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多维反思_从严治党论文

全面从严治党的多维反思_从严治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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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6)04-0104-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管党治党的新鲜经验,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既是对党建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从历史维度、现实维度、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哲学维度等多维度透视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历史维度:国内外执政党的兴衰成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宝贵经验

       国外一些执政党由于疏于管党治党,纷纷丧失政权;中国共产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长期的执政地位。国内外执政党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逻辑。

       1.从国外来讲,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一些执政党由盛到衰的历程给我们党的建设提供深刻教训。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中,苏联共产党无疑最具代表性。苏共作为一个创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74年后走下政坛。从党的建设上看,苏共失败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党政融为一体,党的官僚化严重;二是党内形成高度集权的行政命令体制;三是党的干部实行任命制或变相任命制;四是缺乏党内民主;五是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导致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泛滥[1]。同样,东欧的波兰、匈牙利、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等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由于在指导思想上,放弃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作为唯一的指导思想,信奉民主社会主义;在党的性质上,不再强调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把党定位为全民党、群众党;在组织原则上,放弃民主集中制等,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各国共产党相继丧失执政地位。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日本自民党自1955年开始连续执政38年,于1993年拱手让出政权,宣告“一党优位制”的终结;印度国大党创建于1885年,在1952年首届联邦人民院和邦立法院选举中成为执政党。在1996年第十一届国会大选中,国大党一败涂地,最终沦为在野党。墨西哥革命制度党于1929年开始执政,2000年,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候选人拉瓦斯蒂达败给反对党候选人福克斯,在连续执政长达71年后首次失去执政地位。印尼专业集团从1964年起连续执政30多年,是印尼建国后执政时间最长的政党,于1998年退出执政舞台。从执政党建设方面看,这些老牌政党丧失政权的原因有:长期执政形成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权力受到腐蚀;党内没有正常的民主机制和领袖更替机制,削弱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党内派系斗争导致党的分裂,严重破坏执政党的团结统一;党内意识形态建设偏离方向,失去社会大多数认可的基础。我们看到,上述执政党丧失政权有其共同原因:执政党自身建设缺失,管党不严、治党不力。这给新时期党的建设提供深刻教训。

       2.从国内来讲,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来自身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注重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从严管党治党。马克思在无产阶级政党创建之初就曾强调:“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2]列宁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3]51中国共产党继承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从成立之初,就要求从严治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为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毛泽东重申党的纪律,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并要求全党上下自觉遵守纪律,“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即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4]。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坚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针对当时出现的贪污腐败行为,毛泽东要求在党内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三反运动”,并明确指出:“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5]在实践中从严处理刘青山和张子善贪污案,体现从严治党的决心。改革开放初期,总结党的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邓小平着重强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从严治党。为此,党中央制定《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1979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1986年)、《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1987年)等,党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从严治党”,“经验证明,仅仅靠教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6]。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江泽民和胡锦涛多次提出从严治党的建党方针。在2000年1月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江泽民指出:“党的性质、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党始终坚强有力,治国必会正确有效。”[7]2011年7月1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视并及时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8]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于时代的变迁和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着力加强执政党建设,不断把从严治党推向前进,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正是由于我们党不断总结管党治党的经验,坚持从严治党,才使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50多名党员的小党发展成为今天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从局部执政的党发展成为在全国执政的执政党,并带领中国人民从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逐渐走向一个欣欣向荣、繁荣昌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国。

       综观国内外执政党兴衰成败的历史,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只有从严治党,才能使党不断发展壮大,保持长期的执政地位;反之,则会使党日益衰落,甚至丧失政权。因此,我们必须汲取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探索管党治党的规律,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现实维度: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需要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指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9]792014年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10]144据此逻辑关系,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和人民的期待都需要全面从严治党。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考量。

       1.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世界形势的深刻变革给执政党提出新挑战。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确保党在深刻变革的形势下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二是国内形势的错综复杂给执政党提出新要求。党要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全面从严治党。三是执政环境的巨大变化给执政党提出新问题。新时期从严治党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迫切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是着眼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提出来的,是顺应形势发展之需要。

       2.全面从严治党:事业开拓的需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深化,我们党从理论和实践上系统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代课题。我们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本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础,将社会主义从“两个文明”的目标(即“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拓展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唯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领导核心,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

       3.全面从严治党:顺应人民期待的需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中央纪委在向党的十八大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抓住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9]59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2015年,国家统计局问卷调查显示,91.5%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中国社科院一个问卷调查显示,93.7%的领导干部、92.8%的普通干部、87.9%的企业人员、86.9%的城乡居民对中国反腐败表示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11]。这些数据表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顺应人民的期待,赢得广大人民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三、理论维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马克思主义注重科学理论对实践的积极作用。1843年10月,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2]11列宁也多次强调理论斗争的意义,“没有革命理论,就不会有坚强的社会党,因为革命理论能使一切社会党人团结起来,他们从革命理论中能取得一切信念,他们能运用革命理论来确定斗争方法和活动方式”[13],“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14]。习近平重视理论的指导作用,在管党治党的实践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首次阐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11]。

       1.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列宁认为,执政的工人阶级政党,必须坚持和正确实现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在我国,国家政权的一切政治经济工作都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3]624。改革开放以后,针对党内外出现的否定和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和思潮,邓小平多次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15]。当前,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给党的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与这些新要求相比,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还有不小差距。有鉴于此,习近平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从严治吏,严抓党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这里的“全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在从严治党的内容上,涵盖“五位一体”的党建总布局,从各方面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在从严治党的主体上,包括中央、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有利于提升党组织的整体合力,实现自上到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三是在从严治党的对象上,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和全部普通党员。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任何人违反党纪国法,都要依法惩治,实现从严治党全覆盖。四是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在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重点抓哪些、抓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效果,都要具体明确”[16],体现管党治党高标准、严要求。五是在从严治党的范围上,不仅在国内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还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初步构建了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17]。再次见证从严治党无禁区、零容忍。

       3.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首先,坚持从严要求。习近平指出:“世问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10]140并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其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一方面体现在反腐败的行动中。习近平要求,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中,“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18]10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33名副省级以上官员被查处。十八大至2013年底被宣布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为20名,2014年被宣布查处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为39名,2015年被宣布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为29名;十八大后被宣布查处的军级以上军官有45名”[17]。另一方面体现在制度治党的实践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在从严治党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提供制度保证。

       4.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习近平明确指出:“‘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门、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责任;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敢于执纪问责。”[19]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只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才能管好党、治好党,形成从严问责之风,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实践维度:创新从严治党的多种实践形式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为指导,结合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特点,创新从严治党的多种实践形式。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改进工作作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这是改进全党工作作风的切入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步。中央政治局以八项规定为标准,带头进行对照检查,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上行下效的作用,创新从严治党的实践形式。

       2.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6月开始,我们分两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历经一年多时间,到2014年10月基本结束。如果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从严治党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实现形式,那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则是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双向度的互动形式。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载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进一步改进党的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作用。

       3.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对象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在谋事、创业、做人方面为党员和群众作表率”[20]。“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通过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的集中教育,推动政治生态的改善,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加浓厚。

       4.开展反腐败斗争。党的十八大以后,党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变本加厉;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18]25。2013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深刻指出:“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18]5因此,党中央要求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反腐败斗争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创新的重大举措。反腐败从治标开始,标本兼治,逐步从根源上解决腐败问题,有力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5.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中央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实践创新形式与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相呼应,反映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通过加强学习、强化教育、严惩腐败等管党治党的具体实践,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五、哲学维度:实事求是的唯物论基础,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基础,实践观的认识论基础,群众史观的历史观基础

       习近平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方法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奠定从严治党思想深厚的哲学基础。

       1.实事求是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唯物论基础。实事求是是贯穿习近平从严治党思想的一条主线。习近平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实事求是地分析党内存在的问题。一方面,结合实际分析当前党的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一些干部得过且过,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些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漠然置之,甚至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普遍地存在,奢侈浪费现象严重”[21]。另一方面,一针见血地指出部分党组织纪律松弛的问题:有的党组织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有的领导班子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或者集中不够、各自为政;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不对组织负责;有的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全面从严治党正是依据党内的实际状况提出来的,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

       2.对立统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辩证法基础。习近平从严治党思想蕴含丰富的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一是包含现象与本质的辩证法。习近平指出,我们要“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正确把握掩盖在纷繁表面后面的事物本质,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10]142。“治标,就是要着力针对面上‘四风’问题的各种表现,治本就是要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10]130。二是包含重点与全面、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辩证法,“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10]144;“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10]123;“抓住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关键点,也就抓住了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钥匙”[10]139。三是包含对立与统一的辩证法,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党委监督、纪委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坚持从严开展反腐斗争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相结合等。这些新观点、新论述从不同的方面体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对立统一。

       3.实践观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认识论基础。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立在管党治党具体实践的基础上。习近平强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注重调查研究,深入管党治党实践,提出一系列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观点、新论断,形成较为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其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为了进一步指导党的建设的实践,必须在管党治党过程中总结新经验,提炼新观点,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从具体实践中来,又回到实践中指导实践的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升华,诠释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发展规律。

       4.群众史观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历史观基础。群众史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不拥有任何惊人的丰富性’,它‘没有进行任何战斗’!其实,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12]295。坚定为了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群众史观,是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效的法宝。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从根本上讲,全面从严治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腐败斗争,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全面从严治党彰显中国共产党“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时,人民群众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力量源泉,党正是紧密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才取得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效。因此,群众史观准确反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集中体现人民的主体性原则,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历史观基础。

       综上所述,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从历史维度、现实维度、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哲学维度予以全面审视,有利于我们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逻辑、现实逻辑、理论内涵、实践要求和哲学基础,从而形成对全面从严治党全方位、系统化和前瞻性的认识。唯其如此,才能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根本保证。

       收稿日期: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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