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地位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思想政治教育无疑是属于社会的思想上层。如果把思想政治看作是思想上层的主导方面的话,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也仅仅是这主导方面的一种形式;如果从社会活动的各种表现形式看,社会活动不外是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思想文化活动的总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显然都与这些活动相关,然而又不是作为一种与这些活动并行不悖的独立形式存在着。那么,就思想政治教育地位的考察,应该以什么角度切入、立足于哪些方面的说明呢?在我们看来,这就要从人的思想政治入手,认真对人的思想政治与人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的活动方式的关联加以考察。我们在具体考察这一内容时,实际上已经有个明确的预设前提,这就是:接受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人——他既接受了相应的政治思想又还要继续深化拓展,否则,内容的展开会带来不必要的循环困难。一旦对“地位”问题作了必要的阐述后,我们会回过来专门就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运行方式作出分析。
一、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活动中的总体地位
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人,是使一定的思想政治内容通过适宜的方式手段为人们所接受,真正“内化”为每个人的个体思想意识;并继而通过每个人的具体践行“外化”为一定的行为方式。而这种行为方式正是社会现行的并为社会所需求的行为方式的“克隆”,换言之,这种行为方式在汇入社会现行的各种行为方式后与各种行为方式并行不悖。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所发挥的功效只是维系在这一限度内,而在这之外的就是人的现实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看上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似乎是不产生实际功效的活动,但这种“无形”的活动胜过“有形”的实际操作而最终获得实在结果的活动,因为它占据着对人的社会行为实施调控的“灵魂”的领地并主宰着它。这正是在社会活动领域里的人的主导原则,也就是思想领先原则——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思想掌握一切,思想改变一切。实际表明,一切活动都要由人去从事。从事活动的人必须按一定的社会行为方式和一定的专业操作方式具体展开,而驱动这“两种方式”的却是“两种观念”,即思想观念和业务观念。其实,无论哪一种社会活动都逃脱不了这一原则。区分就在于“自觉贯彻”与“非自觉贯彻”而已。社会实施的专门教育不外是通过对人的素质的提升,使之“超出”原来的狭隘意识视界,变“非自觉”为“自觉”。正如列宁指出的“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1](P29)通过这种“从外面灌输”的“专门教育”,从而确立科学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无产政治的历史使命而自觉开展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实际表明,社会经济活动是这样,社会政治活动和思想文化活动也如此。以下分别从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三方面详细阐述。
经济活动。该活动从形式上看是人对物的关系的展开,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展开;展开过程中的运行机制和行为规则,都是通过人的行为贯彻和落实的。无论是在以往或现代社会,毫不例外地都要想方设法使经济活动过程的运行机制和行为规则得到最好的贯彻和落实,从而产生最高的经济效率。为达此目的,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是不可或缺的,但最为根本的是要变人的行为的消极约束为积极主动。这样一来,就必须着手从两个方面考虑和工作:一方面是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该以经济利益为轴心,做到尽可能协调好社会、群体和个人的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因为利益是最能激励调动人的。假若一个社会、一个群体被调动到都为自己的利益(个人利益内含其中)而全力奋斗,并在这之后真真正正获得了相应的利益,那么这种积极性要比相应法律、规章制度的实施刺激要高得多。其实,此过程与其说是利益直接激发的结果,还不如说是思想意识的鼓动。“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2](PP72)其实,人并不是纯粹的“经济动物”,他是社会的政治的人;哪怕他总是在从事经济活动,但在“思想意识”观念上却远远超出了经济范畴。一般来说,人总是在明白“事理”后才去真心实意干的。对于经济活动,他也总要明了为谁干,怎样干,如何干才能干得最好等等的道理。这样一来就回到了上述制定和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实质内容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紧扣人们的切身利益问题做好思想的鼓动工作。事情往往是这样,经济本身不能最终解决人的问题,惟有超出经济范畴,回到思想意识范畴才能解决问题。人是要求明白“事理”之后才去真心实意干的,这“事理”并不在经济活动本身而是在说理的意识观念中。譬如,“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团结一致为自己的利益的实现而奋斗”、“应该摆正社会、群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应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去对待自己的工作”等等,不展开充分的说理,仅以经济活动的实际体验去把握是相当困难的。这正是思想鼓动工作作用发挥之所在。如果说,思想政治教育是为经济活动提供精神动力的话,那么,它的落脚点就是人的思想鼓动工作。而要人们明白“事理”,真心实意地去干,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所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实施在实质内容上是维护着保障着他们所要追求的基本利益的。
政治活动。该活动由始至终都是人对人的关系的展开。如果说展开过程也存在着相应的运行机制和行为规则的话,那么,它与经济活动相比,似乎更具有规程化和制度化。人在经济活动中为着追逐经济利益(孤立地看)而变成了“经济动物”;而在这里,人在受规程制度的强制约束下,为着追逐政治利益(孤立地看)倒成了“政治动物”。就此,是否可以断定人在经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动自主性转到政治活动就被削弱了下来?事实上恰恰相反。人的能动自主在政治活动中表现得最充分,因为政治毕竟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也是思想政治大有可为之地。具体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思想政治(理论)导向着政治建设。这种建设包括政治制度的设定,政权机构的设置,法律、法规、法纪的系列制定和实施,等等。一个在经济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集团如果不善于在政治上处理问题它就难以长久立足。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3](P407)因此,“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看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此也就不能完成它的生产任务”,[3](P408)而在政治上处理问题就是要开展一系列的政治建设。但是,要开展政治建设,必须首先要解决政治建设的方向、政治建设的路径以及政治建设最终实现的目标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能仅靠经验的逐步摸索,而要靠揭示政治建设本质的思想政治(理论)的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正确的思想政治(理论)就不可能开展正确的政治建设行为。另一方面是思想政治(理论)导向着人们的社会政治行为。如果说在经济活动领域人们的社会眼界还往往被“物”限制着的话,那么走进社会政治活动领域,这种“物”的障碍已经不复存在了。虽说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还往往“返回到物”的层面上去看待和处理人与人的政治关系。进入社会政治活动领域中的人们,要想真正担任好社会的政治角色,实现人的政治社会化的最高层面,必须以现行的社会政治运行的机制和行为规则来规范自己的政治行为;然而,规范的政治行为又是由相应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觉悟所导引的,因而,接受严格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训练就成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在当代我国的现实社会,必须接受两个相互关联的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训练。一是民主观念的培养和训练。民主观念实际上内含民主与法制本质关联的理解和意识,对它的理解和意识的水平和层次集中体现在政治觉悟的高低上。其实,民主与法制本质的关联体现着政治发展的规律性,对这规律性的理解程度如何就直接体现着政治觉悟在意识方面的层次和水平。就这方面的培养和训练实际是从两个层面上具体展开:在总体层面上要理解民主的实质、民主的实现方式和民主发展的必然进程。在总体层面把握民主的各方面时要紧紧扣住它与法制的本质关联才能加深体会;在具体层面上要理解公民的民主意识内含的两个侧面,这就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只有确立公民的民主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的意识,才能自觉养成作为一个公民的主人翁的责任感,才能在社会、群体与个人利益相矛盾时,自觉做出“舍掉小我、保存大我、顾全大局”的正确抉择。这两个方面的培养和训练是最为根本的。但要培养训练显示成效,必须有相应发展的社会民主氛围和被培养训练的公民通过自己的实际活动的长期体验。对于培养训练成效大小的测量,应该以社会民主生活建设的广泛性和深刻性来量度。比如从广泛性来说,它应该超出政治生活限定的范围,扩展到社会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训练的另一内容是民主制度规范的培养和训练。民主制度是通过一整套民主政治的运行机制与行为规则来体现的,凡是参与到其中活动的社会成员都必须适应这一运作体系,并受到一整套规范加以严格约束。因此,对于社会成员有关民主制度规范的培养和严格训练就是十分必要的了。这种培养和训练与前一种相比,显然是更为重要的。如果说民主观念的培养和训练的落脚点还是将社会的民主观念“内化”为公民个人的社会观念,形式上看还是属于个人的事情,那么民主制度规范的培养和训练,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事业,被培养和训练者必须确立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决心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维护、巩固社会的民主制度。因为民主制度是社会行为的总规范,它集中体现着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正如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一样,它集中体现着人民的意志,保障着人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调节着人们之间的关系,规范和约束着人们的行动,制裁和打击着各种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
文化活动。从一般意义上说,文化属于社会的意识形态。把它狭义化,文化则是指社会的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从文化的成果所发挥的社会功能来看,文化都是为着养育人的精神的,都有着教育的性质(专门的教育更是如此)。为人的精神所创造反过来又养育着人的精神;被养育着的精神又创造出新的文化(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可以说这是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可见,文化的活动是围绕着人的养成而展开的,比之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更贴近了人。
从文化教育的显著特点看,它的活动从来就不是纯功利性的。它从人出发又回到人,对养育人的两种基本素质即思想政治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有着重要作用。由于社会文化内容和形态存在的杂陈性,不同文化的内容和形态所造就的氛围对人的素质的养成有着不同的结果。健康向上的文化(尤其是思想性的文化),以养成人们的先进的道德和催人向上的社会理想,对养成人们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确立人们的科学信念,总之,对养成人的社会发展所需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与此相反,那些腐朽的格调低下的文化(尤其是思想性的文化),不仅直接腐蚀着人们的思想政治品质,而且会将人们的思想情绪、价值取向与审美情趣引向颓废、衰落、低下庸俗的状态。对于这方面的鉴别、批判,需要正确的极其敏锐的思想政治理论作指导;将人们引导到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中,也需要思想政治理论作导向。这个过程,实质上是围绕着文化“争夺”人的斗争展开的,斗争一般会超出文化领域,从而进入到思想政治领域深入展开。因此,对这类斗争,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给予十分的重视。历史的经验表明,通过开展各种卓有成效的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各种文化教育设施的建设和发挥应有效能,从而造就良好的文化教育氛围是十分重要的。多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各种共建文明和不同层次的文化建设活动,就是突出的例证。
二、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实施的特殊运行方式
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上层的特殊领域,由于它的教育对象是社会中的人,因此,凡是具有社会思想的人,都成了它的教育对象。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由于是具有社会思想的人,因而它的直接指向是人的思想,通过教育,巩固或改换原先的社会思想,从而养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思想政治心理;并且在这基础上,有条件地不停顿地使心理层面提升到思想政治理论观念层面,而且不仅在思想观念上,同时要付之于社会践行中。这个过程就是通过教育训练逐步提升人的政治社会化过程,同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特有功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效能的过程。显然,在就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做出必要阐述后,逻辑的要求需要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运行方式作一番透视。如果说前一方面分析是这一主题“本体”说明的话,那么后一方面则是这一“本体”说明的延伸和丰富。
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功能要充分发挥出来,最为紧要的是教育的运行方式的有效展开。思想政治教育的运行方式可以概括为有效匹配的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在适宜的社会氛围中恰当地确定教育内容,通过相应的教育方式手段达到巩固、转变人们原有的思想认识过程。要使运行方式产生有效结果,在我们看来,必须相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的有效匹配。在现代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的有效匹配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人们对专门教育中的两者有效匹配问题似乎由于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不以为然,而对思想政治教育则总以为是额外的不需要过多理会。然而,在很多情况下教育的有效性方面的问题就出在这里。在我们看来,首先要对教育主体作一审视。一般认为,教育主体就是专职人员。这种理解似乎过于狭窄。专职的教育者无疑是教育的主体,但它并不能取代其他两种类型的教育主体,而在很多情况下教育是否有效,还要看其他两类教育主体的“品位”状态。这两类中的一类就是社会(教育管理)这一主体。社会是一个大学校,社会的教育管理,对于任何一个试图接受教育的社会成员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它是一个极其生动的教育场所。社会教育的功能集中表现在它以自身的各种各样的活动所造成的“示范效应”。这种“示范效应”突出地表现为“社会事件(人物)”和“社会舆论导向”上。“示范效应”首先敲开的是人们的“社会心理”之门,继而敲开的是人们的“观念世界”大门。实际上,我们有些“教坛教育”一离开“教坛”便被社会现实碰得粉碎,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这一教育主体的“示范效应”多么显著。另一类是社会群体(组织、单位)这一教育主体。如果把社会当作一个大学校的话,那么群体则是一个个小学校,它所产生的教育主体的教育作用也不容忽视。现代组织行为学研究表明,群体的共同的行为取向所造成的“群体(团体)效应”,对群体中的每一成员都有着“示范和警示”作用,这种情况在群体每做出有效的社会活动后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对这种教育主体的教育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
其次,也要对教育客体作一审视。一般把教育客体确定为社会成员个体。这种划定也是过于狭窄的。从与教育主体相照应的关联来看,教育客体除社会成员个体外,应该还有两类需要予以正视:一类是社会的全体公民。社会是由社会全体公民建立和推进发展的,社会是客体,全体公民是主体;但从另一角度看,被建立起来的社会客体又依然作为神圣的主体屹立在社会全体公民面前去改造着和教育着他们。在改造世界的生产活动中,“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4](P494)被全体公民建造起来的社会确实成了公民们量度自己、反思自己、寻找自己与社会发展步伐间的差距的难得的“客观标示”。这就是常说的“民众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展开的自我教育比什么教育来得都深刻”的道理。另一类是社会中能够组成有效活动的群体(组织)。这一类教育客体,从教育的对象角度比较分析,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教育客体。因为他们在社会活动中充当着“基本队伍”的角色,不仅能造成有效的活动后果,而且能锻造出相应的群体心理和观念。如果说社会是民众接受社会教育的大课堂的话,这类群体的教育主要是来自社会对他们的教育。
在分别就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作了说明后,回到“有效匹配”问题上。所谓“有效匹配”是针对“随意拼凑”来说的,它主要指两层意义:意义一是从纵向分析的。指的是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间无论是在教育内容和表达内容形式上,还是教育主客体各自的本来思想素质养成上,都应该形成一种“高低相就、互通有无”,每一方都向对方趋近的“相容”状态。若这种状态确立不起来,“有效匹配”就难以达成。意义二是从横向考察的。它主要是指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间的匹配应该是多层面交织互补的,最终也造成了双方“相容”的状态。实际上,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的匹配并不是一对一的线性交合,而是以“一线为主、副线交织”的配置。因为如上所述,教育主体本身有层面问题,与此相应,教育客体也有层面问题,具体的匹配看去似乎是一对一的,但每一方都“粘连”着其他层面,即其他层面自然地直接和间接地“介入”其中充当“副线”。因此,在具体配置时,需要审度主客体各层面交织后能否造成互补效应,若存在不同的相斥,其有效性就会打折扣。
二是适宜的社会氛围。关于社会氛围问题要用二分法看待。任何社会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着正效应面和负效应面,有光明面,也有阴暗面。如果一个社会都是万物升平的太平盛世,那么社会中的人可能都成了“完人”,所谓教育也就不存在了。我们这里所说的“适宜”是指适合教育对象要求上进、力争与社会发展同步愿望的有利社会条件。可见,“适宜”是相对而言的。如果深究,“适宜”还应该包含另一层意义,这就是要正视现实社会给予的条件和教育客体现实存在的“心理—观念”的具体层面,选择教育客体心理能承担接受的、现实社会又能供给相应的有利条件的“火候”去开展具体的教育活动,切忌作出盲目的激进的超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现状、远远超出受教育者的心理承受力的好大喜功的举措。
三是恰当的教育内容和相应的教育方式的选择。教育内容和相应教育方式的选择要做到恰当,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视教育对象的自身素质和思想状况而定。当然,作为社会层面的宣传另当别论。现在的问题是,同一教育主题,教育者并不去具体考究被教育者的真正实际情况,而只是形式上照本宣科地“播发”出去,至于是否有效、效果如何似乎并不是他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其实,在社会教育活动的具体展开中,即使是同一教育主题,也要视时间、地点和具体教育对象的不同,就其内容和表达内容的形式做出不同的选择。“我们政治工作根本的任务、根本的内容没有变,我们的优良传统也还是那一些。但是,时间不同了,条件不同了,对象不同了,因此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同。”[5](P119)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而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教育引导方式方法,形式上看去仿佛“冲淡”了教育主题,但从实质上看这才是真正将教育的主题落到了实处,达到了有效调整、转变受教育者原来思想观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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