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探讨论文_王涛

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探讨论文_王涛

海盐县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省嘉兴市 314300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业向现代化的发展,各种与现代化相关的工程机械和设施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相应的建设项目中。使用起重机械,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施工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程效率。但也有一些事故是由于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在影响整个建设工程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值得有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思考和探索。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探讨

导言:进入新时期以来,人们对建设工程的要求逐步提高,国家建设工程逐步融入现代内容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工程机械设备被应用到建设项目的过程中。科学合理地使用现代机械设备,一方面可以减轻相关人员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增强工程的效率。但事实上,在大多数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或管理不当,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如果不及时找到相应的措施,从长远来看,势必对工程的顺利发展造成干扰,因此,及时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显得尤为必要。接下来,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进行了探讨。

1 起重机械安全监管现存问题

为了促进城市文明的发展,建筑工程的主要建设对象正逐步向高层建筑转变。与传统的建筑工程相比,这种建筑工程具有体积大、施工重、结构高等特点,人力的简单使用将大大制约工程的效率。因此,大量使用工程机械是不可避免的。一方面,是国家建筑走向现代化、机械化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由于安全管理不规范或粗心大意,往往导致一些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目前众多施工起重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中,以下安全问题最为普遍。一是工程起重机械存在质量问题。如今,随着商业经济的不断发展,起重机械设备的生产单位越来越多,水平也参差不齐。许多相关企业没有完整的工艺设备、技术力量和生产经验为基础,生产的起重机存在着各种问题,如钢结构件的焊接质量等。这种设备技术粗糙,连接不可靠。一旦投入使用,承重结构容易开裂,造成安全事故。同时,由于缺乏准确、及时的设备检测和使用登记管理,租赁公司无法提供完善的现场维护,导致许多老旧不合格的设备仍在各建设项目中使用。其次,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虽然明确了一些相关管理制度,但缺乏有效实施。在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缺乏主动性,往往流于形式,无法真正识别安全隐患。监理人员不够专业,不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同时,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也缺乏具体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项目的一些必要环节,包括进场前的检查和安装调试,都没有真正达到安全第一的标准,这也导致了安全事故频发的源头之一。三是相关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足够的专业水平。大部分建设项目对起重机等大型设施的使用者没有足够的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他们大多是农民工。一方面,这些用户在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械时,没有注意到一些安全规程和说明;另一方面,面对施工项目部由于工期紧张安排不合理,没有相应的安全意识,施工疲劳,甚至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大大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2加强我市的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管理

2.1 认真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施工起重机械首次租赁或安装前,租赁单位和自购自用单位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手续,并提供以下9项信息。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1)建筑起重机产权登记证;(2)安装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4)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5)安装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6)安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7)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8)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特种机械的辅助起重机械数据和证书。

2.2 及时引导检测登记关。施工企业和产权单位按要求通知、归档安装、拆除后,施工企业(产权单位)具备吊装设备的基础、限界、吊钩保险和部件自检合格后,指导施工总承包单位(产权单位)联系有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设备检测,方可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总承包方接到施工机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安装、使用、监理、产权等单位对检测提出的使用条件、条件、人员和项目进行使用前验收,并向市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登记。施工总承包方和产权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三种材料:(1)聊城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证原件;(2)聊城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3)聊城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原件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供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

2.3 大力加强监督检查及重点环节关。做好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除施工企业做好设备自检和检测机构检测外,市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当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检查。在关键环节,如施工机械每增加一个附件,应提供检查验收单,按照《建筑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决定:由使用单位组织租赁等相关单位,安装监理单位进行检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当对档案进行检查。需要顶进的,用户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或安装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安装后投入使用。这些都是容易被忽视的关键部位,因此要求监理人员对起重机使用全过程进行全方位、无缝的监控,确保生产安全。同时,在监管过程中,我市更加注重与建设部659号公告要求的密切联系。对即将达到使用年限的177台起重机械设备,年初将及时在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对网站公布的起重机械,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及时提出建议,防止施工企业擅自不按要求安装。

2.4狠抓安全培训教育关。许多起重机司机在施工现场没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即使每家公司办理起重作业人员证,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也往往有不同的人证。而且,有的塔吊司机和指挥员直接从农村出来,不了解操作规程和法律法规,有的参加安全培训的频率和效果不好,这就可能导致人的故障安全行为,如果起重机械本身存在隐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同时要求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单位工作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我们的建设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得到了特别广泛的应用。为了降低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的可能性,必须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与其在问题发生后进行维修,不如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摇篮中,以免影响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规范起重机械的实际应用水平,在更大程度上保证工程的顺利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陆劼.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探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7(12).

[2]张顺瑜.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现状和对策探讨[J].四川建材,2018(3):252-253.

[3]钱书雄.大型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探讨[J].中华建设,2018,162(11):71-72.

论文作者:王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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