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王铎“十月乡书割草轴心”研究_王铎论文

明王铎《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王论文,立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25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62(2012)04-0073-7

一 前言

泸州市博物馆藏有一幅明末清初著名书画家王铎的行草立轴,从这幅行草作品的时间上分析,为王铎书法艺术生涯中巅峰时期的作品,因此,这幅作品的真伪问题显得十分重要。

王铎《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绢本,纵280厘米、横48厘米。行草内容为:“十月乡书断,客心不自知。战氛频冀野,冷气接吴陲。身世煎婚嫁,年华注鬓丝。丁宁钟岫石,芝饵莫相欺。”款识为:“南都十月作 至辛巳春书于怀州 嵩樵者。”钤白文印“大宗佰印”、朱文印“王铎之章”各一方(图一)。

王铎(1592~1652年),字觉斯,一字觉之,号嵩樵,又号痴庵,痴仙道人,别署烟潭渔叟等,河南孟津人。王铎是明末清初大臣,著名书画大家、诗人,也是一位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王铎一生坎坷,曾侍奉过四位君王,即明天启帝、明崇祯帝、南明福王、清顺治帝,尤其是晚年降清颇受非议。作为明代遗民的王铎,乾隆时,朝廷查毁了王铎的全部书刊,并将王铎列入《贰臣传》。因此,气节问题多少影响了一些王铎在书画艺术上的巨大贡献,但王铎在书画艺术上的成就,尤其在书法艺术上的成就,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关于王铎其人、其诗、其画、其书,都充满了评说,非常值得探讨与研究。

对于这幅泸州市博物馆镇馆之宝之一的王铎巅峰时期之作的行草立轴,尚有探讨、存疑之处,主要有诗作时代、巅峰时期书法艺术特征、款识等问题,笔者以为,应当在严谨的考证之上,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 《十月乡书断》诗

这幅行草书上的《十月乡书断》诗是王铎所作,还是王铎书他人之作?值得考证。王铎一生所作诗文甚富,据记载,王铎仅五言诗就逾万首。尽管王铎诗文甚多,但存世诗文却较少,其原因是王铎诗文遭遇过二次损毁:一、清顺治二年,王铎返京,途中王铎自焚诗文千余卷。这在王铎给其弟的信中提到:“初为诗文千余卷,清初赴燕都,焚于天津舟次,行世仅十分之二。”①在《王铎年谱》中也有关于王铎焚诗之记载:“清顺治二年赴京前,觉斯焚其诗文稿千余卷。”②二、乾隆编纂《四库全书》时遭禁毁。张升在《王铎年谱》中详细记载到:“其著作于乾隆修《四库》期间曾遭禁毁,据《纂修四库全书档案》974页载,王铎集‘内杂作诸篇,语多违碍,’应毁。另外,同书497页、610页、672页,均记录了王铎著作遭受禁毁的情况。”③两次诗文的损毁,使王铎诗文流传很多只能在其存世书画作品上得以保存。

泸州市博物馆藏这幅行草立轴中的五律诗,从款识上分析应为自作诗。款识“南都十月作”,用“作”而非“书”或“绿”,“作”即创作。南都即为南京,为明成祖朱棣主南京时的称谓。既然是南都十月作,该诗如果是王铎所作,其时王铎应在南京。据记载,王铎至少有两次在南京生活、工作经历:其一,崇祯八年(1635年),王铎因与温体仁政见不合,自请调离京师任南京翰林院学士,崇祯九年(1636年)正月,王铎抵达南京,此次在南京王铎仅1年左右。崇祯十年二月(1637年),王铎北渡长江,返京任少詹事职。其二,崇祯十七年,明亡后,王铎赴南京侍奉南明福王朱由崧,直至南明王朝灭亡。还有一次王铎关于南京的记载,在时间上与这幅作品有着密切的关系。崇祯十三年(1640年)九月,王铎受命南京礼部尚书,十月,在赴任南京途中,顺道返回孟津,由于父母病故,王铎辞官服丧,南京之行未成。依据这样的经历,王铎的这首十月南都所作之诗必为崇祯九年(1636年)所作,因为在这幅行草立轴的款识中,该行草立轴明确表明书于“辛巳春”即崇祯十四年(1641年),显然,作此书法时,王铎尚未第二次赴南京。这首五律诗从时间上分析,应在崇祯九年十月所作。“崇祯九年十月一日王铎与家严、家慈、二妹、四弟及奴仆七八人有池河之行,路遇农民义军,时值傍晚,且战且走,仓皇奔逃一夜。冬友人朱五溪、长子无觉自孟来南京会王铎。”④从王铎在崇祯九年十月到年底这段时间内活动上分析,王铎于此时作此诗在理论上是成立的。

王铎之诗,虽无磅礴之气势,也似无大家之风范,但也绝非无病呻吟,多是有感而发,个人情怀之抒发极为强烈。读王铎的诗可以体会王铎的心情与感受,尤其在不同的背景、环境下,其诗有着不同的意境与内涵。《十月乡书断》诗作于崇祯九年,其时王铎在仕途上、生活上相对较为平坦、顺利,在这段时期的诗中,除了如火如荼的李自成农民运动对士大夫阶层的王铎诗意有着一点影响外,多是个人情怀的发挥。从《十月乡书断》中可看出,诗中“乡书”、“战氛”、“冷气”、“婚嫁”、“鬓丝”等,都是从个人的立场、角度,发出一点抑郁忧伤之情,这是王铎典型诗风的再现。在这首诗的风格与意境上,与王铎诗风不矛盾,甚至只有王铎才能写出这样的诗来。

值得推敲的是,诗中所陈述的几件事,是否与崇祯九年十月南京的王铎经历相符合。

1.关于“乡书”。诗中谈到已断绝,在前引王铎年谱中,关于王铎在崇祯九年十月即十月以后的南京有着两项记载,即仓皇一夜和长子来南京。这里似乎出现了矛盾:长子既然来了,乡书何以断绝?诗中所提到的“断绝”能否成立?但是又有一点值得注意,年谱中提到了长子和朱五溪是崇祯九年冬抵南京的。从时间上推论,王铎在十月时,即长子未来南京之前写出这首诗来是合理的。在这首诗中所表达的情绪上,有惊魂未定的悲怆忧郁之情,因此有“鬓丝注年华”之感慨,又有对时局的动荡以及乡思之情的描述。再者,王铎在这年冬季的另一首五绝《送五章归会稽》诗中,亦可以印证王铎此时的乡思之情:“乱来经岁久,乡思屡徘徊。亟问双亲健,家书敢骤开。”⑤从此点分析,该诗在长子未来南京前王铎已写成,直至崇祯十四年(1641年)王铎才将该诗书于绢上。王铎书写自作之诗,有先作诗,过一段时间,甚至几年后再书写的习惯。王铎有首作于“甲申年”(1644年)的《溪路日阴阴》诗,直至“丁亥年”(1647年)方书于纸上(图二)。⑥

2.关于“婚嫁”。王铎入朝之初,与东林党重要人物吕维祺交往极为密切,受其影响较深,因此才有了与阉党魏忠贤不伍,坚决抵御清兵入侵的气度。“崇祯九年(1636年),觉斯长女嫁与吕维祺之子。”⑦所谓“婚嫁”一事,当是指此。吕维祺,明万历四十一年进士,著名理学家,崇祯六年(1633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崇祯八年(1635年),归洛阳。王铎之外孙,吕维祺之孙吕履桓在《冶古堂文集》卷五《先嬬人状》中也这样记载到:“时外大父(王铎)已贵,而先太傅忠节公以大司马致仕洛中,两家贵显略相当,而皆好礼尚学,行婚嫁之具,不为靡,洛中士大夫皆宗之。”⑧这里吕履桓颇为详细地记载了王、吕两家婚嫁一事。从以上记载的时间上分析,王铎在诗中所说的婚嫁应是嫁长女一事无疑。

在这幅行草立轴的款识中,提到了“辛巳春”、“怀州”,按辛巳年为崇祯十四年(1641年),怀州即今河南焦作沁阳。崇祯十三年(1640年),王铎于怀州东湖岸边筑草堂栖之,名“涵晖阁”。崇祯十四年(1641年),王铎一家居于怀庆即怀州,其时福王常洵王之子朱由崧避难于此,得王铎较多的照顾。⑨因此,《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中提到的关于王铎书写之时间、地点与王铎当时的经历是非常吻合的。

总之,无论是在诗意、内容上,还是在写作、书写的背景上,王铎这首《十月乡书断》诗存疑之处可以得以排除。

三 《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书法艺术特色

王铎的书法艺术,具有极高的价值及影响力,尤其在行草书上,更具有极高的成就。明末清初之时,书坛上,仍以帖学为本,尤其“二王”书风影响至深。王铎书风艺术上的成就,当时就有“南董北王”之誉。与王铎并称为“三狂人”的倪元璐、黄道周在行草书法艺术上,同样有着精深造诣和极高成就。他们的共同点,即以帖学为基本,融入自己的创新,形成自己独特风格。由于王铎存世作品较多,倪、黄二人随着明亡为气节而死,存世作品相对较少,气节之名超过了书法之名。因此,王铎书法上的地位与成就超过了倪、黄二人。

关于王铎书法艺术的影响与地位,清吴修在《昭代尺牍小传》中说道:“铎书宗魏晋,名重当代,与董文敏并称。”清梁献《评书帖》这样评到:“明季书学竟尚柔媚,王(王铎)、张(张瑞图)力矫积习,独标气骨,虽未入神,自是不朽。”沙孟海先生也给以王铎书法高度评价:“(王铎)一生吃着二王法帖,天分又高,功力又深,结果居然能得其正传,矫正赵孟頫、董其昌的末流之失,在于明季,可说是书学界的‘中兴之主’了。”⑩可见王铎书法之成就。

王铎一生与诗文书画为伍,尤其在书法艺术上可以说呕心沥血,笔耕不止。年轻时候思维的狂放在中年以后已消失殆尽,这种狂放在中年以后大多宣泄于笔端之上。观王铎书法,最具成就的作品大多在中年时期(50岁左右),王铎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王铎在崇祯十四年(1641年)岁首《自跋自书琼蕊庐帖》中写道:“此予四十六岁笔,五十以后,更加淬砺,仍安于斯乎?譬之登山,所跻愈进,愈峻以旷,已经崇峰,顿俯天下。”(11)这一时期,王铎颠沛流离,抑郁苦闷,生活艰辛,家人相继而亡,在极度的人生低谷之中,王铎有时甚至好墨、好纸都难以求得。正是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之中,王铎书法巅峰时期的行、草代表作《赠张抱一行书卷》、《赠张抱一草书卷》(图三)产生了。这两幅作品是在崇祯十五年(1642年)王铎流离客居怀州时所作,这年王铎51岁,正是王铎在书法艺术上的巅峰时期。这两幅行、草书以险峻沉实、刚劲奇伟为特色,在酣畅淋漓、奇崛恣肆的线条中,表现出任意发挥、自由驰骋之个性与意境。

《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为王铎于崇祯十四年(1641年)所书,其年王铎50岁,从时间上推论,应是王铎行、草书法巅峰时期的作品。因此,既是书法巅峰时期之作,这幅王铎书法作品必定具备这一时期的书法特色。王铎书法特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涨墨”的运用和“一笔书”的功效,尤其在王铎行、草书的表现手法上,这两种特色体现得尤为突出。所谓“涨墨”,是指墨溢出笔画之外的现象;“一笔书”则是一个字的笔画可连可断但血脉不能断,一行末的字与下一行起首的字要遥相呼应,笔断而意连。王铎行、草书法的大成就也在于成功地将两者结合起来,加以自由自在恣意之发挥,形成独具王铎行、草特色的一代书风。因此,研究考证王铎书法,首先要研究考证王铎作品中的“涨墨”与“一笔书”特征及两者完美结合问题。

大气磅礴,险峻奇崛,韵律感、节奏感极强,是王铎《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的特色。这幅绢本高达280厘米、最大字径达23厘米、最小字径仅9厘米。这种大幅的行草立轴在王铎存世作品中也是少见的。

当然尺幅的大小不能决定书法的优劣,作品的优劣在于作者完美的创造。在书法界中有大字难写之说,但在王铎这幅书法作品中却未见。王铎这幅大幅行草书,挥洒自如,如高山流水一气呵成,无滞笔败笔,王铎精深驾驭笔墨的能力得以充分表现。尤其所谓笔连之技法在这幅作品中极为突出:首先分析其笔连,整幅书法的主体分竖式3行完成,第1行有19字,第2行有17字,第3行有4字。在第1行中有5处形成了典型的笔连,分别为“客心不”、“战氛”、“冀野”、“冷气”、“接吴”;在第2行中则有3处连接,即“身世”、“婚嫁”、“注鬓”;第3行却无连笔。尽管第3行没有连笔之处,但在书法的结语之处,王铎却匠心独运地将笔连作了一个呼应,在款识中“南都”、“于怀州”、“樵者”的笔连,看似王铎顺势而为之,实则是有意之点睛。“客心不”的笔连处于书法的第1行上半部,呈3字笔连,而后笔连次第减少,直至第3行主体4字笔连消失,最后在款识上笔锋一回,一个3字笔连,二个2字笔连,又将渐渐消失的连笔技法再度运用,事实上款识中的连笔陡起,王铎巧妙在平淡的布局中来一个峰回路转,陡然风起,使通篇书法极具强烈的韵律节奏感。关于气韵,是历代中国书画艺术颇为强调的,也极为关注的,中国书画中的气韵理解,是较为感性的,可以理解为一种意境、内涵,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意念、感觉。这正如“一笔书”中的意连,所谓笔断而血脉不断,笔断而意连。意连的内涵深远,事实上是气韵所致,这种境界并不是每一个书家都能达到的。王铎行草,看似恣肆随意,任意挥洒,实则用心经营,匠心独具。《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便是一例,通篇书法笔划未连之处有36处,笔连之处则有11处。书法的真谛不在“匠气”,而在“气韵”,“气”在笔端,“韵”在其中。王铎在这幅行草之中,将笔连与意连结合于一体,笔划有断有连,但读之则是一气贯通,如行云流水,畅快淋漓。

“涨墨”的运用是王铎书法特征之一,王铎极擅长以润笔或者掺水的墨对点画有意进行渗晕,或使线条之间互相合并,或使笔能与渗晕交叉以丰富层次,使墨色的变化强烈。“涨墨”又使局部的点线溶于一处,形成块面体积。这种渗晕与块面的运用很不好掌握,使用不当容易产生死墨及晕散之败笔。王铎对于“涨墨”的理解非常深刻,在王铎行草书中,几乎都有“涨墨”现象。这种“涨墨”表现形式在《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同样有着存在,而且十分明显。起笔之“十月”字,王铎以润笔重锤起式,产生强烈的浓、晕效果,“月”字渗晕渐淡。至“战氛”再起“涨墨”笔法,高潮又起,随之又以淡泊为之。在第2行的“陲”处,“涨墨”笔法更为明显,“陲”字点线融为一体,厚重沉稳之态毕现。“钟”字双线合并,这是这幅行草书法最为铿锵之处,将丰富的层次,墨色的变化极为强烈地表现出来。收尾处“相欺”二字,仍以重笔渗晕书之,似有收势之态,但在顺势而来的款识上,王铎以抑扬顿挫之式酣畅淋漓、虚灵透彻地收住笔锋。整幅作品是在一种极具韵律节奏感中完成,凝滞与明快相间是作品的主体,给人带来的视觉效果既有奇崛恣肆,又有虚灵透彻之感觉,读之韵味无穷。

历代书画的鉴定辩证,必需从书画作品的时代风格、个人风格上入手。伪作经不起推敲,尽管有些伪作十分到位,十分“形似”,但“神似”却是作伪证者难以逾越的障碍。真品的创作,是作者在所处的特定环境中所产生的特殊思维、特殊情绪支配之下创造出来的。因此,一幅自己创造的书画作品,在结体、线条、块面之中,都蕴含创作者特定的思维情绪,绝不是机械式、无意识式的或书或画。可以这样认为,作伪证者无论怎样模仿,真品中的神韵是无法模仿的。

动荡的社会变迁,赋予了王铎书法特定的神韵,这种神韵是在王铎极其复杂的背景,纠结的情绪下自然而然产生出来的。之所以王铎书法的巅峰时期是在50岁左右,就是因为这一时期是王铎人生、思维的逆转时期,在极度复杂、纠结、困惑、抑郁、无奈等思绪的困扰下,王铎十分完美地将其宣泄出来,宣泄点即在行、草书上。这一时期,王铎一生最具亮点的行、草书便是前面提到的《赠张抱一行、草书诗卷》两幅,这两幅作品皆作于崇祯十五年三月(1642年),其年王铎51岁。(12)同样,作为王铎巅峰时期所作的《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也必定具备不可忽视的神韵,当然,较之《赠张抱一行、草书诗卷》或许逊色一点。如果再将其与《赠张抱一行、草书诗卷》稍作比较,不难看出,两者之间有着很多相同之处,在布局、笔法、意境、气韵等方面都产生出极为相似的效果。

综上分析,《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笔法自然流畅,神韵、意境非模仿所能及,无刻意雕琢、模仿之痕迹,当是王铎之书。

四 《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印鉴与款识

历代书画家在自己的书画作品中,都有自己使用款识与印鉴的规律与习惯,每一个时段、背景,书画家都有自己特别的款识习惯与印鉴特征。当然,历代书画鉴定中的款识与印鉴问题,是一个既难又不难的课题。每一位书画家都有自己的款识印鉴规律与模式,当然也有例外,这种例外是书画家在特殊或特定的情况下而打破自己某些固定的模式。为此,在探讨王铎《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真伪时,必须对其印鉴与款识进行认真的研究考证。

首先,对王铎这幅书画作品中的印鉴进行探讨。王铎一生之中所用印鉴非常多,在《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里,收集了王铎印鉴63方。(13)该书迄今为止是我国极为权威,也较为全面的历代著名书画家款识印鉴的著录。即使如此,该书也有不少遗漏之处,因此,该书所著录的王铎之印鉴,并不一定是王铎所用的全部印鉴,一些特殊时期、特殊环境或因为其它因素,所用的印鉴或许并未能够全部收入。鉴定界都有这样的认识,印鉴的鉴定不能作为书画真伪鉴定的唯一依据,只能起到重要的辅正之作用。在《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中,王铎使用了两方印鉴:即白文印鉴“大宗佰印”、朱文印鉴“王铎之章”,大小尺寸皆为长4.2、宽4.3厘米(图四)。这两方印鉴应该是王铎较为喜欢使用的印鉴,其依据是在《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中,同样有着这两方王铎印鉴的记载,其印文、大小尺寸、印面效果风格等与上述印鉴完全一致,丝毫没有差别,原因是该书著录的印鉴是根据书画作品印鉴原大著录的(图五),根据该书的记载,这两方印鉴为王铎在崇祯九年八月(1636年)作《临兰亭序卷》所用之印鉴。(14)另外,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王铎《吾气诗楷书手卷》中,所钤用的印鉴同样是“王铎之章”朱文印和“大宗佰印”白文印。(15)这样,可以明确地得出二个结论:一、王铎至少在崇祯九年到崇祯十四年左右这段时间内,常使用这两方印鉴;二、如果《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的印鉴没有疑问的话,《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中所使用的王铎印鉴应亦无问题。

其次,关于款识,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通过以上各个方面的考证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这幅《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为王铎之作已无疑问,但款识的存疑是笔者最感纠结的问题。王铎款识从笔者所掌握的现有资料上看,几乎每幅书画作品上都落有“王铎”的款识。在《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中,关于王铎款识的著录,也只有“王铎”款识之著录,并没有关于王铎字号款识的著录,似乎王铎没有单独题书字号款识的书画作品。当然,书中的著录并不是唯一定论的标准,只能是一个参考印证的依据。《王铎书法集》一书共收录132幅王铎书法作品,这些作品大多是全国(包括台湾地区)各个大、中型博物馆的收藏品。在该书所著录的132幅王铎书法真品中,题有“王铎”款识作品的有130幅,其中只有2幅作品仅有字或号的款识:1.安徽省博物馆藏《临柳公权帖草书扇面》,款识为“丁丑(崇祯十年,1637年)临与二弟 觉斯” (图六)。(16)2.崇祯十四年(1641年)《赠子房公草书手卷》,款识为“辛巳十一月多寒至十六日独减寒院中泼墨为子房公天下奇才 樵人痴者”(图七)。(17)这二幅王铎草书作品与王铎《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的款识一样,只有字或号之款识,并无“王铎”之字样款识。更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三幅作品的时间相距不过5年,况且其中二幅作品款识在同一年,即崇祯十四年。笔者除了查阅这部《王铎书法集》外,还查阅了其他关于王铎书法作品的资料,并没有查到王铎其他书法作品中有这样仅有字或号款识的作品。当然,不能以此根据就将这三幅王铎作品作为伪品来考虑,只能说明在崇祯十年到十四年这段特殊、特定的时段内,王铎款识的另一种形式。王铎这种只有字或号的款识形式在《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中并没有著录,从这个角度上分析,王铎款识的形式是多样的,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王铎”款识。至于为什么在这一段时期王铎有这种另一类款识的出现,笔者以为,王铎在这一段时期情绪纠结,思维郁闷,表现在艺术创造上也充满了创意与突破,因此,款识形式出现了变化也是王铎创作理念的另一种体现,这另一种理念的产生也仅仅是这一段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如果这幅王铎立轴是伪作,作伪者必定具备有深厚的书法功底,特别的模印能力,精深的诗文水平以及对王铎生平经历充分的了解,才能臆造出这样完美的赝品。姑且不论关于作品的“形似”与“神似”问题,假设作伪者有了这么高的水平与境界,以作伪者对王铎作品的了解,就不可能仿制出王铎这种极少使用的款识。伪作者既然能够仿制出这么高水平的赝品,也能仿制出高水平“王铎”字样的款识,又何须画蛇添足地仿制出“嵩樵者”的款识,当然,作品真伪的鉴别还是在于作品的内涵与意境,伪造者始终不能超越的界限即是真品内在的神韵。因此,通过这样的反证,更进一步得出了《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的款识“嵩樵者”为王铎另一种款识形式。

对于书画家款识的理解,如果单凭书中著录或一成不变的认识是不能真正鉴别出真谛的。款识也是书画家情绪发挥的再现,特定的背景,特定的思维方式必定会产生特殊的款识。只有在款识的笔法内涵中加以正确之判断,才能得出款识之真伪。自然流畅,具书画家书体风范,书画主体艺术特色风格与款识特色风格能够完美地融于一体,没有刻意的雕琢模仿,可视为真迹。王铎《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的款识为“嵩樵者”款识是难得的王铎款识形式,其款识书体特色风格与整篇书体特色风格完全融为一体,自然流畅,毫无丝毫雕琢模仿之痕迹。结论,应是王铎款识。

五 余论

王铎书法作品存世较多,真迹颇多,伪作也多。对于王铎书法的认识鉴定,应经过全方位的考证推敲。王铎在诗文书画上有极高成就,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王铎诗文书画或毁或失,因此,对于没有文字记载的王铎书画作品,如果能够甄别为真品,很有利于对王铎诗文书画更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泸州博物馆馆藏王铎《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为王铎真品无疑。另外有三点需要重视:一、《十月乡书断》诗。这首王铎五律诗,在王铎现存诗文资料中是没有记载的。这首诗的存世,对于研究王铎在崇祯九年左右经历及思维情绪极有价值。二、《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的书法风格特色,作为王铎书法艺术巅峰时期的行草作品,存世真品极少,这幅行草作品风格特色强烈,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王铎这一时期的行草书风,很值得后学者研究探讨。三、《十月乡书断行草立轴》款识之意义,另一种王铎款识的认定,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不是感性的超越,而是理性的认定,其意义在于,对待事物的理解与认定不能一成不变。

注释:

①李时灿主编:《中州先哲传·文苑一》,第149页,经川图书馆,1935年。

②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188页,上海书画出版社,2007年。

③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5页。

④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96页。

⑤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96页。

⑥欧广勇编撰:《中国历代书艺概览》,第291页,科学普及出版社广州分社,1982年。

⑦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97页。

⑧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97页。

⑨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123页。

⑩沙孟海:《近三百年的书学》,《沙孟海论书丛稿》,第32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87年。

(11)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121页。

(12)张升编著:《王铎年谱》,第130、131页。

(13)上海博物馆编:《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第121~127页,文物出版社,1987年。

(14)上海博物馆编:《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第123、124、128页。

(15)王铎:《王铎书法集》,第213页,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2005年。

(16)王铎:《王铎书法集》,第56页。

(17)王铎:《王铎书法集》,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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