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保持和维护纯洁性的历史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纯洁性论文,新中国成立论文,初期论文,经验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贯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我们党自成立开始,就一直高度重视保持和维护自身的纯洁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提出要建设“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合乎统一标准的党”,[1]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新中国成立初期也是如此。在这一时期,党根据其地位的变化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着力保持与维护思想纯洁、队伍纯洁和作风纯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我们今天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提供了有益的历史参照。
一
思想和队伍的纯洁是根本的纯洁。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既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又要严格队伍管理,保持和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是这一时期党保持和维护纯洁性的一条根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员干部队伍发展很快。在建国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党员人数就从310万发展到580万,新增党员270万。1949年全党仅有干部80万,1950年增至175万,1951年发展到271万,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增加了100余万。[2](P189-190)正如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所指出的:“我们党现约有二十五万个基层组织——支部和五百八十万党员。这样广大群众性的、全国性的党,就它的领导成分和骨干来说。无疑的是纯洁的、有战斗力的。”“但是,在过去,因为我们的党长期处于被敌人分割的农村和紧张的战斗环境中,对于党员缺乏着充分的系统的关于党纲和党章的教育,即关于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教育,同时,在全国胜利后,一方面,在原有的老党员中,有一小部分思想上堕落性质的变化;另一方面,因为在发展党的工作上,疏于管理,以致又有许多觉悟不高,甚至思想落后的人,也被接受为党员;并有一些坏分子钻进了党内。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党在组织上和思想上的不纯洁的现象。这种现象必须克服,不然,党将很难顺利地领导与团结全国人民,完成新的更伟大的历史任务。”[3](P77)当时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不纯,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有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一时间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工作中缺少坚定性和远见,缺少对于新鲜事物的敏感”,[3](P51)不能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惯用过去的思想方法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忽视理论的经验主义倾向严重;另一方面是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中国革命业已完成,“以后的事情就是如何去发展他们的私人事业,享受革命胜利的果实”,[3](P58)出现了严重的精神懈怠,甚至滋生了严重的“功臣”思想;再一个方面是有少数党员干部对马列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解不透,有的甚至发生了曲解。归根结底,是我们的党员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水平不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立场不坚定。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还没有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牢固地确立。如何改变这种状况,真正克服党员干部的思想不纯,保持和维护党的思想纯洁,开展广泛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是必然的选择,“是我们党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任务”。[4](P82)为此,中央强调“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必须极大地加强起来”,并号召全党一致努力为“逐步铲除党内的理论落后现象和造成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高涨而奋斗”。[3](P55)
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是循序渐进的。1951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的决定(草案)》提出:每个党员的理论学习,按照理解能力的发展程度,可分为如下三级:第一级,学习政治常识,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常识和中国共产党的常识。着重从劳动人民的实际生活出发,来浅显地解释党和政府的基本政策以及共产主义的基本原理,帮助学习者获得基本的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第二级,学习理论常识,即关于社会发展史的常识(包括历史唯物论和政治经济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毛泽东的生平事迹,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生平的常识等,着重是利用历史的叙述来说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帮助学习者从科学的即历史的观点来认识现实,并为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做准备。第三级,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主要是着力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并以此为指导解决各项实际问题。[3](P51-52)在1949年底到1950年这段时间里,理论武装的主要内容是社会发展史和历史唯物主义。从1952年开始,随着毛泽东《实践论》和《矛盾论》相继发表,理论武装的重点转向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这一段时间,随着《毛泽东选集》第一、二、三卷的正式出版,在党员干部中还开展了《毛泽东选集》的学习宣传教育。此后,由于“一五”计划的实施,国家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又加进了有关列宁、斯大林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内容。虽然当时的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并不是太系统、太深入,水平和层次也不高,但确实起到了解放思想、改造思想的作用。不仅使广大党员干部初步掌握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整体上提高了党员干部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为保持和维护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奠定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而且使它们开始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分析和解决实际中的问题。
这一时期党的理论武装还是与加强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早在1949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就发布了《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对已有干部进行鉴定,并逐步“建立干部鉴定制度”。[3](P3)1951年4月,刘少奇在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代表党中央提出,要“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强调“必须把党员的条件提到尽可能的适当的高度”,“必须是成分好,历史清楚,对党忠诚,有实际的阶级觉悟并表现积极,又懂得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事业,愿意遵守党纲党章的人,才能被接收为党员”。而对于那些“不够条件的党员,如果是坏分子,就应该清除出党,如果不是坏分子,也应分别地为他们作出适当的结论。具体指出他们在哪些方面不够条件,并请他们退党。”[4](P70-75)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要求在整党过程中,“首先应对于所有的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严重的自私自利、堕落蜕化而不能改正的分子……他们是混入党内的毒菌,必须坚决地清除之”,“对于拒绝了党的教育,或教育改造确已无效的消极的分子,应经过妥善的方法,使他们退出党的组织,或撤销他们的党籍”。[3](P79-80)强调“严格地管理党的发展工作,是保持与提高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之一,各级党委应切实加以注意。不得再任其自流”。“党的组织部门,应建立管理党员的机构,选择与训练一批可靠的称职的组织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党的发展工作。”[3](P81-83)1952年2月,中央又发出了《关于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的指示》,提出要“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党员八项标准的教育,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3](P116)1953年9月至10月,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会议集中讨论了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管理问题。随后,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正式提出改变原有的“一揽子”管理干部的体制,实行党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新体制,强调“必须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以便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干部,保证国家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3](P193)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到1954年初,大约“有三十二万八千人离开了党的组织,其中有二十三万八千余人是完全丧失党员条件的堕落蜕化分子和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被开除党籍的;有九万人是经过教育自认不够党员条件而自愿退党的和消极落后、经过教育也不可能达到党员标准而被劝告退党的”。这些人“在机关支部一般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左右(包括清理‘中层’‘内层’及‘三反’运动中处理的),多的达百分之八(如西安);在工矿、企业支部一般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三左右;在农村支部平均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左右,多的达百分之十四(如山东)”。“在‘三反’、整党中县委书记、县长以上的党员干部被开除党籍的共六百五十人(未包括部队干部)”。[3|(P209-214)同时,按照更高的要求发展了一批新党员,提拔了一批党的干部,为党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
党的纯洁说到底要靠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纯洁来体现和保持。这一时期,党将马列主义理论武装与党员干部队伍严格管理有机结合,一方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与普及,一方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严把党员干部的入口关,进行党员干部的审查清理,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有序的“吐故纳新”,有力地保证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和队伍纯洁。
二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的纯洁性的具体体现。只有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在作风方面影响党的纯洁性的突出问题,才能保持和维护党员干部作风纯洁。严明的纪律是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如果对违反纪律的现象听之任之,党就会一盘散沙,丧失战斗力,党的纯洁性就难以保持。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相辅相成。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是这一时期党保持和维护纯洁性的一条重要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的社会地位、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的变化,在有些党员干部身上滋长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工作中高高在上,空谈高论,自以为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拒绝批评,害怕批评,压制民主,漠视群众利益,比资格、比历史,闹地位、争名誉、争享受,纪律意识淡薄,个人主义严重等等。对此,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曾经做过这样的描述。刘少奇指出:“在我们党内还有一些党员是有较严重的毛病的。例如:没有一个共产党员所应有的那种积极性和责任心,没有一个共产党员所应有的那种阶级立场和组织观念,不求上进,而是消极疲沓,个人主义,居功自傲,闹名誉,争享受,作风不正派,官僚主义,自以为是,脱离群众等。”[3](P57]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的安子文也说道:“我们党从最初建立时起,就是中国人民中最进步、最有组织、最有纪律的队伍。我们大多数的党员和干部都是奋不顾身、聪明而沉着的,最能联系群众与遵守纪律的。这是主要的一面,必须加以肯定。但是,在党内,违犯党章、党纪的现象以及犯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也是相当普遍地存在着。”[3](P94)这些现象的本质和危害正如毛泽东在党的“八大”开幕词中所指出的:它们“都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是不利于党内和党外的团结的,是阻碍我们事业进步、阻碍我们同志进步的”,必须“大力克服我们队伍中的这些严重的缺点”。[5](P116)为此,党一方面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方面又严肃党的纪律,向党员干部进行“遵守党纪法纪的教育”,同“党内违法乱纪的现象进行斗争”。[3](P115)
还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提醒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并认为“我们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6](P1438-1439)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认为“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必须对于反映群众意见的批评采取热烈欢迎和坚决保护的革命态度,而反对对群众批评置之不理、限制发表和对批评者实行打击、报复与嘲笑的官僚主义态度”,并规定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有关“论自我批评”的文章作为学习资料。[3](P23-25)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指出要“在中央的总领导下,领导全党全军,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要求“在今年夏秋冬三季内完成”。[7](P217)本次整风运动的重点是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骄傲自满情绪。5月16日,毛泽东在《关于必须重视人民来信的批语》中强调:“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8](P265)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纷纷设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工作,以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此后,为配合整风运动的开展,《人民日报》又相继发表了《整顿党的作风改善党的组织状况》、《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坚决肃清恶霸作风》等社论,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纠正命令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到1950年底,全党全军主要机关的整风运动宣告结束。鉴于整风运动所暴露的党的基层组织中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情况,1951年2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又决定:从1951年下半年起,用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进行一次整党运动。1952年中共中央接连发出《关于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的指示》和《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使“三反”运动成为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严格考验和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一次有效整顿。1953年,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强调“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的党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还将是一个大问题”,必须“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3](P144)
总之,通过提醒、宣传、教育等措施以及整风、整党运动的开展,有力地弘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同时,党又采取各种措施以严肃党的纪律。为落实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刘少奇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和下级党委,对于党员违反纪律的事情,常常是不向上级作报告,也不加以研究和总结,因此,就常常使那些违反纪律的党员能够逃避党的应有的制裁。而这是错误的,危险的,不能继续下去的”。“必须提高我们党的纪律性。对于违反纪律的党员,党的组织必须及时地予以过问,并予以应有的制裁”。[8](P169)朱德也在党的全国纪律检查工作干部会议上指出:“由于我们党取得了全国范围的胜利,我们所处的环境是要复杂得多了。在这种复杂环境的影响下,党员违反纪律的现象就增多起来,这应引起我们严重的注意。任何一个党员如果违犯了党章、党纪和党的决议,违犯了国家的法律、法令及政策,损害了革命事业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党的组织就必须及时地予以过问。”“凡应受党的纪律制裁者,均应予以应得的处分”。[3](P92)据不完全统计,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年时间,“各中央局、分局及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受理各种违反纪律的案件八六七一起,处分党员八零二六人,其中涉及党籍处分者三零一四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受理案件二九五件,处分党员二零一人,其中涉及党籍处分者一三六人。上述各地案件中,属于违犯政策、破坏党纪法纪者共二五零七件,占各地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二八点八。其中以在地方工作的中下层干部在执行工作任务中的强迫命令、乱打乱杀等违犯政策行为占比重最大。属于官僚主义、工作失职、思想麻痹、丧失警惕者共一零二五件,占案件总数的百分之十一点八。”[3](P91)
毛泽东曾经说过,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谁破坏了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9](P528)刘少奇也说过:“我们党之所以获得伟大的成就,又在于坚持地实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使我们党成为建立在人民群众中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而且有严格纪律的党。它有严格的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有自觉的铁的纪律”。[10](P398-399)新中国成立初期,正是党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一方面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方面又通过严肃党的纪律,加大力度处理各种不良作风和违纪现象,并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才有力地促进了党的作风纯洁,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
党的纯洁性同一切腐败现象是根本对立的。腐败现象是侵蚀党健康肌体的病毒,是对党的纯洁性最严重的损害。怎样才能有效地预防腐败?必须实施严格的监督并对业已发生的腐败现象予以坚决的惩治。坚持发挥监督作用与坚决惩治腐败相结合,是这一时期党保持和维护纯洁性的又一条重要经验。
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给全党敲起了警钟,指出:“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这点已经得到证明了。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有这样的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6](P1438)刘少奇也指出:“得了天下,要能守住,不容易。很多人担心,我们未得天下时艰苦奋斗,得天下后可能同国民党一样腐化。”这种担心是有理由的,因为“在中国这个落后的农业国家,一个村长,一个县委书记,可以称王称霸。胜利后,一定会有些人腐化、官僚化。”[11](P413)尽管党对执政后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但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还是出现一些严重的问题。1950年2月,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报告中央,说天津一些干部中出现了贪污腐化、欺压群众的恶劣作风。北京市政府报告,进城一年来,已发现88名干部有贪污舞弊行为。济南市一年多因违法乱纪受处分的干部有58人,其中属于贪污腐化原因者占被处分人数的3/4。[12](P86)就全国而言,一年内各中央局、分局以及人民解放军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受理各种违反纪律案件8671起,属于贪污浪费者2864件,占案件总数的33%。[3](P91-92)
虽然当时的中国百废待兴,但上述情况的出现还是引起了毛泽东和党中央的高度警觉与重视。毛泽东指出:“反贪污反浪费一事,是全党一件大事”,“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这样“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13](P524)党中央当时基本的思路是: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惩治;重点抓领导干部,抓大案要案。
缺乏严格的监督,权力就容易被滥用,就容易产生腐败,导致纯洁性的丧失。为此,当时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首先是成立党和国家的纪律检察机关。1949年11月,党中央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同时成立了以朱德为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县委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并设置一定的工作机关,开展经常性的工作。[3](P4-5)后来又规定,县级以下基层党组织设立党委的,要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大的企业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亦应建立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支部和总支统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3](P115)到1952年10月,全国有专职纪检干部2800人,到1954年底,又发展到7200人。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也建立起了检察机关。到了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又作出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和地方各级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并扩大和增强了部分职能,借以加强党的纪律和党的监督。其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1950年4月发布的《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要求“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在报纸刊物上开展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3](P24)8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广播事业局又发出了《关于在广播中如何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的指示》,对充分发挥广播的监督作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规定。8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在整风运动中加强与健全人民监察工作》的社论,强调在“今后要特别注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14]“三反”运动开始后,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随后,中共中央、华北局和京津两市在北京召开干部大会,周恩来在会上号召全国人民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地、彻底地、无保留地开展一个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群众性检讨、检举和坦白运动。[12](P86)1952年8月,政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的指示》,决定普遍推广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组织,设置人民意见箱,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虽然新中国还成立不久,对于权力的监督,体制机制也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完善,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好的情况,但纪律检查机关、国家检察机关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一起,在这一时期确确实实起到了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的作用。
对权力的监督是对腐败的预防,是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障,而对腐败的惩治则是保持和维护党的肌体纯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当时,监督和惩治腐败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机关和权力部门的领导干部。以“三反”运动为例,1952年2月3日,中央指出:“在‘三反’斗争中,应该对所属干部作一次深刻的考察和了解,必须毫不迟疑地开除一批丧失无产阶级立场的贪污蜕化分子出党,撤销一批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和那些居功自傲、不求上进、消极疲沓、毫不称职的分子的领导职务(其中有些也应当开除出党),对于开除这些人出党和撤销这一些人的职务,不应当有可惜的观点,这是毫不可惜的,如果没有开除和撤销他们的决心则是错误的”。[15](P64-65)随后,中央又发出《关于县委书记、县长以上党员干部在“三反”运动中和每年年终作自我检讨的决定》,要求“县委书记、县长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党员干部,在‘三反’运动中,均须在一定的会议上做一次公开的、深刻的自我检讨,并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其中地委书记、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的书面检讨,应呈报中央”。“今后每年年终,各级负责干部,应像这次‘三反’运动中所采用的方法一样,在工作人员中进行公开的自我检讨,接受群众批评,做出年终思想和工作总结,并将地委书记、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的年终总结层报中央,使之成为了解和熟悉干部的一种经常的制度”。[3](P114)另一方面,党中央则抓大案要案的处理。因为是大案要案,所以影响大,震慑力也大。当时的典型是中央处决了特大贪污犯时任石家庄市地委副书记的刘青山和时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张子善。这两个人历史上都有功,就像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所说的,“他们的确曾是党的干部队伍中的佼佼者,曾经在不同的领导岗位上出生入死地苦斗过,曾经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但是,进城后,他们在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下,贪污腐败,蜕化变质,成了人民的罪人”,最终被判了极刑。毛泽东当时曾说:“只有处决了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对刘青山、张子善的严肃处理,不仅昭示了“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决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的决心,[16](P148-152)而且也切实起到了毛泽东所说的那种“挽救”和教育党员干部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保持和维护纯洁性的历史经验远不止以上所述的三个方面,实际上还有其他方面,比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党的纯洁性建设;在开展理论武装时注意马克思主义的通俗化和大众化;在惩治腐败时注意将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等等。同时,实践中的有些做法也有不足,比如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方法来解决思想上的纯洁就不一定合适,在对党员干部的审查和处理时也出现了一些“扩大化”的倾向等。这些都是我们应该记取的教训。2011年7月1日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必须“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7]2012年1月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又强调:“全党都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各项工作。”[18]在这种情境下,回顾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保持和维护纯洁性的历史,总结其经验和教训,无疑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也是我们这些从事党史党建研究的人的一份重要责任。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创造和积累的有关纯洁性建设的经验以及留下的一些教训,无疑是我们今天继续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一笔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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