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收复公共失地——兼论公共领域的实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失地论文,领域论文,博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信息时代的到来,不仅正在改变着人类的沟通习惯和行为方式,而且也同时重塑着人类社会的权利结构和文化生态。当我们的“公共领域”正如哈贝马斯在其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里描述的那样,变得越来越脆弱和萎缩,其民主潜能也越来越具有暧昧的特征,整个社会科学界都在关注“公共领域”和传媒角色的相互关系。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传统大众媒体既是公共领域的勃兴力量,也是后来的摧毁力量,它的变质让公共领域“得而复失”。当时空转换至信息时代,我们是否会迎来一次“失而复得”的机会?似乎连哈贝马斯都早已嗅出了某些征兆。正如他特别引用了J·Meyrowitz的论著《地域感的失落》(No Sense of Place)里的这段话,来试探电子媒体的影响力:
我们“信息时代”的许多特征使我们与大多原始的社会和政治形态,诸如狩猎与采集社会,十分相似。作为游牧人民、狩猎者、采集者与土地之间没有忠实关系。他们也绝少“地域感”。具体行动与具体场所之间没有紧密的纽带。狩猎与采集社会和电子社会都缺乏疆界,这就导致两者之间许多惊人的平行现象。〔1〕
本文正是循着信息时代的这些“惊人现象”,从分析公共领域的构成和实现入手,借助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形成公共领域的三大条件”理论,对传统的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博客进行比较,从而评估新媒体博客对“收复公共失地”的内在潜力。
一、究竟哪里才是公共领域
1.公共领域的界定
哈贝马斯认为,最早的“公共领域”起源于古希腊时期的广场机会,建立在自由发表意见和对话基础之上。到了17世纪,随着报刊、杂志的发展,它逐渐发展为一些贵族和资产阶级上层分子在咖啡馆里的定期沙龙,话题也渐渐从由文学转向政治,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在这里,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它作为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一部分,立足于不受公共领域管辖的私人领域,却又跨越个人和家庭的藩篱,致力于公共事务。〔2〕 它是自由多样、富有弹性的社群关系和意见场所,人们作为公民来讨论社会普遍的利益问题,最终形成公众舆论。
2.公共领域的形成
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存在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由私人组成的公众。他们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在理性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辩论;(2)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因为媒介是信息的载体,决定着信息的流量。单向的非沟通媒体将导致信息的匮乏和意义的缺失,在此基础上私人的“独立”与“理性”也就失去了意义;(3)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自由辩论、充分交流,进行理性批判达成共识,形成公共舆论。〔3〕 这便是形成公共领域的三个支点。
3.公共领域的实现
“公共领域”,顾名思义是指一个空间。但这个“学术语境”的“领域”究竟在哪儿?事实上,公共领域的实现需要一定的载体。伴随着技术的发展,个体向公众的转变已经越来越依赖于大众传媒。“当公众成为一个国家中的庞大团体,则必然需要以借助某种工具来实现团体内部的信息传递和相互影响。而今天,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则承担了这样的角色,成为公共领域的载体。”〔4〕
既然公共领域是借助大众传媒得以实现的,那么媒体因为其各自属性不同,对公共领域必然产生着不同的影响。正如哈贝马斯一再强调的那样:要重视传媒研究对分析公共领域结构转型的重要性,把传媒力量看作是一种新的影响范畴,因为“它既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又统领了公共领域”,〔5〕“被传媒力量尤其是大众传媒影响和控制的公共领域,既汇聚着无数的个体,同时又起到了组织社会的作用”。〔6〕
如同18世纪的传统媒体让公共领域经历了一次转型一样,当今的新兴媒体——博客,也同样为转型提供了契机。在21世纪的今天,他们究竟如何实现了公共领域?笔者在下文将通过两者的对比,深入分析这种契机的可能。
二、传统媒体:侵蚀公共领域
这里所指的传统媒体,是我们熟悉的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也是哈贝马斯着重分析的媒体类型。时间从18世纪流转到今天,随着传统媒体私有化、市场化浪潮的推进,公共领域已经日益受到威胁和侵蚀。对此,笔者从“公共领域形成的三个条件”入手分析,揭示公共领域在传统媒体中被侵蚀的原因。
1.传统媒体的“点到面”传播,让“公众”成为“大众”。
对于形成公共领域的第一个条件——“有独立人格的公众”,传统媒体已经逐步失去了对其的塑造能力。大众传媒所塑造的不是理性批判的“公众”(Public),而是文化消费的“大众”(Mass),批判的公共性遭到了操纵的公共性的排挤,它所塑造出来的世界仅仅是具有公共领域的假象,或者说是一种“伪公共领域”。
一方面,因为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是由“点”到“面”的,这些“点”信息源又为少数几个经理人、总编、主持人、记者和专栏作家所把持,由此才出现了“媒体精英”的概念,它都在不自觉地倡导着“精英话语”。另一方面,“这些媒介所传播的内容,实际上限制了接受者的反映。这些节目将作为听众和观众的公众罗致于自己的魔力之下,而同时,却又剥夺了公众‘成熟’所必需的距离,也就是,剥夺了言论和反驳的机会,阅读公众的批判逐渐让位于消费者交换彼此品位与爱好,也成了消费行为本身的一部分。”〔7〕 公众更多的是在“听”而不是在“讲”,他们变得懒惰和被动,独立而不盲从的能力在逐步下降。
因此,在这种“点到面”的传播方式之下,整个市民社会被分为少数“精英阶级”与大多数的“消费大众”,发展所谓“有独立人格的公众”的可能性,已经被禁锢了。
2.传统媒体的“守门人”规则,否定了“自由交流”初衷。
在大段大段的精英话语之外,传统媒体如今也开始加入了一些公众的声音,所谓互动的节目、街访的节目等等,但可惜的是,传统媒体不能剔除的“守门人”规则让这些平民话语依然无法真实的释放。
“守门人”规则多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立场倾向性带来的,与他们自身所有权、广告受益源的财团或者政府,都是在制作新闻、撰写评论时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事实上,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那里,受众的参与本身仍然是受到有力操控的。所有的大众传媒都在执行着自己的“守门人”职能,通过议程设置筛选公共辩论的主题和程序,选择适合该议程的嘉宾和现场观众。“即便走进演播厅,一旦受众的观点越出了规定的议程,都会在后期编辑甚至现场直播中被掐掉。”〔8〕 由此可见,媒体所标榜的“自由交流”成了幌子,它只选择它需要的,人们只能看到可以被看到的。传统媒体所把持的“守门人”规则,背离了“自由”的初衷,离构建公共领域的第二个条件——“有能自由交流的媒介”,越来越远。
3.传统媒体的商业化浪潮,吞噬了“理性批判”原则。
形成公共领域的第三个条件——“能进行理性批判”,是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公众舆论的基础。可是到了19世纪中期,尤其是随着卫星广播电视的出现,大众传媒越来越受到商业利益的驱动,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某些个人或集团利益,乃至政府的控制。因而,原本具有极强的“批判精神”的传统媒体变成了单纯为了讨好消费者的文化娱乐消费品的提供者,或者成为为利益集团或政府的宣传鼓吹者。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在媒介对新闻事实的选择和重组中,已经让公众无法通过理性辩论分清黑白,从而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其次,公众的批判精神也在这些媒体的娱乐泡沫中消解,人们对政治变得漠不关心,对政治参与也毫无积极性可言,更多的注意力被吸引到窥探“或刺激、或低俗的新闻”。换言之,在对市场利润的追逐下,传统媒体已经渐渐抛弃了对“理性批评精神”的追求,公众的思考也从“理性”转向别处。
由上可见,对于构建公共领域的三个支点,传统媒体已经逐渐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力不从心。虽然不可否认它们曾经为构建公共领域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今天它们所表现出的功能型缺失,也同样不可回避。当公共领域被一步步侵蚀的时候,科技的进步又帮我们找到了新的希望,这便是“新媒体”——博客。
三、博客:收复公共失地
根据《连线》杂志给“新媒体”下的定义:它是“由所有人面对所有人进行的传播(communication for all,by all)”。〔9〕 而博客就是这些新进者之一。
“博客”英文原名为“Blog”,其简单定义就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和网络链接、内容按时间顺序排列,并且不断更新的出版方式。”〔10〕 它是继Email、BBS、ICQ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与前三者既有相通之处,又个性鲜明。如果说Email和ICQ是“点到点”的网络传播,BBS则是“面到面”的信息搜罗,而博客,则将这一特性扩展得更为精细,也更为严肃。所以在承担“公共领域的实现”这一载体角色的时候,Email和ICQ是不足以上阵的,BBS和博客则拥有天生的优势,且笔者认为,在未来博客更具有深度挖掘的潜力。
在博客亮相新媒体舞台之后,它已经不知不觉的开始为构建公共领域揭开了新的一幕。在此,对应于上节的分析,笔者也将从“形成公共领域的三个条件”的思路入手,逐步剖析博客的特性,从而证明“博客收复公共失地”的潜在能力。
1.博客的“面到面”传播,更利于塑造“公众”角色。
针对形成公共领域的第一条件——“有独立人格的公众”,博客凭借“面到面”的模式,把“受众”变为“公众”,为我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前景。
首先,与传统媒体对比。
道格拉斯·拉什科夫在《媒介病毒》一书中曾引述过一段话:“媒介是一种公司所有物……你没有办法参与到媒介中。让媒介从幕后走出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区别公众与受众的不同。受众是被动的;而公众则富于参与性。我们需要一种从公众角度对媒介的定义。”〔11〕 这恰恰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分水岭。
传统媒体使用两分法把世界划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两大阵营,我们不是作者就是读者,不是广播者就是观看者,不是表演者就是欣赏者,这是一种“一对多”的传播。但新媒体恰恰相反,是一种“多对多”的传播。它使每个人不仅有“听”的机会,而且有“说”的条件。
信息技术的革命让互联网生逢其时,堪当赋予媒介“公众视角”的使命。正如《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曾说的那样:“从前所说的‘大众’媒介正演变为个人化的双向交流,信息不再被‘推给’(push)消费者,相反,人们(或他们的电脑)将所需要的信息‘拉出来’(pull),并参与到创造信息的活动中。”〔12〕 博客的出现,比以往的任何一种形式更鼓励这种公众性的表现。无论你是什么人,都可以建立自己的天地,发表自己的言论。博客们本着知识共享的态度,自觉地从事着一种非商业化的行为,利用个人大脑作为网络搜索引擎和思想的发源地,与他人进行分享,从而使公众的主体意识更浓。
其次,与BBS对比。
BBS已经比传统媒体更具有公众性了,但是BBS的分散性,让它不如博客更利于人们树立自我的主体意识。
BBS往往按照专题来分,而blog是按照个人来分。从表面上看,BBS更像一个公共社区,人们对专题的评论就是公众的参与论辩。然而,这样的公共社区出现在网络上也带来了一些弊病。对于网民来说,一会儿在这个论坛里灌水,一会儿又在那个论坛里标新立异,他参与讨论的形式是极其松散的,再加上匿名,很可能更加随意。因此这类“公众”虽然参与了,但是“独立人格”不容易确立,而博客恰恰弥补了这一点。博客按照“网络日志”的形式个人化的出现,他所发表的言论是集中在一个领域里。对于某一事件发表的“反对”或者“赞同”都能有迹可循,因为在此之前的文字已经勾勒出了这个“公众”的人生阅历和价值判断。这个系统性、时间性的表述过程,正是博客们一步步梳理、树立自我意识的过程,这更利于塑造“有独立人格的公众”,符合形成公共领域的第一个条件。
再次,从博客自身来看。
有人会以博客的“个人化”来否定它所蕴含的公共作用,认为它只是纯粹私人的低吟浅唱,难以燎原。但事实上,在博客王国里,真正耐人寻味的也许正是这一点:“一种最具个人化的内容,却有最具公众性的形式”。
就blog系统来说,个人blog从属于社群blog,社群blog则从属于更大系统的blog社群。在这个系统里,包括了blog,blogger(写博客的人),评价信息、链接与被链接内容等等,这些要素组成了blog系统的有机体。博客从不孤立出现,在浏览blog的时候,你会意识到他们构成了网络社区——尤其是那些关系紧密的社区——的基础交流平台。社区的人利用blog分享彼此的生活,活跃的博客们甚至给自己的社区创造了一个专有名词“博客世界”(blog sphere)。〔13〕 当然,网络一向带给人们无障碍沟通的承诺,但博客们却真正将此承诺化作了现实。
由此可见,从“受众”到“公众”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它需要一个实现的空间。当个体想要成为真正的公众,而不仅仅是受众或者大众,要取决于他对社会的参与究竟能实现到什么程度。这种实现并不仅仅取决于制度安排,也取决于媒体形式提供了怎样的可能。由上分析,笔者认为博客在塑造“公众角色”上能走得更远。
2.只有“清扫”没有“守门”,搭建“自由”平台。
依照形成公共领域的第二个条件——“有能自由交流的媒介”来衡量,博客不仅可以自豪的排在传统媒体之前,甚至将BBS比在身后。
第一,从运营理论上看。
新媒体的出现,让平民话语权得到极大的释放。网络思想家Howard Rheingold认为:“任何一台电脑和移动设备,一旦联入互联网,就可以变成一个全球性的印刷、发行和组织的机器。……在网络上,你可以接触到成千上万的潜在读者而无需花费多大成本;并且,你不需要说服编辑、出版商或制片人,你的思想值得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14〕 这一点上,新媒体相对传统媒体的优越性显而易见。
BBS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但相对于博客,它还是存在较多的门槛。一般BBS上存在4个等级:网管、版主、资深网民、普通网民。网管是主要的管理者,有权决定帖子的增删;版主主要负责各版的具体事务,对BBS用户的言论进行监控;而资深网民的话语权要比普通网民大许多。〔15〕 总之,BBS上用户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博客的情况则不同。博客们拥有自己的个人主页,可对自己的博客进行编辑、设置、管理,对所发的帖子进行归类。所有访客的权限都是一样的,博客主人的是唯一的管理者,其态度一般都是非常宽松的。因为博客是自己的,它是个体声音的表达,所以没有缤纷复杂的言语禁区,更没有将言论整齐化一“守门”规则。只是对于实在过分的漫骂,博客主人才会将它“清扫”出门。
第二,从运营实践中看。
没有了“守门”,新闻变得更加中立、更加顺畅。如果新闻可以不再由少数人加工后传输给大众,大众传媒的“守门人”角色将毫无意义。
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记者发布自己的个人博客网站,它产生的舆论影响也已经崭露头角。“博客使新闻工作者脱掉外套,更轻便的展现新闻机构轻松的一面,是吸引读者的主要原因。”〔16〕 著名记者保罗·安德鲁斯说:“随着互联网的崛起,人们再也不需要这些传统‘过滤器’的束缚和限制了……我一直认为,记者的角色就是要确保民众的声音得到充分的展示,有了博客,你就可以实践一个业余记者的畅所欲言了。”〔17〕 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2001年,“9·11事件”使得博客成为重要的新闻之源,而步入主流;2002年12月,美国多数党领袖洛特的不慎之言被博客网盯住,而丢掉了乌纱帽;2003年,围绕新闻报道的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的伊拉克战争也同时开打,美国传统媒体公信力遭遇空前质疑,博客大获全胜;2003年6月,《纽约时报》执行主编和总编辑制造假新闻的真相被博客揭开,引爆新闻史上的最大丑闻之一……所有这些,都证明着博客所蕴含的潜力。在这样一个没有“守门”只有“清扫”的领域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能自由交流的媒介”正在成长。
3.从虚拟回归现实,实现“理性”思考。
在博客王国里,尽管热衷于虚拟身份的还大有人在,但越来越多的博客已经并不满足了,他们不再畏惧公开自己的现实世界中的身份,将它与自己的博客身份统一起来。这是博客区别于BBS等其他网络媒体最明显的一点;从构建公共领域的角度讲,笔者认为,这也是最可贵的一点。
或许有人会反驳。“匿名”还是“真名”,究竟哪个更利于“理性思考”?对于这些可能的质疑,笔者愿在这里一一回应。
质疑一:“匿名”是真实言论的保护衣。
“匿名”的确帮助人们把现实的顾虑抛之脑后,但是穿上“隐性衣”的人们是否就一定变得更加真实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在网络空间中,由于匿名的使用,网民在一定程度上抛弃了显示社会中的组织束缚,但也随之抛弃很多“理性的道德”,这种标榜着“我就是我”〔18〕 的方式可能是混乱的、随意的、不负责任的,虚拟身份的问题在网络上越来越不言自明。当一个人用真名发表言论的时候,他会受到道德的约束,促使他更加理性的思考,负责任的发表言论;而当一个人用匿名进行批判的时候,道德的、良心的、法律的……任何约束对他都失去了作用,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让读者对事实失去判断。这种极端的自由和极端的约束一样可怕。“匿名”和“真实”之间显然不能划上等号,甚至可能背道而驰。
公共领域需要更多积极的言论,而并非漫骂和攻击。特别是那些与政治和社会息息相关的问题,是公共利益高于个体利益之上的决策,更需要多一份责任心。当博客们从虚拟走向真实的时候,他们必然多了一份沉稳。同时,在博客里的那些信息,不仅仅表达了他们的言论,也同时揭示了他们背景和阅历。在一定程度上,这就及时的反映出他所在阶级的意见,代表着一部分这个阶级的公共利益。虽然,这依然是个人看法,可是通过博客,却反映地更准确、也更丰富。所以,博客的“真名化”趋势,可能更接近真实,更有助于人们增加“理性”。
质疑二:“真名”只是炒作的加速器。
诚然,在使用“真名”的博客们里,怀有炒作心理的不乏其数。那些以“博客身份”来换取现实身份的情况,那些因为“博客身份”而改变了现实身份的情况,那些通过“博客身份”来提升现实身份的情况……都在不断涌现。但是,当我们拨开炒作的烟雾,就会发现背后积极的一面。静下来想想:他们到底是用什么来把自己炒作成功的呢?答案是:公众思维。
首先,炒作成功是源于内容。如果说名人的博客门庭若市,多半是仰仗着自己的知名度和大众的猎奇心理,并不足以证明他们的博客反映了公众心声,那么,大批大批“草根博客”的崛起,则排除了这个因素的干扰,他们的成名绝对是凭借着内容的力量。其次,内容成功是源于真实。可能有人会怀疑:那些博客为了炒作而编造事实,但实际不然。连地产界内的人也都曾感叹地说:“虽然潘石屹喜欢炒作,但是他的博客里还是说了很多真话、实话的,所以才有那么多人看哪!”这便是炒作背后的必然性。因为任何炒作都不会长久,只有内容才是长久的。即使是炒作,能被炒作成功的,能成为热点的,那也是因为他抓住了社会的脉搏,反映出真实和理性的思索。
总而言之,从虚拟走向真实的博客,唤醒了公众更多的理性。它促使人们理性地写博客,也理性地看博客。
四、结论
本文借助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形成公共领域的三大条件”为衡量尺度,对传统的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博客,分别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在分析中,我们看到:博客依赖着“面对面”的传播方式,让受众转变为真正的“公众”;通过只有“清扫”没有“守门”的运营规则,让自身净化为“能自由交流的媒介”;而且最难能可贵的一点是,它把我们从虚拟带回现实,最终现实“理性的批判”。通过在两者间的对比,我们不难看出:由传统媒体作为载体,所实现的公共领域正在萎缩;而由博客作为载体,所实现的公共领域更有潜力扩大,从而肯定了博客有可能“收复公共失地”的内在潜力。
这,便是博客。正如《中国博客宣言》中所言:“如果说黑客代表了互联网技术野蛮的张力,而博客则代表了重建互联网秩序的向往。在结构中建设,在离散中合作,在学习中开放,已成为博客对世界的关怀方式。他们展示的博客文体、博客行为、博客思想,将是互联网时代重要的文化现象,将重新定义互联网的界限,改变我们的生存背景。”〔19〕 博客不一定要颠覆传统,却一定会变革传统,变革整个媒体世界。在博客世界的繁荣中,我们期待:因为传统媒体“得而复失”的公共领域,能在博客手中“失而复得”。
注释:
〔1〕〔2〕〔3〕〔5〕〔6〕〔7〕尤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1、58、187-205、219、234、249页。
〔4〕Habermas,Jurgen( 1997) ,The public sphere' ,in Robert E.Goodin and Philip Pettit( eds)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An Anthology,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p.105.
〔8〕〔11〕Paul Levinson( 2001) ,Digital Mcluhan:A Guide to the Information Millennium,London:Routledge.pp.124,36.
〔9〕〔10〕方兴东、胡泳:《媒体变革的经济学与社会学——论博客与新媒体的逻辑》,载于《现代传播》,2003年第6期。
〔12〕〔18〕尼古拉·尼葛洛庞帝著,胡泳、范海燕译:《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49、58页。
〔13〕〔14〕方兴东、王俊秀:《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第96、98页。
〔15〕徐涌、燕辉:《博客与BBS的差异研究》,载于《现代情报》,2005年5月。
〔16〕〔17〕颜纯钧:《博客和个人媒体时代》,载于《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19〕《中国博客宣言》,博客中国http://www.blog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