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后发展国家的特殊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有关社会发展战略的研究中,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基本的战略原则,已经得到广泛的肯定和认同。这一战略要求正确处理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通过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有效地促进社会发展,又要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保护自然环境,努力实现这两方面问题的统筹解决。应该说,可持续发展的这些原则要求具有普遍的意义,后发展国家在制定自己的社会发展战略时,无疑也应努力体现这些要求。但是,从后发展国家的实际处境看,这些原则的实现又面临着一些特殊的问题,只有进一步明确认识,采取正确的对策,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好这些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一
从一般意义上说,所谓“后发展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这两个概念,应属于同义词;而前者似乎更能体现这些国家在世界历史进程中所处的地位。如果我们由此出发,稍微具体地考察一下后发展国家社会发展的特殊实际,那么应该不难看出,这些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中的确有一些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特殊问题。这些特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作为后发展国家,它们面临着特殊的发展压力。在世界发展的进程中,后发展国家由于各种不同的历史原因而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发达国家较早地实现了现代化,而后发展国家却迟迟未能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随着世界范围的交往和联系日益扩展,特别是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后发展国家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感受到发展落后所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从而越来越认识到加快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发展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后期,这个问题已经十分明显地突出出来。特别是随着新的技术革命的到来,发达国家又在第一次现代化的基础上进入了第二次现代化的过程,开始从工业社会转向信息社会,这就使得后发展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再次增加了这些国家的发展压力。在新世纪来临之时,世界银行发布的《世界发展报告》写道:“在20世纪,人类生存条件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期都有更大的进步,全球的财富、相互联系和技术能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不过……全球进步带来的利益分配是极不公平的。20个最富裕国家的人均收入是20个最穷国家人均收入的37倍——在过去的40年中差距扩大了一倍。”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后发展国家都把加快发展摆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纷纷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力图通过积极的努力缩小差距,逐步接近和赶上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进入新的21世纪之后,信息革命的步伐越来越快,后发展国家的发展问题更是成为当今世界的最迫切的问题之一。面对这样一种特殊的发展压力,后发展国家的环境保护无疑遭遇到严峻的挑战。
第二,与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发展道路相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增加了后发展国家的发展难度。从历史上看,西方发达国家当年所走过的是一条以“高生产、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发展道路。工业化为这些国家的社会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动力,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巨大的财富,使它们得以成为“发达国家”。但是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这些发展成果的取得,又是以对全球自然环境的前所未有的损害为代价的。它们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大规模开采煤炭、石油及其他各类矿藏,生产了大量的工业制品,并将各种工业废料和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抛向自然界。可以说,目前人类所面对的各种环境问题,主要是或者首先是由发达国家所带来的。即使到了现在,发达国家仍要依赖对自然环境的过度开发来维持自己的发展。无论是有害气体排放,还是自然资源消耗,发达国家都占有大部分的比例,它们是目前环境问题的主要责任者。据世界自然基金会最新发布的报告,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意大利、法国、韩国、西班牙等国家至今仍有很大的“生态赤字”,它们的“生态足迹”明显超越了地球生态承载力。从平均数看,一名北美人对地球造成的“冲击”是一名欧洲人的2倍,是一名亚洲人或一名非洲人的7倍。正是因为发达国家所走过的这条发展道路在环境方面的成本太高,代价太大,所以后发展国家不能再继续仿照,而应该走将促进发展和保护环境结合起来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后发展国家的发展难度,使它们不能再像发达国家当年那样以如此方便的手段去获得自己的发展成果。尽管这样做从长远来看是有利的,对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来说是必需的,但对于后发展国家实现现代化特别是第一次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完成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这一历史任务来说,确实增加了多方面的限制。对于本来就已经与发达国家的发展拉开了很大差距、正面对着特殊的发展压力的后发展国家来说,这更是一种几近苛刻的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历史的不公平,但又是一种不能不面对的不公平。
第三,由于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的存在,后发展国家的发展遇到许多障碍,同时也影响了它们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发达国家借助于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实力,在国际关系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它们聚集了全球大部分的资金,掌握着先进技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具有明显的竞争力,在国际政治和文化交往中则极力推行强权主义和霸权主义。而后发展国家则在这个国际关系体系中处于边缘和依附的地位,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文化上也处处受制于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公开的报告中承认,“国际贸易规则也经常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背道而驰,并且无法限制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行为,特别是通过反倾销措施和其他非关税壁垒实施的保护主义。平均来看,工业国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是从其他工业国征收关税的4倍”。特别应该指出的是, 一些发达国家在大搞针对后发展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时,还打出了环境保护的名义。他们利用自己在技术方面的优势,不顾后发展国家的特殊实际,对进口产品制定了种种严格的“环境标准”,限制后发展国家的产品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实际上,正是由于发展受到阻碍,缺乏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及必要的制度保证和其他社会条件,后发展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很难开展;即便它们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也没有足够的能力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加之在环保领域里,发达国家又是捷足先登,抢占市场,而后发展国家的环保产业起步艰难,力量薄弱,这就更是增大了它们解决环境问题的难度。
第四,如果说以上分析还只是从不同国家本身的情况着眼,那么我们无疑还应注意到另一个相关事实,这就是发达国家借助自己在国际竞争中的有利地位,掠夺性地换取后发展国家的初级产品,迫使后发展国家粗放式地大量开发自然资源;同时,还把许多污染严重的产业转移到后发展国家,对这些国家的自然环境造成危害。在这种不平等的交往关系中,最大的受益者是发达国家,而后发展国家却不得不承受环境方面的重大代价。
以上这些方面的问题,在各个后发展国家的社会发展实践中,都是普遍存在的,这便为后发展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少的困难。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世界各个地区和国家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多,联系越来越密切,后发展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所遇到的这些问题和困难也会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而面对这些特殊的问题和困难,后发展国家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和解决呢?
二
要在这些特殊问题和困难面前做出正确的决策,首先应该明确两点认识。其一便是在后发展国家迫切需要加快社会发展的情况下,究竟要不要重视环境保护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发达国家在环境开发和利用上已经形成的特殊利益,以及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所带来的障碍,是否可以放弃环境保护方面的努力,或者暂时把这方面的要求搁置起来,先集中力量解决发展问题,等发展起来以后再说?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无疑应该是否定的。加快社会发展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说当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后发展国家必须把发展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尽快把本国的经济建设搞上去,把整个社会的发展搞上去,力争早日实现社会现代化,接近和赶上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但是在这样做时,决不应以破坏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为条件,决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自己,不顾子孙后代。那样做只能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没有可持续性,前景可哀。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高生产、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道路已经被证明是一条错误的道路,已经使人类为之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们不应该继续重复他们的错误,使这种代价进一步加大。如果说当时人们对于环境问题的认识还十分不够,在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和利用上还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那么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深刻的经验教训的今天,当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已经成为共识,从而上升为普遍的战略原则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再向后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如果那样,就是对人类、也包括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至于发达国家从环境开发和利用上所获得的某些特殊利益,以及由此造成的历史性的不公平,则应该通过采取积极措施纠正已有的偏差、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对后发展国家以适当补偿等方式加以解决,而不能以消极的方式去寻求“平衡”,那样只能造成恶性循环。对于国际经济政治秩序的不合理所造成的障碍,包括发达国家掠夺后发展国家的初级产品、向后发展国家转移污染产业等问题,也都应通过国际交往中的积极努力逐步加以改变和解决,而不能消极退缩,听之任之,更不能因此而放弃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如果说后发展国家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不能不重视保护环境的要求,那么其二,从另一方面说,后发展国家的环境保护,究竟应该做到什么程度,是否就应该同发达国家一样对待,以同样的标准和尺度来要求?是否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后发展国家才能展开自己的发展?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同样也应该是否定的。因为一个国家解决环境问题的实际能力,是与它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整个社会发展水平相联系的,发展水平越高,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就越强,反之就越弱。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上,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只能达到与之相应的一个程度,所以在确定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和尺度时,只能以这个客观可能性为依据,而不能脱离这个依据。后发展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距,就社会现代化的实现程度而言,并不处在同一个发展阶段上,因而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就不能简单地以同一种标准和尺度来要求。如果非要将发达国家所能够达到的标准和尺度强加于后发展国家,那么不仅这些标准无法真正落实,后发展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整个社会发展也都会由于这种不切实际的限制而无法正常展开。所以,后发展国家对于环境问题的解决,只能从自己的发展实际出发,尽可能地采取措施。世界贸易组织在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协议中,既规定了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环境,又规定了对后发展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提出“应考虑发展中国家成员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和实施方面的特殊问题、它们特殊的发展和贸易需要以及所处的技术发展阶段”。某些发达国家不顾后发展国家的实际,在经济交往中对后发展国家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不切实际的要求,其实质是以环境保护为名推行贸易保护主义,这种做法是十分有害的,也是十分短视的,必须坚决加以反对。
基于以上两点认识,后发展国家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时所应该做的,只能是在遵循可持续发展的一般原则的前提下,针对自己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寻找一条符合自己实际的、能够将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这两方面的要求较好地结合起来的现实途径和道路。加快发展的努力毫无疑问是要坚持下去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可持续发展战略最终也是要落脚于发展,而后发展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当然更是要突出发展。为了实现发展,后发展国家可以也应当积极开发和利用其所处的自然环境,为自己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条件。并且,鉴于后发展国家的实际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应该容许它们有选择地使用与其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开发手段和方式,而不能提出过高的标准和要求。但是与此同时,后发展国家的发展又应该是适度的,是在自然环境的承受力范围之内,并与维持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努力相结合的。其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应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开发手段和方式的选择也应是有所限制的,而不是任意而为的。具体说来,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加以处理:对于那些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毁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以及相关的经营活动,必须坚决地加以制止和关停,并予以严厉惩处;对于会造成一般性污染或损害的产业及相关的经营活动,则应予以适当的控制,加强监督和管理,并要求以适当方式对其污染或损害后果予以补偿;对于有利于保护环境、同时又能够促进发展的绿色产业和经营活动,则应该大力倡导和支持,并鼓励其他产业朝这一方向转变。除此之外,对于已经形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后发展国家也应量力而行,尽可能地加大投入,认真加以治理。随着后发展国家的不断发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力度应逐步增大,对已有问题的解决也应逐步到位。
后发展国家要按照这样一种路径合理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无疑需要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帮助。一方面,国际社会应致力于促进后发展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帮助后发展国家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这不仅需要向后发展国家提供经济、技术以及其他方面的国际援助,而且需要建立一种更为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使后发展国家能够在国际交往中受到更为公平的对待,并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还应对后发展国家的环境保护提供大力的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好所面对的环境问题。在这方面,发达国家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他们已经在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上获得了特殊利益,并使整个人类社会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而目前后发展国家本身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中,有一部分也是由发达国家间接地造成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也应由发达国家来负责。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发达国家已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责任,并对向后发展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做出了承诺。按照《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等文件的提法,在环境问题上,“各国负有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国际社会应该督促发达国家认真恪守大会的决议,真正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切实兑现自己的诺言。当然,后发展国家也应充分利用国际社会的帮助和支持,做好自己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积极参与这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解决好人类共同的环境问题。
三
以上我们对后发展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所遇到的特殊问题作了讨论。而从中国现阶段的发展实际来看,我们所面对的正是这样一些特殊问题。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我们过去曾错失了许多重要的发展机遇。如今历经曲折找到了适合于自己的新的道路,当然要抓住时机,大力发展生产力,加速推进社会现代化,尽快改变长期落后的被动局面。而与此同时,我们又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要根据自己的具体实际,尽可能地搞好环境保护。应该看到,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并被积极地付诸实施。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十分明确地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并积极参与了解决环境问题的国际合作;1994年通过的《中国21世纪议程》以及以后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更是明确提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思路;而2003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从实践的结果看,通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努力,我们不仅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绩。但同时又必须承认,这些已有的成绩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必须在继续大力推进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要求更好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