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的绿色经济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经济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16)03-0071-07 挖掘毛泽东的绿色经济思想,对于当前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和谐、适应人类环保与健康需要具有启迪意义。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一种新的经济发展形式——绿色经济。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林业是生态系统的主体和维持生态平衡的主体,是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毛泽东的绿色经济思想,在《毛泽东论林业(新编本)》一书中得到较充分的体现。认真研读《毛泽东论林业》一书,领略毛泽东的林业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2003年,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了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家林业局编辑的《毛泽东论林业(新编本)》。这部著作由短小文章或文章片断组成,内容包括毛泽东的一些调查报告、文章、讲话、谈话的节录,毛泽东对文章的按语和对文件的批示,还有毛泽东的电报、信函、题词等。该书的特色是短小精悍,收录的文字最多者为《寻乌调查》的摘录,1200余字;最短者为1967年9月在一份文件上作的批示,仅为“照发”两字。但这部著作的编辑是精心的,并且它是在原林业部1993年编辑出版的《毛泽东论林业》摘编本的基础上增补、修订而成的。全书收录毛泽东有关林业问题的论述文字,最早起自1919年,最晚止于1967年,时间跨度长达48年,总共有58篇文献。该书对研究毛泽东的林业思想以及整个经济发展思想极为宝贵,书中有11篇文稿、一些手迹和照片为首次公开发表。其中首发的文稿有《林业真是一个大事业》、《要真正绿化》、《要使祖国的河山全部绿化起来》、《林业是个很了不起的事业》、《林业将变成根本问题之一》、《绿化工作不要作假》、《要有计划地造林》、《实行“三三制”农林牧业都可以发展起来》、《公路河流两旁要植树》等。 一、《毛泽东论林业》展示了毛泽东林业思想发展的历程 《毛泽东论林业(新编本)》收录的58篇文献中,在新中国成立前发表的有15篇,在新中国成立后发表的有43篇。它们作为一个连续的文献系列,展示了毛泽东林业思想的发展历程。自青年时代起,毛泽东就关注林业。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更是关心林业的发展,重视绿化的重要作用。他不仅提倡发展林业经济,更强调要实行大地园林化。 新中国成立前的15篇文献,其内容主要包括毛泽东对林业的关注,对造林植树的提倡,对山林制度的调查研究等。它们的时间跨度为1919年至1944年,总共25年。 早在1919年,刚刚走出校门、年仅26岁的毛泽东在《问题研究会章程》中就关注林业。《问题研究会章程》刊载于《北京大学日刊》1919年10月23日第467号,总共列了71个需研究的问题,涉及范围甚广,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中国的内政外交、国际问题,等等。毛泽东在该章程中说,现代人生“均尚未得适当之解决,致影响于现代人生之进步者,成为问题”,注重解决时,“先从研究入手”。[1](p.346)他是在第62个即实业问题中提及林业等问题的。实业问题包括8个小问题:“(1)蚕丝改良问题(2)茶产改良问题(3)种棉改良问题(4)造林问题(5)开矿问题(6)纱厂及布厂多设问题(7)海外贸易经营问题(8)国民工厂设立问题。”[2](p.1)从这8个小问题来看,它们具有关联性,至少,林业与蚕丝、茶、棉与纱布厂及海外经营等是列在一起的。 此篇之后的14篇文献,是毛泽东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留下的。这一时期毛泽东比较关心山林制度,故集中收录有关山林制度的文献4篇:毛泽东在井冈山(湘赣边界)制定的《土地法》第六部分山林分配法,《寻乌调查》第四章“寻乌的旧有土地关系”第七部分“山林制度”的节录,《兴国调查》第四部分“现在土地分配状况”的节录,毛泽东、项英、张国焘联名签署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节录。 井冈山时期制定的《土地法》是毛泽东率领中国工农红军上井冈山后制定的第一个法律,该法的山林分配法规定:“(一)茶山、柴山,照分田的办法,以乡为单位,平均分配耕种使用。(二)竹木山,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但农民经苏维埃政府许可后,得享用竹木……(三)竹木概由县苏维埃政府出卖,所得之钱,由高级苏维埃政府支配之。”[2](p.2)由此可见,毛泽东在土地革命战争之初,就充分注意到了林产制度和山林分配法律的制定。 在开创中央革命根据地时,毛泽东在调查寻乌的山林制度时,对其制度形成的历史与现状有较详细的了解。他说:寻乌有家族主义的山林“共产”制度,还有地方主义的山林“共产”制度。它们“多半以村为单位,由村内各姓人等公举禁长。严禁私采,定期开山等等”。[2](p.4)山林的“禁长均由选举,任期不定”,“凡做禁长的都要铁面无私,公公道道”。[2](p.4)除了这两种“共产主义”的公山外,还有“资本主义”的私山,它们主要是香菇山、茶子山、茶叶山、竹山、杉山等,生产品能变卖,出息较大的。这些山原来也都是公山,渐次落在有钱人手里,大概是大地主占一半,小地主(新发户子)及富农占一半。“寻乌的山地约作如下的分配:一姓公山占百分之十五,一乡公山占百分之五,私山占百分之十,离人家远开发不到任其荒废的所谓‘荒山’,则占了百分之七十。”[2](p.5)毛泽东还了解到荒山形成的原因:有些是人少山多用不着它,有些则是姓界限制,虽有他姓欲利用的,亦被山主拒绝,只好让其荒废。这种被姓界限制欲开发而无从的情形,到处都有。不过“土地革命之后,这种姓界便消灭了”。[2](p.5) 在《兴国调查》第四部分“现在土地分配状况”中,毛泽东看到分山比分田更困难,有大山、小山,有柴火多、柴火少,有大树、小树的,还有无树的,因此难分。但各地有各地的分山办法,并且都很注意保护山林:“山虽分了,树木只准砍树枝,不准砍树身,要砍树身须经政府批准。”[2](p.9) 在《毛泽东论林业》全书中,有关山林制度的文献虽然数量很少,但具有特殊意义。毛泽东不仅看到了江西的山林“共产”制度,看到了当地人的禁山方法,更看到土地革命中新的革命政权如何分配山林、保护山林。他心里装着广大贫苦农民的利益。毛泽东在与项英、张国焘联名签署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曾规定:“一切水利、江河、湖沼、森林、牧场、大山林,由苏维埃管理,来便利于贫农中农的公共使用。”[2](p.10)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另5篇文献中,则可以看到毛泽东对于山林养护、对植树的重视。其中,最典型的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1932年3月16日),它说明了植树对于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的益处,并强调“由各级政府向群众作植树运动广大宣传,说明植树的利益,并发动群众来种各种树木”。[2](p.11) 抗日战争时期摘编入《毛泽东论林业》的5篇文献,也主要是号召种树,指出种树要有计划,他还把植树作为合作社的十大业务之一,要求10年之内每家种100棵树。 新中国成立后,摘编入《毛泽东论林业》的43篇文献,时间跨度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60年代中后期。从其内容来看,毛泽东对林业的关注是持续的,其思想是不断发展和丰富的。 20世纪50年代有36篇文献摘编入《毛泽东论林业》一书,约占新中国成立后文献量的84%,它们内容丰富,可以大致看出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有关林业思想的发展和演化。 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注重的是林业、绿化、水土保持,注重农、林、牧结合对于发展经济的重要性。这一时期最早的一篇文献是《给东北森林工业劳动模范大会的贺电》(1954年3月27日)。毛泽东在贺电中强调,要“创造和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坚持合理采伐,做好木材运输与运输设备的建设工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而努力”。[2](p.23)此后的文献表明,毛泽东一心想着“绿化”的事业。 1955年10月,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讲话中表达了他对绿化的企盼:中国的南北各地在多少年以内,“我们能够看到绿化就好。这件事情对农业,对工业,对各方面都有利”。[2](p.25)同年12月,毛泽东在《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中再次提及绿化:“在十二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上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2](p.26) 同年,毛泽东在主持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时不仅重视绿化,还开始关注农、林、牧或农、林、牧、副、渔业结合发展。在为《勤俭办社,建设山区》一文撰写的按语中,他指出山西平顺县的金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改变了穷山区的面貌。这个社遵循“勤俭办社,建设山区”的方针,发动群众在18000亩荒山上封山育林,种植用材林、防护林、果树和牧草,发展畜牧业,经过三四年的努力,改变了面貌。毛泽东在为《依靠合作化开展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工作是完全可能的》一文所写的按语中,则倡导全国各县都应当由县委领导作出一个全面规划,包括合作化,农、林、牧、副、渔业,工业或者手工业、水利、卫生等各项内容。他认为山西离山县委的“水土保持规划,可以作黄河流域各县以及一切山区做同类规划的参考”。[2](p.31) 从开始推动农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1955年起,毛泽东同时重视农业合作化与林业发展的关系。他强调种植林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要全面规划、加强领导;长远规划就是要有长远目标,使人民的眼光不被限制在眼前走出的一步。对于农村合作社工作,毛泽东考虑到了林主的利益,号召按照党的政策处理林木入社问题,以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毛泽东在阐述发展农业与发展林业的关系时,强调垦荒必须同水土保持相结合。 1956年,毛泽东响亮地提出“绿化祖国”[2](p.40)的号召,他认为林业是个大事业,森林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资源。 1958年初,毛泽东针对“木材、竹材用空了”[2](p.43)的现状,强调绿化要大搞,各级党委要抓林业、绿化,要有相关规划。中国的森林覆盖率低,毛泽东是心中有数的:“好多地方还是黄的。”[2](p.48)因此,他再三强调要“真正绿化”,[2](p.48)绿化工作不能作假,要使祖国的河山全部绿化起来。在主张农、林、牧三结合时,毛泽东把林业放在重要位置,说山区要发展经济林木,它的经济价值很大。他不仅认为林业是个很了不起的事业,而且认为“林业将变成根本问题之一”。[2](p.59) 1958年冬,毛泽东提出了“三三制”发展的设想,提出“三分之一种树,美化全中国”。[2](p.61)他还说,实行“三三制”,农、林、牧业都可以发展起来,“三三制”的耕作制“可能是农业革命的方向”。[2](p.66)他的绿色梦想是:“使整个农村园林化。”[2](p.64) 1959年,毛泽东又提出“实行大地园林化”,[2](p.67)并指出“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个方面”,[2](p.68)“所谓农者,指的农林牧副渔五业综合平衡”,[2](p.68)它们的发展,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20世纪60年代摘编入《毛泽东论林业》的文献不是太多,只有7篇,但它们体现了毛泽东林业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毛泽东追求的是美化人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绿色理想。 20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在《关于一九五九年国家决算和一九六○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引文中,不仅进一步强调实行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的方针,更提倡“学点农业科学”。[2](p.76)他提倡用愚公移山精神搞绿化,要在公路河流两旁植树。1966年2月6日,毛泽东在《人民日报》社论《县委要把造林营林放在重要日程上》的引文中,强调“一切能够植树造林的地方都要努力植树造林,逐步绿化我们的国家,美化我国人民劳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2](p.77)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1967年,毛泽东也没有忘记对林业的保护。他同意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制止破坏山林、树木的通知》,以免森林和林业受到破坏和影响。 二、毛泽东林业思想的要义、理论来源与他的绿色理想 通观《毛泽东论林业》,可以看出,毛泽东不仅是一个红色理想主义者——要在中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且也是一个绿色理想主义者——要在中国大地实现园林化。这两者都是为了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在《毛泽东论林业》中,有很多重要的思想或论点需要深入挖掘、领悟。 (一)森林让世界成其为世界,要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毛泽东作为敏于哲思的智者,他重视林业是从整个人类的生存、从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视野来思考问题的。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农林牧,一个动物,一个植物,是人类少不了的。”[2](p.53)同年11月,毛泽东在郑州举行的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和部分地方负责人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林业将变成根本问题之一。林业以后才是牧业、渔业……林业是化学工业、建筑工业的基础。”[2](p.59)1959年6月,毛泽东同河南省委负责人谈话时,用一句通俗的话生动地表达了他的一个核心观点:“没有林,也不成其为世界。”[2](p.69)毛泽东显然知道,森林植被,与江海湖泊等水源一样,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要素。早在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就写道:我们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在这个广大的领土之上,有广大的肥田沃地,给我们以衣食之源;有纵横全国的大小山脉,给我们生长了广大的森林,贮藏了丰富的矿产;有很多的江河湖泽,给我们以舟楫和灌溉之利;有很长的海岸线,给我们以交通海外各民族的方便。从很早的古代起,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殖在这块广大的土地之上”。[2](p.16)把“广大的森林”列为中国社会形成的重要环境元素,表明毛泽东思考问题的系统性。 毛泽东不是地理学家、植物学家、农业科学家或人类学家,但他善于钻研科学知识,能结合常识或农事经验解释相关问题。毛泽东在从事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都注意做好植树造林这件大事,既体现了他对农事经验的直接运用,更展现了他对森林之于人类生存作用的深层思想。 森林对于水土保持、维系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毛泽东在他的农村调查报告中多有记载。1930年5月,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记载了寻乌护山护林的各种有效措施和护林人的铁面无私。同年10月,毛泽东在《兴国调查》中记载了这样一个例子:塅田那一带的山都是走沙山,没有树木,山中沙子被水冲入河中,河高于田,河堤一决便成水患,久不下雨又成旱灾。[2](p.7)他也看到,在兴国的洋坊村一带,分山后政府对山林进行了严格管理。 正因为明白森林对农业、对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重要性,1932年毛泽东等在签发的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中指出:为了保障田地生产,不受水旱灾祸之摧残以减低农村生产、影响群众生活起见,最便利而有力的方法,只有广植树木来保障河坝,防止水灾旱灾之发生,并且这一办法还能保护道路,有益卫生。该决议案强调:“中央苏区内空山荒地到处都有,若任其荒废则不甚好。因此决定实行普遍的植树运动,这既有利于土地的建设,又可增加群众之利益。”[2](p.11)在《长冈乡调查》中,毛泽东特地注意到山林委员会的作用:它们管种植、保护。毛泽东还提出具体方法,种树种在不好的地方,“不发达,应种在河旁、路近、屋边”。[2](p.13)1934年,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号召发起植树运动。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毛泽东尤其注意植树造林。他说:“陕北的山头都是光的,像个和尚头,我们要种树,使它长上头发。种树要订一个计划,如果每家种一百棵树,三十五万家就种三千五百万棵树。搞他个十年八年。”[2](p.20)他不仅广泛发动群众种树,同时把种树规定为合作社的十大任务之一,这表明他重视利用集体组织的优势来造林。 毛泽东还注重奖励善于植树造林的领导干部。中共靖边县委书记惠中权1941年动员群众兴修水利、植树种草、防风治沙,取得显著成绩,1942年被评为模范县委书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特地接见了他,并在其奖状上题词:“实事求是不尚空谈。”[2](p.19) (二)汲取威廉斯学说精华,提出农、林、牧、副、渔五业综合平衡 毛泽东一再强调要“真正绿化”,要使祖国的河山全部绿化起来,还在于他把森林同时视为社会主义建设的要素。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3](p.34) 而且,毛泽东并不孤立地看农业,而是把农、林、牧三者,甚至把农、林、牧、副、渔五者统一起来,认为这能使农业发展综合平衡。毛泽东的这种大农业思想,与他对农业科学特别是土壤学的研究有关。而土壤学他重视的是苏联学者威廉斯的学说。 瓦·罗·威廉斯院士(1863-1939年)是苏联农业生物科学的创造者之一。“根据威廉斯学说,地球陆地上展开的土壤形成过程具有自己的历史,土壤形成过程是由一些个别的阶段和时期构成的。土壤气候带乃是统一土壤形成过程的阶段性的具体表现。威廉斯揭示了土壤形成过程每一阶段发展的规律性以及这些阶段演替的原因。”“草田农作制的学说是苏联农业科学的极伟大的成就。草田农作制是由下列一些不可分割地相互联系着的环节构成的:大田作物和饲料的草田轮作制度,土壤耕作制度,植物施肥和作物丰产品种栽培的制度,营造护田林带以及在建造池塘和水库、利用当地水系的水的基础上发展灌溉的制度。”[4](p.2)威廉斯也十分重视农、林、牧三者的结合,他把植物栽培业分为三个部门:森林栽培,牧草栽培。大田作物栽培。[4](导言p.4)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带头学习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他认真钻研过农业、土壤、机械、物理、化学、水文、气候等方面的著作,并提出工作重点转移到技术革命和经济建设上来。从毛泽东的多次讲话中,可以看出威廉斯有关农业、土壤等方面的学说对他的影响比较大。 1958年1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部分中央领导人和华东地区地方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后,即到浙江省农业科学研究所视察双轮双铧犁,同所长楼宇光交谈农业科技和土壤学问题,并提出借阅有关土壤方面的书。楼宇光立即从办公室取来一本威廉斯著的《土壤学》和另一本关于土壤科学方面的书,呈送毛泽东。[5](p.452)同年3月,在成都会议上,毛泽东号召领导干部要读一读威廉斯的《土壤学》,说:“土壤学是农业的基本科学,好像医生的解剖学一样重要。”[6](p.456)同年11月,在郑州举行的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和部分地方负责人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在强调要发展林业时,又提及威廉斯,说“苏联那个土壤学家讲,农林牧要结合”。“我们将来种树也要有一套,也是深耕细作,养鱼,养猪,种树,种粮。”[2](p.57)1959年10月31日,毛泽东在给新华通讯社社长、《人民日报》总编辑吴冷西的信中曾这样写道:“苏联伟大土壤学家和农学家威廉氏强调地说,农、林、牧三者互相依赖,缺一不可,要把三者放在同等地位。这是完全正确的。我认为农、林业是发展畜牧业的祖宗,畜牧业是农、林业的儿子。然后,畜牧业又是农、林业(主要是农业)的祖宗,农、林业又变为儿子了。这就是三者平衡地互相依赖的道理。”[2](p.71)他还说:“美国的种植业与畜牧业并重。我国也一定要走这条路线,因为这是证实了确有成效的科学经验。”[2](p.71)1962年1月,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也说:“对于农业,我懂得一点。”“我是相信苏联威廉斯土壤学的,在威廉斯的土壤学著作里,主张农、林、牧三结合。我认为必须要有这种三结合,否则对于农业不利。”[7](p.829)正是在汲取苏联威廉斯土壤学和其他农业科学家有益论点,以及借鉴美国、苏联等国农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农业综合平衡,提出农、林、牧三者结合,还强调农、林、牧、副、渔五个方面要统一起来,它们的发展缺一不可。这表明毛泽东善于把科学理论与中国国情、与中国农业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并加以创新。 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毛泽东想急起直追。他说,我们的革命是一个接着一个的。而新的革命是技术革命,利用新科学、新技术,以新的方法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目标。在1958年1月的杭州会议上,毛泽东强调要用科学技术去推动工农业生产,实现经济建设的跃进式发展。 从毛泽东的林业思想及整个大农业思想来看,他受威廉斯学说的影响是明显的。毛泽东也经常同科学家交流,总结出农业“八字宪法”,即水、肥、土、种、密、保、管、工。1964年,当毛泽东读到著名气象学家竺可桢《论我国气候的几个特点及其与粮食作物生产的关系》一文后,在与竺可桢会谈时,他说农业八字宪法尚有缺点,还应加上日光和气候。[8]毛泽东在思考农业问题时不仅运用了系统方法,而且他的整个农业思想都呈现出系统性。在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在谈到农业时指出,若要较多地懂得农业,就还要懂得土壤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农业化学、农业机械等;还要懂得农业内部的各个分业部门,例如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还要懂得畜牧业、林业等。毛泽东认为,只有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才会促使各农业生产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及整个农业生产的发展。不难看出,毛泽东已在娴熟地运用系统方法探索农业诸部门之间及与农业科学有关的林业等学科之间的有机联系,以较全面地揭示发展中国农业的“必然王国”。 (三)大地园林化:毛泽东的美好绿色创意 如果说毛泽东提倡农、林、牧三者乃至农、林、牧、副、渔五者统一起来发展农业是受到国内外农业科学家启发后的综合创造,那么毛泽东在前者基础上形成了一种新的创意,一种绿色经济思想,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耕作实现园林化。 1958年8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要使我们祖国的河山全部绿化起来,要达到园林化,到处都很美丽,自然面貌要改变过来。”“种树要种好”,“各种树木搭配要合适,到处像公园,做到这样,就达到共产主义的要求”。“农村、城市统统要园林化,好像一个个花园一样,都是颐和园、中山公园。现在中国刚建设,我们要想到怎样建设得更合理、更好一些。”[2](p.51)毛泽东还以德国的经验为例:“听说资本主义德国的道路、房屋旁边都是森林,是林荫道,搞得很好。资本主义国家能搞,为什么我们不能搞?我们现在这个国家刚刚开始建设,我看要用新的观点好好经营一下,有规划,搞得很美,是园林化。”[2](p.52)同年11月,毛泽东在修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一九五八—一九七二年)》初稿时,甚至设想到1972年在“三三制”的基础上,“使整个农村园林化”。[2](p.64) 1959年及20世纪60年代后,毛泽东仍然不断强调“实行大地园林化”。[2](p.67)1966年2月,毛泽东进一步说明了绿化、园林化的目的:一切能够植树造林的地方都要努力植树造林,逐步绿化我们的国家,美化我国人民劳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由此可见,毛泽东不仅一方面注重抓革命、促生产,另一方面也在抓绿化,让人民的生活环境更美好,更适宜人居住。 毛泽东还设计了农业实现园林化的具体方法是“三三制”。1958年11月,他在修改《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时增写的一段话中对此作了说明:所谓基本农田制,所谓园林化,就是实行耕作“三三制”,“即是将现有全部用于种植农业作物的十八亿亩耕地,用三分之一,即六亿亩左右,种农业作物,三分之一休闲,种牧草、肥田草和供人观赏的各种美丽的千差万别的花和草,三分之一种树造林。到处要有大小水塘或水库,其中有鱼、有虾蟹、有各种水生植物之类”。[2](p.61)通过“三三制”的方法,可以“美化全中国”。[2](p.62)毛泽东认为这个大概的设想“看来是可行的,不过须要经历一个较长的时间才能彻底实现”。[2](p.62)尽管毛泽东增写的这一段话因不太现实,后来正式通过的决议中删去了;但他对于“三三制”设想是比较看重的,他同年11月25日会见朝鲜政府代表团时再次谈及:通过“三三制”,“也可以发展畜牧业,农、林、牧业都可以发展起来。另外,到处搞些小水库,养些鱼,也美观,乡村就像花园一样”。[2](p.62)毛泽东还认为,“三三制”的耕作制是群众里头产生的,是群众里头开始创造这个东西,“这可能是农业革命的方向”。[2](p.66)毛泽东还提出:“要园林化,还有个园田化。园田化就是耕作地,园林化就是耕作地和林业地合起来。”[2](p.57) 正因为如此,毛泽东一贯重视造林,重视环境保护。例如,1967年9月,毛泽东批准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制止破坏山林、树木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森林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资源,又是农业生产的一种保障。积极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对于促进我国工、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2](p.78) 三、对毛泽东绿色理想的思考 纵观毛泽东一生,他在关注对人类社会改造的同时关注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在改造自然环境时,毛泽东非常注重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重视植树造林、保护森林,主张农、林、牧结合发展。而且,他也明确绿化祖国是一个长期的任务。1959年9月,毛泽东到北京市密云水库视察,他指着四周光秃秃的荒山对密云县委书记阎振峰说:“你看,这里山也好,水也好,就是很多山还是光秃秃的,这就不好了,你几年能把它绿化了?”阎振峰说:“5年能行,快一点用3年。”毛泽东听后说:“我看20年能完成就不错。不能小看这个问题,绿化,不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是不可能实现的。要实事求是,尽最大努力去干好这件大事。”[9]1964年3月,毛泽东在听取陕西、河南、安徽三省负责人汇报工作时指出:“前几年你们说一两年绿化,一两年怎么能绿化了?用二百年绿化了,就是马克思主义。先做十年、十五年规划,‘愚公移山’,这一代人死了,下一代人再搞。”[2](p.74)时过境迁,毛泽东逝世40年后,我国不但没有实现大地园林化,而且环境污染达到了极限,空气、土壤、植被、水质(地上水和地下水)都受到严重污染。实现毛泽东生前的愿望以绿化祖国,让人民群众有一个适宜的生活与工作环境,需要新一代愚公齐心努力。 现在回过头来看,毛泽东当年提出的大地园林化、保护环境的思想充满了创造性和远见卓识。毛泽东注重养护森林和植被,注重农、林、牧三结合,并把农、林、牧、副、渔五者统一起来使农业发展能够综合平衡。他结合中国经济社会不同时期的发展实际,揭示了农、林、牧、副、渔五者统一发展与国民经济增长、政权建设、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美好之间关系的规律。用现在的流行话语来说,毛泽东关于大地园林化、保护环境的思想就是绿色经济思想,它对于我们当今时代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论毛泽东的绿色经济思想_林业论文
论毛泽东的绿色经济思想_林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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