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宏观角度看公共市场经济的建立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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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革对市场体制的选择,标志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简称公有制市场经济)开始建立。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也是人类经济史上的一次革命。迄今为止,历史上只存在过私有制的或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市场经济无疑属于新型的市场经济。

市场体制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

资源配置的核心问题可以归结为生产行为对于消费需要的服从。随着社会化生产方式的出现,资源配置就成为不能自然解决却又不得不予以解决的难题。它客观上把人们的生产目的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为什么而生产,即对生产目的社会内容方面或价值方面的判断,这是从生产者角度,即从主体角度所做的判断。通常说来,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而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则是为了取得剩余价值。二是生产什么,即对生产目的的自然形式方面或使用价值方面的判断,这是从产品角度,即从客体角度所做的判断。无论人们出于何种生产动机,在形式上都必须建立和需要的一致联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由于私有制所导致的生产无政府状态,资本主义生产无法同需要相一致。在周期性发作的经济危机中,一方面是堆积如山却卖不出去的产品,另一方面是挨饿受冻的广大劳动者。他们设想,一旦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就可按照人们的需要去有计划地安排生产。列宁进一步认为:“各个生产部门的一切计划都应当严密地协调一致,相互联系,共同组成一个我们迫切需要的统一的经济计划。”[①]斯大林则明确断言:计划经济就是“指令性的计划”[②]。他们都认定,通过单一计划方式,就能解决社会主义生产中的资源合理配置问题。

实践表明:指令性计划体制虽能克服生产无政府状态所造成的弊端,却滋生出生产唯政府状态所带来的弊端。

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期间,不仅有很大一部分产品被毁掉,而且有很大一部分生产能力被闲置。这种事实一度成为指令性计划体制存在的理由,因为它可以避免上述浪费。但是,人们发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新的生产门类不断增加,行业分工日趋精细,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的致变因素逐步增多。为了把握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为了保证计划管理目标的实现,人们不得不增加了制定计划、实施计划、监督落实计划的机构和力量。尽管如此,仍然没能有效解决计划的合理性和顺利运行等问题,反而引出了政出多门、号令不一、权界模糊、推诿拖延的新矛盾。这种“管理过剩”不仅无法完全避免决策失误,又形成了决策程序长、行政费用高的体制病症。它所造成的经济浪费,并不亚于“生产过剩”。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人类的生存价值毫无例外地体现于他们的需要之中,致使需要成为一个最具变化、不断发展的领域。它所引导的生产,自然也变成最富动力、不断开拓的领域。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虽然无法及时、准确地体现社会需要,客观上却始终以此为目标。它视消费者为上帝,把市场需求当命令,致使生产和需求呈现竞相发展的生机勃勃的局面。而指令性计划体制虽然竭力体现需要的多样化及其不断发展的本质,却不得不在逻辑上设定需要,不得不把需要看成是一系列固定不变的东西。这样,需要和生产的关系就被颠倒了:不是需要引导生产,而是生产支配需要;不是人们想要什么就生产什么,而是生产什么人们就消费什么。这在人们尚未脱离温饱之虞的条件下具有合理性,因为单是为着生存,人们的需要必然是相似的;但是,历史事实表明,倘若颠倒了需要和生产的关系,就可能从有利于生产的良好动机出发,把人们的生活水平长期禁锢在准禁欲主义状态。

不仅如此,自马克思以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已臻成熟。

第一,在生产模式上,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把生产看成是逐渐发展和同时进行的综合过程。生产既非始于工厂,亦非终于工厂,而是沿着两个方向展开:向后,扩展到生产厂家对售后产品的关心和支持程度,甚至包括产品使用后的生态保护措施;向前,则扩展到员工培训,以及提供日常服务。单纯的物质生产过程,已日渐融入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之中。

第二,在生产要素上,现代市场经济革新了其流动方式:一是物质要素流动趋于信息化,以合同、契约形式达成的期货交易,越来越取代传统的现货交易;二是劳动力要素流动趋于客体化,科学技术作为劳动能力的标志,直接成为商品,构成专门的市场领域;三是货币作为一般商品流动趋于符号化,货币曾经历了从实物向纸币的转变,当代正在流行的信用卡,表明纸币所标志的国家信用正扩展为个人信用。这种物力、人力、财力诸要素的变化,使作为它们综合形式的资本,也从实物形态向虚拟形态过渡。各种股票、债券构成了特殊市场。它所主宰的物质流动,在数量上、规模上和速度上都远远胜过实物市场。

第三,在经营管理上,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管理者,不仅要考虑供求关系,还要考虑政治、经济、社会心理、国际条件等诸多因素;而由于生产要素的信息化,管理者能够更全面、更及时地掌握市场动向。这就既从主观上、又从客观上增强了生产行为的计划性。在某种意义上,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生成,正是以此作为社会基础的。

上述情况表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较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虽互有优劣,但从总体上看,前者比后者更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市场体制的这种功能优势首先取决于需要对于生产的主导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人的因素对于物的因素的主导地位。人的需要的差异及其千变万化,使任何试图包揽一切的计划成为不可能,但却推动了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并终于使资本主义由传统的自由市场体制过渡到现代的国家调控的市场体制。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甚至避免了旧市场体制的若干弊端,也为人们寻求一种动态的均衡发展局面提供了启迪。

问题在于,需要与生产孰为先导与所有制并无直接关系。从理论上看,需要的形成当然不以既定的生产为局限,而是表现出对它的超越;但需要的实现却必须以生产的结果为前提,表现出对生产的依赖。生产离不开生产资料。然而对需要而言,生产资料只是获得消费品的手段,人们不可能直接消费生产资料,更没有必要去区别消费品生产过程中所运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如果说,建立生产和需要的一致联系,要求生产要素的合理配备,因而生产资料必须能够自由流动的话,那么,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并没构成障碍。私有制生产资料可以通过竞争的优胜劣败,采取所有权转移方式,实现强制性流动。而公有制生产资料本来就具备潜在的自由流动性质,在实践中只须体现:一是流动须有利于生产发展,即使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向劳动能力强者手中集中;二是,流动结果须给全体劳动者带来利益,以体现其“公有”性质。显然,公有制生产资料也可以通过竞争的优先劣后 ,采取使用权转移方式,实现规范性流动。

传统计划体制的认识误区就是混淆了“为什么而生产”和“生产什么”的界限。事实证明:确定了为什么而生产,并不意味着同时确定了生产什么;换句话说,即使我们主观上要为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而生产,客观上能否把握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仍然是不确定的。如前所述,“为什么而生产”是从生产主体方面对生产目的的考察,涉及到生产活动与经济利益的联系,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生产资料所有制在这里起到关键作用;而“生产什么”是从生产客体方面对生产目的的考察,涉及到生产与需要的一致性,属于生产力领域,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在这里起到关键作用。

当年,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消灭私有制”并用公有制取而代之的主张,就是因为“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筑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筑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③]而他们关于“计划经济”的主张则是为了“制止资本主义生产下不可避免的经常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的痉挛现象”[④]。在马克思看来:“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⑤]而计划经济就是当时马克思所认为的体现上述自然规律的社会生产形式。显然,对公有制的选择和对计划经济的选择,是从两个不同角度得出的理论结论;在一定意义上,前者是解决“为什么而生产”的问题,而后者是为了解决“生产什么”的问题。

在100多年前的历史条件下,上述两个结论在逻辑形式上取得了统一:一方面,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应当实行计划经济;另一方面,计划经济必须以公有制为前提。双方的这种联系造成了一种认识上的假象,似乎作为发展生产力的一种选择的计划体制也成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标志。

现在是到了恢复事情本来面目的时候了。这不仅仅是为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在扬弃计划经济体制的同时,株连到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市场方式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劳动的社会形式。

一种经济体制的生命力在于它的效率机制,即能否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其中的核心问题则在于如何推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市场方式依靠的是竞争。

人类是在社会关系中存在和活动的。对每一位个体来说,都自觉与不自觉地渴望知道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位置,也希望改变现状以获得更受尊重的社会地位。就此而言,市场体制中的竞争与传统计划体制中的竞赛同样是察觉到了这种需要。但是,竞争和竞赛并不相同。竞争在内容上是无限的,在形式上是无形的,在时间上是无尽的;竞赛在内容上是确定的,在形式上是单一的,在时间上是同步的。竞赛中的胜者和败者是明确的,绝对的;而竞争中的胜与败是暂时的,优与劣是相对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竞赛是限定了时空条件从而明确了对手的竞争,而竞争是打破了时空界限从而没有固定对手的竞赛。两相比较,竞争给人们造成了更为经常的压力,它鞭策人们不断进取,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生生不已的动力来源。

无论竞争或竞赛,之所以能作为衡量人们能力的一种方式而被认同,关键在于它们都拥有一套适应一切人的行为规则。其中,竞争侧重告诉人们:哪些是不能做的,做了就是破坏了规则,就要受到惩罚;而竞赛则侧重于告诉人们:哪些是必须做的,只有做了这些,成绩才能得到承认。可见,市场体制选择竞争与计划体制选择竞赛,都不是偶然的。在市场条件下,凡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都可以进行,它大大拓展了人们的选择余地,为劳动者开启智力奠定了基础。而在计划体制中,生产部门及行业的各类经济指标都是预定的,任何一种突破都将打破既定的平衡,对全局产生消极影响,它所容许的选择空间无疑是狭小的。

从效率生成机制上看,市场体制能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人们的智力因素:一是强化了生存压力使智力始终处在活跃状态。由于竞争,人们普遍产生了危机意识:优者思虑着如何保持住领先地位,劣者牵挂着如何东山再起。二是形成了法制管理,规范了智力活动的空间。由于社会成员都是具有独立性的个体,除法律禁止的之外,他们的行为一般不会受到限制。这为人们各尽所能提供了较为充分的自由。三是完善了市场规则,使劳动成果的衡量有了客观标准。市场由众多的经营者共同构成,每一个经营者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但对特定的经营者来说,市场永远是客体。从逻辑上讲,客体化的市场为经营者衡量自己的劳动成果提供了一个客观尺度。这一尺度可以被普遍接受。

市场体制在开启人类智力方面的独特作用归根结底就是充分发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这种动力机制虽然必须联系利益因素才能得到实现,但它在运行中又可以相对独立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市场并不是人们进退自主、弃取自由的地方。在市场中,社会关系直接成了交换关系,交换尺度被简化为货币这种最终形式。“随着商品流通的扩展,货币——财富的随时可用的绝对社会形式——的权力也日益增大。”[⑥]“任何生产都是个人的物化。但是在货币(交换价值)上,个人的物化不是个人在其自然规定性的物化,而是在一种社会规定(关系)上的物化,同时这种规定对个人来说又是外在的。”[⑦]个人利益、社会地位甚至其价值都自发地通过所获得货币的多少来体现;而这里的多少在社会关系条件下只具有相对性。所以,人们一旦进入市场,就显得身不由己,并不总是在满足物质利益需要的时候就能退出竞争;而是在社会竞争氛围中提升自身的需要,设定新的奋斗目标。这时,一个人常常感到自己所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利益,而是体现做人的尊严和自身的最大价值。这鞭策着人们不停地去做,不停地努力,去赶上别人,也防止被别人赶上。

市场所形成的这种动力机制使它具有魔场性质。毫无疑问,它给人类本身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但仍然不失为人类文明所创造出来的最了不起的自我发展的模式。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未发现任何一种不使自身付出某种代价的发展方式;况且,市场所释放的巨大能量与其造成的伤害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人类从中受惠远过于受害。

到了将来的某个时期,人类一定将创造出一种比市场更理想的发展方式。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曾指出了人类发展所要经历的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状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⑧]在私有制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雇佣劳动者由于丧失生产资料,尚不能独立地从事劳动活动,不得不以特殊物质力的形式进入生产过程,客观上反映了无产者对有产者在经济领域的人身依赖关系。仅就此而言,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仍没有完成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的彻底转变。

换言之,如果把第二个阶段视为市场经济(商品经济)阶段,并一般地将其看作是以物的交换为中介面形成的社会形态的话,那么,由于雇佣劳动者只能以自身作为人的存在去参与这种交换,就可以断言,资本主义虽然承接了商品经济这种人类发展的文明形式,并把它提高到一个崭新水平,却并没有到达它的最高限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有更新作为:运用公有制,它能够使劳动者普遍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真正实现按劳分配;落实按劳分配,它得以激励劳动,从而形成更高的发展速度。也许,真正能将市场经济推向极致并向第三个阶段转变的正是现实社会主义。人们已经察觉并将越来越明显地看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竞争的面貌。

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可以成为促进平等的有效形式。

市场的动力机制是竞争原则。竞争的最大特点是始点的平等和终点的不平等。而正因为终点的不平等,始点平等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经典社会主义对一般商品经济的否定,主要是针对其两极分化的社会后果的。但是,人们大都忽略了一个逻辑判断:在规范的市场条件下,按照平等的规则投入竞争的劳动者之所以出现胜败之分,关键是他们的劳动能力有强有弱;而竞争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分划出这种强弱,还鞭策人们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并逐步造成劳动者在能力方面的水平接近或趋于同等。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社会成员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可谓上述趋势的一个实证。

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可以发现私有制市场经济存在的两个问题:

其一,竞争应该是劳动能力的竞争。但是,由于劳动能力必须与一定的客观劳动条件结合才能运用;并且,劳动能力运用的效果必须联系客观劳动条件的规模数量及技术水平才能予以正确评价,在私有制的条件下,竞争的平等就大有问题了。

进一步来说,要形成以劳动为尺度的竞争始点的平等,必须做到两条:一是人们都享有同等的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权利,即劳动权;二是人们都享有同等的同任何一种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权利,即择业权。其中,劳动权是择业权的基础,择业权是劳动权的延伸。私有制市场经济充分实现了择业权,劳动权却得不到保障。一旦失业,遑论择业自由?

其二,市场竞争形成优胜劣汰。从理论上说,任何被“汰”的“劣”者,都有可能再度崛起。但是,如果他们的失败并不是公平竞争的结果,他们就很难重新站到社会所规定的起跑线上。在这方面,私有制所自发滋生的个人主义精神,潜含着与法制体系的冲突,从而严重侵蚀社会平等竞争的法制前提,也一般地影响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发展。

私有制基础上的法制精神实质是关于社会关系的否定性规定,即个人的自由不得妨碍他人的自由,其中既包括不准为,也包括不准不为。与此相一致,凡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社会就无权干涉。这就是说,法制约束实质面临着尴尬处境:一方面是为着生存为着发展的人,他们的情况千差万别,想法千奇百怪,其中不乏心雄万夫、艺高胆大者,也不乏处心积虑、铤而走险者;另一方面是制造平等局面的法,它一成难变,条文严格僵硬,其中不乏时过境迁、脱离实际者,也不乏语焉不详、漏洞迭出者。用此法约束彼人,要彼人依从此法,难免会出现脱节现象。更有甚者,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总有一些新的活动领域生成,总有一些新的活动方式出现。率先进入这些活动领域和使用这些活动方式的社会成员,在竞争中无疑占据了更为有利的地位。只有当他们明显侵犯其他社会成员权益的时候,才会引起新的立法活动,相关的竞争行为才能得到合理的规范。

总起来看,私有制市场经济中人与法的关系,一方面是人对法的规避与超越,另一方面是法对人的追逐与圈束。因此,由法制所规范的市场平等关系,总是伴生着种种不平等现象。一旦人们怀疑社会本身的公平性,就将丧失规规矩矩再争的信心。他们将因此而轻视社会秩序,其中一些人将不择手段,违法犯罪。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竟然不能奈何社会犯罪竞长的势头,就是证明。

公有制市场经济当在建立新的社会平等机制方面大有作为。公有制不仅是发展共同富裕的客观条件,也是生成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经济基础。它使社会主义的市场竞争拥有法制规范和道德约束两套保障体系,二者相辅相成,将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前所未有的公平竞争局面。

真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将缩小因劳动者能力不同而造成的收入差距,将加快劳动者提高自身能力的步伐。就前者而言,必须谨慎而又积极地运用公有制条件,把市场竞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落实在劳动行为本身的区别上;就后者而言,必须及时而又果断地把教育置于基础产业的地位,把这视为坚持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根本大计。

一旦在策略上找到了体现上述原则的途径,公有制市场经济就将进入用公平推动效率、以效率促进公平的良性循环,一种更高形态的市场经济模式将展现在世人面前。

注释:

①《列宁全集》第2版第40卷第152页。

②《斯大林全集》第10卷第280页。

③④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页。第2卷第379页、第4卷第368页,划线处原为黑体字。

⑥⑦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51页、第46卷上册第176页、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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