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主义在黑龙江建立“集团部落”剖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黑龙江论文,帝国主义论文,日本论文,部落论文,集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发动侵略战争,迅速占领了辽吉两省的大部分,并向北染指黑龙江,11月侵占省城齐齐哈尔,此后,东三省沦陷于日本殖民统治下长达14年之久。日本侵略者为维护其在东北的殖民统治,镇压人民的反日力量,隔断人民群众与抗日武装的联系,强制推行了一项“集团部落”统治政策。
一、以“匪”民分离为目的的“集团部落”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全面占领东北,激起东北人民的强烈反抗。东北各民族和各阶层人民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武装抗日斗争,东北抗日义勇军和东北抗联的武装抗日沉重打击了日本侵略者,城乡各界群众组织救国会、大刀会等团体积极配合抗日游击战争。面对东北大地熊熊燃起的抗日烈火,侵略者调集大批兵力,进行军事“讨伐”、“围剿”。但是,抗日武装在人民群众的支援和帮助下异常活跃,迅猛发展。
日本侵略者为彻底根除抗日力量,在扶植傀儡政权建立一整套庞大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殖民统治机构的同时,制定了“治标”(武力“讨伐”)和“治本”(所谓“匪”民分离)相结合的统治政策,进行以关东军为中心,集军事、行政为一体的“治安肃正”。在其“治本”的实践过程中,日伪当局将归屯并户、建立“集团部落”视为实现“匪”民分离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聚居的地方。所谓“集团部落”,就是在日本军国主义刀枪下,东北无数群众被迫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和土地,强行迁入到指定的地区,并由日伪军警严密控制,实行殖民统治的法西斯集中营。
为隔断人民群众和抗日武装的鱼水联系,摧毁抗日武装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日本侵略者在抗日武装活跃的游击区强迫偏远地区和分散居住的农民归屯并户,迁到指定的地区居住,烧毁原有的村庄、房屋,制造“无人区”,断绝民众同抗日武装的接触,切断抗日武装的经济来源,使抗日武装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然后以军事围困和经济封锁的手段使抗日武装自行灭绝。
“集团部落”的建立始于1933年。1934年12月3日,伪民政部以第969号令发布了《关于集团部落建设之件》,明令规定:“今特将既往几无官宪保护之偏远山区散居住户集于一处建为部落”,“加以集团化,配之以强有力的防卫设施和适当的警备力量,切断匪类赖以存活的粮食补给之路,以实现村民和匪类的彻底分离”①。1936-1938年是“集团部落”建立的高峰期,据统计,到1939年日伪当局在东北共建13451处各种不同类的“集团部落”②。
1936年前,黑龙江地区“集团部落”的建立主要在伪滨江省重点实施。同年4月,日伪统治者制定所谓“三年治安肃正计划大纲”,将“治安肃正”的重点放在抗联较为活跃的伪三江、滨江、吉林、间岛等省,于是,对战斗在松花江下游的抗联8个军实行重点军事讨伐,即“三江特别大讨伐”,其“集团部落”修筑也重点移向三江地区,并在抗日游击区内短时间迅速完成了制定“集团部落”建设计划,《1937-1939年三江省集团部落三年计划》使伪三江省的“集团部落”数量达578个③。据1938年日伪统计,在黑龙江地区的伪三江、滨江、龙江、牡丹江、黑河省建立的“集团部落”其数量达5千余个④。1939年东北抗联主力部队由三江地区向西北黑嫩平原挺进,日本侵略者又将与“治标”相结合的“治本”措施运用到黑嫩地区,1940年以后又计划在伪北安省建立“集团部落”。
二、归屯并户中残酷的“三光”政策
散居在黑龙江各地的农民在原居住地靠自己的血汗开垦荒地,从事农耕,维持着生活上的安定。日本侵略者推行“集团部落”政策,强迫他们放弃原有的土地家园,迁到由日伪当局指定的新的陌生地域,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然而,日伪统治者对于抵抗者或不愿迁移的群众,采取了残酷的“三光”政策,即烧光、杀光、抢光,黑土地上流淌着斑斑血泪,漫起浓烟大火。
哈东地区是东北抗日武装活动的重要游击区。1936年6月,日军在哈东五县推行归屯并户,建立“集团部落”,仅在蜜蜂乡一地烧毁周围村屯56个,在约50公里的范围内制造无人区,3千余户失去住处,其在1千余户被迫搬进部落,2千余户饥寒交迫、四处逃亡⑤。同年冬,日军在抗日武装活动的“地皮红透三尺”的伪三江省汤原县太平川地区进行两次大规模归屯行动,对反抗归屯者实行残酷的屠杀或集体抓捕。只有15户人家的刘盛金屯农民不愿搬迁到太平川部落,日军将全屯老幼驱赶出家门,并对农房开枪扫射以示淫威,全屯人被赶进村头场院,看到所有房屋被大火燃尽后被迫迁入太平川部落。据统计,日军在太平川归屯并户中烧毁或扒掉民房约4千余间⑥。
1937年饶河县散居山里的农民被日军勒令归到指定的“集团部落”内,西风沟、十八垧地等约3千余户,万余人被赶出家门,凡没有归屯的日军见人就杀,仅在关门嘴子及岭西一带日军一次就杀害200余人,此次归屯,饶河县约有2/3的山区变成无人区⑦。同年12月,日军在汤原西二堡将其周围于家沟、毛家街等村落并入西二堡,夜寒人静时日军兵分两路血洗西二堡周围村屯,在尚家街一所农房里烧死村民70余人,随后又将从各村屯抓来的农民32人推入西二堡车家大井⑧。
1937-1938年日伪当局在桦南县建立170个“集团部落”,该县土龙山地区曾举行过大规模的农民暴动,又是抗日武装活动的重要游击区,在归屯中日军烧毁村屯120余个,烧毁或拆掉民房2.4万余间;被杀害与冻饿而死的群众1.3万余人;荒芜耕地2100余垧;伤害牲畜4800余头。黑嘴子山屯被并入湖南营,日军将该屯27户79间农房全部点燃。冷家沟屯被烧毁民房300余间,两名青年不忍眼瞅家宅被焚,闯进屋里抢搬日用品,日军发现后立即用刺刀挑死在窗下⑨。
上述可见,日本侵略者推行“集团部落”政策、实施归屯并户制造“无人区”的过程就是侵略者用武力驱赶中国人民,烧杀抢掠、制造血腥惨案的过程。
三、“集团部落”的修筑及部落内的法西斯统治
日伪当局规定各地的“集团部落”其构筑以正方形为准,建有防卫设施炮台、壕沟、土墙、铁丝网等。部落内以收容80-100户为适当。汤原太平川“集团部落”是日伪统治中国东北期间一处规模较大、比较典型的部落,该部落位于汤原县城东35里处。1936年日本侵略者动用民工4500余人修筑了高3米、宽2米,长达2532米的围墙,墙内筑有二层台阶,墙外挖有1.5米深,3米宽的水沟,水沟外面安设1.7米高的铁丝网,筑有大小炮台9个,部落内建有警察署、日本守备队和拘留所房屋各一处,部落内收容了太平川邻近的齐家屯、姜家屯等12个村庄的居民⑩。
1938年日伪当局强迫居住在松花江下游及乌苏里江沿岸的赫哲族人实行归屯并户,抚远以西王家店以东的赫哲族村屯全部归到八岔屯部落。1942年日伪当局强迫世居富锦、抚远等地的赫哲人移居于荒芜人烟的密林沼泽地区,建立一、二、三部落。
日本侵略者强制黑龙江人民归屯后,对部落内的群众实行残暴的法西斯殖民统治,建立各种控制和奴役群众的机构。部落内一般设有伪警察署或分驻所、拘留所,配备10人以上的武装警察并驻有日本守备队或伪满军、治安队,伪牡丹江省宁安县18个“集团部落”均配备了日本守备队或伪满军(11)。部落内实行严格的保甲连坐制,组建伪自卫团,从事各种军事训练。伪警察和自卫团一方面担负部落的防卫,同时还进行户口调查、收集民情、回收枪械、岸哨盘查等活动,协助“讨伐”队搜查部落内的通“匪”者和反满抗日地下工作者。
被赶入“集团部落”的居民在部落内受到严格控制和监视,毫无人身自由。日伪当局为使“匪”民分离对部落居民中16-60岁的男子采取指模,进行指纹登记,部落内无论男女凡12岁以上者都发给居住证、通行许可证、携带物品许可证、购物证等,随时受到军警宪特的检查,无证件者则以通“匪”罪惩处。在太平川“集团部落”,三五人不许结群行走和谈话,夜间不准插门、点灯、说话,警察特务昼夜逐家清查;外出来客必须到警察署报告,经批准后才能外出或留宿客人;规定部落内居民日出群集一起外出劳动,太阳偏西日本旗落必顺归宿。
四、建立“集团部落”的后果及危害
日本侵略者在黑龙江地区建立了数千个“集团部落”,其结果给人民造成了苦不堪言的灾难。
大面积耕地被禁种荒废,耕地严重缺少使农民缺衣少食,缺粮的严重后果致使饿殍遍野。
“集团部落”内住房简陋,疾病蔓延,人口减少。部落内的民房只有极少数是归屯前筑成的,迁往部落内的农民多数没有住房,有的露宿柴草堆旁,有的搭草为棚,有的就地挖个“地窨子”,由于部落内居民不是住房简陋陕小、四处透风,就是无处容身、风吹雨淋,因此染病死亡者甚多。赫哲人被赶往部落时,除几处潮湿的“地窨子”外没有住房和任何生活用品,人们饥寒交迫,瘟疫流行,又无医无药,1944年一场伤寒,第三部落不到两月就死去38人,致使本来人数偏少的赫哲族人口数量迅速下降。民国初年赫哲人约有2500~3000人,到光复时仅剩下300余人(12)。
各种劳役和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集团部落”内的农民被强制承担部落内各项设施的建设,参加各种劳役,青壮年被迫编入伪自卫团或警备班,进行义务性军事训练、出劳工,太平川居民平均每年每户被强征30余次人工,此外每年还要付出约300吨粮食的杂税负担,如人头税、保甲费、土地租金等十余种。
日本侵略者采用政治围困和经济封锁的手段进行归屯并户和建立“集团部落”,其结果隔离了抗联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断绝了抗联对人民的保护和群众对抗日武装的支援,给抗联在给养、宿营、兵员补充、情报等方面均造成极大困难。尤其是在冰天雪地、密营被烧、储粮被毁的情况下,饥饿和寒冷使抗联的生存受到威胁,不得不离开游击区去另辟新区。
综上所述,“集团部落”是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为达到“治安肃正”目的推行的法西斯政治统治和军事镇压相结合的极端残酷的殖民统治政策。尽管如此,东北抗日武装始终没有被消灭。
注释:
①伪治安部警务司:《满洲国警察史》,第三编第三章《建设集团部落》,1942年。
②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吉林人民出版社,第206-208页。
③④⑤⑩(11)中央档案馆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大讨伐》,中华书局,1991年,第427页,第173页,第162页,第189页,第196页。
⑥⑧⑨(12)《黑龙江文史资料》第19辑,第195页,第153页,第198页;第22辑,第207页。
⑦《饶河文史资料》第3辑,第107-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