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_魏晋南北朝论文

1997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_魏晋南北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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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的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在平稳中继续深入展开。公开出版的论著中:周一良将多年来有关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论文重新结集成《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年6月版)一书,更便于研读。张金龙《北魏政治史研究》(甘肃教育出版社1996年12月版)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更为深入,颇有新意。章权才《魏晋南北朝隋唐经学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8 月版)对东汉末年以后的经学发展进行了系统论述。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年8 月版)系统、全面地论述了当时的民族状况。李培栋《魏晋南北朝史缘》(学林出版社1996年12月版)则是作者的论文集。长沙走马楼东吴简自发现后,即在海内外引起普遍关注。胡平生、宋少华《新发现的长沙走马楼简牍的重大意义》(《光明日报》1997年1月14日)指出, 走马楼出土的吴简数量惊人,其中完好或基本完好的长50厘米左右的大木简即有2000枚以上,至少有150万字左右,超过了《三国志》的总字数, 且主要是经济类文书,仅据已清理的数十块木简来看,便知其具有极高的文献价值。对研究吴国经济史、券书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简册制度及长沙历史地理学有极重大的意义。随着清理工作的展开和研究的深入,其价值将越来越显珍贵。另据不完全统计,有约180 篇论文散见于国内各种刊物,基本覆盖了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方方面面,以下就研究情况作一分类扼要综述。

一、政治

政治史一直是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分量最重的,本年度也以这方面论文数量为多。

制度方面:张旭华《试论北朝前期的奴隶主贵族官职世袭制》(《郑州大学学报》第3 期)一文认为:北魏前期的选官制度由内侍官选任制、大师小师制、荫任制及领民酋长制四部分组成,确保了拓跋权贵的世袭政治特权,加强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同时也维护了北魏前期在边境及塞外推行的种族奴隶制,这些制度是与其奴隶制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护军制”是魏晋南北朝时较有特色的制度。吴宏岐《护军制起始时间考辨》(《中国史研究》第4 期)一文不同意高敏关于护军制始于十六国前、后秦的观点,指出护军既是军职又是地方长官的名称,始于东汉末年安置氐人所设立的安夷、抚夷护军,并非始于十六国前、后秦时期。

政治形势、事件:王永平《论袁绍集团士人的地域分野及其斗争》(《洛阳师专学报》第4 期)一文认为:袁绍集团败亡原因主要是由于其幕府中士人主要来自两大区域:以汝颍为中心的河南地区及以冀州为中心的河北地区,他们都以地缘关系为纽带,从而形成相互对立的两大利益集团,不断进行政治、经济权力争夺。在关于是否迎奉汉献帝、南进战略与战术、拥立继承人问题上各执一辞,影响着袁绍的决策。袁绍起初尚能居中协调,以求政治平衡,但逐渐丧失中立态度和理智,一味偏袒河南乡里,压制河北人物,从而酿成内耗,终至覆灭。柳春新《崔琰之死与毛玠之废》(《武汉大学学报》第2期,), 认为,在建安年间的曹操集团中,崔、毛是主典选举的重要人物。二人分别出自河北、兖州,归属曹操对时机不同,崔琰在破袁后,毛玠则早为操所用。两人掌典选时志趣相投,配合默契,但具体职责“分工”不同。曹操分别用其所长,使自己的治国方针通过选举环节得以实现。崔琰之死、毛玠之废起因于曹操集团内部的政治斗争,各有因由,两人政治倾向的差别导致结局不同。方诗铭《〈隆中对〉“跨有荆益”的策划为何破灭(论刘备和关羽对丧失荆州的责任》(《学术月刊》第 2期)一文指出,《隆中对》是刘备霸业的蓝图。第一步“跨有荆益”,占据长江中上游的刑州、益州是刘备霸业的基础。关羽失荆州后,“跨有荆益”的策划完全破灭,致使《隆中对》成为一纸空文。关羽当然应承担责任,但不可否认,刘备也不能辞其责。该文论证了章太炎看法:刘备与关羽有矛盾,刘备为除去关羽不惜假手孙权将关羽置之于死地。

陈寅恪先生曾认为,司马氏代魏是“士大夫阶级”对“阉官阶级”斗争的结果。封海清《曹马之争辨析——陈寅恪先生说献疑》(《云南教育学院学报》第1期)对此说提出异议。 该文认为在汉末群雄纷争中阉官阶级已不存在,曹操自起家至统一北方的整个过程中得到士大夫阶层的充分合作。对儒学的态度,曹魏和司马氏也基本一致。曹马之争的实质是世家大族与皇权的斗争。

栾贵川《北魏太武帝灭佛原因新论》(《中国史研究》第2 期)一文认为,由盖吴起义而导致的太武灭佛并非偶然,有其内在必然性。太武在位前期崇佛,后期抑佛、灭佛,到晚年又有所缓和。严峻的政治形势是灭佛的重要原因,沙门参与反魏活动则激怒了太武帝。而落后的拓跋贵族面对中原文化(包括佛教文化)不可能做出真正的鉴赏和认识,无论崇废都出于表象、直观。太武灭佛并非一时激愤,而是由这些主客观因素共同促成的。

陈群《渤海高氏与东魏政治》(《中国史研究》第2 期)一文论述了渤海高氏的家世源流及其在北魏后期的作为,认为高欢确出自高氏别支。高乾兄弟和高欢出于利害关系,借用表层的亲戚关系实现联盟。该文着力分析了高欢和高乾的矛盾,认为高欢除去高乾是高氏父子整顿内部的第一步,这一行动在东魏更为明显,但后果却导致汉、鲜卑上层统治者的矛盾。

二、军事

制度方面:陈琳国《曹魏都督制的渊源和定型——兼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北京师大学报》1996年第5期)一文认为, 曹魏都督制是在建安年间的战争环境中逐渐形成的。曹操权置都督诸军事以统领、指挥互不相属的军队。东汉以来有御史监军制度,曾或称都督,但却是监督之职,二者名同而实异。都督制度定型于曹丕代汉即魏文帝在位时,史传有明确记载。曹操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权置都督,但对都督定型持慎重态度。曹丕鉴于即位时的严重形势,以都督诸州军事稳定局面,遂正式确定都督制。

旷天伟《十六国时期汉人服兵役之研究》(《北朝研究》 1996第3期)指出,十六国时期胡族统治者驱使汉人服兵役的手段是征发、简点和收编。汉人服兵役一般都有逐渐变化的过程,由不服役到服兵役。汉人成为兵役对象的根本原因是建立政权的各胡族自身人数有限。有时驱使汉人服兵役的目的并不在集兵本身,而是借集兵之名行搜掠之实。汉人在胡族政权军队中数量庞大,但实际作用不应估计过高。汉人服兵役与当时的胡汉分治政策相抵触,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胡汉矛盾,使其更为复杂。北魏的汉人服兵役制度吸取了十六国教训,进行调整,发挥了显著的军事作用。

兵制研究中论及女兵的不多见。周北望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女兵》(《江西社会科学》第2期)一文认为这一时期女兵并非罕见, 世兵中的妇女也是具有兵籍的士兵。在谪兵、民兵和流民军也有女兵存在。魏晋南北朝特殊的战乱环境和世兵制的盛行,导致女兵的广泛存在,他们活跃于军事领域的各个方面,担负各种职责,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于战役:潘民中《汲获之战是官渡之战的重要组成部分》(《许昌师专学报》1996年第4期)认为,汲县、获嘉之战与白马之战、 延津之战及官渡决战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是官渡战役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证汲获之战发生在建安五年二月袁军攻白马之后,四月曹操解白马围之前的三月间。汲获之战的战略意图一是消灭袁军别营,解除侧背之忧,二是破坏袁绍军粮基地,陷敌于困境。魏殿文《蜀汉将领东征探微》(《文史哲》第5期)对公元215年刘备率军5万东征进行分析。 史书载关羽为从征主将。该文详加考索,指出张飞、黄权也兵临沮阳,会战吴军,马超督师临沮,镇守江北。诸葛亮也亲临荆州,参赞军机。王汝涛《扣〈志〉识小录》(《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第4 期)论证了《三国志》中交待不清的三个问题:街亭之战时,诸葛亮正带兵围攻上邽,故没有亲自迎战张郃,派马谡去却误了大事;汉中之战用黄忠而不用张飞于主战场,隐情是张飞与魏军主帅夏侯渊有间接亲戚关系;该文还通过姜维出骆谷、邓艾出阴平一败一成的例子,认为魏延出子午谷奇袭长安之策是不实际的。

三、经济

经济制度方面:张维训《魏晋南北朝的“三五取丁”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认为, “三五取丁”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徭役征发的一个重要形式,特点是户内丁口按一定比例抽调服役,因是临时应急之征,难以规定期限。十六国、南北朝初期这种形式遍及兵役和各种徭役。西魏时确定了每丁服役的天数,规范了徭役制度,“三五取丁”现象逐渐减少。这种徭役形式从盛行到少用、不用,在减轻人民徭役负担方面无疑是一种积极的变化。张尚谦、张萍《再释西晋的“户调之式”》(《西南民族学院学报》第1期)一文, 不同意把“户调之式”当作一种土地赋税制度的传统观点。认为西晋“户调之式”出自西晋收载“常事品式章程”的档案《晋故事》,是赋税这种“常事”的“品式”,即标准品样。它包括了一个“标准户”(一夫一妻有四百亩;丁男为户主的户)和“半标准户”,以及“标准户”(“半标准户”)交纳的赋税标准额:租四斛、绢三匹、绵三斤。而以往治史者未详查“户调式”的来源,未弄清“式”的意思,误解了“户调之式”,特别是把其中“占田”、“课田”等作为“标准户”的假定条件的规定。薛振愷《论北魏均田制产生的社会原因》(《北京联合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认为,均田制与拓跋部内部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关, 也与当时中国北方社会的经济政治条件密切相关。认为公元 451年侵宋战争后,北魏社会经济由掠夺性经济迅速转入农业经济,促使社会内部矛盾激化,各种矛盾互相交错影响汇成一个总的力量,是均田制实行的内在必然性。

韩昇《魏晋隋唐的坞堡和村》(《厦门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认为,从秦汉乡亭里到隋唐村落, 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一大转变。五胡入据中原与坞堡的普遍兴起,把中国社会瓦解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而坞堡的兴起,造成新的豪强门阀政治格局。由此产生的乡村组织为国家政权所吸收改造,是中央集权加强与门阀政治衰落的演进过程,表现出国家内在统一的深入发展。任怀国《论魏晋南北朝北方坞堡地主经济》(《烟台师院学报》第2期)一文, 分析了坞堡的出现和发展衰落过程,认为坞堡经济是一种因战乱扭变的畸形地主经济,带有军事防御性、宗族色彩的管理体系,是耕战结合的组织。在当时维护了局部地区的农业秩序,有利于豪强地主经济的发展和军阀的形成。杨际平《从封建庄园的最一般特征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园”、“墅”、“别业”》(《北朝研究》第1期)指出,魏晋南北朝传世文献未见“庄园”一词出现,今人谈这一时期“庄园制”时,显然将它与中世纪西欧和日本的庄园制相类比。文章认为当时中国土地关系并不具备西欧与日本的庄园的共同特点:(1)基本的、独特的生产和经营单位, 作为统计的对象单位,它是可以确切计量的;(2)庄园主世代领有庄园, 直接劳动生产者世代附着于庄园,庄园主与庄园的直接劳动生产者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并不存在“庄园”这一形式。袁祖亮、尚新丽《三国两晋人口初探》(《郑州大学学报》第7期)指出,汉桓帝到献帝年间,是人口急剧下降时期,全国人口总数约为1900多万;三国前期趋于稳定,全国人口约2400万;三国后期到西晋太康年间是快速增长时期,达3700多万。王向田《盐业在曹魏恢复北方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首都师大学报》第3期)指出,为恢复经济, 曹魏加强了对盐业的控制,盐利成为促进北方地区经济恢复生机的动力。盐业与恢复经济紧密结合,是盐业史上一个独特现象。

区域经济方面:徐茂时《试论孙吴集团对苏州经济文化的初步开发》(《苏州大学学报》第4期)认为,孙吴创业发迹于苏州, 苏州因孙吴建国而再度崛起。孙吴时苏州人口增加,生产技术改进,商业贸易发展,成为吴国两大经济中心之一。城市建设亦有发展,出现了历史记载最早的寺院和市场管理。张兴胜、盛会莲《十六国北朝河西地区的商业贸易》(《北朝研究》第1期)认为,由于特殊的地理和政治条件, 河西商贸显得突出繁荣。其发展特点是:官方贸易十分发达,货币经济繁荣,商业城市发展。河西地区商贸发展促进了河西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的进步,密切了中原内地与西域的联系,对巩固政权有很大作用。

四、民族

田余庆《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历史研究》第2期)一文, 针对当代学者多认定离散部落是一种具体的、统一的、规整的法令行为,对贺兰部的离散作个案考察。指出贺兰部由于姻亲关系与拓跋部关系转密,拓跋珪要强制离散贺兰部。离散部落是一个复杂过程,不是一道政令就可以实现的,往往不能一次完成,而是需要武力监督,反复较量,对于强大部落尤其如此。文章还认为,贺兰部被离散后的一段时期内,部民大概还是聚族而居,昔日部落贵族暂时保有些特权。

民族考证方面:陈再勤《南北朝时期大阳蛮原居地考辨》(《湖北大学学报》第5期)认为, 学者多据《资治通鉴》胡注认定大阳蛮原居地在大阳戍一带,大阳蛮即五水蛮的观点,缺乏可靠证据。本文通过对依附北魏的大阳蛮酋桓诞幼时避难处、桓诞父子同南境蛮族的联合、特别是对桓叔兴率部南迁的考证认为,大洪山正是大阳蛮的原居地。卢水胡显因卢水而得名,但卢水究竟指哪一条河,对此学术众说纷纭。王青《也谈卢水胡以及月氏胡的居处和族原》(《西北史地》第2 期)一文同意赵永复的“安定郡卢水为是”的观点。并认为大月氏西迁后剩下的月氏胡人有三个主要聚居地:张掖、湟中与安定,而这三地同时也是卢水胡聚居地。其中安定月氏胡最为纯粹,因此卢水胡即月氏胡。月氏胡的原居地为张掖以及东部之河西地区,其种族是西迁的雅利安人。

五、社会生活

曹文柱《东晋时期陈郡谢氏琐谈》(《北京师大学报》第1 期)指出,谢尚得任豫州刺史是谢氏在东晋众多士族中脱颖而出的转折点。谢尚得刺豫州并非易事,其间经过诸多艰苦争夺。谢安屡召不仕除借助清谈以提高门户声誉、开拓东土以巩固家族生存基础外,还有士林重隐居之风而给予他的舆论压力。谢氏家族在抵抗前秦的战争中取得重大胜利,但如没有桓氏积极开辟西部战场,淝水之战的迅速解决是决不可能的。孟繁治《魏晋南北朝时期江东顾氏考论》(《史学月刊》第 3期)认为,由于历史机遇地域关系特殊性,江东顾氏从家族发展历程及内部结构上来看,与北方士族相比有其独特的家族特征:家族人口众多、支庶繁盛、崛起于东吴、奋争于西晋的发展历程;不甘沉沦、积极进取的奋斗精神;文化心理上的封闭性、排它性及复杂性。朱绍侯《济阳蔡氏郡望的历史追溯》(《许昌师专学报》第1 期)考证了济阳蔡氏是由陈甾蔡氏发展来的,其先祖可以上推自汉初的肥如侯蔡寅及东汉末蔡质。东晋开国元勋蔡谟是济阳蔡氏的开山祖,其后代活跃在宋、齐、梁、陈、隋的政治舞台上。济阳蔡氏成为南朝史上高门士族之一,至今仍是本固根荣的大族系。高诗敏发表了《北朝范阳卢氏形成冠冕之首的诸因素》(《首都师大学报》第2 期)和《范阳卢氏的兴衰与历史地位》(《北朝研究》第1期)两文,前文认为卢氏能成为一等大族, 仕宦显达并不是关键,其婚姻举措才是主要因素,文化优势也是重要因素。后文认为范阳卢氏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东汉末及魏晋时处于兴起和昌盛态势;北魏时是持续发展时期;东西魏、北周北齐时已日趋衰落。在它发展过程中有以下特征:(一)北朝后期,尚武之风渐兴;(二)乡上观念浓厚。范阳卢氏对文化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一般讲三国人才辈出,多就男性而言。马植杰《三国女才人及其有异议问题》(《固原师专学报》第1 期)则重点介绍了几位三国时奇才异能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女中豪杰,同时对其中有异议问题进行了辨析:甄后生曹叡应在建安十一年,叡当为曹丕血胤;甄后与曹植不可能有恋情;《胡笳十八拍》非蔡琰所作;刘备与孙夫人的关系并不和谐美满。

社会风气方面:徐国荣《汉魏名士的人格萎缩和通脱之风》(《学术月刊》第8期)一文, 对鲁迅认为清峻和通脱是曹操专权后提倡的社会风气的观点作新的辨析,该文认为此风出现并不纯由曹操提倡而兴,更非为矫正清流之异行而起,而是与汉魏名士人格萎缩有关系。

六、思想、文化

思想与学术方面:关于玄学研究较多。李军《论魏晋玄学生成的学术渊源与理论逻辑》(《杭州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认为, 两汉道家文化潜流,特别是扬雄儒道兼融的太玄思想,是魏晋玄学的重要学术渊源,中国传统的“道一分殊”思想是魏晋玄学的基本思辨逻辑;汉魏之际辨名析理的时代学风则为魏晋玄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方法。王晓毅《钟会——名法世家向玄学转化的典型》(《中国史研究》第2期)认为,钟会既是博学的才子,又是见风使舵的佞人,这种混杂的品质,使其在政局动荡、思潮多变的时代如鱼得水,跻身学术名流并获高官厚禄。作者通过对钟会家属及其自身经历的研究,认为他是名法世家向玄学转化的典型。王晓毅另一文章《司马炎与西晋前期玄、儒的升降》(《史学月刊》第3期)通过对司马氏上层集团的分析, 从思想史与政治史相结合角度入手,把晋初统治集团分为新礼法之士和玄学名士两大派,晋武帝利用两派矛盾,扶弱抑强,使权力达到相对平衡。文章认为太康年间是一个重要转型时期,原来意义上的玄学派与礼法派已不复存在,他们的子弟已成为无根本差别的玄学名士,被称为中朝名士,魏晋时期的玄学化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

刘莘《南朝君主的思想倾向与意识形态的多元化》(《重庆师院学报》第3期)认为, 南朝时期既是秦汉以来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最为宽松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国宗教史上极为重要的变革时期。作者指出,史学界认为佛学兴盛为南朝一大景观的说法是不全面的;自汉魏以来,统治两汉的儒学随着汉王朝的崩溃而受到强烈的冲击。中央帝国的肢解削弱了王朝的控制力,政治的分裂与利益的多元化打破了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转向为一个相对宽松的多元化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对儒释道三教来说都至关重要。最后作者认为,崇佛、崇道都不是南朝统治者宗教信仰的唯一选择。同一个人可以接受不同思想,信奉不同的宗教,这是南朝时期信仰多元化的一个主要特征。陈国灿《略论汉魏时期的巴蜀学派》(《浙江师大学报》第4期)一文, 在总体上考察了巴蜀学派自东汉初兴起于广汉杨门谶纬学和巴西谯氏经学,到西晋时走向衰落的过程。分析了该学派与魏晋之际中原地区相比,具有兼容经学和谶纬学的特点。孔毅、李民《魏晋玄学的衰落及其与佛教的合流》(《许昌师专学报》第2期)认为,东晋初年的批判思潮是玄佛合流的先声, 儒佛力量对比的变化是玄佛合流的关键,而魏晋玄学独立性的丧失标志着玄佛合流的实现,玄佛合流实现后,佛教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宗教方面:杨耀坤《刘宋初期的皇权政治与佛教》(《四川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南朝的政治不能称为门阀政治。从刘宋王朝建立起,就确定了皇权政治,以后各朝基本沿袭不变。作者探讨了皇权政治与佛教的关系,认为刘宋王朝的建立及其加强巩固皇权的过程中,佛教起了不小的作用,宋文帝及其后代之崇重佛教,有其深刻的原因。杜斗城《试论北凉佛教的影响》(《民族研究》第4期)认为, 在“十六国”政权中,北凉佛教对外影响更大。首先,直接影响了北魏的佛教管理和某些制度的制定,导致了云岗石窟的开凿。其次,北凉亡后其裔部仍在高昌护法弘教,促进当地佛教发展。另外,大批佛教人物南逃,影响了南朝佛教,不但解决了南方当时正在激烈辩论的“佛性”问题,而且使南方谈空说无的风气为之一变。张箭《法显乘船的国籍、数量、乘员和航经的海区》(《中国史研究》第3期)认为, 法显从狮子国到耶婆提乘坐的很可能是印度船,从耶婆提到山东青岛搭乘的很可能是马来商船,船上均没有别的中国人,归来途中也并未航行于太平洋深海。苏北庆《刘勰晚年北归和浮来山定林寺的重建》(《北京大学学报》第3 期)根据正史资料、出土文物和文献资料认定刘勰出家以后并没有“未期而卒”,而是潜归祖籍莒州,并认为很可能是刘勰创建了浮林山定林寺并隐居于此,最后死于此并葬于此。

刘伟航《寇谦之与陶弘景道教改革比较研究》(《许昌师专学报》第1期)认为,寇、陶的活动都顺应了此期道教官方化、 成熟化和佛、道、儒三教融合的大趋势。在文化修养方面寇较陶差,改革道路上寇是官方强制推行的,陶是官方推行与个人影响并重;寇的道教活动参与政治过深,陶则有意回避政治,这是道教改革寇失败陶成功的重要原因。王青《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职业教徒的阶层分析》(《中国史研究》第1期)分析了佛、道职业教徒的来源与构成, 认为在中国佛教中经济原因是出家的普遍动因,大量农民投靠佛教,而道教方士都多源自官僚家庭,往往源于纯粹信仰或政治上遭受挫折。作者还考察了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和道教的专业神职人员的身份,认为其阶层差异是明显的,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两种宗教之间,也表现在同一种宗教的不同阶段。这种差异的不同是由于宗教的组织制度和统治者宗教政策影响的,教义只是一个极为微弱的影响因素。

文化方面:田文棠《论魏晋思想的文化意义》(《中国文化研究》第1期)从文化生成的角度看, 魏晋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主要是由于当时魏晋三大主流思想(即魏晋名理学、玄理学、佛理学)的相继肇兴,遂使中国传统文化原有的发展轨迹无论在文化格局方面,还是在文化基础或文化精神方面都发生了新的转换。李星、刘昌安《莫将成败论三分——三国正统与历史文化传统辨(《汉中师院学报》第1期)认为, 所谓“正统”并非只在为某家王朝争正统,它已既不是专指王朝的嬗递系统,也不是去附适当时的统治者,而是一种从政治以及上层建筑各个方面所集中表现出的正统。它其实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各个方面起着统一的规范作用的力量,贯穿着历史文化的传统精神。后世是非成败功利的“扬刘抑曹”倾向,寄托着封建时代人们对于“明君”、“仁政”的追求向往。阎步克《南齐秀才策题中法家论调考析》(《北京大学报》第2 期)对南齐永明十一年的一道秀才策题加以考察,指出它深受法家学说的影响,斥责“文儒”呼吁“农战”,并有明显的“王霸兼综”倾向。作者认为:这道策题同时反映了齐武帝和王融的意见,与二人的北伐意向有关,是针对南朝浮华靡丽的文化风气而发的,体现了专制官僚政治对士族政治的抵制。南朝的如上法术论调,可补魏晋南北朝法术文学的缺环。

史学方面:余太山《关于西汉魏晋南北朝正史“西域传”的体例》(《西北师大学报》第1期)一文认为, 严格意义上正史“西域传”始于班固的《汉书》。“西域传”按“国”立传,记叙诸国之先后取决于各国在交通线上位置的体例由班固开创,而为魏晋南北朝正史“西域传”所遵循;出于唐人之手的《晋书》、《周书》、《梁书》和《隋书》等,则不再沿袭比例。陈一梅《汉魏六朝起居注考略》(《中国史研究》第4期)认为汉魏六朝是我国史学史上的繁荣时期, 起居注正式并且大量地出现是此时期史学的主要特征之一。魏晋南北朝时起居注的发展派生了新的史体——实录。实录之后又有日历、时政记。三者共同构成了宋元清史学重要部分。许福谦《陈书纪传疑年录》(《首都师大学报》第1期)是作者对魏晋南北朝人物进行纪年考察的一部分, 对《陈书》纪传人物中23人进行了生卒年考证。牛继清《〈晋书〉时误补校举例》(《固原师专学报》第4期)指出, 中华书局点校本《晋书》对书中时误点校有遗漏。本文指出的时误类型主要有年号错误、年误、脱闫、月误、日干支误等八种类型,致误的原因有袭宋之误、讹夺、讹衍、改错、字误等五方面,并对之作了初步的条索和校勘。王记录《北朝史学与北朝政治》(《烟台师院学报》第1期)认为, 北朝史学特点在于修前代史衰落而重视当代史修撰、民族史学迅速发展,直书、曲笔对立尖锐。这与北朝政治密切相关。北朝阶级、民族矛盾制约着历史学的发展,使北朝史学带有与南朝不同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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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_魏晋南北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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