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均等化视域下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探究论文_严斌斌

公共服务均等化视域下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探究论文_严斌斌

严斌斌

杭州市人民警察学校 南开大学

摘要:自2017年国务院下达《“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来,明确提出在2020年争取实现总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安行政管理是公共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为公安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下达的目标,在公共服务均等化视域下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做到惠普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在未来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文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域去探讨对深化公安的行政管理改革。

关键词: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

引言:公安行政管理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切实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利益保障,国务院下达的《规划》中明确了公安行政管理的新要求,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域下完善公安行政管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

国务院下达的《规划》对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阐述非常清楚: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按照“兜住底线、引导预期、统筹资源、促进均等,政府主责、共享发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的基本要求,稳步提高均等化水平,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巩固健全保障机制,衔接完善制度规范,力争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更加健全。《规划》的下达为公安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也为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1]。

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指对人民群众对应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等比划分,而是指人民群众都可以一视同仁的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最主要的是使之机会均等,保障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的行使。公安行政也是公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中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在多项社会公共事业中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公安行政管理在所管的辖区范围内,依法的履行职责和承担义务,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持社会秩序,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公共财产安全,严厉制止和打击犯罪行为。公安行政管理在基本公共事业中涉及的方面非常的广泛,是国家行政规划的最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顺利实现的重要行政机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提出对公安行政管理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有全新的要求和木标。公安行政管理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所谓人民公安爱人民,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域下,要求公安行政管理必须要与时俱进,不能故步自封,采纳新的建议,听取人民的声音,合理进行改革,落实管理责任,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增强公安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公安行政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一) 对公安行政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公安系统是中国司法系统的构成之一,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部门。在国家提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的时候,公安行政管理应该积极响应,吃透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和核心,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要指引进一步深化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提出对公安行政管理的改革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公安行政管理的管理宗旨是以人民为中心,时时刻刻牢记人民的利益是根本利益,必须贯彻和落实这个理念;站着人民的角度,更好的为人民办事,回应人民的诉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办事效率,让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管理满意,提升全民幸福值,是公安行政管理的方向。

(二) 对公安行政服务提出新的要求

政府的职能也就是行政职能,是维护人民民主和国家长治久安。不论哪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是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管社会如何发展,政策如何变革,这点都是不可改变的。公安行政管理作为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服务人民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公安行政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中,要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对每一位服务的人民要贯彻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的诉求和问题,及时跟进和回访,确保工作的完整度。并且要求所有的行政服务人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视同仁,不包庇不纵容。全面建设服务型行政,提高全民满意度。

三、公共服务均等化视域下公安行政管理面临的新问题

(一)公安行政管理对职责标准要求不高

随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贯彻和落实,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域下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出现了很多的新的问题和一些没有得到根治的老生常谈的问题,影响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进步。

公安行政管理职责对标准要求不高,一些行政管理人员不能做到对人民群众一视同仁,比如亲朋好友可以优先解决问题,体制内人员可以优先享受国家政策,以及本地户口外地户口不一样等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所谓人民公安为人民,执法为民是公安管理系统的基本底线,在当前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对于上诉不论是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大开后门,还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来为自己谋私,或者以各人的喜好来针对不同的服务群体的公职人员,都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失度,把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私有化,没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没有做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所以导致人民群众对于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不认可,不支持。

(二)公安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人民群众办事难,服务的公职人员态度冷漠,不关心人民的切身问题和利益。尤其是底层直接服务群众的行政管理人员,以群众是来找我办事的态度自居,处理事情拖拖拉拉不够热情,遇事推三阻四,没有服务意识,更没有将政府制定下达的惠民利民的政策实打实的贯彻和落实,经常有群众反映办一件事跑几个窗口,来回准备几次资料,费时费力的经历。导致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够高。

(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较低

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没有按照规划的执行标准去执行,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严格把控,很多的基层人员对于工作要求比较散漫工作效率低下,自认为进入国家的行政系统就是“金饭碗”,得过且过,自我约束不够。很多群众的诉求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四、公共服务均等化视域下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如何进行

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域下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行政管理的新任务。首先,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核心,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为总要求总指导,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也要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所坚持的理念和指导,并且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基准,坚持公安行政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全面深化的改革创新,全面梳理公安现有行政职权,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行政职权,全面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为人民群众服务[2]。

(一)公安行政管理要做到依法行权

公安行政管理是法律赋予的可以依法处理社会事务的权力,维护社会稳定解决人民群众问题,全面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是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机会均等,是让人民群众都可以一视同仁的享受公共服务,深化公安行政改革也应当如此。首先要全面深化公安行政管理,贯彻权为人民的理念,必须正确使用权力,把为人民群众服务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的权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作职责办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其次,对公安机关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如何进行的,依照的是哪个法律法规,都应该如明列清单的形式,一项项注明公之于众,提高公安行政管理办事的透明度,每一项清单对应的权利职责都要做到说行一致,人民群众有自行判断的依据与标准,人民群众可起到监督作用。最后,深化公安行政管理,要做到依法行政,落实到每一个基层服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每一项工作都应该是合法可行的,符合程序的;确保权利与义务/权利和责任相匹配。做到实际和程序的统一。

(二)公安行政管理要做到公开透明

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域下全面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决策,公安行政管理涉及的范围较广,从户口管理到出入境、交通、消防监督管理等等,要想全面深化公安行政管理,必需要具备与时俱进的发展观,不能故步自封,不思变化。解决现有存在的问题,推陈出新规范准则,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要求。使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公安行政管理上深入民心。首先,公安行政管理人员建设要求要高,必须更专业化,政治觉悟要高,认同在其职位的使命,要有热忱的服务精神。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首,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可以支撑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及时有效的帮人民群众解决问题,提高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其次,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每一项都应该进行质量评估,就像工厂对出厂的产品进行评估一样,行政管理工作也应该建立健全评估机制,从人民的满意度,政策执行度,各个在岗人员的服务评估等等。最后,建立健全公安行政管理的权利监督机制,并且完善投诉建议渠道,受理投诉建议专区,使人民群众握有主动权,公开透明的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结语:公共服务均等化视域下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的举措,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公安行政管理有更高的要求,对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的改进,能更好的贯彻和落实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以人民的利益出发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参考文献:

[1]黄清观.公共服务均等化视域下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探究[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7,27(05):109-113.

[1]马青. 论政府职能转变视域下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创新[D].河北师范大学,2017.

论文作者:严斌斌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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