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涉台问题“七项原则”公布之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七项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务院副总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主任钱其琛于6月22日在香港预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代表国务院宣布了中央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理“九七”后香港涉台问题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政策。这一重大政策的宣示,对“九七”后继续保持和发展港台两地的各项民间往来,维护香港同胞和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对于实现“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和民族经济的振兴亦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港台之间已在历史上形成了紧密的民间交往交流关系,尤其两地的经贸关系是维系双方经济繁荣与发展的脐带。现在,台湾商人在港设立的公司有两千家,工商界在港的投资额高达40亿美元。1994年,台湾对香港的出口金额达212亿美元,今年头五个月对港出口比去年同期增长31%,据估计,今年对台出口将超过260亿美元。香港占台湾对外出口贸易总额的24%,已取代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地区。台湾每年赴港旅游的人数以百万计。特别是两岸关系解冻以来,香港在两年之间扮演了重要的中介作用,仅就经贸一项而言,台湾赴大陆投资的两万家厂商中,大多以香港作为第三地。目前,台湾对香港的出口中有七成转口内地。由此可见,“九七”后,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的涉台政策如何,就颇受台湾各界人士的关注。
“七项原则”公布之后,港澳台三地的媒体纷纷发表社评,对此普遍给予积极的评价和正面的肯定,充分显示了“七项原则”是务实的,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深得人心。
香港《文汇报》以《中央订下港台关系原则》为题发表社论说,“七项原则”是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体现,也反映了中央政府推动祖国和平统一事业的指导思想。《大公报》的社论指出,七项基本原则和政策,“符合港人的意愿,受到各界的拥护。”香港《经济日报》的署名文章认为,“七项原则”基本上颇为理性,不但“无意封杀台湾与香港的交往,并确定原则容许港台之间经济、文化交流基本不变和保障台商在港的投资,这对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大有好处。”《快报》的评论认为,从“七项原则”的公布,“可以看得出北京在处理这个问题是十分及时和务实。”
最引人关注的是来自岛内的反响。最近两年来,台湾当局打着“维护港澳繁荣,促进港澳民主”的旗号,加紧在港的活动。4月8日,李登辉在“国统会”上公开声称,“将进一步参与港澳事务”,企图利用港澳问题为和平统一大业制造障碍。台湾当局不仅一再渲染港澳是“敏感问题”,并且把“港澳事务”纳入“陆委会”的工作畴,研拟所谓的《港澳条例草案》,预订在7月中旬召开的“国建会”上讨论港澳问题议题,声称要将讨论结果“落实在政府的施政中”。在此背景下,“七项原则”的宣示,打破台湾当局的梦幻,为“九七”后的港台关系作出明确而合情合理的定位,使“台湾涉港野心难酬”。
“七项原则”公布后,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高孔廉在其声明中称,“七项原则”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不同的主管机关,因此“不宜立即回应”。他表示,“陆委会”将以“非常慎重的态度,来协调相关主管机关,甚至专家学者的意见,深入探讨后,才能决定如何因应。”“经济部”和“经建会”的官员对“七项原则”中关于两岸经贸的政策表示欢迎。“经建会”亚太营运中心主任刘绍梁指出,“初步看来中共的宣布是善意且积极的”。台湾“新闻局”驻港代表江素惠则认为,对台驻港机构的政策“是一件好事”。
岛内的有识之士认为,台湾当局应该面对现实,“在港澳有多少斤两就是多少斤两。不能崖岸自高,漫天要价。”一位学者指出,台湾当局“正在研制的《港澳关系条例》,试图在‘九七’之后将大陆地区与香港特区区别看待的策略,恐将无济于事。因为法律上香港的归属问题已经明确,香港特区已经不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法人个体,我们必须正视并予以有效回应”。这位学者呼吁:“为今之计,我们应该接受香港回归的事实,与北京共同合作,确保九七之后港、澳地区的繁荣,以港、澳合作为试点,为两岸关系的互信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