,事实上范礼安要求耶稣会士每年从事的贸易额不超过6000杜卡特,这只是那些日本大名所要求的贸易额的一半,尽管如此,澳门的商人们仍然很难相信。更严重的是那些日本基督徒大名的态度:当耶稣会士表示他们不愿意再当金银贸易的经纪人时,大村纯忠、有马晴信以及其他人就会变得很狂躁,他们声称自己是冒着封邑、荣誉以及身家性命毁于一旦的危险皈依基督教的,如果不投资进行这类贸易,他们就不可能获得财力来抵抗太阁丰臣秀吉的吞并,一旦他们的封邑落入异教徒手中,就不可能再传播基督教了。在此情形之下耶稣会士很难拒绝这些大名的要求,否则这些人会从对教会的友好和中立的态度转向敌视和仇恨。但所有的耶稣会士也都希望将贸易额限定在一个合理的份额之内。(22)

这种贸易虽然利润很高,但也充满了危险。1573年,有一艘葡船在日本海岸受到飓风袭击,500多人溺水身亡,价值80万杜卡特的货物丢失。1582年,另一艘船在日本海域沉没,这给耶稣会刚开启的中国传教事业带来直接的灾难。当时船上价值20万杜卡特的货物全部丢失,其中耶稣会占有8000杜卡特的份额。这不仅是耶稣会损失了自己的金钱,因为这笔来自贩卖丝绸的钱是澳门整个城市的支柱,一旦城市损失如此惨重,很少有人会继续对耶稣会进行布施,因此耶稣会所蒙受的是双重损失。(23)

16世纪末叶,耶稣会士被驱逐出日本,以及他们被排除出丝绸和日本列岛的金银贸易市场之外以后,迫使得他们更加依赖于澳门,并极力将澳门这个贸易小站转变成为耶稣会在中国副会省以及重建中的日本会省的传教事业上的一个大贸易中转站。在整个17世纪,耶稣会极端重视东方海上贸易带来的利润,因为他们从葡萄牙、西班牙以及教廷那边接受资助都发生了困难,从葡属印度也很少能得到有力的财政上的支持。因此,耶稣会在澳门的海外贸易中获取的利润就变得日渐重要了,因为这是维持他们在远东传教事业的基础。(24) 英国旅行者蒙迪(Peter Mundy,1600-1667)指出:耶稣会士的领袖完全依赖于“海船的贸易、商品的运输以及他们在澳门本城及郊区的房屋不动产,他们急需这些资金,因为他们向其驻有会院的许多别的地方派遣自己的传教弟兄,直到北京。”(25)

耶稣会士有时单独地从事贸易活动,更为经常的是他们与澳门的商人合作进行商业活动。他们的贸易对象除日本以外还包括小巽他群岛,上下安南和暹罗等国家和地区,还包括帝汶岛、索罗岛(solor)和弗洛里斯岛(Island of Flores,今印度尼西亚东部岛屿)上的拉郎土卡半岛(Larantuca Peninsula),葡萄牙人获得了属于檀香的三种香料,一种带芳香味的木材,它的香味融合了丁香和肉桂两种味道。檀香木只是澳门与东南亚以及印度尼亚半岛贸易货物的一个品种,其他的物品还包括象牙、大米、胡椒、盐、锡、铅、汞、硫磺、珍珠、珊瑚、琥珀、燕窝和鱼翅。除此以外,澳门耶稣会学院的货仓以及那些商人的货仓还为耶稣会的神父们提供贮藏的设施,他们的存货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如大量的丝绸、棉布、各类镜子和铜钟、花边毛巾、精致的手帕和围巾、肥皂、银制的大浅盘、酒杯和烛台,等等。(26)

尽管贸易和投资的收入部分地支付了维持耶稣会在远东传教事业的费用,但耶稣会仍然不时地派他们的庶务员前往罗马参加在那里举行的会议,为传教事业筹款,并征召新的传教士来远东服务,而征召和劝募本身是需要金钱支持的。比如,在1636年,曾德昭神父(Fr.Alvaro Semedo)就执行过这类使命,在澳门的耶稣会庶务员向他提供了价值1796100里尔斯(rs)的珍珠、钻石,少量的麝香以及285000里尔斯的现金。曾德昭将这笔钱交给里斯本的庶务员,以平衡他可能支付出去的钱财的花费。

与日本会省相比,耶稣会中国副省在欧洲本地缺乏可以获得收益和利润的地产,因此,中国副省的领导者必须寻求精明和灵巧的办法来支付其在欧洲的费用。例如,在1642年日本和中国的视察员寄了一箱物品回到欧洲,其中包括202件染色的塔夫绸以及39件锦缎,这批物品经由里斯本前往荷兰以支付耶稣会中国副省的费用。20年以后,法博洛神父(Fr.Fabro)被任命为中国副省会驻罗马的庶务员,澳门的耶稣会账房给了他各种各样的布料以及价值459520里尔斯的银子带到里斯本以充作他在那里的开支。(27) 但是,当另一位西西里籍耶稣会士殷铎泽(Prospero Intorcetta)被选为下一任驻罗马的庶务员时,视察员罗伯(Luis Lobo)遇到了困难,因为中国发生了反教事件,殷铎泽被拘押在广州的一间房子里。情急之下,视察员只得耍了一个计谋,他从澳门调了一个神父顶替殷神父做牢,并让殷铎泽神父去罗马报告中国教会的情况。(28) 殷铎泽带的货物清单上列有一个装满货物的货箱,里面有银币、檀香木、布匹、铅、胡椒、香料、犀牛角以及鲜红色的染料。

大海对于耶稣会远东传教事业的生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正如旅行者达·伽马(Luis da Gama,1609-1671)于1664年写道:“澳门的财富就是依赖于大海,整个城市的生活也依赖于它。没有什么与海风和潮水带来的财源更为可靠了。如果海上贸易失去了,那么其他的一切都完了。这个会省的传教事业除了依靠海洋贸易维持以外别无他法。”(29)

耶稣会在澳门与长崎之间的贸易于1584年4月得到葡属印度总督的批准,5年以后,澳门议事会也加以批准;1581至1583年间,耶稣会的总会长,西葡联合王国的国王以及教宗也加以批准和认可。尽管教宗格里高利十三世(Geogry XIII,1572-1585年在位)在正式的通谕当中禁止神职人员从事贸易,但教宗将耶稣会士的这项事业视为是慈善行为而非商业活动。耶稣会第三任总会长阿奎维瓦(Claudio Aquavive,1543-1615)于1582年2月写信给范礼安说“教宗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他不认为这事(指耶稣会从事贸易)是商业贸易,因为这样做是出于纯粹的需要。”但是,教廷并不是完全没有担心的,因为从澳门经由里斯本已经有一些怨言传到了罗马教廷里面,尽管范礼安已经向他的长上报告说1578年达成的协议完全是出于澳门市民自愿,他们深知舍此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使耶稣会获得财源以维持其传教活动。这种抱怨后来变得非常强烈,以至于1585年教宗下令立即中止这样的活动,教宗和菲律甫二世答应大大增加对传教事业的补助金。(30) 对于耶稣会士的贸易活动,甚至葡萄牙王室的态度也是有保留的。在1611年王室公布谕令正式承认耶稣会士在澳门与长崎之间的贸易之前,葡王禁止这类商业买卖,他要求葡属印度果阿的总督从固定的租金以及海关税收中拔出相应的金钱给耶稣会,尽管这些命令从未真正实施过。即便在1611年以后,王室也常以怀疑的态度审视耶稣会的贸易活动。(31)

事实上,远东传教区从葡萄牙得到的资助不是来得太晚,便是完全没有;而教宗提供的资助也不比平时更多。于是,范礼安只得我行我素,继续让他的会士从事贸易活动,同时一边再向罗马提出请求,最后总会长只得同意远东耶稣会士的贸易继续进行下去;葡王和教宗则假装不见,默许纵容,但旁人看来似乎他们并没有再作正式的授权。耶稣会总会长阿奎维瓦敦促范礼安将贸易限定在原来的范围之内,并尽量不要冒昧唐突,授人以柄;但从后来耶稣会总部以及澳门圣保禄学院之间的通讯来看,阿奎维瓦的指令似乎没有被严格执行,耶稣会日本省会的贸易规模很大,由此招致了大量的批评。

在16世纪的最后十年,中日之间的丝绸贸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大船上面所装的大宗货物中既有粗的生丝,也有许多锦缎和丝织品,更有甚者,澳门方面的组织的丝绸贸易方式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个人如果自愿也可以驾船进行类似的贸易活动,不必由卡比丹·莫尔垄断;由于这些原因,1587年耶稣会与澳门当局所订的协议不再生效,但日本省会却仍然拥有每年销售100皮科货物的权利。1598年,范礼安规避了原来与澳门人达成的协议,私自送了一批黄金去印度进行投资贸易活动。耶稣会的总会长严词训斥他的这种行为,称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不仅是一种罪过而且会铸成大祸,因为葡属印度的总督已经风闻这件事并将耶稣会置于一个非常难堪的境地。阿奎维瓦提醒范礼安说:“耶稣会所从事的澳门与长崎之间的生丝贸易是教宗和葡王在特殊的条件之下授权准允的,这种贸易活动只能限于生丝以及在日本的范围之内,他本人为此已经写了正式的书面的誓言保证。如果罗马教廷以及马德里朝廷得知范礼安的行动超过了指定的范围,会给他们双方都造成最坏的印象。”(32)

不仅澳门的商人们反对耶稣会士的贸易活动,中国传教区的耶稣会士同事们也嫉妒他们在日本的同会同事,其实他们自己也沉湎同样的商业活动,只是规模更小一点而已。方济各会士出于与耶稣会士竞争的目的,对于耶稣会这些行为也大加指责。范礼安解释说只要耶稣会士能够获得每年12,000杜卡特的最低收入,他们就可以消减生丝贸易活动,并致力于获得更加体面的收入。他指出放弃生丝贸易即等于放弃了在日本的传教事业;只要日本的传教事业继续繁荣和扩张,不是葡王和教宗每年增加固定的资助,就是耶稣会士必须维持海上的生丝贸易。同时,他也指出:既然澳门的商人坚决反对耶稣会士的贸易活动,耶稣会士只能将从事贸易所获的收益降低到最小的范围。他也建议教宗和葡王应在日本某地建立起不动产的收入,甚至在日本买下一块地,这样就有利于耶稣会的自给自足,甚少可以解决粮食供应的问题;日本省会也可以使用从不动产得到金钱以备不时之需并扩大现存的神学院,建立医院以及教理学校。(33)

与耶稣会在传教上有竞争的托钵僧会士(方济各会以及多明我会士)则对耶稣会士从事商业贸易多有批评。方济各会会士坡伯勒(Fray Juan Pobre,1514-1616)声称丝绸贸易会给耶稣会士带来200,000杜卡特的年收入(范礼安反驳说本会的收入不到他所说的二十分之一);另一些方济各会士则将长崎的耶稣会学院比作熙熙攘攘的塞维利亚商埠,这种说法显然夸大其词。比较实在的且会引发人们联想的则是多明我会士埃杜阿特(Fray Diego Aduarte 1570-1630)评论,他这样写道:“他们(耶稣会士)在中国澳门有一座神学院,在它的大门旁边不有一间仓库与学院直接相连,那些神父都是相当精明的生意人,他们可以方便地在两个地方来来去去。”(34) 他进一步指出:“耶稣会过着体面的生活,人们知道有一个神父出入都乘轿子,有六个马夫相伴;他们说自己吃得是罗卜干,为此他们耗尽了身体里所有的营养,但却绝口不提下一道美味的烤鸡。”(35) 50年以后,多明我会闵明我(Domingo Fernandez Navarrete,1610-1689)在批评耶稣会士方面更是不遗余力,尖酸刻薄。当耶稣会士莫拉莱(Diego Morales)自诩澳门的圣保禄学院是“知识的屋子,圣洁的花园以及使徒的学校”时,他则讥讽为这更像是“贸易的商场或屯货的仓库”。(36) 他还指出:耶稣会士的贸易活动引发了澳门本地商人的怨恨和妒忌,他们的发言人法里亚(Bento Perira de Faria)向闵明我出示了1669年7月议事会的一封信上的话:“只要耶稣连队还被圣依纳爵的精神所鼓励,那么它就是一个真正的连队;但现在这种精神已经死亡了,它只是充斥着商品,商业和贸易,它已不再是一个连队。”(37) 早在1666年,葡属印度的总督卡斯特罗(Antonio de Melo de Castro)也说:“在葡萄牙以及卡斯蒂尔的耶稣会还像是耶稣连队的神父,但是印度的耶稣会神父更像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职员,他们除了私利以外不关心任何别的东西,也完全不理会真理以及布道台上他们自己讲的东西。”(38) 在当时,从巴西到菲律宾再到印度、日本和中国,举凡有耶稣会士活动的地方,都有反对他们从事商业贸易的声浪。1683年,事态发展到了顶端,当时的马尼拉当局逮捕并驱逐总主教巴多(Arch,Pardo)出该城,理由是他怂恿和教唆耶稣会去做这类事情。(39)

其实,托钵僧会士在批评耶稣会从事贸易活动的同时自己也在从事贸易。有一位在拉朗土卡半岛上的多明我会士曾经自吹自擂说,在1650年代,仅他一个人就已挣了14康托(Conto),20年以后,又有一名叫卡里(Abbe Carne)的多明我会士遇到了在波斯湾卡哈格岛(island of Kharg)居住的另一位多明我会士,后者告诉他说,他在中国居住了22年,回欧洲时他带了价值60000埃居(ecus)的宝石。更为夸张的例子是特琳达特神父(Fr.Pedro da Trindade),他曾在1726-1751年在莫桑比克的尊坡(Zumbo)任大舰长,他一个人所聚敛的财富达30康托,几乎要接近当时耶稣会整个中国副省每年收入的三倍。(40) 但是,这不等于说耶稣会士在从事贸易的事上无懈可击,1669年,中国大陆的教会处境艰难,同时又遇到了荷兰人在海上的攻击,澳门的议事会感觉财政十分困难和紧张,他们哀叹:“只要耶稣连队(the Company of Jesus)还被圣·依纳爵的热忱所激励,那么,它就还是一个真正的连队。但可惜的是,它现在仅仅充斥着货品,商业和贸易,它已经不再是那同一个连队了。”(41) 有趣的是,几乎在同一时间,印度的大总督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即便在耶稣会内部对待此事也有不同的意见和分歧。就在范礼安动身到亚洲来之前不久结束的特兰托公会议上,教会的高级人士曾强烈要求对那些专心于这些贸易的教会人员给予暂停教会成员资格甚或取消教会成员资格的惩罚。1567年,耶稣会第三任总会长波尔杰亚(Francis Borgia,1510-1572)写信给果阿的省会长说他从内心不喜欢日本的耶稣会士的那种以赚钱支持传教的办法,并热切地希望他们找到更加完全的和有益于灵魂的选择。(42) 然而,在中国和日本的耶稣会会士们既没有像拉丁美洲那样的大地产带来的丰厚收入,又没有像果阿那样的由造船业和各种税费支撑的主要商业基地。他们感到,假如他们要继续他们慈善和传教的活动,除了投资于这样的贸易之外,别无选择。他们继续将他们的金钱投向往返日本长崎的葡萄牙武装帆船,就像他们把资金投向每年来往于阿卡普尔科和马尼拉之间的西班牙大帆船一样。他们总是貌似有理地说,只要不去接触正在被装运的丝绸就不算贸易,或者只要不涉足中国的市场,就不算做生意。(43) 范礼安早在他于16世纪70年代到远东传道的开始阶段,就认为有必要就此向耶稣会总会长迈居里安(Everard Mercurian,1514-1580)核询。他指出,所有贸易从严格意义上讲都完全是由中间人操作的,传教团本身都很穷。在回答范礼安之前迈居里安转而和教宗格列高利十三世取得了联系,只有在教宗同意以后,这位总会长才正式同意范礼安所提出的步骤。当然,从最初决议的作出到这项特许最终到达澳门,三年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尽管有教宗的这项特许,澳门和日本的耶稣会会士们有人仍然对整个商业活动良心上感到不安,有些人甚至要求禁止耶稣会卷入这项商业活动。直到16世纪80年代后期,耶稣会总会长阿奎维瓦才重申了迈居里安的立场,指令耶稣会继续他们的贸易投资。

范礼安以及卡维奥(Padre Miguel Carualho S.J,1579-1624)在他们所写的《申辩》(Apologia)大量地反驳托钵僧侣们对于耶稣会士在长崎贸易的指控。无疑的托钵僧侣对耶稣会士的许多指责是夸大其词的,但耶稣会士为自己所做的许多辩护也远非可信。卡维奥力图说明发生在耶稣会澳门圣保禄学院附近忙忙碌碌的商业活动不是由耶稣会自己在做生意,这些去往日本的大船上的货物是由世俗的商人带到这里,其中的一些商品在价格上发生了争执,所以必须在这个地方仲裁。他解释说:中国和日本的商人都急切地希望通过耶稣会士作为中介和译员来做生意,因为只有耶稣会的神父们充分地掌握这两种语言,从而可以顺利地进行复杂的商业谈判;更有甚者,这两个国家的人相信耶稣会士甚于其他修会人士,因此他们紧紧抓住耶稣会士参与他们在商业上的讨价还价。这种辩护听起来令人信服,但绝不是故事的全部。卡维奥否认耶稣会士作为中介人从这种贸易中获得什么利益,但是他承认大部人都会认为他们从中分得利益。每年来到的大船都会大宗地出售丝绸,而出售的价格是葡萄牙人与京都、大阪以及长崎等地的商业团体的代表们议定的,这种制度被称为潘卡达(Pancada),耶稣会士也参与其中。卡维奥承认有时候他们“会在大船离开之前以高于‘潘卡达’议定的价格出售掉若干皮科的丝绸”,这就是疑点所在!真正的问题所在不是他们是否存在着“黑市”交易,(很明显他们是从事黑市交易的),而是他们是否以很大的规模进行。这是一个很难确定的议题,但从达迦马神父(Padre Luis da Gama,1609-1671)于1664年初所写的报告来看,耶稣会的确从事大规模的秘密的贸易而不是像他们公开声称的那样。(44)

总之,面对人们的广泛批评,耶稣会当局仍然不肯放弃这种贸易,只是采取折中的办法,即减少贸易量。同时,耶稣会当局还使澳门的商人同意下列条件:(1)优先出售教会的货物,之后商人们再以“低价”或货物运抵日本以后的第一次开价售货;(2)多余货物留给教会;(3)固定此前变化无常的收入。(45) 当时果阿教会当局中有人对耶稣会士用中国的黄金和丝绸与葡属印度贸易提出批评,1599年,范礼安从日本教区写信愤怒地反驳说:

“只要天主没有给我们其他的帮助,我就看不出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把从日本的正常途径得到的资金投资于印度。在那些还没有葡日贸易航行的岁月里,日本没有其他任何的资源,如果我们能从一些可靠的朋友那里找到一些商品和丝绸,那么十分容易获利,在印度没有人能知道如此聪明的办法,毫无疑问,我们中没有任何人会对此大惊小怪。看在天主圣宠的份上,我不是生下来就是商人的儿子,我也绝不是商人。但为了日本的缘故我很高兴地做这件事(贸易)。我相信天主认为这样做是对的,为此他给了我们并将会给我们许多报偿。因为如果天主没有鼓励我去做那些在日本做的事情,那么日本现在的情况将处在一个更加险恶的危机之中而无法救治。因此,我的朋友,那些养尊处优什么都不缺的人,对那些因巨大的缺乏而将饿死的人所遭受的困难是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的。如果阁下能够亲自来到这里或是在一个更近的地方来观察这些会省的话,你就会看到这些会省所需的巨大开支以及它们可怜的微薄的收入和资本,这都是因为危险的和不稳定的情势造成的……因此阁下应该在这件事上支持我们,而不是与我们争辩、反对我们。”(46)

1644年,范礼安在他的报告里还谈到耶稣会海上贸易对于维持澳门生存的重要性,他如此写道:

“澳门的贸易都是依靠海上贸易,整个城市都是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海风和潮水不会带来没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没有海上贸易,那么一切都完了。没有海上贸易,本会省的传教事业不可能以其他手段维持下去。”(47)

他还补充说,既然长期的经验告诉市民们这个事实的真相,那么人们也不再会过多地批评耶稣会士的商业活动了。

英国历史学家博克塞承认耶稣会士参与贸易对于维持其自身传教事业的需要,以及澳门城市生计的必要性。同时,他也指出了耶稣会士的确“广泛而持久地卷入了葡萄牙人在亚洲的贸易”。有一位葡萄牙本国的耶稣会士维埃神父(Padre Antonio Vieira)曾谈到这种“天主和财神的联盟”时说:“传教士们拿着福音书,商人则带着传教士。”而博克塞则认为事实上这种联系比维埃拉的表达“更深和更密切”。(48) 有一个例子是1644年,有一支荷兰的舰队袭击了望加锡(Macassar),他们一连破坏了4艘装着许多货物的葡萄牙船只,并俘虏了其中的2艘,西班牙的罗马天主教会当局以及荷兰新教的加尔文派教徒从不同的立场猛烈地抨击了耶稣会,并称为“天主的审判”,因为耶稣会士拥有船上货物的份额实在是太大了。(49) 但与此同时,博克塞也客观地认为,并不能说耶稣会通过这种手段变得富裕了,甚至是为富不仁,因为他们将所获得的利润立刻投入到传教工作中去,并不时地陷入到“坏债”的商业损失中去,在1664年,仅日本会省即负债达22000银元,中国副会省竟然没有任何资本多余,澳门圣保禄学院单独则需花去4000银元。(50) 1759年葡萄牙摄政的蓬巴尔侯爵(Marquis of Pombal,1699-1782)开始全面地取缔和镇压耶稣会士。从那时起,反耶稣会的行动从国内波及到所有海外殖民地,三年以后,王室的代理人查封并没收了澳门圣保禄学院,他们没有发现里面藏有人们所说的所谓的大量财宝,在学院通往圣保禄山上的要塞的通道里也没有找到任何的宝藏,所有在立即通知之下被集中关押并送回国内的耶稣会传教士的除了日课经以外身无长物。(51) 还是信奉新教的但时常为耶稣会士辩护的英国旅行家蒙迪道出了他们必须从事贸易和赚钱活动的苦衷:“神父们用船来运载各种货物进行贸易,声称必须得这样做。他们将同会兄弟送到各个货运站,在那里他们建有自己的房子,也有自己的给养,每年都要向北京的皇帝进贡礼品,有时他们还借钱给别人。”他还补充说:“说真的,他们既不吝惜花费金钱,投入劳动,也不回避身体力行,冒险犯难去实现他们的目标——荣耀天主。”(52)

最后,诚如博克塞所指出的:在整个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早期,正是“天主和财神”的联盟,为耶稣会乃至整个教提供了他们在东方活动的物质基础:

“有时人们竭力而为,但也有的不是这样;有时人们融洽地在一起工作,有时则会发生冲突,在更多的情形之下人们会相互妥协;但是,天主和财神在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中是很少分开的,对于长崎和澳门的商人们来说是如此,对于北京和东京朝廷里的耶稣会士来说也是一样的。”(53)

这段评论充分说明了耶稣会当时面临的复杂的和两难的处境。

注释:

① Joseph Jennes,A History of the Catholic Church in Japan,From its Beginnings to Early Meiji Era(1549-1873),Tokyo:OrienJInstitute for Religious Research,1973,pp.4-5.

② George H.Dunne,Generation of Giants:The Story of Jesuits in China in the Last Decades of Ming Dynasty,Notre Dame,1962,pp.17-18.

③ Donald F.Lach,Asia in th Making of Europe,vol 3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65,p.168.

④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npan(1549-1650),Carcanet Press Limited,1951,pp.114-115.

⑤ C.R.Boxer,The Portuguese Padroado in East Asia and Problem of the Chinese Rites.(1576-1773),Boletim do Instituto Portugues de HongKong,Vol 1(1948)p 1990-226.在1580-1640年葡萄牙和西班牙两国合并时期,远东的澳门和马尼拉同属葡西联合王国保护,但两个殖民地的通商和传教士也并未合并为一。

⑥ 莱唐(Ana Maria Leitao):《耶稣会士与对日贸易》,《文化杂志》(澳门)第17期,第37-41页。同类文章可参考戚印平:《关于东亚耶稣会商业的若干问题》、《耶稣会澳门管区代表及其商业活动相关问题》,载《东亚近世耶稣会史论集》,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5年版,第127-238页;《早期澳日贸易》,澳门基金会编:《澳门史新编》第二册,澳门基金会2009年版,第409-430页。

⑦ C.R.Boxer,Portuguese India in Seventeeth Century,p50.同类的看法亦可见之于Dua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5.p168-171.the Society of Jesus in Portugal:Its Empire,and Beyond(1540-1750),p.306,p.479-501,p.538.

⑧ C.R.Boxer,The Portuguese Seaborne Empire(1415-1825),Middlesex,Penguin 1973,p.77.

⑨ 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 Lisbon,Centro de Estudos Historicos Ultramarinos,1960,pp.9-11.

⑩ 同上。

(11)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p.111-121.

(12) Michael Cooper,Rodrigues the interpreter:an Early Jesuits in Japan and China,New York,Weatherhill,1974,pp.23-71.

(13) 戚印平:《沙勿略与耶稣会在华传教史》,《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1期。

(14) Dauril Alden,Charles R.Boxer,Macau,and Jesuits,Religion and Culture,Past Aproaches,Present Globalisation,Future Challenges,lnstituto Ricci de Macau,2004,pp.11-17.

(15) Jonathan D.Spence,The Memory Palace of Matteo Ricci,Viking Penguin Inc,1984,pp.174-175.

(16)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93,p.101; Neil s.Fujita,Japan's Encounter with Christianity,The Catholic Mission in Pre-modern Japan,Paulist Press,New York,1991,p.9,p.152.

(17) J.S.A.Elisonas,Nagasaki,The Early Years of an Early Modem Japanese City,L.M.Brockey,edited,Portuguese Colonial Cities in the Early Modern Worl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p.63-70.

(18) 杜卡特(ducat)又译达克特,中世纪葡萄牙及西班牙等许多欧洲国家通用的金币或银币。

(19) Jonathan D.Spence,The Memory Palace of Matteo Ricci,p176.耶稣会广泛地参与海上贸易,虽然详细的和连贯的统计很难确切,但某些数字仍然说明了问题。如1600、1611年的耶稣会赚取的利润不超过4000克鲁扎多,1621年时在3000至5000克鲁札多左右波动。见张廷茂:《耶稣会士与海上贸易》,《文化杂志》(澳门)第40-41期,2000年,第110页。

(20) Jame C.Boyajian,Portuguese Trade in Asia under the Habsburgs,1580-1640,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3.p.51,p.233.

(21)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p.111-113.

(22)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p.111-113.

(23) 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pp.37-38.

(24) 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The Society of Jesus in Portugal,Its Empire,and Begond(1540-1750),p.537.

(25) 蒙迪的这段评论写于1637年12月。Sir Richand Carnac ed,The Travels of Peter Mundy in Europe and Asia(1608-1667),pp.292-293.

(26) 1615年,耶稣会进入越南,当时正逢内战,耶稣会士将西洋的炮术带入当地,受到越南统治者的欢迎,1651年,阮氏王朝与澳门的耶稣会建立了稳定的贸易关系,耶稣会士则充当贸易的中介人。见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pp.84-85.有关耶稣会士在老挝、暹罗、马尼拉的活动,亦可见Scott W.Sunquist,ed,A Dictionary of Asia Christianity,Wm B.Eerdmans Publishing Co,2001.pp.779-782; 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p.538.

(27) 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p.539.有关殷铎泽的事迹,见[法]费赖之:《明清间在华耶稣会士列传(1552-1773)》,梅乘骐、梅乘骏译,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1997版,第365-375页。

(28) 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p539.有关殷铎泽的事迹,见[法]费赖之:《明清间在华耶稣会士列传(1552-1773)》,梅乘骐、梅乘骏译,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1997版,第365-375页。

(29) 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p539.有关殷铎泽的事迹,见[法]费赖之:《明清间在华耶稣会士列传(1552-1773)》,梅乘骐、梅乘骏译,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1997版,第365-375页。

(30)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p.117-118.

(31) 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Oxford University Press,p.169.

(32)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p.120-121.

(33)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p.120-121.

(34) 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Fact and Fancy in the History of Macao,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1948,pp.169-172.

(35) 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Fact and Fancy in the History of Macao,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1948,pp.169-172.

(36) 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Fact and Fancy in the History of Macao,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1948,pp.169-172.

(37) 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Fact and Fancy in the History of Macao,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1948,pp.169-172.

(38) 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Fact and Fancy in the History of Macao,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1948,pp.169-172.

(39) 耶稣会总会长凡特里契(Mucio Vitellesch:1615-1645)曾写过一封信给远东视察员,暗示罗马方面得到许多不利于耶稣会士的报告,他命令视察员在一个更加隐蔽的地方找一个安置货物的仓库。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p.243.

(40) 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p.647.

(41) 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Fact and Fancy in the History of Macao,p.170.

(42)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117.耶稣会的第三任总会长波尔杰亚一直反对耶稣会士参与贸易活动。从1565至1572年,在巴西的耶稣会士从事养牛养羊,制作奶酪,出售肉类、牛奶、乳酪和皮革轻而易举获得金钱以资助传教事业。葡萄牙王室也赞成这一举动。1552年,葡王约翰三世从威特岛用船运牛去巴西,耶稣会由此赚了一大笔钱。但总会长波尔杰亚认为这种举行并不符合宪章。1526年,甘蔗种植被引进了巴西,到1549年已经成为殖民地的主要产业。开始时耶稣会从他们的施主那里接受了一些甘蔗作为礼物。王室给巴伊亚(Bahia)、奥琳达(Olinda)以及里约热内卢的耶稣会学院的资助也以蔗糖支付。后来耶稣会士发现可以自己种植甘蔗,并将蔗糖运回葡萄牙出售,所获利润用以支助巴西的传教事业,但波尔杰亚还是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耶稣会宪章因而加以反对。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p.40,p.416.

(43) Jonathan D.Spence,The Memory Palace of Matteo Ricci,p176-177.耶稣会总会长阿奎维瓦对待贸易问题的态度与前任波尔杰亚有所不同。1590年,他得知巴西的耶稣会陷于财政困难,而同时期也在巴西传教的本笃会和加尔默罗会已经种植甘蔗,并从中获利颇丰,巴西的耶稣会士请求允许他们在当地种植甘蔗。1594年,在几经劝说之下,阿奎维瓦终于宣布种植甘蔗既不违反宪章,也不违反会规。Dauril Alden,The Making of an Enterprise,p.416.

(44)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pp.243-244.

(45) C.R.Boxer,Portuguese India in Seventeeth Century,pp.50-51.

(46)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p.363.

(47) C.R.Boxer,The Portuguese Seaborne Empire(1415-1825),p.78,p.327.

(48) C.R.Boxer,Portuguese India in the Mid-Seventeeth Century,pp.48-51.

(49) C.R.Boxer,Portuguese India in the Mid-Seventeeth Century,pp.49-50.有关闵明我的活动及其与耶稣会士之间的关系亦可见J.S.Cummins,Jesuit and Firiar in the Spain Expansion to the East,Variorum reprints,London,1986,pp.30-36,pp.395-403.

(50)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1549-1650),p.121.

(51) 有关蓬巴尔的事迹可见:(1)Cheke,Marcus Dictator of Portugal:A Life of the Marques of Pombal,1662-1782,London,1938; (2)Dauril Alden,Royal Government in Colonial Brazil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Administnation of the Marques of Lavradio,Viceroy,1769-1779,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8; (3)Kenneth Maxwell,Pombal-Paradox of the Enlightenment,Cambridge,1995;有关葡政府取缔澳门耶稣会事迹见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p.173.

(52) C.R.Boxer,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p.121.

(53) 奥登(Dauril Alden)著,顾卫民译:《博克塞,澳门,与耶稣会》,《文化杂志》(澳门)第47期,2003年,第123页。原文Dauril,Alden,Charles R.Boxer,Macau,and Jesuits,Religion and Culture,Past Aproaches,Present Globalisation,Future Challenge,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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