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的唯物论”:实践唯物主义在中国话语中的初始开显——李达《社会学大纲》的独特理论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论论文,唯物主义论文,社会学论文,中国论文,大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5)05-0016-08 “实践唯物主义”是用来标示马克思所创立的新世界观、新哲学观的一个概括性范畴。然而,对这一范畴及其背后深蕴的理论内涵的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身处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几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各自不断深入的理论批判和革命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才逐步实现的。对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来说,相较于西方的马克思主义者,由于所处社会历史条件的巨大差异和语言、文化的相对隔阂以及信息传播手段的落后,要想领会和体悟“实践唯物主义”概念的理论内蕴,其难度之大不是身处“实践唯物主义”在中国学界已经取得一定共识之时代的我们可以随意遐想的。尤为可贵的是,作为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杰出代表的李达,早在其被毛泽东誉为“中国人自己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教科书”[1]——《社会学大纲》中就运用中国话语叙说了“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实践唯物主义在中国话语中的初始开显。它代表着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精准而独到的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做出了独特的理论贡献,也为我们今天检视和反思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深刻的启示。 为什么是李达首次在中国话语中用“实践的唯物论”表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是其他早期马克思主义者,譬如李大钊、陈独秀抑或是瞿秋白、艾思奇?进而言之,为什么李达是在《社会学大纲》而不是在他其他的理论著作譬如《现代社会学》《社会之基础知识》抑或是《经济学大纲》等著作中做出这一表述的?不把这两个问题弄清楚,就无法清晰地勾勒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的艰辛历程,就无法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由外而内、由浅入深的“化”的过程,从而也就无法观念地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路径,无法理解实践唯物主义在中国的初始开显。 要对这两个问题作出合理的解答,就必须对20世纪早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的内在机理做一番探究。 近代以来,中国饱受列强欺凌,中华民族陷入了深重的危机,大批先进知识分子苦苦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之道而未得。转而学习俄国革命的经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场景下发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引入中国,一开始就不是“当做老先生、大少爷、太太、小姐的消遣品”,而是要“发挥马克思实际活动的精神,把马克思学说当做社会革命的原动力”[2],以便“建立一个比较最适于救济现社会弊病的主义”[3]。它被先进的知识分子寄予了改造中国社会、改变中国命运、使中国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的厚望。这种厚望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开始就被当作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这种情况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那些最贴合当时中国实际需要的内容最先得到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关注和最先在中国得到传播。这些内容就是唯物史观。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无不是通过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来考察中国社会情状、思索中国革命问题和寻求救国救民之道的。 李大钊最先初步系统地介绍和阐述了唯物史观,成为中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鼓吹家”。他认为,唯物史观有两个要点:“其一是关于人类文化的经验的说明;其二即社会组织进化论。”[4]关于第一个要点,他指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作为社会的基础构造的社会经济的构造,它决定了精神上的构造为主的表面构造;关于第二个要点,他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联系密切,社会组织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在李大钊看来,研究唯物史观的目的是要用它来考究中国的情状,解决列强欺压与民族独立的问题,因此,要“细细的研考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怎样应用于中国今日的政治经济情形”[5]。为此,他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分析了“五四”以后中国的现实社会、阶级斗争和思想文化的变迁,认为唯有依靠劳工阶层等下层社会群体才能实现中国革命的目标。虽然李大钊没有来得及深入地开掘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辩证法基因,没有充分地展开对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具体道路和前途的探寻,但却为后来者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与李大钊相比较,“做了启蒙运动工作”的陈独秀从另外一个不同的角度切入到唯物史观的研究领域。在李大钊的影响下,陈独秀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法则重新阐释了他在新文化运动伊始所高扬的“民主”与“科学”。他指出,“民主”的主体不再是作为资本主义代表的“新兴财产工商阶级”,而是“被征服的新兴无产劳动阶级”[6]49,实现这一民主模式必须“经过阶级战争”“反抗资本阶级的力量”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科学”不再仅仅是“反对旧艺术”“旧宗教”的以实证自然科学为代表的科学,马克思主义也是科学,而“马克思社会主义所以称为科学的不是空想的,正因为他能以唯物史观的见解,说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和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6]355。他认为,唯物史观是指引中国革命经过“民主主义的争斗”进展到“社会主义的争斗”再推进到无产阶级民主专政的“社会科学”。不过,陈独秀否认唯物史观作为本体论、宇宙论的形而上的哲学性质,使得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带有唯科学主义的倾向。这种学理上的偏执使他难以运用唯物史观深入探讨中国革命中的很多具体问题。例如,他没有敏锐地觉察到土地问题和农民运动对中国革命走向的深刻影响。 在李大钊、陈独秀的带动下,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掀起了学习唯物史观并运用唯物史观开展史学、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研究的高潮。他们较为系统地介绍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及其部分手稿、《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及其他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著作和思想,形成了多领域楔入、多视角展开、多维度阐释唯物史观的壮观景象,使唯物史观真正成为“吾党哲学的根据”。然而,这些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只是在知识地理学的意义上初步解析了唯物史观,并没有把唯物史观理解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时,虽然李大钊、陈独秀特别注重运用唯物史观来探索中国革命的实践问题,但他们对这些实践问题的研究是有缺陷的,特别是没能理解“‘实践批判的’活动”对“对象、现实、感性”的意义,没能深入地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辩证法,因而也就不能运用唯物史观来准确地分析中国社会的具体现实、正确地指导中国革命实践。 真正把唯物史观理解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并建构了唯物史观的中国化的阐释体系的是李达。20世纪20至30年代,李达特别注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和研究,强调要从学理精神上完整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主张党内对于马克思学说多做一番研究功夫”,“以求对于革命理论得一彻底的了解”[7]。在这一理念的支配下,一方面,他积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译介,翻译出版了《社会科学概论》《唯物史观解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现代世界观》等多部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开阔了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视野,提升了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水平;另一方面,他积极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自觉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撰写了《现代社会学》《社会之基础知识》等著作,深化了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和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 《现代社会学》是“中国人自己写的最早的一部联系中国革命实际系统论述唯物史观的专著”[8],它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次把唯物史观理解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这部著作全面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并联系中国的实际分析和论述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前途、领导权及其与世界革命的关系,从而明确地回答了“中国向何处去”的时代问题,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实践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不过,本文并不打算对《现代社会学》这部著作作全面的考察,而是要集中探讨它对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的理解,挖掘其所蕴含的“实践的唯物论”的思想萌芽。 首先,《现代社会学》从人的生存需要、生存欲望的客观性和作为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及两者的紧密联系出发探讨了“社会之本质”,坚持了“历史的唯物论”。李达认为,社会是“各个人为谋满足欲望而加入生产关系之结合”[9]243,而人之所以要加入社会是为了满足其自身的需要、欲望。他指出,“人类为生活计,不能不取得生活资料。欲获得生活资料,斯不能不参加社会的生产。人类之参加社会的生产,纯出于生活之驱策”,其直接目的在于满足其“根本动机”[9]243。这里所谓的“根本动机。即吾国先哲所谓‘男女饮食’,本书所谓‘生存与生殖’之根本欲望是也”[9]245。满足这种“根本动机”的活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全部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第一个历史活动”本身就证明了存在论意义上的人的实践性,因为人只有从事物质生产实践才能维持自身生命的存在和发展,满足人的求得生存的欲望和需要。物质生产实践与人的生存和发展欲望是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的两个互动共融的维度,两者的相互促进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新生产方法与新生活方法及新要求三者之间,必有密切之关系可知。三者互为因果,有甲则有乙,有乙则有丙。故发明生变化,变化必更生新发明。此中关系,逐渐复杂,循序变迁,遂以构成无限发明之连锁。”[9]253-254由此,李达理解了“社会之本质”。从这种理解出发,他坚决主张“历史的唯物论”,强调生产实践活动之于人类社会存在的本体论意义上的第一性。 其次,《现代社会学》十分注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所具有的反作用力,体现了“历史的辩证法”。李达指出,“改变生产关系以发展生产力,实社会进化所必经之程序,亦即现代社会革命之所由来也”[10]82。“社会之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态,皆依据经济关系而成立,复有维持经济关系之作用。”[10]20在这一“历史的辩证法”的思想导引之下,李达专门论述了社会意识、社会思想,考察了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艺术的发展进化,探讨了语言与思想在社会起源中的作用,阐释了文物制度的革新、发达。 再次,《现代社会学》以世界历史眼光、站在帝国主义的全球化时代的高度审思中国民族民主革命和社会发展问题。李达汲取列宁和布哈林关于帝国主义的思想,准确地把捉到帝国主义的基本特质,把帝国主义理论完整准确地介绍到中国,通过说明帝国主义的扩张本性来透析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在帝国主义全球扩张的时代背景下所面临的情势,指出中国的问题同样是世界资本主义发展所带来的。但他认为,中国的问题又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因为中国虽受资本主义的入侵而被拖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但它本身的封建的传统农业社会的习俗依旧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同时民族资产阶级也缓慢发展了,造成了新的社会阶级力量,三者交织造成中国极其复杂的社会状况。李达在《社会之基础知识》和《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中沿着《现代社会学》所开创的道路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目的、道路、前途问题,以及中国革命的领导权问题,认为“中国一面是半殖民地的民族,同时又是半封建的社会。所以为求中国之生存而实行的中国革命,一面要打倒帝国主义,一面要铲除封建遗物,前者是民族革命的性质,后者是民主革命的性质,其必然的归趋,必到达于社会革命,而与世界社会进化的潮流相汇合”。[9]558在他看来,能够领导中国完成这种社会变革、实现民族独立和社会进步的领导力量,只能是从事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而又无法满足自身生存欲望和需要的无产阶级。 上述分析表明,《现代社会学》对唯物史观的阐释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它始终坚持从现实的人的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来剖析人类社会生活,彰显了唯物史观作为“实践的唯物论”的理论特质。第二,它并不仅仅是一般地介绍唯物史观,而是注重运用唯物史观来分析中国社会、“考察目前中国的出路”,并由此赋予唯物史观以鲜明的中国特色。当然,《现代社会学》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启蒙传播时期的一部著作,李达的“实践的唯物论”思想在这部著作中尚处于萌芽状态,这部著作还未能在实践观的基础上阐明作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李达在实践观的基础上阐明作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社会学大纲》中实现的。在《社会学大纲》中,李达正式提出了“实践的唯物论”这样一种有着浓郁的中国特色的概念,并构建了一个以“实践的唯物论”为根本论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阐释体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学大纲》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一个整体、“一块整钢”,认为它“是科学的历史观与科学的自然观的统一,而两者统一的基础,是社会的——生产的实践”[11]56。 李达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其核心范畴而建立起来的一个总体性的哲学体系,它的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实践为纽带。唯物辩证法本身就内蕴着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与自然观,是两者的有机统一,不能把唯物辩证法仅仅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而忽略了它所涵括的历史观领域,反之亦然。他指出,“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包含着两个部分,两个领域,即唯物论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与唯物论的历史观(历史辩证法)”[11]282。“历史唯物论与自然辩证法,同是唯物辩证法之必然的构成部分。”[11]282这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性的理解贯穿着《社会学大纲》,也是李达一以贯之地坚持的基本看法。后来,李达在《辩证法的唯物论问答》中也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辩证法的唯物论”首先就要建立一“整个儿的宇宙观”,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去求解社会与人生的问题。再后来,在《唯物辩证法大纲》中,李达也仍然坚持“自然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同唯物辩证法是不可分割的”[12]。在饱受苏联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二分并立模式侵蚀的情况下和前后经历巨大变化的国内政治、思想环境中,李达始终坚持自己通过独立研究所得出的这一结论,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 然而,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一种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武断看法。这种看法没有对早期马克思主义研究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区分,笼统地认为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完全笼罩在苏联模式之下。如果持这种看法,那么,李达所说的“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就是与辩证唯物主义相对应的,历史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论就被撇开了。这种看法其实是把新中国成立后受苏联教科书影响所形成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二分模式想当然地前溯至20世纪30年代,而没能够深入地研究那一时期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们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所撰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进而领悟其中所蕴含的深刻的理论思索和所体现出来的鲜明的理论个性所造成的。今天,这类武断的看法应该休矣! 第二,《社会学大纲》从思想史的内在逻辑及其外在形态演进的角度考察了“实践的唯物论”产生的过程,揭示了实践概念之于“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意义。 首先,李达从思想史的内在逻辑的角度开掘了马克思的实践范畴的双重内涵:一是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范畴,这种意义上的实践与现实社会中人们筹划、开展维系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的现实的、感性的劳动活动是一体的;二是作为认识论意义上的范畴,这种意义上的实践作为认识活动的出发点、源泉和规准,是整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得以展开的基石。 从本体论的视角切入,李达具体地分析了马克思如何在新的理论基地上开掘出实践概念的新内蕴。在李达看来,这种新内蕴的开掘是建立在马克思对以往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哲学尤其是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和改造的基础之上的。旧唯物论者仅仅从自然本体论的角度来探讨人的感性活动,把它理解为一种形式化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狭隘的感性形式,而不能延展于社会历史领域。这样,历史就始终处于他们的直观的唯物主义的视野之外。相反,唯心主义者黑格尔却非常重视劳动、实践的意义,“但黑格尔是观念论者,只把劳动当作抽象的精神的劳动去理解”[11]57,“把实践解释为意识的劳动或活动”[11]61,实践在他那里成为纯粹的自我意识的臆造活动。因此,不论是旧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都未能真正地理解劳动、实践之于人类社会历史的重要意义,都不了解由人的感性实践活动所建立的人与自然的现实的、历史的紧密联系。马克思则发现了人与自然因人的实践活动而达成的结合,看到了在人类劳动过程中人类与自然之间所发生的具体联系,揭示出了劳动实践才是社会的人类的本质。“马克思基于劳动——实践的意义之正确理解,所以超出旧唯物论的界限,建立了实践的唯物论”[11]57,使得哲学的内容起了本质的变化,赋予了哲学以新的生命、新的内容和新的历史使命。 从认识论的视角切入,李达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者们把实践的概念引入认识论的领域,从而唯物辩证地解决了以往唯物论和观念论在认识论问题上的两难困境,实现了哲学认识论的革新。关于这一点,本文后面再加以论述。 其次,李达从马克思、恩格斯创造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过程入手,对“实践的唯物论”的形成、确立、发展、完善和成熟的历史进行了细致的考查。李达认为,早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开始运用唯物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国家和社会问题,形成了“‘法律关系与国家形态’,以社会的经济构造为基础”这一科学的历史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则具体展开了经济学研究,分析了工资、商品、劳动、资本、地租的实质,阐明了劳动者与资本家和地主等的阶级关系;并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特别是其中的实践概念展开了批判,克服了其观念论的梦呓,阐明了唯物辩证法的劳动一实践概念。《德意志意识形态》则已经基本确立了“唯物辩证法的大纲”,它与一切违背“实践的唯物论”基本原则的哲学思想包括费尔巴哈、鲍威尔、施蒂纳等人的思想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彰显了“实践的唯物论”。其后,马克思恩格斯继续在政治、经济、哲学等领域与无政府主义、流俗唯物论、机械论、拉萨尔派、新康德主义、新休谟主义和黑格尔主义等各种反唯物主义、假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和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哲学进行斗争,这些理论批判活动进一步阐明了“实践的唯物论”。《资本论》和《自然辩证法》则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的辩证法和自然的辩证法,它们网罗了当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积极的成果,实现了“普遍化的最高级的综合”,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进展到更高级的阶段。 第三,《社会学大纲》特别重视和强调实践范畴的认识论意义,指出“实践不单是社会科学的范畴,并且是哲学的认识论的范畴”[11]60。正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把“实践的契机导入于唯物论”,才使得“哲学的内容起了本质的变革”。为什么“实践的契机导入唯物论”就导致了哲学本身的革命呢? 一是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进展到列宁阶段之后,“唯物辩证法,当作哲学的科学看,原是认识论”[11]61,而它的内容则正是历史观与自然观的普遍化的概括。这表明,李达并没有在一般的意义上来理解和界说认识论,而是视之为“人类认识史的综合”。认识论研究的对象——人类的认识活动所指涉的是人类变革和改造世界的全部实践活动,因而实践论也就成为认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这种意义上说,“实践的唯物论”本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不仅仅是对“实践的唯物论”的认识,更为妥切的说法是,这种认识论本身就规定了“实践的唯物论”,它既保证了“实践的唯物论”的本体论的根基、又构成了“实践的唯物论”的基本内容,体现了“实践的唯物论”的整体性和辩证性。 二是因为“实践的唯物论”把现实的感性的人类的实践活动作为讨论认识论的发起点和落脚点,贯穿于认识论的全过程。从而克服了以往哲学在认识论领域的种种弊端。从来的哲学包括旧唯物主义和观念论,都没能够抓住哲学认识论的关键——实践。它们都只是这样那样地抓住了认识论领域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侧面、阶段和特点,而不能掌握认识论的领域。它们也只是这样那样地涉及实践而又不能透彻地理解它,因为它们不能将作为“社会的—历史的范畴”的实践全面地楔入认识论之中。形而上学唯物论的认识论“不知道实践是认识的发展的原动力,所以不能说明认识的发展、认识的相对性与绝对的客观的真理的关系,即不能理解认识发展的辩证法”[11]61。观念论的认识论“把实践理解为抽象的精神的东西,不知道实践原是社会的—历史的范畴”[11]61。“实践的唯物论”则强调人的认识活动从变革自然与社会的实践活动发生,与实践相统一。正是在这样的实践活动过程中,人类理解和认识了自然与社会发展变化的法则,进而运用这样的法则指导进一步的实践活动。李达把这种认识活动的过程称为“认识之圆运动的发展”:“实践→直接的具体→抽象的思维→媒介的具体→实践”[11]266。这一概括,明晰地展现了认识是以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关键的联结点的。而在改变世界的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客观世界的新矛盾、新关联、新属性和新侧面”层出不穷,并通过实践活动而进入到认识的领域,从而导致客观与主观的矛盾的新变化和新发展,进而促成认识的新的运动,形成新的真理性的认识运用其指导实践,推动社会的实践更进一步积极地变革客观世界。 三是因为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认识论、辩证法和论理学三者是同一的,这是“实践的唯物论”的根本的方法论论纲。人类社会的实践(包括认识外部世界的认知实践)对从事现实的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来说是既内生于自己的(实践活动本身)、又外显于自己的(对实践的对象和结果的反思),这种社会的实践与建基于其上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认识论的关系是辩证的,认识就是存在在思维上的能动的反映,唯物论的认识论就其主要对象的辩证性和与其对象的辩证关系而言是辩证法的认识论。反之,“当作认识论看的辩证法,是把认识的历史,当作普遍化的东西,从认识的结果及总计的结果见地去采取的,即是说,历史的东西是从论理的见地去采取的。”[11]102这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辩证法是认识历史的结果,它本身就是对以人类实践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历史为主的外部世界的理解,因而辩证法与认识论是统一的;另一方面,论理学的东西也是认识的历史的普遍化,它并不在唯物辩证法及其认识论之外再去寻求一种关于思维的形式的学问,它只是排除人类实践活动所创造的历史中偶然的、扰乱的因素,从中剥离出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法则。“换句话说,论理学是世界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与结论”[11]103。因此,论理学与辩证法和认识论也是统一的,它们统一于人的社会实践。由此出发,李达创造性地阐释了列宁“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13]的思想,阐扬了实践在认识论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础性地位。 第四,《社会学大纲》从“实践的唯物论”的整体性出发来理解历史唯物论(唯物史观),把历史唯物论纳入整体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中。 李达完全不赞同那种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可以撇开历史唯物主义而独自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以及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简单推广和应用的观点。他认为,“历史唯物论如没有辩证唯物论,它本身就不能成立;辩证唯物论如没有历史唯物论,也不能成为统一的世界观。”[11]283“只有彻底地把辩证唯物论扩张于人类社会或历史的领域,才能使辩证唯物论更趋于深化和发展,人们才能在世界变动的过程中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11]280所谓“彻底的扩张”,不是在知识地图上抢占对方的知识版图,如果这样理解“实践的唯物论”,就会陷入把“实践的唯物论”当作地方性知识的陷阱中去;“彻底的扩张”是一种哲学原则性的表达,强调的是“实践的唯物论”之于社会历史认识的根本性的意义。这就从根本上区别于苏联模式的推广说和扩张说。同时,李达所说的是辩证唯物论扩张于社会历史的领域,而不是辩证唯物论扩张于历史唯物论,其隐含的基本论点是历史唯物论并不是不同于辩证唯物论的另一种唯物论,两者是统一的世界观,具有极密切的关联。辩证唯物论彻底扩张到社会历史是为了把“实践的唯物论”贯彻到底,彻底地根除唯心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里的最后的避难所,彻底地消除旧唯物主义在面对人类社会历史时的不知所措。这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则。 在李达看来,历史唯物论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实践辩证法原则”。李达认为,“历史唯物论是社会的理论与社会的实践之统一”,“‘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导’。这个原则是像一根红线一样,贯串于历史唯物论之中。”[11]304“历史唯物论的任务不是各色各样的解释社会,而是变革社会。”[11]305研究社会的理论是为了正确地认识社会的本质,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而社会的理论本身又是人们在社会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它的对象本来就是社会的实践,所以,社会的理论附着于社会的实践,两者处于一种动态的实践的辩证关系之中。这种动态的实践的辩证关系并不是对等的平衡关系,社会的实践比较社会的理论是占据优位的。这是因为,社会的实践是社会的认识的出发点、社会的理论的真理性的规准以及社会理论的认识客体与认识主体联结的规定者,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而且具有直接的现实性。由此可知,李达所谓的历史唯物论就是以社会的实践为基础的对社会历史的真理性的认识。这种历史唯物论“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14]。 李达以“实践的唯物论”来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凸现了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拱心石地位,揭示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标识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一切哲学的根本区别。他不仅从本体论的角度解读“实践的唯物论”,而且更加强调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解读“实践的唯物论”。这虽然与当下更为注重发掘实践范畴的本体论、生存论意蕴不同,但却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要求,体现了那个时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特色。正是通过对实践范畴的审思,李达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最先深刻地把握了作为有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建构了“实践的唯物论”这一独具理论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阐释体系。 李达所构建的“实践的唯物论”与苏联教科书模式和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教科书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本应当引起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的高度重视,然而,我们惊异地发现,人们并没有站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目标、路径和方法的统一的高度对之进行深入的探讨[15]。有人甚至还认为,“实践的唯物论”在《社会学大纲》中并没有占据什么重要地位,它仅仅只是一个串联的提法而已;该书没有将实践的观点贯彻始终,因而它并没有改变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式的亦步亦趋,亦即没有脱离苏联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模式。在笔者看来,这类看法是站不住脚的,而此类看法产生的原因则在于没有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特别是不了解李达所遵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范式[16]。 只要认真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深入解读《社会学大纲》,就会发现李达对“实践的唯物论”的理解和阐释具有鲜明的理论个性,而其最为显著之点就在于李达特别“强调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把握,每部分都给予应有的重视,而实践的唯物论是整个体系的根本论纲,贯穿到各个部分”[17]。在《社会学大纲》中,李达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历史观与自然观相统一的“实践的唯物论”,实践范畴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基底,它不仅具有本体论的意义,而且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它不仅贯彻于辩证唯物论,而且通达于历史唯物论。在李达看来,马克思所谓的实践,不是与理论相对应的实际活动,也不是精神上的意识活动和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活动,而是人的存在与人的本质,它必然贯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领域。这种对“实践的唯物论”的整体性的理解和表述,从根本上区别于苏联教科书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体系。在苏联教科书体系中,本来是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被粗暴地切割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按照这一模式,“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党的世界观。它所以叫作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18]424而“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18]424,因而历史唯物主义附庸于辩证唯物主义。这种看法否定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完全无视实践概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础地位,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方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割裂开来,实际上是向一般唯物主义、“直观的”唯物主义倒退,完全背离了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意旨。与此不同,李达在《社会学大纲》中建构了一种以实践概念为基础和理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阐释体系,即“实践的唯物论”的体系。 李达之所以能够在《社会学大纲》中建构起一种“实践的唯物论”的体系,是有其多方面的深刻原因的。 首先。李达长期坚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特别是反映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的重要著作。从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中期写作《社会学大纲》时,李达深研了马克思发表在《莱茵报》上的系列文章、《论犹太人问题》《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神圣家族》《哲学的贫困》《资本论》及其部分手稿,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自然辩证法》,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哲学笔记》等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同时,李达也研读了许多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论著,仅就其翻译成中文并在国内出版的国外马克思主义著作就有《唯物史观解说》《社会科学概论》《现代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理论与实践的社会科学根本问题》和《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对这些当时最新的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的研读,大大拓展了李达的理论视野,深化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性的认识。例如,早在20世纪20年代,日本学者河上肇在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中就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实践唯物主义,李达无疑从这一思想中受到了启发。 其次,李达在大量阅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和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论著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李达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借用他自己的话说,也经历了从“介绍”到“实行”的过程。这里所谓的“实行”,既包括在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观点的基础上运用它来指导中国革命实践,也包括通过总结中国革命实践的经验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大纲》对“实践的唯物论”的系统阐释正是马克思哲学在中国的“实行”,它是李达沿着《现代社会学》《社会之基础知识》等著作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道路继续前进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性的深刻理解。 再次,李达深刻地领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旨趣就在于“改变世界”、指导人们变革现实的实践。“实践的唯物论”的提出,正是为了“用科学的宇宙观和历史观,把精神武装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去认识新生的社会现象,去解决实践中所遭遇的新问题,借以指导我们的实践”[11]7。事实上,《社会学大纲》也的确“能够在中国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种种问题上给予科学的解释,给予理论的说明”[19]。这是因为,它不仅准确把握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而且适应了中国社会发展和中国革命实践的需要。 有一种看法认为,《社会学大纲》通篇并没有专门论述中国的现实,没有具体分析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问题,而只是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因而算不上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成果。这种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实际上,且不论《社会学大纲》原拟撰写以中国社会研究为内容的第六部分(因故而未能完成),仅就它在中国话语中来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并建构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实践的唯物论”的体系而言,就足以说明它所遵循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范式,就足以表明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也正因如此,《社会学大纲》一出版便广泛流传、一版再版,毛泽东也曾反复阅读,并做了详细的批注。 李达的《社会学大纲》以“实践的唯物论”来指称、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在中国话语中的初始开显,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即使是在今天看来,李达在《社会学大纲》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理解也是非常深刻的,而该书所体现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研究范式,更是我们深化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在当代条件下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宝贵思想资源。 收稿日期:2015-03-10标签:唯物辩证法论文; 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认识论论文; 现代社会学论文; 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论文; 哲学研究论文; 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社会学论文; 世界历史论文; 世界主义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