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唐商的兴起与东亚贸易格局_大唐论文

明州出海唐商的兴起与东亚贸易格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格局论文,明州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8)05-0139-05

从东亚地区贸易的发展过程看,9世纪是民间贸易得到蓬勃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也是东亚贸易格局发生变化的关键时期。9世纪前期,以张保皋为首的新罗商人主导着东亚贸易;9世纪后期,从明州等港口出海的唐朝商人开始主导东亚贸易。本文拟以明州港出海的唐朝商人为中心,考察唐代中日贸易的兴起和发展过程。

一、从明州出海前往日本的唐朝商人

唐初,明州原称县,属越州管辖。唐朝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置明州,因境内有四明山而名。[1]9世纪以后,从明州港出海前往日本贸易的唐朝商人开始兴起,并成为当时中日贸易的一个突出现象(详见文后附表)。

日本文献较早记载了与明州邻近的越州商人进行中日贸易的情况。据《日本纪略》记载,弘仁十年(819)六月“大唐越州人周光翰、言升则等乘新罗人船来”[2];又据圆仁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记载:“新罗人王请来相看,是本国弘仁十年,流着出州国之唐人张觉济等同船之人也。问漂流之由,申云:为交易诸物,离此过海,忽遇恶风,南流三月,流着出州国,其张觉济兄弟二人临将发时同共逃,留出州。”[3]这两条史料表明,当时越州商人还只是搭乘新罗商船,跟随新罗商人参与对日贸易。

到9世纪中期,唐朝商人开始有自己的船只独立经营对日本的贸易。据《入唐五家传》记载:“日本承和九年,即大唐会昌二年(842)岁次壬戌夏五月端午日,脱两个讲师,即出去观音寺,在太宰府博太津头,始上船,到于肥前国松浦郡远值嘉岛那留浦。而船主李处人等,弃唐来旧船,便采岛里楠木,更新织作船舶,三个月日,其功已讫。秋八月二十四日午后,上帆过大阳海入唐。经五年,巡礼求学。承和十四年,即大唐大中二年(861)岁次丁卯夏六月二十二日,乘唐张支信、元净等之船,从明州望海镇头上帆。”[4]这表明,李处人等拥有自己的船舶,还掌握造船技术,已经开始独立经营唐代中日之间的海上贸易。

自从李处人、张友信(有些史料也称为张支信)等人开始独立经营唐代中日贸易后,日本文献中还记载有元净、李邻德(又称为李邻德四郎)、任仲元、徐公佑、詹景全、李达等唐朝商人到日本进行贸易的情况。他们当中,有的人独立经营贸易,也有的人与新罗商人或渤海商人一起参与对日本的贸易。

当时,唐朝商人多是通过明州港把商品运销到日本。主要商品有陶瓷、茶叶和丝绸。日本《高野杂笔集·唐人书简》中收载有当时苏州衙前散将徐公直与其弟徐公佑写给留日唐僧义空的书信,信中就写有他们将白茶碗、越垸子、青瓶子、砂糖、蜜、茶、百合香、越绫等物,赠给留日的义空。[5]而徐公佑在当时频繁往来于明州至大宰府之间从事贸易,所以为官的徐公直可以托其弟徐公佑将赠物带给义空。当时输往日本的唐朝商品,我们还可以通过《入唐五家传》等书而得以考察。据该书记载,日本真如法亲王(头陀亲王)入唐时,抵达大唐明州之扬扇山,“见其涯上,有人数十许,吃酒皆脱被坐倚子。乃看船之来着皆惊起,各衫群立涯边。见张支信问由缘,支信答云,此日本国求法僧徒等。于是彼群居者皆感叹,差使存问,兼献送彼土梨、柿、甘蔗、砂糖、白蜜、茗茶等数般。亲王问支信云:‘此何等人?’支信申云:‘此盐商人也。’亲王叹曰:‘虽是商人,体貌用丽如此也。’即谢答,赠以本国土物数种”[6]。这段记载显示,明州当地官员曾将土梨、柿、甘蔗、沙糖、白蜜、茶等物赠予日本真如法亲王。其中物品,如砂糖、蜜、茶等物,在徐公佑捎给义空的赠物中也曾出现。它或许可以说明:在明州商人运销到日本的货物中,不少就是明州、越州当地的土产,如越垸子、青瓶子、越绫等。此外,还有从南海贸易转运而来的百合香等佛教用品以及汉字书籍。

本来,唐朝前期对日交通的港口主要在扬州和登州。而明州港作为中日贸易港口在唐后期兴起,一是因为明州及其周围盛产丝绸、瓷器等货物,为对日贸易提供了充实的物质基础;二是中日交通航路变化的原因。贞元二十年(804),因“新罗梗海道”,日本遣唐使“由明州、越州朝贡”[7]。即从博多(今日本福冈)通过东海而抵达明州。而唐朝商人在由明州前往日本博多的途中,一般经过值嘉岛(今日本长崎县五岛)。《日本三代实录》中就记载了唐朝商人停留值嘉岛,并在该岛采香以及冶炼的情况。该书“贞观十八年(876)三月九日丁亥”条记载,值嘉岛“地居海中,境邻异俗,大唐、新罗人来者,本朝入唐使等,莫不经历此岛……又去年或人民等申云,唐人等必先到件岛,多采香药以加货物,不令此间人民观其物□。又其海滨多奇石,或锻炼得银,或琢磨似玉。唐人等好取其石,不晓土人”[8]。

二、从“大唐通事”和“唐物使”看唐商在日本的贸易

从明州出海的唐朝商人,在抵达日本博多港后,根据规定由大宰府(九州岛上的最高军政机构)驰驿向京师申报,将唐商安置在鸿胪寺内并供应食宿。如《日本三代实录》记载,贞观八年(866)九月一日,“大唐商人张言等卌一人,驾船一艘,来著大宰府”,其后,十月三日,“敕大宰府,安置鸿胪馆,随例供给”[9]。

《入唐五家传记·头陀亲王入唐略记》中还记载着“大唐通事”的情况:头陀亲王于贞观三年(861)八月九日“到着大宰府鸿胪馆。……于时大唐商人李延存在前居鸿胪北馆。……十月七日仰唐通事张支信,令造船一只。四年(862)五月,造舶已了。时到鸿胪馆七月中旬,率宗睿和尚……柁弦张支信、金文习、任仲元(三人并唐人)、建部福成、大岛智丸(二人并此间人)水手等僧俗合六十人,驾舶离鸿胪馆,赴远值嘉岛”[10]。从这条史料来看,由于唐商至博多贸易,日本大宰府专门设置了“大唐通事”,负责贸易活动中的翻译事务。而从文献记载来看,“张友信”早期来日本时并无“大唐通事”的身份。如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会昌七年六月九日”、《续日本后纪》“承和十四年七月辛未”、《平安遗文》等书中有张友信的记载,但却没有说他有“大唐通事”的身份。检索日本文献,日本于840年才开始设立“大唐通事”一职。《类聚三代格》记载,承和七年(840)九月二十三日大宰府太政官奏,“其大唐通事有职无掌,望请更置主船俾兼通事”[11]。就是说,太政官要求恢复曾在弘仁十四年(823)取消的“主船”(管理船舶修造事务,笔者注。)一职[12],并由作为日本官员的“主船”来兼任“大唐通事”。显然,当时安排担任“主船”的人,应该通习中国语言。而大宰府要求设置“大唐通事”这样一个“有职无掌”的官名,显然是唐商开始脱离新罗商队而独立经营日本贸易的结果。不过,当时唐商独立赴日贸易有限,因而可以由“主船”来兼任“大唐通事”。

862年前后,日本大宰府开始设立专人担任“大唐通事”,显然是唐朝商人前往日本贸易增多的结果。由于张友信是以唐朝商人身份担任大宰府的“大唐通事”,他本人还要返回唐朝做下一轮贸易事务。因此,在他回国期间,日本大宰府还要安排他人担任“大唐通事”,以应急需。据《日本三代实录》贞观六年(864)八月十三日记载:“先是,大宰府言,大唐通事张友信渡海之后,未知归程。唐人往来,亦无定期。请友信未归之间,留唐僧法惠,令住观音寺,以备通事。太政官处分,依请。”[13]当时大宰府让曾在唐朝留学的僧人法惠充当“大唐通事”,显然“大唐通事”已是唐代中日交流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角色了。

张友信从9世纪40年代开始从事唐代中日贸易,至9世纪60年代担任“大唐通事”,其间正是唐商至日本贸易的频繁时期,由此可以推定,以9世纪60年代为界,由于唐商独立前往日本贸易的增多,日本急需专长于中国语言的翻译人员。而日本大宰府直接任命唐朝商人为“大唐通事”,大概有三个原因:一是由于“大唐通事”一直是“有职无掌”,故从本国人中再难找到合适的人选;二是日本停派遣唐使(838)之后,本国人中具有中国语言能力的人也十分有限;三是挑选唐朝商人为“大唐通事”,不仅便于贸易活动中的语言翻译,而且还可以获得唐朝商人的信任,以获取日中官方关系中断后有关唐朝方面的信息和更多的唐朝物品。所以,日本在此时任命本国人香山弘贞担任“主船”,而由唐人张友信担任“大唐通事”[14],改由两人分别担任而不是由一个人来兼任“主船”与“大唐通事”。因此,“大唐通事”专门设置并由唐商担任一事表明,唐朝商人赴日本的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

唐朝商人在日本大宰府的贸易,是由日本中央政府派来的“唐物使”来主持的。关于“唐物使”的记载,初见于唐朝商人陈泰信写给日本人圆珍的书信中。由于这封信写于日本贞观五年(863),日本史学界一般认为是“唐物使”最初设置的年份。[15]当唐朝商人至博多后,大宰府驰报京师,日本中央则从内藏寮(隶属中务省,主管金银宝器、锦绫毡褥、诸蕃贡献和内廷供应等事的机构)的官员中选派一人充当“唐物使”,前来博多主持唐朝商人在日本的贸易事务。[16]那么,日本中央政府为什么要派遣内藏寮的官员前来博多主持贸易而不是由大宰府官员直接主持呢?按照日本的规定,唐朝商人在日本的交易,先由官方优先购买,然后普通商人才可以与唐商进行交易。[17]不过,由于当时日本王室贵族、政府官员以及富商大户对于唐朝货物都有着强烈的需求,往往有不遵守交易规则的现象发生。这使日本中央意识到必须确立中央对“唐物”的优先购买权,所以中央才专门派遣官员到大宰府主持贸易。

总而言之,日本专门设置“大唐通事”和“唐物使”,也从两个侧面说明唐朝商人赴日贸易的兴盛和日本对唐朝商品的广泛需求。

三、东亚贸易格局的变化与唐商主导中日贸易

从东亚贸易的发展过程看,早期经由海洋的跨国贸易往往是与政治交往结合在一起的,日本和新罗入唐使团往往兼有商业活动,而新罗使团前往日本也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活动。而在东亚诸国各中央集权政府的统治之下,普通商人的出国贸易却被禁止。因此,8世纪中叶以前,东亚贸易还是以官方贸易为基本特征。唐朝安史之乱发生后,随着藩镇割据局面的形成而造成一些沿海地区的地方权力在涉外领域的形成。譬如,永泰元年(765)李正己担任淄青平卢节度使后,在山东地区逐渐形成割据势力,其子李纳、其孙李师古和李师道相继承袭节度使之职,他们还兼任唐朝的“押新罗、渤海两蕃使”,得到处置唐朝与渤海国和新罗国交往的部分权力。当时,他们就利用唐朝中央所授予的这种身份,既积极经营与渤海国的名马贸易,又利用海盗力量大肆进行贩卖新罗人口的活动,从而促成了海盗等民间力量在东亚贸易活动中的兴起。[18]

登州莱州沿海地区所出现的贩卖新罗人口现象,随着唐朝于元和十四年(819)彻底平定淄青镇李氏割据势力而中止。唐朝马上任命薛苹为平卢淄青节度使,薛苹随即取缔了登莱沿海地区的新罗奴婢买卖市场。两年后,新罗国使节也利用向唐穆宗贺正旦的机会请求唐穆宗对新罗奴婢放良。于是,唐穆宗敕令:“不得买新罗人为奴婢,已在中国者即放其归国。”[19]然而,一些新罗奴婢在放良后却没有回国,“多寄傍海村乡”[20],从而形成了山东沿海地区的新罗侨民村落。

而在新罗方面,已经在唐朝担任低级军官的新罗人张保皋,看到本国人在唐朝沦为奴婢,也主动回国谒其王曰:“‘遍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愿得镇清海,使贼不得掠人西去。’其王与万人,如其请。自大和后,海上无鬻新罗人者。”[21]张保皋作为大使所统管的清海(今韩国的莞岛),为镇守新罗西南海岸的军事要塞。张保皋不仅统帅新罗水军对国际海盗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而且还根据清海镇在唐、新罗、日本海上航线的必经位置,借助在唐朝沿海地区侨居的新罗人势力,积极经营唐朝与新罗、日本之间的海上贸易。日本人圆仁于开成四年(839)抵达赤山(位于今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镇)法华院时,就有“张宝高(皋)遣大唐卖物使崔兵马司(按:名晕)来寺问慰”[22]。从上引史料中的“大唐卖物使”名称可见,张保皋在唐朝设有专门的货物采购总管。而据《续日本后纪》记载,承和七年(840)十二月“大宰府言,藩外新罗臣张宝高,遣使献方物。即从镇西追却焉,为人臣无境外之交也”[23];另外,承和八年(841)二月,“太政官仰大宰府云,‘新罗人张宝高,去年十二月进马鞍等。宝高是为他臣,辄敢致贡,稽之旧章,不合物宜,宜以礼防闲,早从反却,其随身物者,任听民间令得交关,但莫令人民违失沽价,竞倾家资,亦加优恤,给程粮,并依承前之例’”[24]。上述两条史料说明,张保皋在与日本贸易活动中,还想与大宰府展开政治交往,但被大宰府拒绝。不过,日本大宰府对张保皋一行所带来的货物,却采取“任听民间交关”的政策,允许他们以民间贸易形式进行交易。从张保皋所开展的对唐贸易和对日贸易情况看,9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之初,东亚贸易的主导权掌控在以张保皋为领袖的新罗海商势力手中。

然而,新罗商人在东亚贸易的主导权并未坚持多久。841年,张保皋被刺客暗杀。[25]张保皋死后,新罗商人因为失去领袖而发生分裂。①从842年开始,新罗商人不再独立主导对日本贸易,而是与唐朝商人、渤海商人一起合作经营对日贸易。新罗商人之所以用这种方式参与对日贸易,一方面是因为失去了张保皋这样的强势领袖,另一方面他们在货源方面也缺乏自身的优势。而新罗因百济问题与日本断交,也使新罗商人在日本处于被动地位。869年,新罗商人对日本的合法贸易又因为新罗海盗袭击日本博多港事件而遭受灭顶之灾。据《日本三代实录》记载,贞观十一年(869)六月,“大宰府言,去月廿二日夜,新罗海贼乘舰二艘来博多津,掠夺丰前国年贡绢绵,即时逃,发兵追,遂不获贼”[26]。当时被任命为第18次遣唐使的管原道真在提出停派遣唐使的意见时,除了陈述唐朝内乱和航行海难的原因外,也列举出了新罗海贼侵扰的问题。[27]所谓新罗海贼袭击博多问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新罗商人在对日贸易中的边缘化位置。

正是由于新罗海贼袭击博多事件,加深了日本对新罗人的敌视,日本政府于翌年就决定把侨居在日本的新罗商人迁移到偏僻的地方:“敕大宰府,令新罗人润清、宣坚等卅人及原来居止管内之辈……润清等久事交关,侨寄此地,能候物色,知我无备,令放归于彼,示弱于□,既乖安不忘危之意。又从来居住管内者,亦复有数,此辈皆外似归化,内怀逆谋,若有来侵,必为内应,请准天长元年八月廿日格旨,不论新旧,并迁陆奥之空地,绝其觊觎之奸心,从之。”[28]由此可知,一直侨居在日本进行贸易事务的新罗商人,也由于日本担心他们为新罗海贼提供信息而被迫迁到偏远的地方。至此,新罗商人对日贸易的权力被日本政府终止。

而唐朝商人正是在新罗商人对日贸易迅速衰退的局势下,从最初与新罗商人一起参与对日本的贸易,到独立经营对日本贸易,并在日本社会对于唐货旺盛的市场需求中迅速走向兴盛。据《类聚三代格》记载,延喜初年“唐人商船来着之时,诸院诸宫诸王臣家等,官使未到之前遣使争买。又郭内富豪之辈心爱远物,踊直贸易,回兹货物价值定准不平,是则关司不慥堪过。府吏简略检察之所致也”[29]。上述官牒表明,日本达官贵人及大宰府境内富豪对于唐物的竞买极为激烈,已使日本政府感到无法控制了。

综上所述,9世纪后期从明州出港的唐朝商人之所以能够主导东亚地区的海上贸易,除了明州本身的优良港口条件和浙东地区的丰富货源条件以及明州商人开拓市场的突出能力外,还在于新罗商人在东亚贸易的迅速衰退和日本市场对于唐物的强烈需求。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导师陈尚胜教授的悉心指导,特此致谢!)

注释:

①据《续日本后纪》记载:“新罗人李少贞等卌人,到着筑紫大津,大宰府遣使问来由。头首少贞申云,张宝高死,其副将李昌珍等欲叛乱,武珍州列贺阎丈兴兵讨平,今已无虞,但恐贼徒漏网,忽到贵邦,扰乱黎庶,若有舟船到彼不执文符者,并请切命所在推勘收捉,又去年回易使李忠、扬圆等所赍货物,乃是部下官吏及故张宝高子弟所遗,请速发遣,仍赍阎丈上筑前国牒状参来者。公卿议曰,少贞曾是宝高之臣,今则阎丈之使,彼新罗人,其情不逊,所通消息,彼此不定,定知,商人欲许交通,巧言攸称,今覆解状云,李少贞赍阎丈上筑前国牒状参来者,而其牒状无进上宰府之词,无乃可谓合例,宜彼牒状早速进上,如牒旨无道,附少贞可返却者,或曰,少贞今既托于阎丈,将掠先来李忠、扬圆等,谓去年回易使李忠等所赍货物,乃是故宝高子弟所遗,请速发遗,今如所闻,令李忠等与少贞同行,其以迷兽投于饿虎,须问李忠等,若嫌与少贞共归,随彼所愿,任命迟速……是日,前筑前国守文室朝臣宫田麻吕,取李忠等所赍杂物。其词云,宝高存日,为买唐国货物,以付赠,可报获物,其数不甚少。正今宝高死,不由得物实,因取宝高使所赍物者,纵境外之人,为爱土毛,到来我境,须欣彼情令得其所,而夺回易之便,绝商贾之权,府司不加勘发,肆令并兼,非失贾客之资,深表无王宪之制,仍命府吏,所取杂物,细碎勘录,且给且言,兼又支给粮食,放归本乡。”由此可见,同属张保皋集团的李少贞与李忠等人已发生分裂。见《续日本后纪》卷11,承和九年春正月乙巳,黑板胜美编:《新订增补国史大系》,东京:吉川弘文馆,昭和9年,第128页。

标签:;  ;  ;  

明州唐商的兴起与东亚贸易格局_大唐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