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政策——经济增长与就业之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论文,政策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11月,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发布了题为“技术政策——经济增长与就业之途”的技术政策纲领。该纲领的显著特点,是旗帜鲜明地将联邦政府的技术政策与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更为紧密地结合起来,确立了“创新”、“研究合作”和“技术咨询”三项新的科技资助指导方针,并就未来科技资助的理论、方向、重点、方法以及相应的策略等,作了深刻的阐述。现编译这一纲领的详细内容如下,以供需要者参考。
一、绪言
创新就是未来。在当前这个有目共睹的技术大变革时期,创新更显得格外重要。只要有了巨大的创新动力,德国就能从容面对全球化的历史进程,而且不断创造出能够确保未来发展的新工作岗位。目前,德国拥有突出的21世纪技术的科技基础,但是,在未来市场上是否能够迅速使用新技术的前提,要取决于是否能够跟上日益缩短的创新产品周期。因此,技术政策的范围显得要比传统意义上的促进政策要更加广泛,必须在研究工作的初期阶段就能看到可销售的产品、工艺以及服务需求的前景,即我们制定的大多数政策都要以经济界的需求为依据。
“技术政策——经济增长与就业之途”这一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赋予创新政策新的、把握今后发展方向的基本特征。据此,我们将能更有效、更透明地规划对中小企业的技术促进,并能够进一步改善技术型企业发展的框架条件。新的技术政策尤其注重近来萌发的信息与通信技术所蕴含的巨大发展潜力。为了能够持续优化环境和节约资源,在能源研究、航天研究和生物与基因技术方面,我们也确定了未来发展的新重点。我们将特别强调这一纲领的付诸实施,并要在此基础上为未来的创新竞争尽力提供各种可能性。
二、新技术是经济增长和开发劳动岗位的动力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创新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加快了世界变化的速度;经济过程的日益全球化、资本流通和创新产品循环期的不断缩短等等,给所有的社会团体带来了新的机遇。
为了在未来仍然能够确保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平衡发展,德国必须与全球变化保持同步。现在是未来的“摇篮期”,也就是说,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将来的成功或者失败奠基,而经济界的投资与创新能力则是决定奠基成败的关键因素。新技术开发得越多,把它们转换成畅销新产品的速度越快,奠基工作就越有成效,同时,企业也就能更加卓有成效地参与国际竞争。此时,作为生产因素的“知识”,其重要性也将日益突出,即知识将越来越多地成为经济增长、结构变迁和就业的“担保人”。
今天,德国工业的创新能力的确堪为表率,但是,尚需付出相当大的努力才能保持高水平发展和进一步缩短与其他国家间的相对差距,例如在知识密集型服务和教育与培训体制方面。
德国新联邦州的技术发展也是令人鼓舞的。1995年以来,新州的研究与发展费用有了进一步提高;自1997年起,研究人员的数量也在迅速增长,他们中的多数人都在小型或者年轻企业里进行科研工作。相比较而言,德国东部规模大一些的企业所承担的研究与发展任务还太少。如今,一些东部的企业技术与产品都已达到了国际最高水平,也正是它们创造了许多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的工作岗位。例如德累斯顿地区的半导体工业就直接增加了5000多个新工作岗位,同时,在它们的带动下,相关的半导体原料、配套件供应厂商和服务单位等也相应增加了15000 多个就业岗位。
在全德范围内,新的、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的工作岗位都源出于高技术领域,尤其是信息经济部门。这表明创新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动力,而且也是就业增加的动力——创新是增加新工作岗位的决定性条件。由于注重创新政策能为解决劳动市场方面的问题做出重要贡献,所以,德国的技术政策必须与“劳动联盟”的行动措施紧密结合起来。
三、技术政策纲领概论
联邦政府已经给自己规定了经济界和全德在全球竞争中步入下一个世纪的基本任务,主要涉及到如何加强企业的创新力量以及社会如何对未来的革新做出负责的准备,以此来保证未来的竞争能力和生产能力,并创造与之有关的新工作岗位。指导方针如下:
第一,需要为经济界与社会创造适于创新和有益于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范围条件。培训水平越高,公民对革新的准备越充分,税务与纳税条件以及技术的批准程序越简单明了,企业精神和技术创新能力也就发挥得越好。
第二,需要大学、国家资助的研究机构与经济界之间保持一种高效率的合作,如果它们的科技成果都能够被经济界所使用,那么应用研究就可以得到经济上和政策上合理的、持续性的支持。
第三,需要建立一种简单而又透明的资助体系,以便在市场吸引力难以发挥支撑作用时扶持技术创新活动,例如在鼓励创办高风险公司等方面。当前,最热衷于利用技术进步成果并把全球竞争中的新发明转换为畅销产品的往往是最需要支持的私营企业。
第四,必须在与科学界、经济界以及公民进行的广泛对话中公开讨论和宣传新技术的风险和可能的机遇等,借以提高全社会对政府科技政策的信任度。
在上述指导思想基础上,该技术政策纲领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
1.通过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善创新环境:
——以创新为基本目标大力支持学校与高教事业的改革;
——为鼓励经济界和科学界共同开展创新研究,按照市场需求加强研究活动而创造富有吸引力的外部环境和框架条件;
——降低税收尤其是社会公共福利税,以便减轻着手风险研究的小企业的负担;
——为具有巨大创新潜力研究与发展领域彻底清除市场壁垒;
——以法律形式为创新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保护。
2.通过有针对性的、高透明度的资助措施支持创新型的中小企业。为此,我们在迄今沿用的资助计划基础上补充制定了以下3条新措施, 形成了一目了然的积木式结构的资助方针:
——“创新”资助方针,支持年轻技术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以及拓宽服务范围。将更好地利用协调和资助手段,并将它们集中用于创新过程早期阶段的融资活动之中;
——“研究合作”资助方针,支持中小企业和研究所之间的共同研究计划。将着手新的提议来加强跨机构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
——“技术咨询”资助方针,支持向中小企业转移知识。这是为正在遭受技术变迁严重冲击的手工业所确定的一个新资助重点。
3.要不断改善技术——经济的基础设施,使测量、检验等标准化工作能够进一步适应经济界的需求,并增强国际认可的标准化管理机构的能力。
4.将致力于推动新的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例如刺激竞争和开展更切合实际的咨询活动等,鼓励使用这一领域中的新技术;要继续提供必要的法律环境;在与企业和公民的对话中宣传信息社会的机遇。
5.将全力促进力所能及范围内具有未来取向价值的研究领域的发展:
——能源研究,把注意力集中于可供传统能源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益的技术经济方面;
——航天研究,作为战略上的主要措施,联邦政府将与各州政府以及其他欧洲伙伴一道继续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生物基因技术,要进一步支持这类研究活动,同时,还要更加注重人与环境的保护并注意尽量保持欧洲标准的一致性。
6.要不断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并且充分利用研究中的、尤其是与中型企业有关的世界性资源。
在今后数年里,将通过改变联邦预算结构的办法为实施这一纲领拨出额外的财政经费,以便落实这些新的倡议并为其设计出行之有效的计划。虽然政府的一些支出必然要缩减,但是,我们还是要在财政上为贯彻新的技术政策安排出更多的活动余地。
四、创造适宜的创新环境
如果人的知识水准和工作志向都很高,而且都能按照市场需求确定研究方向的话,那么,促进创新的比赛规则无论是就商品或者是就金融市场而言都是适用的,并能使之更好地发挥企业的创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因此,应该塑造这样的创新环境,以最佳方式利用新技术所提供的机会。
1.建立勇于冒大风险的教育与培训机制
国民经济生产能力的基本前提,是高等教育与培训,当然,也与已经或者准备采用的新技术有关系。因此,支持教育、特别是高教事业鉴于更高的效率需求、竞争压力以及勇于承担风险等所进行的改革。在许多学校或者高等院校里,或许已经开始进行关于独立生存道路的定向培训,在大学和技术学院里开设附加教育的倡议也已经被通过。将支持为创业者在大学设立教授职位,以便吸引更多的愿意成为创新企业家的大学生。
2.按照企业需求确定应用研究与发展方向
联邦和州政府每年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经费已经相当多了,但是迄今为止,除了弗朗霍夫协会之外,就大学和大学外研究与发展机构而言,能够满足企业特别需求的应用研究还是太少了。对此,制定了一些新的资助措施:激励研究所进行学科间的交叉研究合作,并在合作中为企业设计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工艺以及新的服务项目;资助经费也将采取竞争方式来发放。此外,还设立了新联网基金。有了这项基金,赫尔姆霍尔茨联合会的大研究中心就能与其他公共研究机构和经济界共同进行具有未来价值取向的、意义重大的战略性研究计划。
要采取一些积极措施更为有效地布局公共研究机构的结构,并由此畅通科学界与经济界进行人员交流的道路,例如通过按绩效支付研究人员的工资,将重要的市场亲和度作为研究结果的一项指标,制定灵活的预算法和服务法等。此外,还要把研究促进的范围扩大到各个“能力中心”中去。这种“能力中心”实际上是一种有时限的、非公共机构化的联合会,它是由一些研究机构在围绕着重要的未来研究与技术领域所开展的科研活动中与相关的主力工业伙伴一起组建的。在多数情况下,许多来自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各类专门研究机构和企业研究机构共享一个“能力中心”。
3.把赋税与纳捐降低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水平上
不宜让太高的税收、社会纳捐和管理费用来增加创新的负担。特别是经济界本身更加希望大幅度降低企业税收来坚持不懈地推动创新活动。在关于“未来计划2000”这一规划里,联邦政府已经决定将综合税率降低到25%(包括营业税),可以说,企业税收改革也是技术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此外,随着社会保险机制的改革进程,还将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使法定的企业工资辅助费用降到40%以下。这一措施不仅能大大减轻企业聘用高技能人员的负担,而且还能为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作出贡献。
4.进一步发展适宜技术竞争的外部环境
创新动力只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和开放的市场上才能施展其作用。所以,适合市场经济的外部环境的形成将对所有企业(与企业规模和市场地位无关)敞开创新机会的大门。我们将要建立能够确保所有企业都顺利进入市场的外部环境,让年轻的技术企业尽可能作为新的竞争者活跃在创新市场上。电信市场的开放就为创新释放出了特别的动力,并掀起了创建新公司的浪潮,使它们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从根本上改善了企业的效益,同时也产生了更多的工作岗位。通过有效的竞争结构和频繁地向具有竞争力与面向创新的企业发放许可证的政策,有力地支持了电信方面的创新进程。电信市场开放后,在数据与电话网方面,官方电信部门和邮政厅总共发放了400多份许可证, 并通过这一措施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辟了新的工作范围。
此外,我们也在地方电信网的建设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发放了一批无线网的许可证;同时,德国电信公司还将转让其大部分的宽带有线网,这一举措无疑将在宽带通信方面大大拓展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的潜力。
5.改进通往参与资本的途径
对年轻的企业而言,要开发和生产适销产品,首先需要有一定的自有资本。因为绝大多数年轻企业缺乏足够的稳定性,同时,与开展技术创新有关的风险又是难以估计的,所以,要在开发或生产的初期就希望融入足够的外资是相当困难的。最近,在德国参与资本市场的经济活动呈迅猛增长态势,这正好给那些年轻的技术型企业获取用于其创新的资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前年相比,早期阶段的资本市场显得极度活跃,其投资总额几乎翻了一番;由于新市场迅速发展,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地出售其股份创造了新机会。1999年大约有170 家新企业加入了新市场的控股股份并成功地在证交所上市,这一记录在一年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尽管德国早期阶段的参与资本状况要好得多,但是仍存在巨大的增长潜力和空间。所以,将通过以下措施支持创新活动来更好地利用这些潜力和空间:
——举办各类咨询活动,向经济界公布科研成果,展示参与资本的筹资方式、用途、风险以及投资前景,介绍并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德国联邦复兴信贷银行与德国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自有资金交易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此外,还可以利用与风险管理服务共存的英特网工作平台,在这一平台上,投资者和寻求资本的企业都可以进行充分的自我介绍。
——大力推进并完善“商业赞助人”市场,要让所有的企业创办人、各类公司顾问以及私人投资者都认识到,“德国商业赞助人网络”的建设已经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供效仿的成功范例。在美国,供年轻企业使用的参与资本的80%是由商业赞助人提供的。
——建立估价代办处,评价中小企业的债务偿付能力,而获得良好估价的公司必将唤起参与资本公司的投资兴趣。例如,在黑森州的合作之下,新建的欧洲估价代办处就对德国协调银行进行了初次的估价。该代办处首先对德国和奥地利的公司进行估价,以后再在整个欧洲开展估价活动。
——在参与资本的市场中,适当吸收一部分养老基金用于创新投资,并增强参与资本市场的活力。近年来推广的养老金特种基金就是这方面的一个重要措施。
——完善股东利润再投资的免税制度。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的资本供应状况,必须通过企业税收制度的改革来完善利润再投资免税制度,以鼓励和支持股份制企业将其利润用于创新投资。
6.利用专利法保护和增强创新动力
对发明创造这一类精神财富予以有效的保护,是保持和增强企业技术竞争地位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收取适当的费用对增加发明是切实可行的话,那么这样的专利制度就是行之有效的。在德国,专利保护费用是适度的,而欧洲的专利权申请和维护所需的费用却具有一定的限制性特征,主要问题在于翻译费用太高。因此,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降低欧洲专利局的申请费用和翻译费用。此外,也极为赞同欧盟委员会的提议:进一步改善欧洲的专利制度,首先要形成成本低廉的、对所有成员国统一有效的、整个欧盟共有的专利体系。在共有专利方面,我们认为应该对迄今为止的、由欧洲专利局授予的所谓欧洲专利给予合理的、必要的补充,使之必须能够在每个专利申请人希望实施其专利的高成本成员国里得以转换为专利权人的本国专利。
五、促进中小企业创新
绝大多数的新工作岗位是由创新型中小企业创造的,所以,利用联邦经济技术部在技术政策方面所享有的权限,集中向中小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新资助政策,包括:
·更透明、更清楚明了地计划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助。
·确定新资助重点,例如促进人力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因为在未来的知识社会里进行人才投资将变得越来越重要;促进科学界与经济界的合作,因为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频繁的知识交流对于满足越来越复杂的技术需求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发掘创造性潜力并取得最佳效益,要特别倾向于广泛实行竞争性的资助经费分配程序。
为了达到这些目的,为今后的资助工作确立了3项新的指导方针, 即前面提及的“创新”、“研究合作”和“技术咨询”。这3 项方针分别针对某一特殊的资助需求,并且相互间的界线也很清楚。必要时,还可以在现行的资助措施中吸纳新的资助要素。在所有的资助方针中,将通过较为有利的支付条件或者特别资助计划来支持新联邦州的研究活动及促进措施,同时,还要充分兼顾到以下一些因素,即与西部同类技术范围内的企业相比,东部企业研究与发展人员的比重过低,而且参与资本公司对东部创新需求所采取的措施也还很不得力等。
1.关于“创新”资助方针
通过“创新”资助方针,利用参与资本所提供的足够经费和两个联邦银行——德国协调银行(DtA)和复兴信贷银行(KfW)的长期信贷,将向技术型企业、尤其是年轻的技术型企业提供为技术开发和把新产品、新工艺以及新的服务项目引入市场而筹措资金的可能性。新州的企业还将获得用于研究与发展津贴的补偿性质的特别资助。而且,根据有关提议,“创新”资助将扩展到创新过程的所有阶段。将来,还要把资助计划更加明确地集中于创办公司和年轻企业的资助方面。新州的特别研究与发展计划将长时期地持续进行,同时,也要注意使资助措施与新州不断变化着的经济条件相适应。
①“创新”资助方针的一个重要支柱,是激励小规模技术型企业的参与资本计划(BTU), 该计划将根据市场的需求以两种方式分拨经费:
其一,德国协调银行的“共同投资者”模式。在一个年轻技术型企业创办之初,如果有另一个(通常是以私人合股者身份出现的)风险投资者充当主导投资者、并且其投资额至少与BtA 旗下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tbg)的投资额度一样多的话,那么btg就以“共同投资者”的名义参与对该企业的投资。但是,tbg 投入的股份只能以隐名者的身份出现,而主导投资者却必须公开参加。这样做,既可以对该企业的业务领导施加巨大的影响,又能够对主导投资者可能受到的风险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其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再筹资”模式。复兴信贷银行利用优惠利率贷款向参与资本投资者进行“再筹资”,而受贷者则必须将贷款作为参与年轻技术型企业的投资,同时,KfW 还会免除参与资本投资者为再筹资部分的贷款寻求担保的义务。
利用把风险分摊到合股投资者和资助银行的办法,不仅可以为年轻技术型企业动员到巨额参与资本,而且还大大减轻了政府方面的负担。通过这种资助方式,只需投入少量的经费,就能顺利启动那些可望在交易所成功上市并获取高额利润的技术型企业。诸如电信企业“MobilCom”、生物技术企业“MorphoSys ”和英特网企业“IntershopCommunication”等, 都是很好地运作了这一资助方式并获得了巨大成功的典范。已经取得的经验表明,BTU计划的劳动市场效率也很高, 得到该计划资助的每一个企业,在头4年里,平均每年都将增加20 个新的工作岗位。在欧洲范围内,就创新早期阶段所能筹集到的参与资本而言,德国之所以能够稳居领先地位,显然得益于BTU计划的实施。 鉴于德国市场仍有十分巨大的增长潜力,今后将把BTU 计划更强有力地集中于研究与发展阶段的融资方面。
②对BTU资助加以补充的DtA的参与计划。在研究与发展项目的筹备阶段,股东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以致于许多商业合股投资者常常感到很难独自承受这样的风险。因此,在DtA的参与计划范围内,tbg准备为创新的这一初始阶段提供经费,而且并不考虑其他合股投资者的因素。此外,tbg还将在BtA资助范围内出现特别需求时增加隐名者股东的股金,并且在风险资本的退出阶段为企业提供其他一些必需的资助经费。
③KfW的ERP创新计划首先是为较大的、长期立足于市场上的创新型企业制定的,比之于BTU,其资助规模显然要大得多。通过该项计划, KfW以利率优惠的长期贷款形式资助创新项目, 并以下述两种方式为他们提供足够的经费:作为信贷机构为创新企业提供再筹资贷款担保,并在中小企业出现效率下滑时免除公司和个人所承担的银行贷款的部分责任(因贷款性质而异);或者作为持股资本投资者直接参与创新企业的再筹资,并免除投资担保者的部分风险(因参资数额而异)。
④通过对中小企业以及新州的外部工业研究机构的研究与发展资助计划,资助德国东部的研究项目。在这项计划里也有两种不同的资助方式:研究与发展项目资助——对中小企业和非盈利的、外部工业研究机构提供补助金,按份额资助具有市场重大意义的高价值、高风险的创新研究;研究与发展人员资助——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份额的人员补助金,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的研究与发展活动,并以此作为刺激企业加强和扩充科研力量的基础。
⑤通过在新州和柏林促进与支持建立技术性企业计划(FUTOUR)辅助新州面向技术的“创办企业”的启动和在创新筹备期或研究与发展活动的初期就开始按比例提供资助。该计划以咨询、按比例分配补助金和与btg的隐名股东相结合为基本资助方式。遇有额外资金需求时, 则有可能与另外一个参与资本投资者一起得到BTU计划的后续资助。2000 年以后,该计划仍将以修正案方式继续执行,因此,它将为有竞争力的企业结构建设作出这样的贡献。
2.关于“研究合作”资助方针
通过“研究合作”资助方针,要在企业和研究与发展机构之间强力推动知识与人员的相互交流,并支持企业及时掌握研究所的新知识。这方面的资助经费基本上以补助金形式发放。将来,则要更多地考虑对跨部门与跨机构联网的资助。1999年,我们已经把相关的专项计划引上了轨道。
①通过1999年启动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中心资助计划,将继续利用补助金来资助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年销售额达到4000万欧元的)或者研究所进行国内的或跨国的研究与发展合作。不熟悉这些创新措施却愿意加入该计划的企业(例如初次采用新技术或与国内、外某一企业进行合作的企业),将会得到合作项目的资助经费。该计划对新州的企业给予了特别的优惠,即它们将得到资助总额中40%的资助经费。
②一般说来,由于小企业都缺乏研究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制定了中等规模的工业共同研究计划(IGF)。根据计划,多达5000 余家的中小企业已经被按部门合并成了107个技术研究联合会, 使它们成为控股集团“联合企业集团工业研究联合会”(AiF)的成员。在AiF中,那些与750个研究部门(分别是有专业特色的研究所、 高等院校和大学外研究机构)有直接联系的企业,可以向这些研究机构阐明其所需的研究项目并参与项目的实施。这类项目基本上都是由中小企业提出的,并以尽可能大的幅度覆盖多种中等研究问题。中小企业参加这类项目的实施,可以保证研究成果迅速地转入实践;研究成果也将被公开发表,并供所有相关的企业使用。通过这一资助方式,产生了有研究能力的、范围广的合作研究网络。除了联邦经济技术部全力支持IGF 计划中的研究项目之外,经济界也竭尽全力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仅1998年经济界自己捐助的项目经费便为公共资助的2.5倍。
③为了激励AiF内部跨部门的研究与发展工作,还在1999 年夏季制定了“中小企业未来计划(ZUTECH)”。这一计划将着重解决学科间合作中跨部门研究的问题。这一类研究项目,必须至少有2个以上的AiF研究联合会参加,并根据项目竞争的基本章程进行资助项目的选择。
④AiF系统无权对各种联合研究项目给予注销登记。1999 年秋季实施的“促进创新网络计划(INNONET )”将为综合性的联合研究项目提供担保,并将资助在不同的研究项目承担者之间开展的联合研究。根据INNONET计划的规定,政府将对由至少4家企业和2 个承担项目的研究机构参与竞争的联合项目给予资助。将通过这些措施减轻中小企业在知识转移过程中的负担,同时,激励德国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提高针对中小企业需求开展研究工作的积极性。采取这种有竞争性的研究项目投标程序,就能克服德国创新体系中阻碍发展的惯性障碍,鼓励开展具有更高实用价值的创新项目研究。
3.关于“技术咨询”资助方针
“技术咨询”资助方针的基本目标,是提高中小企业使用现代技术的能力,尤其是要加强对手工业部门采用新技术的咨询服务;此外,还要在全联邦建设跨企业的职业教育与技术转移中心。以往在新州和就国外新兴市场方面的各种咨询服务,以及具有创新技术取向的访问与信息计划等,将继续进行。
①1999年初,就开始与Heinz—Piest手工业技术研究所(汉诺威大学)联手进行可比较的中小企业专用工业技术研究工作,并且在经济界和各联邦州的密切合作之下,草拟了一系列的促进措施,例如将手工业商会的咨询中心扩建成一张覆盖全行业的网络;将把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场所改建成跨职业的技术转移部门;建立一体化的咨询与信息系统,就新技术范围开设介绍领导与决策知识的企业领导教程以及关于技术咨询者的咨询技巧教程等;目的只有一个,即向企业介绍当前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和知识,促进研究成果迅速转换为能利用的、畅销的新工艺和新产品。联邦和州政府将与经济界共同为这些措施提供必要的资助经费。
②自1999年以来,新州技术咨询网络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这一网络由在东部各地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的20个技术转让与创新资助代办处(ATI)以及14个特种技术转让中心组成。ATI向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并扶持它们的发展,尤其是在企业创新的技术引进与消化方面。ATI的目标与方向,是要把适宜的尖端技术引入新州。 他们照料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将新技术转换成产品以及工程方面的创新进程,而且首先支持那些在国际竞争中有良好销售前景的部门。从2000年起,将把迄今以来就这些方面所给予的这样一种附带相关咨询服务的机构式资助,逐步转变为根据可以预见的企业由自己的参与方式而创造的成绩和后果而给予资助,即把对机构的资助变为对绩效竞争的资助。
③为了支持中小企业与中、东欧以及在亚洲和拉丁美洲新兴市场上的合作伙伴更好地开展技术合作,在工业研究联合会的联合企业集团、德国工商会和弗朗霍夫协会的共同协作之下,建立一个由政府资助的联系代理处网络。目前,已经建成了20个这样的代理部门,它们致力于帮助德国企业开辟跨国合作研究的道路或者为企业提供合作研究的机会。他们的工作填补了对外贸易商会业务领域中的空缺。这些代理部门的工作正在接受评估检验,以便最后确定它们的去留方向。
④面向技术的访问与信息技术计划(TOP), 是一项用来促进各个企业领导人员之间开展加强更加切合实际的经验交流的资助计划。通常在有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为期一天的、特定商务范围的TOP活动, 都请该领域技术带头企业的领导者向其他企业来访的人员介绍企业发展战略状况并推广或转移新技术。该计划将一直延续到2002年,直到企业自己能为这类活动筹集经费时为止。
六、使技术——经济基础结构实现现代化
如今,统一的时间、比重与规格标准已经如此自然地融入了人类的生活、而且进行得又是如此顺利,以致于人们常常忘记了它们的存在。无需对此作任何夸张,试想一下,如果所有企业的钟表都走得不一样,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形。如果没有统一的时间、精确的尺度和强制性的检验手段与标准,要想建立一种能够正常运转的经济生活,那将是难以如愿的。这一切对于经济界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为了保持统一的尺度和检验方法,继续谋求相关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国际社会更为有效的协调以及培养更高的技术能力等,都是非常必要的。这些任务将由联邦经济部所管辖的下述机构承担: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联邦材料研究试验院(BAM)以及联邦地质与原料研究院(BGR)。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是国家计量机构,其任务是为经济界、 科学界和全社会提供科学技术服务。除了从事检测、审批和高水平的咨询之外,它还进行自己的应用性研究,而且它的研究成果是公共财富,并供所有企业使用。联邦材料研究试验院负责保证化学与材料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还负责审批危险物品储存及储存器的无危险运输,例如核燃料的运输和储存用的Clostor储存器等。
在许多国际场合中,PTB和BAM代表德国的利益,例如根据国际计量公约在与欧洲、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贸易往来中,它们关注于技术规程和产品批准程序的标准化过程,这样为贸易优惠提供帮助。在WTO 范围里,已经达成了一项拆除贸易障碍的协议,该协议责成各成员国有责任去关心本国技术规程消除不了的那些不必要的障碍。
联邦地质与原料研究院是为联邦政府和有地学与原料经济问题的工业部门提供咨询服务的主要机构,它的责任是把“技术”发展为持续使用并能保护自然资源的技术,如能源和土壤技术,同时,借助于最现代化的技术进行原料研究、地质与环境研究和地质与风险研究,为人类地球生存空间有效的、均衡的管理作出贡献。BGR 的其他重要任务还有放射性垃圾最终储存地的地学研究和监督停止核爆炸协议的实施等。
今后将关心的是,这些机构如何能够在世界公认的范围里继续保持现有的高水准和高技能,并提供所需资源和继续保持这些机构组织的灵活性(例如,废除等级制度和加强与经济界的合作等)。统一标准也属于技术经济的基础结构。在德国,建立并实行各种标准化属于经济界的自治任务,实际上则必须接受德国标准化研究所(DIN)的监督。 由于欧洲国家国内市场的日益增大和全球化的迅速推进,未来的重点当然是实现统一的欧洲与国际标准化。正是基于这些原因,今天德国采用的绝大多数标准都是由欧洲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而且它们已经完全融入了德国的标准化体系,其中纯国家化的标准已经降低到20%以下。我们把支持标准的国际化作为为拆除欧洲和国家一级的技术贸易障碍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七、推广使用信息通信技术
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转折时期,传统的工业社会正在加速向崭新的信息社会迈进。驱动社会进步的动力,首先是来自微电子和传输技术中导致开发费用明显降低的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推动力。例如计算机的效率每过18个月就提高一倍,而其工业成本却一再随之降低;快速的宽带数据传输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能够利用英特网进行全球性的信息交流并大大降低了传输费用。
在最近几年里,虽然德国明显加强现代信息通信技术(IuK )的推广,但是,并没有把所有的可能具有创新发展前景的机会都抓在自己手里,尤其是下述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电子商务,公共性企业服务机构的管理过程的简化,知识管理和教育与培训制度的改善以及远程教育工作的推广等。对于交通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做到早期预见的,但是,如果可以由数据交换来替代或者至少是优化人与商品交易的话,那么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就具有非常巨大的潜力。美国的经验表明,其经济增长的1/3是由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带来的,同时,还创造了700多万个高技能的、收入超过人平均数的工作岗位。
在国际比较中,德国在使用新的信息通信技术方面仅排在工业国家的中游水平。然而,只要确立了针对未来信息社会的坚定政策,就能够做到:
1.通过提供模型设计和切合实际的技术咨询服务,促进经济界和德国全社会普及使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
2.建立必须的法律保障,确保数据交换的安全并保护公民的隐私;
3.至2005年,使英特网用户从1999年占总人口的9%增加到30 %以上;
4.至2001年,使多媒体企业的数量在现在2000多家的基础上实现翻一番;
5.至2005年,全面推广采用无线Internet;
6.至2002年,把新信息通信技术职业培训人员数量增加到40000 个;
7.从2000年起,政府开始以公共委托名义通过电子商务方式签订各类合同。
为了达到这些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在“21世纪信息社会的创新和工作岗位”行动计划中已有一些介绍),主要有:
第一,在与地方支持组织(工商联合会以及手工业联合会)的合作下,建立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技术能力中心”,中小企业以及手工业企业的地方起动部门,都能向它们了解、咨询新信息技术的使用情况,并通过它们传授新技术。
第二,通过鼓励竞争来促进多媒体技术的推广应用,例如,在多媒体领域建立一些企业创始人联谊会一类的支持与监督组织,地方管理部门也要鼓励建立一些适宜的议事厅及其公民的消费市场。
第三,采取配套措施促使在经济界和管理部门推广远程工作岗位。例如通过“数据远程工作(DATEL)”竞争计划, 支持地方管理部门安排和检验远程数据保护工作。利用“远程工作网上平台”通信中心的形式促进有关雇员开展远程工作咨询的活动,得到了工会和德国电信公司的支持。“远程Internet交易”计划,是针对远程工作中的供求关系电子平台所进行检验的试验性项目,试验阶段结束后,就可以坐在自己的家里凭借已经取得的成熟经验进行远程工作。
第四,我们已经颁布了信息通信服务法(LuKDG), 从而为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奠定了法律基础,并有助于提高卖主和用户对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和防止滥用等方面的信任。例如,有了系统数据保护条款,就可以使用能够限制用户在网上提取哪怕是极少量的个人数据的技术;另外,允许采用“数字密码”的规定,使用户得以识别其电子文件是否被改动过或者邮件是否由特定的寄信人发出。
第五,发动大力推广使用信息技术的一切可能性和安全性手段进行数据传输的信息战。随着信息技术安全性的提高,我们要利用博览会和公民培训等措施,向所有的人介绍那些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原则,例如防止非法存取和数字密码系统。
第六,为了促进和传播现代信息通信技术,要加强与经济界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对话。“信息社会论坛”的不断发展和扩充,已经对此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八、促进面向未来的研究领域
能源与航空技术以及生物基因技术等,都属于影响全球环境的重要经济领域。因此,将以对生态负责任的态度调整研究与发展工作;同时,还要继续改善德国经济在意义重大的未来市场上的机会。
1.关于未来供应能力的能源研究
能源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国家长期资助逐步过渡到具有未来发展潜力的、不包括核能的能源供应时期。为此,要加强高效节约技术、可再生能源和现代转换技术的研究。然而在今天,仍有许多可供使用的创新技术尚未被经济界接纳。因此,要继续提供巨额财政经费用于能源研究、降低创新技术的成本并把这类技术逐步推向市场。以下措施对此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即继续减少能源需求,帮助可再生能源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并竭力提高这些能源的效果。较为合理的关于能源使用的研究与开发工作,首先应该是针对降低能源需求而展开的,这里有两个亟待开发的、特别有效并孕育未来的发展领域:其一为建筑物的供热系统,例如,开发低耗能的住宅,大力发展德国东部板件建筑物环境卫生的标志建筑并开发新的隔热技术——这种技术不仅可以防止热量散失,而且还能增加太阳的辐射热;其二是开发节能的工业方法,例如更有效的燃烧技术等。
可再生能源应该能避免土壤、空气和水的负荷加重并有利于节约使用有限的资源。当前,这一类技术多半还很昂贵,所以,其在能源供应中所占的比重还不足天然能源的2%。因此, 公共的研究资助应该能够对那些具有长期经济利用价值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作出应有的贡献。
资助目标大体有:光电伏(把阳光转换成电流),太阳热(把阳光转换成热能)适用的阳光充足地带的太阳能发电站,风能(把风能转换成电流)和纵深地热(利用地热取暖和发电)。
为了提高能源效率,要大力促进能源转换技术的发展。用于发电的石煤、褐煤、石油和气体燃烧等,是德国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源。研制改进的燃烧工艺和高效率的发电计划,使开发能降低大气气体污染的技术仍具有十分巨大的潜力。由于世界范围内石化能源的投入还在不断增加,继续发展此类技术,就能创造良好的出口机会并帮助达到今后的气候目标。此外,我们还将继续促进力—热相结合、电能储存器和燃料箱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现在,德国的大学和科学研究机构也都开始促进能源研究与技术开发,因为在他们的基础研究活动中,常常可以为能源技术找到新的解决方法。为了加速转换他们取得的研究成果,与工业界的合作证明,采取联合研究与发展项目的方式是行之有效的,通常组织这些联合项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占主导地位的专业“能力中心”。同时,大学和这些研究机构又是应用性基础研究的承担者。总之,促进能源方面的研究与发展活动,能够增强德国的技术地位。研制无污染和节省资源的能源技术,将在国际上难以取得的市场环节上,为德国的工业企业提供新的机会。
2.航空:接受战略性挑战
德国的航空工业始终是处在变革中的创新高技术部门,作为战略性工业它对德国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现在的问题是怎样在大西洋竞争和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巩固德国的地位。航空技术既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技术,又是经常有创新出现的发展中的技术,而且是许多创新技术的最初用户。
与经济界和联邦州合作支持航空技术计划(1999—2002年)中的德国航空与装备工业方面的敏感性研究项目,例如:
——大型客机(400位乘客)和下一代客机(50—200位乘客)以及兆力线(电磁)技术;
——全天候救援直升飞机技术;
——高效的、无侵蚀物质和噪音的动力系统。
此外,首先致力于使德国成为欧洲大型客机总装工序的标准基地。同时,还迫切要求欧洲航空工业迅速实现一体化,使欧洲人在与美国的竞争中能够有目的地继续扩大对其有利的局面。德国将全力以赴、坚定不渝地大力加强欧洲的航空研究。在第五个欧盟研究框架计划里,对具有深远意义的“航空的新前景”这项关键活动所给予的资助经费总额达7亿欧元,与先期进行的其它计划相比,这方面的开支翻了一番。 借助于来自本国的和欧洲的资助,德国构造了通向未来航空工业技术的网络,并将藉此确保德国航空工业的地位以及大量的工作岗位。
3.继续发展生物与基因技术
作为未来的关键技术和截面技术,生物与基因技术对于重要经济部门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环境技术和农业经济也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从生物与基因技术的销售潜力和就业潜力预测方面看,对德国而言,仅2000年就有可能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并实现20亿欧元以上的销售额。
在生物与基因技术方面,众多的创新公司大有顺潮而上的趋势。统计结果显示,德国相关企业的增长率达到了28%,高出欧洲其他国家一倍以上。在这方面表现得积极主动的企业,将从德国的中小企业计划以及联邦教研部特设的专项计划中获得诸多便利。同时,法律框架条件的修改又使这些企业享有很大的优先权,特别是在欧洲这一级。要建立实用的、同时又能确保相当安全地发展生物技术企业及其产品的批准程序。
在使企业更具安全性并鼓励扩大投资规模方面,
欧洲新释放(Freisetzung)方针将发挥重要作用。
九、加强国际研究合作
立足于全球来确立本国的技术与创新政策,这一趋势正日益明显。换言之,技术政策正日益成为国际间了解全球经济技术变化的一种标志。因此,致力于加强新技术的发展以及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即便是在欧洲一级也应如此,目的是要减轻中小企业与其他欧洲合伙者开展合作研究的负担。可是,欧洲研究将集中于跨界线的合作研究项目来保证国家和地区资助系统的附属性。
欧盟第五个研究框架计划(1999—2002年)的经费总额约为150 亿欧元。 基于第四个研究框架计划的经验, 德国企业和研究机构要承担20%的研究份额。该计划集中了对于欧洲共存特别重要的重点研究领域,例如生命科学和方便用户的信息技术等,并对欧洲所有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开放。在“CRAFT活动”范围里, 专门用于中小企业的研究资助经费占总经费的10%,我们希望德国的中小企业能够从这一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因此,我们将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信息手册向它们介绍欧洲资助的详细情况。
要支持其他关于开展跨国研究合作的国际协议,例如尤利卡计划;还将更为积极地把自己的研究计划推向国际合作研究,如“创新计划”等。为了在国际比较中评价自身的技术地位和坚持创新政策的新思路,要经常与其他先进技术国家作比较研究。由于其他国家也都面临着基本相似的变革,所以,可以从这些比较研究中学到他们的经验,并了解他们正在讨论的各种设想或方案。此外,还要开设有各国首脑参加的高级研究班课程,近期将首先与英国和瑞典联合开设这样的研究班课程。
对于具有面向未来的、已经在国际上被执行的技术政策,也要十分留意,并且要特别关注那些买方市场尚未形成的、尤其是自己难以开发与研制的技术。在其他一些国家里,创新技术经费已经占全部开发经费的90%,因此,德国的一些研究与开发机构得以依靠与国外的创新伙伴的合作来取得新技术,并要致力于使新技术的推广与进步免遭贸易障碍或市场不平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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