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扩大就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转变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就业问题是当今全球性的大问题,各国政府都十分关注。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长期存在,并日益突出。能否做好就业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我国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把促进就业和控制失业列入了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大力调整就业政策,转变就业观念,扩大就业,控制失业,为深化改革创造条件,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就业形势相当严峻
目前全国有劳动力资源8.3亿人,其中城乡从业人员近6.9亿人。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足3%,失业人员仅为525万人,但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中有约2200万富余人员需要分流,农村有1.3亿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再加上每年大量的新增劳动力需要安置,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九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与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数量存在较大差距。预计5年中城镇有5400万人需要安排就业,而按照以往国民经济增长与就业岗位增加的关系测算,经济发展远远提供不了这么多的就业岗位。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失业人数将大大增加。二是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原来作为城镇就业主渠道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大量富余人员亟待分流安置,用人规模难以进一步扩大。而城乡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还相对较小,短期内也不可能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从产业结构角度看,第一产业有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第二产业中传统行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减弱,要求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挥其吸纳就业的巨大潜力。三是劳动者素质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结构性失业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单一,水平较低,就业竞争能力不强,找不到合适的岗位,亟待加强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四是特殊群体就业难度加大。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残疾人、部分妇女、大龄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在日益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其中一部分人长期难以就业。
另外,在不少劳动者中还存在着一些旧的就业观念,妨碍了就业,这也是造成当前失业人数增多、就业工作难度加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并存,苦、脏、累、险行业长期招不到城镇劳动者,很大程度上是就业观念问题。一些劳动者自谋职业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存在着依靠和等待政府安置的思想;有些劳动者只把到国有单位工作视为就业,不愿到私营、个体等非国有经济领域工作;有些劳动者择业意愿脱离实际,宁可不就业,也不到苦脏累险的行业工作等等。由于受这样一些陈旧就业观念的束缚,很多劳动者特别是素质偏低的劳动者长期无法就业。
调整政策,转变观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业的概念与以往的经济体制条件下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劳动者不论通过什么方式、在什么领域、从事什么工作,只要是依法从事有一定报酬的劳动,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都属于就业。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就业观。实现就业的方式已不再是国家安置、统包统配,而是劳动者通过一定方式的选择和竞争而就业;就业的领域不再仅限于国有、集体经济,私营、个体、外资经济也是劳动者就业的不可缺少的领域;就业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就业形式,如非正规部门就业、非全日制工、小时工、弹性工作等等。与此相适应,传统的就业观念需要转变,传统的就业政策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劳动者而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转变自身的就业观念。一是要自谋职业,不能再有等待政府安置的依赖思想,要树立主要靠自己努力,在劳动力市场上通过竞争实现就业的观念;二是要自主择业,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职业,不要等别人来安排;三是要树立只有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找到好的工作的观念。积极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适应劳动力市场的竞争需要,争取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四是要适应双向选择的市场要求,根据自身条件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树立现实的择业观,选择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行业、职业和岗位,避免要求过高,不切实际;五是就业眼界要放宽,不要仅局限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要积极到外资、私营、个体等经济领域寻找就业机会;六是转变到正规部门从事长期稳定的工作才算就业的观念,根据自身实际,通过从事非全日制工作、临时工、小时工、弹性工作等,更好地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
从政府的角度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政府重要的社会职能。但由于企业是用人主体,劳动者是就业主体,用人与就业首先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事情,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因此政府不能再包办代替或通过行政手段安置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就业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促进劳动者竞争就业。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了实现扩大就业、控制失业的目标,当前就业方针应当在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彻底改变国家安排就业的局面,实行国家政策扶持,社会提供帮助,鼓励和推动劳动者主要依靠自己努力实现就业;二是改变主要依靠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就业的格局,把就业的渠道和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在坚持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无论哪种形式,只要有利于扩大就业,就大力发展,就鼓励支持;三是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为拓宽就业领域服务,促使劳动者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
当然,就业观念的形成,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的。目前,部分劳动者不愿到个体、私营等非国有经济领域就业,这有其经济根源,主要是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相比,在工作的稳定性、福利待遇(主要是住房)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所以,应在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宣传工作,促进他们转变陈旧的就业观念的同时,加快非国有经济领域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及有关制度的建立,免除劳动者到非国有经济领域就业的后顾之忧。
落实措施,改进工作
为了配合和支持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纲要》对“九五”时期的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五年中新增城镇就业4000万人,向非农产业转移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力争控制在4%左右”。要实现这一目标,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第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劳动人口基数大、增长比较快,经济发展不能满足充分就业的需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这是我们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同时在现阶段,就业仍是劳动者的主要谋生手段,是一个关系到劳动者有没有饭碗的问题。如果出现大量的失业人员,他们长期得不到妥善安置,就会严重制约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就业工作,将其真正摆上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
第二,标本兼治,把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与加强就业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经济,扩大劳动力需求。要通过深化改革,尽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不断增加就业岗位。这是从总量上缓解劳动力供求矛盾的关键。同时,要大力加强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就业服务体系,这是减少结构性失业的重要措施。应在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发展劳动服务企业及帮助企业生产自救等各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并使它们有机结合,形成整体,在市场就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把就业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开发就业岗位上。在经济发展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不能满足就业需求的现实情况下,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各种办法,大力调整就业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充分挖掘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对于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要积极促进城乡集体经济和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鼓励和扶持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兴办各类集体、合作企业,促进劳动者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拓宽就业门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等能容纳更多劳动力就业的行业、企业,将其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研究制定促进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以扩大就业的计划和相关政策,建立一批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实体,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更多地吸收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职工;围绕社区、社会服务业,开发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同时,积极推进非全日制工、临时工、小时工、弹性工作等灵活的就业形式,挖掘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需求。
第四,积极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直接有效地促进就业。通过健全和完善就业前培训、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富余人员和失业人员转岗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和流动就业培训制度,形成全方位的培训网络,采取灵活的培训形式,为各类人员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和长期失业者提供各种实用技能培训,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再就业的需要。同时,还要将培训、考核与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的激励机制。
第五,继续抓好“再就业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的实施,搞好城乡就业统筹。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兼并、破产机制和减员增效机制。能否解决好失业职工的再就业和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问题,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实施“再就业工程”,就是要将破产、减员机制与社会保险、重新就业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鼓励、扶持长期失业者就业和分流安置困难企业富余职工的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手段,帮助失业者特别是长期失业者尽快实现再就业,帮助生活困难的企业富余职工转换工作岗位,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城乡统筹就业已成为稳定城乡就业形势、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在引导和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和开发就业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的实施,完善全国统一的流动就业管理制度,实行凭证管理,通过建立常规性管理制度和措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地调控和疏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速度,实现劳动力流动的有序化。
第六,广泛宣传就业形势和劳动政策,转变劳动者的就业观念。通过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对改革的承受力,增强竞争的能力,提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快社会保险等项制度改革,尽快建立城镇非国有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项制度,消除不同所有制单位职工的身份界限和其他一些不合理的待遇差距,促进劳动者合理流动。
促进就业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调整、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内外贸易等有关政策时,充分考虑促进就业的问题。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关心和支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