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意图·规约:对格赖斯意义理论的再思考
唐美华1,2
(1.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80009;2. 江苏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徐州 221116)
摘要: 格赖斯的意义理论是一种以说话者为中心的概念分析模式,其发展经历了前、后两个阶段。前期,格赖斯将意义区分为“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并着重论述了二者的区别;后期,他对“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进行了重新定位,提出后者可由前者派生而来的“祖先/后裔说”,并对前者进行了重新厘定:从表征必然联系的非理性事实修正为侧重指规约意义的制度性事实。可见,格赖斯的意义理论虽突显说话者意图的中心地位,但并未否定规约的存在,而且在他后期语言哲学思想中,规约的地位更是得到彰显。
关键词: 格赖斯;自然意义;非自然意义;说话者意图;规约
保尔·格赖斯(Herbert Paul Grice,1913—1988),1913年出生于英国伯明翰,1935年毕业于牛津大学基督圣体学院,并留校就职。1967年,格赖斯应哈佛大学哲学系掌门人蒯因之邀,做客威廉·詹姆斯讲坛。该讲坛是为纪念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创始人之一、美国心理学之父詹姆斯而设,象征着哲学界和心理学界的最高荣誉地位,在讲坛上发表演讲的大都是哲学和心理学界的世界顶级学者。而当时仅为牛津大学讲师的格赖斯没有辜负主办方的厚望,在讲坛上阐述了“会话隐涵”(conventional implicature)理论,使他一鸣惊人。他的会话隐涵理论将语用意义的研究从过去含混的语言意义研究中分离出来,最早将逻辑推理运用到对话语各种非字面意思的分析和解读上,突破了自古以来逻辑学的研究范围,为语用学奠定了一块基石[1]45。《Routledge哲学百科全书》里对他这样评价:格赖斯对会话普遍规则的概括“开了语用学的新纪元”[2]172-173。
意义理论一直是现代西方语言哲学,特别是语言分析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哲学的首要任务是分析意义,这种分析越是深入,它就越依赖于对意义做正确的、普遍的解释[3]669。事实上,语言的意义问题不仅是现代哲学的研究课题,也是历来语言学各流派关注的焦点问题。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传统语言学观认为,语言符号所表征的意义与自然实在之间存在着一种对应和映现的关系。索绪尔的结构语言观关注的是语言—符号—意义的关系,认为语言是一种表达思想的符号体系。而语用学则可以概括为“对语言使用中的意义的研究”或者“对语境意义的研究[4]54。
本文旨在进一步探讨格赖斯的意义理论,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首先对格赖斯的学派归属加以澄清,在此基础上,主要围绕格赖斯文献[5]和文献[6]这两篇文章,探讨他对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的区分、对说话者意图的阐释,和后期他对自身理论的修正。最后,针对一些学者对格赖斯无视规约的批评,本文尝试重新审视规约与说话者意图之间的关系。
一、格赖斯的学派归属
在弗雷格之后,西方语言学分化成了两派[7]24:以罗素和早期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理想语言学派,也称形式语义学派;以后期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也叫使用论学派。前者认为,日常语言与交际意义的差异说明日常语言不能精确地表达意义,应弃之不顾,逻辑才是解释意义的适当的工具。而后者则认为,如果日常语言偏离逻辑意义,仅是因为逻辑不是解释自然语言的最佳工具,语言的意义必须在研究语言的实际运用中得出。
关于格赖斯的学派归属,维基百科和《Routledge百科全书》都称他为“日常语言学派之牛津学派的代表人物”。但实际上,无论是对日常语言学派,还是形式语义学派,格赖斯对它们的观点都持异议。他认为,一方面,形式语义规则对解释日常语言意义至关重要,可以解释自然语言表达的大部分意义;另一方面,形式语义规则并非解释意义的唯一工具,其他非语义因素同等重要,这些因素不完全依赖于说话者和语境的随机集合,而是可以根据一般原则和规则进行系统化和解释。可见,格赖斯认为理想语言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并非水火不容,而是可以互补的。因此,简单地将格赖斯归为日常语言学派并不恰当。
二、格赖斯的意义理论
例8:我给X先生画了一幅Y先生和X夫人异常亲密的画。
(一)意义理论前期
格赖斯1957年在《哲学评论》上发表的《意义》[5](Meaning )一文,是 20 世纪意义理论的一个里程碑,其发表标志着格赖斯意义理论的形成[注] 格赖斯信奉少而精的发表原则,写成的文稿实际上并不少,但从不轻易发表。他1957年发表的Meaning 一文早在1948年就写好了,却一直放在抽屉里不拿出来。他过去的学生斯特劳森当了系主任后,觉得本系教师发表的著述不够多,多次劝格赖斯把这篇稿子投出去,格赖斯却一直推托。最后斯特劳森索性以自己要看为由,从格赖斯那里把稿子要来,和妻子做了一些文字加工,替格赖斯做主,把稿子寄给了《哲学评论》[1]。。文中他的贡献主要有两点:一是将意义分成了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并着重分析了二者的区别;二是阐释了说话者意图。
目前深基坑开挖研究对围护桩位移变化规律研究较多[6-9],但对内支撑轴力分析较少,且没有明确的规律.所以本文就工程实例来主要研究深基坑内支撑轴力变化进行研究,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1.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格赖斯认为,鉴于mean一词的两种不同使用方式,“x means/meant that p”的句式能表达两种截然不同的意义: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但格赖斯没有对二者进行直接界定,而是提供了五条重要区分依据。下面我们结合实例对这些依据进行逐一分析。
例1:The recent budget means that we shall have a hard year.
例2:乌云密布意味着倾盆大雨。
当前我国高墩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延误施工工期、不符合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等问题,大多高墩施工需进行高空作业,如施工中出现接缝处理不当,则使工程建设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高敦施工中应高度重视高空作业的安全性。充分考虑高敦的承受能力。高敦施工对资源要求较高,施工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例3:Those three rings on the bell (of the bus) mean that the bus is full.
例4:他的脸色意味着他生气了。
得益于良好的消费情况和税费政策,巴基斯坦上半年表现抢眼,1月份至今,巴基斯坦已签订单数量118万吨(1-9月到货),较2017年同期高出约40万吨。
依据一: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可通过逻辑的方式加以区分。如果x和p 之间是逻辑蕴含关系,x为真,p就为真,那么x means p表达的就是自然意义;反之即为非自然意义。格赖斯认为,因为例1、例2中两句蕴含的后面成分为真,所以不能对之进行否定,“The recent budget means that we shall have a hard year, but we shan’t have.”不能成立。但例3、例4中,x并不蕴含后面的命题p,因此p未必为真,如三声铃声意味着车满了,但若是司机判断失误按错铃了,那么车子就没有满,因此可以对之进行否定。
上述五条区分依据中,事实性特征区分性最强,是自然意义最核心的特征。综上,所谓自然意义,就是与自然符号直接相关,表征必然联系,字面意义就是语言本身所表达的意思,与说话者无关,不传递意图,即自然意义所表达的是“非理性事实”[8]25。而非自然意义是非事实性的,带有显著的人为约定,涉及交际者的意图,并需要不同程度地参照具体的交际环境(语境)加以理解。
(3)对U的意图(1)的识别应该是受话人做出回应r的理由之一。
例7:我给X先生看了一张Y先生和X夫人异常亲密的照片。
依据五:x means/meant that p的句式是否可以改成“The fact that x means that p”?如果可以,该句就为自然意义,反之为非自然意义。该依据考察的是自然意义的事实性特征,即自然意义强调的是真值条件,而非自然意义则不确定后面命题是否为真。
依据二:x means/meant that p的句式是否可以改成“What is (was) meant by x is (was) that p”?如果可以,该句为非自然意义,反之为自然意义。格赖斯认为,例3可以改成“What is meant by those three rings on the bell is that the bus is full.”,例4也一样,所以它们表达的就是非自然意义;而例1、例2则不可以,因而表达自然意义。
仿真实验平台建设应切合自身情况,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目的,坚持走自主研发道路。宜成立仿真实验协会,对仿真实验平台建设进行规范和监管。建设过程中,宜由主管部门牵头统筹资源,联合研发。建成后,宜交专业职能部门接管运营,提高共享服务能力和社会效益。
2.说话者意图。意图是格赖斯意义理论的核心,它决定话语的意义。那么究竟是谁的意图呢?格赖斯的常用表达是“说话人说话语 x 时表达了p”,可见他是从说话人入手分析意义的。格赖斯认为说话人U通过话语x传递非自然意义p,需要3个条件:当且仅当,对于某些受话人,U说出x意欲:
广泛性焦虑(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GAD)又称慢性焦虑症,主要表现为与现实不相符的持续痛苦、担忧,患者警惕性增高易发脾气,过分关注周围环境或自身健康而不能放松下来。GAD的发病机制尚无确切的结论,遗传因素可能是GAD的重要发病机制之一,有研究显示广泛性焦虑障碍患者和正常人的一级亲属患病风险率分别为19.5%和3.5%。对双生子的研究也显示,在同卵双生子中,该病的共患率明显高于异卵双生子。
(1)受话人产生一个特殊的回应r;
(2)受话人意识到U意欲(1);
依据三:x means/meant that p的句式是否可以改成“Someone meant that p by x”?如果可以,该句为非自然意义,反之则为自然意义。即当话语中不存在施事时,其意图自然不起作用,话语表达的只能是自然意义。
第一个条件体现了格赖斯的基本意义观,问U意味着什么就是将预期效果具体化。但光有这个条件是不充分的,格赖斯认为,不能简单地认为受话人做出的这个回应就是U传递的非自然意义p。他举了下面这样一个例子:
例5:I might leave B’s handkerchief near the scene of a murder in order to induce the detective to believe that B was the murderer。
①寒武系石牌组(Є2s):灰色页岩,呈页片状,岩石由粘土质矿物及少量陆屑石英组成。厚 40~50 m。
在上例中,我们需要条件(1):我想让警察相信B 是凶手,但光有这个条件显然不够。我并非通过手帕或丢手帕这个动作传递非自然意义“B是凶手”,事实上我这个动作什么意义都没有。显然,对x而言,要意指某事,不仅仅在于它表达时带有一种要诱导某种信念的意图,而且说话人也要意欲让受话人意识到他这一表达背后的意图,所以我们需要第二个条件。比如:
例6:I leave the china my daughter has broken lying around for my wife to see.
我首先想让我妻子知道女儿打破了瓷器,另外我想让妻子意识到我没有收拾这些碎片是想让她看到,但格赖斯认为即使有了条件(2),我不收拾瓷器这个动作还是没有意义。只有当条件(3)实现,即受话人通过对于说话者意图的领会或识别,从而产生与说话者的意图相一致的反应或效果时,U要传递的非自然意义才算得以实现。特别需要指出,受话人的识别必须以说话者的意图为基础,不能随心所欲。
当前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文本编制工作尚有迹可循,但后续“诊断与改进”抓手难觅, 如何“诊”?如何“改”?既不能隔靴搔痒,也不能徒增大量工作,增加师生工作学习的压力和负担。
格赖斯认为,说话者意图是否起作用是判断非自然意义的必要条件,对此他着重解释了两点,一是我们要注意区分“故意并公开地让受话人知道(deliberately and openly letting somebody know)”和“让受话人思索推理得知(getting somebody to think & telling)”的区别。比较下面两例:
依据四:x means/meant that p的句式是否可以改成“x means/meant‘p’”?如果可以,该句为非自然意义,反之为自然意义。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将命题p加引号,揭示出x背后所表达的隐含意义,比如“the bus is full”就是“三声铃响”的隐含意义,而“倾盆大雨”并非“乌云密布”的隐含意义。
格赖斯意义理论运用心理概念来分析语义概念,主张从意图出发,意图决定意义,为意义分析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可以说,没有格赖斯关于语言意义的论述,就没有语用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和成长,更没有语用学的现状[7]19。综观格赖斯关于意义的论述,其意义理论可以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发展阶段。
格赖斯认为,在例7中照片(或者“我拿照片给X先生看”)不表达任何非自然意义,因为照片本身已经“自然”又清楚地传达了有关信息,无论我以什么方式(有意或无意)让X先生看到了照片,X先生都会被照片引导,认为X 夫人和Y先生有亲密关系,意图没有发生作用;然而,在例8中画(或者我画画并出示给X先生看)表达某种非自然意义(如Y先生表现得过分亲密),因为画并不一定以客观事实为前提,可以传达绘画者的意图,并有效传达给读画者,可以成为非自然意义产生的条件。
概而言之,格赖斯关于意图的分析主要包括意图的表达和识别两个方面:其一,说话者发出一种表达时,典型地带有一种意图,就是要通过他的表达在受话人那里引起特定的反应。说话者发出自己的表达时,一定要以一种公开和有意而为的方式。其二,受话人通过对说话者意图的领会或识别,从而产生与说话者意图相一致的反应或效果。
格赖斯从区分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入手,将话语字面意义与交际意图相结合,开创了解释意义的新视野[5]。他从说话者意图的识别角度分析意义,说话者意义依赖于说话者意图,而话语意义又由说话者意义解释。因此,话语意义与说话者意图密切相关。交际就是说话者有意图地影响受话人心理状态的过程,实现这一目的的最理性的方式是受话人对说话者意图的识别。
1.2 仪器与试剂 测定方法采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法,检测仪器为Wallacl Auto DELFIA 1235型全自动时间分辨免疫荧光分析仪(芬兰Perkin Elmer),试剂购自芬兰铂金埃尔默公司的甲胎蛋白/游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双标记试剂盒和游离雌三醇试剂盒,质控品购自美国Bio-Rad公司。
(二)意义理论后期
1982年,格赖斯发表了《再论意义》[6](Meaning Revisited )一文,发展了其意义理论,重新厘定了“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的关系,提出了后者可由前者派生而来的“祖先/后裔说”。
在《意义》[5]中,格赖斯曾说,“自然意义”与自然符号密切相连,那么,是“自然意义”与自然现象有关,还是自然现象生成的意义就是“自然意义”呢?[9]87事实上,格赖斯自己给出的表达“自然意义”的范例也有个别与自然现象无关,说明他本人在“自然意义”内涵的厘定上也留有余地,而这种立场或许正是“祖先/后裔说”提出的原因。
在“祖先/后裔说”中,“自然意义”的内涵有了变化,即不一定都与自然符号有关。格赖斯认为,这些不与自然符号相关的“自然意义”生成需要两个关键要素:(1)行为与信息之间的联系“可被感知”;(2)人们认可行为与信息之间的联系。[10]295-296进一步说,可被感知又被人们认可的意义,体现的是集体意向,而什么是表征集体意向的意义呢?答案就是“规约意义”。“规约意义”是约定俗成的、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事实”,只是这种后天约定的“事实”是社会化的产物,属于“制度性事实”,其载体涵盖诸种社会现象[9]87。 经过以上分析发现,在格赖斯意义理论后期,“自然意义”侧重指规约意义,其涉及的事实主要指“制度性事实”,并非前期所说的“非理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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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约与说话者意图
格赖斯的意义理论一经提出,就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和诸多非议。不少学者认为,格氏意义理论过于强调说话者的主导地位,而无视语言规约。如Searle批评道,意义不只涉及意图,与规约也密切相关,只有将说话者意图和规约结合,才能正确理解言语行为要表达的真正意义[11]45。他认为格赖斯举的被俘士兵的例子(士兵用歌德的诗句来传达自己是德国兵的意愿)中,士兵要表达的说话者意义是“我是德国兵”,而歌德诗句的本意与这无关,因而根本无法据此界定话语意义,这就证明了格赖斯只关注说话者意图、无视规约的做法是不正确的。Chapman也认为,用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或态度解释语言意义,使之成为一种心理特性,牺牲规约推崇意图致使格氏意义理论最终难以立足[12]34。同样地,国内也不乏认为格赖斯无视规约的学者,如谢荣贵指出,格赖斯非自然意义理论的主要观点就是说话者交际意图可能不必与规约意义有关[13]13。
然而,格赖斯并不像他们批评的那样无视规约。我们先来看被俘士兵的例子。如上文所述,非自然意义的传递需要三个条件,而美国兵的做法只满足了条件(1),想让对方通过识别诗词(x)来把他当作德国兵,但并未满足条件(2)和(3),因为他不愿自己的真实意图被识破,受话人也就不能因识破了他的真实意图而做出反应。可见,这个例子不符合格氏意义理论的要求。格赖斯曾明确指出说话者要将交际意图传递给对方,否则不能算作非自然意义[10]217。因此该例根本不构成对格氏理论的颠覆,也不能成为他无视规约的证据。
观察两组患者手术的各项指标(手术时间、出血量、术后置管时间、住院时间)、术后并发症情况(切口感染、肺部感染、心律失常、支气管胸膜瘘)。参照实体肿瘤评价标准:如果患者肿瘤消失,则为完全缓解;如果患者肿瘤减小长度在30%以上,为部分缓解;如果患者病灶减小程度在30%以下,为没有缓解[8]。总有效率为完全缓解与部分缓解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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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格赖斯对说话者意图有严格的界定,说话人不能随心所欲。他对非规约含义的解释,也证明他不否认说话者意图的识别需要句子规约用法的知识[10]101。而且,格赖斯[14]指出意图和愿望的区别在于,愿望只是一种欲求,不一定需要付出努力使之得以实现;而意图则不仅是向往,还存在行为动机,是说话人愿意去做而且为之努力的一种心理状态。因此,在会话交际中,说话者应当不偏离常规,遵守所在语言社区的规则,考虑集体意向性和规约性。格赖斯将“自然意义”内涵由最初表征必然联系的非理性事实,重新厘定为侧重指规约意义的制度性事实,更是格赖斯开始从个体意向转向集体意向,愈加重视规约的有力证据。
四、结语
在对格赖斯进行评价时,其意义理论的贡献总是被会话含义理论所掩盖,但是,“意义”值得我们再次讨论,因为它是格赖斯整体语言哲学观的基础,是记录他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开始的地方[15]59,74。诚然,格赖斯的理论体系有修正的余地,加之他本人又很少作详尽阐述,关于意义理论的内在统一性仍需作进一步的探讨。但我们相信,如Avramides(1989)所言,格赖斯对意义的论述充满生命力,不会过时,能够历经变更、修正而日久弥坚[16]39。
致谢: 感谢北京外国语大学刘润清教授对本文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
参 考 文 献
[1] 陈国华. 格莱斯会话隐涵理论的哲学背景与发展脉络[J]. 当代语言学, 2017 (1): 34-47.
[2] Grice B J. 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M].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8.
[3] Dummett M. FREGE: Philosophy of Language[M].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Inc., 1973.
[4] 曾文雄. 语用学的多维研究[M].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9.
[5] Grice H P. Meaning[J].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1957, 66 (3): 377-388.
[6] Grice H P. Meaning Revisited [M]// Smith N V. Mutual Knowledge. New York: Academic Press,1982:223-43.
[7] 冯光武. 格赖斯的意义理论:老话题 新解读[J]. 外语学刊, 2007 (6): 19-26.
[8] 塞尔. 社会实在的建构[M]. 李步楼,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
[9] 仇云龙, 张绍杰. 格赖斯“自然意义”及其与“所言”的内在关系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 2007 (1): 86-89.
[10] Grice H P. Studies in the Way of Words[M]. Harvar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11] Searle J. Speech Act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
[12] 姚晓东. Grice意义理论中的意向与规约[J]. 外语与外语教学, 2012(3): 33-36.
[13] 谢荣贵. 解析格莱斯的非自然意义理论[J].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 2006(4): 11-14.
[14] Grice H P. Intention and uncertainty[J]. Proceedings of the British Academy, 1971, 57: 263-279.
[15] Chapman S. Meaning: Philosophical forebears and linguistic descendants[J]. Teorema, XXVI, 2007(2): 59-75.
[16] Avramides A. Meaning and Mind: An Examination of a Gricean Approach to Meaning[M]. Cambridge: MIT Press, 1989.
Meaning, Intention and Convention: A Revisit of the Gricean Theory of Meaning
TANG Meihua1, 2
(1. 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for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Beijing 180009, China; 2.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 Studies, 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 Xuzhou 221116, China)
Abstract The Gricean theory of meaning is a speaker-centered conceptual analysis model. In its early stage, Grice divided meaning into “natural meaning” and “non-natural meaning”, laying focus on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two. In its late stage, however, Grice reexamined the connections between the two notions, and initiated the “ancestor/descendant theory”, arguing that “non-natural meaning” could derive from “natural meaning”. Grice also revised the definition of “natural meaning”, changing it from “being the truth-valuable meaning, bound to brute facts” to being “conventional meaning, bound to institutional facts”. Thus, though Grice put the speaker’s intention at the heart of his theory, never did he shake off the existence of convention. Instead, the role of convention is highlighted in the late stage of his philosophy of language.
Key words Grice; natural meaning; non-natural meaning; speaker intention; convention
收稿日期: 2018-09-20
基金项目: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英语专业本科生书面语复杂度发展研究”(18YYB015)。
作者简介: 唐美华(1981—),女,江苏东台人,讲师,博士生,主要从事应用语言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H03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9-0312(2019)02-0101-05
标签:格赖斯论文; 自然意义论文; 非自然意义论文; 说话者意图论文; 规约论文;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论文; 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