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和谐关系构建与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构论文,农村人口论文,和谐论文,关系论文,空间布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人地和谐关系理论综述
人类对人地关系的认识从地理环境决定论到人地和谐论,经历了漫长历史的探索。其代表性的主要观点有以古希腊亚里士多德(Aristotes,公元前384—前325)为代表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其核心思想就是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经济、政治等起绝对支配作用,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与此相对立的人地观是生产关系决定论或唯意志论。生产关系决定论是以原苏联的一些学者为代表,他们认为生产关系的改变可以超越对自然环境的考虑,忽视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制约作用;而唯意志论则过分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从中国古代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西方《圣经》中关于人能主宰和统治万物的表述,再到近代英国哲学家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用我国的俗话说就是“人定胜天”。生产关系决定论或唯意志论过分夸大人类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其实践终将导致大自然的报复。显然,地理环境决定论与“人定胜天”论都把“人”与“地”(或天)放在两个对立面上,在人类发展的漫长历史中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也存在着第三种重要理论,即朴素的人地和谐理论。远在古代中国的《周易》就提出了“天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和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表达了一种朴素的“天人合一”思想。“天人合一”的人地观认为,人与自然处于同一个整体中,人与环境之间不是对立而是统一的,要求人们遵循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即不能违背天,且又能与天融合为一体,而且认为“和”是协调人地关系的关键。荀子就曾说过“万物各得其和为生”(《荀子·天论》)。因此,“天人合一”的人地观与现代的人地协调(和谐)论相比是一种朴素的人地协调(和谐)理论。
人地和谐论能被当今人类社会普遍接受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18世纪以来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导致人地关系的恶化,极大地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们开始意识到迫切需要及早协调人地关系,人地和谐(协调)理论应运而生。如《联合国世界自然保护大纲》提出“如果不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秩序,不控制人口,不通过一项新的环境法,则人类与地球的关系将继续恶化”。恩格斯指出,“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的两大变革,即人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同本身的和解”①。
虽然,人地和谐论作为一种新型的人地关系思想已在学术界达成共识,但是,人地和谐论的涵义仍然缺乏严格的权威的定义。其中最具共性、最核心的内容就是1972年和1979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和资源、环境、人口相互关系座谈会所指的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要同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相协调。其实质就是,通过协调人地关系及人与人的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相和谐、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和谐、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人地和谐论的基本内涵大致包括几个方面:第一,承认地理环境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与制约作用。因此,人类活动必须重视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遵从生态系统演化的基本规律。第二,人类在实现人地和谐关系中具有能动性。人类在遵从生态系统演化的基本规律的同时,通过实践对地理环境进行合理的改造与开发利用,建立起相互协调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人地关系。第三,人地和谐与人人和谐的包容性。人地系统的和谐关系中,人是主体,地是客体,人类是一个整体概念,人地关系的和谐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人类间的积极合作与地理环境进行协调才能实现。第四,人地和谐是动态的和谐。协调与和谐不只是手段,更是目标,需要在世代的人类活动与自然演变中持续不断地协调以保证人地和谐关系的永续发展,从这一层面看,人地和谐论即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
二、若干影响我国人地和谐的人口空间分布问题
从地域空间看,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可以分为农村与城市两大类。其中,农村经济的发展较之城市经济来说,由于农村经济受土地、资源、环境的直接制约,更能直接地体现出人地关系。农村人口空间分布合理与否折射出某一区域乃至全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状况。从影响人地和谐的角度考察,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空间分布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通过人口的空间布局重构来解决。
(一)农村人口相对数与绝对数过大,人均资源拥有量过低
我国是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发展中大国。农村人口相对数与绝对数过大,人均资源拥有量过低。农村人口的非合理增长必然导致环境和经济增长的双向恶化,从而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商品率低,引起农民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从历史看我国农村人口问题是人口的快速增长导致人地比率不断降低、人地矛盾的日益恶化。目前我国耕地面积总量居世界第4位,但2000年的人均耕地仅为0.08公顷,是世界人均耕地的1/3(见表1)。
要提高农民的人均耕地的办法不外乎要么扩大耕地总面积,要么减少农民总人口。现实的情况是人地关系日趋紧张,扩大耕地总面积几无可能,我国近期的土地政策是保证18亿亩耕地不再减少。显然,为了应对自然资源短缺对我国农村的胁迫,除了通过加快农业现代化、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之外,必须从减少农民总人口方面找出路。假定维持当前耕地面积总量不变,如能逐步将现有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出2/3,那么,留在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均耕地就可扩大到现有面积的3倍,即1.1公顷。这样既能提高农民的收入,又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性开发,有利于构建和谐的人地关系。
(二)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城乡人口结构不合理
城乡人口结构是否合理主要应看当时的城乡人口比例与产业结构比例是否协调。国内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落后于工业化水平。在图1中,我们选取非农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作为衡量工业化水平的指标,以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衡量城市化水平的指标,我们发现新中国这两条曲线基本呈缓缓向上的平行趋势,非农产业比重大致上高于城市化水平40%~50%。而在发达国家一般非农产业比重在95%~98%,城市化水平在70%左右,两者之差在25%~28%之间。城市化水平落后于工业化水平带来的影响是使得众多的人口滞留在农村,加剧农村资源的紧张与环境的压力,不利于人地和谐关系的构建。
资料来源:根据《新中国55年统计资料汇编》所提供的数据整理而得。其中,工业化水平以各年度非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表示
图1 新中国建国以来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的比较
(三)乡村聚落分布结构不合理,平均规模过小、占地太多、分散零乱。
这一特征是几千年历史形成的结果,这既不利于农民的现代化生产与生活,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我国是丘陵、山地占比较大的国家,由于乡村聚落“小”、“散”、“乱”的特征,有为数不少的乡村聚落散布在崇山峻岭之中,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自然条件恶劣,造成了这些地区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并加大了生态环境的破坏。正因此,政府在支农中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巨大,而在缩小农村区域差距方面收效不甚理想。
(四)农村人口的区域分布结构不合理
主要反映在不同的地区之间的人口承载能力与人口的现实分布不相适应。人口的地域分布与变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根据胡焕庸(1990)的研究结论,自然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基础是影响我国人口分布的主要原因。但是,学界在研究影响区域人口布局时也常常只采用自然因素和经济因素这两大要素。因此,评价农村人口的区域分布结构的合理度可从区域自然环境条件与经济发展水平两个方面进行。根据王桂新(1997)对1990年各省份相关指标的研究成果(见表2),仅从自然环境条件看,我国东部和中部地带的人口分布比较合理,西部地带(除新疆外)则自然人口容量不足而不甚合理;从经济发展水平看,只有中部地带比较合理,东部地带因经济人口容量过剩,西部地带经济人口容量不足而均不合理,综合自然、经济两方面因素评价,则东部地带和中部地带人口分布都是相对比较合理的,西部地带是不合理的。张善余(2003)根据2000年人口数量、人口素质、经济、生态诸压力指标计算所得综合人口压力的结论与此类同(见表3)。总体上看,西部地区综合人口压力较大。农村人口的区域分布结构不合理是导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布差异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不同地域的农民之间存在着巨大收入差距影响着不同区域之间的人与人的和谐。
三、基于人地和谐理念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的方法和途径
人均资源拥有量是影响人地和谐关系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一个区域的资源总量不能人为改变,但是资源的人均拥有量却能因人口空间分布的改变而改变。因此,重构人口的空间布局是构建人地和谐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人口分布一般系指已经形成的人口地理分布状况,而人口布局则系指政府或相关机构计划中的或规划中的人口再分布方案,自发的或政府驱动的人口的流动与迁移均能改变人口的空间分布结构。
(一)基于人地和谐理念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重构的方法
根据我国人口流动迁移的管理与实践,我们认为基于人地和谐理念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重构,需要采取三种方法:
1.规划指引:基于构建和谐的人地关系,人口空间布局重构需要以主体功能区构想统筹规划。为了构建和谐的人地关系及这种和谐关系的永续性,重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需要以科学规划作保证,我国《国家十一五规划》推出的主体功能区构想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重构人口空间布局的指导方针。
我国《国家十一五规划》主体功能区构想的实质是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规划》指引的人口空间布局重构中的人口流入区主要是重点开发区域以及优化开发区域,要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主要载体。而人口的净流出区域主要是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要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人口空间布局重构中的政策支持是鼓励在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在实际规划过程中,许多地方都希望自己能列入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而不愿意列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就是实施主体功能区构想的困难所在,但是,迁就与拖延将可能更多地损害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
具体地说,从张善余(2003)与王桂新(1997)研究的成果看,在跨省份的人口空间布局重构中,需要促进人口压力较大的西部超载人口逐步向人口压力较小的东部省份转移;在区域内,从生态脆弱的山区农村向人口承载力较强的平原、城镇地区转移。要实现全国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人口的流动与迁移重构人口空间布局是一个重要环节,需要各地区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在迁出地需要化解长期以来人口流动的惰性,在迁入地则需要有海纳百川的的胸襟,从而促进人口的空间分布合理化。
2.动力与机制:市场机制为主、行政决策为辅。在基于构建人地和谐关系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重构过程中的动力主要应该来自广大农民对于致富的渴求。然而,熊彩云(2007)等认为我国农民工定居转移的阻力主要来自于城市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系列制度推力。
人地和谐关系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重构要以市场的作用力、市场机制为主。行政力与行政机制只是在特殊条件下发挥作用,主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等情况下进行。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人口迁移与流动可以分成三个阶段:1954-1962年国内人口迁移比较活跃,人均年迁移率均在3%以上,经济发展驱动了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部分原因得益于国家对城市人口规模尚未严格控制,户口管理相对宽松。但50年代末因城镇人口的快速增加与粮食产量的大幅度下降,促成政府力的介入,大规模精简职工,下放城市人口,造成了人口迁移的大退潮。1963-1978年,国内人均年迁移率均在2%以下。此时的全国性人口迁移的政府作用力主要表现在国家统一调配东中部地区大量的人力支持“二线”建设与文革期间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代表的人口迁移。人口的自发迁移主要是农村经济萧条导致内地人口向人均土地较丰富的边疆地区自发性迁移。1979年以后,人口流向与前一阶段相反,其驱动力主要是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一是“上山下乡”知青的返城潮,部分“三线”建设的项目与人员的回流;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形成国内最大的人口流动与迁移大潮。
显然,政府力形成的人口迁移在促进我国西部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贡献,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遣返”、“下放”等基本上都属于“强迫移民”,花费了人力、财力,收效甚微,甚至在局部上恶化了西部一些地区的人地关系,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而一些因经济形势与人地关系导致的人口自发性迁移是一种对生产要素的自动配置现象,对于人地和谐关系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如第一阶段的人口城市化现象与改革开放以来的民工潮、人口城市化过程。
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政府的人口空间布局重构需要借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在科学规划的指引下,继续改革户籍、社会保障体系等影响人口流动与迁移的规章、制度,发挥政府引导与服务功能,防止人口大规模流动带来的“盲流”的消极后果,促进人口合理迁移、流动与区域协调发展。政府的这种引导与服务功能体现为精神鼓励、政策引导、逐步推进、农民自愿、平稳有序地实现农村人口的合理转移。
3.润滑剂: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减少农村劳动力转移摩擦力。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因素有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尚未到位等制度层面上的因素,也有劳动力市场建设与城市就业机会不足的市场因素,但是,农民素质不高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与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我国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过低,不仅是产生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摩擦力的来源,而且也阻碍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因此,发展各类农村教育、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也是构建人地和谐关系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重构的有效方法。具体地说,应该抓住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安排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体系。
(二)基于构建人地和谐关系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重构的主要实现途径
1.以工业化接纳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2006年的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1.8%、48.7%和39.5%。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产业结构升级的空间还很大。世界发达国家产业结构除了三、二、一的排列之外,第一产业大都在4%以下,第三产业在70%上下。从长远看,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空间巨大,第一产业比重尚有2/3的压缩余地,对于吸收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具有广阔空间。对于面临需要转移巨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中国而言,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的过程中,在发展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型产业的同时,也应适度发展与当地资源、生产力相适应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广泛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
2.以城市化吸引农村人口转移。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的人口数量未到承载力极限。人口承载力主要取决于就业机会、资源数量、环境负荷等方面。杨建华(2006)认为,人口规模取决于环境负荷,但环境负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往的研究强调环境容量和人口规模的静态性和不变性,从而得出简单的人口控制结论。现在则需要注意到环境容量的动态性和可变性。对于多数城市而言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城市劳动就业机会仍然是提高区域城市的人口承载力的主要路径;节能减排,改善城市基础设施,降低“城市病”的发生与蔓延,建设生态城市是提高城市人口承载力的另一重要路径和构建人地和谐关系的要求;积极发展卫星城与小城镇,促进农村工业、人口向其集中,也是提高城市人口承载力、重构农村人口空间布局的重要途径。另外,消除制度障碍、促进农民工城市定居转移是我国实现农村人口空间分布合理化和城市化的必由之路和当务之急。
3.按主体功能区的构想促进农村人口的梯度转移。随着主体功能区战略构想的付诸实施,农村人口空间布局重构的进程必将加快。但是,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农村人口空间分布合理化是一个有序、渐进的转移过程。影响农村人口流动与迁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地理距离。距离大小直接影响人口迁移的成本。拥有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的浙江省义乌市在2005年吸引全国各省份的外来人口(暂住人口)达82.8万余人,而来自相邻省份江西、安徽两省的人口居前两位,占外来总人数的38.3%。
工业化、城市化是实现农村人口转移布局的重要途径,但是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空间距离与农民素质的差异,农村劳动力与人口转移不可能一步到位。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采取梯度转移的模式,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需要逐步地由低到高阶梯式的转移。我们所指的低与高主要是指产业层次与居住聚落层次。从居住聚落层次来说,如山区农民下山脱贫,可以帮助他们先安置在就近资源条件较好的谷地、平原地区的中心村镇落户,在素质提高、经济条件成熟之后也可以向小城市或大中城市转移,而一步到位迁入大中城市对他们的多数人并不现实;另一层意义是指通过人口与产业的集聚,某些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可以发展为小城镇、小城镇可以发展为大中城市。在产业上,农村劳动力可以先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吸收,然后逐步向集约型、技术密集型企业转移。
注释:
①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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