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演变与环境研究反思——跨学科交流的共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共识论文,环境问题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4)01-0005-09 一、雾霾中的“神仙会”:缘起和期待 在经济和环境的历史上,2013年的中国同时刷新了两项纪录:一是作为进一步膨胀的世界工厂和消费大国,其进出口总额以4.16万亿美元(25.83万亿元人民币)跃居世界第一,也比十年前翻了两翻;二是频频出现的大范围强“雾霾”天气,使数亿人呼吸困难,其成因之复杂和影响之大,都远远超过当年的伦敦烟雾事件和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这预示着中国环境的恶化到了某个临界点。 在这样一幅对立的图景下,覆盖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八个学科(哲学、历史学、地理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的“环境问题演变与环境研究反思”小型学术研讨会,于当年12月21-22日在南京召开。会议由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南京工业大学社会科学处、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联合举办。发起此会是基于如下判断:首先,环境问题异常复杂,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几乎所有领域,任何一个学科都无法单独进行完整的理解和解释,需要跨学科的深度交流,而交流的必要性超越了一般意义的“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其次,中国环境问题研究的逐步“繁荣”与其环境状况的不断恶化形成了鲜明对照,需要多学科的集体反思。议题也相应地集中于两点:一是从各学科的角度对中国三十多年来的环境问题演变状况进行概括;二是对各学科的环境问题研究状况进行反思。 作为发起者,笔者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开成“神仙会”:参会者应该是各学科“研究真问题的真学者”;通过实质性的交流和交锋,深化对中国的环境问题演变和环境研究状况的整体把握。当然,考虑到参会者们是在“雾霾”中乘着飞机“腾云驾雾”降临或乘坐高铁“风驰电掣”而来,他(她)们的确很像中国神话中的“神仙”。而现代化对普通人的“神化”或“魔化”及其伴随的资源环境代价,恰恰是也变成了“神仙”的环境问题研究者需要高度自省的内容。 鉴于这次会议被多位参会者评价为“极有意义”,有必要对会议研讨状况给予综述,以供学术界分享。当然,任何综述都会有片面性,即便将17万字的会议录音整理文本全部呈现,它也不能代表全部,因为每位学者在有限时间内的发言特别是即兴发言可能是不全面的表达,而已有的表达也难以总是被准确和全面地理解。因此,虽然笔者力求避免对所有重要见解的遗漏和误读,但漏误之处难免,对此只有请参会的同仁以另外的文本来矫正和补充。 二、中国环境问题的不同维度及其演变 一般意义的“环境问题”在不同的时空范围内具有不同特征。从古代、近现代到当代,从社区、区域、国家到全球层面,它都呈现出不同的面相,包含着不同的动因和机理。注意到这一整体性概念的不同内涵,是理解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基础,也是深入对话的前提。 1.历史的维度 环境史领域的四位学者首先强调了中国历史上环境问题的不同形态以及环境史视角对于重新评价历史、深入理解环境问题所具有的认识论意义。 南开大学的王利华教授认为,“环境”本身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环境问题在本质上是生命问题和生存问题,它并非今天才出现,而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不同时代的人类遭遇的情形不同,环境问题的表现也不同;今天被视为问题的,在历史早期并不构成问题,如煤炭的采掘和燃烧在历史早期就不是问题,甚至不是环境要素,而原始人要面对豺狼虎豹,农业社会要面对饥荒的威胁,因此从生命和生存的角度来看生态环境也并不是多么美好。今天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资源系统无法满足社会经济需求,构成了对长期发展的威胁;二是人类不合理的活动造成了环境恶化,对我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 复旦大学的满志敏教授也强调了时间尺度的重要性及其对研究结论的影响。面对当今世界共同关注却争执不下的气候变化和“碳排放”削减问题,他指出,“气候变化”并不是一个新问题,正如竺可桢先生的经典研究表明的那样,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较大幅度的冷暖交替,突出现象是南宋时期的太湖和西湖都曾经结冰;为了加深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认识,不仅要重视当代气候变化,还要重视对过去气候变化的研究,而在他所研究的过去2 000年气候变化问题中,30年间只是“一个观测点”。他进而强调,需要关注气候变化的区域差异,如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中国平均气温上升的同时,西南地区的气温却是下降的;此外,与“气候变暖”相比,更要注意极端气候异常现象。 清华大学的梅雪芹教授着重介绍了环境史对于扩展历史研究、重新评价历史的意义。环境史将人类视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而不只是“改造自然的主人”)、将人类历史视为“社会—经济—自然生态”这一复合系统的综合演变过程,重点关注自然与人类的长期互动状况和相互影响;它不仅在史实、史料等方面扩展了历史学的疆域,也带来了历史观的变革:自然成为重要的历史角色和历史演变的力量,和人类一道塑造了历史。与此相应,自然状况将成为新的历史评价尺度,用于重新考量人类活动的影响和意义,如同19世纪美国的自然主义者亨利·梭罗所言:“对匆匆过客来说,一个小镇的榆树数目是衡量其文明程度的标尺”。她主张用“生态生产力”(生态系统健康持续并提供有效服务的能力)的状况作为具体的历史评价标尺,认为这一标准比以往那些只顾及人类利益的诸多评价标准更具有整体性。 环境史视野带来的变革意义在南京大学马俊亚教授的报告中有着充分体现。通过对明清时期的黄河治理和运河漕运确保方略给淮北地区带来严重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后果的考察,他提供了一个总体上的治水“成功”如何导致了“被牺牲的‘局部’”的案例。包括皖北和苏北在内的淮北地区,在唐代以前曾经是丰饶的鱼米之乡,自南宋时期黄河南侵之后其生态环境便逐渐恶化,而经过明朝刘大夏治水,特别是潘季驯治河修筑高家堰,造就了洪泽湖这个“平原上的大水库”之后,便迎来了几乎一年一淹的命运:漕船通过时水淹皖北,漕船过后又淹苏北。这种局面导致淮北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一道衰落,进而造成区域社会生态的恶化和区域社会动荡,也使皖北与皖南、苏北与苏南成了两个世界。在王利华看来,这是中国历史大格局发生巨变、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错位后出现的一种应对:作为京城的北京资源不足而必须依靠南方,京杭运河就成了生命线,确保漕运安全成为压倒一切的任务,因此淮河问题的出现可能是国家战略不得不为的结果。进一步的问题在于今天面对类似情形(如南水北调)时,决策者该怎么做?又该如何评价? 环境史的视角确实有助于拓宽视野,丰富和深化其他学科对环境问题的理解,也会促使当代环境问题研究者进行长时段的放眼远望,并因此缓解其可能抱有的“焦虑”。不过,更受关注的是当下,是三十多年来中国环境问题的演变以及影响演变的诸多因素。 2.从环境危机到社会危机 关于对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的理解,北京大学的张世秋教授(环境经济学)、郇庆治教授(环境政治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宋国君教授(环境经济学)、洪大用教授(环境社会学)以及武汉大学的柯坚教授(环境法学)都认为,三十多年来,环境问题从主要是政府的个别部门和自然科学领域关注的技术和工程类的问题(认为靠资金投入和技术提升就可以解决)演变成了全社会都必须认真面对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执政党先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针对目前的环境形势,笔者将其概括为五重危机:由于污染物排放量长期超过环境容量,它是全面的环境危机;环境恶化导致了千百万人的生存困境,它是严重的生存危机;而现实的和潜在的生存危机引起了严重的社会不安,它是严重的社会危机;上述状况都是在不断强调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过程中发生的,反映出制度的低效甚至无效,因此也是制度危机;在更深层面上,我们还面临着无限扩张的物质欲望与有限的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从而表现为文明的危机。与会者的发言和讨论大都是围绕这些方面展开,分别强调了其中的不同侧面。 关于环境危机,大约从二十年前开始,最高环境当局就不断强调其“局部好转、整体恶化”,而数年前曾经有官方学者宣称出现了“拐点”。但目前的状况究竟如何?张世秋认为,政府部门的数据表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的浓度都在下降,“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控制”。针对有学者提出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恶化的速度放慢了,但还在继续恶化”的问题,她强调,从治污投资的规模和常规污染物的排放量来看,恶化趋势得到了缓解,但即便环境质量不再恶化,也并不意味着社会损害变小了,实际上损害在不断增加;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环境问题存在的累积效应,存量还没有解决,每年又会有新的增量。 新疆师范大学的崔延虎教授(人类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海山教授(地理学)有关新疆和内蒙古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都显示,整体恶化的格局确实在持续。与“明晰产权可以避免公地悲剧”这一社会科学的共同结论相对照,1984年推行的草场承包制,使无法游牧的羊群对同一块草场过度啃食而造成草场退化,羊群摄取的微量元素减少又导致患病的数量和用药的剂量增多,草场退化再加剧了雪灾和牧畜受害。进而,新疆的“一黑一白”(煤炭、石油和棉花。塔里木河流域的棉花种植面积从1996年的21万公顷扩大到160万公顷)开发战略以及内蒙古的“大央企大能源大化工”开发模式,都通过大面积的占地和对有限水资源的攫取,加剧了草场破坏和草原生态碎片化。因此,1984年以后是一百多年来新疆草原退化最严重的时期,它的1亿1 000万亩草原中已有90%退化,其中35%严重退化;而内蒙古的草场退化速度自能源大开发以来也不断加剧,草场生产力大幅度下降,优质牧场几近消失,三分之一的草场处于完全裸露状态。与此相对应,2011年公布的全国湖泊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的五十年间,新疆和内蒙古两区消失的湖泊分别达到62个和59个,在全国省级区域中最为严重。目前,塔里木河的生态用水已经从原来的70%降至23%,胡杨林面积急剧萎缩,中下游断流导致田地荒芜、沙漠逼近,而呼伦贝尔草原的七大河流也全部出现断流。 在中国海洋大学的崔凤教授(环境社会学)看来,东部近海的海洋环境状况同样触目惊心,甚至不亚于草原破坏,具体表现在陆源污染和过度捕捞导致渔业资源枯竭,大部分近海已难以形成渔汛。如渤海的“荒漠化”导致无鱼可打,东海和黄海的野生黄花鱼已经绝迹,海水的富营养化和酸化普遍严重,赤潮、浒苔现象频发,因海上钻井平台事故导致的溢油现象也时有发生。而近年来沿海省市纷纷打出“海洋牌”,推进更高密度的海洋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剧了海洋生态环境压力。 如果把目光转向农业区域,从三江平原急剧扩张的稻田对地下水的过度吸取到华北平原愈演愈烈的地下水危机,再到云南的桉树和橡胶林拓展酿成的生态破坏,会发现中国整体的生态环境隐患的确是在深化。如同王利华也提醒的那样,中国的传统农业持续了数千年,基础在于农民将所有的有机物质返还于土地,但是在农业工业化的过程中这一循环链条被切断了,单一化的种植业和同样单一化的养殖业都在相互脱节中不断扩张,都成为了重要的污染源,造成水土失调和土壤的养分失调、盐碱化甚至中毒,中国的土地还能耕种多久已经变成非常现实的问题,而上下都在喊叫的“粮食安全”并不只是土地数量的问题,在本质上是个生态环境问题。 整体性的“拐点”的确难以发现,而在全局性的生态环境危机的背后,还存在着大量“被牺牲的‘局部’”,众多的“局部”相加后形成大规模的利益受损群体。如同海河流域、淮河流域、湘江流域以及其他许多小规模区域密布的疾病高发村(“癌症村”)显示的那样,在这些地区生活的许多人已经陷入了生存危机。而处于生存威胁中的底层社会成员的频繁抗争以及近年来不断增加的精英移民现象所包含的“环境关切”都表明,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冲突的重要原因或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甚至蕴含着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崔延虎提到的情形对此显然有警示意义:在新疆的一些地区,环境问题引发的小规模群体性事件近年来不断增加,并且与民族问题纠结到一起,使社会矛盾更加突出。 当然,面对生存危机和社会危机折射出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的扭曲,张世秋指出,环境成为一种资源,涉及谁用何种方式占用或破坏这种资源以及从中得到了什么利益;在看到最保守的数据也显示环境损失非常严重时,还要关注某个百分比的经济损失背后究竟是谁受损、谁受益;我们不能容忍发展性环境权对生存性环境权的挤占。崔延虎和海山也都注意到,应该重视草原生态破坏背后利益流向的变化和利益链的存在:过去当地人主导的、主要满足当地需求的小规模开发,变成了国家主导的、主要满足东部和城市需求的大规模圈地式开发(如六大国有煤炭企业在新疆占用的矿区都达上万平方公里);外来资本拿走了巨额利益,却较少留意当地的生态环境;国家每年用于草场围栏的投入达30亿元,但获益更多的是“老板和推销围栏的官员”;政府和媒体经常说“牲畜超载”造成了草原退化,却忽视了一些没有草场的人养着几百上千只羊的事实,如呼伦贝尔某旗有3.2万只牲畜,但其中的三分之二属于“官员和老板”。笔者则认为,社会结构失衡导致的受益与受害的分离,将反过来加剧社会对立,当一些人的“发展权”严重侵害了另一些人的生存权同时又可以一走了之的时候,化解环境危机所需要的共同的危机意识和集体行动这一社会基础也就大大丧失。 3.制度和文明:瓶颈与终极性 大部分与会者注意到了上述危机的制度根源。北京大学的汪劲教授(环境法学)提醒说,197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提出了环境保护,在1979年只有“九法一条例”的情况下就有了“环保法”,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相关立法迄今已有三十余部,但法律大多成了摆设,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部门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政策制定甚至成了部门谋利手段,而这也诱使企业和一般民众普遍轻视法律。柯坚补充说,部门主导的立法很容易牺牲公共利益,彼此之间缺少协调又使得“部门法”缺少效力。而法律的“碎片化”和悬置伴随着权力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权利的落空: 首先,是信息封锁。中央“各部委比着搞信息不公开”(汪劲语),地方政府更是漠视民众的知情权,结果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徒具形式,甚至变成环评机构的赢利工具,真正受影响的当地民众成了局外人,而监督机制缺失造成污染企业很容易落户,于是边治理、边污染、边破坏的现象不断重复。 其次,是行政机构更容易采取行政手段治理环境,却很少做成本效益分析。从“联防联控”、“区域限批”之类的连坐制,到“环境保护模范市”之类的以奖促治、以奖代惩甚至排污权交易等,这些政策往往都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却很少顾及相关政策是否违法、是否会带来扭曲效应,结果是许多治理措施成效低下,甚至变成“豆腐渣工程”或“合法授权后的掠夺”。 再次,是司法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维稳”工具,选择性执法使得受害者的正当诉求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回应,公益诉讼又不被允许,一些执着的抗议者还会受到打击,因抗争而被“法办”者远远超过因污染而被惩罚者的事实表明,“环境保护”异化成“污染保护”,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污染保护主义”。 这些问题显然已经超越法律层面,而是郇庆治和北京大学的王社坤博士(环境法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杨解君教授(行政法学)等人强调的民主政治框架没有建立,或者“形式上的民主没有真正使民主运转起来”的问题。这种根本性的缺陷既使环境领域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公诉手段全部失灵、责任追究落空,也使最高环境当局对公众参与的倡导表现为“叶公好龙”、使部分学者提出的所谓的“协商民主”缺少基础保证。而南京工业大学的王雪峰教授(政治学)则认为,我们要解决的是工业文明的问题和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中产生的问题,但政治制度却是农业文明的产物;由于许多人难以割舍与制度捆绑着的利益,制度变革需要时间,“往前三百年,哪个国家都没有民主,往后五十年、一百年,也都不可能再搞集权,中国走向民主是肯定的”。但问题在于,中国是否还有足够的时间供制度与危机赛跑,这可能与当年的工业化国家有着明显不同。 文明的危机也是多数学者关注或认同的。郇庆治认为,“东方和西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似乎走到了同一条路上,而且好像都是不归路”。在南京师范大学的曹孟勤教授(环境伦理学)看来,“不归路”实际上是“人到底该以何种方式存在”的问题,当人类普遍追求奢侈的生活,就无法避免对自然和环境的掠夺,而资源环境状况也不再允许继续这种掠夺。他由此追问:“现代化的列车似乎到了悬崖边上,我们是否还应该勇往直前?还能不能刹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杨通进研究员(环境哲学)和王雪峰都指出,这与近代西方经济学和工业文明的内在缺陷紧密相连:近代经济学的前提假设是人的偏好都是合理的,其主流凯恩斯主义是靠透支资源环境和人类的未来为当下创造有效需求,其中很多是为了经济增长创造的伪需求;工业文明则是靠煽动人的欲望来推动整个经济战车,因此全球层面的环境问题不是技术落后、制造商品的速度满足不了需求的问题,而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问题。为此,多人认为需要“彻底的文明转型”,不只是技术、政策和政治制度层面的调整,而是全方位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其方向是“低碳指引的方向”,焦点则是如何确保“有节制的需求”、“把欲望控制在恰当范围”。 当然,欲望的控制或文明的转型并不是与会者才意识到的新问题,当代西方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生态学家都曾有过精辟论述,问题在于控制或转型的方式、动力和可能性。笔者以为,两个巨大的结构性障碍导致它的实现难以预期。 第一,欲望生产机制已经成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限制了“有节制的需求”实现的可能性。当资本的全球化带来全球性生产过剩,“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美国式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是在依靠不断刺激人的欲望来满足资本扩大再生产的需要、维持庞大的生产永动机。而中国的“优越性”在于它的整个体系对欲望的刺激需求和刺激能力都更加强盛,如“发展”和“发财”早已成为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从而直接加剧了资源环境压力、降低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仍然被当成执政党的使命及其合法性的保障,而官、商、学合力推进的“文化产业”大合唱,必然进一步增强其刺激欲望的功能。 第二,民族国家之间激烈竞争和对立的格局,限制了实现一国文明转型的可能性。当欲望的再生产成为了大多数国家实现进一步经济增长、壮大“综合国力”的源头活水以及获得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支撑时,控制欲望实质上等于削减需求、断其活路。换句话说,欲望成了市场经济体系赋予每一个民族国家的“全球性公共产品”,要解除对它的路径依赖或沉溺,在剧烈的利益冲突面前几乎没有可能。正如二十年来的气候谈判显示的那样,每个国家都希望其他国家多承担责任而自己保留更多的“发展的权利”,结果也就加剧了全球气候层面的全球公地悲剧。 这实质上意味着,理念上的彻底的文明转型,在现实中“市场”不答应,民族国家及其政府也不答应。文明的危机是终极性的,在缺少“全球政府”的状况下似乎也是终结性的。杨通进认为,这“或许有待于将来人类形成一种统一的文化,就像春秋战国时代不同文化逐渐变成统一的汉文化那样”,而目前要做的是在全球层面寻求罗尔斯提倡的“重叠的共识”,化解三对矛盾,也即以环境正义的原则调整当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利益和代价的分配公平一些;以可持续的原则给后代留下生存空间;以生命至上的原则将人类的道德关怀范围扩展到自然。至于中国,更迫切的是如何化解前四重危机,这需要在政治领域探索更民主的制度,培育以独立的媒体和大学等机构构成的公共领域,避免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垄断和对司法权的干预,避免权力和资本的结盟,以便更有效地治理国家和保护环境。 三、环境研究反思:共同特征、共识和共同体 1.各学科的不同进展与共同的边缘性 作为会议的主题之一,对各学科环境研究状况的反思也受到与会者的热议,并成为对各学科研究状况的检阅。概而言之,以“环境”为前缀的各个学科的发育状况明显不同,同时也有着许多相似的境遇和特征。 环境经济学和环境法学发展起步最早,迄今已有三十余年,并因为其母体学科的强大及实践中“对口”领域的大量需求,在学科队伍规模、学术产品数量和人才培养方面都甚为可观。其他学科正式打出旗号都稍晚一些,但仍然表现出多个方面的差异。其中环境人类学和环境地理学的母体学科自诞生以来即关注生态环境,因此作为分支学科也就拥有较深厚的基础,研究内容也较为丰富,并具有明显的中国指向和区域指向。而环境史学虽然也是在西方学术潮流的影响下正式确立,但从本土的历史地理学、社会经济史及农业史、林业史、水利史、矿业史等历史学的其他分支领域吸取资源较多,也可以说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生长而出”,并如梅雪芹所言构成了对传统史学的挑战。环境社会学大致是在20世纪90年代才被引进,但新世纪以来发展较快,已形成专业学术组织和定期交流机制,研究队伍也在壮大。 相对而言,环境哲学和环境政治学似乎都还处于“散兵游勇”状态,尚无正式的学术组织和交流机制,也缺少对本土问题的经验研究。杨通进认为,在“整个国家的哲学快要干枯,而且海水倒灌”的背景下,已经开展了二十多年的国内环境哲学—伦理学研究,“目前还处于学习阶段,还是靠介绍国外的理论”。而在郇庆治看来,环境政治学是参会学科中最不发达的,尽管它与多学科都有交叉,如在环境政治理论方面与环境哲学和伦理学、在环境运动和组织方面与环境社会学、在政策领域同环境经济学和环境法学的研究都有重叠,但并没有显示出优势,反而如南京工业大学的黄爱宝教授(环境政治学)所言:“我们的学科是流窜的,社会学、哲学、伦理学等都有我们的影子。同时又很少关注公共政策为何难以落实这样的真问题,许多学理上的论述都是空谈”。而当代中国政治学与意识形态密切关联的现实,显然也影响到这个分支学科在研究本土的具体问题方面难以发挥专长。 环境各学科所面临的共同境遇则是在各自所属的一级学科中都处于边缘地位。这方面的明显标志是,各个一级学科的“学界领袖”或“大腕”都极少有人从事环境问题研究,相应的“权威期刊”也极少刊发生态—环境主题的论文。关于后者,据笔者会前借助于中国期刊网(http://www.sy.cnki.net)对《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经济研究》、《政治学研究》和《法学研究》的检索,在2001-2012年12年间,七大学刊共发文10 076篇,涉及生态—环境主题的仅有101篇;其中《哲学研究》刊载最多,也只有46篇(其中13篇的议题是欧美的生态马克思主义和生态社会主义),占其刊文总量2 700篇的1.7%;而法学和政治学的期刊都只有数篇。这种状况蕴含着双重可能:一是环境问题本身尚未受到此类期刊的重视,二是相关研究的水准很少达到其刊载要求。而后者又可能意味着,与学术界整体相比,人文社会科学的环境研究领域“低水平重复”的现象可能更加普遍。 实际上,即便在研究队伍规模较为壮观的环境法学领域,在汪劲看来,至今也依然是“低水平重复多,没有大错,也没有大用,能解决关键问题的理论和方法很少”。至于原因:一是“干实事的少,环境法学会登记的成员有600人,但真正干事的也就100人左右”;二是选题太广且游移不定,“从生态、环境到资源、能源,今天是渤海漏油,明天是雾霾,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三是大多数研究谈的是应然或理想状态,参照标准又更多是欧美,尤其是美国,而实证研究与现实需要则形成了“两张皮”,“起草法律需要坚实的支撑材料,但法学界提供不了”。“两张皮”与柯坚也强调的“海水倒灌”有关,引进西方的理论脱离了中国的特殊性,或者用所谓的科学判断或政治话语代替对法律的适用性、正当性的严谨分析。而王社坤对环境法研究状况的梳理发现,“大多数人的论文看不到连贯的逻辑思想体系和分析方法,今年写的与去年的不一样,明年再写可能又变了”。教科书则充满了谬误,如“讲‘三同时’制度是中国人的创造”,“讲草原承包制的效果多好多好,但实际不是这样”。如此种种,也导致环境法“被圈子里称为最不讲道理的法”。 类似问题当然不仅限于环境法学领域。在崔延虎看来,“海水倒灌”是各学科的普遍现象,“各学科的理论体系都不是Made in China,而是外来的或简单转换的理论,这些理论忽视了中国环境问题相较于西方和全球环境问题的特殊性,也加剧了各学科的边缘性”。原因也不只在方法论层面,而是涉及更广泛的学术机制和学术生态,如马俊亚提示的“为威武所屈、为富贵所淫”的问题以及课题—论文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造成的学术界整体“浮躁”的问题。张世秋对此强调,环境学者必须更注重伦理的自觉:“都说政府的治理力度不强,还要看到我们对问题的形成和解决方案的研究不深入。环境学科有两种导向:针对问题和面向决策。面向决策时可能说话没人听,太多的真问题又很少有人研究。现在社会需求太多,问题是你的定力如何,你能提供什么?”而宋国君的自嘲似乎呼应了这一质问:“我们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做空气污染研究的,空气污染让我们做得越来越严重了。成本效益分析很重要,但是我们到现在也不能提供相关的分析工具”。 比学科的边缘化更为尴尬的是在实践中的边缘化,是理想化的应然与现实之间生出的无奈和无力感。“困惑是如何影响政府和政策”;“我们也想参与,可是参与不上”;“许多问题认识到了,但推动不了”。即便是同政府机构联系较多的学者,也喟叹“面对制度瓶颈,我们能做什么?”张世秋的经历就显示了这种尴尬:“我们在PM2.5出来之前就曾警告,甚至当面拍桌子也有,但没人理会。以前官员们还会重视你的意见,现在他们都是博士、专家,你谈问题时他会反问有没有数据支撑或数据有没有核实,但数据掌握在他们自己手里”。汪劲则指出,官员与政府系统的科研院所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他们拥有大量资源,自己给自己制定政策,我们没法插进去。他们做不了的项目就分包下来,但数据是封锁的。当你的意见与长官意志不一致时,他马上把你放到一边,再找其他人”。在张世秋看来,政府部门的这种选择性需求是逆淘汰的过程,它使少数学者“偶然地成为圆桌中的一员,但很多学者不可能入围其中”。 上述二位学者提到的“数据”问题,也是许多与会者深感困扰的。河海大学的陈阿江教授(环境社会学)以其本人的经验指出,数据困境首先在于难以拿到,其次是拿到的也未必真实。他在调查淮河的污染及相关问题时,从某个部门获取的数据被另一个部门告知是“加工过的”,结果不敢用;在进行太湖问题的研究时则难以找到具体的污染源分类数据,“确实没有。课题很多,甚至有经费达几千万元的‘水专项’课题,但是都没有基础性的数据”。这促使他在调查时尝试用简单的自购仪器来检测少数基本的水质指标。但正如柯坚提醒的那样,由于这种无奈之举存在着布点采样的不足,检测结论难以用于实际研究,而只能作为参考。这也意味着,权力机构的数据垄断所造成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靠学者们自身的努力难以超越,它最终造成了宋国君所说的又一层尴尬:“严格说来,我们都不是专家”。 2.超越歧见:学科链与学术共同体 这次小规模会议是迄今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的环境问题研讨中汇聚学科最多的一次,而多学科少人数的深入交流,让许多与会者既感到兴奋,也感到无奈。无奈在于前文提到的双重边缘性。兴奋则在于形成了某些共鸣并由此发现了创建一个环境研究共同体的可能性,也在于交流和交锋带来的刺激和警醒,促使各学科以及研究个体的自我重新定位。洪大用对后者的表述应该说具有代表性:“原来以为环境社会学发展得不错,现在感到了差距。虽然自己做研究时也有跨学科的阅读,但会议见闻仍然让我感到孤陋寡闻”。 当然,深入的交流也必然意味着歧见的存在。面对部分学者对制度和文明的批判及其中流露出的“悲观”甚至“焦虑”情绪,也有学者提出了批评,而实质性的交锋,乃至带有“火药味”的诘难,也正是围绕这两个方面展开。 王利华指出,“在面对今天的环境问题时,包括历史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经常表现出经济发展等于环境破坏的倾向以及明显的怀旧心理。其中可能存在历史观的问题,不加警惕的话有可能导致文明原罪论或反文明论”。针对一些学者对“发展主义”和“赶超战略”的批判,他强调,任何一种制度和观念都要放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下去理解,“现代化焦虑症”是近代以来的全球大格局和中国不断受到欺辱造成的,脱离这样的历史情境,就会觉得民国时代、毛泽东时代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很多做法非常荒谬,但想想我们曾经遭受的屈辱,从国家和普通民众层面都是可以理解的。他进而提醒,学者承担着引导社会的责任,不应该向社会灌注“宿命论”或绝望情绪,“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人类总归会解决问题,所以我是审慎的乐观”。 与此相应,王雪峰也提出,“对工业文明的批判不能站在农业文明的角度,而只能站在后工业文明的生态文明的角度”。洪大用则更为具体地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批评:历史分析的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整体论是社会学的学科规范要求,因此任何问题都应该放在国家的历史进程中看待,而不能简单地抽象出来予以否定。他反问道:包括新疆和内蒙古似乎都成了“被牺牲的局部”,但我们要质疑谁?它整体上的合理性又在哪里?“社会科学的研究最后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政治体制,但并非政治问题解决了一揽子问题就都解决了,这需要谨慎。不应该轻易贴标签,也不应该自认为在道德和知识上都处于优势而将自己与政府割裂开来”。他进而指出,在面对中国三十多年来环境问题的演变时,不应该否认它的成就;批判是需要的,但更需要反思自己:各个学科到底贡献了多少有用的知识和实实在在的道理? 历史分析的方法和整体论的视角在一般意义上是大家都认同的,但特定的语境及可能的误解,也使多位学者进行了反批评。针对悲观、乐观及历史观的问题,郇庆治反问:“我从报告中很难得出乐观的结论,你凭什么乐观?因环境崩溃而文明灭亡的现象是存在的吧?学术上还是悲观一些好,环境主义者总体上应该是悲观主义者,乐观主义会带来一些问题”。杨通进回应说,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与历史上的问题非常不同,与欧美的也不一样,中国已经把自己的环境糟蹋得差不多了,又无法像西方那样通过移民和海外资源掠夺来转嫁问题,发展的可持续问题确实迫在眉睫。笔者则强调:没有人想要整体上回到过去,也都知道整体上回不到过去,但寻找值得珍视的过去是必须的,部分地回到过去也是可能的。而在马俊亚看来,他对环境社会学的理解被洪大用的意见给“颠覆”了:“强调综合、辩证,讲到体制要想到它的好处,批评政府要了解它的决策过程……”言外之意似乎是“社会学的穿透力或批判性在哪里”?杨通进和曹孟勤也都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反论:历史主义的方法是需要的,但它的合理性应该有限度,不能从历史主义走向相对论,如果承认“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就容易走向诡辩,甚至为不合理性辩护。 应该说双方的持论各有道理,显示出容易片面的“深刻”与难免肤浅的“全面”的内在对立。这种对立并不只是甚至不主要源于学科视角的不同,也与研究者个体的性格等许多因素有关(这超越了本文的范围),它的存在也凸显了交流的价值。正如崔延虎所言,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和解读以及观点和认识的差异正是我们需要的;任何一个学科都无法解释清楚异常复杂的环境问题,重要的是确立跨学科交流的目的:追求知识的贯通而不是观点的趋同,在承认歧见的基础上存异求同,达成共识。 共识表现在探讨“我们能做些什么”这一问题的结论中,其中重要的是两点:一是如何处理“研究对象的应然与研究本身的应然”的关系;二是如何建立一个环境研究的学术共同体。 梅雪芹和王雪峰都建议,面对难以突破的制度障碍,不妨暂时放下对“研究对象的应然”的追求,不谈那些“需要政治局讨论的问题”,而回到研究本身的应然,因为许多问题没有解释清楚,也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的批判和改进。梅雪芹举例说:“很多人谈到西方,但我们对西方的认识其实一片模糊,经常误读西方”。她的自我期许是从世界史和环境史的角度重新解读西方,为当今中国提供一幅相对准确的西方文明图像。她还结合自己的经验提出,历史学可以通过讲故事的方式从事环境教育,以贴近公众的形式贡献识见;目前许多环境NGO行动力很强,但需要思想、理论和历史资源的支撑,许多学科都可以提供服务。郇庆治则指出,在未来的10年或20年,我们面临着在中后期现代化过程中怎样实现发展的“绿化”问题,执政党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其核心是党的建设和“绿化”的问题,为此要明确我们如何介入这一战略,而中国环境政治学要对发展主义做政治哲学的解构,“把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发展观解释得更绿一些,让其融入政治文明建设”。 针对经验研究薄弱这一普遍现象,崔延虎提出,中国的自然地理环境复杂,不同地区的环境问题差异很大,但目前没有一个完整的案例能把某一地区的问题从头到尾说清楚,往往只是从结果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找原因,而缺少对具体过程的考察。为此需要多学科的合作,开展系统的区域研究(Area Studies),以深化对问题的认识,构建出认识中国环境问题的理论体系,也更好地影响决策和社会。也有多人主张,可以选择一些提纲挈领性的问题如能源与环境、雾霾等开展跨学科的研究。笔者则建议,环境法学和环境政治学应该强化对政策过程、立法过程的研究;环境哲学—伦理学需要“从天上降临人间”,不能泛泛地讲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而要讲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其他如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界定以及实践形态的“核心价值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问题,也需要系统研究。 合作的必要性及途径也成为讨论的重要内容。共识是“边缘化的力量要聚合,否则难以影响中心,难以推动问题的解决”。而聚合“不应该仅仅是学科交流,要建立一个共同体”。 共同体的建立不只是摆脱边缘、影响政策的需要,更是环境问题研究内在的方法论要求。柯坚和王社坤都指出,解决环境问题存在着法国学者亚历山大·基斯提出的学科链:上游是哲学、伦理学,然后是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及自然科学,而研究规则的法学位于末端,负责把上游学科的智慧转变成社会规则和集体行动的依据,“由于规则之源不在法学本身,而在上游学科,只有源头和中游的研究做好了,末端才好办”。在此基础上,王社坤提出了各学科的角色识别和分工的重要性,柯坚则建议:为了强化全社会的环境危机意识,我们需要从建构主义理论中汲取灵感,共同构建出一位台湾学者所倡导的“环境时刻”(Environmental Moment),这对中国来说也将是非常重要的政治契机,而政治契机会促进法律、制度、政策的重大转变。 当然,根本性的政治契机的创造超越了学术共同体的功能范畴,更有赖于柯坚所说的社会共同体的建立。唯有如此,王利华所归纳的“为天地立心,为生灵请命”这一环境问题研究者的共同使命,才可能有其“立”和“请”的对象以及实现的根基。环境问题的演变与环境研究的反思--跨学科交流的共识_生态环境论文
环境问题的演变与环境研究的反思--跨学科交流的共识_生态环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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