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业发展与中俄农业合作前景_农业论文

俄罗斯农业发展与中俄农业合作前景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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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几位同志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俄罗斯科学院的学术交流项目,对俄罗斯进行了学术访问。访问期间,我方学者与俄罗斯科学院、俄罗斯自由经济协会(Free Economic Society of Russia)等组织的农业经济、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农村发展等领域的专家,就俄罗斯农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以及中俄农业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广泛的交流和讨论。

俄罗斯的农业经济发展

2000年以后,俄罗斯经济随着政局稳定逐渐恢复发展。2003年至2008年,俄罗斯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扣除物价因素),经济恢复势头迅猛。俄罗斯总人口在2000年后以0.37%的速度下降,但就业以0.74%的速度上升,就业增长对俄罗斯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俄罗斯官方统计数据,依国际购买力平价做比较基础,2005年俄罗斯的人均收入为美国的12.7%,中国的同一数据为8.8%,这意味着中俄两国的人均实际国民收入水平比较接近。从我们了解到的物价和居民收入情况看,此说可以成立。

尽管俄罗斯经济还有一些指标尚没有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农业生产恢复较快,一些农业生产指标已经超过了历史最好水平。农业生产迅速恢复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俄罗斯的农业基础比较好。俄罗斯的土地广袤、肥沃,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俄罗斯拥有可耕地2.2亿公顷,森林8.7亿公顷。2008年,俄罗斯在农业方面仅仅使用了0.58亿公顷耕地,比1992年差不多少了一半,但粮食单产持续增加。

第二,目前形成的农业组织形式较之以往的形式更具有活力。

第三,俄罗斯政治形势稳定以后,开始重视农业投入。俄罗斯过去对农业投入很少,且效率很低。1998年前后,俄罗斯百姓对食品供应形势极不满意,对农场主有很多抱怨,认为他们占有了很多国家资源,但对国家贡献不大。鉴于这种情形,俄罗斯政府5年前开始向农民征收一种专项税,将归集到的资金用于农村公共投入,借以提高俄罗斯农业生产效率。2008年俄罗斯对农业的投入达到2873亿卢布(约合人民币700亿),这个投入在总量上说不如我们多,但因为俄罗斯仅仅有680万农业劳动者,平均每一个劳动者获得的国家支持要高于中国。

俄罗斯土地制度的变化

从十月革命开始,革命政权陆续没收了地主的土地,建立了国有土地制度,但土地归农民使用。这段时间苏联出现了农民群体的分化,有了富农、中农和贫农。

1929年国家与农民签订了土地使用契约,但并没有规定土地使用的年限。之后苏联广泛建立了集体农庄,来解决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集体农庄建立以后,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已经消失。集体农庄在1960年之前全面承担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村庄公共事务职能。1960年之后,农庄执行国家农业生产计划,农民的医疗和社会保障由国家负责。1985年戈尔巴乔夫推行改革,市场因素开始渗透到农产品交易领域,但旧的制度一直维持到1992年才彻底消亡。

尽管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仍然维持,但土地实际上归农业生产者所有。苏联解体后的1992年,俄罗斯通过了关于农业改革的法规,土地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政府决定把集体农庄的所有土地分配给农场所在地的所有居民,而不论这些居民曾经是不是务农,住在农村的基层官员、教师、医生等非农业居民都分配到了土地。分配土地是以人为单位,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得到土地的农民可以在不更改合同的情况下自由组合,联合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证也可以流动、买卖。

这种实质性的土地私有制会不会引起在其他东欧国家出现过的情况(一些土地改革前的地主的后裔索要其当年被没收的土地)?我们就这个问题特意询问了俄罗斯学者,他们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还评论说,以往地主的后代这样做是不明智的,这在俄罗斯很难发生。

俄罗斯的农业生产组织

目前,俄罗斯的农业生产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

第一类是企业化农场(corporate farm或Agricultural organizations)。这类农场或者直接由原来的集体农庄/国营农场转变而来,或者在改革后发展起来。据俄罗斯学者估计,这类农场的平均规模大约200公顷,使用了全部耕地的76%,贡献了全国51%的种植业产值和46.8%的畜牧业产值。这类企业化农场生产的粮食、甜菜、向日葵和蛋,占了俄罗斯全国产量的大部分。

第二类是家庭农业(household farms或者family plots)。俄罗斯的家庭农业原来有点类似于中国农民的自留地,在改革以前主要是农场的工人或其家属在农场周边的土地上种植供自家消费的蔬菜或利用家庭的房屋养殖奶牛和家禽。改革以后,家庭农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除了原来农场工人及其家属在农场外的土地经营农业以外,部分原集体农庄职工利用所分配的土地全职或利用闲暇时间从事农业,也有部分城市居民从获得土地的农民手中租种少量土地从事小规模的主要属于自给性的农业生产。俄罗斯家庭农业仅仅利用了俄全部农业用地面积的4.2%,单位规模多在0.5-1公顷之间,不过生产效率比较高。其所从事的农业活动主要为土豆、蔬菜和肉禽生产。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需要,剩余产品用于出售。

第三类是私人农场(private/peasant farms)。这类生产组织主要是改革以后集体农庄职工利用所分得的土地单独或联合进行农业生产采取的组织形式。其生产规模在1-200公顷不等,它们利用了俄罗斯全国农业用地面积的20%左右。私人农场在经营农业的同时,有些还进行农产品的运输、加工和销售。从俄罗斯的官方统计数据看,这类农场的经济规模在不断扩大。

俄罗斯未来农业发展

依俄罗斯农业资源来判断,未来俄罗斯农业还会继续保持增长,满足其国内需求应该有充分保障。我们判断,未来俄罗斯农业发展会面临几方面的挑战。

第一,俄罗斯农业的重要制约因素是缺乏劳动力。俄罗斯总人口在过去10年处于负增长状态,再加上农场工人的平均工资仅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农村和农业对青年尤其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吸引力小。近年来,俄罗斯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鼓励和支持受过专业教育的人才到农村就业或创业。相关的措施包括:政府为愿意到农村就业的专业人员修建住房,对于愿到农村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可免入伍(俄罗斯70%左右的兵源来自农村)。

第二,俄罗斯的农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由于俄罗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不愿从事农业、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不足,俄罗斯的农业生产率不高。其粮食平均亩产目前大约是300斤,不到中国的一半,只及美国的1/3强。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农产品亩产高不一定是好事,但俄罗斯粮食亩产还是有点过于低。

第三,如果俄罗斯加入国际贸易组织,其农业可能面临冲击。俄罗斯尽管有广袤的土地,但从目前的情形看,其农业竞争力还缺乏优势,美国在贸易谈判中照例会给俄罗斯施加开放市场的压力。这种情形可能对中国是一件好事,但对俄罗斯不一定好。

以上几方面的估计是一种推测,要作出更好的估计,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中俄两国政策研究机构合作的可能性

中国和俄罗斯在农业资源禀赋和农业机械工业方面各有自己的优势,中国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集约农业的传统以及现代农业的管理经验,俄罗斯则具有丰富的土地资源、较大的农产品市场以及比较完善的农业机械工业体系,中俄之间在农业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具有广阔的空间和巨大的潜力。中俄之间在农业方面的合作,包括农产品贸易、农业劳务合作、农业技术合作和投资等。

俄方有关专家认为中俄农业合作需要考虑以下因素:第一,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和正常途径确定进入俄罗斯的中国农业劳动力人数。据官方统计,2008年俄罗斯外国移民(劳动力)有240万人,其中74%来自独联体国家,来自中国的劳动力(282000人)占了来自非独联体国家外来劳动力的近一半。考虑到俄罗斯农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中俄两国政府应通过正式的途径,确定入关的中国农业劳动力人数。第二,扩大农业技术合作区域。中俄间的农业技术合作,可以不仅仅局限于西伯利亚,在中俄合作地区(如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地区)可率先发展—农业合作。第三,继续扩大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中国对俄罗斯农产品出口在过去几年有了一定的增长,但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在俄农产品进口中所占份额不够大,从中国主要进口的农产品是蔬菜、水果、茶叶。影响中国农产品进入俄罗斯的主要障碍是产品质量标准。第四,通过建立合作(合资)农场的方式进行合作。由于俄罗斯法律规定土地不允许卖给外国人或机构,但通过与俄机构或人员建立合作农场,可以解决法律上存在的障碍。在正式开展农业合作之前,中方应组织有关力量对俄罗斯的农业标准(产品、技术)、法律和政策进行全面研究,同时确定中俄农业合作的框架。

在访问期间,我们也与俄罗斯科学院的有关专家探讨了加强两国学者间在农业发展研究合作的可能性和方式方法。双方学者都认为中俄农业合作有着很大的潜力,双方加强在农业合作发展的研究具有很好的前途。俄方学者对与中国学者开展合作表现出很浓厚的兴趣,并认为应从两个方面着手工作。首先,共同研究俄罗斯的农业标准、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对外农业投资的政策环境、法规,为全面推进两国间的农业合作打下基础;其次,双方可合作对中俄已经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研究,分析已有农业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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