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良性互动: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新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未成年人论文,德育论文,道德建设论文,路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后,未成年公民道德建设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其道德素质的培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未成年公民道德建设存在着良性互动不足和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教育合力凝聚不够的突出问题,笔者就此作些探讨。
一、未成年人道德品质培养需要德育的良性互动
现代德育理论告诉我们,促使未成年人道德品质成型、定型及改型的各“要件”和“网络”之间是相互牵制、相互渗透的,它们在互相交织中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从横向看,一方面它是家庭、学校、社会德育三大互联网络的“合力”凝聚,另一方面是道德素质养成教育和整体素质教育的交叉渗透;从纵向看,是一种从蒙养教育到基础教育的层递推进;从个体道德素质的积淀看,是外在教育和内在修养的有机结合;从道德人格的境界看,还存在逐渐递升与偶或下降相间的规律。这些方面处于错综复杂的彼此制约、相互影响之中,共同作用着未成年人道德素质生成的整个过程。
就家庭、学校和社会构成的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体系而言,这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立体系统,其中的每一个方面都是整个网络中的子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又非彼此孤立,而是在联系、渗透、影响中共同构成铸造未成年人道德品质的“熔炉”。在这种德育的互联网络中,家庭德育是基础工程,学校德育是主导工程,社会德育则是固型和定型工程。未成年人经过家庭熏陶和学校教育,已经具备了基本的道德认知能力,培养了基本的道德情感,形成了起码的道德意识,也经历了一定的道德实践训练,这就是说,就道德品质的构成要素看,已经初步“成型”。但是从未成年人道德素质发展的过程和规律看,在这种年龄段形成的道德品质还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可变性,随时都有“改型”的可能,既可以朝着好的方面改,也可以朝着坏的方面改。这就必须随时施加良好的社会德育使其向着社会所需要的目标改型或定型“固化”。而且,从未成年人道德素质的成型、定型与改型间的作用机理来看,它还是成型、定型和改型间反反复复、彼此交替变化的动态过程,而非一蹴而就、一成不变的静态过程。正是在它们之间不断地调整、变化的作用中,未成年人才能逐步增长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并在明辨是非、善恶的过程中逐渐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积淀优秀的道德品质。这种过程的复杂性、反复性和综合性决定了单靠德育中的哪一领域、哪一部分都无法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必须把三者“联网”,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德育网络,并在彼此间的良性互动中增强合力,发挥各自优势,以收相辅相成之效。
基于此,我们认为,应该认真反思长期以来未成年人德育中知行脱节、教化与践履相悖的教训,从增强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德育过程良性互动的视角,探讨当前未成年人道德建设中家庭德育、学校德育和社会德育良性互动的作用机理,整合这三大领域力量,以求得最佳的品德培养效果。
二、未成年人德育良性互动的内涵与作用机制
未成年人德育的良性互动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是教育中施教和受教双方的互动;二是在构成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工程的各个部分、各个“要件”之间的互动。没有前者的互动,就不能变“要我知”为“我要知”;没有后者的互动,就无法使影响未成年人道德生成的各个环节、各个要素在相互联系、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中发挥各自的优势,产生最大的合力,发挥最佳的整体效能。就像一个庞大的乐队只有演奏协调,才能奏出和谐优美的乐章。
1.家庭德育中的良性互动
家庭成员间的互动。家庭是人生的起点,是个人社会化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德育,可以为一个人一生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起到奠基、定向的作用,不良的家庭德育只会对孩子不良道德萌芽、滋生和形成准备好腐烂的温床。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导致了家庭德育只片面强调“父为子纲”,只注重父母对子女的单向“管教”,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民主、平等的新时代,家长不能再用老传统、旧思想来要求、教育子女。同时,家长应该将对子女的道德教育与自身道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为子女树立良好道德楷模。此外,父辈要勇于承认和正确对待与子辈的“代沟”问题,在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力求双方在生活方式、伦理观、价值观上求同存异。只有代际间人格平等,只有通过真诚民主的对话和沟通,父辈才能有效地施教于子辈,子辈也才能更心悦诚服地接受父辈教诲。
家庭德育与学校德育的良性互动。学校教育阶段是未成年人道德品质成型的关键环节。因为儿童入学以后,作为专门教育机构的学校,在这一时期对他们发生影响的诸因素中占有主导地位,学校德育具有其他德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做好家庭与学校的良性互动非常重要,正如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1](P244) 为增强双方良性互动的效果,作为家长,在配合学校对入学后的孩子进行的德育中,还应该做到三点:一是应及时与学校互通情报,交换意见,根据学校反馈的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帮助。比如,通过参加家长会议、拜访老师等活动及时了解学校德育工作的内容,以便有针对性地给学校、班主任以配合。二是主动地将孩子在家中的种种表现,向班主任老师或学校反映,既要反映好的品德言行,也要反映不良或不足的方面,特别是对在道德品质方面犯了过错的孩子,更不能怕家丑外扬而“父为子讳”,以免贻误教育的大好时机。三是具体方法上主动与校方保持一致,不能相互抵触。例如,有的学校发给学生一本《劳动记录册》,要家长配合如实记录孩子每天从事家务劳动、公益劳动或自我服务劳动的情况,以培养其热爱劳动、乐于助人的道德品质。但实际生活中,有的家长要么什么也不舍得让孩子做,要么以为只要学习好就行,不负责任地胡乱填写。这些做法,不仅弱化了学校德育的作用,长此以往,还可能使孩子养成弄虚作假、好逸恶劳的不良品德。[2])(P341)
家庭德育与社会德育的良性互动。以社区德育为例,一方面,家庭德育是融于社区德育环境中的,社区文化生活的丰富、邻里文明素质的提高,为家庭德育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家长应时刻注意社区出现的文明风尚,从中吸取有益于子女道德教育的营养成分,促使子女接受“善”的感染;另一方面,家庭成员在社区生活中所表现出的良好素质、道德风貌又进一步改善了社会德育的环境。这样在二者的良性互动中既强化了家庭德育的效果,又促进了社会德育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2.学校德育中的良性互动
学校内部师生间的良性互动。学校是对未成年人开展道德教化的主要场所和重要平台,因为学校可以采用科学的方法,通过受过专门训练的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对受教育者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品德培养。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学习阶段,正是未成年人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正是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需要学校科学规划不同年龄段的道德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实践中既要强调受教育者道德品质的养成,更要强调教育者德性的培养。对未成年人既要进行言教,使他们知晓道德知识,更要强调教师自身的道德示范。又由于未成年人处于身心的巨大变革期,创造性思维比较活跃,他们的道德实践活动反过来会对使教师在师德修养上受益,这又会对学生品德的培养产生积极的作用。另外,学生的道德活动的创新也会对教师的德育教学、实践活动给予启迪,因此,我们应在师生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学习中营造鲜活的道德教育互动场景,让彼此都能亲自感受到讲道德所带来的好处,亲身体会到德性的力量。
学校德育与家庭德育的良性互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学校要及时与家长互通信息,将学生在学校中的品德上的表现,通过家长座谈会、家访、填写《家长联系簿》等形式及时地反馈给家长,要求家长配合对孩子好的品质和行为给以鼓励和鞭策,在发现不良品德苗头时就加以纠正。同时,根据学校品德教育的总体计划,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家长做到心中有数,以支持和配合学校完成各阶段品德教育的任务。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印刷家庭教育的资料、推荐好的家教读物等,向家长传授在家庭中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的方式方法,以切实提高家庭德育的质量。特别是随着独生子女教育的增多,许多家长往往过分溺爱、重智轻德,致使一些孩子自私、孤傲、缺乏集体意识和公德观念。而一些家长的教育也往往因不得法,或者因自身素质较低,无法对孩子施加良好的德教。这就更有必要通过学校举办的家长学校之类的途径,向家长进行家庭德教知识的传授。[2](P342)
学校德育与社会德育的良性互动。随着科技的发展、传媒的渗透及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未成年人的思想受社会的“干扰”越来越大,这种“干扰”既有正面的、积极的,也有负面的、消极的。特别是电视、电影、电脑网络、电子游戏中的一些凶杀、色情等不健康的东西,对他们的思想腐蚀特大。对这种“干扰”,固然需要社会的综合治理,但学校可以主动与所在地的治安、管理部门以及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单位联系,要它们协助学校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共同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德环境。此外,尤其是对那些具有轻微违法犯罪的学生,更需要社会的治安、社区管理等社会各方面给以配合,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帮助,共同做好教育转化,以免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3.社会德育领域的互动
首先是社会德育各要素间的良性互动。“社会即学校,生活即教育”(陶行知语)。与家庭德育、学校德育相比,社会德育的内容更为丰富、全面、具体,它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意识培养,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到交往礼仪、文明言行的传授等几乎无所不包。从教育的主、客体看,社会德育的主体不是单个的教师和少数的家长,而是一切社会组织、文化机构、大众传播工具及其他社会成员;教育的客体不单单是未成年人,还包括成年人。从教育的方式看,社会德育是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影响和渗透,也是其他渠道远不能比拟的。[3] 构成社会德育的这些要素在目标指向上都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决定了诸要素必须保持高度的协调,在互动中步调一致,相互配合。仅就大众传媒而言,如果它宣传的内容与家庭德育和学校教育哪怕稍有冲突,就会冲淡甚至抵消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效果,这方面我们教训深刻。
其次是社会德育与家庭德育、学校德育的良性互动。前者主要表现在社会所提倡的道德观念、价值准则、理想信念等,通过各级组织、新闻传媒等渠道达到家喻户晓,使人人皆知、人人皆行。这样,家庭德育就能够较为自觉地依照社会道德建设的指标,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道德品质,从而保证全社会德育内容、要求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另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文化活动,如评选“五好家庭”、“文明户”、建设文化室、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等等,改善社区的德育环境,培养社区居民的良好道德风尚,以提高社区道德氛围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感染力。
至于社会德育与学校德育的良性互动,我们认为学校德育的内容应是社会真实推行的东西,要与社会的政策导向步调一致,不应与社会的德育内容、要求相脱节。因此,社会有关部门要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通过行之有效的道德互动形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品德培养工作。比如,为了培养未成年人讲秩序、讲文明、爱护公物等道德意识,有关单位可以到学校进行遵守交通规则、爱护花草树木等针对性的教育。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师生们感兴趣,收到的效果也较好。这二者的互动,除了社会德育的“走进”之外,学校德育还可采取“走出”的办法。比如,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这既传播了精神文明,也培养、提高了他们的道德品质,使他们在实际生活中学习道德,在亲身践履中体验道德、感悟德性。
三、实施未成年人道德教育良性互动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当前素质教育的整体要求,为增强德育良性互动的效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德育网络的合力,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第一,将三大生活领域的道德互动与“三位一体”德育网络的整体“联动”有机结合起来。如上所述,家庭、学校、社会构成的庞大教育网络,其作用实际上是以联动的方式实现的。笔者认为,当前的未成年人德育要以学校为龙头,以家庭为基础,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村委会为平台,切实建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整合各种德育资源,凝成工作合力。
为有效地做好三方的联动,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坚持德育目标、内容上的一致性和连贯性。这是“三位一体”德育网络能否“联网”、能否形成合力的关键。在这方面,要注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要求、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对未成年人道德建设要求、与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相一致,将其贯穿于三大德育体系的始终。同时,注重各领域的沟通,极力保持内容、目标上的一致性与连贯性,避免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以至弱化或抵消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效果。二是要注意各德育途径、方法上的互补和配合。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同阶段决定了德育途径、方法的形形色色、千差万别,且三大生活领域的道德互动也因其德育领域的不同而各有其特点,需要各有侧重、彼此配合、相互补充。
第二,坚持德育互动与施教者主导相统一的原则。必须指出,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其德育中的互动,与成年公民有很大差异,因为家庭德育中的家长、学校德育中的教师、社会德育中的成年公民都居于德育互动中的支配地位,是施教和受教矛盾中的主要方面,因此在未成年人道德教育过程中更要强调施教者的主导作用,强调他们的责任,严格对他们自身道德素质的要求。只有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德育互动与施教者的主导作用有机统一起来,这种互动的效果才可能是最佳的。
第三,要努力争取施教和受教双方良性互动的最大正效应,避免负效应。以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德为目标的德育工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环节、各方面尤其是施教者如果违背教育规律或方式方法不当,就会使得良性互动不能发挥应有的成效,甚至产生不利于未成年人良好品德形成的负效应,这种事例不胜枚举。譬如,一个教师体罚犯了错误的学生,导致该学生用同样的方法去报复、惩罚“出卖”自己的同学,这样,尽管教师出于善良的教化动机,但因方式不当而起相反作用的互动,实际上是一种“恶”的互动,其负效应是造成学生品行的更劣。在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中,教育者应该更注重教育方法、途径的研究,最大限度地争取施教和受教双方的良性互动。
第四,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以营造优化未成年人德育良性互动的舆论环境。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和信息传播的快速化,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络等大众媒体及其由这些大众媒体主导的舆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大众传媒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养成有着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其作用不可低估。人们常说“一部好书教育了几代人”,“一本黄色小说害了千万青少年”,都是对大众传媒濡染的评价。大众媒体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媒体道德意识,满腔热情地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反映新时期道德要求的新事物、新典型,批评、鞭挞背离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错误言行和丑恶现象。决不能为了迎合某些观众或读者的庸俗或低级趣味而渲染色情、暴力,决不能为了所谓的“市场效益”而放弃自己的社会良知和道德责任。特别是要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网络文明。[4] 因而,通过大众传媒的正确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舆论机构和舆论工具对未成年人传播正确的、积极的道德舆论,抑制错误的、消极的道德舆论,营造和优化未成年人的社会德育环境,以帮助其树立正确道德观念,提高道德的认知、评价和选择能力,这对未成年人道德素质的培养是极为重要的。
第五,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并与整个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结合起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注重自觉实践、自主参与,引导未成年人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要符合这一要求,使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得以良性互动,我们应该从我国当前社会生活的实际出发,通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把对他们的道德教育引向深入。当前,应进一步搞好与未成年人道德建设有密切关系的“小公民道德建设”、“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手拉手”等活动;利用“五·四”、“七·一”“十·一”等革命传统节日和“除夕”、“七夕”、“重阳”等民族传统节日,组织革命圣地游、红色旅游及瞻仰、考察等活动,进行革命道德和传统美德教育;在这方面,学校、家庭、社区和相关单位、部门都应统一协调和部署,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并始终注意在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中强化道德要求。同时,要将未成年人的道德实践活动与整个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只有这样的良性互动才能收到相辅相成之效。
总之,未成年人德育的良性互动是我们针对当前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现状而着力寻求的新路径。我国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一定是德育良性互动的社会。未成年人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道德习惯的养成和道德品质的积淀,只有在施教者和受教者及在整个社会的良性互动与整体联动中才能收到显著的成效,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也只有在各方的良性互动与有效联动中才能得到根本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